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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管理实务&热点问题】
证件类型可选择“出生医学证明”,并填写相应编号和婴幼儿出生时间即可;婴幼儿已被赋予居民身份证号码的,
证件类型也可选择“居民身份证”,并填写身份证号码和婴幼儿出生时间即可;婴幼儿名下是中国护照、外国护照、港
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身份证件信息,也可作为填报证件。
极少数暂未获取上述证件的,也可选择“其他个人证件”并在备注中如实填写相关情况,不影响纳税人享受扣除。
后续纳税人取得婴幼儿的出生医学证明或者居民身份证号码的,及时补充更新即可。如税务机关联系纳税人核实有关
情况,纳税人可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 APP 将证件照片等证明资料推送给税务机关证明真实性,以便继续享受扣除。
(三)3 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由谁来扣除?
答:该项政策的扣除主体是 3 岁以下婴幼儿的监护人,包括生父母、继父母、养父母,父母之外的其他人担任未
成年人的监护人的,可以比照执行。
(四)不是亲生父母可以享受 3 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吗?
答:可以,但其必须是担任 3 岁以下婴幼儿监护人的人员。
(五)婴幼儿子女的范围包括哪些?
答:婴幼儿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继子女等受到本人监护的 3 岁以下婴幼儿。
(六)在国外出生的婴幼儿,其父母可以享受扣除吗?
答:可以。无论婴幼儿在国内还是国外出生,其父母都可以享受扣除。
(七)享受 3 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的起算时间是什么?
答:从婴幼儿出生的当月至满 3 周岁的前一个月,纳税人可以享受这项专项附加扣除。比如:2022 年 5 月出生的
婴幼儿,一直到 2025 年 4 月,其父母都可以按规定享受此项专项附加扣除政策。
(八)3 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标准是多少?
答:按照每孩每月 1000 元的标准定额进行扣除。
(九)3 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的金额能在父母之间分配吗?
答:可以。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 100%扣除,即一人按照每月 1000 元标准扣除;也可以选择由
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 50%扣除,即两人各按照每月 500 元扣除。这两种分配方式,父母可以根据情况自行选择。
(十)3 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分配方式在选定之后还可以变更吗?
答:3 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可以选择由父母一方扣除或者双方平摊扣除,选定扣除方式后在一个纳
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十一)有多个婴幼儿的父母,可以对不同的婴幼儿选择不同的扣除方式吗?
答:可以。有多个婴幼儿的父母,可以对不同的婴幼儿选择不同的扣除方式。即对婴幼儿甲可以选择由一方按照
每月 1000 元的标准扣除,对婴幼儿乙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照每月 500 元的标准扣除。
(十二)对于存在重组情况的家庭而言,如何享受 3 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
答:具体扣除方法由父母双方协商决定,一个孩子扣除总额不能超过每月 1000 元,扣除主体不能超过两人。
(十三)3 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可以在每月发工资时就享受吗?
答:可以。纳税人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 APP 或纸质《信息报告表》将有关信息提供给任职受雇单位后,单位根据
个人的实际情况进行扣除,这样在每个月预缴个税时就可以享受到减税红利。
(十四)纳税人在婴幼儿出生的当月没享受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后续还可以享受吗?
答:可以。如果纳税人在婴幼儿出生当月没有享受专项附加扣除,可以在当年的后续月份发工资时追溯享受专项
附加扣除,也可以在次年办理汇算清缴时享受。
(十五)纳税人享受政策应当填报哪些信息?
答:纳税人享受 3 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可以直接在个人所得税 APP 上按照引导填报,也可以填写纸
质的《信息报告表》,填报内容包括配偶及子女的姓名、身份证件类型(如身份证、子女出生医学证明等)及号码以
及本人与配偶之间扣除分配比例等信息。
(十六)纳税人享受 3 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需要将有关资料提交给税务部门吗?
答:3 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与其他六项专项附加扣除一样,实行“申报即可享受、资料留存备查”的服
务管理模式,申报时不用向税务机关报送资料,留存备查即可。
(十七)3 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需要发票吗?
答:不需要发票,只需要按规定填报相关信息即可享受政策。相关信息包括:配偶及子女姓名、身份证件类型(如
身份证、子女出生医学证明等)及号码、本人扣除比例等。
(十八)纳税人如何填报 3 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较为方便快捷?
答:纳税人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 APP 填报 3 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既可以推送给任职受雇单位在
预扣预缴阶段享受扣除,也可以在办理汇算清缴时享受,全程“非接触”办税,无需填报纸质申报表,较为方便快捷。
(十九)谁对 3 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的填报信息负责。
答:纳税人应当对报送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二十)税务机关会对纳税人填报的扣除信息进行检查吗?
答:税务机关将通过税收大数据、部门间信息共享等方式,对纳税人报送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进行核验,对发现
虚扣、乱扣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