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黑龙江东方学院概况.............................................................1
报考须知....................................................................................3
2023 年硕士生招生专业目录及参考书........................ 11
目 录
黑龙江东方学院概况.............................................................1
报考须知....................................................................................3
2023 年硕士生招生专业目录及参考书........................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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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东方学院概况
黑龙江东方学院 1992 年建校,始称东方大学。1995 年更名为黑
龙江东方学院。2003 年,国家教育部批准升格为本科普通高等学校,
是全国首批民办本科高校。2009 年,学院被黑龙江省政府确定为特
色应用型本科建设高校。2011 年,国务院学位办批准为“开展培养硕
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试点工作单位”,是全国首批获得硕士专业学位研
究生培养资格的五所民办院校之一,现已有两批工程专业硕士毕业,
实现了高质量对口就业。2012 年,学校通过了教育部新建本科院校
教学工作合格评估。2014 年学校成为“全国应用技术大学联盟”理事单
位之一。2014 年 5 月,国务院学位办批准招收“国际商务”硕士专业学
位研究生。
学院坐落在北国“冰城”哈尔滨市,位于哈尔滨经济技术开发区哈
南工业新城核心区的新校区占地面积 60 万平方米,建筑面积 35 万平
方米。新校区设计新颖,布局合理,功能齐备,环境幽雅,为走进东
方的莘莘学子创造了一流的成材环境。学院现设 9 个学部,开设本科
专业 40 个,涵盖理、工、文、法、经、管、艺术七个学科门类。其
中“农产品加工与储藏”为省级重点建设学科,“食品科学与工程”为省
级重点专业,学校有“生物与医药”、“国际商务”两个专业硕士学位研
究生培养点。
学院坚持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公益性办学宗旨,秉承“蒙以养正,
学以致用”的校训,凝炼形成了“立校为公、厚德树人”的东方精神,致
力于打造卓越的教育品牌,努力培养适应社会需求的各类应用型本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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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形成了鲜明的办学特色。在多年的办学历程中,学院办学由专
科到本科,再到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上了三个台阶,赢得了社会的
广泛赞誉,形成了自己的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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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须知
一、招生类型及招生计划
2023 年我校招收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35 人,实际招生人
数以上级主管部门正式下达的计划数为准,详细招生专业目录见附件。
二、报考类别与学习方式
(一)报考类别
硕士研究生报考类别按照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
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
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二)学习方式
我校 2023 年仅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全日制研究生是指符合
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
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
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
报考类别与学习形式将在录取阶段自动转为录取类别和学习形
式,上报教育部后无法更正,请务必慎重选择。
三、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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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
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
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
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
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 2 年(从毕业后到录
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 2 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
科结业生,且符合我校以下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
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并能在报名
阶段向报考学院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不予准考。
(5)符合招生专业目录中所报考专业的报考条件。
四、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
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及网上缴纳报考费,并
在网上或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
息。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
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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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
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
1.网上预报名时间为 2022 年 9 月 24 日至 9 月 27 日,每天
9:00-22:00,网上报名时间为 2022 年 10 月 5 日至 10 月 25 日,每天
9:00-22:00。
2.报名流程
考生登录 ( 公 网 网 址 : http://yz.chsi.com.cn , 教 育 网 址 :
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
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
期间,考生需认真在研招网校对身份证号码、学历证书号码、联系方
式、通讯地址等重要信息(报名信息从报名到录取全程使用),发现
网报信息错误者请自行及时修改。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
息,逾期不再补报,并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注意事项
(1)考生考前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
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
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根据相关规定自主填报多个
平行调剂志愿。
(2)考生应按我校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3)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
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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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
弄虚作假者,招生单位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
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
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
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完成
学历(学籍)核验。
(5)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我校招生简章中公布的报考
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
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
由考生本人承担。
(6)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
料。凡因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
能考试、复试或录取者,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网上确认
