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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垄断与竞争法
时讯
2023年9-10月
北京 | 上海 | 深圳丨武汉 | 杭州
青岛丨成都丨海口丨香港
Beijing | Shanghai | Shenzhen | Wuhan | Hangzhou
Qingdao | Chengdu | Haikou | Hongkong
www.meritsandtree.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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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垄断与竞争法·时讯与评论
Antitrust/Competition Law · Newsletter
目 录
01 执法动态
北京市围棋协会组织会员单位达成并实施垄断协议案
贵州省金沙县远大新型环保建材有限责任公司等 4 家公司达成并实施垄断
协议案
南京市 10 家瓶装液化气经营企业达成并实施垄断协议案
贵州省市场监管局纠正铜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
竞争行为
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纠正天津市道路运输管理局滥用行政权力排除、
限制竞争行为
02 立法动态
市场监管总局印发《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合规指引》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执法约谈工作指引》
广东出台《广东省互联网平台经营者竞争合规指引(反垄断)》
辽宁发布《经营者反垄断合规导则》省级地方标准
03 经营者集中申报信息
经营者集中简易案件
附条件批准/禁止经营者集中案件
无条件通过经营者集中申报案件
04 植德反垄断动态
植德反垄断组助力康达新材收购大连齐化经营者集中申报
植德反垄断组助力中伟与浦项未来新设合营企业交易经营者集中申报
反垄断与竞争法·时讯与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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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简易案件公示信息
(公示期 10 天)
● 2023-09-06 2023-09-07
KKR 公司收购瑞人堂
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股权案
中青旅控股股份有限
公司与中国南水北调
集团文旅发展有限公
司新设合营企业案
● 2023-09-07
中青旅控股股份有限
公司与中国南水北调
集团文旅发展有限公
司新设合营企业案
● 2023-09-08
惠而浦公司收购倍科
欧洲公司股权案
● 2023-09-08
海螺(合肥)控股有
限公司与诚源港务集
团有限公司新设合营
企业案
● 2023-09-08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
限公司收购株洲建设
雅马哈摩托车有限公
司股权案
● 2023-09-08
中国长安汽车集团有
限公司收购南方天合
底盘系统有限公司股
权案
● 2023-09-08
湖南省港航水利集团
有限公司收购湖南省
航务工程有限公司股
权案
一、 执法动态
北京市围棋协会组织会员单位达成并实施垄断协议案
2022 年 8 月,北京市市场监管局(“北京市监局”)对北京市围棋协会
(“市棋协”)涉嫌组织会员单位达成并实施垄断协议行为立案调查。
2023 年 9 月,北京市监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市棋协及参与达
成并实施垄断协议的 8 家会员单位停止违法行为,对市棋协处罚款 5 万
元,对8家会员单位处2021年度销售额2%的罚款,合计116184.89元。
经查,市棋协于 2021 年 8 月 17 日组织本行业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达
成固定商品价格变动幅度的垄断协议,于 2022 年 2 月 25 日废止该协
议。上述行为排除、限制了市场竞争,损害了消费者利益。
一、违法事实
(一)本案涉及的行业和商品
本案涉及的行业为北京市围棋业余段、级位比赛组织行业,涉及的
商品为北京市围棋业余段、级位证书服务及赛事活动服务。
(二)市棋协组织本行业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达成周定商品价格
变动幅度的垄断协议
2021 年 8 月 17 日,市棋协在北京棋院 4 层会议室组织召开第一届
理事会第二次理事会议 ( 以下简称“会议” ) ,北京市西城区武术和
棋类运动管理中心等理事单位以及北京弈和康体育文化有限公司等
监事单位代表参会。
出席会议的北京市西城区武术和棋类运动管理中心、北京市丰台区
围棋协会、北京市东城区棋牌运动协会、北京市怀柔区围棋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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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2023-09-11
高盛集团公司与 GAP
(百慕大)有限合伙
收购 Kahoot!股份有限
公司股权案
● 2023-09-11
山东省港口集团有限
公司与托克香港有限
公司新设合营企业案
● 2023-09-11
克莱顿·杜比利尔及莱
斯第十二基金有限合
伙收购 Veritiv 公司股
权案
● 2023-09-11
上海鲜冷储运有限公
司与浙江百森供应链
有限公司等经营者新
设合营企业案
● 2023-09-11 2023-09-11
浙江吉利控股集团有
限公司与雷诺简化股
份有限公司新设合营
企业案
● 2023-09-11
湖南省港航水利集团
有限公司收购湖南长
沙新港有限责任公司
股权案
● 2023-09-13
长春一汽综合利用股
份有限公司与长春综
创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等经营者新
设合营企业案
北京市房山区棋牌智力运动协会、北京弈和康体育文化有限公司、
北京红枫叶体育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及会员单位中的北京博异英华
教育咨询有限公司 (该公司法人曾任海淀棋院副院长,代替院长参
会) 均为北京市围棋业余段位或级位赛组织单位,向北京市有考级
或段位需求的人员提供赛事组织及证书办理服务,收取赛事服务费
( 或称报名费 ) 及证书服务费 (或称证书费、办证费),是本案涉及
行业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
会议就“北京市围棋协会围棋业余段位、级位证书及赛事服务费收
费标准”征求理事意见,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最终通过
了段、级位证书建议指导价不高于 120 元,赛事活动服务费建议指
导价不高于 360 元的决议。所有理事单位代表在会议纪要及决议上
签字。监事单位均未提出不同意见。
2021 年 9 月 14 日,市棋协在官网“协会公告”版块发布《北京市围
棋协会关于北京市围棋业余段、级位证书及赛事活动服务费建议标
准的公示》,内容为“各业务相关单位:北京市围棋协会 (以下简称
“协会” ) 第一届第二次理事会会议于 2021 年 8 月 17 日召开,在协
会法律顾问的协助下,经全体理事投票表决,依法通过了 12 项决
议。根据本次理事会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北京市围棋业余段、级
位证书及赛事服务费建议标准的决议,现将有关收费标准的信息公
示如下: 北京市围棋业余段、级位证书服务费的建议收费标准:不高
于 120 元/本: 北京市围棋业余段、级位赛事活动服务费的建议收费
标准: 不高于 360 元/人。本公示期自 2021 年 9 月 14 日至 9 月 22
日,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邮件形式反馈。邮箱地
址: tousu@bjwqxh.com。”
在北京市监局开展调查期间,市棋协意识到相关行为涉嫌违法,
2022 年 2 月 25 日,市棋协召开第一届理事会第三次理事会议,表
决废止了“北京市围棋协会围棋业余段位、级位证书及赛事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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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2023-09-14
阿波罗资本管理有限
合伙企业收购 PetSmart
公司股权案
● 2023-09-15
亿嘉和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与南京地铁运营
有限责任公司新设合
营企业案
● 2023-09-15
中国国新资产管理有
限公司与华润置地控
股有限公司新设合营
企业案
● 2023-09-15
MIC Capital
Management 81 RSC
Ltd 收购康桥资本医疗
基础设施项目控股有
限公司股权案
● 2023-09-15 2023-09-15
嘉兴申能诚创股权投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收购普岚新动力
科技有限公司股权案
MIC Capital
Management 81 RSC
Ltd 收购康桥资本医疗
基础设施项目控股有
限公司股权案
● 2023-09-18
加拿大养老金计划投
资委员会收购
Stockbridge Fund III
Catalina REIT Holdings
有限合伙股权案
● 2023-09-19
华发物业服务有限公
司与西安利君物业管
理有限责任公司新设
合营企业案
收费标准”。
2022 年 3 月 1 日,市棋协在官网“协会公告”版块发布《关于废止<
北京市围棋业余段、级位证书及赛事活动服务费建议标准公示>的
通知》,宣布自发布之日起废止此前公示的建议标准。
(三)上述行为排除、限制竞争,损害消费者利益
在市棋协组织本行业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达成固定北京市围棋业
余段、级位证书服务费及赛事活动服务费变动幅度的垄断协议前,
北京市围棋业余级位赛赛事服务费为 200 元至 310 元/人不等 (部分
含保险费 ) ,证书服务费为 20 至 100 元/本不等;段位赛赛事服务
费为 200 元/人,证书服务费为 100 元/本或根据不同段位收取 70 至
180 元/本 ( 1-5 段分别为 70、75、80、160、180 元) 不等。
垄断协议达成后,北京市围棋业余段位、级位比赛证书及赛事服务
费价格出现一致性调整,除个别单位外,大多数机构均按照赛事服
务费 360 元/人、证书服务费 120 元/本的标准收取。
价格是市场主体间开展竞争的重要手段。市棋协等九家单位垄断行
