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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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志分类: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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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公司向汉口银行借款流动资金 1000 万元,全部用于向中心城投支付光谷科技大厦租金,导致资产负债率增加。2.智慧公司截至 2023 年 6 日 30 日,智慧公司资产总额为1177.53万元,负债总额 939.61 万元,净资产 237.92 万元,资产负债率79.79%;实现收入 87.63 万元,环比较上期持平,实现净利润-3.26万元,环比亏损达 105%。5 月 30 日,智慧公司与中心城投签定了朝曦公园地下停车场及光谷之星公园地下停车场租赁协议,协议约定智慧公司于2023年 6 月起向中心城投支付项目租金,6 月30 日智慧公司已向中心城投支付两个停车场 10 年租金共939.22 万元,自2023年6月起每月计提租金成本,导致主营业务成本增加,净利润减少。6 月 30 日,智慧公司向武汉农村商业银行借款流动资金1000万元,并于 6 月 30 日提款 939.22 万元,用于向中心城投支付两个地下停车场租金,致资产负债率增加。3.城开公司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城开公司资产总额为241849.48万元,负债总额 241352.51 万元,净资产496...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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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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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心城投经营简报2023 年第(2)期为更好了解公司整体经营状况,确定公司发展方向、指导制定各类经营及考核指标,投资经营部拟按季度出具《中心城投经营简报》,2023 年第二季度简报如下:一、经营状况
(一)全资子公司经营状况1.商管公司
截止 2023 年 6 月 30 日,商管公司资产总额为2364.33万元,负债总额 2309.05 万元,净资产55.28 万元,资产负债率97.66%,实现收入 789.14 万元,环比增长87.7%;净利润-446.86万元,亏损环比增加 77.5%。资产负债率高于行业平均水平,长期偿债能力较弱。
2023 年 4 月,商管公司同中心城投签订了光谷科技大厦房屋租赁合同,根据合同约定向中心城投支付租金1980 万元,并计提租金成本 1001.31 万元,导致商管公司主营业务成本增加,净利润减少。
6 月 14 日,商管公司向光大银行借款流动资金1000万元,并向中心城投支付光谷科技大厦租金980 万元;6 月30日,商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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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向汉口银行借款流动资金 1000 万元,全部用于向中心城投支付光谷科技大厦租金,导致资产负债率增加。2.智慧公司
截至 2023 年 6 日 30 日,智慧公司资产总额为1177.53万元,负债总额 939.61 万元,净资产 237.92 万元,资产负债率79.79%;实现收入 87.63 万元,环比较上期持平,实现净利润-3.26万元,环比亏损达 105%。
5 月 30 日,智慧公司与中心城投签定了朝曦公园地下停车场及光谷之星公园地下停车场租赁协议,协议约定智慧公司于2023年 6 月起向中心城投支付项目租金,6 月30 日智慧公司已向中心城投支付两个停车场 10 年租金共939.22 万元,自2023年6月起每月计提租金成本,导致主营业务成本增加,净利润减少。6 月 30 日,智慧公司向武汉农村商业银行借款流动资金1000万元,并于 6 月 30 日提款 939.22 万元,用于向中心城投支付两个地下停车场租金,致资产负债率增加。3.城开公司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城开公司资产总额为241849.48万元,负债总额 241352.51 万元,净资产496.97 万元,资产负债率99.79%;实现收入 0 万元,实现净利润-3.40 万元。资产负债率过高,资金问题持续承压,亟待项目开盘回收资金。2023 年 6 月,城开公司收到武汉工商银行拨付(2021)194-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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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地块(中心城投绿城.雲庐)项目住房开发贷款55000.00万元,导致负债总额增加,资产负债率增加。4.工建公司
截止 2023 年 6 月 30 日,工建公司资产总额10405.86万元,负债总额 10000.01 万元,净资产405.85 万元,资产负债率96%;实现收入 137.61 万元,环比较上期持平,净利润-94.16万元,环比亏损增加 48.2%。资产负债率高于行业平均水平,长期偿债能力较弱。
