粉丝:{{bookData.followerCount}}
{{!bookData.isSubscribed?'关注':'取消关注'}}
构要积极对接全市“白名单”企业融资需求,为企业提供专业顾问意见,提前参与项目筛选、编制、立项以及资金回流的设计,打造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优秀融资项目。至 2022 年底全市各银行业机构根据本行实际筛选培育至少 3 个优秀融资项目。(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各金融机构,各县(市、区))3.发挥人民银行再贷款牵引带动作用,积极争取国家和省新增支农支小再贷款额度,支持地方法人银行发放涉农、民营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优惠利率贷款。加大对普惠小微贷款群体及科技创新企业、绿色金融、先进制造业发展和乡村振兴等重点领域的支持力度。(责任单位:人行石家庄中心支行、市地方金融监管局) 4.积极争取人民银行再贴现额度,开办民营小微、绿色、科创、抗疫票据再贴现“直通车”业务,提升“直通车”白名单企业资金周转效率。-46- [收起]
[展开]
{{!bookData.isSubscribed?'关注':'已关注'}}
粉丝: {{bookData.followerCount}}
文本内容
第3页
目 录
1.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扶持企业上市的十一条政策
措施》原文………………………………………………1
2.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扶持企业上市的十一条政策
措施》解读………………………………………………9
3.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石家庄市扶持企业上市的
十三条政策措施》原文…………………………………14
4.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石家庄市扶持企业上市的
十三条政策措施》解读…………………………………24
5.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稳定经济十条货币金融政策
措施》原文………………………………………………29
6.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稳定经济十条货币金融政策
措施》解读………………………………………………37
7.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稳定经济三十七条货币金
融政策措施》原文………………………………………45
8.石家庄高新区科技、金融稳经济助发展落实措施……61
第5页
关于扶持企业上市的十一条
政策措施
(省政府网站公开版)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由省政府常务副省长任组长的企业上市
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支持企业上市政策措施,
统筹推进全省企业上市工作。每年确定 10 至 20
家目标上市企业,进行重点支持,采取“一事一议”
的方式,及时协调解决企业上市中的问题。各市、
县和雄安新区建立完善工作机制,由市领导牵头,
制定企业上市时间表、路线图,建立台账,明确责
任部门、细化工作职责,加快推动企业上市步伐。
省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督导调度,及时跟踪问效,
定期进行通报。(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企业上市
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市(含定州、辛集市,
下同)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负责)
二、大力营造浓厚氛围
-1-
第6页
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会同各有关部门深入开展
普适化政策宣讲,为处于上市过程中不同阶段的
企业开设定制化课程,各级党校和行政学院干部
培训增加资本市场课程。推动河北省股改上市服
务平台与深交所信息服务系统互通互联,借助深
交所专业优势,提供一揽子综合服务。充分利用电
视台、报纸和网络新闻媒体积极宣传企业上市工
作,大力营造合力推进企业上市的浓厚氛围。(省
委党校、省地方金融监管局负责)
三、增加储备资源,培育上市梯队
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牵头细化省级上市后备企
业资源库入库标准。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
息化厅、省科技厅、省国资委等经济主管部门、
行业主管部门,各市、县和雄安新区对照入库标准,
深入挖掘、全面摸排,于每年 3 月底前向省地方金
融监管局推荐符合产业政策、具有发展潜力的企
业。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组织筛选 200 家左右,培育
基础梯队,按照拟上市板块和近中远期上市目标
-2-
第7页
进行梯次动态管理,每年根据实际进行增补和退
出。各地各有关部门对入库企业给予重点支持,
对已启动上市工作的企业,根据股改、辅导、审核、
注册等 4 个关键阶段重点给予政策倾斜,为企业
顺利上市提供高质量服务。(省地方金融监管局、
省企业上市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负责)
四、落实税收政策支持企业改制
中小高新技术企业以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
资本公积向个人股东转增股本,个人股东一次缴
纳个人所得税确有困难的,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
分期缴税计划,在不超过 5 个公历年度内分期缴
纳,并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省税务局加强对各市、
县和雄安新区税务局业务指导,对拟上市企业依
法给予最大限度支持。(省税务局负责)
五、引导各类基金加大对后备企业投资
组织入库企业在深交所创新创业投融资服务
平台(燧石星火 V-Next)等全国性路演平台进行
路演,推动企业与头部股权投资机构对接合作,引
-3-
第8页
导各类私募基金加大对后备企业的投资力度。充
分发挥河北产业投资引导基金和各级政府产业引
导基金作用,撬动社会资本、金融资本共同扶持我
省企业上市。(省财政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各
产业引导基金主管部门,各市政府,雄安新区管委
会负责)
六、引导银行业机构加大融资支持