为使北京市原本差异化以及未来可能差异化的围棋业余段、级位赛
赛事服务费和证书服务费趋同,排除、限制了北京市围棋业余段、
级位赛服务市场的市场竞争;同时推动北京市围棋业余段、级位赛
赛事服务费及 4 段以下 (不含 4 段) 证书服务费上涨,尤其是段位赛
赛事服务费上涨幅度高达 80%,加重了参赛人员的经济负担,损害
了消费者利益。
二、处罚依据和决定
经调查,北京市监局认定,市棋协的相关行为违反修改前的《反垄断
法》第十三条第 (一) 项“禁止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达成下列垄断协议:
(一) 固定或者变更商品价格”的规定,构成与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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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09-21
Resolute Fund Partners
VI, L.P.收购德瑞灵控
股公司股权案
● 2023-09-22
国泰君安创新投资有
限公司与湖州市中小
企业创业投资有限公
司等新设合营企业案
● 2023-09-23
重庆西永微电子产业
园区开发有限公司与
重庆高新区智能制造
产业研究院新设合营
企业案
● 2023-09-25
中广核核技术发展股
份有限公司收购中广
核贝谷科技有限公司
股权案
● 2023-09-26
沙特阿拉伯联合农民
投资公司收购沙特阿
拉伯国家水产养殖集
团股权案
● 2023-09-26
TA 联合管理有限合伙
与美国华平投资集团
收购 Epassi Group Oy
股权案
● 2023-09-26
Arun Plus Company
Limited 与光阳工业股
份有限公司新设合营
企业案
成并实施固定商品价格变动幅度的垄断协议行为。8 家会员单位的相关
行为违反修改前的《反垄断法》第十三条第 (一) 项“禁止具有竞争关系
的经营者达成下列垄断协议: (一) 固定或者变更商品价格”的规定,构成
与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达成并实施固定商品价格变动幅度的垄断协议
行为。
结合市棋协和 8 家会员单位配合调查的情况,北京市监局依法作出行政
处罚决定,责令市棋协及参与达成并实施垄断协议的 8 家会员单位停止
违法行为,对市棋协处罚款 5万元,对 8家会员单位处 2021年度销售额
2%的罚款,合计 116184.89 元。
贵州省金沙县远大新型环保建材有限责任公司等 4 家公司达成并实施垄
断协议案
2022 年 8 月,贵州省市场监管局(“贵州市监局”)对贵州省金沙县远大
新型环保建材有限责任公司(“金沙远大”)、金沙县奥克新型环保建材
有限公司 (“金沙奥克”)、贵州省金沙县节能环保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金
沙节能”)、贵州朗月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贵州朗月”) 4 家商品混凝
土生产企业涉嫌达成并实施垄断协议立案调查。2023 年 8 月 3 日,贵
州省市场监管局对涉案四家企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其停止违法行
为,对涉案四家企业处以 2021 年度销售额 2%~5%的罚款,合计 600.82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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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2023-09-27
SMRC Automotive
Holdings Netherlands
B.V.收购八千代工业株
式会社股权案
● 2023-09-27
广东省广新控股集团
有限公司与上海鼎信
投资(集团)有限公
司等经营者新设合营
企业案
● 2023-09-27 2023-09-27
特来电新能源股份有
限公司与济南民生实
业有限公司新设合营
企业案
SMRC Automotive
Holdings Netherlands
B.V.收购八千代工业株
式会社股权案
● 2023-09-27
特来电新能源股份有
限公司与石狮市城市
资源经营有限责任公
司等经营者新设合营
企业案
● 2023-09-28
特来电新能源股份有
限公司与邯郸城市发
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新设合营企业案
● 2023-09-28
领吉汽车商贸有限公
司和山东远通汽车贸
易集团有限公司新设
合营企业案
● 2023-09-28 2023-09-28
环胜信息技术(上
海)有限公司收购浙
江宝立食品科技有限
公司股权案
领吉汽车商贸有限公
司和山东远通汽车贸
易集团有限公司新设
合营企业案
一、违法事实
金沙远大、金沙奥克、金沙节能、贵州朗月,均具备相应资质,主要在
毕节市金沙县经营混凝土搅拌制品生产、销售等业务,各家企业经营品
种相同,属于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
2016 年 12 月 10 日,金沙远大作为甲方、金沙奥克和金沙节能作为乙方
签订了《联合生产经营协议书》,双方对联合经营的生产、销售、管
理、联营时限和利润分配比例进行了约定。
2019年3月17日,金沙远大、金沙奥克、金沙节能、贵州朗月签订《去
产能自愿整合协议的补充协议》,约定将贵州朗月租停费用由每年 800
万元降为每年 600 万元。
2021 年 12 月 15 日,贵州朗月作为甲方,金沙远大、金沙奥克和金沙节
能作为乙方,签订了《付款协议书》,明确截止 2021 年 12 月 15 日,乙
方欠甲方混凝土承包费与甲方欠乙方混凝土货款抵扣后,乙方欠甲方
9299811 元,并约定 2022 年 8 月底全部付清。
2022 年 1 月 10 日,金沙远大作为甲方,金沙奥克和金沙节能作为乙
方,签订了《联合经营期满结算协议》,双方同意将联合生产经营期限
从 2021 年 11 月 30 日延长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并对联营期间债权、
债务等进行结算。
(一)涉案企业与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达成并实施了固定或者变
更商品价格的协议
1. 达成了固定或者变更商品价格的协议。2016 年 11 月 29 日,金沙
远大作为甲方、金沙奥克和金沙节能作为乙方、贵州朗月作为丙
方,签订《去产能自愿整合协议》,约定“甲乙丙三方以目前公司现
有的资源作为去产能整合对象,在金沙县形成新型建材经营体,三
方资源自愿整合后,甲方占有 47%的份额,乙方占有 33%份额,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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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2023-09-28
日通物流控股有限公
司收购欧展集团股权
案
● 2023-09-28
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与聊城市安泰
城乡投资开发有限责
任公司新设合营企业
案
● 2023-09-28
源讯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与法国农业信贷银
行 股份有限公司新设
合营企业案
● 2023-09-28
华润医药商业集团有
限公司与菲鹏生物股
份有限公司新设合营
企业案
● 2023-09-28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
术股份有限公司与石
家庄市智慧产业有限
公司新设合营企业案
● 2023-09-28
中远海运物流供应链
有限公司与盐城市交
通投资建设控股集团
有限公司新设合营企
业案
● 2023-09-28
瑞科氦气私人有限公
司收购东久(英属维
尔京)A7 有限公司股
权案
方占有20%份额” “丙方将其预拌混凝土厂承包给甲方和乙方经营,
承包费用每年 800 万元,承包期从 2016 年 12 月 1 日起至 2021 年 11
月 30 日止”2016 年 12 月 10 日,金沙远大作为甲方、金沙奥克和金
沙节能作为乙方签订了《联合生产经营协议书》,约定“甲方自愿作
为联合生产经营的生产企业,乙方自愿根据联合生产经营而作调整
(当甲方机械设备需检修维修时,由甲方启动乙方企业的生产设备
进行生产)” “由甲乙双方抽调物资采购的相关人员,成立物资采购
部门,在确定质优价廉的供应商后由甲方与供应商签订物资采购合
同” “由甲乙双方抽调营销相关人员,成立经营销售部门,负责预
拌混凝土的销售工作包括预拌混凝土销售合同的签订,回款等”
“甲乙双方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设立共管账户,甲乙双方派员共
同管理”。
2. 实施了固定或者变更商品价格的协议。金沙远大、金沙奥克、金
沙节能、贵州朗月 4 家企业先通过签订《去产能自愿整合协议》将
4 家具有竞争关系的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整合为建材经营体。金沙
远大、金沙奥克、金沙节能再通过签订《联合生产经营协议书》,
确定金沙远大作为联合生产经营的生产企业,金沙奥克和金沙节能
作为金沙远大设备维修时的备用生产企业。并通过抽调人员成立物
资采购、生产管理、销售经营部门,统一管理销售合同,统一开具
销售票据统一管理协议方所有银行账户并设立共管账户的方式,实
现了对建材经营体所属企业商品混凝土价格的固定统一。
(二)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达成并实施了分割销售市场的协议
1. 达成了分割销售市场的协议。金沙远大、金沙奥克、金沙节能、
贵州朗月 4 家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通过签订《去产能自愿整合协
议》在金沙县形成新型建材经营体。2016 年 12 月 10 日,金沙远大
作为甲方、金沙奥克和金沙节能作为乙方签订了《联合生产经营协
议书》,约定“联合生产经营期暂定五年,自 2016 年 12 月 1 日起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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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2023-09-28
海尔智家体验云生态
科技有限公司收购青
岛易来智能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股权案
● 2023-09-28
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与新乡经投公
共管理有限公司新设
合营企业案
● 2023-10-07
深圳市地铁商业管理
有限公司与润欣商业
投资(深圳)有限公
司新设合营企业案
● 2023-10-07
红杉中国新基建一期
基金有限合伙收购
SCC 海宁有限公司股
权案
