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律师涉外法律服务白皮书

发布时间:2023-9-14 | 杂志分类: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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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律师涉外法律服务白皮书

目录第一章 朝阳律师涉外法律服务概况.....................................................................................................1第一节 不断加强涉外法律服务人才建设,涉外法律服务队伍不断壮大................................... 1第二节 涉外法律服务类型丰富多彩,服务能力不断提升........................................................... 3第二章 涉外金融法律服务...................................................................................................................10第一节 朝阳涉外金融法律服务现状分析..................................................................................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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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律师涉外法律服务白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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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律师协会2023 年 9

朝阳律师涉外法律服务白皮书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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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律师涉外法律服务白皮书主编:刘光超

副主编:刘晓明

执行副主编:钱学凯 纪超一

编委会成员名单:

(排名不分先后,按首字母排序)

陈 焘 戴嘉鹏 杜云峰 范玉洁 冯亚囡 符欣管健桂佳郭 庆 韩立德 郝竞宇 何竹兰 侯蓓丽 贾泽蒋玉娟焦景收康 健 康英杰 亢楠楠 黎 翔 李剑鹏 李文奇李宗霖林蔚刘 品 刘 森 刘 颖 刘煜暄 刘志强 罗兰罗培君马建毛 琎 孟 尧 牟 菲 慕彬彬 牛 玥 权鲜枝单体禹沈成孙宏臣 孙新昱 谭敬慧 王东红 王 冬 王磊王松洋王兴尧王银银 吴 涵 吴江杰 吴宗龙 肖义刚 闫海杨冰清尹之晴于有鑫 余 鹏 袁 晖 袁 婕 袁晓东 苑超翟雪明张宾张方伟 张华东 张 蒙 张 婷 张 滢 章文巍赵振周子秋朱建美 朱 莉 朱 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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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章 朝阳律师涉外法律服务概况.....................................................................................................1第一节 不断加强涉外法律服务人才建设,涉外法律服务队伍不断壮大................................... 1第二节 涉外法律服务类型丰富多彩,服务能力不断提升........................................................... 3第二章 涉外金融法律服务...................................................................................................................10第一节 朝阳涉外金融法律服务现状分析..................................................................................... 10第二节 客户需求及律师服务领域................................................................................................. 11第三节 重点服务案例或项目成果................................................................................................. 23第四节 未来法律服务展望............................................................................................................. 26第三章 涉外投资并购法律服务...........................................................................................................28第一节 概况..................................................................................................................................... 28第二节 涉外投资并购法律服务需求分析..................................................................................... 30第三节 朝阳律师涉外法律服务助力跨境投资并购交易............................................................. 32第四节 跨境投资并购律师服务成果............................................................................................. 34第五节 法律服务未来发展分析..................................................................................................... 36第四章 涉外知识产权法律服务...........................................................................................................40第一节 概述..................................................................................................................................... 40第二节 法律服务需求分析............................................................................................................. 41第三节 法律服务类型和成果......................................................................................................... 54第四节 法律服务未来发展分析..................................................................................................... 66第五章 涉外合规、国际制裁和管制法律服务...................................................................................73第一节 概况..................................................................................................................................... 73第二节 法律服务需求分析............................................................................................................. 74第三节 法律服务服务主要类型和成果......................................................................................... 94第四节 法律服务未来发展分析................................................................................................... 105第六章 涉外商事诉讼法律服务.........................................................................................................106第一节 概况................................................................................................................................... 106第二节 涉外商事诉讼法律服务的需求分析............................................................................... 109第三节 涉外商事诉讼法律服务的服务类型和成果................................................................... 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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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涉外商事诉讼法律服务的未来发展分析....................................................................... 117第七章 涉外仲裁与调解法律服务.....................................................................................................120第一节 朝阳律师参与涉外仲裁情况........................................................................................... 120第二节 我国涉外调解总体情况及朝阳律师参与涉外调解情况............................................... 122第三节 涉外仲裁法律服务发展现状与需求分析....................................................................... 125第四节 涉外调解法律服务发展现状与需求分析....................................................................... 131第五节 涉外仲裁法律咨询服务与成就....................................................................................... 132第六节 涉外仲裁案件代理服务与成就....................................................................................... 134第七节 涉外仲裁程序中专家证人制度的适用现状与成就....................................................... 137第八节 涉外调解服务与成就....................................................................................................... 138第九节 涉外仲裁法律服务未来发展分析................................................................................... 139第十节 涉外调解法律服务未来发展分析................................................................................... 142参考文献............................................................................................................................................... 145附件 1:重点涉外法律服务成果展示(项目/案例介绍)...............................................................150附件 2:朝阳律师涉外法律服务白皮书业绩提供律师事务所名录................................................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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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朝阳律师涉外法律服务概况

涉外法律服务发展是“两区”(即“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示范区”和“中国(北京)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的重要领域,也是促进国际经贸合作、服务高水平对外开放的重要法治保障。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涉外法律服务业发展,司法部印发《关于发展涉外法律服务业的意见》进行全面部署,北京市司法局会同有关部门先后印发《关于发展涉外法律服务业的若干措施》《北京市关于改革优化法律服务业发展环境若干措施》等一系列政策文件,不断扩大对外开放,努力营造“友好、便利、规范、透明”的法治环境,促进北京涉外法律服务专业化、高端化、国际化发展。朝阳区律师协会积极响应北京市的统一部署,在朝阳区律师行业协会党委、朝阳区司法局领导下主动作为,稳步推进朝阳律师规模化、规范化、品牌化、国际化发展,努力打造“法治先锋、行业典范、中国形象”,建设和发展一支高质量的朝阳律师涉外法律服务专业队伍,不断提升朝阳律师涉外法律服务能力和水平,服务两区建设和北京市高水平对外开放,服务国家大局,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取得了重要成果。第一节 不断加强涉外法律服务人才建设,涉外法律服务队伍不断壮大一、努力建设涉外法律服务人才高地

北京作为首都 CBD 核心区域,朝阳区地理位置优越,外国使馆、跨国企业、外国组织和律师事务所代表处集中分布,外向型商业企业众多。依托这些资源优势,朝阳律师具有涉外交往、业务培训和法律服务的得天独厚条件,造就了一大批国际化水平高、业务领域广的法律服务机构,培养了一大批具有专业经验、国际视野的涉外法律人才。

得益于区位、资源及人才优势,朝阳区已成为全国法律服务机构的首选之区。目前,朝阳区共有各类律师事务所 1287 家,执业律师人数23958 名,涉外投资并购、金融、知识产权、合规、反垄断、国际贸易救济、跨境诉讼、国际仲裁等高精尖法律服务业务优势明显,人才荟萃。朝阳律所、朝阳律师在国际权威法律评级机构榜单中多年来持续占据头部位置。2021 年 7 月,朝阳律师担任国际商会仲裁院副主席,这是中国律师首次被任命担任此重要职务。近年来,朝阳律师不断进取,努力建设涉外法律服务人才高地,建立适时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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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并发布朝阳区涉外法律服务人才库的机制,建立专家资源库,举办“两区”建设法律服务论坛,组建“朝阳区服务两区建设法律人才库”,着重培养涉外律师领军人才,推动区域法律服务建设,多渠道引进吸收涉外律师人才,积极拓展涉外法律服务,重点参与“一带一路”建设等国家重大发展战略,首批入库律师600人。率先在全国基层律师协会建立“一带一路”律师人才库,第一批(含增补)北京市朝阳区“一带一路”律师库共有 129 名律师入选。朝阳律协在朝阳区司法局领导下,充分利用朝阳律师涉外法律服务专业能力和外语优势,率先组建了北京市首个涉外案件律师调解员队伍,有 29 名律师被遴选担任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涉外案件调解员,接受朝阳区人民法院委派承担涉外民事案件的诉前调解工作,目前已经承担了 100 多个涉外民事案件调解工作,取得了一批调解成功的案例。在开展业务交流的同时,朝阳律师还组织开展了涉外法律服务特别是涉“一带一路”课题研究,就涉外法律服务人才队伍、专业机构建设和税收政策提出工作建议,朝阳律协受北京市朝阳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委托开展了《“一带一路”法律服务专业人才库建设》课题研究,提交了《朝阳区“一带一路”法律服务专业人才库建设》课题报告,并形成《“一带一路”法律专业人才队伍建设问卷调研分析报告》;加强涉外法律服务研究,尤其是知识产权、数字经济等,助力相关政府部门的调研、论证和沟通工作,参与和跟进相关工作;提出朝阳区律师协会《关于“一带一路”跨境项目合作境内律所向境外律所支付境外项目律师费停止征收增值税等有关税收的政策建议》;积极筹备《东盟国别投资法律环境指南》的编写工作。

二、积极开展国际业务交流与对外合作

继 2019 年分别与环太平洋律师协会联合举办《“一带一路”下的东亚国家法律服务新动态研讨会》、与中国矿业联合会共同举办《“一带一路”矿业能源投资风险防控与法律保障研讨会》,克服新冠疫情等不利条件,朝阳律协相继举办《非洲投资法律环境的变化及应对研讨会》《东盟产业布局趋势及中国企业在东盟国家面临的主要法律风险分析研讨会》《当前形势下对非投资风险及投资争议解决机制创新研讨会》《揭开离岸神秘面纱之浅谈离岸争议解决主题分享会》《出口管制与经济制裁分析与应对主题分享会》《美国域外法管辖对涉俄投资与贸易的影响研讨会》等主题分享会和研讨会,举办朝阳区国际律师事务所线下联谊和沙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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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举办国际仲裁机构主题沙龙,全面推动涉外法律文化互鉴和业务互通。朝阳律师还利用自身的涉外人才资源优势,积极开展对外合作和交往,开展与国内其他律师协会对口机构的涉外业务工作交流活动,与上海市、天津市、武汉市律师协会开展“一带一路”及涉外法律业务交流会和工作交流会。积极参与国际律师组织相关活动,增进相互了解,传递朝阳律师声音。多名朝阳律师参加第29 届环太平洋律师协会(Inter-Pacific Bar Association, IPBA)新加坡年会及第30届环太平洋律师协会上海年会、第 31 届环太平洋律师协会迪拜年会,并参加演讲或主持分论坛会议;参加第七次国际律师协会(International Bar Association, IBA)亚太区域论坛(Asia-Pacific Regional Forum, APF)双年大会并主持相关法律论坛;与环太平洋律师协会签订《合作备忘录》,双方将通过提供相关的法律出版物、信息和资料相互支持,并通过各自的媒体渠道,协助宣传对方及其事件和活动,促进两个组织成员之间的交流和互访,就研讨会、专题会和其他知识共享活动开展合作,就潜在的未来合作领域交换意见,包括引入具体的计划和倡议,以促进朝阳区律师协会和 IPBA 成员之间进一步互动。备忘录的签订,标志着朝阳区律师协会在国际化方向迈出重要一步,有助于朝阳律师更多参与国际法律业务的交流与合作,在更大的舞台展示朝阳律师国际形象。第二节 涉外法律服务类型丰富多彩,服务能力不断提升近年来,朝阳律师涉外法律服务业务类型呈现多样化,境外项目法律服务能力和跨法域业务组织能力也有较大提升。随着涉外法律服务队伍的发展,朝阳律师不仅在跨境投资、国际贸易、金融、工程与基础设施建设、知识产权、涉外诉讼与商事仲裁等传统涉外法律服务业务领域取得了重要的服务成果,也在数字经济、气候变化与碳金融、制裁与合规、人工智能等新产业和新业务中积极研究和探索,占领行业制高点。朝阳律师在跨境、多法域项目或案件中由从属关系转为牵头律师的项目越来越多,涉外法律服务能力和国际竞争力明显增强,在多起重大国际贸易和投资争端案件中,朝阳律师发挥了重要作用,代表国家和企业出席听证会和庭审活动等,全力维护了国家利益和我国企业在海外的正当权益。此外,朝阳律师在服务“一带一路”等国家重大发展战略、服务中国企业和公民“走出去”、服务国家外交工作大局、服务打击跨国犯罪和追逃追赃等方面也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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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涉外法律服务类型丰富多彩

(一)涉外金融

朝阳区作为“中国涉外第一区”,服务于北京“国际交往中心”建设,致力于发展国际金融,聚集了一大批国际金融组织、机构,在推动“一带一路”等项目建设过程中发挥了重要的金融节点功能。在朝阳区积极参与国际金融合作、推动金融开放的过程中,朝阳律师积极回应金融法律需求,助力朝阳区全力打造首都国际金融发展新高地。

