【印发版】2023年中国创新创业成果交易会参展指南20231102(3)

发布时间:2023-11-09 | 杂志分类: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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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发版】2023年中国创新创业成果交易会参展指南20231102(3)

1 目 录前 言 ...................................................................................................................................... 3第一章 参展须知 ................................................................................................................... 4一、展览地点 ......................................................................................................................... 4二、开展时间安排 .............................................................................................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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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发版】2023年中国创新创业成果交易会参展指南20231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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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年中国创新创业成果交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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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目 录

前 言 ...................................................................................................................................... 3

第一章 参展须知 ................................................................................................................... 4

一、展览地点 ......................................................................................................................... 4

二、开展时间安排 ................................................................................................................. 4

三、布撤展时间安排 ............................................................................................................. 4

四、参展商证办理 ................................................................................................................. 4

五、相关规定 ......................................................................................................................... 5

六、大会指定监理单位 ......................................................................................................... 6

七、大会运输及仓储服务 ..................................................................................................... 7

八、大会接待服务 ................................................................................................................. 7

九、筹(撤)展人员证、车证 ............................................................................................. 7

十、进货凭证、放行条 ......................................................................................................... 8

十一、会展知识产权侵权纠纷受理、调解处理流程 ......................................................... 9

★ 展位使用承诺书 ............................................................................................................ 10

第二章 标准展位布(撤)展须知 .......................................................................................... 11

一、标准展位规格及配置 ................................................................................................... 11

二、修改展位配置及增加展具 ........................................................................................... 11

三、布(撤)展注意事项 ........................................................................................................ 12

后加展具租赁申请表——标准展位 ................................................................................... 13

后加展具参考图例 ............................................................................................................... 15

第三章 特装展位布(撤)展须知 .......................................................................................... 17

一、特装承建单位 ............................................................................................................... 17

二、创交会绿色特装展位倡议 ........................................................................................... 17

三、特装图纸报审流程 ....................................................................................................... 18

四、特装用电申报 ............................................................................................................... 19

五、展位施工管理规定 ....................................................................................................... 20

六、布展注意事项 ............................................................................................................... 21

七、撤展注意事项 ............................................................................................................... 22

八、车辆行驶安全操作规范 ............................................................................................... 22

九、摄像头安装要求 ...........................................................................................................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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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十、退押金流程 ................................................................................................................... 23

特装相关服务项目收费标准 ............................................................................................... 24

展位装修工程申报表——特装展位 ................................................................................... 25

特装展位施工安全责任保证书——特装展位 ................................................................... 26

用电申请表 ........................................................................................................................... 27

展位安全用电责任承诺书——特装展位 ........................................................................... 29

音量控制承诺书——特装展位 ........................................................................................... 30

违规施工展台搭建押金扣除标准同意书——特装展位 ................................................... 31

网络服务申请表 ................................................................................................................... 33

特装申报图例 ....................................................................................................................... 35

第四章 展馆管理规定 ......................................................................................................... 36

布展相关手续办理及注意事项一览表 ............................................................................... 48

第4页

3

前 言

各参展商:

欢迎参加 2023 年中国创新创业成果交易会(以下简称创交会)。

为使各参展商获得快捷、周到的服务,确保大会取得圆满成功,创交会组委会办公室特

制定本参展商手册,请各参展商仔细通读本手册,以便熟悉参展程序并提前做好有关参展准

备工作。

为确保各参展商布展、参展和撤展工作的顺利,请各参展商根据自身的实际需要,认真

填写本手册中的有关表格,并按表格中的联络方式在规定的截止时间之前提交材料、传真或

寄回创交会组委会办公室。

凡参加本届展会的参展商,应严格遵守《2023 年中国创新创业成果交易会参展商手册》

和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展馆的有关规定,请各参展商认真执行本手册所制定的规定。

如贵单位需要更进一步的帮助,请直接与创交会组委会办公室或大会监理单位联系;展

会期间,请与大会现场各服务点联系。

本手册的解释权归创交会组委会办公室所有。

中国创新创业成果交易会办公室

2023 年 10 月

第5页

4

第一章 参展须知

一、展览地点

中国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阅江中路 382 号 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展馆 B 区 9.2—11.2 馆

二、开展时间安排

开展时间 参展商 观众

11 月 17 日

进场时间 08:30 09:30

停止进场时间 16:30 16:30

清场时间 17:00 17:00

11 月 18 日

进场时间 09:00 09:30

停止进场时间 16:30 16:30

清场时间 17:00 17:00

11 月 19 日

进场时间 09:00 09:30

停止进场时间 12:00 12:00

清场时间 13:00 13:00

*停止进场时段,出馆后不能再次进入展馆。

三、布撤展时间安排

四、参展商证办理

为确保按时发放和使用证件,请各参展单位自行登录“参展商证件申领

系统”(微信扫描右侧二维码)提交办证资料,组委会设立制证中心,负责

受理网上申请及现场证件的办理。证件办理采取实名制网上申请,各单位指

定证件专办员负责证件申请、办理、领取等相关工作。制证中心对网上提交

的办证资料进行审核,对不合格的信息,将通过办证系统反馈提交单位,各

单位收到信息后,请按要求进行更正。

布展时间

特装展位 标准展位

11 月 15 日—16 日 9:00-17:00 11 月 16 日 12:00-17:00

撤展时间 11 月 19 日 13:00-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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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步:证件专办员通过申请展位时登记的手机号码,收取验证码登录系统,填写单位

标准简称,上传与填写内容一致的公司营业执照。

第二步:填写个人信息(姓名、职务、证件号码、手机号码、邮箱),证件数量由组委会

限定,超出人员可登记为观众入场。

第三步:组委会统一审核,对通过审核的人员,11 月 12 日 12:00 起逐一推送领证/入场

二维码信息。

申领截止时间:2023 年 11 月 10 日 17:00

领取时间:2023 年 11 月 15—16 日 9:00-17:00

(地点: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展馆 B 区珠江散步道大会报到处)

使用期限:2023 年 11 月 16 日—19 日 9:00-17:00

现场凭加盖公章的《展位使用承诺书》、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手机短信二维码

领取参展商证件。

五、相关规定

(一)科普化要求

1、展示性:参展企业需提供产品实物或模型展示,并配合展板、视频等生动直观解释相

关技术原理与特点;

2、互动性:参展企业应尽可能提供可操作、可互动的产品展示;

3、讲解员:每个展位应配备 1-2 名专业技术讲解人员,热情大方地向观众讲解相关产品

与技术。

(二)宣传品管理规定

未经创交会组委会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中国创新创业成果交易会办公室名义对

外招展和征集文稿、广告,不得在任何刊物和宣传品的封面及封底使用“中国创新创业成果

交易会办公室”中文或英文字样(包括其简写字样),也不得使用大会徽标。

(三)展位使用管理规定

各参展企业及参展商应具备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展会期间须带备复印件以备相关部门现

场检查),严格遵守展会管理条例,不得违规使用展位,如有违反,所产生的后果由该参展

企业或参展商负责。

1、违规使用展位认定标准(包含但不限于):

(1)以非参展企业的名义对外宣传;

(2)在展位内派发非参展企业名称的名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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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在展馆范围且非自己展位内派发传单、举牌巡游等;

(4)以任何其他方式将展位转让、转授、分包、分租给非参展企业的第三方使用;

(5)参展企业向第三方收取超出正常展位费用的其他费用;

(6)经组委会确认的其他违规转让或转租(卖)展位的行为;

(7)参展企业的参展产品、服务范围、开展的参展活动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

及展会的其他相关规定的,不具备产品商业经营资质的;

(8)参展企业的展位从事任何与展会无关、展会禁止或其他非法活动;

(9)参展企业不遵循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等原则开展产品商业经营/服务活动的。

2、对违规使用展位的单位,作如下处理:

(1)当日闭馆期间即对违规展位进行清场;

(2)没收有关参展证件;

(3)展位违规转让或转租(卖)的,取消该参展企业从当届起连续五届展会的参展资格,

并将其记入违规名单。

(四)展馆秩序规定

1、小轿车及面包车不允许进入展馆卸货;

2、展馆食品卫生安全规定,所有外带食物一律不允许进入展馆;

3、参展商只能在其展位内派发传单,不得在展馆过道上进行派发;

4、参展商不得在过道上敲锣打鼓,不得在展馆内举牌巡游;

5、为营造良好的交易环境,各展位音量必须控制在 70 分贝内;主会场馆区域展位完全

静音,展台严禁安装任何形式的音响设备及扬声器。

6、经组委会同意后,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对展位进行设计、装修,但必须符合组委会、展

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参展企业应对安装和拆除展具不当对场馆设施所造成的

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7、参展商应在展会结束后的规定期间撤走其展品、展具等材料并承担运输费用。若将展

具、展品、材料等弃置在展馆现场,参展商应承担清除或处理的费用,并对由此造成的损失

和延误予以赔偿;

8、参展商应当在展会开幕前一天的 17 时前完成展位搭建及布置;

9、参展商应当保证现场搭建、拆卸等施工工作安全进行,如因搭建、拆卸等施工发生事

故(包括但不限于财物损坏、人员伤亡等)的,参展商应当自行承担一切责任。

六、大会指定监理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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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大会委托广州市金易策划传播中心有限公司作为创交会展场监理单位,负责展场布撤展

管理并提供相关服务。9.2 馆:黄岩茗 15220036586,1098324051@qq.com ;10.2 馆:曾晓楠

13433117039,tsangxn@163.com;11.2 馆:韦英旭 13430319199,948094760@qq.com;服务

监督:叶文超 15013117715。

七、大会运输及仓储服务

大会委托广州瑞荣展览服务有限公司作为创交会运输及仓储服务商,负责展馆内展品运

输、仓储并提供相关服务。相关服务及收费信息,请联系:何阳 18922351690。

八、大会接待服务

大会委托广州市科技金融集团负责大会接待工作,负责酒店、交通、餐饮、接送机等安

排及服务,相关服务及信息可联系:李可盈 13726850440,赵淑青 15913138398,廖维良

15017552280,朱光阳 13631345448。

九、筹(撤)展人员证、车证

广交会展馆对日常展览实行筹撤展人员与货车实名制预约办证及货车计时查验。筹撤展

期间从事展位装搭、货物运输/装卸、设备安装等相关作业人员与货车均需办理筹撤展施工人

员通行证或筹撤展车证。证件遗失概不补办。

(一)证件办理办法和流程:

1.办证单位资格注册及办证流程:

注册网站帐号:登录广交会展馆证件办理网站 https://rczl.ciefc.com,填写单位名称、企业

统一信用代码、现场负责人、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等。(参展商跳过该步骤)。

单位及施工负责人实名认证:携带《办证单位资格认证表格》《广交会展馆安全 承诺书》

到制证中心现场认证(参展商跳过该步骤)。

(1)激活办证资格:展馆根据主(承)办、主场报备《办证资质单位名单》激活对应单

位办证资格。

(2)提交办证申请:方式一:添加申请单,填写人员/车辆资料,经制证中心审核后可打

印回执单(该方式可网上缴费)。方式二:参展商扫描货车申请二维码,填写车辆资料,获

得电子回执单(该方式只对参展商开放,只能现场支付)

(3)缴费并领证:除网上缴费外,可到制证中心现场以移动支付、现金等方式付款后,

领取证件。

2.办证点设置:广交会展馆

A 区:珠江散步道 6-1,6-2 柜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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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B 区:展场东路制证点。地铁琶洲 A 出口(广交会境外采购商报到处)。

C 区:16.1 馆(广交会境外采购商报到处)

D 区:珠江散步道 17-2,17-3 柜台

3.办证时间:在进场前 7 天(即 11 月 9 日)开始办理。办证点工作时间为上午九时至

下午六时。

(二)筹撤展人员通行证:

1.使用对象:在展览筹撤展期间需进馆从事展位装搭、货物运输/装卸、设备安装等人员

均需办理通行证。证件限本人使用,无证将不允许进行相关作业。

2.收费标准:40 元/证。另,每证赠送 10 元人身意外保险费。

(三)筹撤展货车证件:

1.使用对象:在展览筹撤展期间运送装搭材料、展品和设备等进出展馆的货运车辆。证

件仅限持证本车使用。

2.收费标准:每车每证 50 元/,押金 300 元。

3.证件有效期及押金清退:车辆在车证有效期内每经过入口和出口验证计时点一次视为

一个计时闭环,离开计时区域后车证失效。车辆每次进入计时区域免费停放时间 150 分钟,

超时每 30 分钟(含)将从车证押金中扣除 50 元,扣完为止。筹撤展车辆若出入时间倒置或

出入时间数据不全的,则办证押金不退。车辆停放未超时的,办理押金将在展览结束后三个

工作日内从原支付途径返还。按“一展厅一车一证”原则,多馆作业需办理多个证件。

十、进货凭证、放行条

进货凭证:为避免没有参展资格的机构到展会现场派发传单扰乱现场秩序,开展期间

参展商进场的宣传资料需凭大会进货条从展馆外运入。建议各参展商在办理参展商证件时

一同办理进货凭证(进馆用)。开展期间补货车辆必须持有筹撤展货车证才能进入展馆。

紧急补货可联系:9.2 馆,黄岩茗 15220036586;10.2 馆,曾晓楠 13433117039;11.2 馆,

韦英旭 13430319199 进行补货。

放行条:展会期间在大会现场服务点发放,凭放行条(出馆用)从展馆内运出或拿出

展品。

办理时间:2023 年 11 月 15 日—16 日 9:00-17:00;

2023 年 11 月 19 日 12: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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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十一、会展知识产权侵权纠纷受理、调解处理流程

投诉条件

一、投诉人的主体资格:

根据法律法规,投诉人身份应为知识产权权利人、有独立请求权的知

识产权被许可人、知识产权的合法继承人。

二、投诉人应提交的材料:

1.知识产权纠纷投诉请求书,及被投诉人涉嫌侵权的理由和初步证

据。

2.知识产权权利证书(按权属类别分为:专利证书及公告文献、商标注

册证书、著作权登记证书),涉专利权的还包括能证明当前专利法律状态

的专利登记簿副本或年费收据。

3.知识产权权利人的身份证明文件(个人权利人的身份证、法人权利人

的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及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下同)。

4.有独立请求权的知识产权被许可人投诉的,应提交许可合同及身份

证明文件。

5.知识产权合法继承人投诉的,应提交合法继承的证明文件。

6.委托代理人投诉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的证明文

件。授权委托书应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并记载委托事项和权限。

7.投诉人为外国人的,需提交经其所在国相关政府机构公证,并经我

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身份证明文件及其权属关系的证明文件:材料是外文

的需附有中文译本,中文译本应由翻译人员签名并加盖翻译机构公章:投诉

人为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居民的,身份证明文件及其权属关系的证明文

件按司法部等部门有关规定办理。

8.视情况,还需提供外观设计或实用新型专利的评价报告。

三、如无特别说明,相关材料均提交复印件并带原件核对。

调解处理程序

一、投诉处理机构在受理后 24 小时内安排人员到被投诉人展位调

查,对展品是否涉嫌侵权作出认定并出具处理意见:

1.若展品不涉嫌侵权则继续可以展出。

2.若展品涉嫌侵权,被投诉人应及时下架或遮盖展品。被投诉人认为

展品不侵权的,应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据及证明文件,作出不侵权的举证。

3.若通过现场对比无法判断是否落入权利保护范围的,投诉处理机构

将中止案件的调解程序,展品可以继续展出,投诉人可通过行政或司法途

径进一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二、被投诉人对结果有异议的,可在 24 小时内提出不侵权的补充举

证。举证有效的,可以继续展出;举证无效则维持原判。

投诉

投诉人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

和证明。

审核与受理

审核投诉材料是否合法有

效,受理符合条件的投诉。

调解处理

安排人员现场调查并作侵权

比对,依法依规作处理。

抗诉

被投诉人对结果有异议的,

可限时内提出不侵权的补充

举证。

归档

调解处理完毕后,对有关

情况作详细记录,保存卷

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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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填

2023 年中国创新创业成果交易会

展位使用承诺书

我单位现承诺:在 2023 年 11 月 17 日-19 日举办的中国创新创业成果交易会(下简称

“创交会”)期间,我单位接受并严格遵守《2023 年中国创新创业成果交易会参展指南》各

项规定使用展位,不以任何方式将展位转让、转授、分包、分租给任何第三方使用,不以任

何方式侵占、破坏其他展位或展会公共空间及其财物。展位内的工作人员佩戴展商证,不将

展商证转让、转借给任何第三方使用,不得发起、煽动或、参与聚集闹事或冲击他人展位,

不以任何不文明手段破坏展会正常秩序。保证在大会管理方安排的指定区域中展出的所有产

品和宣传内容与展前申报资料完全一致;展品的生产和销售合法,均符合国家品质标准,不

存在低质、假冒、伪劣及过期变质等商品;所有展品、展品包装、宣传品等均没有侵犯任何

第三方权益;所有宣传内容符合《广告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包

含虚假或引人误解的信息,不得实施其他混淆行为;所有提交的资料真实、准确、合法;遵

守消防、安保等要求;自行保管好展位内财物安全;严格执行大会管理方的现场管理;自行

负责雇员的人身及财产安全。

如有违反,我单位将无条件服从大会管理方对我单位展位的清场行动及将我单位列入三

年不准参展创交会名单。若造成不良后果,我单位承诺承担全部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责任。

本承诺书和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作为申领参展商证件的有效凭证。自签署之日起

生效。

展位号:

承诺方(参展单位):

承诺方法人代表/授权代表(签字): 手机:

(盖公章)

2023 年 11 月 日

第12页

11

第二章 标准展位布(撤)展须知

一、标准展位规格及配置

规格:3 米(长)×3 米(宽)×2.48 米(高);

配置:3 面围板(双开口展位为 2 面)、1 条中文楣板连展位号(双开口展位为 2

条)、基本照明、1 张桌子、4 张折椅、1 个纸篓、1 个电源插座(所配为 500W 插座,

严禁串接电源插板使用)、展览专用地毯。(注:组团参展单位,组团样式另行通知)

二、修改展位配置及增加展具

(一)标准配置包含的四支射灯均固定于展位背板上。如需移位,请在以上平面图中标

出,或另附图纸标出所需设施的位置,如:射灯、电源插座等。若展台计划中遗漏标明任何

设施,补装与否将由展会主场承建单位慎重考虑决定。任何改动费用由展商承担;

(二)提出申请:参展商如需修改标准展位配置(如楣板内容、拆除围板等)、增租展

具,请于 11 月 5 日前,填妥相对应的附表,回传至创交会组委会办公室;

(三)缴交费用:所有定单可以汇款方式于 11 月 10 日前向大会主场承建单位广州市金

易策划传播中心有限公司交齐全部费用,或以现金方式于布展期在广交会展馆 B 区大会服务

处缴纳;

(四)逾期申报则按现场申报价格受理,请到现场服务点办理,并收取相关服务项目的

加急费(详见有关展览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如现场取消提前申报项目或临时改动,则按提

第13页

12

前申报项目费用的 30%收取手续费;

(五)标准展位搭建及变异必须交由大会指定的主场承建单位制作,参展商如需另外进

行展位变异,费用自理(请联系大会监理单位,联系人:9.2 馆,黄岩茗 15220036586;10.2

馆,曾晓楠 13433117039;11.2 馆,韦英旭 13430319199,委托截止日期:11 月 5 日)。

三、布(撤)展注意事项

(一)对大会统一搭建的展位、配置的展具,各参展和布展单位一律不得拆装改动,更

不能带出展馆。否则,大会组委会将给予口头警告,暂扣进馆证件,强制恢复原状,所产生

的费用及后果全部由参展企业自行承担;

(二)参展商不得在展位铝制支架和展板上钉孔、喷涂、锯裁和使用发泡双面胶类强力

粘胶,否则,破损的铝制支架和展板须由有关参展商照价赔偿。展板 200 元/块,铝柱 250 元

/支,扁铝 200 元/米;

(三)展馆内墙壁、展板、通道柱子上用发泡胶粘贴或在标摊用即时贴裱底的,一经发

现,给予口头警告,责令违规者恢复原状,并支付每平方米 200 元(不足 1 平方米的按 1 平

方米计)的清洁及维修费,同时立即取下粘贴物;

(四)场馆的用电由场馆电工负责监管,接线工作必须由场馆电工负责,禁止私自接电。

标准展位(含标准改装展位)不允许安装自带照明灯具,不允许申报插座作为自带照明灯具

的电源;严禁私自乱拉乱接,申请的电源插座须严格在所允许的最大容量 500W 内使用,不

得插接超出允许容量的电器设备,严禁自带插座板串接使用,违者大会将视为对安全供电构

成隐患而予以查处。如因用电量超负荷而导致烧毁保险丝,更换保险丝按 20 元/次收费;

(五)所有由主场承建单位提供或租用的展具、设备,使用单位必须完好无损归还给主

场承建单位,损坏照价赔偿;

(六)严禁使用展馆内自动扶梯运送任何货物、设备或家具;原则上参展商不得雇佣馆

外临时搬运工,若有需要,可雇佣馆内穿着服务标志的搬运工;

(七)撤展务必迅速、干净、彻底。各参展商于展会闭幕后,在规定时间内将展品搬离

展馆,弃置物也须自行清出展馆并运走,撤展过程中展(样)品及材料的保管由参展商自行

负责。如在撤展规定时间以后及未办理加班手续的尚未撤展或无人看守的展位,大会将专门

组织清理。

第14页

13

截止日期:2023 年 11 月 5 日

后加展具租赁申请表——标准展位 附表 1

请填写完整并回执:

中国创新创业成果交易会办公室

9.2 馆,黄岩茗 15220036586,

1098324051@qq.com;

10.2 馆,曾晓楠 13433117039,

tsangxn@163.com;

11.2 馆,韦英旭 13430319199,

948094760@qq.com

展位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

电子邮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 项目 单价 数量 总价(RMB)

FF-01 锁柜 990mm(L)×495mm(W)×750mm(H) 260

FF-02 750 询问台 990mm(L)×495mm(W)×750mm(H) 180

FF-03 950 询问台 990mm(L)×495mm(W)×950mm(H) 310

FF-04

高低展柜

990mm(L)×495mm(W)×750mm(H)(低)

990mm(L)×495mm(W)×950mm(H)(高)

370

FF-05 四方台 650mm(L)×650mm(W)×680mm(H) 180

FF-06 折椅 55

FF-07 吧台 350

FF-08 吧椅 350

FF-09 沙发 700mm(L)×700mm(W)×700mm(H) 520

FF-10 茶几 1150mm(L)×550mm(W) 350

FF-11 资料架 175

FF-12 100 瓦射灯 175

FF-14 500 瓦非照明插座 185

FF-15 圆桌 260

FF-16 珠宝饰柜(含白光灯) 840

FF-17 50 寸电视 2600

FF-18 60 寸电视 3500

FF-19 高饰柜 990(L)x495(W)x2070(H) 1700

第15页

14

我们预定以下出租项目,只在展览会期间使用(11 月 17 日—19 日按 1 个展期计算)。

备注:如现场取消提前申报项目或临时改动,则按提前申报项目费用的 30%收取手续费。

如有个性化租赁需求,详洽主场承建单位广州市金易策划传播中心有限公司。

FF-20 矮饰柜 990(L)x495(W)x1000(H) 860

FF-21 玻璃层板展架 990(L)x495(W)x2070(H) 980

FF-22 木层板展架 990(L)x495(W)x2070(H) 900

FF-23 洞洞板钩 3.5

FF-24 S 型钩 3.5

FF-25 1 米层板 990(L)x300(W) 115

FF-26 网片 1100(L)x2000(H) 120

FF-27 洞洞板 950(L)x2340(H) 350

FF-28 洞洞板 950(L)x1166(H) 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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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后加展具参考图例