● 2023-10-08
浙江衢州巨塑化工有
限公司与河南双汇投
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新设合营企业案
● 2023-10-08
厦门挑战者鹤翎管理
咨询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收购西安太阳
食品有限责任公司股
权案
● 2023-10-10
八达通可再生能源有
限公司收购 Blauwwind
管理第二有限责任公
司股权案
2021 年 11 月 30 日止” “甲乙双方共同租赁的贵州朗月年租金 800 万
元,由甲乙双方各按50%承担” “联合生产经营后,结算后的利润按
甲方 55%,乙方 45%的比例分配”。
2. 实施了分割销售市场的协议。金沙远大、金沙奥克、金沙节能、
贵州朗月 4 家企业按照《去产能自愿整合协议》《联合生产经营协
议书》《去产能自愿整合协议的补充协议》等协议,持续经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2022 年 1 月 10 日,金沙远大作为甲方,金沙奥
克和金沙节能作为乙方,签订了《联合经营期满结算协议》,对联
合经营期间的债权债务进行了结算,约定“双方一致同意将联合生
产经营期限延长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 “2022 年 1 月 25 日由双方
财务决算认定的债权为 138970232.38 元” “根据《联合生产经营协
议书》第一条的约定,对经营期间的债权,甲方享有 55%、乙方享
有 45%甲方享有 76433627.81 元,乙方享有 62536604.57 元” “2022
年 1 月 25 日由双方财务决算认定的债务为 32787060.74 元” “根据
《联合生产经营协议书》约定,甲方应承担 55%的债务,既
18032883.41 元,乙方应承担 45%的债务,既 14754177.33 元”。各
家企业通过以上方式分配了联营期间的商品混凝土销售利润,实施
了分割销售市场的协议。
二、处罚依据和决定
经调查,贵州市监局认定,涉案企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
法》 (2008 版)第十三条“禁止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达成下列垄断协
议:(一)固定或者变更商品价格; (三)分割销售市场或者原材料采购市场”
的规定,构成了达成并实施垄断协议的行为。
结合涉案企业配合调查的情况,贵州市监局对涉案四家企业作出行政处
罚决定,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对其处以 2021 年度销售额 2%~5%的罚
款,合计 600.82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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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2023-10-10
清陶(昆山)能源发
展股份有限公司与上
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新设合营企业案
● 2023-10-10
深潍产业园运营管理
(山东)有限公司与
深圳市万物梁行物业
服务有限公司新设合
营企业案
● 2023-10-11
深圳市平安一期基础
设施产业基金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收购
昌吉亿晶光伏科技有
限公司等 7 家公司股权
案
● 2023-10-11
中国电气装备集团有
限公司收购上海电气
输配电集团有限公司
股权案
● 2023-10-11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收购国联安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股权
案
● 2023-10-11
Unity CMC Holdings
Limited 与洛辰(衢
州)企业管理咨询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
等经营者新设合营企
业案
南京市 10 家瓶装液化气经营企业达成并实施垄断协议案
2021 年 7 月,江苏省市场监管局(“江苏市监局”)对南京百江液化气有
限公司(“南京百江”)等 10 家瓶装液化气经营企业涉嫌达成并实施垄
断协议立案调查。2023 年 9 月 1 日,江苏市监局对涉案 10 家企业作出
行政处罚决定,责令涉案企业停止违法行为,对 10 家涉案企业处以
2020 年度营业额 2%的罚款,共计约 827.35 万元。
一、违法事实
南京百江等 10 家液化气经营企业,均具备燃气经营许可证,主要在南
京主城及江宁区域从事瓶装液化气经营业务,系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
者。
2018 年 8 月 9 日,南京百江与其他 3 家液化气经营企业就不低价竞争进
行协商并口头约定,在合同未到期或未取消情况下不得低价销售,后根
据实际执行情况修改形成《关于参约企业自律操作办法的补充条款》,
约定新开户信息在共建群予以报备,其他企业不得抢占接盘;以南京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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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2023-10-11
湖北商贸物流集团有
限公司与九州通医药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
经营者新设合营企业
案
● 2023-10-12
上海电力能源发展
(香港)有限公司与
中机资本香港有限公
司收购塞尔维亚轶和
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股权案
● 2023-10-12
瑞声科技控股有限公
司收购 Acoustics
Solutions International
B.V.股权案
● 2023-10-12
广州智都投资控股集
团有限公司收购广东
粤进电力发展有限公
司股权案
● 2023-10-12
惠州仲恺城市发展集
团有限公司收购惠州
市电力发展有限公司
股权案
● 2023-10-12
中山兴中集团有限公
司收购中山市凯能集
团有限公司股权案
● 2023-10-12
广州华梓房地产开发
有限公司收购广州市
润臻置业有限公司股
权案
江销售价格为基准实行价格联动等。之后,所有涉案企业一起讨论形成
《瓶装液化气企业自律公约》,沿用了上述价格联动条款。自律公约还
就如何划分新开户、装修的老客户以及共同供气用户进行了约定。
2019 年 7 月 24 日,所有涉案企业召开会议,形成《南京主城及江宁区
域瓶装液化气企业安全自律公约》,对江宁区域的民商液化气价格区间
及批零差价进行调整,同时还约定了新客户的认定、统一报备格式、新
客户报备注意事项等内容,并制定违约处罚条款。
2019 年 12 月 18 日,所有涉案企业召开会议,会上进一步明确规范市场
行为,强调各企业不得互相接盘、不低价抢客户,再次明确违规处罚。
中燃百江成立后,2020 年 8 月 17 日,所有涉案企业以中燃百江名义制
定《业务开发操作办法(试行)》,对之前执行的老客户维护、新客户认
定、报备时效、处罚条款等内容进行了调整。
2020 年 8 月 29 日,所有涉案企业又以中燃百江名义制定《批发及终端
销售管理办法(试行)》,明确批发基准价由中燃百江参考实际采购到库
价统一核定公布,所有涉案企业统一执行;确定批发最低加价幅度以及
终端最低销售价,并确定了价格调整机制。
2020 年 9 月 19 日,所有涉案企业股东会与董事会,通过《南京中燃百
江能源有限公司筹备期工作计划》。该文件要求,在 2020 年底前,统一
安检、统一平台、统一价格,为公司正式运营做好准备;执行《业务开
发操作办法(试行)》;统一市场销售管理体系,2020 年 9 月 25 日开始
指定专人每日在微信群内发送销售基准价,逐步统一销售定价,统一规
范一级批发、二级批发间的价格差,逐步解决各公司的历史遗留问题。
2020 年 11 月 30 日,所有涉案企业以中燃百江名义制定《南京中燃百江
业务开发及配送管理办法》,对新开户报备有效期由 3 日调整为 5 日,
对确认为有效报备后 15 日未达成合作的,须进行二次报备。
反垄断与竞争法·时讯与评论
Antitrust/Competition Law · Newsletter
10
● 2023-10-13
Platinum Compass B
2018 RSC 有限公司与
Kurito 投资控股有限公
司收购 Rafflesia 印度
尼西亚投资公司股权
案
● 2023-10-13
Meridiam SAS 收购
Verkor 公司股权案
● 2023-10-13
山西省安装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与华润电力
控股有限公司新设合
营企业案
● 2023-10-13
沈阳汽车有限公司收
购华晨汽车集团控股
有限公司股权案
● 2023-10-16
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与江西江
铃集团晶马汽车有限
公司新设合营企业案
● 2023-10-16
上药控股江苏股份有
限公司收购连云港正
大天晴医药有限公司
等三家公司股权案
● 2023-10-16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收购湖北楚盛
供应链有限公司股权
案
2020 年 12 月 8 日,当所有涉案企业以南京市液化石油气应急队名义制
定《业务开发及配送管理办法(第二版)》,对接盘他人现有客户及报备
客户 3 日内不退出的,将所属企业停止供气时间由 10 日调整为 7 日,
其他现有客户维护、新客户开发报备等内容基本保持不变。
(一) 所有涉案企业达成垄断协议
2018 年下半年起,所有涉案企业陆续在一起讨论不低价抢夺客
户、避免恶性竞争事宜,多次以开展行业自律名义或利用筹备新公
司之机,通过口头约定或签署书面协议形式达成关于液化石油气销
售价格和客户报备内容的协议。
2020年 8 月 5日,10家液化气经营企业共同出资设立中燃百江并开
始筹备新公司运行。虽然截至调查启动时中燃百江未正式开展业
务,但涉案企业通过中燃百江的各项文件达成了有关新增客户报
备,不得低价接盘其他公司客户,统一销售基准价、销售定价,确
定批发最低加价幅度,确定终端最低销售价,并达成价格调整机制
的内容。
(二) 所有涉案企业采取多种措施实施垄断协议
1. 制定处罚措施。涉案企业讨论商定的多个版本自律协议中,对不
落实约定,进行低价竞争、抢夺客户的行为均配套制定了清晰明确
的处罚措施,增加了约定的威慑力。如约定罚款、注销相关证件、
返还销售利差、对相关责任人予以辞退等。
2. 缴纳自律保证金。在《南京主城及江宁区域瓶装液化气企业安全
自律公约》中明确,每家企业一次性投入自律资金 10 万元,每月
公布违规扣除钱款,被扣款企业主动补齐被扣款项。经查,所有涉
案企业按照公约约定各自缴纳了 10 万元资金作为自律保证金,以
对新客户报备、市场价格策略执行进行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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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2023-10-16