从服务类型看,朝阳律师的主要业务集中在跨境金融不良资产处置、涉外机构设立变更、金融机构境外债券发行、涉外信托、跨境资产证券化、跨境期货及金融衍生品等传统涉外金融法律服务,在重点领域实行精细化发展,提供更高质量的法律服务,赢得大批客户的信赖,打响了朝阳涉外律师的“专业名片”。朝阳律师积极顺应世界新潮流、回应客户新需求,在传统业务基础上不断推陈出新,扩展了传统业务范围。在贸易金融领域,朝阳律师将传统保函、信用证与其他交易产品组合,根据不同的应用场景,为客户提供个性化服务,极大防范了贸易法律风险,提高了贸易的安全性和确定性,推动达成了一系列贸易合作。在跨境融资领域,朝阳律师将银团贷款、融资租赁与其他融资工具搭配形成多元化融资结构,分散了项目风险,促进了融资便利化。

同时,朝阳律师聚焦国际金融领域新热点,勇于跳出传统业务,寻找新的业务增长点。可持续发展金融是近年来国内外金融市场特别关注的领域,朝阳律师敏锐地观察到“绿色金融”这一新兴领域所蕴含的法律服务前景,针对绿色债券、绿色基金、绿色信贷、绿色保险等清洁能源、绿色基建领域的金融服务提供了创新的专业法律服务,更好地满足了可持续发展金融的要求。在金融监管领域,伴随新技术的涌现,洗钱手段日益复杂,识别难度不断攀升,朝阳律师紧跟技术发展,聚焦虚拟货币、第三方支付机构领域的反洗钱建设,提供“更新更专”的法律服务,响应了反洗钱业务客户需求。

朝阳律师不断在传统金融业务上扎深根,在创新金融业务上冒新芽,积极服务中国企业“走出去”战略,响应国家“一带一路”倡议,充分体现了朝阳律师助力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发展的能力、责任和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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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跨境投资与并购

我国持续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扎实推进“一带一路”建设,为我国企业“走出去”和外资“引进来”提供了良好的政治、经济环境。朝阳区汇聚着众多优质国内企业,它们拥有突出的比较优势和国际视野,寻求跨境投资并购机会,具有“走出去”的迫切需求。同时,朝阳区紧抓扩大开放机遇,打造国际一流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吸引了越来越多企业涌入,寻找合作与投资机会。朝阳律师主动适应新形势、把握新机遇,积极构建与国际接轨的法律服务体系,助力朝阳区建设“国际一流的商务中心区”。

在中国企业“走出去”的进程中,朝阳律师深度参与企业涉外投资并购的尽职调查,开展境外投资法律政策的风险评估与防范控制,起草股权收购协议、股东协议、项目交割等文件,协助中国企业建立健全境外投融资风险防范和权益维护机制,防范法律风险,保障投资者权益,发挥了保驾护航的重要作用。在外国企业“引进来”的进程中,朝阳律师深入参与交易架构设计、提供外商投资监管的政策法规咨询、起草交易文件、协助交易审批、协助交割和整合等跨境投资全过程服务,帮助一批优质外资企业落地生根。

受新冠疫情、地区冲突及地缘政治等因素的影响,中国企业的跨境投资并购正在面临诸多不确定性因素所带来的挑战,法律业务正在变得更加困难、复杂。朝阳律师善于审时度势,迎接挑战,不断更新专业知识,及时研判全球各地新的投资监管要求,与境外律师进行跨境合作,努力为客户克服投资障碍,减轻投资损失,更加高效率和高质量地推进项目顺利开展。除深耕传统业务外,朝阳律师还关注产业新动向,着眼于以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人工智能等为代表的数字经济领域,根据新产业、新业态提供符合产业新特点的投资并购方案和针对性的法律服务,推动律师法律服务向高质量发展。

(三)涉外合规及国际制裁与管制法律服务

在国际关系紧张、全球治理失范、长臂管辖泛滥的背景下,涉外业务合规已经成为企业塑造国际竞争力的重要方面,企业合规已经成为企业正常开展生产经营、避免贸易调查和处罚、确保中国企业“走得远”、外资“留得下”的重要条件。在越来越严苛的国际合规管理体系下,企业在对外交往合作中,面临的合规风险种类更多、风险敞口更大。朝阳律师积极回应企业的合规需求,构建了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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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贸易合规、跨境投资合规、跨境数据合规、海关合规在内的科学系统的涉外企业法律合规服务体系,涵盖反腐败、反商业贿赂、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劳工权利保护、贸易调查与制裁、国家安全、进出口管制等领域。随着科技发展和各国法治化进步,企业合规被注入越来越多的新元素,面对新的国际形势,朝阳律师推出多元化、专业化的法律服务,帮助企业应对一个个新的合规挑战。在绿色发展方面,朝阳律师针对各经济体关于碳达峰、碳中和时间表等新要求,提供绿色合规服务,帮助企业在环境治理方面合规。在跨境电商方面,朝阳律师针对跨境电商特点,提供符合其特性的综合性合规服务,有效帮助电商企业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在数据信息方面,各经济体加大了对数据、个人信息的规制,朝阳律师积极帮助企业建立应对数据出口管制问题的日常合规体系,协助企业盘点、梳理日常经营中的技术交流、技术传输中可能的数据出口违规行为,对企业数据分类保护、数据处理权限进行监管,全面评估数据合规方面的风险,帮助企业履行数据出口审查程序。在贸易领域,贸易摩擦使得企业面临更大的被制裁风险,朝阳律师帮助企业建立反倾销、反补贴案件风险监控体系,积极应对贸易调查,据理力争,保障企业正当贸易权益。

朝阳律师坚持用专业法律服务帮助涉外企业合规建设,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提升企业的国际竞争力,帮助涉外企业向世界各国交出一份份优质的中国答卷。(四)涉外知识产权

朝阳区涉外知识产权法律服务业务发展较快,律师服务队伍不断壮大,服务质量逐步提升,有力地维护了中外企业的知识产权权益,帮助朝阳区营造了良好的创新发展氛围。朝阳律师形成了包含专利、商标、著作权、商业秘密的完善知识产权法律服务体系,提供涉外知识产权布局、申请、许可、转让、投融资的非诉服务,以及涉外专利、商标、著作权、商业秘密保护与维权等诉讼服务。朝阳律师不仅具备扎实的法律基础,还不断精进相关领域的专业技术知识,提高技术分析和表达能力,精耕细作,不断分化出如医药、机械、机电等“专而精”的细分业务领域,为客户提供更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除了在传统业务上深耕外,朝阳律师还积极探索新型服务形式,着眼于集成电路布图设计、计算机软件以及人工智能等新兴领域,逐步完善知识产权服务体系,努力为客户的每一个创新提供充分的法律支持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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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涉外商事诉讼

近年来,朝阳律师参与各级法院审理的涉外商事诉讼案件达千余件,是北京市涉外律师的主力军。朝阳律师在“一带一路”等国家重大发展战略、中国企业和公民“走出去”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办理了一系列优秀案件,有效地促进纠纷解决,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朝阳律师积极服务北京“两区”建设,适应涉外商事诉讼法律服务需求,促进涉外商事诉讼的处理与解决,展现了朝阳律师卓越的涉外法律服务能力和强大的市场竞争力。在新冠疫情和贸易摩擦的背景下,涉外商事纠纷呈现日益繁多和复杂的态势。为了顺应涉外商事诉讼主体多样化的需求,朝阳律师提供的涉外商事诉讼法律服务类型也日趋丰富多样,包括但不限于涉外诉讼代理、涉外商事案件准据法查明、承认与执行外国判决、涉外公证、认证和送达事项、涉外司法检测、鉴定事项等,其中很多方面取得了丰硕的服务成果,促进了朝阳区和北京市的涉外经济发展,进一步推动了涉外营商环境的持续优化。(六)涉外商事仲裁

朝阳律师以仲裁员、代理人、专家证人等身份参与了大量涉外仲裁案件,具有丰富的涉外仲裁经验,是北京乃至全国地区涉外仲裁领域的重要参与者。在境内涉外仲裁中,朝阳律师作为代理人或仲裁员参与了众多复杂的案件,帮助当事人妥善处理纠纷。在境外仲裁领域,朝阳律师亦积极参与境外仲裁机构的管理和运营,越来越多的朝阳律师在境外主要仲裁机构中担任重要职务,朝阳律师亦多次以中国法专家证人的身份参与境内仲裁机构的涉外仲裁以及国际仲裁案件,出具相关的书面专家报告,或出庭接受询问等。

在对外开放和“一带一路”国家战略的背景下,涉外经贸日益增长,客观上增加了涉外仲裁服务的需求,仲裁也因其保密性和可执行性受到青睐,成为商事主体倾向于选择的争议解决方式。朝阳律师作为涉外仲裁法律服务的重要提供者,把握涉外仲裁服务市场的客观需求,针对新型民商事纠纷样态,提高服务质量,扩展服务范围,在筑牢包括涉外仲裁服务的咨询、涉外仲裁代理、专家证人意见的出具、仲裁裁决的承认与执行等传统业务的基础上,积极创新服务类型,提供复合型纠纷解决服务,探求适用调解等纠纷解决新路径。朝阳律师积极投入数字化转型与改革,运用技术手段提高查询、释明外国法的效率,引入多国多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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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引入法律专家及技术专家,为当事人提供更优质的案件代理服务。同时,朝阳律师关注人工智能、大数据为代表的信息产业发展中可能诞生的新争议类型,继续拓宽仲裁代理涉及的行业与领域,开拓新的案件代理服务市场,为协助各方当事人化解纠纷、维护商业合作关系、促进国际商务的发展助力。二、涉外法律服务能力不断提升

(一)传统业务专业化不断加强

朝阳律师不断筑牢专业能力基础,在投资并购、贸易、工程与基础设施建设、金融与资本市场、知识产权及诉讼与仲裁等传统领域为我国政府、境内外企业和个人提供系统全面、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并且不断卓砺奋进、纵向发展,在各细分领域内苦修内功,钻研业务,交流学习,积累最新实践经验,各专业领域的法律服务能力都有了长足进步。朝阳律师服务内容更加专业、精准、规范和国际化,服务成果更加稳定、可靠,服务效能大大提升,为国家“一带一路”建设、我国政府重要决策制定、企业重大工程项目的实施和重要业务的开展以及企业的日常经营和规范管理提供了全面综合的法律保障,也有效地促进了朝阳区一流法治营商环境的营造,使区内企业在激烈的国际化竞争环境中始终处于有利地位。(二)新业务驾驭能力不断提升

能源与技术革命发展日新月异,新的产业不断涌现并迅速繁荣壮大,国际关系日趋复杂,国际合作与冲突愈发常见,朝阳律师肩负时代使命,直面世界新变局,拥抱变革新机遇,积极投身改革与发展实践,高瞻远瞩,运筹帷幄,决胜千里,在新的形势下善于不断发掘社会新需求,在新型产业的发展变革过程中,在风起云涌的国际经贸关系中,培育业务新能力,寻找业务新机会,创造业务新的增长点。朝阳律师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人工智能、气候变化与碳金融等新兴产业领域走在前列,回答法律新问题,提出法律新方案,贡献法律新智慧。在合规与制裁等新的法律业务领域,朝阳律师独占鳌头,引领全国律师法律服务产业发展。

(三)跨境业务协调组织能力不断增长

随着我国企业经济实力的不断增强,越来越多的中国企业参与经济全球化布局,这给朝阳律师带来了难得的发展机遇,但同时对我国本土律师统筹管理我国企业跨境法律业务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朝阳律师凭借自身的专业化能力及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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际化视野,不仅在服务客户的过程中赢得了信赖,也在与境外同行的合作中收获了信任。积极探索与国外律师的合作路径,建设高效的交流合作机制,融合国内外律师的优势,资源互补,高效高质量地满足客户的涉外法律服务需求。与此同时,朝阳律师凭借不断精深的法律专业能力和业务组织能力,赢得了国际话语权,在国际项目中从“配合”逐渐走向“主导”,为我国企业跨境项目的国际律师团队提供总协调工作,降低了由于语言、文化、法律制度等差异给中国当事人带来项目的风险和制约。

(四)服务“一带一路”和国家重大项目能力明显增强近年来,在“一带一路”和国家重大工程项目、重要活动中总能见到朝阳律师的身影,他们是国家“一带一路”法治建设的重要实践者,是政府重要政策制定的参与者,是重大工程、重要项目法律服务的实施者。朝阳律师积极服务于“一带一路”建设,在不断应对国际挑战的过程中提升自身的服务能力、扩大服务范围,践行法律人的担当与使命,服务于中国企业“走出去”,有力地保证了我国“一带一路”建设行稳致远,保障了重大工程项目的实施和完成,成为国家经济建设、社会稳定和法治进步的重要力量。