锁柜

规格:990×495×750

750 询问台

规格:990×495×750

950 询问台

规格:990×495×950

高低展柜

规格:

990×495×750(低)

990×495×950(高)

四方台

规格:650×650×680 折椅 吧台 吧椅

沙发

规格:700×700×700 茶几 射灯

规格:100W

珠宝饰柜

规格:990×495×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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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饰柜

规格:990x495x2070

矮饰柜

规格:990x495x1000

玻璃/木层板展架

规格:990x495x2070

洞洞板钩

规格:长度 10cm

S 型钩 1 米层板

规格:990x300

网片

规格:1100x2000

洞洞板

规格 1:950x2340

规格 2:950x1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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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特装展位布(撤)展须知

一、特装承建单位

为规范展馆管理、确保安全、提高整体布展水平,根据展馆的相关规定,大会推荐特装

布展承建单位介绍如下:

广州市金易策划传播中心有限公司

广州市金易策划传播中心有限公司(简称“金易策划”) 前身为广州市机关策划传播中

心,成立于 1995 年,是广东省最早成立的大型活动公关执行公司之一,主要从事公关、文化

传播等业务。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完成企业改制,并更名为广州市金易策划传播中心有限公

司。作为广州地区优质的城市品牌活动运营商,金易策划凭借成熟的项目管理经验,以丰富

的政府、企事业单位资源为依托,以广州地区为核心,以金融、科技、生物、体育等产业为

主体,开展各类品牌会议、大型展览以及社会公众活动的策划和运营工作。

金易策划为国有控股企业,下属有广州金交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广州市国际展览有限

公司两家全资子公司,参股广州国际技术交易服务中心有限公司,运营华南地区首家综合性

金融博物馆——岭南金融博物馆。金易策划是中国展览馆协会会员单位,广东会展组展企业

协会会员单位,广东省应急协会会员单位,广州市企业联合会、广州市企业家协会副会长单

位,广州市会展业行业协会副会长单位,广州国际会议展览业协会理事单位。此外,金易策

划承担中国城市商业网点建设管理联合会广东办事处职能,同时也是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项

目(暨南大学大众微记忆项目)基地和广东外语外贸大学优秀实习基地。

联系人:叶文超,电话:15013117715,邮箱:aaa05@163.com

二、创交会绿色特装展位倡议

为全面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创交会提倡各大参展商采用绿

色特装展位。符合特装简约化、构件标准化、环保化发展趋势。设计理念上体现减量化、再

使用和再循环原则;结构上体现模块化、构件化;材料上体现再生、可循环利用;展示效果

上体现企业理念,展示企业和产品形象。

(一)基本要求。

1.设计。

通过创交会特装展位设计审核。

2.消防、结构安全。

(1)通过创交会特装展位消防、结构安全审核。

(2)确保展位结构的整体强度、刚度、稳定性和各连接点的牢固性。

(3)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装修工程强制性技术规范、标准、规定进行设计施工。

3.用电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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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通过创交会特装展位用电安全审核。

(2)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电气设施安装技术规范、标准和规定进行施工。

4.具体要求详见《参展手册》相关内容。

(二)绿色要求。

1.设计。

体现 3R 原则,即:

A.减量化(Reduce):用较少的材料实现展位功能。

B.再使用(Reuse):要求材料能以初始形式被反复利用。

C.再循环(Recycle):要求实现展位功能的材料能被经济地回收和再生利用。

2.材料。

(1)采用再生和可循环利用、无毒无害的环保材料或可回收材料,且符合 A 或 B 标准:

A.纯金属型材结构,装饰性材料使用量低于搭建材料总量的 10%(按体积计算),且全

部为非木质材料,搭建材料回收率达到 100%。

B.混合型材结构,木质材料使用量低于搭建材料总量的 30%(按体积计算),搭建材料

回收率达到 100%。

(2)轻质,可拆卸性强,装卸难度小,便于运输。

(3)节能灯具使用率不低于 80%。

3.搭建和拆除。

(1)现场拼装模块化、构件化,搭建和拆除有序、可控、方便、安全快捷。

(2)不对人员、展览场地及设备设施等造成损伤;不产生灰尘、噪音、有毒有害气体及

废弃物等;没有违规现象。

4.效果。

(1)表达企业理念,展示企业和产品形象。

(2)展位通透、层次分明,不采用木质材料封顶。

(3)展示效果简约、和谐、美观。

(4)提升展品的互动性体验。

三、特装图纸报审流程

(一)申报时间:所有特装承建单位,请于 2023 年 11 月 5 日前将特装布展相关设计图

纸资料报送至大会组委会,如超时申报而延误布展的,责任自负。

(二)须提交的图纸和资料

1、展台设计图(立体效果图、平面图、立面图);

2、展台施工图(包括详细尺寸和材料说明);

3、配电系统图(注明总功率、总开关额定电流值、总开关电压(220V/380V)、注明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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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采用电线型号和敷设方式);

4、配电平面图(注明展位的总配电箱位置、灯具的种类、功率和安装位置;必须标明南

北朝向,若无标明南北朝向则一律默认为上北下南)。

5、附表 4《展位装修工程申报表》(在承诺栏目上参展商、设计单位、特装承建单位三

方加盖公章)

6、附表 5 特装展位施工安全责任保证书(参展商、特装承建单位加盖公章);

7、附表 6 用电申请表(特装承建单位加盖公章);

8、附表 7 展位安全用电责任承诺书(参展商、特装承建单位加盖公章);

9、附表 8 音量控制承诺书(参展商、特装承建单位加盖公章);

10、附表 9 违规施工展台搭建押金扣除标准同意书(特装承建单位加盖公章)。

展位设计时不允许对开口面进行全封闭设计(封闭墙面不超过边长的 2/3),如出现超比例

墙面,组委会办公室将保留对展位设计提出整改意见的权利,拒不接受整改的设计单位,组

委会办公室将对其进行处罚,并且列入大会不良记录名单,三年内不得参与大会特装承建。

以上所有设计图纸和文字说明须使用 A4 纸彩色打印并加盖公章(一式一份,要求图表清

晰);并将资料扫描拷贝到 U 盘提交电子文件。纸质资料及 U 盘一律采用快递邮寄或直接

送交(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西胜街 42-62 号,中国创新创业成果交易会办公室,9.2 馆,黄

岩茗 15220036586;10.2 馆,曾晓楠 13433117039;11.2 馆,韦英旭 13430319199,大会不

接受传真或电邮图纸资料。)

(三)注意事项:

1、所有特装展位不论面积大小必须报审图纸,未经申报或审批不合格的布展,大会将强

行拆除清理,所需费用和损失均由布展单位承担;

2、特装承建单位对所有已通过审批确定的报审图纸,不得自行更改;如确需更改的,须

经大会监理单位审核。对擅自更改的,大会有权不予供电,并给予警告及处罚;

3、特装承建单位施工须严格按图进行,不得超出施工许可规定范围作业,并接受大会管

理人员的监督和检查。若发现违规施工,管理人员可口头警告直至取消其施工许可证,由此

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承建单位负责;

4、所有特装图纸经监理单位初审后送广州市消防部门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施工。对审

核未通过的图纸,将通知设计单位修改方案,直至审核通过为止。

四、特装用电申报

(一)申请受理程序:

1、提出申请:请根据展位用电功率,如实填写《特装展位用电申请表》,并于 11 月 5 日

前提交至创交会组委会办公室;

2、缴交费用:所有定单须在 2023 年 11 月 10 日前以汇款方式交至主场承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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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户名:广州市金易策划传播中心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广卫路支行

银行帐号:44001421802050176561

(二)凡需特装施工、使用表演机械动力用电、增加展位照明灯具及使用传真机、电脑、

打印机、电视机、电冰箱、灯箱等用电设备,不论功率大小,进场前必须将用电负荷如实报

送大会组委会办公室审核;

(三)出于用电安全考虑,特装展位必须租用展馆电箱并缴纳相应的电费及押金,展馆

的电箱由展馆方电工负责安装到展位,电箱开关下桩(展位内)的接电工作由展商自行负责,

并由展馆方电工监管。施工用电必须申请施工临时用电电箱;每展位只能申请一个;施工临

时用电电箱只能用于气泵、工具充电等,不允许用于试灯或者设备测试。展馆提供电箱仅作

为电源延长,不可替代参展商自备总控制箱,参展商必须根据展位用电情况自备配有经有关

部门检验合格的隔离开关、空气断路器和漏电保护器的用电总控制箱。施工完毕,经审核部

门派员检查后方可通电方可供电;

(四)已安装电箱的安全管理工作自交付使用时起至撤展退押金时止由特装承建单位负

责,期间如该电箱发生损坏,所有责任由特装承建单位承担,视损坏情况扣除相应的押金。

五、展位施工管理规定

(一)广交会展馆 B 区二楼地面承重 2 吨/平方米,展品运输、安置及展品操作等应考

虑上述地面承重能力;若展品的分布负荷或点负荷超过展馆技术规范要求,参展企业应于搬

入展品前向管理方申报,在采取有效措施并征得管理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搬入;

(二)保证消防报警系统,自动喷淋灭火系统及配电系统的正常运行,所有展位装修不

能以任何形式封顶,不得以任何形式遮挡、阻拦展馆的消防器材.消防栓正面 1 米内不得摆

放任何物品,每个展位需配置至少 2 个手提式灭火器(建议 5KG 干粉灭火器);

(三)有特装设计和布展时,应注意展馆内的空间参数,悬空装搭物距离地面最低下限

2.5m,所有悬空安装的灯具,必须离地 2.2 米以上,插座的安装必须离地面 30 ㎝,电源控制箱

应安装在离地高度 1.8 米~2 米以上,无法满足条件时,必须摆放在其余人员无法碰触的地方

并设专人看管,严禁插座和电源控制箱摆放在地上;

(四)所有装修和装饰材料应采用不燃或难燃材料,所有装修施工应在当地预先制作展

台、展架半成品,并按照每平方米涂 0.5kg 油性防火漆后,在展馆内以拼装形式进行施工;

(五)特装布展不得用在地面、墙壁上打钉、钻孔、打拉爆螺丝等方式,进行固定展台

施工;

(六)内有柱位需要包装修饰的,应以拼装上螺丝形式安装,以便于拆卸,并且注意保

护柱上的防火漆,做好垫层保护;如柱内有公共电箱部分,应留有 60×100cm 电箱口,避免

影响展馆电工接电检修。如柱内有消防出口应急指示牌,应留空该指示牌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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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用电须符合《用电安全规定》;设计和安装电器设备,单相回路不得超过 16A,

超出 16A 应按三相平均分配接入,并配备漏电开关、空气断路器及电箱引至电源接线点。禁

止使用 500W 以上大功率灯具。

(八)特装展台设计的整体效果:

1、展位设计应采用简易结构、简单制式,既可重复使用又环保的材料,使用油漆的部分

须使用水性环保油漆(推荐使用海聚水性漆)。各展位通道侧墙体,采用半透明材料或制作

橱窗,不宜采用全封闭围墙形式。应充分考虑展位内的空气流通及空调送风环境。

2、展台如属于围蔽方式的,直线距离超过 15 米的,南北主通道必须开设门口,以确保消防

安全。

3、所有可见的背板(含相邻展位之间,其超高部分的背板)都必须作修饰处理,建议采

用白色的材料做修饰处理,相邻的展位超高部分,面向相邻展位的,不得发布任何广告及宣

传信息。

4、特装布展其展台垂直投影不得超过预留空场的范围。特装设计和制作必须在其展位垂

直投影面积内进行布展施工,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外延伸,或影响相邻展位的空间。