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定期发布上市后备企业融
资需求,组织企业和金融机构开展常态化对接。实
施上市后备企业“重点联系行”制度,组织银行业
金融机构为上市后备企业量身定制融资方案,在
授信额度、利率和期限等方面给予积极支持,创新
丰富产品体系,加大信用贷款支持力度。(省地方
金融监管局、河北银保监局负责)
七、优化上市前的激励政策
2022 年 1 月 1 日起,对申请在境内 A 股上市
的企业,进入辅导期并在河北证监局完成备案后,
给予 100 万元补助;向中国证监会或沪、深、京交
-4-
第9页
易所提交上市申请并获受理后,再给予 200 万元
补助。对申请在境外主要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企业,
经具有批准权限的部门或机构正式受理,给予
200 万元补助;通过审核后,再给予 100 万元补助。
执行过程中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政策变化调整补
助时间节点。(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财政厅负责)
八、汇聚政策合力
对后备企业在辖区内投资新建符合国家产业
政策的项目,各级发展改革、生态环境、自然资源
等部门优先办理备案核准和用地、环评、能评、
安评等前置行政许可手续。各级发展改革、科技、
工业和信息化等部门在安排有关专项资金时,同
等条件下优先支持符合条件的上市后备企业。(省
企业上市工作领导小组各有关成员单位,各市政
府,雄安新区管委会负责)
九、优化政务服务
企业上市需要出具合规证明的,各相关单位
应在企业申请办理时一次性告知企业所需提交材
-5-
第10页
料,能够当场办理的当场办理;无法当场办理的,
自受理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办结。特殊情况需要
延期的应及时通知企业,不能出具证明文件的应
向企业书面说明情况。对已进入辅导期企业非重
大违规行为及时指导、纠正并帮助整改,避免以罚
代管。对拟上市企业作出行政处罚的,相关部门依
企业申请对该处罚行为是否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
为予以认定。证券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
务所等上市中介机构就企业上市事项申请访谈的,
有关部门积极予以支持、配合。(省地方金融监管
局、省企业上市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市政
府,雄安新区管委会负责)
十、实行问题清单责任制
对企业在发展过程中出现的产权不明晰、证
照不全等不规范问题,相关部门要帮助企业规范
和完善。对特殊历史遗留问题,坚持新官理旧账,
制定责任清单,由企业注册地所在政府主要负责
同志或分管负责同志牵头负责,明确责任单位、责
-6-
第11页
任人和完成时限,本着尊重历史和解决问题的态
度,采取“一事一议、一企一策”的办法,全力推
动解决。对拟上市企业在历史上存在国有股权或
集体股权变更、解除挂靠集体企业等情况,确需省
政府出具确认意见的,由企业所在地市政府(雄安
新区管委会)和企业主管部门提出意见,报省政府
出具确认意见。在协调解决企业改制上市中遇到
的土地、房产、对外担保等历史遗留问题过程中,
职能部门要勇于担当,有效解决“瓶颈”问题,因
法律法规未明令禁止、政策界限不明确等情形而
出现一定程度工作失误或过失,不存在主观故意,
没有为个人或者他人谋取私利的,可以进行容错
纠错。(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审计厅、省企业上
市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市政府,雄安新区
管委会负责)
十一、大力支持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
建立领导联系上市公司工作机制,注重倾听
上市公司声音,了解上市公司诉求,支持上市公司
-7-
第12页
围绕主业开展并购,以上市公司为龙头,发展产业
集群,持续强链补链延链。各市、县和雄安新区研
究出台支持辖区上市公司首发及再融资募投项目
落户优惠政策,保障企业合理用地需求,在项目立
项、环评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支持上市公司规
范健康发展,严格风险管控,遵循市场化、常态化
退市机制,形成“有进有退、优胜劣汰”的良性市
场发展格局。(省企业上市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
位,各市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负责)
-8-
第13页
《关于扶持企业上市的十一条
政策措施》解读
2022 年 6 月 2 日,省政府印发了《扎实稳定
全省经济运行的一揽子措施及配套政策的通知》
(冀政字〔2022〕31 号),现就配套政策《关于
扶持企业上市的十一条政策措施》相关内容进行
如下解读。
一、如何处理企业上市过程中需地方政府协
调解决的难题?
已成立省企业上市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
支持企业上市政策措施,统筹推进全省企业上市
工作。针对企业上市过程中,需地方政府协调解
决的难题,会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及时协
调解决。同时,督促企业注册地所在政府,对特
殊历史遗留问题,坚持新官理旧账,制定责任清
单,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本着尊
重历史和解决问题的态度,全力推动解决。
-9-
第14页
二、开展哪些针对企业上市的政策宣讲和培
训活动?
前期,已举办了资本市场转板制度政策解读
线上专题培训会、拟在科创板上市企业专题辅导
会、“专精特新”企业融资及上市政策解读线上培
训会等活动,后续将充分发挥上交所资本市场服
务河北基地、深交所河北基地作用,邀请交易所、
证券机构专家,针对不同板块、行业,处在不同
上市阶段的企业开展精准化政策宣讲和培训服务。
三、如何优化省级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
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牵头细化省级上市后备企
业资源库入库标准。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
息化厅、省科技厅、省国资委等经济主管部门、
行业主管部门,各市、县和雄安新区对照入库标
准,深入挖掘、全面摸排,于每年 3 月底前向省
地方金融监管局推荐符合产业政策、具有发展潜
力的企业。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组织筛选 200 家左
右,培育基础梯队,按照拟上市板块和近中远期
-10-
第15页
上市目标进行梯次动态管理,每年根据实际进行
增补和退出。
四、企业改制时是否有税收优惠?