目前工建公司应收未收达到233.01 万元,其中地下空间配套项目围挡工程应收未收 101.58 万元,中心城110 千伏输变电土建工程场平项目应收未收 131.43 万元。导致净利润持续亏损。2023 年 6 月,工建公司收到远东宏信融资租赁(广东)有限公司融资金额 10000.00 万元,导致负债总额和资产负债率增加。(二)参股子公司经营状况1.光谷文体公司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光谷文体资产总额为585.76万元,负债总额 57.22 万元,净资产 508.96 万元,资产负债率10.11%;实现收入 12.09 万元,环比较上期持平,实现净利润59.35万元,环比增长明显。因二季度未计提成本,导致利润增长快。2.湖北设计公司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湖北设计资产总额6910.71万元,负债总额 5830.29 万元,所有者权益1080.42 万元,资产负债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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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36%。收入 2093.3 万元,环比下降89.89%,利润216.15万元,环比增长 580.51%,营业净利率10.33%,净资产收益率20.01%。管理费用有所下降,主因是人员减少导致人工成本降低。(二)重大项目推进情况
1.光谷中心城南片区开发
完成 10 家意向投资人的商务洽谈工作,其中:基础设施投资人 7 家,金融机构投资人 2 家,房地产开发投资人1 家。并完成中心城南片区开发策划实施方案编制,经公司专题会议审议。2.光谷中心城西社区邻里生活中心项目已取得备案证、方案预审、方案正审批复,签订土地出让合同;线下图审前置报备建设局。工程建设方面,主楼区域地下室结构施工完成 80%。
3.绿城·雲庐
雲庐项目已取得不动产权证、用地规划许可证、工程规划许可证、工程施工许可证,已完成规划方案审查、企业入库、房地产开发二级资质办理、施工图纸审查等手续。计划 7 月底完成项目临水、临电、强电迁改、箱变迁移等工作,正在协调解决军缆以及土地征拆问题,现场已完成首开区基础施工,售楼处结构施工已完成,正在进行精装修、景观、幕墙施工。
4.光谷书房·生态大走廊分馆项目已完成图书借阅设备设施的造价咨询,通过公开招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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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成图书借阅设备设施的采购及人力外包服务单位遴选,现设备组已投入使用,具备对外开放条件。目前书房已正式对外营业,入馆人数约 80-100 人次/日。
5.光谷中心城东社区邻里生活中心完成投资可研评审,方案业态确认,实施方案的投委会、党委会上会审议工作,准备挂网招标。项目可研及实施方案经投委会审议及修改后,6 月 15 日已报党委会审定,待公司总办会排会审议。
6.智慧城市建设专项工作
智慧多功能杆:已完成约 4898 杆智慧多功能杆建设工作,试点范围外的智慧多功能杆实施方案、专项规划、可研报告已完成编制。2023 年 6 月 29 日建设局路灯科组织各职能部门对试点范围外的智慧多功能杆实施方案、专项规划发表各自的意见。目前,已按照各职能部门的意见对实施方案、专项规划进行了修改,7月 4 日已将修改后的实施方案、专项规划、征求意见函送至各职能部门,并将可研报告报建设局路灯科审批。智慧能源: 2022 年 12 月 30 日投委会决议,由规划部牵头,投资部配合补充考核机制,报城建例会审议。2023 年6月14日召开技术质量委员会,专家要求对可研进行修改。目前正在走报区企业服务局审查程序。
城市无人机系统:5 月 11 日,项目方案经公司投委会审议,明确由智慧公司自主研发,列入企业研发成本。目前,已完成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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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及研发方案的编制,待完成专家论证取得备案证后,进行招投标,进入实质研发阶段。
会展中心光伏发电:已完成光谷科技会展中心屋面光伏发电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工作,目前正在进行工程设计,监理询价招标阶段。
智慧多功能杆控制中心:已完成控制中心方案的汇报,现根据要求正进行修改,预计 8 月稳定功能方案,9 月稳定装修方案,10 月进场施工。
充电桩:已对接建设局校核充电桩考核指标,已洽谈5家充电桩意向投资人,正在加快充电桩建设。车路协同:已与交投初步沟通车路协同相关工作。智慧公交场站:已初步摸排智慧公交场站需求,研究智慧公交站台布设道路。
(三)招商运营
1.地下空间招商运营
已于 5 月 11 日发布地下空间商业项目招商公告,截止到6月底,共接听商家来电咨询 23 组,正式报名商家3 组,接待意向运营商来访 1 组,做好商家登记储备工作。同时已邀请云泰商业咨询公司完成《地下空间招商运营方案》并于5 月16 日参加地下空间专题会,就项目的合作方式,合作年限,收费标准等向城办领导进行汇报。
2.西邻里中心招商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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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已于 5 月 21 日发布招商公告,共接听商家来电咨询25组,同时已邀约中百超市、麦当劳、东方启明星、魅-KTV前来实地考察,已做好意向商家登记储备工作。已完成西社区招商运营项目运营单位的多次前期洽谈以及合作商务条款的收集和整理,形成西社区项目招商运营合作轻资产模式合作方式和考核方式材料。4 月 28 日同南京德群公司完成详细招商运营方案初稿并报会。3.生态大走廊经营性设施招商运营招商工作:5 月同中国铁塔签订北1 标停车场租赁协议,引入了朋林洗车,目前正在报装供水,待项目建成投用后可提供4个洗车位,为入园游客及周边市民增添服务。截止6 月,驿站咨询来访客户 3 组,球场咨询来电客户1 组,对接大运营方2家。已收到 1 家运营方的整体经营策划方案与1 家茶室意向租赁报名表。