今翊资本第 I 期有限合
伙收购上海励齿医疗
科技有限公司股权案
● 2023-10-16
今翊资本第 I 期有限合
伙收购上海励齿医疗
科技有限公司股权案
● 2023-10-17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
司收购大连热电股份
有限公司股权案
● 2023-10-17
涟水县交通产业发展
(集团)有限公司与
特来电新能源股份有
限公司新设合营企业
案
● 2023-10-17
四川蜀道新材料科技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
购德阳昊华清平磷矿
有限公司股权案
● 2023-10-17
重庆渝富控股集团有
限公司收购重庆水务
环境控股集团有限公
司股权案
● 2023-10-18
中石油海南销售有限
公司收购海南海控智
慧能源有限公司股权
案
3. 微信沟通落实约定内容。涉案企业按照约定通过微信发布、沟通
信息等方式对液化石油气批发价、终端销售价、新开发客户报备、
现有客户维护进行协调,避免低价竞争和抢客户发生。
4. 查处通报违规行为。2020 年 10 月,中燃百江成立南京市液化石
油气应急队。应急队除负责市场安全巡查等工作外,还对所有涉案
企业低价竞争、相互争抢客户进行核查处罚。
二、处罚依据和决定
经调查,江苏市监局认定,涉案企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
法》 (2008 版) 第十三条第一款“禁止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达成下列垄
断协议:(一)固定或者变更商品价格;(三)分割销售市场或者原材料
采购市场”的规定。
结合涉案企业配合调查的情况,江苏市场监管局对所有涉案企业作出行
政处罚决定,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对涉案 10 家企业处以 2020 年度销售
额 2%的罚款,合计约 827.35 万元。
贵州省市场监管局纠正铜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
制竞争行为
2023 年 7 月 20 日,贵州省市场监管局依法对铜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涉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立案调查。
经查,2022 年 7 月 21 日,当事人下发《关于加强全市物业管理从业人
员岗位培训的通知》,要求全市物业管理企业或个人在其指定的铜仁市
物业协会参加物业项目经理、从业人员岗位培训及继续教育培训。2022
年 7 月 26 日至 28 日,铜仁市物业协会举办了 2022 年“物业项目经理”和
“物业项目经理继续教育”培训班并收取培训费。2022 年 8 月 15 日,当
事人下发《关于对全市物业服务企业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的通
知》,将是否持证上岗、进行继续教育、建立培训考核制度,以及企业
反垄断与竞争法·时讯与评论
Antitrust/Competition Law · Newsletter
12
● 2023-10-18
重庆渝富控股集团有
限公司收购重庆轻纺
控股(集团)公司股
权案
● 2023-10-19
Lotte Co., Ltd.与 Lotte
Wellfood Co., Ltd.等经
营者新设合营企业案
● 2023-10-20
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与驻马店市豫
资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等经营者新设合营企
业案
● 2023-10-20
肇庆新区投资发展有
限公司收购肇庆市汇
能投资有限公司股权
案
● 2023-10-20
阳江市交通投资集团
有限公司收购阳江市
鼎兴达企业管理有限
公司股权案
● 2023-10-20
广东嘉应控股集团有
限公司收购梅州市裕
发电力有限公司股权
案
● 2023-10-20
汕尾市投资控股有限
公司收购汕尾汇能综
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
股权案
员工培训持证上岗情况等内容纳入行政检查事项。
贵州省市场监管局认为,当事人下发通知要求全市物业管理企业或个人
在其指定的铜仁市物业协会参加培训,并部署行政检查巩固限定事项,
损害了铜仁市物业项目经理、从业人员培训领域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三十九条“行政机关和法
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不得滥用行政权力,限定
或者变相限定单位或者个人经营、购买、使用其指定的经营者提供的商
品”的规定,构成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
调查期间,当事人积极主动整改,废止和修改相关文件,在政府网站公
开发布声明。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制止滥用行政权力
排除、限制竞争行为规定》《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
学习,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落实,并向贵州省市场监管局提交了整改
报告。
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纠正天津市道路运输管理局滥用行政权力排
除、限制竞争行为
2022 年 8 月 2 日,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依法对天津市道路运输管
理局涉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立案调查。
经查,2018 年 10 月以来,当事人在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情况下,通过
持续发布天津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车载专用设备产品名单,并制定《关
于印发网约车车载专用设备技术标准及供应商资质要求的通知》,限定
从事网络预约出租车经营的经营者购买、使用其指定的供应商设备,排
除、限制了天津市网络预约出租车车载专用设备市场的竞争。截至调查
前,文件仍在执行。
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认为,网络预约出租车车载专用设备市场属
于竞争性市场,当事人通过制定文件、发布名单,直接指定产品型号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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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2023-10-23
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
限公司收购和静县备
战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股权案
● 2023-10-23
丹纳赫公司收购艾博
抗公司股权案
● 2023-10-23
武藏精密工业株式会
社与台达电子工业股
份有限公司等经营者
新设合营企业案
● 2023-10-24
东莞金融控股集团有
限公司收购广东聚润
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股权案
● 2023-10-24
Sun·Tox 株式会社与三
井化学东赛璐株式会
社合并案
● 2023-10-24
深圳市深燃清洁能源
有限公司与深圳市地
铁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新设合营企业案
● 2023-10-25
川崎汽船株式会社收
购 Yinson Boronia
Consortium Pte Ltd 股
权案
● 2023-10-25
三菱电机株式会社与
三菱重工业株式会社
新设合营企业案
供应商,排除了名单之外设备供应商的进入,限制了网络预约出租车车
载专用设备市场的竞争。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
垄断法》第三十九条“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
职能的组织不得滥用行政权力,限定或者变相限定单位或个人经营、购
买、使用其指定的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第四十五条“行政机关和法律、
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不得滥用行政权力,制定含有
排除、限制竞争内容的规定”,构成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
为。
调查期间,当事人认识到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
有关规定,积极整改,消除不良影响,主动废除上述文件、名单。同
时,当事人通过强化竞争政策理论学习,强化存量文件清理,加强内部
公平竞争审查机制建设等措施,防止出台排除、限制竞争的政策措施。
二、 立法动态
市场监管总局印发《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合规指引》
引导企业落实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合规主体责任,提高经营者集中反垄断
合规意识和管理水平,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市场监管总局
印发《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合规指引》(“《指引》”)。
《指引》全文共设六章、三十五条,主要有以下内容:
第一章“总则”,明确《指引》目的和依据、合规必要性以及《指引》适
用范围,指出《指引》是细化《经营者反垄断合规指南》的专项指引。
第二章“经营者集中审查主要规定”,简要介绍经营者集中审查制度的法
律规定以及违反法律规定面临的法律风险和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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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titrust/Competition Law · Newsletter
14
● 2023-10-25
泰佩思琦公司收购卡
普里控股有限公司股
权案
● 2023-10-25
STRIVE
INVESTMENT
CAPITAL PTE. LTD.