中小高新技术企业以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
资本公积向个人股东转增股本,个人股东一次缴
纳个人所得税确有困难的,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
分期缴税计划,在不超过 5 个公历年度内分期缴
纳,并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五、如何引导各类基金加大对上市后备企业
的投资?
组织上市后备企业在深交所创新创业投融资
服务平台(燧石星火 V-Next)等全国性路演平台
进行路演,推动其与股权投资机构对接合作。充
分发挥河北产业投资引导基金和各级政府产业引
导基金作用,撬动社会资本、金融资本共同扶持
我省企业上市。
六、什么是上市后备企业“重点联系行”制
度?
-11-
第16页
为每一家上市后备企业确定一个或多个重点
联系的银行,由其为上市后备企业量身定制融资
方案,在授信额度、利率和期限等方面给予积极
支持,同时,创新丰富产品体系,加大对上市后
备企业的信用贷款支持力度。
七、针对企业上市的财政补助有哪些新政
策?
在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财
政引导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十条措施的通知》
“对申请在境内和境外主要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企业,经具有批准权限的部门或机构
正式受理,给予一次性前期费用补助 200 万元”
的基础上,新增“2022 年 1 月 1 日起,对申请在
境内 A 股上市的企业,进入辅导期并在河北证监
局完成备案后,给予 100 万元补助。对申请在境
外主要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企业,通过有批准权限
的部门或机构审核后,再给予 100 万元补助”。
八、对后备企业在辖区内投资的项目给予哪
-12-
第17页
些支持?
在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条件下,发展改革、
生态环境、自然资源等部门优先为其办理备案核
准和用地、环评、能评、安评等前置行政许可手
续。
九、办理企业上市相关的合规证明需要多长
时间?
企业上市需要出具合规证明的,各相关单位
会在企业申请办理时一次性告知企业所需提交材
料,能够当场办理的会当场办理;无法当场办理
的,会自受理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办结。特殊情
况需要延期的会及时通知企业,不能出具证明文
件的会向企业书面说明情况。
-13-
第18页
石家庄市扶持企业上市的十三条
政策措施
(市政府网站公开版)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由市政府常务副市长任组长的企业上市
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支持企业上市政策措施,
统筹推进全市企业上市工作。每年确定 5 至 10
家目标上市企业,进行重点支持,采取“一事一
议”的方式,及时协调解决企业上市中的问题。
各县(市、区)建立完善工作机制,由县(市、
区)领导牵头,制定企业上市时间表、路线图,
建立台账,明确责任部门、细化工作职责,加快
推动企业上市步伐。市企业上市工作领导小组办
公室加强督导调度,及时跟踪问效,定期进行通
报。(责任单位: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企业上市
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
二、大力营造浓厚氛围
-14-
第19页
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会同各有关部门、河北省
上市公司协会深入开展普适化政策宣讲,为处于
上市过程中不同阶段的企业开设定制化课程,市
县党校和行政学院干部培训增加资本市场课程。
充分利用电视台、报纸和网络新闻媒体积极宣传
企业上市工作,大力营造合力推进企业上市的浓
厚氛围。(责任单位:市委党校、市地方金融监管
局)
三、加强后备资源库建设
不断充实完善市级挂牌上市后备企业资源
库,市发改、工信、科技、国资、商务、文旅等
部门,各县(市、区)对照省级上市后备企业资
源库入库标准,集中筛选主营业务突出、竞争能
力较强、盈利水平较好、具有发展潜力的重点企
业,每年初向市地方金融监管局推荐本地、本领
域优质挂牌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各县(市、区)
每年挂牌上市后备企业动态保持不少于 5 家。市
级挂牌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入库企业动态保有量
-15-
第20页
保持在 300 家以上,培育基础梯队,每年根据实
际情况进行增补和退出。各地各有关部门对入库
企业给予重点支持,对已启动上市工作的企业,根
据股改、辅导、审核、注册等 4 个关键阶段重点
给予政策倾斜,为企业顺利上市提供高质量服务。
(责任单位: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学技术局、市国资委、
市商务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各县(市、区))
四、落实税收政策支持企业改制
中小高新技术企业以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
资本公积向个人股东转增股本,个人股东一次缴
纳个人所得税确有困难的,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
分期缴税计划,在不超过 5 个公历年度内分期缴
纳,并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对拟上市企业依法
给予最大限度支持。(责任单位:市税务局)
五、优化上市前的激励政策
2022 年 1 月 1 日起,对与证券公司、会计师
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签订改制辅导等相关协议,
-16-
第21页
并完成股份制改制的挂牌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入
库企业,市级给予 20 万元股改费用补贴;对申请
在境内 A 股上市的企业,在河北证监局完成辅导