朝阳律师发挥专业优势,为国家重要活动提供支持保障。朝阳律师积极参与冬奥会各类法律服务项目,包括市场开发、知识产权、隐私政策、防疫政策、物流及基建、医疗物资、金融保护等法律服务项目,全面解读法律法规、提出法律意见。据不完全统计,朝阳律师共参与冬奥会法律服务27340 小时,累计审阅法律文件百余份,驻场律师 1760 人。起草和修订的英文文件超过200 万字。组建朝阳青年律师冬奥志愿服务团,提供冬奥法律知识普法宣传工作。朝阳青年律师冬奥志愿服务团在城市志愿服务普法站点共计服务 620 人次,累计服务时长超过24000 小时;为近 50 万群众提供冬奥法律知识普法宣传服务,印制了20 万册普法宣传手册和普法读物;为群众提供城市志愿帮助 10 万余次;举办六场“迎接冬奥 法治同行”的线上视频分享课程,共计 18000 人次观看,该团队荣获北京2022冬奥会、冬残奥会北京市先进集体的荣誉称号。

近年来,我国已发展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并已与180 多个国家和国际组织签署了 200 多份共建“一带一路”的合作文件,世界经济交往与人文交流日益频繁,由于不同国家法律体系差异较大,国际经贸合作、跨国投资和人员交流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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较大的法律风险,涉外商事诉讼案件日益增多。中国走向世界,以负责任大国参与国际事务,必须大力推进法治建设,大力培养涉外法律人才,积极构建涉外法律服务体系。

第二章 涉外金融法律服务

第一节 朝阳涉外金融法律服务现状分析

一、涉外金融法律服务形势

依托首都知名院校、知名律所等资源,朝阳区汇聚了一大批国际化水平高、业务领域广的法律服务机构和具有专业经验、国际视野的涉外法律人才。作为“中国涉外第一区”和首都国际金融机构主聚集区,朝阳区致力发展国际金融,服务“国际交往中心”建设,一是强化国际金融组织聚集功能,以世界银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亚开行、亚投行为依托,继续聚集国际性、区域性国际金融组织。二是聚集国际金融机构总部,发挥外资法人银行、外资汽车金融公司、外资保险再保险、合资券商聚集优势,推动国际总部、亚太总部、区域中心落户,实现优化升级。三是强化“一带一路”金融节点功能,重点围绕“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金融机构在朝阳区布局设点,力争国家金融监管部门在业务牌照许可、分支机构升级方面给予倾斜,突出朝阳区作为国家“一带一路”倡议国际金融承载区和辐射带动区功能。

第一,中国企业“走出去”后,无论是设立分支机构、具体业务运营,还是进行投融资、开展收购兼并,都离不开法律服务。第二,随着“一带一路” 建设的推进,势必需要中国在相互尊重、相互信任、平等对待的基础上拓展和其他国家的合作领域,根据国际条约和互惠原则,积极参与政策制定、规划设计和国际规则适用,这个过程也需要优秀的涉外律师和顶尖的国际律所保驾护航,以防范法律风险、推动贸易和投资便利化、促进区域经济一体化。二、涉外金融法律服务数量及类型分析

根据近期朝阳区律师协会的涉外法律服务典型案例问卷调查,涉外金融法律服务典型案例(包括涉外金融非诉项目及涉外金融争议解决项目)约40 余件,约占本次征集全部典型案例 10%。其中,各类跨境贷款(包括跨境银团贷款、国际组织多双边主权贷款、跨境贷款等)法律服务项目占比约为32%;涉外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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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金融机构债券等占比约为 27%;保函、信用证及融资租赁类业务占比约为20%。从上述服务类型分布来看,目前朝阳律所涉外金融法律服务仍以传统业务类型为主,服务领域与国家大力推动中国企业“走出去”战略及“一带一路”发展战略高度契合,充分体现了朝阳律师助力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发展的社会责任。第二节 客户需求及律师服务领域

一、涉外保函及信用证法律服务

(一)涉外保函

保函是指在国际贸易、工程建设等领域中,由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向受益人出具的书面承诺,保证被担保人在基础交易项下履行相关义务。与传统的保证责任相比,独立保函由于其独立性、单据性的特征和优势,在商事交易,尤其是跨境业务中得以广泛使用。在国际贸易及跨境投融资不确定性加剧的背景下,涉外保函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应用范围也更加广泛。对于适用于制造业、船舶建造、工程承包等非融资性保函而言,随着工程承包企业进一步摆脱新冠疫情等因素影响,“一带一路”相关的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恢复,需求逐年增加,其中:承包工程保函延续增长趋势,船舶保函需求仍将维持现有水平,货物贸易类保函将出现结构性机会,随着制造业出口尤其是成套设备、特殊装备、汽车等领域的快速增长,将进一步增加预付款保函、履约保函、质量保函的需求,石油、天然气等大宗商品价格趋稳甚至回落则将可能抑制对能源类保函的需求。就融资性保函的需求而言,一方面,“走出去”企业境外融资需求将持续增加。随着我国对外投资合作稳步健康发展,央行进一步支持和规范境内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境外贷款业务,为银行提供“跨境担保+境外贷款”的综合化金融产品带来了新机遇。中资企业申请境外贷款时,可通过涉外保函的方式,为境外贷款提供增信支持;另一方面,“引进来”政策环境将创造业务发展机会。在我国更大力度促进外资稳存量、扩增量背景下,外保内贷可以作为金融支持外资企业促进产业结构升级的有效手段,重点支持先进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等国家鼓励外资领域。

涉外保函通常适用国际惯例或各国法律,涉及复杂的当地政治经济环境及境外法律体系,保函项下基础交易更是涉及工程承包、船舶建造、飞机租赁、再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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险等众多领域,涉外保函的复杂性、特殊性要求律师具有高度专业能力:一是技术条款研究能力;二是国别风险研究能力;三是法律和惯例研究能力;四是常见行业特点研究能力。

2021 年 11 月,环球同业银行金融电讯协会(SWIFT)组织更新并丰富了以MT760 为主的保函类报文体系,包括将 MT760 和 MT767 调整为标准化结构,新增 MT765 等 6 类报文类别。律师应积极接受并适应新版报文的体例和样式。此外,在资本市场领域,除以保函担保上市公司股东全面收购要约外,律师还可通过融资性保函与非融资性保函相结合,提供企业私有化退市和并购重组等业务的法律服务;在融资租赁领域,新兴的业务操作包括通过付款保函担保应付租金支付的方式引入低成本资金,满足有适合的租赁物可以用来办理售后回租业务企业的融资需求;在供应链金融领域,目前的趋势是对核心企业及其上下游进行综合开发,通过加强保函与其他交易银行产品的组合运用,根据不同的应用场景,为客户提供个性化服务,形成特色服务模式。

(二)涉外信用证

信用证(Letter of Credit, L/C),是国际结算方式的一种,是指由银行(开证行)依照申请人的要求和指示,在符合信用证条款的条件下,凭规定单据向第三者(受益人)进行付款的书面文件。我国目前尚无专门调整信用证关系的法律规定,涉及信用证法律关系的依据主要基于两个框架,一是国际惯例框架(UCP600)下的小环境,即信用证安排;二是国内法律框架下的大环境,包括基础合同、开证申请书和信用证安排。

信用证系国际贸易中最主要、最常用的支付方式。相较于依托商业信用的汇付、托收等支付方式,依托银行信用的信用证具有更加安全高效的特点,因而被进出口商广泛应用。但是,随着全球国际贸易不断深化和演变,贸易实务中信用证业务比例不断降低的同时,信用证业务风险也频频发生,信用证“低风险甚至零风险”的传统观念已经不再适用。因此,律师有必要协助涉外信用证业务当中的各方主体避免信用证业务风险。

根据对等原则,我国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管制法》,并已于2020年 12 月 1 日正式实施。该法给出口企业和金融服务提供商(金融机构)都将带来重要影响。对此,律师可协助客户加强合规审查制度,建立产品、技术的识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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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风险评估体系,完善相关产品识别,避免卷入违规交易。国际商会 2020 年更新了《关于国际商会制裁条款使用指导文件(2014)的附录》,相关条款比原版本相比有所松动。律师可提示银行使用制裁条款时,应注意仅限于援引对银行有直接和强制效力的法规,避免笼统提及法律,不应涉及银行内部政策及程序。同时,律师应协助客户加强制裁审核,亦可参照ICC意见及业务背景在信用证中加入制裁条款,以更好地保护自身利益。目前,银行在处理信用证业务时也要关注 KYC、KYB,因此律师在协助银行处理离岸转手买卖业务等特殊业务时,应当加强对贸易背景真实性的核查,将合规落到业务的每个环节。

2020 年以来的疫情、战争等风险下,由于货物运输受阻或滞港、商品价格大幅变动、单据传递等原因引起的信用证无理拒付、延迟付款案例时有发生,通过多国银行转通知、骗取客户货物的信用证欺诈案也仍存在。对此,律师应协助客户加强风控,特别是对操作风险的控制,为客户提供信用证条款、对手方银行等风险提示;同时,还要注意在疫情下严格单据审核,以避免因业务操作不严谨而引发纠纷和风险。

二、跨境银团贷款法律服务

(一)跨境银团贷款法律服务需求

一直以来,大型的国际银团贷款一般由大型的国际商业银行作为牵头行或安排行,境内银行(尤其是规模较小的银行)只能作为参加行,导致境内银行主导国际银团贷款的经验不足,对国际银团市场的惯例缺乏了解。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于 2022 年 1 月 29 日发布的《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境外贷款业务有关事宜的规定》(银发〔2022〕27 号文)大幅放宽了可进行境外贷款业务的境内银行范围,有助于鼓励境内银行直接或间接参与国际银团,积极拓展银团贷款业务。将我国境内银行境外本币和外币贷款纳入统一化的监管框架,并细化了外币贷款管理的相关规定,在推动人民币国际化的同时为境内银行开展境外银团贷款业务提供了更广阔的空间,一些原本只作为参加行的境内银行可能因此获得更多担任安排行或代理行的机会。

1.贷前服务

无论是用于何种目的的银团贷款(并购贷款、流动贷款、固定资产贷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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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融资等),均需要律师在尽职调查的基础上对贷款人参与银团的可行性出具贷前的法律分析备忘录。备忘录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借款人和担保人(如有)的主体资格、贷款用途的限制、境内银行提供境外贷款的合规性、交易和担保结构的可行性、外汇管制、税收以及争议解决。在并购贷款中,律师还要对并购交易的对手方、交割先决条件等进行分析和列示,以便贷款人对项目进行风险评估。2.贷中服务

一旦贷款人决定加入银团(无论是作为牵头行、安排行还是参与行),代表贷款人一方的律师即需开始起草银团贷款合同等法律文本。按照借贷双方的谈判进展,律师还需不断修改合同细节以落实谈判结果,有时还要代表贷款人参与谈判。从起草贷款合同到定稿贷款合同,这一过程可能持续数周甚至数月。期间牵头律师团队还需协调其他司法管辖区的律师同步审阅贷款合同、起草并定稿担保合同/文件、办理担保所需手续,逐项落实贷款人在融资文件中提出的要求。这一过程极其考验律师的协调能力、语言能力、抗压能力和快速反应能力,要求不可谓不高,强度不可谓不大。

3.贷后服务

各协议方对融资文件的签署并不意味着律师工作的结束。这一阶段律师通常需要审查后决条件的满足情况。例如,在并购贷款中,贷款人可能要求在并购项目交割后追加目标公司的股权质押作为银团贷款的担保,或者在项目融资中要求项目公司签署账户监管协议,将经营项目所产生的现金流划入监管账户作为还款来源。一旦贷款合同项下出现持续的违约,律师还需根据相关司法管辖区的法律规定以及借款人和担保人的资产分布情况综合判断诉讼/仲裁的可行性,并向贷款银行提供法律建议,以维护贷款银行的合法权益。

(二)国际银团贷款业务的律师服务创新

1.综合金融服务创新

目前国内的金融市场日益成熟,银团贷款筹组的市场环境较以往发生了较大变化,金融服务主体多样化、融资渠道多元化、客户风险偏好多样化等趋势较为明显。跨境银团贷款既是同业合作的模式,也可以银团模式发展贸易融资、融资租赁、委托贷款等业务,推进银团贷款与其他融资工具的融合发展,以银团方式开展综合性金融服务,满足客户多样化融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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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可持续发展金融服务创新

可持续发展金融是近年来国内外金融市场特别关注的领域,可持续发展金融将绿色、社会等可持续发展纳入金融决策,合理配置金融资源,提高金融效率,促进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其中“绿色金融”是律师可以进行重点服务创新的领域。根据 2016 年 8 月人民银行联合七部委发布的《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绿色金融”是指为支持环境改善、应对气候变化和资源节约高效利用的经济活动,即对节能环保、清洁能源、绿色基建等领域的项目投融资、项目运营和风险管理等所提供的金融服务,包括绿色债券、绿色基金、绿色信贷、绿色保险等;近年来一些国际组织和银行机构以及一些市场自律组织和行业协会等,以可持续发展金融为目标方向,推出可持续发展金融产品并制定了相关产品规则,包括绿色贷款、社会贷款和可持续发展关联贷款等类型,律师可以结合上述绿色金融服务领域进行服务创新,更好满足可持续发展金融要求。三、跨境融资租赁

