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田区
1.深圳市福田区城市更新实施办法
福府规〔2020〕1 号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直属各单位,市驻区各单位:
《深圳市福田区城市更新实施办法》及其配套文件已经 2020 年 1 月 14 日区政府七届六十七
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福田区人民政府
2020 年 1 月 17 日
深圳市福田区城市更新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快建设高质量发展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典范城区,深入贯彻落实城市更新“强区放权”
的改革要求,进一步规范城市更新行为,明确部门职责,优化城市更新流程、优化服务,保障我区城
市更新工作稳妥有序推进,根据《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以下简称《更新办法》)、《深圳市城市
更新办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以及城市更新其他相关规定,制定本实施办法。
本实施办法适用于本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城市更新活动。
第二条 区政府成立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区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全
区城市更新工作,对城市更新的重大事项进行决策。区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福田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
备局(以下简称主管部门)。
第二章 一般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