验收,且向中国证监会或沪、深、京交易所提交
上市申请并获受理后,在省级补助 300 万元的基
础上,市级再给予 100 万元补助;通过审核后,
实现境内 A 股首发上市的企业,市级再给予 200
万元补助。对申请在境外主要证券交易所上市的
企业,经具有批准权限的部门或机构正式受理,
在省级补助 200 万元的基础上,市级再给予 200
万元补助;通过审核后,实现境外首发上市的企
业,在省级补助 100 万元的基础上,市级再给予
100 万元补助。执行过程中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
政策变化调整补助时间节点。对在境内主要证券
交易所借壳上市并将注册地迁入石家庄市且实现
融资超 5000 万元或石家庄市域外上市公司将注
册地迁入石家庄市满 12 个月的企业,市级给予一
次性 320 万元补助。(责任单位:市地方金融监
-17-
第22页
管局、市财政局)
六、引导银行业机构加大融资支持
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定期发布上市后备企业融
资需求,组织企业和金融机构开展常态化对接。
实施上市后备企业“重点联系行”制度,组织银
行业金融机构为上市后备企业量身定制融资方
案,在授信额度、利率和期限等方面给予积极支
持,创新丰富产品体系,加大信用贷款支持力度。
(责任单位: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各县(市、区))
七、汇聚政策合力
对上市后备企业在辖区内投资新建符合国家
产业政策的项目,各级发展改革、生态环境、自
然资源等部门优先办理备案核准和用地、环评、
能评、安评等前置行政许可手续。各级发展改革、
科技、工业和信息化等部门在安排有关专项资金
时,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符合条件的上市后备企
业。(责任单位:市企业上市工作领导小组各有关
成员单位,各县(市、区))
-18-
第23页
八、提升各级政务服务质量
企业上市需要出具合规证明的,各相关单位
应在企业申请办理时一次性告知企业所需提交材
料,能够当场办理的当场办理;无法当场办理的,
自受理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办结。特殊情况需要
延期的应及时通知企业,不能出具证明文件的应
向企业书面说明情况。对已进入辅导期企业非重
大违规行为及时指导、纠正并帮助整改,避免以
罚代管。对拟上市企业作出行政处罚的,相关部
门依企业申请对该处罚行为是否属于重大违法违
规行为予以认定。证券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律
师事务所等上市中介机构就企业上市事项申请访
谈的,有关部门积极予以支持、配合。(责任单位:
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企业上市工作领导小组各
成员单位,各县(市、区))
九、实行问题清单责任制
对企业在发展过程中出现的产权不明晰、证
照不全等不规范问题,相关部门要帮助企业规范
-19-
第24页
和完善。对特殊历史遗留问题,坚持新官理旧账,
制定责任清单,由企业注册地所在政府主要负责
同志或分管负责同志牵头负责,明确责任单位、
责任人和完成时限,本着尊重历史和解决问题的
态度,采取“一事一议、一企一策”的办法,全
力推动解决。对拟上市企业在历史上存在国有股
权或集体股权变更、解除挂靠集体企业等情况,
确需市政府出具确认意见的,由企业所在地县
(市、区)政府和市级企业主管部门提出意见,
报市政府出具确认意见;确需省政府出具确认意
见的,由市政府和省级企业主管部门提出意见,
报省政府出具确认意见。在协调解决企业改制上
市中遇到的土地、房产、对外担保等历史遗留问
题过程中,职能部门要勇于担当,有效解决“瓶
颈”问题,因法律法规未明令禁止、政策界限不
明确等情形而出现一定程度工作失误或过失,不
存在主观故意,没有为个人或者他人谋取私利的,
可以进行容错纠错。(责任单位:市地方金融监管
-20-
第25页
局、市审计局、市企业上市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
单位,各县(市、区))
十、大力支持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
建立领导联系上市公司工作机制,注重倾听
上市公司声音,了解上市公司诉求,支持上市公
司围绕主业开展并购重组、再融资,以上市公司
为龙头,发展产业集群,持续强链补链延链。对
我市上市公司实施并购重组、再融资(增发新股、
配股、发行债券)并将并购标的或融资额 50%以
上投资我市的,按照实际并购资产额、融资额的
2‰予以补助,每家企业最高补助 500 万元。(责
任单位: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行政审批局、市
市场监督管理局、市财政局)
十一、打造省会企业上市“加速器”
依托我市主导产业聚集情况,通过委托专业
机构方式,谋划在石家庄高新区设立企业上市服
务中心,高效精准为我市意向上市企业提供金融
服务创新、政府政策资源对接、上市公司产业资
-21-
第26页
源导入、产学研用以及梯队企业公司治理规范等
方面培育指导,加快企业挂牌上市速度,促进资
本市场招商引资。(责任单位:市投促局、市地
方金融监管局、高新区管委会)
十二、引导各类投资基金支持市域产业
鼓励各类投资基金采用股权方式投资市域企
业,促进资源优化配置,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助
力我市培育更多更好的上市企业。对投资规模达
到 3000 万元、期限满两年(含)以上的,在省级
奖励的基础上,我市再给予不超过其实际投资额
(扣除政府引导基金)1%的一次性奖励,市级奖
励金额最高不超过 2000 万元。充分发挥各级政府
产业引导基金作用,撬动社会资本、金融资本共
同扶持我市企业壮大发展,为企业上市奠定基础。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发展改革
委)
十三、推动国有企业对接资本市场
引导市属国有企业充分利用各类资本市场,
-22-
第27页
加大改制上市力度,具备条件的要加快整体改制,
实现整体上市,不具备整体上市条件的要推动主
业资产上市。引导完成股份制改制的企业通过首
发、并购等方式实现境内外上市。推动暂不具备
上市条件的企业和与现有上市公司业态无关联且
经营业绩相对稳定的二级及以下企业到“新三
板”、河北股权交易所挂牌。积极引入股权投资
基金,参与市属国有企业改制上市、重组整合。
(责任单位:市国资委、市行政审批局)
本措施所涉及政策内容与以往不一致的,以
本措施为准。本措施执行期间,如遇国家、省政
策调整,按上级政策执行。