(一)关于涉外融资租赁法律服务

我国融资租赁行业肇始于 20 世纪 80 年代,经过持续十多年的高速发展,目前我国的融资租赁行业已经具有完善的监管机制和成熟的盈利模式,行业主体、业务存量、业务领域等各方面均达到相当规模。据统计,截至2022 年末,全国融资租赁行业的总资产规模达到 7.5 万亿元( 含金融租赁公司和融资租赁公司)。另据中国银行业协会发布的《中国金融租赁行业发展报告(2022)》数据,截至2022 年末,金融租赁公司总资产规模达 3.78 万亿元,租赁资产余额3.64 万亿元。融资租赁法律服务本身具有“融资融物”的特点,即以标的资产作为租赁物,而出租方通过租赁物的购买和租赁向承租方提供融资。该等“融资融物”的特点使出租方获得租赁物的所有权,因此在债权保护方面较普通债权融资更具优势。涉外融资租赁主要的涉外因素体现在三方面:出租方、承租方和租赁物。例如,出租方可以是境外主体,如飞机租赁中,出租方往往选择在爱尔兰设立;承租方可以是特殊目的公司,因此往往选择在离岸国家设立;租赁物可能是位于某国境内(如车辆设备),也可能是注册于某国(如船舶租赁中的方便旗)。在一个涉外融资租赁交易结构中,可能有一个或多个涉外因素,如承租方和租赁物均涉外;或者一个涉外因素又有多层涉外关系,如承租方、承租方股东及担保方分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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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于不同国家。

(二)涉外融资租赁法律服务的客户需求

在涉外融资租赁交易中,客户通常是出租方或承租方中的一方。不论代表哪一方,涉外融资租赁交易中的客户基本需求是在确保合法合规的前提下,促成交易完成。因此,客户的服务需求往往体现在三个方面:第一,交易结构的设计。客户,尤其是对于某一领域比较陌生的客户会依赖外部顾问提供专业意见,以确定一个法律可行的并且具有商业合理性的交易结构。第二,交易文本的准备。基于确定的交易结构,客户需要依赖外部顾问准备适用于该项目的交易文本,其中涉外交易文本可能需要受外国法律管辖,需更多地依赖外部顾问的支持。

第三,交易程序的完成。根据商业安排,外部顾问需要协助客户完成交易程序中的各个环节,例如合同签约、登记办理、海关等手续,最终确保能够按照双方预设的时间节点完成交割。

涉外融资租赁的具体业务领域主要包括:

第一,飞机租赁。主要包括民航飞机、公务机、通航飞机等民用航空器的融资租赁。目前,民航飞机的融资租赁在涉外融资租赁交易中占据很大的比重。第二,船舶租赁。主要针对内河、沿海和远洋船舶以及特种船舶和海工平台等进行的融资租赁。目前,远洋船舶(如 LNG、集装箱和散货船)的融资租赁在涉外融资租赁交易中的占比较高。

第三,车辆租赁。主要针对的是乘用车、商用车所进行的融资租赁。由于车辆的属地化程度较高,因此商用车融资租赁在涉外融资租赁交易中较为常见。随着我国汽车行业大力走出去,涉外汽车融资租赁业务将会得到进一步的发展。第四,设备租赁。设备租赁伴随我国跨境投资和设备出口的需求而不断发展。设备租赁通常与特定的项目投资紧密相关,近年来,随着我国新能源产业的发展壮大,新能源领域的涉外融资租赁交易逐渐增多。

(三)涉外融资租赁法律服务创新

随着市场不断发展变化,需要律师在法律服务方面不断开拓创新。朝阳律师在涉外融资租赁业务方面的服务创新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1.服务理念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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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涉外融资租赁的发展,朝阳律师意识到传统境内融资租赁业务法律服务的理念略显陈旧,不能很好契合客户的需求,因此在服务理念上进行创新,将法律服务的切入时点提前,积极参与交易结构的设计和论证。通过这一理念创新,将法律合规中的一些风险点,有效控制在项目初始阶段,提高了客户实施项目的效率,也提升了专业法律服务的价值。

2.服务技能创新

涉外融资租赁业务对于律师综合素质要求较高,除了基本的英文听说读写,对于多领域的知识积累和项目经验提出了比一般业务更高的要求。朝阳律师在工作中不断学习和积累,并加强行业内资深专家互动交流,从多方面提升了服务技能,也有效提升了朝阳律师开展工作的效率和效能。

3.服务方式创新

涉外融资租赁业务涉及到的多个法域的外部顾问均需要由中国律师来进行协调和统筹,因此在做好专业法律服务之外,还需要做好领导和统筹工作。服务方式的创新对于律师来说挑战不小。朝阳律师在项目中不断积累先进经验,不断提高相关法律服务能力,并通过丰富的实践,总结出一系列便捷高效的法律服务方式方法和路径,更好地满足了客户的相关需求。

四、跨境金融不良资产处置

不良资产是指交易价值低于账面或实际价值的资产,其来源包括银行、政府、企业以及证券、保险等。

目前,国内越来越多的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等机构在积极探索跨境金融不良资产的处置方案。我国的金融不良资产市场一直是保持开放的,国家旨在通过吸收外资盘活不良资产,引进先进的管理经验与技术,但同时要注意符合外商投资企业产业政策以及相关控股规定。

参与跨境金融不良资产处置业务的主体主要包括境内各大商业银行、境内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大型不良资产国际投资基金、大型国际投行以及境内持牌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境外子公司。

目前常见的具有涉外性质的金融不良资产处置方式包括:跨境直接收购、合作组建合资公司、银行不良资产跨境转让及不良资产跨境追索等。跨境金融不良资产处置业务的法律适用具有复杂性和政策性。首先,处置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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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会涉及多个国家和地区,均需要满足当地的法律法规;其次,跨境金融不良资产处置的风险具有多样性,不良资产处置涉及市场风险、汇率风险等,需要综合性的风险管理策略;第三,跨境金融不良资产处置业务在操作实践中具有技术复杂性,需要多方机构配合,包括政府、律师事务所、金融机构等合作处理不良资产;第四,就外资参与我国不良资产处置业务而言,不良资产处置业务有严格的审批程序,例如在涉及跨境资产处置的对价支付问题上,针对境内买受人向境外资产出让方转让价款的不同情形,需要办理不同的境外投资手续。跨境金融不良资产处置法律服务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制定不良资产处置方案;2. 对不良资产进行尽职调查;3. 不良资产管理;4. 代理诉讼与执行;5.公司设立服务。

跨境金融不良资产处置业务涉及复杂的国内和国际法律制度,具有极高的专业性,要求从事跨境金融不良资产处置领域的律师具备深厚的国际法律和金融知识以及解决争议、管理法律风险和提供定制解决方案的能力,以帮助客户有效处理不良资产问题。

五、涉外信托 QD 业务

涉外信托既包括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在中国境内(大陆)设立的信托,也包括依据域外法在中国境外设立的信托。前者多为信托业中的QD业务,后者则多为家族信托业务。QDII 与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RQFII)制度一道,是我国资本市场双向开放的重要机制。QDII 制度自2006 年实施以来,在推动我国金融市场开放、拓宽境内居民投资渠道、培育国内金融机构业务发展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较好地防范了境内主体境外投资的风险,跨境资金流动总体相对平稳有序。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官方网站公布的最新《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投资额度审批情况表》,截至日期:2023 年 7 月31 日,共有24 家信托公司获得国家外汇管理批准的 QDII 投资额度,累计批准额度90.16 亿美元。律师主要为客户在信托设立环节提供专项法律服务,服务的内容可包括:审核受托人是否具备相应的 QD 业务资质;受托人拟设立的QD 信托在各关键环节是否满足中国法的相关要求,比如信托产品投资人资格设定环节、信托资金的投资管理环节、信托利益的分配环节等;受托人为设立该QD 信托而准备的法律文件是否齐备以及是否存在法律漏洞;为受托人准备设立QD 信托尚欠缺的法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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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按照中国法的监管要求,为 QD 信托的发行出具最终审核意见等。六、跨境反洗钱

(一)跨境反洗钱法律服务概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 修正)》《银行跨境业务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工作指引(试行)》《金融机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以及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关于洗钱的定义,跨境洗钱包含如下要素:洗钱主体或本外币/境内外汇流动的跨境性、收益来源和性质的非法性以及具有掩饰隐瞒非法收益的行为。跨境反洗钱业务涵盖律师协助反洗钱义务主体识别洗钱风险、预防洗钱行为、应对反洗钱监管,避免其遭受反洗钱监管机构的处罚或卷入刑事风险的业务。

为预防洗钱活动,维护金融秩序,遏制洗钱犯罪及相关犯罪活动,我国先后实施《刑法修正案(三)》《刑法修正案(六)》,扩大了洗钱罪上游犯罪范围。2007年 1 月 1 日,我国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并于同年加入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FATF),积极开展反洗钱方面工作。目前,我国已建立多层次的国家洗钱风险评估体系,制定和实施了国家反洗钱战略政策。党的二十大指出“要建立健全风险防范、预警和处置机制,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对打击金融领域洗钱犯罪提出了新的任务要求。在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的指导和部署下,反洗钱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开展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随着《刑法修正案(十一)》对反洗钱罪名的完善以及《金融机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监督管理办法》的实施,反洗钱标准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反洗钱义务主体得到了扩充,反洗钱制度完善工作取得重要进展。2022 年 1 月,为持续有效打击治理洗钱违法犯罪活动,进一步健全洗钱违法犯罪风险防控体系并巩固反洗钱工作成效,追踪识别并惩治新技术诱发的创新洗钱手段,人民银行、公安部、国家监察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安全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银保监会、证监会、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印发了《打击治理洗钱违法犯罪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 年)》,决定于 2022 年 1 月至 2024 年 12 月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打击治理洗钱违法犯罪三年行动。

2023 年 5 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金管总局”)成立,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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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我国新一轮金融监督管理领域机构改革迈出坚实一步。金管总局根据《银行业金融机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管理办法》的规定,履行银行业金融机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监督管理职责。

2023 年 8 月 2 日,根据人民银行反洗钱局公布的《2022 年反洗钱调查协查总体情况》,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 2022 年共接收重点可疑交易线索1.3 万余份;筛选后共对需进一步查深查透的 610 余份线索开展反洗钱调查6100 余次;向侦查、监察机关移送线索 6400 余条。协助侦查、监察机关对2500 余起案件开展反洗钱调查共 2.6 万余次;协助破获涉嫌洗钱等案件共 1000 余起。跨境反洗钱业务存在如下特点:伴随新技术涌现,对日益复杂的洗钱手段识别难度不断攀升;反洗钱义务主体多元且存在跨部门监管与跨国监管,法律合规难度增大;反洗钱监管力度持续加码,反洗钱义务主体合规问题凸显,需持续进行反洗钱合规建设与风险评估。

(二)跨境反洗钱法律服务的客户需求

对于境内具有反洗钱义务、存在跨境经营/境外设有分支机构的客户,为避免定向金融制裁,或被采取冻结/没收强制措施等不利法律风险,需要全面掌握、梳理并遵守相关境内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国际公约、双边/多边协定及涉外法律规定。具体体现在涉外法律、风险预防以及应对措施三个层面。在涉外法律层面,针对各国通过的法律或强制性规定的内容不同,客户通常需要依据具体展业事项,获悉展业区域的法律法规,以免因适用法律的不同导致展业障碍;在反洗钱风险预防层面,通常需要对业务所涉协议等正式文书进行法律审查,以确保各项正式文书中所涉反洗钱条款符合法律要求,并让客户知悉并防范法律风险。对于金融机构对特定客户的反洗钱调查,需要通过多种渠道协助采取反洗钱尽职调查措施,以判断特定客户反洗钱义务的履行情况;在反洗钱风险应对措施层面,客户需要律师根据相关域外法律,协助其建立有效的反洗钱合规体系,对可疑交易及时发现、上报和制止。

对于境内具有反洗钱义务且存在资金跨境流动的客户,不仅需受到域外法律的制约,同时需关注国内反洗钱的行政监管与刑事风险。针对国内目前行政与刑事领域反洗钱的监管趋势,其业务需求主要体现在境内事先预防、内部审计以及事后应对三个层面。在反洗钱预防层面,通常需要建立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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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反洗钱风险管理,识别客户身份、报告大额和可疑交易、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等。在反洗钱内部审计层面,通常需要对内控制度运行的有效性进行制度审计,针对内控制度的运行流程、反馈机制、响应时间、定期检查制度、制度漏洞进行梳理和检查,防止内控制度失灵。在反洗钱应对层面,通常需要根据行政处罚结果对合规风控制度及内部管理流程予以优化,针对刑事责任风险及时进行刑事合规整改并于刑事案件中与公安、检察院、法院保持良好沟通,将个人的犯罪行为与机构的犯罪行为相分离,防止机构被判处承担刑事责任。(三)跨境反洗钱法律服务类型