收购华翔精炼(印
尼)有限公司股权案
● 2023-10-25
北方石油国际有限公
司收购 LSF10
Summertime
Investments, Ltd.股权
案
● 2023-10-25
深国际中国物流发展
有限公司与南宁交投
物流投资有限公司新
设合营企业案
● 2023-10-25
中远海运集装箱运输
有限公司与贵州铁路
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
司等经营者新设合营
企业案
● 2023-10-26
新加坡航空公司收购
印度航空公司股权案
● 2023-10-26
广东省绿色投资运营
有限公司收购深圳市
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
份有限公司股权案
第三章“重点合规风险”,重点提示经营者集中各环节应当注意的问题,
主要包括是否申报、何时申报、申报后“抢跑”、排除限制竞争、违反审
查决定、阻碍审查调查、境外合规风险等。
第四章“合规风险管理”,主要介绍如何有针对性地制定经营者集中合规
管理制度,特别是建议企业在投资并购决策流程中嵌入经营者集中合规
审核,同时明确合规管理部门、合规负责人、关键岗位人员有关经营者
集中合规建议以及风险应对措施等。
第五章“合规管理保障”,主要介绍如何保障经营者集中合规管理的有效
实施,包括合规承诺、合规报告、合规评价、合规咨询、合规培训、合
规奖惩、合规激励等保障措施。
第六章“附则”,明确《指引》不具有强制性,企业可以结合自身特点建
立合规工作体系。
原文详见:
https://www.samr.gov.cn/zw/zfxxgk/fdzdgknr/fldj/art/2023/art_b463be894b4
d40d487d8d099a4df60f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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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titrust/Competition Law · Newsletter
15
● 2023-10-26
中国兵器工业集团有
限公司收购西安爱生
技术集团有限公司股
权案
● 2023-10-26
清远市德晟投资集团
有限公司收购清远诚
创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股权案
● 2023-10-26
广州市城市建设投资
集团有限公司收购广
州南方投资集团有限
公司股权案
● 2023-10-27
法国电力集团与阿布
扎比未来能源公司
(马斯达尔)新设合
营企业案
● 2023-10-27
建德市城市建设发展
投资有限公司与建德
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
司新设合营企业案
● 2023-10-30
壳牌新能源控股有限
公司与阿曼能源发展
公司等经营者新设合
营企业案
● 2023-10-30
江西双胞胎农业有限
公司收购江西正邦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
案
市场监管总局印发《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执法约谈工作指引》
近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对外公布《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执法约
谈工作指引》(以下简称《指引》),提出反垄断执法机构在立案调查
前、立案调查期间、向有关上级机关提出依法处理的建议后、线索核查
或者案件调查结束后,可以依法实施约谈。实施约谈不影响依法采取立
案、调查、向有关上级机关提出依法处理的建议等其他执法措施。
《指引》明确了约谈对象为涉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当事
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涉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由
多个部门联合实施的,可以视情况约谈牵头部门、主要责任部门或者多
个部门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约谈多个部门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
的,可以采取集中约谈或者个别约谈的方式。
根据《指引》规定,约谈可以由反垄断执法机构单独实施,也可以邀请
被约谈方的有关上级机关或者其他部门共同实施。市场监管总局可以委
托省级市场监管部门实施约谈。根据约谈工作需要,反垄断执法机构可
以邀请媒体、行业协会、专家学者、相关经营者、社会公众代表等列席
约谈。
对于约谈后的效果,《指引》明确,反垄断执法机构应当跟踪被约谈方
改进措施的执行效果,可以要求被约谈方提交改进措施执行情况报告。
约谈后,被约谈方立即采取措施改正违法行为的,可以认定为符合《制
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规定》的主动采取措施停止相关行
为、消除相关竞争限制的情形;被约谈方未执行、未按期执行改进措施
或者执行改进措施未达到效果的,反垄断执法机构可以要求被约谈方继
续执行改进措施或者采取其他执法措施。
反垄断执法机构在实施约谈和跟踪改进措施执行效果的过程中发现的被
约谈方公职人员涉嫌职务违法、职务犯罪问题线索,应当及时移交纪检
监察机关。
反垄断与竞争法·时讯与评论
Antitrust/Competition Law · Newsletter
16
原文详见:
https://www.samr.gov.cn/zw/zfxxgk/fdzdgknr/fldj/art/2023/art_c44eb107f02
8470f8f364f59106785da.html
广东出台《广东省互联网平台经营者竞争合规指引(反垄断)》
近日,广东省市场监管局发布《广东省互联网平台经营者竞争合规指引
(反垄断)》(“《指引》”)。《指引》立足广东省平台经济领域发展现状和
特点,总结《反垄断法》实施以来的实践经验,帮助经营者明确相关法
律风险,引导经营者加强合规管理。
《指引》由总则、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经营者集中、滥用行
政权力排除和限制竞争、法律责任与配合调查义务、经营者内部合规管
理和附则共 8 章、24 条、7 个专题构成,既有具体垄断行为的构成要
件,也有敏感垄断行为的识别要点;既对垄断行为进行指导消除,也对
内部合规进行指导管理。
《指引》有三个特点:一是强调保护创新,将保护市场公平竞争、促进
平台经济领域创新发展作为制定《指引》的出发点和立足点,充分激发
经营主体创新活力和发展动力,提高广东省平台经济的整体竞争力。二
是明确监管思路,针对各方面反映较为突出的平台经济领域竞争问题,
明确反垄断监管的基本原则、具体思路和监管方式,回应社会关切。三
是重在宣传倡导,《指引》详细列明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经
营者集中以及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 4 类主要垄断行为的界定和
风险,开展反垄断法律法规宣贯,倡导平台经营者主动建立反垄断合规
制度,提升反垄断合规能力,共同维护平台经济领域公平竞争的市场秩
序。
据悉,下一步,广东省市场监管局将坚持依法规范和引导资本健康发
展,处理好守正与创新、效率与公平、活力与秩序的关系,用高质量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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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titrust/Competition Law · Newsletter
17
场监管助推广东经济高质量发展。
原文详见:
http://amr.gd.gov.cn/zwgk/zcfg/fggz/content/post_4275604.html
辽宁发布《经营者反垄断合规导则》省级地方标准
近日,由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起草的《经营者反垄断合规导则》
(“《合规导则》”)(DB21/T3856-2023)省级地方标准正式发布。
制定《合规导则》地方标准是强化竞争政策基础地位、支持企业在公平
竞争中发展壮大的迫切需要,有利于我省经营主体快速熟悉反垄断法律
法规的基本要求,准确识别和防范反垄断合规风险,建立健全反垄断合
规管理制度,推动经营主体自我管理、自我规范、自我净化,减少法律
纠纷,进一步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合规导则》地方标准从机构、制度、队伍、信息化、文化等方面,为
经营主体构建风险识别、评估、提醒、控制、处置等全链条风险管理体
系提供了明确的指导,对经营主体防范反垄断合规风险、保障持续健康
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原文详见:
https://www.ln.gov.cn/web/ywdt/tjdt/2023110712161311524/
三、 经营者集中申报信息
经营者集中简易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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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2023 年 9 月 8 日至 10 月 30 日,总局及各试点省级市场监管部门公示的
经营者集中简易案件共 105 件。(见本文左侧栏)
附条件批准/禁止经营者集中案件
2023 年 9 月 22 日,总局发布了附加限制性条件批准先声药业有限公司
(“先声药业”)收购北京托毕西药业有限公司(“托毕西”)股权案的公
告。
2022 年 6 月 29 日、7 月 20 日,托毕西、先声药业分别自愿向市场监管
总局提交本案经营者集中申报材料。目前,本案处于进一步审查延长阶
段,截止日为 2023年 10月 13日。市场监管总局认为,此项集中对中国
境内巴曲酶注射液市场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
2017 年 7 月,先声药业与托毕西的股权持有人子博有限公司签订协议,
拟收购托毕西全部股权。集中至今未实施。
2019 年 4 月,先声药业与全球巴曲酶浓缩液原料药(以下简称巴曲酶原
料药)唯一供应商瑞士 DSM Nutritio-nal Products Ltd Branch Pentapharm
(“DSM”)签订《合作及供货协议》,成为中国境内市场唯一可以销售
巴曲酶原料药的公司。
经查,先声药业从事巴曲酶原料药销售,托毕西从事巴曲酶注射液生产
与销售,二者存在纵向关系。同时,先声药业正在从事巴曲酶注射液研
发,与托毕西存在横向重叠。结合交易双方的业务,从需求替代与共计
替代的角度分析,本案将相关商品市场界定为巴曲酶原料药销售市场和
巴曲酶注射液,相关地域市场均为中国境内。
在全球范围内,巴曲酶原料药生产商仅有 DSM 一家。先声药业不掌握
巴曲酶原料药的生产资料和技术,不具备生产巴曲酶原料药的能力,但
是通过与 DSM 签订《合作及供货协议》,约定 DSM 在中国境内向其独
