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企·五月政策汇编(杭州滨江)

发布时间:2023-6-01 | 杂志分类: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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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企·五月政策汇编(杭州滨江)

: 319真实性负责。(二)自我评价表。申报组织和个人按照《杭州高新区(滨江)标准创新奖评分细则》(附件 3、4)进行自我评价,并注明自身存在的不足或差距,形成自我评价表。(三)证实性材料。申报组织和个人应当提供与申报表和自我评价表内容相符的证实性材料,以及其自认为应提供的证实性材料,如无法提供的,需作出有效书面说明,否则所填项目不予采信。(四)汇总表。申报组织和个人按照《首届杭州高新区(滨江)标准创新奖申报汇总表》(附件 5、6)填写并签章。以上事项需提供电子文档(光盘一张),并发送至邮箱bjscjgj2022@163.com;同时提供一式三份的书面材料(装订成册)。五、申报时间2023 年 6 月 20 日前,请符合申报条件的组织或个人,将申报材料递交至杭州市高新区(滨江)标准创新奖评审办(设在区市场监管局)。地址:滨江区江陵路 609 号 102 室。联系人:吴元阵、郭梦舟,联系电话:89838836、89837172。附件 1:杭州高新区(滨江)标准创新奖组织奖申报书附件 2:杭州高新区(滨江)标准创新奖个人奖申报书附件 3:杭州高新区(滨江)标准创新奖组织评分细则附件 4:杭...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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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企·五月政策汇编(杭州滨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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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江区级政策篇

01 关于开展首届杭州高新区(滨江)标准创

新奖申报评审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标准强区战略,引导全区各行各业加大标准

技术创新引领,促进标准、规制、规则开放和提质增效升级,

为建设天堂硅谷,打造硅谷天堂贡献标准力量。根据《杭州

高新开发区(滨江)标准创新奖评审管理办法》(区办[2023]8

号)有关规定,现就申报首届杭州高新区(滨江)标准创新

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原则

(一)杭州高新区(滨江)标准创新奖组织奖申报范围

为依法设立且财政级次在杭州高新开发区(滨江)境内符合

杭州高新开发区(滨江)产业发展导向的独立法人企业,以

及国家、省、市、区级事业单位和科研院所(以下统称组织);

(二)杭州高新区(滨江)标准创新奖个人奖申报范围

为在杭州高新区(滨江)组织从事标准化工作,为本区标准

化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以下简称个人)。

(三)鼓励先进制造业、数字经济新兴产业、战略性未

来产业、传统优势产业、现代农业和服务业、节能环保产业、

新材料及绿色建筑产业等行业的龙头骨干企业,成长性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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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型企业,以及在“品字标”品牌建设、首席质量官、标

准总师和“亩均论英雄”改革中取得显著成效的企业及其

标准化工作人员积极申报。

(四)申报杭州高新区(滨江)标准创新奖遵循自愿原

则,凡符合有关条件均可报名。申报及评审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申报项目

(一)标准制(修)订项目

1.主导制(修)订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国际电工

委员会(IEC)、国际电信联盟(ITU),以及国家、省、市

标准化主管部门公布的先进国际组织发布的标准;

2.主导制(修)订国际标准并已实施 1 年以上,主导制

(修)订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浙江标准并已经实施 2 年以

上;

3.主导制(修)订国家级团体标准并已经实施 2 年以上;

4.制(修)订和自我声明公开先进的企业标准并已经实

施 2 年以上。

(二)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

为主承担国家、省、市级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建设,并

已经通过项目考核验收。

三、申报条件

(一)标准创新奖组织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遵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效贯彻执行标准化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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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法规;

2.申报截止期前 3 年内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环境污

染和公共卫生等责任事故;

3.申报的各类组织为标准主导制(修)订单位或者为主

承担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单位;

4.申报项目未获得过中国标准创新奖、浙江省标准创新

奖;已获得中国标准创新奖、浙江省标准创新奖的,在获奖

后 3 年内不得再次申报。

(二)标准创新奖个人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遵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近 5 年应当无违法违纪行为,未担任被列入严重违法