-23-
第28页
《石家庄市扶持企业上市的十三条
政策措施》解读
2022 年 6 月 22 日,市政府印发了《石家庄
市稳定经济运行的若干措施及配套政策的通知》
(石政函〔2022〕49 号),现就配套政策《石家
庄市扶持企业上市的十三条政策措施》相关内容
解读如下:
《石家庄市扶持企业上市的十三条政策措施》
可以归纳为“四加强、五落实、三提升、一优化”。
“四加强”: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市政
府常务副市长任组长的企业上市工作领导小组,
研究制定支持企业上市政策措施,统筹推进全市
企业上市工作。二是加强氛围营造。市地方金融
监管局会同各有关部门、河北省上市公司协会深
入开展普适化政策宣讲,为处于上市过程中不同
阶段的企业开设定制化课程,市县党校和行政学
院干部培训增加资本市场课程。三是加强资源库
-24-
第29页
建设。市发改、工信、科技、国资、商务、文旅
等部门,各县(市、区)对照省级上市后备企业
资源库入库标准,每年初向市地方金融监管局推
荐挂牌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各县(市、区)每年
挂牌上市后备企业动态保持不少于 5 家。市级挂
牌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入库企业动态保有量保持
在 300 家以上。四是加强融资支持。实施上市后
备企业“重点联系行”制度,组织银行业金融机
构为上市后备企业量身定制融资方案,加大信用
贷款支持力度。
“五落实”:一是落实税收政策。中小高新技
术企业以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资本公积向个
人股东转增股本,个人股东一次缴纳个人所得税
确有困难的,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分期缴税计划,
在不超过 5 个公历年度内分期缴纳。二是落实政
策合力。对后备企业在辖区内投资新建符合国家
产业政策的项目,各级发展改革、生态环境、自
然资源等部门优先办理备案核准和用地、环评、
-25-
第30页
能评、安评等前置行政许可手续。三是落实各类
投资基金奖补。对投资规模达到 3000 万元、期限
满两年(含)以上的,我市给予不超过其实际投
资额 1%的一次性奖励,市级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
2000 万元。四是落实问题清单责任制。对企业在
发展过程中出现的产权不明晰、证照不全等不规
范问题,相关部门要帮助企业规范和完善。对特
殊历史遗留问题,坚持新官理旧账,制定责任清
单,由企业注册地所在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或分管
负责同志牵头负责,采取“一事一议、一企一策”
的办法,全力推动解决。五是落实国有企业对接
资本市场。引导市属国有企业充分利用各类资本
市场,具备条件的要加快整体改制,实现整体上
市,不具备整体上市条件的要推动主业资产上市。
“三提升”:一是提升各级政务服务质量。企
业上市需要出具合规证明的,各相关单位应在企
业申请办理时一次性告知企业所需提交材料,能
够当场办理的当场办理;无法当场办理的,自受
-26-
第31页
理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办结。特殊情况需要延期
的应及时通知企业,不能出具证明文件的应向企
业书面说明情况。二是提升上市公司质量。对我
市上市公司实施并购重组、再融资(增发新股、
配股、发行债券)并将并购标的或融资额 50%以
上投资我市的,按照实际并购资产额、融资额的
2‰予以补助,每家企业最高补助 500 万元。三是
打造企业上市“加速器”。依托我市主导产业聚
集情况,通过委托专业机构方式,谋划在石家庄
高新区设立企业上市服务中心。
“一优化”:优化上市前的激励政策。2022
年 1月 1日起,对与中介机构签订改制辅导协议,
并完成股份制改制的后备企业,给予 20 万元股改
费用补贴;对申请在境内 A 股上市的企业,在河
北证监局完成辅导验收,且向中国证监会或沪、
深、京交易所提交上市申请并获受理后,市级再
给予 100 万元补助;通过审核后,实现境内 A 股
首发上市的企业,市级再给予 200 万元补助。对
-27-
第32页
申请在境外主要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企业,经具有
批准权限的部门或机构正式受理,市级再给予
200 万元补助;通过审核后,实现境外首发上市
的企业,市级再给予 100 万元补助。
-28-
第33页
河北省关于稳定经济十条货币金融
政策措施
一、全力以赴保持信贷规模稳定增长
加强逆周期调节力度,强化考核激励约束,引
导金融机构稳存量扩增量,深入挖掘实体经济有
效信贷需求,提高全省信贷规模增长的稳定性。用
好货币政策工具促进贷款投放。新增 100 亿元支
农支小再贷款额度,支持地方法人银行发放涉农、
民营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优惠利率贷款。专项
安排 110 亿元再贴现额度,开办民营小微、绿色、
科创、抗疫票据再贴现“直通车”业务,提升“直
通车”白名单企业资金周转效率。抓紧落实各类
专项再贷款及支持工具,运用央行低成本资金撬
动我省绿色转型、科技创新、普惠养老、交通物
流等领域信贷投放。(人行石家庄中心支行、河北
银保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有效缓解中小微企业还本付息压力
-29-
第34页
对于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货车司机贷
款及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困难人群存量贷款,不盲
目抽贷、压贷、断贷。如客户提出延期申请,要按
照市场化原则应延尽延或调整还款计划。本轮延
期还本付息日期原则上不超过 2022 年底。对延期
贷款坚持实质性风险判断,不单独因疫情因素下
调贷款风险分类,不影响征信记录,并免收罚息。
(河北银保监局、人行石家庄中心支行按职责分工
负责)
三、加强小微企业等市场主体信贷投放
落实好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额度和支持比
例增加一倍的要求,对相关地方法人银行普惠小
微贷款余额增量的 2%提供激励资金。加大对受疫
情影响较大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
文化旅游等产业贷款投放。大力支持地方法人银
行发行“三农”、小微、绿色、双创等专项金融债
