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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况说明
我司于 2022 年 1 月 22 日与西班牙客户签订储能电池组及逆变器
采购合同(12 组储能电池组,7 套逆变器),订单编号:
#VCT2022012001NO,历经 2 个月左右的生产(含春节假期),于 2022
年 4 月初出货,客户于 2022 年 5 月底收到货物,并说逆变器非并机
款(客户拆卸了货物),需重新发可并机款逆变器。我司为维护客户,
故同意重新生产 7 台可并机的逆变器,期间重新采购 7 台逆变器元器
件及 7 套外壳,单价分别为 2700 元及 500 元(单件组合成本 3200
元,不含其他辅料及人工费),并于 8 月通过卡车重新发往西班牙客
户处,同时,亦对 7 件货物进行投保,投保金额为 3222 美元(单件
成本 3200 多元,按当时的汇率折算为 3222 美元)。至 9 月下旬,国
际物流公司 DHL 的物流信息中显示 3 件货物在德国区域终断,并多
次追询未果,直至对方最后认定丢件。
另外,基于客户在前期有拆卸并损坏第一次发送给其的部分逆变
器产品,给我司造成产品损失,经双方协商一致,我司在其未签收的
3 台逆变器的退款中进行抵扣,故抵扣后向客户支付的赔偿金额为
1240 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