失信企业名单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3.主导或参与制定国际标准的起草单位中排名前三位

起草人、国家标准制定中排名前三的起草单位的第一起草

人、行业标准制定中排名前二的起草单位的第一起草人、其

他申报标准的第一起草人。

四、申报材料

申报组织须提交下列资料:

(一)申报表。申报组织和个人按规定格式和内容要求

填写《杭州高新区(滨江)标准创新奖申报书》及自我承诺

(附件 1、2),按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章,对材料的完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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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实性负责。

(二)自我评价表。申报组织和个人按照《杭州高新区

(滨江)标准创新奖评分细则》(附件 3、4)进行自我评价,

并注明自身存在的不足或差距,形成自我评价表。

(三)证实性材料。申报组织和个人应当提供与申报表

和自我评价表内容相符的证实性材料,以及其自认为应提供

的证实性材料,如无法提供的,需作出有效书面说明,否则

所填项目不予采信。

(四)汇总表。申报组织和个人按照《首届杭州高新区

(滨江)标准创新奖申报汇总表》(附件 5、6)填写并签章。

以上事项需提供电子文档(光盘一张),并发送至邮箱

bjscjgj2022@163.com;同时提供一式三份的书面材料(装

订成册)。

五、申报时间

2023 年 6 月 20 日前,请符合申报条件的组织或个人,

将申报材料递交至杭州市高新区(滨江)标准创新奖评审办

(设在区市场监管局)。地址:滨江区江陵路 609 号 102 室。

联系人:吴元阵、郭梦舟,联系电话:89838836、89837172。

附件 1:杭州高新区(滨江)标准创新奖组织奖申报书

附件 2:杭州高新区(滨江)标准创新奖个人奖申报书

附件 3:杭州高新区(滨江)标准创新奖组织评分细则

附件 4:杭州高新区(滨江)标准创新奖个人评分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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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5:首届杭州高新区(滨江)标准创新奖申报组织汇总表

附件 6:首届杭州高新区(滨江)标准创新奖申报个人汇总表

附件 7:关于印发杭州高新开发区(滨江)标准创新奖评审管理

办法的通知

杭州高新区(滨江)标准创新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2023 年 5 月 11 日

附件:http://www.hhtz.gov.cn/art/2023/5/12/art_1487002_5905467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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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关于开展 2023 年度杭州市政府质量奖申

报专家辅导的通知

一、培训时间

2023 年 5 月 12 日(星期五)下午 14:30

二、培训地点

高新区(滨江)市场监管局(滨江区江陵路 609 号)一

楼会议室

三、参加企业和人员

拟参与 2023 年度杭州市政府质量奖申报评审企业

四、培训安排

1.专家辅导

邀请浙江省政府质量奖、杭州市政府质量奖评审专家奉

小斌教授解读《杭州市政府质量奖评审管理办法》,辅导申

报材料准备,明确创奖常见问题及注意事项(时长约 45 分钟)。

2.答疑互动

现场解答申报企业提出的有关问题

拟参会企业请于 5 月 11 日 18 时前扫描以下二维码报名

(本次培训不收取任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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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明事项请联系区评审办公室。

联系人:吴元阵 89838836 应露怡 89837949

杭州高新区(滨江)政府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办室

2023 年 5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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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关于组织开展 2023 年度市级科技企业孵

化器预认定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杭州市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和管理办法》(以下

简称《办法》)和市科技局通知要求,现将 2023 年度市级

科技企业孵化器预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本年度参加申报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的运营单位,成立

注册并实际运营时间须运营满一年,符合《办法》认定条件。

申报单位可根据自身条件选择申报标准化和专业化孵化器

中的其中一类。招商性质的各类科技产业园及商业写字楼不

得申报。

二、申报程序

(一)入库登记

各申报单位在申报前需通过杭州市科技局的“天堂 e 创”

(http://sti.kj.hangzhou.gov.cn/technology-brain-we

b/demo/homePage)进行入库登记,选择法人登录(如无浙

江政务服务网账号请先注册),登录成功后,返回“天堂 e

创”首页,依次点击“办事大厅”-“要申报”-“平台载体”