5、同一参展企业使用多个展位,其所有展位中间有公共通道的,在设计时不得跨越通道

或搭建二层过道。

(九)为了确保展馆消防设施和空调设备的正常发挥,各设计单位和特装承建单位必须严

格按照展馆规定的高度(展馆整体限高 4.5 米)进行设计和搭建,如在不直接影响展馆的设施

设备的基础上,并且在现场不具备整改条件的,将按以下标准进行处理,办理手续后方可继

续施工,要求各设计单位和特装承建单位高度重视,如直接影响到展馆设施设备将被禁止施

工。

(十)为确保展会安全,建议特装承建单位为其展位购买包括但不限于公众责任险、雇

主责任险、工程一切险等险种。每个展位保险总额不低于 300 万。特装承建单位可根据需要

委托大会主场承建单位广州市金易策划传播中心有限公司统一购买展览会责任险(包含公众

责任险和雇主责任险),详询 9.2 馆,黄岩茗 15220036586;10.2 馆,曾晓楠 13433117039;

11.2 馆,韦英旭 13430319199。

六、布展注意事项

(一)展位所有布置须牢固、安全,因不牢固而发生坍塌坠倒导致人身财物损害的,由

特装承建单位和参展商负全责;

(二)展馆的天花及固定设施不允许悬挂任何物品,不得损坏或拆改展馆任何硬件设施,

展馆内任何部位不得打入钉子、螺丝或钻洞;严禁使用双面及单面胶等粘贴材料在展馆通道

的柱子、墙壁上粘贴任何物件;如需在展馆石质地面或墙面上进行粘贴,仅允许使用非残留

性的单面、双面胶;不允许使用其它粘胶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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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三)布展期间使用的展样品拆箱后,碎纸、泡沫、木屑等易燃包装务必在大会开幕前

及时清理出馆外,严禁将其存放在展位内、柜顶或展位板壁背后,如违反,按有关规定处理;

(四)不得在展厅人行通道、楼梯路口、电梯门前、消防设施点、供电设施、通讯设备

及空调机回风口等地段随意乱摆、乱挂、乱钉各类展样品、宣传品或其它标志;

(五)不得损坏展馆设施,露天场地、马路的布置,不得影响交通,不得对展馆的玻璃

幕墙造成损害,展馆大堂范围内不允许展品出入及施工;

(六)各组团单位或参展企业的工作人员可自行搬运本单位的展品及设备,大会在现场

服务点有指定承运商为展商提供有偿搬运服务,大会禁止其他单位提供有偿搬运的行为;

(七)不得使用手扶电梯运载展样品,损坏手扶电梯或其他设施的,必须承担修复的所

有费用;

(八)所有参展、特装承建单位未经大会同意,进场时不准携带与展馆原有展具相同或

相似的展具进馆布展,撤展时不得携带展馆的展具出馆;

(九)展位与电源箱的距离应不少于 80CM,展位与墙体的距离不少于 60CM,不得阻挡

消防设施,不得占用消防通道;

(十)特装展位的维护和用电安全管理由承建单位负责,指定专人管理并可随时联络。

七、撤展注意事项

(一)2023 年 11 月 19 日 13:00 之前严禁撤展,若发现提前撤展的特装承建单位,将列

入大会不良记录名单,三年内不得参与大会特装承建,并扣除该展位搭建押金 5000 元;

(二)撤展过程中,展品、展具及材料的保管由参展商自行负责,如发生丢失或被盗,

责任自负;租赁展馆展具的单位,请到现场服务点办理退还手续及领回相应押金;

(三)撤展务必迅速、干净、彻底。各参展商在上述规定时间内应将所有物料搬离展馆,

弃置的布展材料也须自行清出展馆并运走。如现场有布展材料遗留,大会将扣除该展位搭建

押金 10000 元,三年内不得参与大会特装承建;

(四)对在规定撤展时间以后未办理加班手续并尚未撤展或无人看守的展位,大会将专

门组织清理,所丢失的物品及展板、展具等大会不负任何责任,所涉及的特装展位搭建押金

不予退还,三年内不得参与大会特装承建;

(五)撤运特装展料的车辆凭布(撤)展车证于 11 月 19 日 15:00 后进入展场,车辆须

按工作人员的指挥依次进入展馆,车辆进场装货后须立即开出馆外,未轮到的车辆按工作人

员的指挥将车辆停放在指定位置排队等候。

八、车辆行驶安全操作规范

(一)筹撤展期间展馆外围货车行驶路线要求

B 区筹撤展期间货车行驶路线:新港东路东行——科韵路立交桥掉头——新港东路西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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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展东路北行——会展东路 3 号门侧门入场——货车轮候区轮候——出货车轮候区计时

点开始计时——驶上二层布展通道——进二层展厅装卸货后——下西坡道后,经展场中路从

5 号门离开。

(二)车辆行驶要求

1、筹、撤展期间,小轿车、客车及客车厢货车不得驶入展厅,按规定区域停放、轮候或

装卸货物,进入二、三层展馆车辆限长 10 米(含 10 米),限重 5 吨(含 5 吨),限高 3.8 米

(含 3.8 米)。超长、超重、超高车辆须在展馆方指定的停车场卸货、过车。筹、撤展车辆进

入展厅服从展馆方调度,司机不得离车,装卸好物品后驶离展场。

2、开展期间,所有车辆按规定区域停放,停放时间为:08:30—17:00,车辆不允许过

夜。漏油和载有易燃、易爆、有毒、放射性或污染性物品的车辆禁止进入停车场。停车场内

严禁吸烟、使用明火、洗车和维修车辆,车辆停好后应及时关闭门窗,自行保管贵重物品,

车、卡分离,停车卡应随身携带,没有停车卡或无法证明当事人为车主不得放行离场。

3、车辆进入展馆范围区域应按会展期间规定的路线行驶,行驶速度不得超过 10 公里/小

时。超过 2.2 米高的车辆不得进入展馆地下停车场。自行车不得进入停车场。

4、垃圾清运车须遵守展会的有关安全规定,车辆停放、垃圾堆放不得占用阻挡消防设施。

(三)展会期间,如有车辆作为展示用途需行驶至展厅内停放,需填写并提交《样车进

馆申请书》(咨询监理单位),并遵照其上的相关规定要求。

九、摄像头安装要求

根据上级部门要求,所有展位均需安装摄像头。安装摄像头需满足以下条件:

(一)摄像头可以随时通过手机、电脑调取录像回放;

(二)摄像头保留录像时间不得低于 14 天;

(三)每个特装展位/不搭建展位至少安装一个,特装展位摄像头拍摄范围需要展位全覆

盖。

(四)如不满足安装要求,会暂停不满足摄像头安装要求的展位参展。并扣除特装展位

搭建押金。

十、退押金流程

(一)电箱押金:由展馆电工负责检查该参展企业展位电箱及统一拆除,如无任何损坏,

将于展会结束后的 15 个工作日内,退还押金;如发生损坏则视情况进行相应扣除押金;

(二)特装展位搭建押金:由现场服务点工作人员负责检查该参展企业展位撤展情况,

如清洁完毕则由工作人员在“清场确认单”上签名确认,并于展会结束后的 15 个工作日内,

退还押金;如清洁不完全(包括馆外遗留垃圾)、出现违规行为或场地设施受到损坏,则视

情况进行相应扣除押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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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装相关服务项目收费标准

一、常规服务收费标准(人民币:元,计费周期:展期)

项目 单位 单价(元) 备注

特装施工管理费 元/平方米 35

二、延时服务收费标准(人民币:元,计费周期:3 小时)

项目 单位 单价(元) 备注

延时服务费

(加班费) 元/M2

/3 小时 30

按净面积计费,每展厅起点面积

100M2,以 3 小时为计费时段,不足 3 小

时按 3 小时计。

三、押金计算标准(人民币:元,计费周期:展期)

项目 单位 单价(元) 备注

特装展位搭建押金 元/展位 20000 面积 100 平方米以下,不含 100 平方

30000 面积 100 平方米以上,含 100 平方

四、展板设计及制作收费标准(人民币:元)

项目 单位 单价(元) 备注

不含设计只制作 元/平方米 120 需在 11 月 10 日前提供图纸

设计制作 元/平方米 200 需在 11 月 5 日前提交设计制作需求,如晚于

规定时间,按 300 元/平方米收取费用。

注:标准展位不包含展板设计及制作

五、电费及电箱押金(见附表 7)

编号 电箱规格 电费价格 电箱租金

EB-01 10A/220V(2.2KW) 650 350

EB-02 16A/220V(3.5KW) 975 350

EB-03 10A/380V(5KW) 1170 350

EB-04 16A/380V(8KW) 1950 350

EB-05 20A/380V(10KW) 2340 350

EB-06 25A/380V(13KW) 2730 350

EB-07 32A/380V(16KW) 3120 350

EB-08 40A/380V(20KW) 3510 350

EB-09 50A/380V(25KW) 3900 350

EB-10 63A/380V(30KW) 4680 450

EB-11 100A/380V(50KW) 7540 450

施工临时用电 10A/220V(2.2KW) 390

施工临时用电 10A/380V(5KW) 780

注:以上费用须于开展前缴齐后方可领取证件及进场布展,否则不予进场,展馆不予供电。

搭建押金必须由通过报图的搭建单位缴纳,费用发票只开具展商或报图的搭建单位抬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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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2023 年 11 月 5 日

展位装修工程申报表——特装展位 附表 2

请填写完整并回执:

中国创新创业成果交易会办公室

9.2 馆,黄岩茗 15220036586,

1098324051@qq.com;

10.2 馆,曾晓楠 13433117039,

tsangxn@163.com;

11.2 馆,韦英旭 13430319199,

948094760@qq.com

展位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参展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

电子邮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展位装修工程申报表

特装展位的承建单位必须通过报图审核,进馆搭建之前,必须得到创交会组委会的批准。

单位类别 单位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邮箱

参展商

设计单位

特装承建

单位

参展商

承诺

我单位承诺,督促相关单位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装修工程强制性技术规范标准

和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展馆相关管理规定的要求进行设计和施工,如有违反责

任自负。

负责人签名:(单位盖章)

设计单位

承诺

我单位承诺,展位的装修和设计,按照国家有关装修工程强制性技术规范标准

和《广州地区电气装置规程》的要求进行设计,并符合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展

馆相关管理规定,如有违反责任自负。

负责人签名:(单位盖章)

特装承建

单位

承诺

我单位承诺,在展位装修过程中,严格按照已审核的设计图纸、中国进出口商

品交易会展馆《布展施工管理规定》的要求进行施工,如有违反责任自负。

负责人签名:(单位盖章)

 此申请表参展、设计、特装承建单位三方负责人签名(盖章),否则视为无效;

 特装展台结构安全性需一级结构工程师审核、盖章;

 此申请表需与特殊装修的方案同时于 2023 年 11 月 5 日前报大会组委会办公室;

 所有报审的资料必须采用 A4 规格纸并扫描到 U 盘同时报审,不受理传真件及电子邮件;

 大会监理单位收到该申请表并确认无误后,五个工作日内公布,申报单位可直接致电查询。

第27页

26

截止日期:2023 年 11 月 5 日

特装展位施工安全责任保证书——特装展位 附表 3

请填写完整并回执:

中国创新创业成果交易会办公室

9.2 馆,黄岩茗 15220036586,

1098324051@qq.com;

10.2 馆,曾晓楠 13433117039,

tsangxn@163.com;

11.2 馆,韦英旭 13430319199,

948094760@qq.com

展位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参展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

电子邮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特装展位施工安全责任保证书

展会日期:2023 年 11 月 17 日—19 日

展会名称:2023 中国创新创业成果交易会

我单位是负责本场展会展位号为: ,参展商: ,展

位面积共 平方米的特装布展施工承建单位,已经收阅《2023 年中国创新创业成果交易

会展商手册》。我单位承诺,在展位搭建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装修工程强制性技术规

范标准和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展馆《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用电安全管理规定》《施工安

全管理规定》的要求进行设计和施工。如在施工及撤展过程中,违反上述相关管理规定,我

单位愿接受场馆方相关管理规定的条款处理,以及按附表 9《违规施工展台搭建押金扣除标

准同意书》接受违规处罚。对在布展、开展、撤展期间,因特装展位施工质量或野蛮施工,

而导致发生安全事故的。我单位负有不可推卸的完全责任,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责

任和法律责任。

特装承建单位(盖章): 参展商(盖章):

