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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NMXJ-
内蒙古兴洁天然气有限公司
冷剂重烃消防水管道安装服务合同
甲 方: 内蒙古兴洁天然气有限公司
乙 方: 陕西金世石化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签订日期: 2022 年 5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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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NMXJ-
内蒙古兴洁天然气有限公司
冷剂重烃消防水管道安装服务合同
甲 方: 内蒙古兴洁天然气有限公司
乙 方: 陕西金世石化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签订日期: 2022 年 5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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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内蒙古兴洁天然气有限公司
乙方:陕西金世石化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1.总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诚
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内蒙古兴洁天然气有限公司的冷剂重烃消防水管道安装服
务事宜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2. 本次服务内容
依据甲方指派的重烃冷剂罐区丁烷补充罐及重烃储罐原有消防水注水管道
引至围堰外,具体按照编号为 CPECCNC/ZH/PD-XM-005-2020R05 的设计变更单内
容,完成施工服务。
依据甲方要求,此项作业需要新配管道无损检测,并由具备相关资质检测公
司出具检测报告。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金额(元) 备注
一 现场施工
1 管道预制焊接 项 1 12000 12000
2 保温安装 项 1 4800 4800
3 管道附件安装 包含伴热 批 1 2200 2200
4 无损检测 批 1 7720 7720
二 通讯设备及辅材料
1 管材 2 1/2”×5.16 米 48 130 6240
2 弯头 2 1/2” 90° 个 8 52 416
3 垫片 2 1/2” 300LB 304 片 2 15 30
4 螺栓 110×20 套 16 2 32
5 电伴热 带温控 米 50 3 150
6 保温材料 批 52 92 4784
7 接线盒 个 4 15 60
8 支架材料 批 2 890 1780
三 其他费用
1 交通运输、食宿
/人/天 焊工管工 2 人
保温工 1 人 ,共计 5 天;
无损 2 人 2 天
工 19 300 5700
2 辅材 批 1 1200 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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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计(不含税) 47112
3%增值税专用发票 总价:¥48525 元 大写:肆万捌仟伍佰贰拾伍元整
3.价款及支付
3.1 合同价款确定
本合同内容价款报价含增值税发票、材料费、人工费及其他杂费,本作业
为技术服务类,该报价仅为以上内容费用,不包含后期新增服务费用。本次合同
含税费用小写 48525 元,大写:肆万捌仟伍佰贰拾伍元整,不含税金额:47112
元;。如遇国家增值税率调整,不含税金额不变,税额随税率变化调整支付。
3.2 合同价款支付
3.2.1 本合同签订盖章完成即为合同生效,甲方需支付乙方合同金额 65%,
即¥31541.25 元,乙方在收款后 30 日内备货。乙方收货后当场验收,如发现产
品的品种、规格型号、质量等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应在收货后 7 天内向乙方
提出异议,否则视为产品符合规定。
3.2.2 乙方待材料到货后具备施工条件时,3 日内开展施工作业。完工后甲
方支付乙方剩余款项,乙方向甲方提供与甲方支付金额相等的增值税电子专用发
票。
3.2.3 质量保证期为一年。
4.甲方权利与义务
4.1 提供具备设备诊断服务的条件,办理需由甲方负责办理的各种批件。
4.2 提供待修设备的相关技术材料及图纸等。
4.3 甲方及时组织竣工验收工作。
4.4 甲方需优先服务工程师开展工作,服务期间不得推迟服务进度。
4.5 负责对项目进度、质量进行监督,甲方施工代表在检查中发现乙方有违
反操作规程或不符合质量标准行为的,有权制止。
5.乙方权利和义务
5.1 负责按照甲方各项作业要求完成工作,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
5.3 负责做好各项施工准备工作。
5.4 严格按照甲方要求及合同约定开展工作,确保服务质量,并按合同约定
的时间如期完工和交付;
5.5 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有关安全保卫工作的规定,违反规定的,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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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规定承担相应责任;施工过程中,如非因甲方原因导致发生安全事故或者造成
甲方、乙方工作人员人身财产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6. 合同变更与解除
6.1 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协
议,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6.2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合同:
6.2.1 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甲乙双方可以解除合同;
6.2.2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擅自将其承揽的检修项目部分或全部转包或
分包给第三人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7.争议解决方式
7.1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如协商不
成,任何一方可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8.合同效力及其他
8.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合同专用章或单
位公章后生效。
8.2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每份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为盖章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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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日期: 2022 年 5 月 29 日
签订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兴和县
甲 方
单位名称(章)内蒙古兴洁天然气有限公司
地址: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兴和县兴旺角工业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李典
电 话:15532809291
开 户 行:建行兴和支行
帐 号: 15001668436052500607
税 号: 911509245973363586
邮 编:
乙 方
单位名称(章) 陕西金世石化工程科技有限公
司
地址:陕西省榆林市靖边县新区红柳路居然之
家商场 E1-4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15664969999
开 户 行: 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靖边县支行
帐 号:806051001421013831
税 号:91610824MA70D9DN69
邮 编:718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