家供应巴曲酶原料药,取得中国境内巴曲酶原料药的全部货源,控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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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titrust/Competition Law · Newsletter
19
国境内巴曲酶原料药销售市场。该原料药在中国境内唯一下游应用为巴
曲酶注射液,托毕西是目前中国境内巴曲酶注射液唯一生产商,先声药
业正在研发巴曲酶注射液。考虑到(一)集中可能消除中国境内巴曲酶
注射液市场潜在进入者,巩固托毕西在该市场的支配地位,产生排除、
限制竞争效果;(二)集中后实体可能实施原料封锁,对中国境内巴曲
酶注射液市场产生排除、限制竞争效果。
根据先声药业提交的附加限制性条件承诺方案,市场监管总局决定附加
限制性条件批准此项集中,要求先声药业和集中后实体履行(包括但不
限于)如下义务:(一)解除先声药业与 DSM 在中国境内独家、排他供
应巴曲酶原料药的协议约定。(二)按照《经营者集中审查规定》规定
的时限剥离先声药业在研巴曲酶注射液业务。(三)集中实施后下调临
床常用规格的巴曲酶注射液终端价格不少于当前挂网价格的 20%。
(四)集中实施后保障临床常用规格的巴曲酶注射液用药需求。(五)
若未按时解除协议约定、未按时完成剥离或者剥离买方未按时实施研
发,集中实施后下调临床常用规格的巴曲酶注射液终端价格不少于当前
挂网价格的 50%。上述行为性条件的期限为 6 年。
无条件通过经营者集中申报案件
2023 年 9 月 1 日至 10 月 31 日,总局及各试点省级市场监管部门公示的
无条件通过经营者集中申报案件共 130 件,如下表:
序号 案件名称 审结时间
1 1
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收购 MFS
Technology (S) Pte. Ltd.股权案 2023 年 9 月 1 日
2 2
成都润盈置业有限公司收购成都华睿联弘房地
产开发有限公司股权案 2023 年 9 月 1 日
3 3
长安福特汽车有限公司与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
限公司新设合营企业案 2023 年 9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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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4
阿布扎比发展控股公司收购阿布扎比石油管道
有限责任公司股权案 2023 年 9 月 4 日
5 5
法国达飞海运集团公司收购波洛莱物流公司股
权案 2023 年 9 月 4 日
6 株式会社 6 LS 与株式会社 L&F 新设合营企业案 2023 年 9 月 4 日
7 7
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与广东广业投
资集团有限公司新设合营企业案 2023 年 9 月 4 日
8 8
广州市金属回收有限公司与北京鼎汉技术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等经营者收购江西环锂新能源科
技有限公司股权案
2023 年 9 月 5 日
9 9
埃珂森股份公司与嘉能可国际股份公司等经营
者新设合营企业案 2023 年 9 月 5 日
10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收购甘肃祁连山水
泥集团有限公司股权案 2023 年 9 月 6 日
11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收购甘肃祁连山水
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案 2023 年 9 月 6 日
12
POSCO Holdings Inc. 收 购 PT Nicole Metal
Industry 股权案 2023 年 9 月 6 日
13 中国石化扬子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与扬子石化-巴
斯夫有限责任公司新设合营企业案 2023 年 9 月 6 日
14 淄博齐云智慧城市运营有限公司与特来电新能
源股份有限公司等经营者新设合营企业案 2023 年 9 月 7 日
15 腾讯云计算(北京)有限责任公司与广州地铁
集团有限公司新设合营企业案 2023 年 9 月 7 日
16 瑞科万寿菊私人有限公司收购檀木控股有限公
司股权案 2023 年 9 月 8 日
17
中金私募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绍兴袍江经
济技术开发区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等经营者
新设合营企业案
2023 年 9 月 8 日
18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收购山东省天一医药
有限公司股权案 2023 年 9 月 8 日
19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浠水晨科饲料
科技有限公司股权案 2023 年 9 月 8 日
20 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收购平潭德成农牧
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股权案 2023 年 9 月 8 日
21 长垣市城乡投资有限公司与特来电新能源股份
有限公司新设合营企业案 2023 年 9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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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22 鄂尔多斯市城投科技有限公司与特来电新能源
股份有限公司新设合营企业案 2023 年 9 月 8 日
23
DWS 另类全球有限公司和慕尼黑再保险公司收
购 Weltec 控股公司股权案 2023 年 9 月 8 日
24 力拓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收购马塔尔科公司部分
业务案 2023 年 9 月 10 日
25
日产自动车株式会社通过其他方式取得 Nissan
Renault Financial Services India Private Limited 等
六家公司控制权案
2023 年 9 月 10 日
26 甘肃省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收购兰州佛
慈医药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股权案 2023 年 9 月 10 日
27 四川巨星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收购乐山巨星农牧
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案 2023 年 9 月 11 日
28 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收购贵州新天鑫化
工有限公司股权案 2023 年 9 月 11 日
29 当阳市城市投资有限公司收购湖北三峡新型建
材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案 2023 年 9 月 12 日
30 宝鸡石油钢管有限责任公司与陕西钢铁集团有
限公司新设合营企业案 2023 年 9 月 13 日
31 山东新巨丰科技包装股份有限公司收购纷美包
装有限公司股权案 2023 年 9 月 13 日
32 ESR 集团有限公司与合生通达(北京)投资管
理有限公司新设合营企业案 2023 年 9 月 14 日
33 壳牌海外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与 ENECO 公司收
购 HKW VI 风电场资产案 2023 年 9 月 14 日
34 信 实 工 业 公 司 收 购 BAM DLR Data Center
Services Private Limited 等五家公司股权案 2023 年 9 月 14 日
35
重庆市农业生产资料(集团)有限公司与烟台
弘益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等经营者新设合营
企业
2023 年 9 月 14 日
36
上海同盛物流园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与 Maersk
Logistics and Services International A/S 新设合营
企业案
2023 年 9 月 15 日
37 蒙迪股份有限公司收购西弗雷泽木业有限公司
部分资产案 2023 年 9 月 15 日
38 曼胡默尔生命科学控股有限公司收购苏州悠远
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股权案 2023 年 9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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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39 三井物产株式会社收购 NEoT Capital S.A.S 股权
案
2023 年 9 月 15 日
40 物产中大(浙江)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收购浙江
柒鑫合金材料有限公司股权案 2023 年 9 月 18 日
41 株式会社 LG 能源解决方案与现代汽车株式会
社等经营者新设合营企业案 2023 年 9 月 18 日
42 海螺(浙江)控股有限公司通过合同取得福州
台泥水泥有限公司等两家公司的控制权案 2023 年 9 月 20 日
43 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收购中国华录集团
有限公司股权案 2023 年 9 月 20 日
44 三菱电机株式会社与 Visual Components 公司新
设合营企业案 2023 年 9 月 20 日
45 三井物产株式会社与味丹越南股份有限公司新
设合营企业案 2023 年 9 月 20 日
46 润欣商业投资(深圳)有限公司与西部机场集
团(西安)商业发展有限公司新设合营企业案 2023 年 9 月 21 日
47 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收购北电新能源科技
(江苏)有限公司股权案 2023 年 9 月 21 日
48 中国长安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收购南方天合底盘
系统有限公司股权案 2023 年 9 月 21 日
49
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二期股份有限公司
与中国国有企业结构调整基金二期股份有限公
司等经营者收购润鹏半导体(深圳)有限公司
股权案
2023 年 9 月 22 日
50 湖南省港航水利集团有限公司收购湖南长沙新
港有限责任公司股权案 2023 年 9 月 22 日
51 海螺(合肥)控股有限公司与诚源港务集团有
限公司新设合营企业案 2023 年 9 月 22 日
