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镇江三山风景名胜区规划评估报告
(公示稿)
一、评估对象及目的
本次评估是对《三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08-2025 年)》(以下简称
08 版总规)的实施情况、存在问题和应对发展形势适应性等方面进行全面分析
和评价,结合《三山风景名胜区云台山景区详细规划(2013 年)》、《三山风
景名胜区详细规划(2015 年)》,提出三山风景名胜区(以下简称三山风景区)
下一步规划实施和修编的建议。
通过评估工作,进一步识别现状存在困境和难题,针对性的提出解决思路
与建议,可以有效地指导接下来规划的实施工作,为新一轮风景名胜区总体规
划修编的内容提供参考。
二、 评估内容
评估内容包括规划指导性评估、建设与实施一致性评估、景源与生态环境
保护评估、管理与政策评估、规划履行《条例》等情况评估五方面内容。
三、风景区概况及规划编制审批情况
3.1 风景区概况
2004 年 1 月,国务院国函(2004)5 号文件批准三山风景区等 26 家风景区
为“第五批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
三山风景名胜区范围东起焦南坝,西至滨湖路(规划道路),南起长江路、
经过和平路——云台山路——京畿路——迎江路——长江路——东吴路——第
一楼街——万古一人路——滨江旅游专线——滨江大道,北至内江岸线北侧
200~400 米进深的陆域范围、长江防洪堤,总面积:17.23 平方公里。风景名
胜区周边设保护地带,范围约 50.0 平方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