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栏板玻璃最低点离一侧楼地面高度不大于 5m 时,
栏板玻璃可以设置固定在结构上且直接承受人体荷载
的护栏系统,且应使用公称厚度不小于 16. 76mm 钢
化夹层玻璃 ;当栏板玻璃最低点离一侧楼地面高度大
于 5m 时,栏板玻璃不得设置固定在结构上且直接承
受人体荷载的护栏系统。玻璃使用的面积还应符合玻
璃使用面积的最小规定。单片玻璃、夹层玻璃和真空
玻璃的最小装配尺寸应符合表一的规定。中空玻璃的
最小安装尺寸应符合表二的规定。
表一 单片玻璃、夹层玻璃最小装配尺寸表
玻璃公称
厚度
前部余隙和后部余隙 a 嵌入深度 b 边缘间隙 c 密封胶 胶条
3~6 3.0 3.0 8.0 4.0
8~10 5.0 3.5 10.0 5.0
12~19 4.0 12.0 8.0
表二 中空玻璃的最小安装尺寸表
玻璃公称
厚度
前部余隙和后部余隙 a 嵌入深度 b 边缘间隙 c 密封胶 胶条
4+A+4
5+A+5 5.0 3.5 15.0 5.0
6+A+6
8+A+8
10+A+10 7.0 5.0 17.0 7.0
12+A+12
其中前部余隙和后部余隙 a 是为了保证玻璃在水
平荷载作用下玻璃不与边框直接接触,嵌入深度 b 为
了保证玻璃在水平荷载作用下玻璃不脱框 ;边缘间隙
为了保证玻璃在环境温差作用下不与边框接触,同时
也保证玻璃在一定量建筑主体结构变形条件下玻璃不
被挤碎(见图一)
图一 玻璃安装构造尺寸示意图
4 金属玻璃栏杆的高度不足
4.1 问题表象
有些工程由于执行的是原标准,临空高度在
24.0m 及以上时,栏杆高度低于 1. 1 m,上人屋面和
交通、商业、旅馆、医院、学校等建筑临开敞中庭的
栏杆高度大多不足 1.2m。
4.2 规范解读
《 住 宅 工 程 质 量 通 病 控 制 标 准 》(DGJ32/J16-
2014)规定,多层住宅及以下的临空栏杆高度不低
于 1.05m,中高层住宅及以上的临空栏杆高度不低于
1.1m,楼梯梯段栏杆和落地窗围护栏杆的高度不低于
0. 9m,楼梯水平段栏杆长度大于 0.5m 时,其高度不
低于 1.05mm。
《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2011)规定,阳台
栏板或栏杆净高,六层及六层以下不应低于 1. 05m,
七层及七层以上不应低于 1.10m。
《住宅设计标准》(DB32/3920-2020)规定,住宅
的阳台(含封闭阳台)栏杆、栏板净高不应低于 1.1m,
屋面或平台栏杆净高不应低于 1.20m ;临空栏杆、水
平长度大于 0.5m 的室内公共楼梯栏杆及疏散用室内
外楼梯栏杆扶手高度不应小于 1.10m。
《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GB 50352-2019)规
定,当临空高度在 24.0m 以下时,栏杆高度不应低于
1.05m ;当临空高度在 24.0m 及以上时,栏杆高度不
应低于 1.1 m。上人屋面和交通、商业、旅馆、医院、
学校等建筑临开敞中庭的栏杆高度不应小于 1.2m。
《建筑用装配式金属护栏应用技术规程》(T/
SCMA010-2021)规定,住宅建筑和中小学校建筑的
阳台、外廊、内天井、室内回廊及室外楼梯和平台等
临空部位的护栏防护高度不应低于 1.10m ;其他建筑
的上述部位护栏防护高度当为多层建筑时不应低于
1.05m、当为高层建筑时不应低于 1.10m ;上人露台、
退台及上人屋面和交通、商业、旅馆、医院、市民中
心、学校等人员密集性建筑临开敞中庭的护栏防护高
度不应小于 1.20m ;各类建筑公共出入口台阶和平台
当高度大于 0.70m,应在临空侧面采取防护措施,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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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
Industrial Technology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