1.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后,应于 2022 年 11 月 5 日前(具体工作时
间以各报考点公告为准)登录网上确认系统,网上提交相关材料,逾
期不予补办。
2.考生登陆信息确认页面,输入学信网账号、密码,通过网上确
认平台,完成本人的“核对网报信息、上传本人图像照片、上传身份
证及其它相关材料照片”等手续后等待审核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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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考生网上信息确认的审核结果将通过确认系统进行反馈,考生
应及时登录确认系统查询审核结果。
4.网上确认未通过审核的考生应根据系统提示重新提交相关材
料或到报考点指定的地点提供原始材料进行现场审核确认。
5.考生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
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
6.考生提交材料务必真实、有效,如有提供虚假材料,后期不能
考试、录取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7. 特别提醒:建议考生不要选择确认的最后一天提交审核材料,
以免因审核不通过没有充足的时间准备补充材料。
(三)报考资格审查
我校将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重点核查考生
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及考试资格,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
请各位考生仔细阅读相关专业报考条件要求(详见专业目录),因不
符合报考条件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者,后果由考生自负。
五、考试
(一)初试
1.初试时间 2022 年 12 月 24-26 日(具体以教育部通知为准)。
2.准考证打印:考生须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查询考试
信息,并在规定时间内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 A4
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
3.考试大纲与命题: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全国统一命题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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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为 101 思想政治理论、204 英语二,202 俄语、396 经济类综合能
力。自命题考试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我校组织,考试大纲等信息详见我
校招生专业目录。
(二)复试录取
1.复试科目及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请查阅我校专业目录。
2.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3.加分政策按照教育部 2023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相关规
定执行,所有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
最高项加分。
4.我校在复试前将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
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
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
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
为准。其中本科第二学位在读考生,入学前需注销第二位学籍,方可
办理硕士研究生学籍注册手续。
5.复试、调剂、录取工作办法等具体事宜,届时将在我校研究生
网站公布。
6.考生体检工作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
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
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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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的规定执行。
7.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各招生学院根据本学院招
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
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将在我校研究生学院
网站统一公示。
8.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在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提交考生
本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定向培养协议。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
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
取,我校不承担责任。应届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
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
效。
六、学费及奖助体系
(一)学费
9000/年
(二)奖助体系
我校硕士研究生奖助体系由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国家助学
金、学校奖学金和学校助学金等部分组成。
1.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 20000 元/生/年。
2.学业奖学金奖励标准为一等 9000 元/生/年,二等 6000 元/生/
年,三等 3000 元/生/年。
3.国家助学金发放标准为 6000 元/生/年,每年按十个月发放。
学校奖学金、助学金及其他助学体系发放标准按照学校有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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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
七、其他注意事项
1.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不提供
往年考研试题,不出售或办理邮购书籍业务,敬请谅解。
2.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
因上述问题造成考生不能参加或无法被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3.请各位考生及时登陆黑龙江东方学院研究生处主页,以获取我
校硕士研究生招生相关最新信息。
学院网址:http://www.dfxy.net
通讯地址:哈尔滨市哈南工业新城核心区哈南十九路 1 号黑龙江
东方学院研究生处
邮政编码:150066
联系电话:0451-86651592、85963915
电子邮箱:dfxyyjsc@126.com
研究生处办公地点:黑龙江东方学院主楼 A 区 305、306 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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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年硕士生招生专业目录及参考书
一、生物与医药专业参考书目
1、初试参考书目
《食品生物化学》(第一版),于国萍、邵美丽主编,科学出版社,2015
《食品微生物学》(第三版),江汉湖、董明盛主编,中国农业出版社,2014
2、复试参考书目
《食品工艺学》,夏文水主编,中国轻工业出版社,2017
3、同等学历复试加试科目参考书目:
《食品化学》,迟玉杰 主编,化学工业出版社 ,2012
营养与食品卫生学(第八版),孙长颢主编,人民卫生出版社,2017
二、国际商务专业参考书目
1、初试参考书目
《国际商务》(第二版),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韩玉军,2017
2、复试参考书目
《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第四版),陈岩著,清华大学出版社,2018
3、同等学历复试加试科目参考书目:
《西方经济学》(第七版)(宏观部分),高鸿业,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9
《西方经济学》(第七版)(微观部分),高鸿业,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9
《政治经济学》(第 12 版)宋涛、顾学荣,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8
专业代码、名称及研究方向 考试科目 备 注 招生咨询电话
086000 生物与医药(全日制)
01 食品工程 ①101 思想政治理论
②204 英语二或 202 俄语或 203 日语
③338 生物化学
④801 食品微生物学
复试科目:
001 食品工艺
学
同等学力复试
加试科目:食品
化学、食品营养
与卫生
0451-86653151
联系人:张老师
025400 国际商务(全日制)
01 对俄贸易
0451-87370492
联系人:申老师
02 农业经贸
①101 思想政治理论
②204 英语二或 202 俄语
③396 经济类综合能力
④434 国际商务专业基础
复试科目:003
国际贸易学
同等学历复试
加试科目:政治
经济学、西方经
济学
03 服务贸易
04 跨境电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