券。加快建立完善金融服务小微企业敢贷、愿贷、
能贷、会贷长效机制,做好资金保障和渠道建设,
-30-
第35页
强化科技赋能和产品创新,不断扩大小微企业首
贷、信用贷规模,确保 2022 年末普惠小微贷款增
速不低于本机构各项贷款增速,推动综合融资成
本进一步下降。(人行石家庄中心支行、河北银保
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满足稳投资和促消费融资需求
加强部门间协调配合,发挥政策合力,利用河
北省金融服务平台、河北省融资对接监测分析系
统,开展常态化政银企对接工作,引导辖区内银行
保险机构重点围绕水利、水运、公路、物流等基
础设施建设和重大项目融资需求,进一步创新金
融产品和服务。政策性、开发性银行要充分发挥
中长期资金期限长、利率水平低等特点,加大对基
础设施和重点项目的中长期信贷支持。稳步扩大
消费类贷款规模,稳定汽车、家电等大宗消费产品
市场,支持新型文旅商业消费集聚区加快发展。
(人行石家庄中心支行、河北银保监局、省地方金
融监管局、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交通运
-31-
第36页
输厅、省水利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等
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抓好粮食生产和能源安全金融服务
积极对接重点种业融资需求,加大对种业龙
头企业和种业产业园区的金融资源投入。中国农
业发展银行河北省分行要发挥好粮食收购资金供
应主渠道作用,各金融机构要积极参与粮食市场
化收购,主动对接粮食收购加工金融需求。加大对
省内重点新能源项目的支持力度,推动煤炭清洁
高效利用专项再贷款扩大投放,有效满足煤炭生
产、储备和煤电企业等融资需求。(人行石家庄中
心支行、河北银保监局、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
发展改革委、省农业农村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做好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金融服务
积极对接重点产业链供应链“白名单”企业
融资需求,运用科技创新、交通物流专项再贷款,
重点支持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产业链龙头骨干企业及上下游关键配套企业、道
-32-
第37页
路货物运输经营者及物流配送企业。精准服务
107 个县域特色产业集群和 15 个农业特色优势产
业集群,创新丰富供应链金融服务模式,大力发展
订单、存货、仓单等动产抵质押融资业务,推广应
用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扩大中小微企业
应收账款质押融资规模。(人行石家庄中心支行、
河北银保监局、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发展改革
委、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交通运输
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加大就业创业金融支持力度
对能够保证员工就业相对稳定的中小微企业,
在贷款存量平稳的基础上,根据企业融资需求适
度加大信贷投放。支持自主创业,在个人创业担保
贷款最高 20 万元、小微企业担保贷款最高 300
万元基础上,各地可适当放宽创业担保贷款借款
人条件、提高贷款额度上限,由此额外产生的贴息
资金支出由地方财政负担。对 2022 年及以前年度
毕业的贷款学生 2022 年内应偿还的国家助学贷
-33-
第38页
款利息予以免除,本金经贷款学生自主申请,可延
期 1 年偿还,延期贷款不计罚息和复利,风险分类
暂不下调。(人行石家庄中心支行、河北银保监局、
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负
责)
八、推动房地产贷款平稳增长
对符合条件的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加大投放力
度,及时满足融资需求。合理确定商业性个人住房
贷款最低首付比例,落实好首套商业性个人住房
贷款利率下限参考同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减
20 个基点要求。合理满足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贷
款需求。加大对建筑业企业流动资金贷款投放力
度。(人行石家庄中心支行、河北银保监局、省住
房城乡建设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提高资本市场融资效率
深化与上海、深圳、北京证券交易所合作,
优化企业上市前激励政策,培育辅导符合条件企
业上市融资,聚焦企业上市遇到的困难,全力协调
-34-
第39页
解决。进一步推进辖区企业规范上市,健全辅导备
案、辅导信息审阅、辅导验收工作机制,从源头上
提升上市公司质量。加强资本市场宣传,营造全社
会支持资本市场发展的浓厚氛围。扩大银行业金
融机构无固定期限资本补充债券和二级资本债券
发行规模,提高银行业资本损失吸收能力。(省地
方金融监管局、河北证监局、人行石家庄中心支
行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提升稳外贸稳外资金融服务水平
统筹建立以中小企业为主的河北省优质企业
“后备库”,将“笔数多、信用好”的企业纳入河
北省优质企业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范围。运用金
融科技手段,为具备审核交易电子信息条件的贸
易新业态企业提供高效、低成本的跨境资金结算
服务。支持境内机构充分利用境外低成本资金,
降低融资成本。企业多笔外债可共用一个外债账
户申请外债登记,提倡“线上办”。进一步推进资
本项目外汇收支便利化。鼓励银行围绕实体经济
-35-
第40页
需求,开展精准对接、常态化对接,为市场主体提
供便捷高效的跨境人民币投融资服务,通过人民
币跨境计价结算规避汇率风险。(国家外汇管理局
河北省分局、人行石家庄中心支行按职责分工负
责)
-36-
第41页
《稳定经济十条货币金融政策措施》
解 读
2022 年 6 月 2 日,省政府印发了《扎实稳定
全省经济运行的一揽子措施及配套政策的通知》
(冀政字〔2022〕31 号),现就配套政策《稳定
经济十条货币金融政策措施》相关内容进行如下
解读:
一、在增强信贷增长的稳定性方面有什么具
体措施?