茶室:5 月对接关山漾美术馆对北一标驿站提出整体运营,6月 17 日出具完整运营方案报公司投委会审议通过,同步开展驿站设计变更工作。
球场:配合阿里体育、奥音卓越等体育运营商勘察球场,积极洽谈生态大走廊球场运营工作。品牌:做好商标注册工作,2023 年7 月6 日生态大走廊自有品牌“山稻礼”申请商标初审通过,正式进入三个月公示期,若无异议两个月后下发知识产权证明。同时在光谷书房及科技大厦布置“山稻礼”品牌微展厅,公众号开展宣传工作。创新春茶包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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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出稿 3 版包装方案,协同商管公司开展新春礼包产品选品及包装生产工作,4 月 16 日春茶产品出品,由商管公司经营销售,回款 27000 元。
4.生态大走廊基本农田招商运营6 月 29 日,经咨询规划局规划科、利用科、法制科(耕保),根据三区三线划定后,已经将生态大走廊一期的基本农田调出,2021 年完成报地(增减挂钩)程序,由于生态准入市里未批复,暂未进入供地程序,控规上目前仍显示的是其他非建设用地,如控规调整完成,该地块用地性质为公园绿地。5.光谷书房·生态大走廊分馆招商运营积极对接关山漾美术馆运营圆规,创新提出北一标茶室及书房联合运营方案,投委会审议通过方案,由商管公司拟定书房委托运营合同。
6.新月溪公园招商运营
新月溪文创园 3-8 号楼(东棠文化投资部分),已完成室内外装修优化升级方案,现场已打围,已协调解决临电、临时道路问题。完成新月溪文创园 10 号楼(考古匠投资部分)合同签订工作,协调新月溪文创 1、2、9 号楼(新月溪书房部分),初步设计及概算(代可研)报送政务局受理事宜。7.星河公园招商运营
6 月 28 日,前期意向投资人北京大地风景因合作条件、自身风险评估等问题,退出项目投资计划,持续寻找其他合作伙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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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四)活动策划
1.第二期追光市集
4 月 10 日,光谷“游趣·追光”市集开业,4 月29 日市集活动第一阶段已休市,已在中国光谷、光谷中心城等公众号推广;5月 20 日,第二期追光市集开市,为光谷中心城添加更多烟火气。2.SII 电音节
积极配合活动主办单位完成活动场地同意函等各项前置文化审批流程,并与区公安分局治安大队、区交管分局、区文旅局,一同勘察电音节现场,2023 年 4 月25 日拿到武汉市营业性演出准予许可决定书及市公安局安全意见书。2023 年4 月28日电音节开启售票,同步开启抖音线上推广,在武汉演出新榜热度第一。经过多次洽谈与协商,电音节主办方决定延期举办。(四)资产管理
1.光谷科技大厦
办公楼招商:已完成东湖科学城人民法庭租赁合同、物业合同的签订以及首批款的收缴工作。科技大厦A、B塔楼火爆招商,即将引来湖北省担保、北京大学武汉人工智能研究院以及佰维存储等科技、金融类高科技企业。商铺招商:目前留创园整租B 座后裙楼底商长期空置且欠缴租金,已发送多份联系函催缴,现已同步启动空置商铺招商工作,已对接光谷中心城社区筹备组、麦当劳、中百罗森、TODAY、可多、八马茶叶、谷麦香、图文打印、烟酒店等品牌商家,目前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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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茶叶、谷麦香商务条件洽谈中。大堂咖啡吧招商:已完成咖啡吧品牌遴选、装修工程项目造价咨询、施工单位遴选及后续工程结算系列工作,待工程验收结算,目前正在装修,7 月初试营业。2.光谷科技会展中心
完成 2023 年 4 月-6 月光谷科技会展中心、会展酒店、会展员工宿舍消防安全、资产管理、安全生产防汛防洪等工作的实质性监管。汇总并整理完成 2023 年二季度对会展中心的痕迹化管理工作资料。《收入专项审计报告》及《运营管理效能评价报告》、运营考核结果通过第十九次投委会,拟报党委会审议。会展运营收益的催收。每月向国采发催款函,截止当前会展进度收益款已全部收回。修订的《运营考核管理办法》拟组织专家评审会后报中心城办审议。
3.生态大走廊物业管理
已完成生态大走廊物业第二运营年度跟踪专项审计工作。策划开展第二期追光市集、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开展党建共建活动,吸引近前任游览生态大走廊。
4.不动产证办理情况
已办理八珍西街(光谷五路-皓月路)、揽月路(豹溪路-光谷五路、光谷五路-高新大道)、佛祖岭东街(豹溪路-光谷五路)、望月路(高新大道-光谷六路)、风林街(光谷三路-光谷四路)、书风路(高新三路-佛祖岭东街)、语风路(高新三路-佛祖岭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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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街)、豹墩路(豹中街-神墩三路)、豹中街(光谷三路-豹山路)、飞霞路(高新大道-望月路)不动产权证,正在办理西社区邻里生活中心、光谷中心幼儿园、光谷第十八小学的不动产权证。5.资产管理专项工作
已编制 2023 年度国有资产清查方案及资产盘点清单,并组织各部门进行资产清查方案的宣贯。拟组织资产清查一轮自查及二轮抽查工作,6、7 楼的办公资产需投资部盘点后移交办公室。二、行业资讯