-“孵化器和众创空间入库登记”-“业务办理”,提交后点

击右上角工作台,按步骤完成基本信息、在孵企业(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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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人员、投融资等信息的备案登记,并根据要求上传相关

佐证材料。

(二)申报

备案登记材料经区、县(市)科技管理部门初审、市科

技局复核通过后,各申报单位进入“天堂 e 创”首页,依次

点击“办事大厅”-“要申报”-“平台载体”-“市级科技

企业孵化器认定”-“业务申报”,跳转至杭州市科技创新

云服务平台,选择法人登录,登录成功后进入首页,点击“市

认定类”-“杭州市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申报系统进行在

线申报,并按要求上传相关佐证材料。

完成网上系统申报后,请申报单位将《杭州市科技企业

孵化器认定申报表》和佐证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两份(加盖公

章)报区科技局,同时将《杭州市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申报

表》WORD 版发邮箱 bjkj103@163.com。申报材料可通过邮寄

方式送达。

三、申报截止时间

2023 年 5 月 31 日

四、受理地址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区科技局 吕思思 86691326

受理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 328-1 号滨江区科技

局 102 室

网络技术咨询联系人:陈俊桥 17137830843,沈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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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71-85151402。

市科技局业务咨询:陈芳华,0571-85318550,

18867538588

何茂川,0571-85255627

附件:

http://www.hhtz.gov.cn/module/download/downfile.

jsp?classid=0&filename=20ef3ee2c5b64bf5b6b93af61b43

f6f3.doc

1.杭州市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和管理办法

2.杭州市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申报表

3.杭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开展 2023 年度市级科技

企业孵化器预申报的通知

杭州高新区(滨江)科技局

2023 年 5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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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关于开展 2022-2023 年度杭州市直播电

商优秀企业、优秀直播基地推荐活动的通知

各区、县(市)商务主管部门:

为进一步提升我市直播电商企业(机构)、基地服务质

量,充分发挥直播电商企业(机构)、基地的引领表率作用,

促进我市直播电商发展,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 2022—2023

年度杭州市直播电商优秀企业(机构)、基地推荐活动(以

下简称“推荐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项目

1.2022-2023 年度杭州市直播电商优秀品牌企业

2.2022-2023 年度杭州市直播电商优秀服务机构

3.2022-2023 年度杭州市直播电商优秀基地

二、推荐条件

1.申报单位在杭州市范围内依法注册、依法纳税、独自

承担法律责任,经营状况良好,净资产为正,近一年无严重

违法违规行为,没有发生重大质量、环保、劳资、安全、侵

犯知识产权、偷税漏税等违规行为或经查证属实的重大投诉

和纠纷,没有产生对社会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行为。

2.申报 2022-2023 年度杭州市直播电商优秀品牌企业的

企业需满足以下条件:

(1)质量管理体系健全,销售产品质量可追溯,近两

年各级质量安全例行监测、专项抽检和监督抽查等无不合格

记录,无质量安全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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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需拥有品牌注册商标所有权,且 2022 年度品牌系

列产品通过直播方式销售的销售额不低于 2000 万元。

3.申报 2022-2023 年度杭州市直播电商优秀服务机构的

企业需满足以下条件:

(1)签约主播数不少于 50 人,2023 年新增签约主播数

不低于 20 人。

(2)2022 年度有效服务商家数不低于 500 家。

(3)有效直播场地面积不低于 2000 平方米。

(4)2022 年度直播电商销售额不低于 1 亿元,主营业

务收入不低于 2000 万元。

4.申报 2022-2023 年度杭州市优秀直播电商基地的企业

需满足以下条件:

(1)基地建成运营 2 年以上时间,拥有专业稳定业务

团队。

(2)基地入驻直播电商企业不少于 20 家,2022 年通过

直播方式销售额不低于 10 亿元。

三、推荐流程

(一)单位推荐。各区、县(市)商务主管部门对有效

推荐对象进行推荐,其中上城区、拱墅区、西湖区、滨江区、

萧山区、余杭区、临平区、钱塘区每类推荐 2-3 家,富阳区、

临安区、桐庐县、淳安县、建德市每类推荐 1-2 家。

(二)专家评审。组织行业专家对有效推荐对象进行推

荐。

(三)公示结果。对评审结果予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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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授牌。经公示无异议后,拟在 2022 年西博会启

动仪式活动上对获评企业、机构进行授牌。

四、其他事项

请各区、县(市)商务主管部门认真组织辖区内符合条

件的企业申报,对数据审核后进行推荐,于 5 月 26 日前将

有关材料汇总反馈至我局电商处。

联系人:李信赢 85257697,杨统昆 85257722

附件:

1.2022-2023 年度杭州市直播电商优秀品牌企业评选申

请表

2.2022-2023 年度杭州市直播电商优秀服务企业评选申

请表

3.2022-2023 年度杭州市优秀直播电商基地评选申请表

4.2022-2023 年度杭州市直播电商优秀企业申报书

杭州市商务局

2023 年 5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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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

2022-2023 年度杭州市直播电商

优秀品牌企业评选申请表

企业名称 企业地址

企业法人 销售平台

品牌名称

2022年度公司总

销售额(万元)

2022 年度主营

业 务收 入 ( 万

元)

品 牌 系 列 商 品

2022年线上销售

额(万元)

品 牌系 列 商 品

2022 年通过直

播 方式 销 售 额

(万元)

签 约 主 播 人 数

(自有直播业务

填写)

委托、合作直播

机构名称

2022年度直播场

2022 年度直播

时长

联系人 联系方式

基本情况

(200 字以内)

(盖章)

年 月 日

区、县(市)商

务局

初 审 推 荐 意 见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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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2

2022-2023 年度杭州市直播电商

优秀服务企业评选申请表

企业名称 企业地址

企业法人 员工人数

签约主播数 粉丝数超 300 万主播数

2023年新增签约主

播数

2022 年度主营业务收

入(万元)

2022年度直播交易

额(万元)

2022 年度服务商家数

有效直播场地面积

(平方米)

2022 年度直播场次

2022年度直播时长

联系人 联 系 方

基本情况

(200 字以内)

(盖章)

年 月 日

区、县(市)商务

初审推荐意见(盖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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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3

2022-2023 年度杭州市优秀直播电商基地评

选申请表

基 本 情

基地名称 地址

联系人及

联系方式

运营时间

运 营 单

建筑面积

专职人员

(人)

2022 年

度 营 收

(亿元)

2022年纳

税额(亿

元)

经 营 情

入驻企业

(家)

基 地 内

企 业 员

工数

直播电商

相关企业

入驻数

2022年销

售额(亿

元)

2022 年

通 过 直

播 方 式

销 售 额

(亿元)

直播活动

(场)

基地内企

业纳税总

额(亿元)

服 务 情

提供的配

套服务

平台对接 培训 孵化 人才 金融

供应链 □物流 □硬件 营销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基本情况

产业基地概况及运营业务简要说明(可另行付

后)

(盖章)

年 月 日

区、县(市)商务

初审推荐意见(盖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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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4

2022-2023 年度杭州市直播电商优秀企业

申报书

一、企业简介

简述企业从事直播电商的基本情况,包括企业从事直播

电商的时间、经营范围、规模等基本情况。

二、主要做法

简述通过直播电商促进企业发展壮大的主要做法和创

新模式。

三、取得的成效

简述通过直播电商带动业务增长、企业竞争力和社会影

响力提升等方面成效。

四、未来发展规划

企业预期目标、市场定位、发展方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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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关于做好高新区(滨江)2021 年度瞪羚

企业第一批扶持资金申领以及第二批扶持

政策申报的通知

各平台街道、各相关企业:

根据《关于支持瞪羚企业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杭高

新〔2020〕11 号)文件精神,现组织 2021 年度瞪羚企业申

领第一批扶持资金以及申报第二批扶持政策,有关工作安排

如下:

一、2021 年度瞪羚企业认定结果

1. 2021 年度瞪羚企业认定结果将以短信形式发送至各企

业申报联系人,请企业注意查收。

2. 通过认定的企业可在瞪羚企业申报管理系统下载《关

于认定 2021 年度杭州高新区(滨江)瞪羚企业的通知》(区

经信〔2023〕9 号)文件电子版,下载流程见附件 3。

3. 区经信〔2023〕9 号文件仅供企业存档使用,不得通

过互联网、工作群等途径传播。

4. 区经信局将统一印制“2021 年度瞪羚企业证书”,请

各平台街道到经信局统一领取,于 5 月 10 日前发放至企业。

二、2021 年度瞪羚企业第一批扶持资金申领

1. 2021 年度瞪羚企业房租补贴预申报结果将以短信形式

发送至各企业申报联系人,请企业注意查收。

第33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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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获得房租补贴的企业可在瞪羚企业申报管理系统下载

《关于认定 2021 年度杭州高新区(滨江)瞪羚企业的通知》

(区经信〔2023〕10 号)文件电子版,下载流程见附件 3。

3. 区经信〔2023〕10 号文件仅供企业作财务凭证存档使

用,不得通过互联网、工作群等途径传播。

4. 获得房租补贴的企业可通过“亲清在线”平台(网址:

https://qinqing.hangzhou.gov.cn/#/home)申领补助资

金,操作流程见附件 1。请各平台街道于 2023 年 5 月 5 日前

通知企业申领完毕。

三、2021 年度瞪羚企业第二批扶持资金申报

1. 申报时间:2023 年 5 月 6 日至 5 月 13 日

2. 申报方式:请企业登录高新区(滨江)瞪羚企业申报

管理平台进行线上申报,扶持政策申报说明见附件 2,系统

在线申报流程见附件 3。

(网址:

http://218.108.205.61:8888/dlqysb/page/login)

3. 申报、审核和资金兑现程序

(1)企业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线上申报。

(2)属地平台街道对企业申报资料进行初审。

(3)区经信局会同区财政局对企业申报资料进行复审。

(4)兑现补助资金。

四、2022 年度瞪羚企业申报计划

第34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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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于 5 月下旬启动 2022 年度瞪羚企业申报,具体另行通

知。

五、业务咨询电话

1、产业平台、街道:

西兴街道:张潇骏 88478939

长河街道:陈慧芝 86628871

浦沿街道:高佳敏 86616680

物联网产业园发展服务中心:何亦淑 88138090

互联网产业园发展服务中心:田树青 87696015

江北科技园发展服务中心:刘 峥 88217869

白马湖生态创意城管委会:袁彩燕 87777021

智慧新天地发展服务中心:王 瑾 56971805

2、区经信局:

产业发展科:吴佳伟 89520446

附件:

http://www.hhtz.gov.cn/art/2023/4/27/art_1487002_59

054384.html

杭州高新区(滨江)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3 年 4 月 27 日

第34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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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 关于组织申报滨江区 2023 年跨境电商政

策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

为落实《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跨境电子商

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杭政办函〔2023〕9 号)的文件

精神,认真做好我区跨境电商政策兑现申报工作,现就有关

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1、在滨江区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并依法纳税登记,并

且近三年来无骗取财政奖补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

2、已取得开展相关业务资格,切实履行申请承诺,诚信

守法经营。

3、在杭州跨境电商综试区线上综合服务平台备案且跨境

电子商务业务纳入统计监测体系,2022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期间符合杭政函〔2023〕9 号文件中相关政策条件的企

业。

二、申报内容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跨境电子商务高

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杭政办函〔2023〕9 号)文件内相关

内容。

三、申报资料

请相关企业对照不同的项目内容进行申报,并提供相关证

明材料。政策兑现说明中的第一、二、三、四、六条可通过

ebox 创 新 项 目 服 务 平 台

https://www.e-box.org.cn/policies 政策兑现板块线上申

第34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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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创新项目服务平台 5 月 22 日-5 月 31 日期间开放申报,