52 宣城新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与中石化长城燃气
投资有限公司新设合营企业案 2023 年 9 月 22 日
53 华润燃气投资(中国)有限公司与河南省天然
气管网有限公司新设合营企业案 2023 年 9 月 22 日
54 山东浪潮通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与山东省章丘
鼓风机股份有限公司新设合营企业案 2023 年 9 月 22 日
55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安徽省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与华润电力控股有限公司新设合营企业案 2023 年 9 月 25 日
56 湖南省港航水利集团有限公司收购湖南省航务
工程有限公司股权案 2023 年 9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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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57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株洲建设雅马
哈摩托车有限公司股权案 2023 年 9 月 25 日
58 上海亨斯迈聚氨酯有限公司收购上海联恒异氰
酸酯有限公司部分资产案 2023 年 9 月 25 日
59 惠而浦公司收购倍科欧洲公司股权案 2023 年 9 月 26 日
60 MIC Capital Management 81 RSC Ltd 收购康桥资
本医疗基础设施项目控股有限公司股权案 2023 年 9 月 26 日
61 明穗国际贸易(上海)有限公司收购泰州杨湾
益嘉港务有限公司股权案 2023 年 9 月 28 日
62 KKR 公司收购瑞人堂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
权案 2023 年 9 月 28 日
63 亿嘉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南京地铁运营有限
责任公司新设合营企业案 2023 年 9 月 28 日
64 高盛集团公司与 GAP(百慕大)有限合伙收购
Kahoot!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案 2023 年 9 月 28 日
65 加拿大养老金计划投资委员会收购 Stockbridge
Fund III Catalina REIT Holdings 有限合伙股权案 2023 年 9 月 28 日
66 克莱顿·杜比利尔及莱斯第十二基金有限合伙收
购 Veritiv 公司股权案 2023 年 9 月 28 日
67 浙江吉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与雷诺简化股份有
限公司新设合营企业案 2023 年 9 月 28 日
68 上海康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收购大连齐化新
材料有限公司股权案 2023 年 9 月 28 日
69
长春一汽综合利用股份有限公司与长春综创投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经营者新设合营企
业案
2023 年 9 月 28 日
70 上海巴斯夫聚氨酯有限公司收购上海联恒异氰
酸酯有限公司部分资产案 2023 年 9 月 28 日
71 重庆西永微电子产业园区开发有限公司与重庆
高新区智能制造产业研究院新设合营企业案 2023 年 10 月 8 日
72 山东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与托克香港有限公司
新设合营企业案 2023 年 10 月 8 日
73 国泰君安创新投资有限公司与湖州市中小企业
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等新设合营企业案 2023 年 10 月 8 日
74 中国国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华润置地控股有
限公司新设合营企业案 2023 年 10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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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75
BDT 资本合伙人有限责任公司收购 So.Fi.M.A.
自动机械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案 2023 年 10 月 9 日
76 中广核核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收购中广核贝
谷科技有限公司股权案 2023 年 10 月 9 日
77 华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与西安利君物业管理有
限责任公司新设合营企业案 2023 年 10 月 9 日
78
中远海运物流供应链有限公司与盐城市交通投
资建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等经营者新设合营企
业案
2023 年 10 月 9 日
79 嘉兴申能诚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收购普岚新动力科技有限公司股权案 2023 年 10 月 9 日
80 特来电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与邯郸城市发展投
资集团有限公司新设合营企业案 2023 年 10 月 10 日
81 特来电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与济南民生实业有
限公司新设合营企业案 2023 年 10 月 10 日
82 上海鲜冷储运有限公司与浙江百森供应链有限
公司等经营者新设合营企业案 2023 年 10 月 10 日
83 海尔智家体验云生态科技有限公司收购青岛易
来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案 2023 年 10 月 11 日
84 瑞科氦气私人有限公司收购东久(英属维尔
京)A7 有限公司股权案 2023 年 10 月 11 日
85 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新乡经投公共管
理有限公司新设合营企业案 2023 年 10 月 11 日
86 TA 联合管理有限合伙与美国华平投资集团收
购 Epassi Group Oy 股权案 2023 年 10 月 11 日
87
Resolute Fund Partners VI, L.P.收购德瑞灵控股
公司股权案 2023 年 10 月 11 日
88 中青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南水北调集团
文旅发展有限公司新设合营企业案 2023 年 10 月 12 日
89 特来电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与石狮市城市资源
经营有限责任公司等经营者新设合营企业案 2023 年 10 月 12 日
90 托普索公司与沙索投资有限公司新设合营企业
案
2023 年 10 月 12 日
91
Arun Plus Company Limited 与光阳工业股份有
限公司新设合营企业案 2023 年 10 月 13 日
92 阿波罗资本管理有限合伙企业收购 PetSmart 公
司股权案 2023 年 10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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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93 日通物流控股有限公司收购欧展集团股权案 2023 年 10 月 13 日
94 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聊城市安泰城乡
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新设合营企业案 2023 年 10 月 13 日
95 环胜信息技术(上海)有限公司收购浙江宝立
食品科技有限公司股权案 2023 年 10 月 13 日
96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与石家庄
市智慧产业有限公司新设合营企业案 2023 年 10 月 13 日
97
SMRC Automotive Holdings Netherlands B.V.收
购八千代工业株式会社股权案 2023 年 10 月 13 日
98 TPG Rise Climate Cayman AIV Finance, L.P.收购
Clean TopCo Limited 股权案 2023 年 10 月 17 日
99 广东省广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与上海鼎信投资
(集团)有限公司等经营者新设合营企业案 2023 年 10 月 17 日
100 领吉汽车商贸有限公司与山东远通汽车贸易集
团有限公司新设合营企业案 2023 年 10 月 18 日
101 深圳市地铁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与润欣商业投资
(深圳)有限公司新设合营企业案 2023 年 10 月 18 日
102 华润医药商业集团有限公司与菲鹏生物股份有
限公司新设合营企业案 2023 年 10 月 18 日
103 沙特阿拉伯联合农民投资公司收购沙特阿拉伯
国家水产养殖集团股权案 2023 年 10 月 20 日
104 红杉中国新基建一期基金有限合伙收购 SCC 海
宁有限公司股权案 2023 年 10 月 23 日
105
Hanwha Impact 株式会社收购 HSD Engine 株式
会社股权案 2023 年 10 月 23 日
106 湖北商贸物流集团有限公司与九州通医药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等经营者新设合营企业案 2023 年 10 月 24 日
107 Meridiam SAS 收购 Verkor 公司股权案 2023 年 10 月 24 日
108 厦门挑战者鹤翎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收购西安太阳食品有限责任公司股权案 2023 年 10 月 24 日
109 清陶(昆山)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汽
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设合营企业案 2023 年 10 月 24 日
110 广州智都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收购广东粤进
电力发展有限公司股权案 2023 年 10 月 24 日
111 惠州仲恺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收购惠州市电