现场负责人(签字): 现场负责人(签字):

手机号码: 手机号码:

日期: 日期:

第28页

27

截止日期:2023 年 11 月 5 日

用电申请表 附表 4

请填写完整并回执:

中国创新创业成果交易会办公室

9.2 馆,黄岩茗 15220036586,

1098324051@qq.com;

10.2 馆,曾晓楠 13433117039,

tsangxn@163.com;

11.2 馆,韦英旭 13430319199,

948094760@qq.com

展位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参展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

电子邮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 电箱规格 电费价格 电箱租

数量

EB-01 10A/220V(2.2KW) 650 350

EB-02 16A/220V(3.5KW) 975 350

EB-03 10A/380V(5KW) 1170 350

EB-04 16A/380V(8KW) 1950 350

EB-05 20A/380V(10KW) 2340 350

EB-06 25A/380V(13KW) 2730 350

EB-07 32A/380V(16KW) 3120 350

EB-08 40A/380V(20KW) 3510 350

EB-09 50A/380V(25KW) 3900 350

EB-10 63A/380V(30KW) 4680 450

EB-11 100A/380V(50KW) 7540 450

施工临时用电 10A/220V(2.2KW) 390

施工临时用电 10A/380V(5KW) 780

※ 租用 24 小时用电,必须于 11 月 5 日前申请,并按相应用电费用收费标准的 3 倍

计收用电费用。

________________

日期

______________

特装承建单位(盖章)

第29页

28

备注:

1、出于用电安全考虑,参展商必须使用展馆电箱,并根据展位用电情况自备配有经有关

部门检验合格的隔离开关、空气断路器和漏电保护器的用电总控制箱,方可供电。展馆提供

电箱仅作为电源延长,不可替代参展商自备总控制箱。

2、展馆的电箱由展馆方电工负责安装到展位,电箱开关下桩(展位内)的接电工作由展

商自行负责,并由展馆方电工监管;

3、对 63A 及其以下用电功率,本费用含:电费、电箱租金、电缆费、辅料及人工费;

4、对 63A 以上用电功率,本费用含:电费、电箱租金、30 米电缆费、辅料及人工费,

如使用电缆长度超出 30 米,另行加收电缆费用(63A-100A:25 元/米、150A:40 元/米、200A:50

元/米、250A:70 元/米、300A 及以上:90 元/米)。

5、11 月 5 日之后逾期申报加收 30%的附加费用。

6、施工用电必须申请施工临时用电电箱;每展位只能申请一个;施工临时用电电箱只能

用于气泵、工具充电等,不允许用于试灯或者设备测试。需自配二级电箱,电箱中需配隔离

开关、空气开关及漏电保护装置。

支付条款

所有定单须以以下方式于 2023 年 11 月 10 日前全额缴付:

1)汇款至以下帐号

户名:广州市金易策划传播中心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广卫路支行

银行帐号:44001421802050176561

2)现金收款单位:广州市金易策划传播中心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北京路 374 号广州大厦 8 号楼二楼

如现场取消提前申报项目或临时改动,则按提前申报项目费用的 30%收取手续费。

第30页

29

截止日期:2023 年 11 月 5 日

展位安全用电责任承诺书——特装展位 附表 5

请填写完整并回执:

中国创新创业成果交易会办公室

9.2 馆,黄岩茗 15220036586,

1098324051@qq.com;

10.2 馆,曾晓楠 13433117039,

tsangxn@163.com;

11.2 馆,韦英旭 13430319199,

948094760@qq.com

展位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参展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

电子邮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展位安全用电责任承诺书

为配合中国对外贸易中心(集团)(以下简称“展馆方”)做好创交会展馆展览展位安

全用电管理工作,明确责任、规范管理、确保安全,营造用电安全可靠的展览环境,根据《广

交会展馆安全用电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本单位作为 2023 年中国创新创业成果

交易会(展位号: )的使用单位,与该展位施工承建单位特向展馆方承诺:

一、严格遵守《规定》,对筹撤展及开展期间因电气违章安装或违章用电所引起的一切

后果承担直接责任;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二、指定专人负责本展位在展览筹撤展及开展期间的用电安全保障,做好筹撤展及展出

期间的现场值班维护,及时消除用电安全隐患,确保展位安全。

三、服从展馆方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切实落实用电安全和整改的措施。

本承诺书一式四份,展馆方执两份、参展单位和施工承建单位各执一份,自加盖公章并

签字之日起生效。

本承诺书是《展位用电申报表》的必要附件。

特装承建单位(盖章): 参展商(盖章):

现场负责人(签字): 现场负责人(签字):

手机号码: 手机号码:

日期: 日期:

第31页

30

截止日期:2023 年 11 月 5 日

音量控制承诺书——特装展位 附表 6

请填写完整并回执:

中国创新创业成果交易会办公室

9.2 馆,黄岩茗 15220036586,

1098324051@qq.com;

10.2 馆,曾晓楠 13433117039,

tsangxn@163.com;

11.2 馆,韦英旭 13430319199,

948094760@qq.com

展位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参展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

电子邮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音量控制承诺书

本公司作为 2023 年中国创新创业成果交易会的参展商,有义务保障大会现场环境适合各

参展商进行产品推广及现场洽谈,为此,我司接受创交会组委会的相关音量控制要求,在展

览期间指定专人负责控制展台音响,将扬声器朝向展台内部摆放,展台内音量控制在 70 分贝

以下。

此举有利于现场参展商的活动开展,让观众有一个良好的参观环境。如受其他参展商噪

音影响,我司将通过书面投诉的方式来规范他们的行为,不会搞音量竞争。

如我司违反本承诺书的音量规定,我司愿意接创交会组委会的处罚,并承担其后果。

特此承诺

特装承建单位(盖章): 参展商(盖章):

现场负责人(签字): 现场负责人(签字):

手机号码: 手机号码:

日期: 日期:

所有特装承建单位有义务保障大会现场交易顺畅,请协助其负责展台于参展期间控制展

台音量在 70 分贝以下,如因音量过大对其他展台做成滋扰并被书面投诉三次以上的,从第四

次接到书面投诉开始,每次从搭建押金中扣除 5000 元。请特装承建单位为其服务的参展商填

写音量控制承诺书并盖章回传。

第32页

31

截止日期:2023 年 11 月 5 日

违规施工展台搭建押金扣除标准同意书——特装展位 附表 7

请填写完整并回执:

中国创新创业成果交易会办公室

9.2 馆,黄岩茗 15220036586,

1098324051@qq.com;

10.2 馆,曾晓楠 13433117039,

tsangxn@163.com;

11.2 馆,韦英旭 13430319199,

948094760@qq.com

展位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参展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

电子邮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违规施工展台搭建押金扣除标准同意书

为更好地保障展会现场施工安全,全面提升特装承建单位现场安全施工的综合能力,从

根本上提高安全系数,降低展览施工的安全风险,违规搭建押金扣除标准中包括以下五个大

项:

1、结构安全;2、消防、电检安全; 3、文明参会管理制度(展馆制度) 4、维护场馆设

备设施 5、施工安全。

结构安全

项目名称 处理管理标准

结构有严重安全隐患(不具备开展条件且容易造成人员伤亡) 扣除搭建押金 20000 元,根据损坏程

度,不足部分由本公司负责

大跨度结构未使用钢结构(跨度≥6m 必须加钢结构,大跨度异型造型

必须加钢结构) 立刻整改,扣除押金 2000 元

搭建结构使用劣质或未达标材料(以现场施工安全检查为准) 立刻整改,扣除押金 2000 元/次

展位结构垮塌、燃烧 扣除搭建押金 20000 元,根据损坏程

度,不足部分由本公司负责

展台玻璃未进行钢化处理,玻璃和展台未张贴防撞警示标识 立刻整改,扣除搭建押金 1000 元/次

展台未按申报图纸施工搭建 扣除搭建押金 5000 元

开口面进行全封闭或出现超比例墙面(原则上只允许最多保留 2/3 的

墙面)

立刻整改,扣除搭建押金 10000 元,

并三年不得参与特装承建。

展位高度超过 4.5m(展馆整体限高 4.5m) 立刻整改,扣除搭建押金 10000 元,

并三年不得参与特装承建。

消防、电检安全

项目名称 处理管理标准

展馆内或禁烟区域吸烟 扣除搭建押金 100 元/人次

使用易燃易爆及违禁化学物品 扣除搭建押金 100 元/次

私拉乱接电源、水源 立刻整改,扣除搭建押金 2000 元/次

展台材料未进行防火、阻燃处理 立刻整改,扣除搭建押金 2000 元/次

灯箱末预留散热孔 立刻整改,扣除搭建押金 2000 元/次

未经允许私自动火 扣除搭建押金 20000 元,根据损坏程

度,不足部分由本公司负责

安装线缆未穿管,未接地线 立刻整改,扣除搭建押金 2000 元

电路接驳未使用接线端子,未使用阻燃铜芯线,未固定电箱位置 立刻整改,扣除搭建押金 2000 元

占用通道堆放物品 扣除搭建押金 500 元/次

未按规定数量配置灭火器并摆放到指定位置 扣除搭建押金 500 元/次

第33页

32

阻挡,挪用,或拆除展馆消防设施 扣除搭建押金 500 元/次

展位电箱与申报电箱不符 补齐差额,并扣除搭建押金 5000 元

文明参会管理制度(展馆制度)

项目名称 处理管理标准

打架斗殴 扣除搭建押金 1000 元/次

未佩戴证件或人证不符进入施工现场 扣除搭建押金 200 元/人次

私带切割机、焊机、电据、空压机进入施工现场使用 扣除搭建押金 1000 元/次

违规延时加班 按 35 元/㎡/3 个小时计算

展台高于相邻展位的装饰物,未做美化处理 立刻整改,扣除搭建押金 3000 元

未办理进馆手续,私自进场 扣除搭建押金 10000 元

拒签整改单 扣除搭建押金 5000 元/次

不遵守规定提前撤展 扣除搭建押金 5000 元

装修垃圾清运不彻底或将装修垃圾堆放于公共区域 扣除搭建押金 10000 元/次

未按要求安装监控摄像头或无法提供会期全程监控录像视频 立刻整改,扣除搭建押金 2000 元

展台内音量控制在 70 分贝以上,未按主办要求静音,收到噪音投诉 扣除搭建押金 5000 元/次

维护场馆设备设施

项目 规格 单位 价格 (元) 备注

地面损坏 1m×1m 处 2000

墙面损坏 1m×1m 1500 损坏、粘贴或涂色

玻璃损坏 块 5000 按面积计算

墙、地、柱、顶钻孔 处(个) 400

配电间插座箱门 个 500

展馆配电箱 个 1000-5000 根据损坏程度确定

卫生设施 200-3400 根据损坏程度确定

地沟内模块 500

施工安全

项目名称 处理管理标准

施工现场未戴安全帽 扣除搭建押金 100 元/人次

使用木梯,未按要求正确使用人字梯、脚手架、安全带,

未佩戴安全帽,无人扶梯,扶脚手架 扣除搭建押金 200 元/次

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 扣除搭建押金 1000 元/次

吊挂结构仅用铁丝绑扎 立刻整改,并扣除搭建押金 2000 元/次

野蛮施工及撤展、违规搭建、固定时间内未撤展 扣除搭建押金 20000 元,根据损坏程度,不足部分

由本公司负责

未经允许私自使用展馆结构进行吊装、拥绑作业 立刻整改,并扣除保搭建押金 2000 元/次

不遵守施工安全管理规定 扣除搭建押金 1000 元/次

外包非施工搭建专业公司撤展 扣除搭建押金 20000 元,根据损坏程度,不足部分

由本公司负责

注:如有损坏展馆设施情况,请现场赔付,否则将从搭建押金中双倍扣除该项费用。

以上条款本公司已知悉:

1、对所负责区域发生的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事故承担全部责任。

2、因自身原因导致所承接的展位装修工程未能按时完工,本单位自愿放弃搭建押金,由组委会用本公司报馆所交搭建

押金作为未搭建完成展位后续工作的相关费用支出,如所需费用不足,本单位再另行承担相应金额。若产生法律纠纷本公司

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以上条款本公司已知悉,如有违反,自愿接受搭建押金的违约扣除。若搭建押金不足以扣除违规事项扣款,则同意

由本公司负责。

特装承建单位(盖章):

现场负责人(签字):

手机号码:

日期:

第34页

33

截止日期:2023 年 11 月 5 日

网络服务申请表 附表 8

请填写完整并回执:

中国创新创业成果交易会办公室

9.2 馆,黄岩茗 15220036586,

1098324051@qq.com;

10.2 馆,曾晓楠 13433117039,

tsangxn@163.com;

11.2 馆,韦英旭 13430319199,

948094760@qq.com

展位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参展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

电子邮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我们预定以下出租项目,只在展览会期间使用。

服务

项目 内容 编号 具体描述 价格 备注 数量 总价

(RMB)

互联

网接

有线

宽带

TE-01 5M 宽带(适用 5 个终端,仅支持交换

机组网,需要组网服务另行申报);

1600 元/条/

展期

TE-02 15M 宽带(适用 10 个终端,仅支持交

换机组网,需要组网服务另行申报);

3200 元/条/

展期

TE-03 30M 宽带(适用 20 个终端,仅支持交

换机组网,需要组网服务另行申报);

5500 元/条/

展期

光纤

专线

TE-04 10M 专线(仅包含一个普通公网 IP,可

自行有线组网,建议 10 个终端);

7000 元/条/

展期

开幕

前 5

天停

止申

TE-05 20M 专线(仅包含一个普通公网 IP,可

自行有线组网,建议 20 个终端);

12500 元/条/

展期

TE-06 30M 专线(仅包含一个普通公网 IP,可

自行有线组网,建议 30 个终端);

18000 元/条/

展期

TE-07 40M 专线(仅包含一个普通公网 IP,可

自行有线组网,建议 40 个终端);

22000 元/条/

展期

TE-08 60M 专线(仅包含一个普通公网 IP,可

自行有线组网,建议 60 个终端);

28000 元/条/

展期

TE-09 100M 专线(仅包含一个普通公网 IP,

可自行有线组网,建议 100 个终端);

55000 元/条/

展期

TE-10 专网公网 IP 地址 1300 元/个/

展期

TE-11 特殊规格带宽 价格面议

组网

服务

有线

组网 TE-12

提供网络交换机及网线,每端口 400

元,3 端口 1200 元起,每增加一个端

口 400 元

1200 元/展期

链路

租用

网线链

路租用 TE-13 租用展厅网线通道,每个点收费 1600

1600 元/展期

/个

光纤链

路租用 TE-14 租用展厅光纤通道服务 价格面议 开幕

前 5

天停

止申

DPLC/I

PLC 国

内专线

TE-15 10M、100M 光纤点对点链路,含独享

10MB、100MB 点对点专; 价格面议

备注:

1.根据国家网络安全管理法及相关管理规定,广交会展馆公众网络服务需按监管要求实

第35页

34

行实名认证制。

2.进场前实行提前价格,进场后实行现场价格(提前价格基础上加收 30%)。

3.各服务项目除特别备注外,均在开幕前 2 天中午 12:00 停止申请。

4、接入展馆方网络电脑应安装最新病毒库杀毒软件,如有影响展馆方网络正常运行行为,

展馆方将视情节轻重索赔。

5、宽带线路属于场馆硬件设施,设施使用情况解释权归场馆方所有。

支付条款

请于 2023 年 11 月 5 日前申报,并于 11 月 10 日前缴付,定单才会生效,银行汇款以对

账单为准;所有定单均以全数缴付作为确认,未付款之定单不会被接受,取消定单将不会退

还已缴款项;

1)上述费用须于 2023 年 11 月 10 日前汇款至以下帐号:

户名:广州市金易策划传播中心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广卫路支行

银行帐号:44001421802050176561

2)现金收款单位:广州市金易策划传播中心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北京路 374 号广州大厦 8 号楼二楼

第36页

35

特装申报图例

以下六张图作为各特装承建单位报图的参考,各特装承建单位应严格参照,每张图均以

A4 纸彩色打印及扫描到 U 盘报送。

第37页

36

第四章 展馆管理规定

一、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所有参展商、承建单位及工作人员等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以及中国进出口商

品交易会展馆的有关消防安全规定。

(一)展馆内严禁吸烟。

(二)保持通道畅通,主通道宽度不得小于 6 米。疏散门要打开畅通,不得加锁。严禁在

通道和楼(电)梯前布展和摆放展样品,违者责令其拆除。

(三)严禁乱接、乱拉电线和擅自安装电气设备(含照明灯、广告灯饰)。确需要安装者,

事先务必向大会承建单位申报,经大会审核批准,电工必须持证上岗。装搭材料必须是合格

产品,如违反规定使用不合格产品所引起的事故和纠纷,由参展商负责。安装时应使用阻燃

电线和遵守用电安全规程,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供电使用。

(四)自行装修展场,搭建摊位、展台(架)、广告牌(架)等,事先必须向大会承建单

位申报,经批准后方可施工。装修材料应使用阻燃夹板或不燃材料,否则一律视为违章,并

责令拆除。

(五)展馆天花及固定设施上不允许悬挂任何物品。展位与电箱的距离不少于 80CM,在

施工、装修、布展中不得阻挡、挪用、圈占、损坏消防栓等消防设施。

(六)在展馆内严禁使用电炉、电水壶、电熨斗、碘钨灯等电热器具及大功率灯具,展馆

内严禁使用霓虹灯。

(七)严禁将有毒或危险品带入展场,包括:易燃液体、压缩气体和有危险、剧毒性的化

工产品等,此类展样品只准用代用品。若施工、表演确系需要,事前必须报保卫部门审批,

使用时派专人负责,以确保安全。

(八)在施工、表演时,严禁明火作业(电焊、气焊等)。

(九)参展样品的包装箱、杂物、纸屑和多余的展样品务必及时清理并运出展区,严禁将

其存放在摊位内、柜台顶及展位的背面或者展位间的通道上。违者予以处罚并责令清理。

任何参展样车油箱内的汽油存放量不得超过 4 公升,否则由此而引起的消防安全责任由参展

商承担。所有参展样车必须在 11 月 5 日前提交《样车进馆申请书》,并遵照其上的相关规

定要求,否则车辆不能进馆;具体事项联系 9.2 馆,黄岩茗 15220036586;10.2 馆,曾晓楠

13433117039;11.2 馆,韦英旭 13430319199。

(十)任何人员发现安全隐患时,请立即通知大会。遇有紧急情况,请保持冷静,服从大

会工作人员统一指挥,有序撤离。

(十一)责任

1、在布展、展出及撤展期间,参展商须承担及负责赔偿与其有关人士及购物引起的支出

或赔偿要求,从而保障主办单位及场地负责人的利益;

第38页

37

2、在承办机构不能控制的情况下,由于任何条件限制,导致展台不能搭建、改建、拆卸

或展览中心不能提供某项服务或规定与守则有任何更改,承办机构概不负责;

3、承办机构保留完全取消展览、取消部分展览或延期举行展览的权利。届时展位费将视

具体情况作出安排。

二、用电安全管理规定

(一)电力供应:大会提供基本展览馆照明。

(二)标准电力供应为:三相五线制,380 伏特/220 伏特(V)50 赫(Hz),最大负荷

100 安培,如有更大电力需求,应事先提出申请。

(三)摊位水电供应将于每日展览会结束后三十分钟关闭,若需要二十四小时电力供应,

或延时断电,断水请尽早与大会承建单位联系,并需另付费用。

(四)展览电气安装基本技术要求

1、电气设施安装必须符合国家电力行业的规范规程,严格按照国家《低压配电设计规范

(GB50054-9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J405)》、《建筑电气

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通用用电设备配电设计规范(GB50055-94)》

等规范,以及展馆方有关消防安全规定和本规定的具体要求实施,按经展馆方审核批准的方

案图纸施工;总控制电箱必须使用金属材质电箱;

2、展馆低压供电系统采用三相五线制。电压等级 380V/220V,50HZ。展区(展位)配电

应采用三相五线制或单相三线制。如参展设备所要求的电压和频率与展馆等级不同,参展方

或承建单位应自带电源转换装置加以解决;

3、照明配电每一保护回路的用电设备(包括灯具、插座)数量不得超过 25 具,总容量

小于 3KW 或 16A 电流;

4、三相非机械动力用电负荷大于或等于 20A 电流的,必须设空气断路开关分级保护。单

相负荷大于 16A 电流的,应采用三相电源配电,平均分配用电负荷,达到三相用电分布平衡;

5、展位必须自备展位用电总控制电箱,按规范配备安全可靠的空气断路器和漏电保护器

(30mA,动作时间小于 0.1S),安装在安全、明显、方便操作和检查的位置;

6、展位用电总控制电箱的总开关保护整定值应低于或等于接入展馆固定电源箱开关保护

整定值的 80%,确保展馆供电系统的安全运行。如展位开关保护整定值不能适配,参展方或施

工承建单位应自行调整用电,直至符合此要求;

7、选用的电气材料和设备设施应符合国家产品质量标准和认证,符合广州市消防安全要

求。电气材料必须配备充足的安全载流量。电线应使用 ZR-BVV(难燃双塑铜芯电线)、ZRRVVB 护套线或 ZR-VV 电缆,禁止使用双绞线(花线)和铝芯电线。灯具整流器和触发器须选

用消防部门检验合格产品;

8、普通照明类,机械动力类,变频设备、可控硅控制设备、舞台调光设备类,扩音设备

类和 24 小时用电设备应按分类设立独立回路,严禁共用同一回路。重要的电气设备和重要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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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位置用电应安装一主一备双回路供电。

(五)电气施工安全管理

1、现场从事用电施工人员应随身携带国家技监部门颁发的有效电工操作证,服从展馆方

核查。展馆方禁止无电工有效操作证件的人员从事电气安装;

2、办理好用电手续,由展馆方提供临时施工用电。未办理进场施工手续和缴纳相关费用

的,展馆方不予供电;

3、严格按照展馆方审核批准的方案、图纸进行电气施工,用电负荷控制在批准的总负荷

量内。如现场确实需要增加电器及其他用电设备而超出申报负荷量的,应及时申报办理有关

手续,并按规定交纳相关费用;

4.承建单位必须自备施工配电箱(配置漏电保护开关);所有电气的安装应由持有有效

证件的电工装接;施工使用的电动工具应经检验符合安全要求;施工临时电源线应采用带护

套铜芯软线,中间不得有接驳头,必须配置保护开关;严禁将电源线直接插入电源插座内或

挂在开关刀闸端用电,必须采用插头和紧固端口镙丝连接;

5、展位用电总控制电箱的总开关及电源接入线(缆)应符合规范标准要求,参照用电总

功率,选择用电电压、电流等级相符的开关和线材;根据展馆的供电系统配置和安全技术要

求,各种用电的接电应服从展馆方指定的接引电源方式、路线和地点,且须在供配电设施的

端子排上或专用取电插接器上取电,不允许随意接入展馆电箱和插座上;严禁展位用电总控

制电箱总开关保护整定值大于接入展馆固定配电设施电源开关保护整定值的 80%;

6、所有金属构架、设备设施金属外壳必须可靠接地(使用不小于 2.5mm2多股软芯铜线)。

电气线路敷设必须固定,不得随意敷设在展架、地面和通道上。电气线路穿越人行走道时必

须有过桥板保护,通过地毯和暗敷设在装修物内的电线,中间不能有接口,必须用套管(金

属管或难燃塑料管)保护,金属管做好接地体跨接。禁止利用天花和管道悬挂电线、照明装

置和其他物件;