(一)政策速递
1.2023 年 4 月 3 日,湖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更好服务市场主体推动经济稳健发展接续政策的通知》,提出6 个方面共30条措施。其中涉及专项债和融资提出了举措如下“继续扩大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投向领域和用作项目资本金领域。优化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投向结构,重点支持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对符合条件的国家级产业园区基础设施项目资本金需求应保尽保。全年安排200亿元以上专项债券资金支持产业园区完善功能、提档升级,推动全省产业园区进一步加快发展。”“统筹安排不低于100亿元再贷款、再贴现专项额度,为金融机构的供应链融资业务提供资金支持。”2.2023 年 4 月 3 日,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武汉市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三年行动计划( 2023—2025年)》。计划提出了加快培育数据要素市场的若干举措,包括开展市属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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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企业数据资产评估,研究将数据资产纳入国有资产管理体系;推进建筑信息模型( BIM) / 城市信息模型( CIM) 系统建设,探索数字孪生城市应用场景等内容。6 月6 日,由湖北联投旗下数字产业板块独资成立的湖北数据集团在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正式注册成立,标志着湖北省推进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迈出了突破性的一步,为湖北省打造“三高地、两基地”战略目标提供重要支撑。
3.2023 年 4 月 7 日,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2023年武汉市城市环境品质提升十大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方案提出了城市建设管理精细化的十项举措,包括公共空间改造提升专项行动、市政设施提质专项行动、环境卫生提升专项行动、精致园林专项行动、立面景观提升专项行动、水域治理提能专项行动、居住环境提升专项行动、工地规整提标专项行动、空气质量提升专项行动、畅行交通提效专项行动。4.2023 年 4 月 12 日,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加快推进 武 汉 市 现 代 都 市 农 业 高 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3—2027年)》。方案提出了拓展农业功能、推进城乡融合的举措,包括精准定位“农业+文化”主题,促进“农文旅”深度融合,推动“工农旅” 创新融合,建设科教基地、实践基地、观光工厂、生态休闲、渔业综合体等项目。
5.2023 年 4 月 21 日,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发布了《国有企业采购操作规范(2023 版)》团体标准。该标准适用于国有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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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的工程、货物和服务采购活动,为广大国有企业编制采购管理制度、规范采购行为提供参照和依据。6.2023 年 4 月 23 日,湖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支持建筑业企业稳发展促转型若干措施的通知》,通知提出建筑业企业发展的 16 条措施,其中提到“加大金融服务支持,支持符合条件的建筑业企业在银行间市场发行债务融资工具,在证券交易所市场发行公司债券。” 7.2023 年 4 月 24 日,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武汉市城市数字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方案》。方案提出了打造智能网联的车路协同基础设施等智慧专项任务,对我司智慧城市相关业务提供政策引导。
8.2023 年 4 月 25 日,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武汉市智能建造试点城市建设实施方案》。方案提出了加快建筑业转型升级,促进建筑业与数字经济深度融合的若干举措,其中包括数字设计、智能施工、智能运维等方案。9.2023 年 5 月 4 日,自然资源部印发《关于深化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的通知》。通知提出“鼓励同步核发规划许可”、实施“带方案供应”、“聚焦规划条件落实情况分类审查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举措,简化了审批流程。