跨境反洗钱业务按照是否涉诉可划分为非诉讼与诉讼法律服务。在非诉领域,律师为反洗钱义务主体提供反洗钱制度建设、反洗钱流程梳理、日常业务反洗钱合规、日常反洗钱培训等服务,以满足反洗钱义务主体的预防需求。在诉讼领域,律师为反洗钱义务主体提供协助、响应监管部门调查、应对防范行政处罚、对涉及刑事案件的机构进行依法辩护等法律服务,以满足反洗钱义务主体的相关需求。(四)跨境反洗钱法律服务创新

对于境外展业的金融机构如未履行反洗钱义务,则存在面临境外监管机构调查甚至制裁的风险,在此情况下金融机构除应对境外监管机构调查外,亦需要向国内监管机构报送相关信息,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律师可协助此类机构衔接境外调查和境内报送流程,起草披露文件,以同时应对境内外监管。对于跨国金融机构集团而言,其需要应对各个国家的反洗钱监管,制定集团层面的反洗钱政策和程序,并于集团内部落实。律师可协助此类跨国金融机构集团制定集团层面的反洗钱制度,落实各集团公司依照各国的监管措施进行调整。朝阳律师将跨境反洗钱法律服务的事前预防、事中审计、事后应对服务进行有效衔接,提供反洗钱整体解决方案,落实机构反洗钱义务履行,符合反洗钱法律服务的特点和客户实际需求。

朝阳律师协助反洗钱义务主体或反洗钱监管机构完成反洗钱现场和非现场执法检查,帮助梳理业务事实,准备调查材料,起草调查报告或法律意见书,与各方沟通对接最大程度推进执法程序,减少信息不对称所带来的损失,积极应对日益凸显的反洗钱合规趋势。

考虑到监管机关强调第三方支付机构的反洗钱义务,第三方支付机构被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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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银行及 FATF 指定为反洗钱义务主体,以及在行政处罚中相较于传统金融机构所面临的更为严厉的处罚力度,第三方支付机构已然成为金融系统中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并负有严格的反洗钱义务。对比传统金融机构,第三方支付机构的反洗钱建设较为薄弱,律师亦可聚焦于第三方支付机构的反洗钱法律服务。七、国际组织多双边主权贷款

(一)国际组织主权贷款业务概况

改革开放是我国的基本国策,积极利用外资是改革开放事业的重要内容。我国与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及贷款机构开展的多双边贷款合作自1979 年开始以来,在“积极、合理、有效”利用外资方针指引下,立足于国家重大发展战略和经济社会稳定发展,通过不懈努力,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绩。按照新发展理念推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发展要求和大趋势。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我国利用国际金融组织(包括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国际农业发展基金、欧洲投资银行、新开发银行、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欧佩克国际发展基金、北欧投资银行)和外国政府贷款累计承诺额约1803.33亿美元,累计提款额约 1478.07 亿美元,累计归还贷款本金约942.31 亿美元,债务余额(已提取未归还贷款额)约 535.72 亿美元。贷款用于支持我国3865 个项目,涉及疫情防控、大气污染防治、节能环保、应对气候变化、绿色发展、乡村振兴、交通、城建、教育、医疗卫生、灾后重建、智慧农业等领域。新形势下继续积极有效开展多双边贷款合作,是我国财政部门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将国内发展与国际合作结合,充分利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促进新发展阶段建设的有效措施和具体体现。

(二)国际组织主权贷款法律服务

在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作为签署主体的与多家金融机构包括亚洲开发银行、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金砖国家新开发银行、国际复兴开发银行的多双边贷款项目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作为接受主体的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全球环境基金等国际机构的赠款项目中,朝阳律师为项目提供全程服务,内容包括:就预谈判的《贷款协定》进行审查,对预谈判的《贷款协定》涉及的法律问题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参与技术磋商文件的准备工作;参加《贷款协定》的技术磋商会议,协助贷款协定谈判,进行法律研究和资料搜集工作,对技术磋商会议过程中出现的法律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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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提供意见和建议;对《贷款协定》进行核译等。

第三节 重点服务案例或项目成果

一、跨境人民币授信及银团贷款法律服务

近年来随着“一带一路”倡议得到越来越多国家和国际组织的积极响应以及中国企业“走出去”战略不断推进,国内金融机构也在不断推进与包括德国在内的“一带一路”国家开展相关金融跨境服务,为双方的客户创造收益,同时助益人民币国际化。在上述过程中,朝阳律师充分发挥自身专业能力,助力金融机构完成了多起授信及银团贷款法律服务,典型案例包括:

(一)国家开发银行跨境人民币授信项目

2022 年,中国国家开发银行拟向德意志银行提供融资75 亿元境外人民币项目,用于德意志银行以转贷形式在“一带一路”国家开展相关项目及德意志银行境内外分行开展人民币业务。德意志银行是全球系统重要的银行,也是中国国家开发银行存量客户,为参与中国发起的“一带一路”倡议的首批境外融资方之一。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作为中国国家开发银行项目法律顾问为项目提供全程法律服务。为中国国家开发银行与德意志银行在信贷与项目融资等领域合作提供专业支撑。

(二)国开行南非标准银行授信项目

2021 年 8 月,国家开发银行(以下简称“国开行”)向南非标准银行提供2亿美元综合授信项目。借款人南非标准银行成立于 1962 年3 月13 日,是标准银行集团最大的全资子公司,也是南非乃至非洲综合排名第一的商业银行,本次授信项目的开展巩固并深化了国开行和南非标准银行的进一步合作。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作为国开行法律顾问,会同南非律师、香港律师和英国律师为项目提供专项法律服务。

(三)迪拜哈斯彦 4×600MW 清洁燃煤电站项目银团贷款项目该项目是丝路基金在中东地区的首单投资项目,属中东首个清洁燃煤电站,该项目实现了中国投资、中国融资、中国总包、中国设计、中国制造、中国建造,是央企强强联合、共同服务海外的典型案例。该项目作为首笔无信保机构承保、无追索权的项目融资项目,荣获汤森路透(Thomson Reuters)PFI 大奖评选的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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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中东和非洲地区年度电力项目”奖项和中国银行业协会评选的2017年度“最佳项目及牵头银行”大奖。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在该项目担任银团中国律师。二、跨境融资租赁法律服务

随着我国“一带一路”战略框架的构建和人民币国际化步伐的加快,跨境融资租赁已成为今后的新兴热点问题,其趋势不可阻挡,特别是在我国自贸区发展得如火如荼的背景下,随着国际经济贸易的不断发展,跨境融资租赁对经济的影响将会逐渐增强,有可能成为支撑我国经济发展的又一支柱力量。跨境融资租赁往往涉及多个法域、项目交易结构复杂且融资文件繁多,朝阳律师利用出色的业务能力,为中国企业通过融资租赁方式实现跨境融资提供了有力的保障。典型案例包括:

(一)跨境船舶租赁保理项目

本交易为某大型国有大型政策性银行的跨境船舶融资租赁保理项目,涉及5艘船舶的跨境融资租赁保理,标的金额 5 亿美金。

北京市兰台律师事务所作为交易牵头律师事务所,统筹英国、香港、BVI、葡萄牙、巴拿马、瑞士等国家和地区的境外律师,协助客户和借款人最终顺利完成项目交易,为国内银行通过跨境贸易融资助力中国大型集装箱和航运企业的海外发展保驾护航。

(二)跨境租赁资产转让项目

本项目由境外出租人将带租赁协议的飞机资产转让给境内租赁公司,同时由买卖双方和承租人就租赁协议达成补充协议。该项目交易结构较为复杂,涉及中国及多个境外法域。

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充分发挥跨境租赁方面的项目经验,协助客户完成了合同准备、谈判等工作,为项目顺利实施提供了有力保障。三、国际组织主权贷款法律服务

在“积极、合理、有效”利用外资方针指引下,我国利用国际金融组织(包括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国际农业发展基金、欧洲投资银行、新开发银行、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欧佩克国际发展基金、北欧投资银行)和外国政府贷款支持我国大气污染防治、节能环保、应对气候变化、绿色发展等多个领域的发展。朝阳律师参与国际组织主权贷款业务中,为项目顺利实施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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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案例:财政部国合司多双边贷款、赠款项目

自 2021 年起至今,北京天达共和律师事务所被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际财金合作司(“国合司”)选为多双边贷款、赠款项目业务的专项法律顾问,参与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作为签署主体的与多家金融机构包括亚洲开发银行、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金砖国家新开发银行、国际复兴开发银行的多双边贷款项目,以及参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作为接受主体的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全球环境基金等国际机构的赠款项目,项目遍及福建省、山东省、河南省、江西省、陕西省、安徽省、湖北省、黑龙江省等全国多个省市。

四、跨境反洗钱贷款法律服务

跨境反洗钱法律服务对象主要包含境内具有反洗钱义务、存在跨境经营/境外设有分支机构的客户,境内具有反洗钱义务且存在资金跨境流动的客户。考虑到当前国际局势错综复杂,国际反洗钱/制裁立法持续更新,同时国内反洗钱监管及惩处力度不断提升,传统金融机构及准金融机构均面临境内外展业过程中持续提升反洗钱能力建设、降低国际定向金融制裁或国内行政处罚、刑事追诉法律风险的合规要求。朝阳律师通过为前述客户群体提供跨境反洗钱法律服务,有效地协助目标客户在开拓境外市场过程中降低涉外法律风险,并同步提升应对国内反洗钱监管的合规能力。

典型案例包括:

(一)反洗钱/制裁合规服务项目

浩天信和律师事务所受我国某国家政策性银行委托,就代理账户协议中反洗钱/制裁条款的必要性、合法性以及协议中反洗钱/制裁的相关条款的潜在风险提供法律分析意见。律师根据客户提供的协议,对美国反洗钱法律体系进行分析研究,将涉及到的法案进行归纳与总结,将其中关于反洗钱的条款进行罗列;并总结联邦金融机构审查委员会以及反洗钱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的建议,对涉及反洗钱/制裁的相关条款进行分析并给出建议。最终向客户提交全面系统的法律分析和建议备忘录。此外,律师不断监测法律法规,确保客户提供的协议可以完全得到执行。

(二)因高级管理人员帮助境外人员洗钱行为而涉嫌单位犯罪的刑事辩护2019 年至 2020 年期间,犯罪分子 A 买通某第三方支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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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 B 的职务便利条件,将该第三方支付公司作为犯罪工具,为海外犯罪分子赌博、诈骗等非法资金的洗钱行为提供帮助。该第三方支付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在遭到监管机构的行政处罚的同时,被公诉机关以涉嫌单位犯罪予以刑事追诉。该第三方支付公司因此面临着重大法律风险及第三方支付牌照被注销的经营风险。

北京市北斗鼎铭律师事务所接受该第三方支付公司的委托后,针对第三方支付公司应当履行的反洗钱义务的行政监管及刑事追诉标准进行辩护,最终实现了公诉机关撤回起诉的结果,在个案中实现了刑事司法政策与金融监管相统一的司法效果及政治效果。

第四节 未来法律服务展望

一、客户需求变化及律师法律服务新领域拓展

(一)企业推行“走出去”战略,拓展了涉外金融法律市场随着中国企业“走出去”的步伐加快,中国律所在涉外法律服务市场上占领了更多份额。这为涉外律师提供了前所未有的平台和机遇。开展国际业务的中外企业对本国及东道国的涉外法律专业人员有着更急迫的需要。据统计,2020 年,我国律师事务所在境外设立分支机构近 130 家,能够承担涉外法律服务业务的律师达到近万名。

(二)涉外金融法律市场所带来的挑战

涉外金融法律服务项目涉及多个国家法律和监管规则的要求、交易对手遍及世界多个国家、交易的复杂程度不断增加,需要明晰法律、精通外语(尤其是英语)的“精英明法”高端复合型人才。人才既要具有国际视野、通晓国际规则、善于处理涉外金融法律事务,又要能够参与国际合作与国际竞争。这类律师需要在熟练掌握专业知识的基础上,有更高的能力素质。一方面,能熟练运用外语,并进行有效的交流与谈判;另一方面,能通晓国际规则,精通国际商务谈判,参与国际法律事务,维护国家利益。