请各企业务必按时完成填报,逾期不再受理。本次仅开放以

下政策申报,均为线上申报,其余条款待市商务局通知。

一、鼓励各类经营主体开展跨境电子商务业务。

二、鼓励跨境电子商务服务商发展。

三、鼓励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四、鼓励跨境电子商务企业进行品牌全球推广。

六、人才孵化与人才活动。

四、申报要求

各有关企业须对申报材料和证明材料严格把关,坚决杜绝

出现多报、错报、骗报的情况。如有此类情况,将严肃处理。

联系人:虞文灏 电 话:89520503

莫 兰 电 话:89520504

附件:

1、政策兑现说明

2、跨境电商交易平台申报表单

3、跨境电商出口企业申报表单

4、跨境电商独立站项目申报表单

5、跨境电商服务企业申报表单

6、境外商标项目申报表单

7、国际认证项目申报表单

8、境外专利项目申报表单

9、数字推广项目申报表单

10、跨境电商平台广告项目申报表单

11、会展项目申报表单

第343页

: 338

12、跨境电商人才孵化项目申报表单

13、跨境电商人才活动项目申报表单

14、证明材料参考清单

15、杭州跨境电商综试区 2022 年跨境电商重点展会目录

滨江区商务局

2023 年 5 月 25 日

附件.doc

第344页

: 339

07 关于组织申报 2022 年度瞪羚企业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

为加快打造数字经济和新制造业“双引擎”,持续发展

高新技术产业,做强做大瞪羚企业,根据《关于支持瞪羚企

业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杭高新〔2020〕11 号)文件精神,

经研究,决定开展 2022 年度瞪羚企业的认定工作,现将有

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对象

需同时满足以下三项要求:

1、财政级次在高新区(滨江)(含新迁入企业)、从

事高新技术产业的法人企业。

2、申报企业应为有效期内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如暂

未取得相关资质,要求 2022 年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重不

低于 3%。

3、申报企业应为统计在库的规上工业企业或规上服务

业企业。

二、认定条件

1、2020 年 1 月 1 日前成立的企业,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2022 年营业收入达到 1000 万元以上、1 亿元以下

的,2020 年-2022 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不低于 25%,且 2022

年营业收入实现正增长;

(2)2022 年营业收入达到 1 亿元以上的、10 亿元以下

的,2020 年-2022 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不低于 15%,且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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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40

年营业收入实现正增长;

(3)2022 年营业收入达到 1 亿元以上的、10 亿元以下

的上市后备企业、细分行业领先企业,且 2022 年营业收入

实现正增长。细分行业领先企业原则上应为有效期内省级以

上专精特新企业。

2、2020 年 1 月 1 日后成立的新企业,2022 年营业收入

超过 5000 万元。

三、支持政策

企业认定为 2022 年度瞪羚企业后,按《关于支持瞪羚

企业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杭高新〔2020〕11 号)享受

2022 年扶持政策,另行组织申报兑现。

四、申报时间和申报方式

申报时间:2023 年 5 月 26 日—2023 年 6 月 25 日。

企业登录杭州高新区(滨江)瞪羚企业申报管理工作平

台(网址:

http://218.108.205.61:8888/dlqysb/page/login)进行线

上申报,并提交以下资料:

1、上传 2020-2022 年的年度审计报告(要求 PDF 扫描

件),填写的营业收入和利润总额以年度审计报告核定数为

准,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2、上传 2020-2022 年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审计报告(要

求 PDF 扫描件),填写的研发费用以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审计

报告中允许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总金额核定数为准,结果均

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如果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可以用