10.2023 年 5 月 5 日,湖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印发湖北省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通知提出了5大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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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共 15 点措施,其中提到大力培育应用场景。支持新业态、新模式在一、二、三产业的融合应用,对开放各类资源、面向公众建立创新、创业、服务的应用场景,每年遴选100 个优秀应用场景进行宣传推广,并择优给予项目建设主体50 万元的一次性奖补。鼓励各市(州)围绕数字经济、工业互联网、信息消费等建设展厅、体验中心等,按照项目建设实际投入的20%给予补贴,每个最高不超过 200 万元。5 月 10 日,出台《湖北省数字经济促进办法》,着力打造全国数字经济发展高地,对综合管廊和智慧多功能杆建设提供了法规引导。
11.2023 年 6 月 7 日,湖北省国资委、省自然资源厅联合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国有企业盘活利用存量土地的通知》,出台推进国有企业盘活利用存量土地八条政策措施。主要涉及加快已改制国有企业原生产经营性划拨土地处置、优化国有企业存量土地利用方式、推进国有企业存量土地再开发、落实盘活利用存量土地保障措施等。
12.2023 年 6 月 25 日,自然资源部发布《自然资源部关于发布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的通知》,标志着我国工业项目建设用地将实行新的控制指标。(二)区域资讯
1.省政府国资委出台省属企业工资总额预算管理实施细则2023 年 4 月 30 日,省政府国资委研究制定了《省属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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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实施细则》适用于省政府国资委履行工资总额管理职责的省属市场竞争类、功能保障类、金融服务类企业。《实施细则》主要特点概括为“三界定、三细化、四明确”:三界定,即对工资总额预算管理的企业范围、职工范围,以及工资总额预算基数进行界定。三细化,即将工资总额决定机制细化为经济效益联动、效率对标调节、工资水平调控三个部分。四明确,即对工资总额备案制管理、周期制管理、结构化工资总额管理、集团总部工资总额管理相关规则等进行了明确。
2.湖北光谷产园 REIT 举办线下路演活动,计划扩募成百亿级公募 REITs 平台!
5 月 9 日,由东湖高新区管委会指导,湖北科投主办,中金公司协办的“走进中国光谷·湖北科投暨湖北武汉光谷产业园区公募 REITs 路演活动”成功举行。本次REIT 项目标的资产为光谷软件园和互联网+项目两处产业园区,项目募集的资金将主要投向武汉新城数字经济和生命健康产业领域,将为光谷在这两大赛道的产业发展注入源源不断的动能。3.我省出台实施《新时代省属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五年行动计划(2023-2027 年)》
2023 年 5 月 26 日,湖北省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新时代省属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五年行动计划(2023—2027年)》。谋划开展国企改革“效能提升”、关键核心技术“攻坚突围”、产业链“强筋壮骨”、铁水公空“互联互通”、供应链物流体系“提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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升级”、数字化发展“转型赋能”、上市公司“倍增提质”、绿色低碳“先行引领”、开放合作“扩圈共赢”、国资英才“引航强基”等十大专项行动,推动国有资本向创新链的关键环节、产业链的核心节点和价值链的高端领域集中。
4.武汉新城十大重点项目启动2023 年 6 月 6 日,武汉新城重大项目建设启动活动在武汉新城市民中心项目现场举行。湖北省委副书记、省长王忠林出席并宣布项目建设启动。省委常委、武汉市委书记郭元强,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董卫民讲话。副省长张文彤,武汉市市长程用文参加活动。武汉新城重大项目包括武汉新城市民中心、武汉新城国际会议会展中心、武汉新城青年社区、科技金融总部一期、筑芯创研空间、光电子信息产业创新空间、世界地质博物馆、长岭山体育中心、中央公园、未来公园等10 个功能配套提质项目,总投资300 亿元,2023 年度计划投资 90 亿元。5.光谷率先推行工业用地“先租后让”,降低企业拿地成本东湖高新区在全市率先实现“先租后让”的工业用地出让模式,探索创新土地供应管理模式,进一步完善工业用地市场化配置制度,租赁 5 年+出让 45 年,大幅降低企业拿地成本。首个适用这一政策的项目用地位于东湖高新区韩杨路以东、科技四路以北,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批准行业类别为I6450 互联网数据服务,由武汉光谷超级算力科技有限公司摘牌。(三)武汉市房地产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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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1.房地产政策
2023 年二季度,武汉市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继续保持稳健,以“房住不炒”为主要目标,加强了对房地产市场的监管。其中,对于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质、资金、土地等方面进行了严格的审查和监管,以遏制房价上涨。同时,加大了对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对于违规销售、虚假宣传等行为进行了严厉打击。此外,还加强了对房地产市场的信息公开和监测,以保障市场的公平、公正和透明。