二、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则变化趋势分析

(一)完善监管体系,审慎监管前提下有序推进金融创新近年来,我国金融业重视创新发展,金融产品和市场层次不断丰富。随着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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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的不断发展,金融科技日新月异。然而,金融创新之下,乱象仍存。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科技与金融深度融合,扩大了金融服务覆盖面,提升了金融服务效率,提高了风险防控水平。同时也带来了网络安全、市场垄断、数据权属不清、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问题,影响市场公平和金融稳定。“十四五”规划和 2035 年远景目标纲要明确了监管要求——完善现代金融监管体系,补齐监管制度短板,在审慎监管前提下有序推进金融创新,健全风险全覆盖监管框架,提高金融监管透明度和法治化水平。金融创新必须在审慎监管的前提下进行,逐步将监管体系扩充和完善至全覆盖,能够更好地保护用户权益,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二)金融监管体系改革

随着现代科技与金融业融合程度不断提高,原有金融服务界限日益模糊,风险形态、传导路径和安全边界业已发生重大变化,导致现行分业监管模式面临监管重叠与监管真空并存、监管标准不统一等问题。

为解决上述问题,2023 年 3 月,在原银保监会的基础上组建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并改为国务院直属机构,同时划入央行对金控公司的监管和消费者保护职责,以及证监会的投资者保护职责。统一负责除证券业之外的金融业监管,强化机构监管、行为监管、功能监管、穿透式监管、持续监管,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这些举措提升了原银保监会的职责范围,强化了其执行权力的合法性和权威性,有助于减少监管空白和监管重叠,落实好行为监管和功能监管。有助于行为监管的强化统一。

本次金融监管体制改革,从事前防范、事中处置和事后保障三方面入手,通过更统一的顶层力量,进行全市场、跨区域、全覆盖的监管,提升监管穿透水平,不断完善金融保护体制,避免分业保护模式带来的责任不清等问题。上述变化对金融机构运营模式、业务拓展均存在一定程度的影响,涉外金融作为联结国内国际双循环的重要节点,必将在构建新发展格局的进程中发挥更重要的作用。如何有效回应新形势下涉外金融发展的新要求,是当前涉外金融法治面临的重大课题。

朝阳律师作为涉外金融法律服务主体中的中坚力量,不断提升法律服务能力和专业素养,更好适应国家对外开放战略布局,找准关键着力点、抓住重要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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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不断拓展涉外金融服务广度和深度,在更深层次、更广领域、更高水平谋划和推进涉外金融法律服务水平,为涉外金融业务起到相应的保障作用。第三章 涉外投资并购法律服务

第一节 概况

自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对外投资合作持续稳步提升,投资规模不断扩大,投资品类不断丰富,投资效益不断提升,投资结构不断优化,投资质量不断提高,尤其是习近平主席提出的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重大国际合作倡议,为助力东道国经济社会发展,深化我国与“一带一路”有关国家的经贸关系,推动构建开放型世界经济发挥了巨大作用。

新冠疫情以来,全球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单边主义和贸易保护主义不断抬头,贸易投资持续下滑,大国竞争博弈不断升级,多重冲击对全球经济造成压力,世界经济增速将进一步放缓,发达经济体与新兴经济体增长前景日趋分化,全球治理面临新的挑战。面对复杂严峻的国内外形势,中国持续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客观形势对我国企业走出去以及外资引进来提出了新的期待和要求。在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中,中国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持续推进更高水平对外开放,扎实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对外投资合作不断取得新的成效。面对日趋严峻复杂的形势,在广大走出去企业和各部门、各地方的共同努力下,中国对外投资合作情况好于预期。我国将积极参与国际产业链重塑,不断健全促进和保障境外投资的法律、政策和服务体系,指导企业用好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为全球经济复苏注入新动能。

面对国际环境新变化和国内形势发展新要求,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对外投资合作工作,部署创新对外投资方式,促进国际产能合作,形成面向全球的贸易、投融资、生产、服务网络,加快培育国际经济合作和竞争新优势。商务部、外交部、发改委、科技部、司法部等多部门颁布实施政策措施,助力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以“一带一路”建设为引领,为中国企业“走出去”参与国际合作搭建平台,创造良好外部环境,维护企业海外合法权益,推动对外投资合作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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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年以来,国家相关部门陆续出台《对外投资备案(核准)报告暂行办法》和《对外投资备案(核准)报告实施细则》,具体强调了“凡备案(核准)必报告”原则,加强对外投资的监管力度;2019 年 11 月19 日,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布《关于推进贸易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2020 年5 月11 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关于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意见》,为我国企业走出去指明了方向。

在当今的大环境下,企业并购申报会被严格审视,审批所花的时间会比较长,我国与欧洲国家及美国均在改革其反垄断法规以应对新兴经济和新的投资方式所带来的挑战。总体来说,欧美各国对反垄断审查的执行也趋于严格,未来欧美各国和中国都可能在一些重点领域保持或加强反垄断审查的力度。从国内资本市场方面来看,近几年中国陆续修订《证券法》,出台《关于进一步扩大金融业对外开放的有关举措》等相关文件,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发布《关于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等大事件都会对现在和未来的并购市场带来深远影响。

2019 年 7 月 20 日,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办公室对外发布《关于进一步扩大金融业对外开放的有关举措》,将原定于 2021 年取消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和期货公司外资股比限制的时点提前到 2020 年;后证监会进一步明确2020年 12 月 1 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取消证券公司外资股比限制,将之前合资券商外资持股比例的上限为 49%放宽至 51%。这有利于外商加强现有的中国业务,扩大外商的潜在市场,也符合中国资本市场不断深化改革的目标。近日,国务院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外商投资环境加大吸引外商投资力度的意见》,该《意见》主要内容包括提高外资质量、保障外商投资国民待遇、持续加强外商投资保护、提高投资运营便利化水平、加大财税支持力度、完善外商投资促进方式等 6 个方面,出台了新一批针对性强、含金量高的稳外资24 条措施政策,以更有效提振外商投资信心,把更多高质量外资吸引进来。《 区 域 全 面 经 济 伙 伴 关 系 协 定 》( Regional Comprehensive EconomicPartnership,简称 RCEP)的签署对投资也起到很好的促进作用,RCEP 的主要成果是超过 90%的货物最终将实现零关税,中日、韩日之间首次建立自贸关系,区域累积原产地规则有利于推动域内产业链灵活布局,统一各国市场准入规则,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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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负面清单方式推进投资自由化,推动金融、电信、专业服务等服务贸易。第二节 涉外投资并购法律服务需求分析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全球化进程的加速,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将目光转向国外,寻求跨境投资并购机会。同时,外资也持续涌入中国市场,寻找合作与投资机会。SS&C Intralinks 与 Mergermarket 联合发布的《2022 年全球并购交易人报告》显示:中国作为全球第二大经济体,当仁不让地在亚太并购市场遥遥领先,贡献了总交易额的 39.5%。关于并购前景,该份报告中调研了全球300 位并购交易人,结果显示,亚太地区受访者对并购市场前景极为乐观。35%的亚太受访者预计未来 12 个月的并购活动将显著增加,这一比例高于其他地区。北京市律师协会 2019 年 2 月发布的《北京市涉外法律服务调研报告》,对北京规模排名前 900 家律所的涉外法律服务领域进行了调查,统计出在每个领域中提供法律服务的律师事务所数量,调查结果表明,各涉外法律业务领域中北京律所的数量,涉外投资并购(跨境投资、私募股权与风险投资、公司并购)合计占比 35%。

在北京律所的设立时间和涉外业务领域的关系方面,对于近十年来新设立的律所,占比最大的两个领域为跨境投资业务和涉外争议解决业务。无论从静态数据或是动态数据来看,无论从需求端还是供给端来看,涉外投资并购法律服务需求近年来呈现增长趋势。本节主要从“走出去”与“引进来”两个方面分析涉外投资并购的法律服务需求重点。

一、“走出去”——海外投资并购服务需求重点

与西方发达国家企业之间的跨国投资并购相比,中国企业跨境投资与并购需要面对的风险更为复杂,既有来自中国企业自身的战略决策、财务风险、运营风险,也有可能来自目标企业提供的信息不对称风险,还有可能要面对东道国政治、法律、文化差异而带来的风险。其中尤以法律风险影响巨大,海外并购的法律操作是一项系统工程,牵涉到细致的调查与谈判、复杂的交易结构设计、境内与境外政府审批等方方面面。

司法部 2017 年发布的《关于发展涉外法律服务业的意见》对发展涉外法律服务业提出了以下任务:为中国企业和公民“走出去”提供法律服务。努力做到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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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业和公民走到哪里,涉外法律服务就跟进到哪里。鼓励和支持法律服务机构和人员参与中国企业和公民“走出去”法律事务。参与企业涉外商事交易的尽职调查,开展风险评估、防范与控制,协助中国企业建立健全境外投融资风险防范和维护权益机制,防范法律风险。

从德勤和中投研究院 2019 年联合发布的《中国上市公司海外并购实践与挑战》显示关于海外并购交易失败原因的统计情况,交易谈判失败、尽调中发现重大风险、所在国审批未通过等占较大比重,从中可以看出法律风险防控在海外投资并购交易中的重要程度。

海外投资并购法律服务需求贯穿整个交易全流程,从确定投资/收购意向、尽职调查、交易结构设计、约束性报价、交易文件起草和谈判、交易监管审批,到交割完成,以及投资并购后的整合管理,直至投资退出。二、“引进来”——外商投资与外资并购法律服务需求近年来,我国就外商投资管理出台一系列新措施,推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特别是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的《外商投资法》及其实施条例,通过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加强对外商投资企业的产权保护、完善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工作机制等,为疫情冲击下的外商投资活动提供了强有力的法治保障。根据商务部《中国外资统计公报(2022 版)》显示,2021 年新设外商投资企业 47647 家,同比增长 23.5%;实际使用外资金额达到1809.6 亿美元,同比增长21.2%。根据商务部外资统计数据显示,2022 年 1-10 月全国实际使用外资金额10898.6 亿元人民币,按可比口径同比增长 14.4%(下同),折合1683.4 亿美元,增长 17.4%(下同)。美国科尔尼公司 2022 年公布的《外商直接投资信心指数》报告显示,中国的外商投资信心指数排名从 2021 年 1 月的第12 位上升到2022年的第 10 位。2022 年 12 月 18 日,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经济研究院发布的《中国外商投资发展报告(2022)》显示:中国实际使用外商直接投资从2012 年的1117.16 亿美元增加到 2021 年的 1734.8 亿美元,增幅超过55%,年度使用外商投资额稳居世界第二位,连续 30 年居于发展中国家首位,十年累计使用外商直接投资超过 1.2 万亿美元。外商投资结构逐步升级,外资质量和水平显著提高,高技术产业吸收外商投资占比从 2012 年的 14.1%上升到2021 年的30.2%,提升1 倍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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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年 8 月 13 日,国务院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外商投资环境加大吸引外商投资力度的意见》,要求更好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充分发挥我国超大规模市场优势,更大力度、更加有效吸引和利用外商投资。

不断向好的法治营商环境让中国涉外法律服务业迎来更大的机遇,朝阳律师能够为外国投资者进入中国市场以及在中国做生意提供全方位全流程的法律服务。

第三节 朝阳律师涉外法律服务助力跨境投资并购交易随着经济全球化的高速发展,中国企业逐步成为掌握经济的主导力量,朝阳律师依靠专业优势和服务经验,不论是境外投资还是外商投资方面,都能为中国企业提供相应的法律服务。

根据近期的一项调查显示,北京市主要涉外法律服务项目主要集中在金融行业,其次是制造业和高科技、互联网行业。涉外业务类型有以下七种:国际贸易/世贸、跨境投资(FDI/ODI)、涉外争议解决、海事海商、证券与资本市场、海外发行、私募股权和风险投资、公司并购。其中国际贸易/世贸业务占22%,排名第一,位列第二、第三位的是跨境投资(FDI/ODI)和涉外争议解决领域,各占 19%。

业务内容来看,朝阳律师的跨境投资并购法律服务主要服务内容涵盖了尽职调查、政策监管、外汇登记、项目交割和整合管理等。一、尽职调查

无论是境外投资并购法律服务还是外商投资并购法律服务,尽职调查都是至关重要的,跨境投资并购尽职调查主要分为法律环境调查和法律尽职调查。1.法律环境调查

(1)以跨境投资并购项目行业和投资目的为核心,梳理境外公司所在国家和地区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政府政策,包括外商投资的监管、审批制度;外汇管制;劳动管理、知识产权有关的法律;反垄断审查等。

(2)梳理境外公司所在国家与中国在国际投资方面是否存在双边或多边条约,以及是否已经签订了避免双重征税条约;投资保护条约;避免双重征税等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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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协定。