7、展位不得使用 500W 以上大功率灯具。使用发热量大的灯具(如石英灯、碘钨灯)必

须加装防护罩。筒灯、石英灯必须有隔热垫防护。广告灯箱和灯柱内必须留有对流的散热孔。

室外露天展位的电器和照明设备必须采用防水型,并有可靠的防雨、防潮、防风等安全措施;

8、所有安装的灯具与展样品等物品之间应保持 30cm 以上的距离。所有带热源设备设施

安装应与展馆固定配电设施保持 3 米以上距离,不得面向固定配电设施排放热量;

9、展位布展不得遮挡展馆的照明、动力电箱(柜)、电话配线箱。必须保证留有不小于

60cm 的通道及足够的操作空间,以便安全检查及故障处理;

10、展位电气施工安装完成后,在正式供电前,参展方和承建单位应做好配电系统的安

全自查工作。展馆方电工与承建单位电工共同检验确认合格无误后,才能合闸供电;

11、展览期间,参展方或承建单位必须安排展位值班电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用

电安全。在布展和展览期间(特别是闭馆前),每天应检查安装在展位内的灯具是否脱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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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发现灯具脱落应立即处理,避免损坏展样品,造成安全事故;

12、施工承建单位应对其施工人员进行文明施工和安全教育,施工人员应在申报批准的

期限和工作区域内施工,未经批准不得在非工作区域和时间施工。如违反本规定造成一切安

全事故和责任,施工承建单位应负全责,并承担由此给展馆方和第三方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

13、任何参展方、承建单位和个人未经展馆方批准或授权,无权操作展馆固定和配置的

任何电气设施,不得私自连接使用,违者追究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六)用电故障应急处理

1、展位的故障处理由参展方或承建单位负责。展览期间,展位用电发生故障时,展位值

班电工应及时处理,排除故障,严禁带故障合电闸;

2、若展馆固定配电设施开关保护跳闸引致展位停电,展位值班电工应先自查电气设备和

线路是否有故障并排除,同时立即通知展馆方电工到场处理,严禁未查明原因而擅自重新合

闸送电。因擅自合闸而造成事故和经济损失的,将追究相关人员和单位的责任;

3、展览期间若展位出现用电故障,为保证展览用电安全,展馆方有权调整展览用电线路

和负荷,参展方和承建单位必须配合;

4、展馆方发现展位用电的安全隐患,通知展位值班电工到场处理,亦可采取如切断电源

等强制措施以保证安全。如发现严重的安全隐患或违反规定的行为,为确保安全,展馆方有

权在不通知的情况下停止供电。

(七)展位用电设备需要 24 小时供电的,应填写《展览 24 小时用电申报审批表》。24

小时用电设备应配置独立用电回路,配置合适可靠的保护开关,确保设备无故障隐患。参展

方要安排电工 24 小时值班,确保展厅用电安全。

(八)机械动力用电和硅控舞台调光设备等特殊用电的配电线路如不允许(或不合适)安

装 30mA 漏电保护器,参展商或承建单位要通过主场承建单位申请批准,并签署《拆除地井漏

电保护开关装置申请》及《自愿放弃漏电保护装置承诺书》;在实施过程中,参展商或承建

单位要采取严格和充分的保护措施,确保供电系统和人身安全。

(九)计算机、精密仪器等设备应加装不间断电源加以保护,因供电中断造成计算机、

精密仪器等设备数据丢失和损坏,展馆方不负责赔偿。

(十)不得使用大功率电热设备(如电水壶、电炉、电烫斗),如确需用电,必须向客户

服务中心申请批准后方可使用。

(十一)参展方或承建单位使用自带压缩机,在用电申报时必须说明。所有带入展馆的

压缩机应遵守有关安全标准和规定,必须放置在展馆方指定的位置,以免影响展览环境和安

全。

(十二)出现下列情况,参展方或承建单位承担一切责任:

1、展位的设备和电气线路故障导致展馆电源开关保护动作断电而造成的损失;

2、不按规定、规范设计和安装的配电线路,在使用过程中出现供电故障所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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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按申报获批准的图纸施工、与申报审核不符的配电线路和负荷,在使用过程出现供电故障

所造成的损失;

3、无参展方或承建单位电工值班,不能及时处理断电故障所造成的损失;

4、发现严重的安全隐患或违反规定行为,为确保安全,展馆方采取切断电源等强制措施

所造成的损失;

5、未采取特别保护措施(如自备应急电源装置等)的重要的、昂贵的、有特殊要求的用

电设备设施和展品遇断电所造成的损失;

6、其他因参展方或承建单位的过失而导致的损失。

(十三)因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市电网停电,政府紧急状态等不可抗拒因素导致的

损失,展馆方和参展方、承建单位互相免责。

(十四)展览每天闭馆时段和展览闭幕撤展时,展馆方将对展位采取停电的安全措施,

在此期间如要临时保留用电的,应提前向展馆现场服务点书面提出用电申请。

(十五)特装展位电箱供电监督流程图

三、展位搭建与施工指引

(一)特装展位的施工人员要持证上岗(筹展证、撤展证、电工证等),严格按照展会

相关要求按图施工,接受展馆方的监督管理,并佩戴安全帽进场施工。特装承建单位切勿乱

建、乱拆展位,所有特装布展展位的设计与布展,其垂直正投影不得超出预留空地的范围。

(二)特装承建单位要安全文明施工,高空作业要做好防护措施,佩戴及系好安全帽及

安全带,确保安全,避免跌落造成人员伤亡。请勿在现场使用切割机、电锯和电焊机,不得

在现场刷、喷油漆;未经批准,请勿在展位以外的通道上搭建或跨吊各类装饰造型;所有装

修框架必须牢固可靠,展样品的放置必须稳固,避免倒塌、掉落造成人员伤亡和财物损失;

拆除特装展位时切勿野蛮拆卸。如因上述行为而造成人员财产损失,一切责任由特装承建单

位负责。

(三)特装展位的搭建,限高 4.5 米。用玻璃或木板材料封顶的一律安装悬挂式 6 公斤

干粉灭火器,每 20 ㎡配置一个,20~30 ㎡配置两个,以此类推。用布质材料封顶的,布与布

之间需留有 20 公分间隔,并按每 5 ㎡/公斤喷涂阻燃剂(尼龙布、网孔布按 8 ㎡/公斤)。如

未按要求留有间隔使用布质材料封顶的,按照木板材料处理。

(四)所有装修材料均应采用不燃或难燃材料。请勿在展馆内使用草、竹、藤、纸、树

皮、泡沫、芦苇、可燃塑料板(万通板)、可燃地毯、布料和木板等物品作装修用料。已经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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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成品或半成品的构件,因特殊原因未使用难燃材料,在进场前应向客户服务中心保卫部申

报,经批准后可方按每平方米涂 0.5 公斤防火漆进行处理。经展馆方验收合格后方可安装。

(五)展位搭建涉及玻璃展具的,需遵循以下规定:

①展位装修的玻璃面积超过 1.5 ㎡或玻璃的安装高度超过 1.5m,需用钢化玻璃;

②玻璃安装在 1.5m 以上位置的,不论面积大小一律使用钢化玻璃。每块玻璃安装必须压

条、加码,并且不得用于承重支撑。

(六)特装展位密闭设置面积超过 60 ㎡(含 60 ㎡),需设置 2 个出口;每个特装展位

内至少保留一个地坑电箱检查活动口。

(七)特装承建单位和参展商对展位施工安全质量承担责任,如因展台坍塌、坠物、失

火等原因造成现场人员生命及财产损失的,均由特装承建单位和参展商承担赔偿责任,展馆

方、组委会及主场承建单位不承担任何损害赔偿责任及连带责任。

(八)使用露天场地的展览还需注意以下事项:

1、参展商露天用电的漏电保护开关(电箱)须离地 10-15CM,请勿露天裸露放置,注意

防水。

2、如遇风灾、暴雨等自然灾害天气,组展方需通知参展商及早采取防护措施,并配合展

馆方的有关安排。

(九)室外展棚由于没有喷淋保护,防火等级降低,如需铺设地毯,应使用阻燃地毯或

进行防火处理(喷阻燃剂)。

(十)大型特装展位面积超过 100m2以上,如有电话安装需求,由该展位承建单位按电话

线路布放标准和使用位置敷设展位内部电话线路,终端设置 RJ11 接线盒,电话线路集中引至

展位靠主通道背板的接线箱内,接线箱离地 30cm,并在箱内预留 1m 以上长度的线路,以便集

中接入施工和维护。

四、施工安全管理规范

1.高空作业要求

(1)禁止使用木质结构人字梯或简陋拼接型人字梯;

(2)上梯前必须对人字梯进行安全检查,保证工具安全可靠;

(3)展馆人字梯限高 2m,梯上只允许 1 人作业,且不可站在人字梯最顶端作业;

(4)上梯作业期间,梯下必须安排专人监护;

(5)施工人员不得利用人字梯进行移动;

(6)超过 2m 以上高度施工需用脚手架,且不超过 2 层;

(7)脚手架上最多容纳 2 人同时作业,施工时必须系上安全带(安全扣需扣在架上),

若脚手架底部带滑轮,需安排 1-2 人帮扶固定

(8)施工作业超过 2 层脚手架高度,施工时需用工程升降车;

(9)施工人员高空作业时禁止进行工具抛递传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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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展馆内(包括办公室、大厅、会议室、展位、珠江散步道、仓库、走廊通道、天桥、楼

(电)梯前室、卫生间、咖啡室等地)禁止动用明火,禁止吸烟。

3.手持电工工具操作要求

(1)确认现场电源电压、频率与手持电动工具铭牌标识相符,手持电动工具启动后,先

空载运行,检查并确认工具联动灵活无阻时再作业;

(2)操作人员站在平稳处,保持身体平衡,使用电动工具期间,必须装设防溅型漏电保

护器,并将漏电保护器安装在狭窄场所外面,工作时有专人监护;

(3)在一般场所作业时,手持电动工具并装设额定动作电流小于 15mA,额定动作时间小

于 0.1s 的漏电保护器,且操作人员必须戴绝缘手套进行作业;

(4)手持电动工具电源线在地面拖行时,应采取防护措施,防止被碾压、绊倒人员;

(5)作业时,加力应平稳,避免用力过猛,工件应固定牢固,防止作业过程中发生位移;

(6)严禁提拉手持电动工具的电源线移动工具,或拔插头时猛拽电源线,防止电源线受

损,绝缘层破裂;

(7)作业过程中密切观察声响和工具温度变化,发现异常应立即停机进行检查;工具温

度过高时,应暂停作业,待工具自然冷却后再继续作业;严禁用手触碰钻头、砂轮等部件,

发现其有磨钝、变形、破损等情况时,应立即修整或更换,正常后再继续作业;

(8)出现意外停机时,应立即关闭手持电动工具上的开关,防止工具突然运转造成伤害。

(9)作业过程中暂时不使用手持电动工具时,应关闭工具开关,断开电源,防止意外触

碰工具启动键,工具突然运转,导致人员受伤;

(10)清理铁屑、木屑及其他杂物时,应使用专门工具或戴手套,防止割伤;接触发烫

工件时,应使用专门工具或戴手套,防止烫伤;

(11)严禁擅自拆卸工具的机械安全防护装置,严禁无安全防护装置作业。

4.安全帽佩戴要求

(1)筹、撤期间所有进馆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

(2)安全帽必须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安全帽(GB2811-2007)》、《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

全技术规范(JGJ80-2016)》等,有出厂合格证标签或安鉴认证,且在保质期内;

(3)安全帽必须调整好松紧大小,系紧下颚带,防止脱落,避免发生人体坠落或二次击

打时安全帽脱落。

5.施工人员要求

(1)所有进馆作业施工人员必须佩戴施工证;

(2)所有特种作业工作人员必须佩戴相关特种作业证件,如电工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

证等;

(3)施工人员不得穿拖鞋、凉鞋等鞋子进馆作业,着装不得露肩赤膊;

(4)施工人员酒后、带病或身体不适者,严禁进入施工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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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施工期间应遵守展馆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进行文明施工,不得进行暴力、野蛮作业