预计 2023 年下半年,大基调层面仍是“房住不炒”、“因城施策”、“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保交楼”等楼市政策,在上半年政策处于步步松绑的状态下楼市并未如预期般平稳修复,下半年政策加码预期加强;防风险+保民生+促消费的基调之下,下半年金融支持在供应端、需求端或将持续发力。2.土地市场
2023 年上半年,面对外部市场变化,武汉市采取“少量多次”的方式推进土地供应,对可能发生异常交易、影响市场预期的项目提前预判,对其供地时序进行调整,以化解风险,保障市场平稳运行。二季度武汉土拍低调收场,供地以地段优质、小规模为主,同时保证金比例全部设为 20%降低拍地门槛;从成交结果来看,武汉市今年上半年的土地拍卖成绩虽不完全代表全年状况,但目前武汉土地市场的表现确实显得非常低迷。从近两年集中供地的表现看,下半年或将成为2023年土拍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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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在土拍市场尚未回暖的前提下,预计以小而精地块为主,大规模/高价地块或仍采用地块分割、降低配建要求、调价出让等方式刺激房企参与热情;成交特征依旧是国资主场,底价成交,但头部房企及民企参与意愿增强。3.新房市场
2023 年二季度,武汉市新建住宅供应量较一季度明显上升,较去年同期略有下降;成交量相比上一季度明显下降,与去年同期基本持平;区域销量分化明显,东湖高新区、汉阳区、东西湖区成为销量主力;新房价格持续微幅下降。存量房供应量环比微幅增长,但交易量却逐月下滑;二手住宅销售价格呈持续回落态势。
2023 年下半年,在供应方面,预计节点性井喷,但整体供应大概率会收缩;成交方面,下半年楼市走势依赖于政策走势,在支持刚需及改善性需求的政策引导之下,武汉城市地方性政策,若无强力刺激,预计下半年武汉楼市仍有继续下滑的可能;价格方面,预计下半年武汉楼市依旧内卷,整体价格呈结构性波动,主城区及开发区价格小范围波动,远城区预计进一步下滑。(3)光谷中心城重点楼盘项目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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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三、他山之石
1.城投公司如何参与产业投资?城投公司的业务范围一般是有着较为明确的区域限制,除了投资类业务,尤其是城投公司本源性业务跨区域的较少。2023年6 月 16 日,哈尔滨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与杭州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联合设立产业基金,重点投向于新能源、智慧城市、高端装备、新材料等战略新兴产业。这种两地城投公司进行合作并设立产业的案例,为城投公司合作与转型发展提供了可供借鉴的参考。
城投公司必须要摆脱传统的单一城市投资建设的定位,从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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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到运营、从城市到产业、从城市到乡村转型,寻找业务发展空间和增长点。城投公司未来必须要布局的三大业务领域包括公用事业领域、产业投资运营领域、乡村振兴领域。(1)公用事业领域:对于城投公司来说,未来可供投资开发的项目将越来越少,围绕着城市更新、服务体系建设、服务品质提高等工作将越来越多,这也就意味着城投公司将从“建设”向“服务”的转型,公用事业将成为衡量一个地方城投公司经营质量和服务水平的关键。27 号文和 0617 号文都明确要求平台公司转型为基础设施、公用事业、城市运营等领域市场化运作的国有企业,这是国家的要求,也是城投公司市场化转型的需求。必须要把握好公用事业的公益性和市场化的双重特点,以市场化方式发挥城投公司在公共服务上的基础性、保障性作用,充分吸收社会资本参与,提高现代管理和服务水平,在城市、开发区、乡镇的燃气、电力、热力、自来水、公共交通、污水处理、加油(气)站、智慧城市建设等业务发挥主导作用,成为城乡公共服务领域的主力军和压舱石。
(2)产业投资运营领域。城投公司要在产业园区的规划上发挥作用,以园区专业化、产业集群化为原则,围绕地方的战略产业抓大项目、大企业,在产业链的建链补链延链强链上发挥保障作用、引导作用。要立足产业链的竞争力提升,从园区建设、标准化厂房投资建设、创业投资、金融服务、人才服务等各个方面打造产业服务体系,成为品牌化的轻资产产业运营商,切实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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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性和竞争力。(3)乡村振兴领域:城投公司,要改变“重城轻农”的理念,树立城乡一体、城乡协同发展的理念,在业务上前瞻思考,主动做出积极调整,将农林文旅结合起来筹划,做强乡村振兴业务板块。城投公司要发挥保障性、引导性作用,立足当地特色农业、文旅资源,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以市场化、品牌化、专业化为原则,做好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推动农业信息化、智慧化,将当地的特色产业做强做优做大。3.城投怎么装入资产?