第346页

: 341

研发费用专项审计报告代替。

3、企业如果有人才申报需求,填写人才申报负责人电

话和计划申报人才数量,上传人才申报情况简介(包括国家

/省级/市级高层次人才以及市级特殊技术人才)。

4、上传企业简介(word 版),内容包括企业基本情况、

主要技术和产品、行业竞争力、发展规划等。

5、打印认定申请表,法人签字(或签章)、加盖企业

公章后上传。

6、预申报房租补贴,上传房租合同、发票和支付凭证,

如实填写租房地址、租房类型、租房单价以及租赁日期。

具体注册、申报流程见附件 1。

五、申报和审核程序

1、企业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线上申报。

2、属地产业平台、街道对企业申报资料进行初审和现

场核实。

3、区经信局会同相关部门、各产业平台、街道对通过

初审的企业进行复审。

4、经区政府会议研究同意后,下达认定文件。

六、业务咨询电话

1、产业平台、街道

西兴街道:张潇骏 88478939

长河街道:陈慧芝 86628871

浦沿街道:高佳敏 86616680

物联网产业园发展服务中心:何亦淑 88138090

第347页

: 342

互联网产业园发展服务中心:田树青 87696015

江北科技园发展服务中心: 刘 峥 88217869

白马湖生态创意城管委会: 袁彩燕 87777021

智慧新天地发展服务中心: 王 瑾 56971805

2、经信局

产业发展科:吴佳伟 89520446

业务咨询 QQ 群:661221627

七、注意事项

1、企业应如实、完整填写信息,并对所提供材料的真

实性和合法性负责,如虚假填报骗取政策支持,将依法依规

追究相关责任。

2、在本政策实行期间,因注册地变更等导致企业不再

符合享受政策条件时,企业需退还已享受的各类财政扶持资

金。

3、复合增长率的计算公式为:

附件 1 高新区(滨江)2022 年度瞪羚企业申报流程.pdf

附件 2 关于支持瞪羚企业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pdf

杭州高新区(滨江)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3 年 5 月 25 日

第348页

: 343

08 关于做好 2023 年全省现代物流业领跑企

业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促进我区现代物流高质量发展,现转发《关于

做好 2023 年全省现代物流业领跑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

意向申报单位请于 5 月 31 日前按“浙江政务服务网-数字

经济-浙企服务-浙里 e 物流-一键申请-物流行业领跑企

业”路径在线申报,并于 6 月 2 日前,将纸质申报表、诚信

承诺书(附件 2、3)以及相关证明材料(一式叁份)盖章后

报送至区发改局,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汪薇 联系电话:89520411

杭州高新区(滨江)发改局

2023 年 5 月 30

附件:市发改委关于做好 2023 年全省现代物流业领跑企业

认定工作的通知.wps

附件: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 2023 年全省

现代物流业领跑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wps

第349页

: 344

09 关于组织申报“十四五”新型储能示范项

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现将《关于征集 2023 年度杭州市十大低碳应用场景的

通知》转发给你们。符合申报条件且有意向申报的单位,请

按文件要求(详见附件)认真准备,于 6 月 6 日前将申报材

料电子版和 PDF 扫描件通过邮箱报送至我局,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何川 ,联系电话:89520413,邮箱:

648854926@qq.com)

杭州高新区(滨江)发改局

2023 年 5 月 29 日

第350页

: 345

关于征集 2023 年度杭州市十大低碳应用场

景的通知

市级有关部门、各区、县(市)政府:

为深入落实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部署,加快碳达峰碳中和

应用场景打造,全方位展现我市“双碳”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和突出亮点,今年我们将迭代开展各领域低碳场景评选,现

向社会公开征集“2023 年度杭州市十大低碳应用场景”。

一、征集范围

拟面向市域范围内能源、交通、工业、建筑、农业、居

民生活、科技、生态等领域,征集相对成熟,经济效益、社

会效益、生态效益明显,示范效应突出的低碳应用场景。

二、征集要求

应用场景包括但不限于场馆、基础设施、低碳车间、低

碳技术应用、数字化平台等低碳可视化展示场景。根据征集

申报表提交相关材料(见附件)。

三、征集时间

5 月 24 日—6 月 6 日。

四、其他事项

请相关意愿申报主体于 6 月 6 日(周二)前将申报材料

电子版和 PDF 扫描件通过邮箱报送至市发改委,我们将会同

相关部门开展评议,组织召开专家评审。入选优秀场景将优

先推荐纳入国家、省相关项目申报和案例评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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