2.法律尽职调查

律师可以通过尽职调查了解目标公司经营状态,行业发展前景,所在地相关法律政策等,尽可能地减少因信息不对称而导致的投资隐患,主要内容如下:(1)境外公司的组织架构、许可资质、营业执照等公司信息。(2)境外公司的涉诉或仲裁的相关情况。

(3)境外公司合同的履约状况、劳动及雇佣情况、重要资产权属(包括不动产、知识产权、矿权等)归属及权利负担(譬如设立抵押、担保等权利负担)、财务情况、环保及安全生产事项等其他事项。

二、政策监管

跨境投资并购由于涉及多国利益,所以政府监管是其中必不可少的一环,由于不同国家对外商投资的限制和审查制度不同,不符合政府监管的投资项目或者未经正常审查制度会导致整个投资项目的失败或者埋下潜在的祸端,因此,律师在提供跨境投资并购法律服务时需要注意相关法律规定和政策。1.国家安全审查

国家安全审查主要是为了保护本国经济、国防安全,维护国家利益,因此各个国家对外商投资有不同的法律规定和审查限制,跨境投资并购前应当依据法律规定履行审批程序。

2.反垄断审查

反垄断审查是指对可能破坏目标公司所在国家的正常经济秩序和交易市场的项目进行的必要审批程序。一般如果投资企业与目标公司有竞争关系,或是与目标公司上下游企业有竞争关系,又或销售业务覆盖多个国家时,就可能涉及多国的反垄断审查。由于各国反垄断的要求不一,因此,需要律师可以根据投资项目标的和相关法律法规查看是否需要向相关部门申报。三、外汇登记

为了解决外商居民在境外持股、境外融资和返程投资的合规性,打通外商投资者境外投资资金调回通道,律师在架构设计或者提供法律服务的过程中应提示企业及时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外商居民通过特殊目的公司境外投融资及返程投资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及项目进程进行外汇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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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交割协助和整合

交割协助和整合是跨境投资并购法律服务的最后一步。此时,律师可以根据前期交易情况和投资者投资目的对交割文件进行审核,并在交割后协助企业整合,协助跨境投资并购项目完美落幕,达到企业的预期投资目标。1.交割协助

交割时期境外投资交易已经进入尾声,宏伟的画作仅剩寥寥几笔,但该阶段的交割协助也非常重要,因为实践中,交易双方往往存在较大的企业文化差异,如果未进行良好的交割,可能会影响后续的整合,导致交易结束后未能实现交易前预期协同价值,给投资者造成巨额亏损。因此交割协助服务必不可少,既可以解决交易结束阶段的紧迫问题,对此进行风险把控,保证交易顺利交割,同时为之后的整合工作打好基础。交割协助事项在具体交易过程中存在差异,主要在财务、法务、人力三个维度开展交割准备工作。

2.整合

跨境投资并购在交割后,整合也是交易成功之路的重要一环,通过梳理目标公司的经营状况及业务情况,结合投资者拥有的资源对目标公司进行整合,以此最大程度实现协同价值。

第四节 跨境投资并购律师服务成果

两区建设是国家“十四五”规划的重要发展举措,朝阳区作为“两区”建设的主阵地之一,致力于建设成国际一流的商务中心,国际科技文化体育交流区,各类国际化社区的承载地。为了更好地与世界接轨,积极推动外商投资和境外投资,创造适宜、良好的投资环境,朝阳政府出台多项政策发展和培育涉外法律服务业及涉外律师,为朝阳区国际化发展保驾护航,近几年,朝阳区涉外法律服务也取得了重大发展。

(一)朝阳区涉外法律服务律师及案例数据

根据朝阳律协组织的截至 2023 年 8 月 29 日部分律所提供的涉外案例数据分析,近五年来,朝阳区典型涉外案例项目共 500 多件,有50 家律师事务所参与其中。其中数量排名前十的律师事务所为:环球律师事务所50 件、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43 件、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38 件、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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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安理律师事务所 26 件、海通律师事务所 25 件、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23件、上海市方达(北京)律师事务所 22 件、通商律师事务所21 件、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 19 件。

(二)朝阳区涉外律师法律助力跨境投资并购交易朝阳区典型涉外案例中涉及跨境投资并购的约百件,包括但不限于: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天津凯发电气(300407)收购德国Rail Power Systems GmbH和 Balfour Beatty Rail Signal GmbH 股权项目”;北京市道可特律师事务所“葛洲坝集团伊朗收购+EPC 项目”;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潍柴动力收购欧洲著名叉车企业德国凯傲集团项目”;北京星权律师事务所关于“哥斯达黎加更换经销商尽调法律服务项目”和“某国际品牌化妆品产品代言合作尽调服务项目”;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某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就老挝爬立山铁矿和钢铁有限公司投资项目的法律尽职调查项目”和“英国某公司收购国内某公司 20%股份项目”;通商律师事务所“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H 股)发起换股并吸收合并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A 股)项目”;等等。典型跨境投资法律服务案例如下(按照律所首字母排序):

1.大成律所-三夫户外收购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作为本次交易的买方法律顾问,从标的知识产权尽调、收购方案设计、起草交易法律文件、参加项目谈判等方面,为本次交易项目提供了全程法律服务。

三夫户外通过本次收购瑞士 X-BIONIC 品牌的中国区知识产权,致力于打造建设 X-BIONIC 品牌国际国内联动的研发、设计、生产、销售等方面的供应链,按自主品牌构建出更符合国内市场需求和未来发展的高科技时尚运动品牌,帮助三夫户外成长为运动、户外、创新领域的引领型企业,是公司实现转型升级的关键一步。

2.金杜律所-三峡欧洲收购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代表三峡国际下属的三峡欧洲公司,于2021 年2月18 日与卖方(西班牙 Corporacion Masaveu 牵头的财团)签订关于上述电站100%股权收购的交易协议,并在满足所有交割条件后于2021 年8 月12 日实现项目交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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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是三峡欧洲公司在西班牙新能源市场的又一次重要尝试,也是中国深入全球市场开拓可再生能源领域投资的重要案例。通过本项目,三峡欧洲公司在西班牙的新能源运营装机容量规模达到百万千瓦,并实现风电和光伏的资产优化配置。此外,本项目在交易模式、资产状况、交易规模等方面对于其他国内企业开展类似海外新能源项目收购树立了良好的榜样,交易过程中在处理一些重要法律问题上的经验和探索、以及最终采取的解决方案,也为今后其他中国企业类似新能源的投资交易提供了重要参考。

3.中伦律所-老中铁路项目

中老铁路全名中老国际铁路通道,是一条连接中国云南省昆明市与老挝万象市的电气化铁路,由中国和老挝两国最高领导人亲自决策,被习近平主席评为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的标志性工程。项目总投资 400 多亿元人民币,自2010年开始建设,至 2023 年 4 月 13 日正式通车,具有里程碑意义。中伦律所的律师团队为该项目提供了全方位、高质量、高效率的法律服务,在牵头、协调多国律师、组织管理项目等多方面都表现斐然,展示了中国涉外律师的风采。

第五节 法律服务未来发展分析

一、涉外投资并购需求变化及法律服务新领域拓展(一)涉外投资并购法律需求变化

1.涉外投资并购法律市场总体规模稳中有增

在境外投资并购总体规模领域,自 2003 年商务部发布年度对外直接投资统计数据以来,中国已连续十年位列全球对外直接投资流量前三,对世界经济的贡献日益凸显。2021 年流量是 2002 年的 66 倍,年均增长速度高达24.7%。根据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发布的《2022 年中国企业并购市场回顾与2023 年前瞻》显示,由于疫情影响,2022 年中国企业海外并购 490 起,交易额达到444 亿美元,相比 2021 年中国企业海外并购 502 起,交易额达 477 亿美元,总体交易金额及数量有所收缩,但相对 2020 年总体规模(403 起,交易额达431 亿美元)已经基本恢复;而在外商投资并购领域,商务部发布的《2022 年商务部外商投资报告》显示,近年来,中国大力推进科技创新和发展高技术产业,利用外资结构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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断优化,高技术产业实际利用外资规模呈现快速增长态势。2021 年中国高技术产业引资增长 22.1%,占比提升至 28.8%。

此外,在国家战略层面,中国政府也在强化区域性合作战略。2020 年11月,由中国与其他 14 个亚太国家签署的《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达成一致,标志着全球体量最大的自贸区正在形成;同年 12 月 30 日,中欧领导人共同宣布完成了中欧双边投资协定的谈判(尚待被正式批准生效)。鉴于涉外投资并购的规模持续增加及持续不断的区域性政策,我们初步预测涉外投资并购的法律需求亦将伴随经济的恢复,展现稳中有增的趋势。2.涉外投资并购法律服务总体向高科技行业发展

(1)数字经济行业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加快发展数字经济,促进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数字产业集群。”虽然疫情对全球经济造成了巨大冲击,但近年来,以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工业互联网、人工智能、虚拟现实、区块链等为代表的数字经济快速兴起,推动了大量新业态和新模式的产生。未来在以数字经济为代表的行业,涉外投资并购法律需求将进一步增加。例如,数字医疗领域的投资并购已经在医疗健康领域拔得头筹,根据普华永道发布的《2022 年中国企业并购市场回顾与 2023 年前瞻》显示,在2022 年医疗健康服务行业投资交易中,2022 年数字医疗交易数量占据主导,占比达到49%,而外资亦开始展现对中国数字医疗企业的关注,50 家数字健康公司在2021 年筹集了1 亿美元或更多资金。

未来数字经济的快速发展将给国际投资方式和国际生产组织形式带来深刻影响,引发全球价值链、供应链的重构,我们预测数字经济将引领投资并购法律服务市场。

(2)绿色经济需求持续增长

近年来,中国碳达峰、碳中和顶层设计文件相继出台实施,各领域各行业实施方案加快制定鼓励绿色经济发展方案,以应对气候变化及促进国际合作,全社会推进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共识和行动显著增强。在行业表现上,2022 年中国新能源行业并购披露交易金额达人民币 3,917 亿元,交易数量716 笔,在报告期内连续创下历史新高。在涉外投资并购层面,根据德勤发布的《2022 年新能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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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投资并购交易分析》,外资已经逐步展现了参与境内新能源行业投资并购的兴趣,从 2019 年的 9 起到 2022 年 16 起,而中国对外投资新能源行业层面在继2020 年下降趋势后有所回升,2022 年对外投资交易量达12 笔。尽管受到疫情影响及地缘政策不断变化等外部因素,涉外投资并购法律服务市场持续向高质量行业转型,在数字经济、绿色经济等领域表现持续亮眼,未来该等领域法律服务需求预计将持续增长。

(二)涉外投资并购法律服务需求拓展

1.监管审批

在新冠疫情以及国际政治经济形势复杂化的大背景下,世界各主要经济体都收紧了外商投资并购交易的监管。在对外投资并购领域,该等监管审批是否能通过在未来的涉外交易中愈加重要,常见的监管审批如下:反垄断审查:如果交易的标的金额或交易参与方的体量超过了一定的金额门槛,则需要向特定的当地反垄断部门进行申报;

外商投资限制:各国普遍对经济和民生有重大影响的特定行业存在特殊的准入条件或外资持股比例限制;

国家安全审查:如果投资标的涉及敏感行业、限制或禁止进出口的产品、技术、服务或数据安全,或投资交易涉及相关国家贸易管制或反制要求,或外资将在交易完成后掌握标的公司的控制权,则很有可能会受到东道国的国家安全审查;投资者母国对境外投资的限制:例如中国投资主体在与我国未建交的、发生战乱的和其他敏感国家和地区或者就武器装备、跨境水资源、新闻传媒等敏感行业开展投资的,需经发改委核准。

此外涉外并购投资可能还会面临国际税收、外汇管制等各方面的监管问题。2.合规管理

基于复杂的国际政治环境变化及中国投资者对境外优质资产的需求,在境外投资并购法律服务中,中国企业逐步在投资并购的前期阶段,开始提前关注收购标的企业后,是否能满足当地合规和跨境运营的要求,特别是在跨境数据合规、劳动用工、环境保护、国际知识产权保护和海外反腐败领域合规管理法律需求,该等法律问题将在投资并购交易中进一步得到交易双方的关注。二、涉外投资并购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则变化趋势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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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我国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的趋势

我国在吸引外资、引导外商投资方面持续保持支持和鼓励态势。国家层面,2022年10月26日,发改委和商务部第52号令公布《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22年版)》(以下简称“《鼓励目录》”),《鼓励目录》继续将先进制造业作为鼓励外商投资的重点方向,在医药制造、半导体、新材料、计算机与通信、新能源、人工智能等技术密集型行业均新增或扩充了产业条目。2021 年12 月27 日,发改委和商务部发布《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1 年版)》和《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1 年版)》,全国和自贸试验区外资准入负面清单分别缩减至 31 条、27 条,从更大范围、更深层次扩大对外开放。在地方层面,国务院批复同意在天津市、上海市、海南省、重庆市等四省市开展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其中,北京地区已形成了“1+4”的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示范区格局。