为规范地方政府融资行为,自2010 年起监管机构出台多项政策法规,禁止地方政府向城投公司注入储备地和公益性资产的行为,限制地方政府通过该方式无序举债:为支持城投且规避政策限制,许多地区存在下述城投增厚权益的新模式,具体包括注入砂石资源、返还土地出让金、公益性项目不结转成本、通过交叉持股增加少数股东权益四种方式。(1)注入砂石资源。砂石开采权属于未来的收益权,因此政府将其注入城投公司在资产端计入“无形资产”,权益端计入“资本公积”,后续由城投公司的下属砂石开采类子公司进行运营管理。通过此种注资,可以快速提升城投公司的资产规模和营业收入,改善现金流,降低债务负担。
(2)返还土地出让金。城投公司在土地一级市场通过“招、拍、挂”方式购入土地资产并支付土地出让金,土地购置后多计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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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货”或“无形资产”科目,城投在一级市场购地产生现金流出的同时,政府会通过专项款的形式将部分土地出让金返还至企业,计入“专项应付款”或“资本公积”。(3)公益性项目不结转成本。城投公司按照政府要求从事区域性的基础设施建设、保障房和土地开发等公益性项目的投融资建设,前期政府注入一定比例的资本金,后续大部分建设资金为城投公司融资获得。在项目建设的过程中,城投公司一般将成本计入“存货”科目(部分城投公司也会将建设成本计入“在建工程”科目,比例相对较小),地方政府会按照项目进度分年度或者于项目竣工后统一结算,在确认收入的同时将“存货”中的成本进行结转。
(4)交叉持股增加少数股东权益。公司与其他公司之间通过相互投资,持有对方一定比例的股份,相互成为对方股东,进而形成的一种相互支持、相互抑制的公司联合形式,该股权持有方式在一定程度上能够起到稳定公司股权结构、防止恶意并购,提高协同效应、降低成本等作用。我国法律法规对于交叉持股的限制较少,对于非上市公司之间存在的交叉持股情况,只要不存在如涉嫌虚假出资或抽逃出资等法律瑕疵,则认定为是合法的投资关系。但是,交叉持股确实存在一些问题,典型如:导致虚增资本、股权结构不清晰、诱发内幕交易和关联交易、易作为操纵股价的工具等。
按照资产的变现能力及优质性,将历史上地方政府对城投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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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司的注资资产类型进行排序,第一类为货币资金,地方政府直接注入的“真金白银”最为优质;第二类为房地产、有价证券和出让地,价值较高且变现能力较强;第三类为划拨地,应用于地方政府指定用途,具有一定的价值,但一般不可变现;第四类为公益性资产,自 2010 年开始政策法规已明令禁止新增注入行为,但部分城投公司仍存在该类资产,公益性资产的所有权并不属于城投公司,且不具备变现能力。
序号 时间 政策名称 内容1 2010 年 6 月
《关于加强地方政府融资
平台公司管理有关问题的
通知》(国发[2010]19 号)
规定“今后地方政府确需设立融资平台公司的,必须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办理,足额注入资本金, 学校、医院、公园等公益性资产不得作为资本注入融资平台公司。”2 2010 年 7 月
《关于贯彻国务院关于加
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
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相关
事项的通知》(财预
[2010]412 号)
进一步明确,19 号文中的\"今后\"是指2010年7月 1 日以后(含 7 月1 日);“公益性资产”,是指为社会公共利益服务,且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能或不宜变现的资产,如学校、医院、公园、广场、党政机关及经费补助事业单位办公楼等,以及市政道路、水利设施、非收费管网设施等不能带来经营性收入的基础设施等。3 2010 年 11 月
《关于进一步规范地方政
府投融资平台公司发行债
券行为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改办财金[2010]2881
号)
规定“申请发行企业债券的投融资平台公司,必须依法严格确保公司资产的真实有效,必须具备真实足额的资本金注入,不得将公立学校、公立医院、公园、事业单位资产等公益性资产作为资本注入投融资平台公司。对于已将上述资产注入投融资平台公司的,在计算发债规模时,必须从净资产规模中予以扣除。\"
4 2012 年 12 月
《关于进一步强化企业债
券风险防范管理有关问题
的通知》(发改办财金
[2010]3451 号)
对于城投公司注入的资产进行明确要求,包括(1)注入资产必须为经营性资产。政府办公场所、公园、学校等纯公益性资产不得注入城投公司; (2)注入资产必须经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评估,由有关主管部门办理相关权属转移登记及变更工商登记;(3)作为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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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科技赋能,空港新城智慧城市运营中心盛大揭牌4 月 26 日,“科技赋能临空,智慧新城启航”主题论坛暨空港新城智慧城市运营中心揭牌活动举行,企业、专家、学者齐聚空港新城,共同探讨数字经济、人工智能、区块链技术等话题,为空港新城智慧城市发展赋能。空港新城智慧城市运营中心以“数据融合、技术融合、功能融合”为理念,对城市运行各领域的业务数据、流程、技术进行汇聚、分类、重组、分析等一系列智慧化操作,从而整合分析跨系统、跨行业、跨部门的海量数据形成多组知识视图,来更好地支撑整个区域的城市运行发展,提升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水平。注册资本注入的土地资产除经评估外,必须取得土地使用权证,属于划拨、变更土地使用权人的,应证明原土地使用证已注销。5 2012 年 12 月