等行为;

(6)施工人员作业期间需佩戴、穿着相应的防护道具或装备;

(7)应在申报批准的期限和工作区域内施工,未经批准不得在非工作区域和时间施工,

且必须服从展馆方现场管理,并自觉接受展馆方监督。

6.特装承建单位要安全文明施工。

(1)高空作业要做好防护措施,佩戴及系好安全帽及安全带,确保安全,避免跌落造成

人员伤亡。如人字梯使用、手脚架使用、高空作业车辆使用等相关工具设施。

(2)禁止在展馆现场明火作业,如切割机、电锯和电焊;禁止在现场刷、喷油漆造成空

气污染。

(3)未经批准,不得在展位以外的通道上搭建或跨吊各类装饰造型,影响车辆行驶和阻

碍消防通道。

(4)所有装修框架必须牢固可靠,展样品的放置必须稳固,避免倒塌、掉落造成人员伤

亡和财物损失。

(5)拆除特装展位时切勿野蛮拆卸,如强行推到、破坏展板等行为。

7.特种车辆作业安全管理规范

(1)使用如叉车、拖头车、汽车起重机等特种车辆进馆作业时,需按照展馆规定提交《特

种车辆进馆作业安全承诺书》(咨询监理单位),经审核方可进馆。

(2)特种车辆作业人员需持相关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方可作业,严禁无证人员操作特种

车辆及设备。

(3)特种车辆作业前,特装承建单位应认真排查施工区域潜在的危险,经确认安全后方

可开始施工作业。

(4)使用特种车辆前,操作员应全面检查设备确保运行正常,方可开始施工作业。

(5)特种车辆作业期间,组展方、承建单位应配合展馆方做好全程监督管理工作。

五、食品安全管理规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一条规定:集中交易市场的开办者、柜台出

租者和展销会举办者,应当依法审查入场食品经营者的许可证,明确其食品安全管理责任,

定期对其经营环境和条件进行检查,发现其有违反本法规定行为的,应当及时制止并立即报

告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1.食品经营(含现场制售)的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

从事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许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药品

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审核申请人提交的本法第三

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要求的相关资料,必要时对申请人的生产经营场所进行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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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核查;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准予许可;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不予许可并书面说明理由。

(2)根据《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九条、十条、十一条、十二条要求:

①申请食品经营许可,应当先行取得营业执照等合法主体资格。

②申请食品经营许可,应当按照食品经营主体业态和经营项目分类提出。

③申请食品经营许可,应当符合相关安全卫生条件。

④申请食品经营许可,应当向申请人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下

列材料:食品经营许可申请书;营业执照或者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与食品经营相

适应的主要设备设施布局、操作流程等文件;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进货查验

记录、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2.现场免费提供食品(预包装食品)的要求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采购食品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

证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或者其他合格证明。

(2)根据《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规范》:

①第十二条餐饮服务提供者为重大活动提供餐饮服务,依法承担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责任,

保证食品安全。

②第十三条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积极配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及其派驻工作人员

的监督管理,对监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所提出的意见认真整改。在重大活动开展前,餐饮服

务提供者应与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签订责任承诺书。

③第十四条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工作管理机构,制定重

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实施方案和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方案,并将方案及时报送餐饮服

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和主办单位。

④第十五条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制定重大活动食谱,并经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审

核;实施原料采购控制要求,确定合格供应商,加强采购检验,落实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

台账登记制度,确保所购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⑤第二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停止使用相关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

品相关产品:法律法规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检验检测不合格

的生活饮用水和食品;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外购的散装直接入口熟食制品;监

管部门在食谱审查时认定不适宜提供的食品。

3.根据以上相关法律法规,展览会组展方及所委托的服务供应商、展览会的客商在展馆

内从事食品经营(包括销售、餐饮服务)须依法取得许可。组展方有义务告知展览会的所有

客商及服务供应商,监督其在展会中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组展方有义务对相关许可证进行检

查,对未依法取得从事食品经营许可而从事餐饮服务等行为应当及时制止,并向有关部门反

映。

4.为确保展会食品安全,展览会组展方务必提醒展览会的客商不要从馆外自带或订购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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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食品进馆食用,同时提醒在展厅内所引进的非经营性餐饮服务供应商必须提供有食品经营

许可的食品。

5.根据属地管理原则,相关许可办理及监督部门如下:

广州市海珠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三大队负责对展览会现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电话:020-84010619,89635329;传真:020-89635329

地址:海珠区新港东路 2442 号盈欣人才公寓五楼

六、网络安全管理规范

1.宽带用户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国对外贸易中心的有关规章,严格执行安

全保密制度,不得利用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损害中国对外贸易中心利益

等违法、违规活动,不得制作、查阅、复制和传播扰乱社会治安、有伤风化、淫秽色情等信

息,不得利用网络攻击、损害公用网络设施和其它用户。否则,客服中心有权终止其网络服

务,情节严重或造成损失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2.未经允许不得利用展馆网络资源开展经营性活动。一经发现,客服中心有权终止其网

络使用权。

3.任何宽带用户未经客服中心书面许可,不得私自架设和开启类似于无线路由器等非终

端设备联接展馆网络,如有特殊需要,须报请客服中心书面同意,办理相关手续并在展馆方

工作人员指导下使用。

4.任何宽带用户未经书面许可,不得私自组建在 2 米范围内信号强度大于或等于 90dbm

的无线网络,否则,一经发现,客服中心有权暂扣其相关设备至同期展会结束。若确有需要

自建无线网络,需向客服中心提交申请,经批准同意后,在客服中心工作人员指导下自建。

5.客服中心有权采用技术手段监控广交会展馆范围内的一切网络安全。对于未经客服中

心书面许可擅自使用自带无线路由器、交换机等设备联接展馆网络的宽带用户,客服中心有

权酌情采取暂扣相关设备至展会结束、没收宽带网络使用押金、列入黑名单、取消 2 届展会

的宽带用户资格等措施(可同时采取多条措施)。

6.展馆仅提供网络通道服务,各宽带用户须自行做好信息安全防护,因个人原因而导致

的一切后果由账号申请人自行承担。安全防护包括且不限于上网设备安全防护,打好相关系

统补丁和安装防病毒软件,防止认证用户名和密码等个人信息的泄露等。

7.宽带用户不得损坏展馆内的网络设备、设施,如有损坏,承担赔偿责任。

8.出于确保宽带服务安全平稳的需要,客服中心有权在未提前告知的前提下对部分区域

和部分时段进行网络管制以及调整或禁止部分网络访问端口(如证券、BT、迅雷、游戏等)

的访问权。

9.客服中心及其相关机构无需对宽带客户因使用宽带服务而带来的不便或损失负责。

10.电信运营商或企业有其他特殊无线网络需求,可联系客服中心,洽谈相关合作协议。

11.用户成功申报宽带服务并缴纳相应费用后,展馆方将按展馆规定时间内完成施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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络正式开通时间为开幕当天。

12.展馆宽带接入为配对制,即根据用户申请的宽带类型提供相对应数量的伤亡账号和密

码,超过数量的设备将无法上网。

13.严禁用户安装盗号木马软件、病毒工具和其他恶意电脑程序对展馆网络进行非法攻击

或侵入,干扰其他用户的正常使用。

14.严禁用户使用迅雷、网际快车、BT、电驴等多线程或 P2P 下载软件下载电影、视频以

及其他占用网络带宽较大的应用软件。

15.用户必须确实保护好由展馆方提供的网络线缆、无线网卡、交换机以及其他网络设备,

撤展前需通知展馆方进行确认回收。

16.所有使用展馆上网服务的用户均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

规的要求。使用无线网络的用户须通过短信或微信等方式进行实名认证,符合网监等相关部

门要求后方可开通上网。

七、医疗卫生管理规范

1.根据《大型群众性安全管理条例》第七条,展会承办者需落实医疗救护、灭火、应急

疏散等应急救援措施并组织演练。日常展览期间,展馆三开放有医疗点专用柜台,位于 B 区

珠江散步道 9-3 柜台。展会期间,组展方需自行聘请医生到医疗点专用柜台驻点,为展会提

供必要的医疗服务。

2.组展方需在展会进场前制定相应的医疗救护预案,并组织本单位及各委托服务单位做

好必要的急救救援培训,以应对展会期间可能发生的伤亡事故。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规定,组展方需监督落

实参展商行为,对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不得允许其擅自在展馆内开展诊疗行

为。

4.未经批准,爬虫类、鱼类、鸟类或其他禽畜动物不得进入展厅进行展示、销售。如因

展示需要,组展方需向展馆方提出书面申请,同时向展馆方说明如何照管与控制此类动物,

制定预防措施,并向展馆方出具此类动物在展厅内停留期间的免责声明。待展馆方同意后,

方能进馆展示。

5.根据“广州市家禽检疫条例”第 10 条,从本市行政区域外运入的家禽、家禽产品抵达

目的地后,货主应在 24 小时内向当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报验,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应当在接到

申报后 24 小时内验证、抽检,经检查合格后,方可出售。如参展商需进馆销售外来家禽、家

禽产品,需提交相关检验证明至展馆方。

八、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规范

1.根据《大型群众性安全管理条例》第六条,展会承办者的安全生产责任包括制定展会

应急救援预案,以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的发生,控制、减轻和消除突发事件引起的严重危害,

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经营生产安全和公共环境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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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组展方应针对展会特点,对突发事件进行分类,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类、事故灾难

类、公共卫生事件类、社会安全事件类等,并根据突发事件的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

响范围等因素进行分级。

3.根据不同类型的突发事件,组展方应制定相应的响应措施及处理预案,内容应包括应

对原则、组织指挥机制、应急保障措施、情况通报和联动、组织先期处置和自救互救、人员

疏散撤离或临时安置、紧急恢复、善后处理等。

4.应急预案还应包含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结果汇报机制。

5.若展会期间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组展方需无条件配合接受展馆方、安全监管部门、公

安机关等单位的指挥与调查,并遵照执行相关处理规定。

第49页

48

布展相关手续办理及注意事项一览表

申报项目 申报方式 申报时间 缴费时间 地点

网络、电源插

座、楣板修改

及后加展具等

第 11 页《后加展具租赁申请表》

第 23 页《用电申请表》

第 29 页《网络服务申请表》

11月5 日前 11月10日前

1、提前申报

2、缴费方式:

汇款或转帐 委托设计、

制作展板

9.2 馆,黄岩茗 15220036586;

10.2 馆,曾晓楠 13433117039;

11.2 馆,韦英旭 13430319199

标准展位布展时间 11 月 16 日 9:00-17:00

特装申报

1、图纸要求按第 31 页

2、填写第 21-30 页表格,盖章

3、特装图纸只接收快递申报,不

接受传真件。

1、提前申报

2、缴费方式:

汇款或转帐

用电申报

现场申报加收 30%加急费,用电

申报与现场安装不符合,须加收电

费。

特装管理费 特装管理费 35 元/M2

展位搭建押金

搭建押金:

<100M2,20000 元

≥100M2,30000 元

延时服务费

(加班费) 30 元/M2

/3 小时 加班当天

15:00 前

提出申请现

场缴费

1、现场申报

2、缴费方式:

现金或数字

人民币

特装展位车辆进场时间 11 月 15 日-16 日 9:00-17:00

特装展位布展时间 11 月 15 日-16 日 9:00-17:00

特装展位撤展时间 11 月 19 日 15:00-20:00

参展证 实名登记领证,请登录展商系统网上申领

布(撤)展车证

及施工证、机力车证 11 月 9 日—15 日

广交会展馆

制证中心

详情请参阅第

6、7 页 。

特别注意事项:

1、展馆食品卫生安全规定,所有外带食物一律不允许进入展馆;

2、参展商只能在其展位内派发传单,不得在展馆过道上进行派发;

3、参展商不得在过道上敲锣打鼓,不得在展馆内举牌巡游;

4、为营造良好的交易环境,各展位音量必须控制在70 分贝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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