(二)主要投资目的国持续强化外商投资的监管

近期中国企业的主要投资目的国在不同程度上加强了对外商投资的监管,总体上呈现出审查时间变长、范围扩大、力度加强的趋势,特别是欧美等发达国家逐步加强了对外商投资的监管,具体监管政策变化如下:序

国家/

地区

监管政策1 美国

美国外国投资审查委员会(CFIUS)对外商在美投资持越发谨慎的态度。即预审查阶段将更加严格,更多地依职权“主动出击”,介入没有主动进行申报的交易,与此同时管辖权也进一步扩大,包括加入对敏感政府/军事设施附近的土地相关的交易的审查,以及外国人在特定涉及关键技术、关键基础设施及敏感个人资料的行业(TID业务)取得指定权利的非控制性投资。2 英国

2022 年 1 月 4 日,英国《国家安全和投资法》正式生效,英国首次引入了独立的投资国家安全审查制度,外商投资的监管制度更加严格,对17 个敏感行业在满足触发事件时适用强制申报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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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德国

德国作为接收中国投资的主要欧洲国家,继2018年8 月德国政府首次否决中国企业在德收购后,又推出了一系列收紧外商投资审查的措施,包括疫情期间进一步加强了对于非欧盟收购方在德投资的监管。实践中,中国企业海外并购亦逐步受到东道国政府的监管。2020 年12 月,德国政府以威胁“国家秩序和安全”为由,否决了中国航天工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收购卫星和雷达技术公司IMST的交易;2021年,在美国外国投资委员会(CFIUS)干预下,中国私募股权公司智路资本(Wise Road Capital Ltd.)与韩国芯片制造厂商美格纳半导体公司之间的并购交易宣告终止。

在当前各投资目的地国均加强对外商投资的监管的趋势下,朝阳律师依托首都人才吸附、资源汇聚的区位优势,利用自身法律专业能力为中国企业海外投资保驾护航,在促进对外投资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并取得突出成果。在第四届“一带一路”法律服务典型案例名单中,投资类法律服务 15 大典型案例朝阳区律师占据9 席,包括“曲美家居非公发募资海外收购项目” “助力中国上海某电站集团收购英国光伏电路项目”及“明阳智慧能源意大利塔兰托上海风电设备项目”等。当下国际政治和经济形势日新月异,跨境投资面临的法律风险和挑战也逐渐增加,涉外律师可以利用自身专业为中国企业在“走出去”或者“引外商”打下牢固的筑基,涉外律师与中国企业应当进行友好稳定的合作以达成交易的双赢,助力更多的中国企业站在世界的舞台上。

第四章 涉外知识产权法律服务

第一节 概述

随着我国日益走近世界舞台中央,我国与世界联系互动越来越密切,涉外事务领域不断拓宽,这对涉外法律服务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尤其在知识经济时代,知识产权既是企业重要的无形资产,又是企业赢得竞争的重要因素。北京市朝阳区律师协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指示论述,坚持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决策部署,全面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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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被称为“中国涉外第一区”,云集了全市90%的国际传媒机构,80%的国际组织、商会,70%以上的跨国公司地区总部,65%以上的外资金融机构,50%以上的国际性会展。国际化程度之高,在全球各商务区中也是排在前列,2020 年发布的《全球商务区吸引力报告》显示,北京市朝阳区CBD中心区排名第七位,蝉联中国榜首。相应地,这对北京市朝阳区涉外知识产权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

北京市朝阳区涉外知识产权法律服务业发展较快,服务队伍不断壮大,服务质量逐步提升,,为促进“引进来”与规范“走出去”发挥了积极作用,也为海外企业对华投资或中国企业在海外投资提供了重要保障。

第二节 法律服务需求分析

一、专利部分

(一)国外企业和个人在中国国内的专利服务需求中国已经成为全球的重要经济体和创新中心。国外企业和个人希望在中国开展业务或保护其知识产权时,与中国的专利业务有关的需求点也随之增加。以下是为国外企业和个人服务的中国专利业务的主要需求点,并对每一点进行了详细的描述:

1.中国专利法律与制度咨询:由于中国的法律体系与西方国家有所不同,外国企业需要对中国的专利法律和制度有深入的了解。专利代理机构或律师可以提供关于如何在中国申请和维护专利的咨询,确保国外企业和个人的权益得到最大限度的保护。

2.国际 PCT 申请进入中国的办理:对于国外申请人,PCT(专利合作条约)路线是进入中国的一个主要途径。需要指导他们完成从PCT 进入国家阶段的转换,包括提交所需文件、翻译申请文档等。并且,中国的官方语言是中文,因此在中国提交的所有专利申请文档都需要翻译成中文。这需要专业的翻译人员,确保翻译准确无误,满足专利局的要求。

3.技术授权前景评估与专利布局:国外企业在中国市场中往往需要通过专利等现有技术文献检索,分析其技术是否具有创新性,从而完成技术授权前景评估。此外,对于竞争激烈的市场,企业还需要制定专利布局策略,确保其技术和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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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到充分的专利保护。

4.专利检索与 FTO 分析:为了确保自己的技术不侵犯其他主体的专利权,国外企业需要进行专利检索和 FTO 分析。这可以帮助他们避免潜在的专利纠纷,并为其技术创新提供有价值的参考。

5.无效宣告程序咨询:当专利被授予后,可能会被他人提起无效宣告请求。对此,国外企业和个人需要了解相关程序和策略,以保护其权益。6.专利维护与年费支付:在中国,专利权人需要定期支付年费来维护其专利。外国企业需要了解与此相关的具体规定和时限,确保不会因为疏忽而失去专利权。7.专利许可与转让:为了在中国市场上取得更好的效果,外国企业和个人可能需要将其专利许可或转让给第三方。这需要了解相关的法律规定和流程,确保交易的顺利进行。

8.专利侵权诉讼:当外国企业的专利在中国被侵犯时,他们需要知道如何维权。这包括选择合适的法律途径、制定策略、收集证据等。总之,对于希望在中国开展专利业务的国外企业和个人来说,了解和满足上述需求点是非常重要的。

(二)国内企业和个人在国外的专利服务需求

与第一点类似,国内企业和个人在国外也需要全方位的专利法律服务,确保他们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能够得到法律的支持和保护。1.专利申请

服务内容:专利律师可以协助国内企业和个人准备和提交专利申请,包括进行前期的技术评估、撰写专利说明书和权利要求、回应专利局的审查意见等。然后,专利律师可以协助国内企业和个人向国外知识产权局申请并获得国外专利。2.专利无效纠纷/专利侵权纠纷

服务内容:如果某专利受到无效宣告的请求或者遭遇国外企业和个人侵权,专利律师可以代表国内企业和个人,与国外律师紧密配合,参与无效宣告程序,或者向法院提起侵权诉讼,要求停止侵权、赔偿损失等,并提供相关的证据和法律意见。

3.专利许可

服务内容:专利律师可以协助国内企业和个人就专利的使用权进行谈判,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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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和审核专利许可合同,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完整性。4.专利转让

服务内容:专利律师可以协助国内企业和个人将其专利权益转让给他人,包括撰写和审核转让合同、协助完成转让登记等。

总的来说,中国的专利律师为国内企业和个人提供的服务涵盖了专利的整个生命周期,从申请、使用到维权,他们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对于客户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取得优势是至关重要的。

二、商标部分

(一)概述

1.涉外业务形势:中国大陆涉外商标法律业务正处于持续发展和蓬勃壮大的阶段,具有如下几个特点:

(1)强大的市场吸引力

一方面,随着中国在全球经济和商业领域的不断崛起,越来越多的海外品牌将目光投向中国市场,希望在这个巨大的市场中获得商标法律保护。另一方面,随着中国企业的逐渐壮大和国际化步伐加快,越来越多的中国品牌希望将其产品和服务推向国际市场,因此需要在海外注册和保护商标,以确保其在相应市场上的安全和发展。

(2)中国大陆的法律环境逐步完善

中国大陆的知识产权保护法律框架和制度逐步完善,为海外企业提供了更加稳定和可靠的商标保护环境。近年来,中国大陆加强了知识产权执法力度,对商标侵权行为、抢注行为和囤积行为都进行了严厉打击,这为海外企业在中国的市场运营提供了更多保障。

(3)涉外机构和律师团队增多

随着涉外商标法律业务需求的增加,越来越多的涉外机构、律师事务所和专业律师团队涌现出来,提供各类型涉外商标法律服务。这些机构和团队具有丰富的跨境经验,能够为中国和海外企业提供全方位的商标法律支持。(4)多样化的服务需求

海外企业在中国大陆寻求商标法律保护服务以及中国企业在海外寻求商标法律保护服务的需求均呈现多样化。除了基本的商标注册和维权外,企业还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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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律师提供商标权属纠纷解决、商标侵权监视、商标权质押融资、国际知识产权战略制定等服务,以应对复杂多变的国际市场环境。总体而言,中国大陆涉外商标法律业务正呈现出充满机遇的发展态势。随着中国市场的持续壮大和企业对知识产权保护的日益重视,涉外商标法律服务将继续为吸引海外企业走进来、中国企业走出去保驾护航,同时也为律师事务所和律师们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

2.涉外机构

中国大陆涉外商标法律服务机构和人员数量正在迅速增长,以满足不断增加的海外企业对商标保护的需求。这些机构和律师团队具有丰富的经验和专业知识,为海外企业提供全方位的商标法律支持。可以提供涉外商标法律服务的机构包括专业涉外律师事务所、商标代理机构、国际律师事务所或代理机构在大陆设置的办事处或其它机构,具体的数字可能会随时间变化而变化,尚未进行详细统计。3.服务内容

涉外商标法律服务内容涵盖了多个方面,以满足海内外企业在商标保护方面的需求。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商标法律服务内容:

(1)商标检索与分析:进行商标相似性检索和分析,以确保拟申请和使用的商标不会与已有商标产生冲突。

(2)商标申请策略:根据企业的业务需求和市场战略,制定商标全球申请策略。包括地域范围、类别选择、注册方式选择(马德里或单一国家地区注册)等。

(3)商标注册、变更、续展:为海外企业走进来或者中国企业走出去提供商标注册、变更、续展等代理服务。帮助企业准备材料,进行申请。(4)商标权属纠纷:处理商标权属纠纷,代理商标异议、无效、撤销等各类案件。还包括解决商标申请人、权利人之间的争议,为客户提供法律建议和解决方案。

(5)商标许可与转让:协助海外企业就商标的使用权、许可、转让等事项进行谈判、起草合同,确保交易合法有效。

(6)商标维权:在商标侵权情况下,为海外企业提供维权策略。包括通过谈判、行政途径或司法途径维护商标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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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反不正当竞争:处理竞争对手的商标不正当竞争行为,如恶意抢注、商标侵权等。

(8)国际商标保护:协助海内外企业在国际范围内申请商标,处理跨国商标保护事务。

(9)商标使用合规性咨询:提供商标使用合规性方面的咨询,确保海内外企业的商标使用不违反相关法规。

(10)商标风险预警:为海内外企业提供商标使用和保护的风险预警,帮助他们提前应对潜在的问题。

(11)商标海关保护:协助海内外企业在海关登记商标,防止假冒伪劣商品进入中国市场。

(12)商标的域名保护:提供商标与域名的协调保护策略,防止域名抢注、滥用等问题。

总而言之,涉外商标法律服务内容涵盖了商标生命周期的各个阶段,从商标注册到商标维权,以及商标在跨国市场中的保护,为企业提供全面的法律支持,确保其在中国或国际市场的商标权益得到充分保护。

(二)涉外商标法律服务需求分析

在全球化的背景下,国际贸易和商业活动的频繁发展使得商标法律服务变得愈发重要。涉外商标法律服务不仅关系到企业的商标权益,还关系到企业的国际竞争力和经济发展。当涉及到国际保护时,涉外商标法律服务的需求变得更加复杂和关键。国际保护不仅仅意味着在国外注册商标,还涉及到跨国界的商业活动,因此需要专业的法律支持。以下将从管理、获权、运营、维权和国际保护(走出去服务)等几个维度分析以下涉外商标法律服务的需求。1.涉外商标的管理

(1)布局:企业在国际市场上经营需要一个明智的商标战略。商标管理服务提供了国际商标布局建议,帮助企业确定何时在哪些国家/地区注册商标,以保护其知识产权和品牌价值。

(2)成果归属:涉外商标法律服务需要明确商标权益的归属问题,尤其在跨国合作或合资企业中,确保各方的权益不受损害是至关重要的。(3)申请:商标注册是保护商标权益的第一步。涉外商标法律服务机构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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