《关于制止地方政府违法
违规融资行为的通知》(财
预[2012]463 号)
重申“不得将政府办公楼、学校、医院、公园等公益性资产作为资本注入融资平台,地方政府将土地注入融资平台公司必须经过法定的出让或划拨程序, 不得将储备土地作为资产注入融资平台公司。”
6 2017 年 5 月
《关于进一步规范地方政
府举债融资行为的通知》
(财预[2017]50 号)
再次强调“地方政府不得将公益性资产、储备土地注入融资平台公司”,并要求“不得承诺将储备土地预期出让收入作为融资平台公司偿债资金来源\"。
7 2018 年 2 月
《关于进一步增强企业债
券服务实体经济能力严格
防范地方债务风险的通
知 》 ( 发改办财金
[2018]194 号)
要求“申报企业拥有的资产应当质量优良、权属清晰, 严禁将公立学校、公立医院、公共文化设施、公园、公共广场、机关事业单位办公楼、市政道路、非收费桥梁、非经营性水利设施、非收费管网设施等公益性资产及储备土地使用权计入申报企业资产。”8 2018 年 6 月
财政部发布《关于规范金
融企业对地方政府和国有
企业投融资行为有关问题
的通知》(财金[2018]23
号)
要求国有金融企业向融资平台提供贷款时,应按照\"穿透原则”对资本金进行审查,若发现存在以公益性资产、储备土地等方式违规出资或出资不实的问题,国有金融企业不得向其提供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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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4.上海出台市属国企存量盘活行动计划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市属国企存量土地资源盘活利用三年行动方案(2023年—2025 年)》,方案聚焦五大要点,旨在推进国企存量土地资源盘活利用,优化国有企业资产配置,促进国企土地资源高质量利用,更好的支撑和保障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5.合肥市“盘活存量资产 10 条”重磅发布近日,合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合肥市加快盘活存量资产扩大有效投资的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政策措施》),提出10条具体举措,进一步激发投资活力,为合肥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持续支撑。《政策措施》聚焦交通、水利、市政、保障性住房、能源、生态环保、新型基础设施、仓储物流、教育、文化、体育、旅游、产业园区、低效土地等重点领域,统筹采用公募REITs、EOD、资产证券化、合作开发、兼并重组等方式进行盘活。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充分利用全市自然资源“一张图”成果,全面系统梳理本地本行业存量资产情况,汇总筛选出具备盘活条件的项目,建立市级盘活存量资产台账,实行清单管理动态优化完善。6.全国首单!长沙盼盼路 PPP-ABS 在上交所挂牌上市5 月 26 日,华泰—中铁五局长沙盼盼路PPP 项目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在长沙举行签约仪式,全国首单国家级开发区可行性缺口补助模式 PPP-ABS 日在同上交所挂牌上市。这对响应国家发展战略,积极推进基础设施投资项目资产盘活,加深中铁五局与各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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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盘活基础设施 PPP 项目业务方向上的合作,将中铁五局全方位多角度向资本市场进行推荐具有积极意义。同时,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基础设施项目的资产证券化盘活提供了可供借鉴的路径和宝贵经验,开创了政企合作双赢新局面。7.发改委发布盘活存量资产的典型案例,涉及多项创新举措2022 年 12 月 6 日,国家发改委发布了盘活存量资产的典型案例。经过梳理,有一些创新举措可供参考:北京探索创新的“基金 + 城市更新 ” 轻资产受托经营合作模式,先疏解后引进,实现产业置换;浙江探索分层供地,地上、地表和地下分别设立使用权,实现地上、地表和地下不同竖向空间的多维立体开发利用;佛山采用委托运营、工程总承包+运营(EPC+O)等模式盘活旧厂房,打造园中园;安徽合肥采用PPP+基础设施REITs 的方式两次盘活污水处理厂;深圳升级改造深圳市妇儿大厦,打造PPP和ESG 有效结合的典型范例;北京通过物业运营收入质押担保、超额现金流覆盖、标的物业抵押、发行人提供差额支付承诺等多种方式为产品进行增信,提升证券产品安全性;重庆推进PPP项目融资创新:把公开市场发行的标准化产品ABCP 与PPP项目相结合;安徽铜陵运用司法竞拍、破产重组、债务调解协等方式处置闲置产业园资产。
抄报:武汉光谷中心城建设服务中心
投资经营部 2023 年8 月16 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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