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税务局节前廉政提醒

发布时间:2024-2-03 | 杂志分类: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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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税务局节前廉政提醒

八、严禁出入私人会所、在隐秘场所接受宴请奢靡享乐,组织或参加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娱乐健身等活动;九、严禁参加黄赌毒、封建迷信、涉黑涉恶等违纪违法活动;十、严禁值班期间饮酒、脱岗。最后,欢迎全体党员干部、广大职工群众积极参与监督,祝您及家人在新的一年里身体健康、工作顺利、阖家幸福!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税务局党委纪检组2024 年 2 月 5 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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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税务局节前廉政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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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第1页

致全市税务系统干部职工的一封信

全市税务系统干部职工:

兔呈欢辞旧岁,神龙跃起展鸿猷!

2024 年新春佳节将至,在这举国欢庆、

阖家团圆的美好时刻,市局党委纪检

组向全市税务系统干部职工、离退休

老同志及全体家属致以诚挚的节日祝

福!

年关是人情关,也是廉洁关。为

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

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的

重要讲话精神,持续加强节日期间纪

律作风建设,营造廉洁、文明、节俭

的节日新风,市局党委纪检组真诚向

您发出倡议,希望全市税务系统干部

职工筑牢思想“防护线”、把握从政

“生命线”、坚守自律“廉洁线”,

牢记“十个严禁”:

第2页

一、严禁违规吃喝、酒驾醉驾;

二、严禁借节日之机违规用公款

购买烟花爆竹、烟酒食品、土特产等

年货节礼;

三、严禁公款旅游及违规接受管

理服务对象旅游活动安排宴请;

四、严禁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或

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现

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贵重物品、

利用电子商务收受红包、电子礼品、

预付卡;

五、严禁违规使用公车或私车公

养,换用、借用和占用下属单位或服

务对象的车辆;

六、严禁参加超标准、超范围公

务接待或个人餐饮消费时铺张浪费;

七、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

和借机敛财;

第3页

八、严禁出入私人会所、在隐秘

场所接受宴请奢靡享乐,组织或参加

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娱乐健身等活动;

九、严禁参加黄赌毒、封建迷信、

涉黑涉恶等违纪违法活动;

十、严禁值班期间饮酒、脱岗。

最后,欢迎全体党员干部、广大

职工群众积极参与监督,祝您及家人

在新的一年里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阖家幸福!

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税务局

党委纪检组

2024 年 2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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