一是引导金融机构稳存量、扩增量,加快已
授信贷款的信贷投放,积极挖掘新的项目储备,
增加对实体经济的贷款投放;
二是灵活运用支农、支小再贷款工具,支持
地方法人银行向涉农、民营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
户发放优惠利率贷款。
三是开办民营小微、绿色、科创、抗疫票据
再贴现“直通车”业务,鼓励金融机构对纳入“直
-37-
第42页
通车”名单库的企业签发、持有的票据优先给予
贴现融资。
四是用足用好碳减排支持工具以及煤炭清洁
高效利用、科技创新、普惠养老、交通物流等专
项再贷款,运用央行低成本资金撬动我省绿色转
型、科技创新、普惠养老、交通物流等领域信贷
投放。
二、在支持中小微企业还本付息方面有什么
新政策?
一是政策受益面扩大。政策支持对象明确增
加了受疫情影响严重的货车司机等人群,将货车
司机贷款、商用货车消费贷款以及个人住房、消
费等贷款纳入了延期范围。货车司机只要提出贷
款延期申请,且无违约记录,具备行驶证等基础
证明材料,银行就可以按照市场化原则,给予延
期。
二是发挥银行主动性。银行要按照市场化原
则与受困主体自主协商,对今年年底前到期的贷
-38-
第43页
款实施延期还本付息。同时,要求银行提前联系
企业,主动对接延期需求,努力做到应延尽延。
三、贷款延期后会不会影响企业或个人的征
信纪录?
人民银行要求金融机构对延期贷款坚持实质
性风险判断,不单独因疫情因素下调贷款风险分
类,不影响征信记录,并免收罚息。
四、在金融支持小微企业纾危解困方面有什
么具体措施?
一是鼓励地方法人银行加大普惠小微贷款投
放。经国务院批准,2022 年起,人民银行按照市
场化方式将贷款延期支持工具转化为普惠小微贷
款支持工具,对符合条件的普惠小微贷款余额增
量的 1%提供资金激励,撬动相关地方法人银行在
稳定贷款存量的同时增加普惠小微贷款投放。根
据《扎实稳住经济的一揽子政策措施》,普惠小
微贷款支持工具额度和支持比例将增加一倍,即
对相关地方法人银行普惠小微贷款余额增量的
-39-
第44页
2%提供激励资金。我省有 141 家地方法人银行符
合政策要求,可按季度根据普惠小微贷款余额新
增情况获得激励资金。这一政策的实施,将持续
调动我省地方法人银行发放普惠小微贷款的积极
性,有力缓解我省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
二是实施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能力提升工程。
引导金融机构加快建立完善金融服务小微企业敢
贷、愿贷、能贷、会贷长效机制,做好资金保障
和渠道建设,强化科技赋能和产品创新,不断扩
大小微企业首贷、信用贷规模。加大对受疫情影
响较大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
旅游等产业贷款投放。
三是继续推动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深化 LPR
改革,发挥好 LPR 的指导性作用,落实存款利率
市场化的调整机制,稳定银行负债成本,带动企
业贷款利率的稳中有降。
五、在稳定经济的大背景下,金融支持的重
点领域有哪些?
-40-
第45页
一是稳投资和促消费领域。重点围绕水利、
水运、公路、物流等基础设施建设和重大项目融
资需求,进一步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稳步扩大
消费类贷款规模,稳定汽车、家电等大宗消费产
品市场,支持新型文旅商业消费集聚区加快发展。
二是粮食生产和能源安全领域。积极对接重
点种业融资需求,加大对种业龙头企业和种业产
业园区的金融资源投入。加大对省内重点新能源
项目的支持力度,有效满足煤炭生产、储备和煤
电企业等融资需求。
三是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领域。做好重点产
业链供应链“白名单”企业融资需求对接,运用
科技创新、交通物流专项再贷款,重点支持高新
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产业链龙头
骨干企业及上下游关键配套企业、道路货物运输
经营者及物流配送企业融资。
六、在支持就业创业特别是高校毕业生群体
有哪些优惠政策?