力发展有限公司股权案 2023 年 10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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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112 广州华梓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收购广州市润臻
置业有限公司股权案 2023 年 10 月 24 日
113 八达通可再生能源有限公司收购 Blauwwind 管
理第二有限责任公司股权案 2023 年 10 月 24 日
114
Platinum Compass B 2018 RSC有限公司与Kurito
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收购 Rafflesia 印度尼西亚投
资公司股权案
2023 年 10 月 25 日
115 源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法国农业信贷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新设合营企业案 2023 年 10 月 25 日
116 日月光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收购香港联晟控
股有限公司股权案 2023 年 10 月 25 日
117
Unity CMC Holdings Limited 与洛辰(衢州)企业
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经营者新设合
营企业案
2023 年 10 月 25 日
118 中山兴中集团有限公司收购中山市凯能集团有
限公司股权案 2023 年 10 月 25 日
119
上海电力能源发展(香港)有限公司与中机资
本香港有限公司收购塞尔维亚轶和新能源发展
有限公司股权案
2023 年 10 月 25 日
120 山西省安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华润电力控股
有限公司新设合营企业案 2023 年 10 月 25 日
121 浙江衢州巨塑化工有限公司与河南双汇投资发
展股份有限公司新设合营企业案 2023 年 10 月 25 日
122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收购国联安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股权案 2023 年 10 月 26 日
123 瑞声科技控股有限公司收购 Acoustics Solutions
International B.V.股权案 2023 年 10 月 27 日
124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收购陕西秦汉恒盛
新型建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案 2023 年 10 月 27 日
125 深潍产业园运营管理(山东)有限公司与深圳
市万物梁行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新设合营企业案 2023 年 10 月 30 日
126
深圳市平安一期基础设施产业基金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收购昌吉亿晶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等 7 家公司股权案
2023 年 10 月 30 日
127 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江西江铃集
团晶马汽车有限公司新设合营企业案 2023 年 10 月 30 日
128 四川蜀道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购德
阳昊华清平磷矿有限公司股权案 2023 年 10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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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植德反垄断动态
植德反垄断组助力康达新材收购大连齐化经营者集中申报
植德反垄断业务组为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康达新材”)
旗下子公司上海康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收购大连齐化新材料有限公司
(“大连齐化”)100%的股权案件提供经营者集中申报服务。该申报已
获得市场监管总局无条件批准。
康达新材公司成立于 1988 年,深交所主板上市公司。公司业务范围覆
盖装备制造、新能源、轨道交通、航空航天等多个新兴产业,拥有优质
的环氧树脂胶粘剂产品。大连齐化是一家以生产销售高品质环氧树脂为
主的综合性高新技术化工企业。
本次交易为是康达新材推进环氧树脂胶粘剂板块发展的关键。有助于康
达新材进一步降低采购成本,创新产品研发,提升产品质量,降低产品
价格,未来向消费者提供更加优质的产品。
植德律师以高效出色的服务,积极配合监管机构的各项要求,成功获得
市场监管总局的无条件批准。植德反垄断业务组高效、专业的服务质量
受到交易双方的肯定。本项目负责人为植德合伙人叶涵律师,洪露申律
师,项目组成员包括欧文婷、柳玥、傅晓、陈宽。
植德反垄断组助力中伟与浦项未来新设合营企业交易经营者集中申报
植德反垄断业务组助力中伟香港鸿创新能源有限公司(“中伟”)与
129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收购大连热电股份有限
公司股权案 2023 年 10 月 31 日
130 沈阳汽车有限公司收购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
公司股权案 2023 年 10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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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CO Future M(“浦项未来”)新设合营企业。植德作为法律顾问,为
本项目提供了经营者集中申报服务。该申报于 2023 年 8 月 25 日获得国
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的无条件批准。
本项目交易方中伟是专业的新能源材料综合服务商,属于国家战略性新
兴产业中的新材料、新能源领域,公司自主开发的新能源材料跻身中
国、欧美、日韩地区世界 500 强企业高端供应链。浦项未来的主营业务
为电池材料,是全球最大的钢铁制造厂商之一、《财富》世界五百强企
业韩国浦项制铁集团公司(“POSCO”)的下属公司。通过本次交易,
中伟将与 POSCO 在韩国设立合营企业,共同发展新能源电池材料的供
应与生产,对于我国电池材料企业扩大生产规模,布局全球供应具有重
要意义。
在本项目中,植德反垄断业务组对电池材料行业及相关规则进行了深入
学习,研究了重要法域对电池材料行业的各项规则,在申报文件中进行
了详实严谨的论述,为本新设合营企业交易提供了全流程经营者集中申
报服务,最终助力本项目顺利获得无条件批准,获得客户好评。本项目
负责人为植德合伙人叶涵律师,洪露申律师,项目组成员包括欧文婷、
柳玥、傅晓、陈宽。
声明:
本刊物不代表本所正式法律意见,仅为研究、交流之用。非经北京植德律师
事务所同意,本刊内容不应被用于研究、交流之外的其他目的。
如有任何建议、意见或具体问题,欢迎垂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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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
中国律师资格
中国基金从业资格
教育背景
香港中文大学
普通法硕士
山东大学
国际法硕士
山东大学
法学学士
工作语言
中文、英文
合伙人:叶涵律师
叶涵律师是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北京市律师协会竞争与反垄断法
专业委员会委员,北京市、江苏省、甘肃省、贵州省、山东省、西藏自治
区、重庆市、深圳市、沈阳市等多地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平竞争审查与反垄
断/竞争法专家,北京产权交易所评审专家,北京市律师协会涉外律师人
才库成员。
叶涵律师在反垄断与竞争法、政府监管与合规及并购领域有丰富的经验,
主导及参与了 300 余个各类型的项目,为多个不同司法区域的顶级公司服
务。参与项目行业覆盖电信媒体和技术、线上线下零售、半导体、大健
康、快消品、汽车及零配件、商业地产、航运、制造业、保险、娱乐业
等。
叶涵律师荣获 2022 年度《商法》反垄断及竞争组卓越律所大奖;当选
2022 年度律商联讯“40 位 40 岁以下精英”;被 GRCD 评为 2023 年度中国
合规新星;2021 年度 ALB 中国十五佳律师新星;被国内外知名评级机构
《商法》评为 2020 年度中国业务律师新星;荣获《商法》2020 年度杰出
交易;入选第四届《法治日报》“一带一路”法律服务典型案例;荣获
2021 年度 LEGALBAND 客户首选:新锐合伙人 15 强;2021 年度
LEGALBAND 客户首选:合规多面手 15 强;2020-2023 连续四年度登榜
全球权威法律评级机构LEGALBAND评选的中国顶级律所和律师“竞争与
反垄断法组”。同时也被 CLECSS 评为 2020 年十大杰出青年法律人。
叶涵律师具备出色的行业研究分析能力,善于在项目中结合法律、行业、
经济学,出具综合性多角度的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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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
中国律师资格
美国纽约州律师
执业资格
教育背景
美国纽约大学
竞争法硕士
清华大学
经济法硕士
北京大学
经济学学士
(双学位)
清华大学
法学学士
工作语言
中文、英文
合伙人:洪露申律师
洪露申律师是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深耕行业多年,具有丰富的理
论储备和实务经验。
洪律师的主要执业领域为反垄断与竞争法、政府监管与合规、争议解决,
其服务的客户涵盖 IT、医药与大健康、能源、汽车、房地产、半导体、金
融、零售、航运、传统化学等行业。洪律师在反垄断与竞争法领域拥有丰
富的经验,常年为跨国公司和大型国有企业提供专业意见,代表客户向商
务部和市场监管总局进行经营者集中申报,并协助客户协调境外反垄断申
报工作。洪律师曾协助客户应对工商总局、发改委、市场监管总局及地方
执法机关发起的多起反垄断调查和问询,同时也协助客户进行反垄断合规
培训和审查,以及就企业日常经营和商业合作提供反垄断合规咨询。
立足于对行业的了解,洪露申律师擅长结合法律与经济学的视角综合分
析,提出务实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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