-41-
第46页
一是对保证员工就业基本稳定的中小微企
业,在贷款存量平稳的基础上,根据企业融资需
求适度加大信贷投放。
二是支持自主创业,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投放
力度。在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最高 20 万元、小微企
业担保贷款最高 300 万元基础上,鼓励各地适当
放宽创业担保贷款借款人条件、提高贷款额度上
限。
三是对 2022 年及以前年度毕业的贷款学生
2022 年内应偿还的国家助学贷款利息予以免除,
本金经贷款学生自主申请,可延期 1 年偿还,延
期贷款不计罚息和复利,风险分类暂不下调。
七、金融支持房地产市场发展有什么具体政
策?
一是鼓励个人住房按揭贷款稳定增长。对符
合条件的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加大投放力度,及时
满足融资需求。
二是做好房贷首付比例政策调整及首套房贷
-42-
第47页
利率下限政策落实。要求金融机构合理确定商业
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例,落实好首套商业
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参考同期限贷款市场报
价利率减 20 个基点要求。
三是为房地产开发及建筑企业提供融资支
持。合理满足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贷款需求。加
大对建筑业企业流动资金贷款投放力度。
八、对已启动上市工作的企业,根据股改、
辅导、审核、注册等 4 个关键阶段给予哪些重点
支持?
一是落实税收政策支持企业改制。中小高新
技术企业以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资本公积向
个人股东转增股本,个人股东一次缴纳个人所得
税确有困难的,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分期缴税计
划,在不超过 5 个公历年度内分期缴纳,并报主
管税务机关备案。
二是进入省级后备资源库的已启动上市工作
的企业,在辖区内投资新建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
-43-
第48页
项目,政府部门为其优先办理备案核准和用地、
环评、能评、安评等前置行政许可手续;同等条
件下优先支持符合条件的上市后备企业申领发展
改革、科技、工业和信息化等部门专项资金;引
导各类私募基金加大对上市后备企业的投资力
度。
三是对已进入辅导期企业非重大违规行为及
时指导、纠正并帮助整改,避免以罚代管。
四是给予财政补助,详见《关于扶持企业上
市的十一条政策措施》。
九、在提升稳外贸稳外资金融服务水平方面
有什么措施?
统筹建立以中小企业为主的河北省优质企业
“后备库”,将“笔数多、信用好”的企业纳入
河北省优质企业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范围。企业
多笔外债可共用一个外债账户申请外债登记,提
倡“线上办”。鼓励银行为市场主体提供便捷高
效的跨境人民币投融资服务,通过人民币跨境计
价结算规避汇率风险。
-44-
第49页
石家庄市稳定经济三十七条货币金融
政策措施
一、全力以赴保持信贷规模稳定增长
1.建立与政策导向相配套的金融机构激励约
束机制。制定具体业绩评价办法,完善对金融机
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和服务实体经济的评价指标
体系,加大正向激励力度,引导金融机构稳存量
扩增量,深入挖掘实体经济有效信贷需求。(责
任单位: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人行石家庄中心支
行、河北银保监局)
2.建立融资需求信息库。市直各行业主管部
门分别按行业建立重点企业、重点项目“白名单”
动态管理机制,逐年更新,会同市地方金融监管
局定期向金融机构推送融资需求信息,提高金融
机构服务精准度;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将各驻石金
融机构的金融产品汇集成册,逐年更新,定期向
企业推介,加强产业投融资需求对接。各银行机
-45-
第50页
构要积极对接全市“白名单”企业融资需求,为
企业提供专业顾问意见,提前参与项目筛选、编
制、立项以及资金回流的设计,打造一批可复制
可推广的优秀融资项目。至 2022 年底全市各银行
业机构根据本行实际筛选培育至少 3 个优秀融资
项目。(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
化局、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地方金融监
管局、各金融机构,各县(市、区))
3.发挥人民银行再贷款牵引带动作用,积极
争取国家和省新增支农支小再贷款额度,支持地
方法人银行发放涉农、民营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
户优惠利率贷款。加大对普惠小微贷款群体及科
技创新企业、绿色金融、先进制造业发展和乡村
振兴等重点领域的支持力度。(责任单位:人行
石家庄中心支行、市地方金融监管局)
4.积极争取人民银行再贴现额度,开办民营
小微、绿色、科创、抗疫票据再贴现“直通车”
业务,提升“直通车”白名单企业资金周转效率。
-46-
百万用户使用云展网进行电子翻书制作,只要您有文档,即可一键上传,自动生成链接和二维码(独立电子书),支持分享到微信和网站!
更多案例
百万用户使用云展网进行电子翻书制作,只要您有文档,即可一键上传,自动生成链接和二维码(独立电子书),支持分享到微信和网站!
{e.stopPropagation()}">
x
{{toa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