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发展政策(1)

发布时间:2023-7-26 | 杂志分类:其他
免费制作
更多内容

青年发展政策(1)

{{`发布时间:2023-7-26`}} | 云展网画册制作 宣传册 其他 青年发展政策(1)
第一部分 市级青年发展政策01 人才政策《长沙市青年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实施办法(试行)》 11《长沙市大学生实习补贴实施办法(试行)》 12《长沙市“小荷”青年人才创新创业项目支持实施办法(试行)》 13《长沙市人才购房及购房补贴实施办法(试行)》 14《长沙市科学家引航工程实施办法(试行)》 15《长沙市高精尖人才领跑工程和紧缺急需人才集聚工程实施办法(试行)》16《长沙市高精尖产业领军人才团队和紧缺急需人才创业团队项目支 持实施办法(试行)》 17《长沙市企业博士后工作专项资助实施办法(试行)》 18《长沙市“四青”人才奖励实施办法(试行)》 19《长沙市卓越工程师评定实施办法(试行)》 20《长沙市高级技师职业技能晋级奖励实施办法(试行)》 21《长沙市制造业企业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晋级奖励实施办法(试行)》 22《长沙市院士、专家工作站资助实施办法(试行)》 23《关于进一步做好人才创业担保贷款工作的通知》 24《长沙市教育高层次专业人才引进实施办法(试行)》 25《长沙市卫健高层次专业人才引进实施办法(试行)》 26《长沙市优秀教育、卫健人才选树奖励实施办法(试行)》 27《长沙... [收起]
[展开]
青年发展政策(1)
粉丝: {{bookData.followerCount}}
文本内容
第2页

第一部分 市级青年发展政策

01 人才政策

《长沙市青年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实施办法(试行)》 11

《长沙市大学生实习补贴实施办法(试行)》 12

《长沙市“小荷”青年人才创新创业项目支持实施办法(试行)》 13

《长沙市人才购房及购房补贴实施办法(试行)》 14

《长沙市科学家引航工程实施办法(试行)》 15

《长沙市高精尖人才领跑工程和紧缺急需人才集聚工程实施办法(试行)》16

《长沙市高精尖产业领军人才团队和紧缺急需人才创业团队项目支

持实施办法(试行)》 17

《长沙市企业博士后工作专项资助实施办法(试行)》 18

《长沙市“四青”人才奖励实施办法(试行)》 19

《长沙市卓越工程师评定实施办法(试行)》 20

《长沙市高级技师职业技能晋级奖励实施办法(试行)》 21

《长沙市制造业企业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晋级奖励实施办法(试行)》 22

《长沙市院士、专家工作站资助实施办法(试行)》 23

《关于进一步做好人才创业担保贷款工作的通知》 24

《长沙市教育高层次专业人才引进实施办法(试行)》 25

《长沙市卫健高层次专业人才引进实施办法(试行)》 26

《长沙市优秀教育、卫健人才选树奖励实施办法(试行)》 27

《长沙市企业科技副总评选奖励实施办法(试行)》 28

《长沙市激励关怀“长沙工匠”政策措施》 29

《关于强省会人才购房实施细则》 31

《长沙市杰出创新青年培养计划 (2021-2023)》 32

青年发展政策

01

第3页

《长沙市新型职业农民认定管理办法》 33

《长沙市返乡入乡人才农业创业项目支持办法》 34

《长沙市乡村工匠等级认定管理办法》 35

《长沙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青年引才补助实施办法》 36

《长沙市乡村名匠工作室认定管理办法》 37

《长沙市新型职业农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补贴实施办法(试行)》 38

02 就业创业政策

《长沙市农民大学生学费补贴实施办法(试行)》 39

《长沙市优秀农业科技特派员项目和优秀农业科技特派员评选办法》 40

《长沙市优秀乡村产业人才资助项目评选管理办法(试行)》 41

《关于落实就业优先政策 进一步做好稳就业 工作的实施意见》 45

《长沙市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实施办法》 46

《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 49

《长沙市“绿色完整”居住社区 创建实施方案 (2022—2026 年)》 50

《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工作方案》 53

《长沙市孕产妇免费产前筛查和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免费筛查实施方案》 54

《长沙市孕产妇心理健康服务工作实施方案》 55

《长沙市健康民生项目—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实施方案》 57

《长沙市“一老一小” 整体解决方案》 58

03 安居保障政策

04 生育托育政策

02

第4页

《中国(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长沙片区高层次人才免费住房、

住房租金补贴实施办法(试行)》持实施办法(试行)》 69

《中国(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长沙片区海外人才新创办企业

支持办法(试行)》 70

《中国(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长沙片区高层次海外人才子女

学费补助实施办法(试行)》 71

《中国(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长沙片区海外人才保险补助实

施办法(试行)》 72

《中国(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长沙片区大学生实习补贴发放

管理办法(试行)》 73

《中国(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长沙片区博士后科研人员出站

安家补贴实施办法(试行)》 74

《中国(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长沙片区海外人才购房补贴实

施办法(试行)》 75

《中国(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长沙片区海外高技能人才晋级

奖励办法(试行)》 76

07 自贸区政策

第二部分 湘江新区青年发展政策

青年发展政策

06 其他政策

《关于做好高中以上残疾学生和残疾人子女扶残助学补助工作的通知》 65

《长沙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 (2021—2025 年)》 66

《长沙市加快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打造政务服务升级版工作方案》 61

05 便民服务政策

03

第5页

《关于湖南湘江新区(长沙高新区)推进前沿科技创新高地建

设的若干政策》 79

《关于湖南湘江新区(长沙高新区)支持高质量科技成果就地

转化的若干政策》 80

《岳麓山大学科技城“红枫计划”管理实施办法》 81

《芙蓉区促进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奖励办法》 86

《开福区“向阳绿苗”计划实施方案》 95

《开福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及运营管理实施方案》 96

《天心区优秀青年人才认定办法(试行)》 89

《开福区“未来合伙人”储备计划主题实践活动实施方案》 93

《长沙市芙蓉区进一步加强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完善住房

保障体系实施方案》 85

第三部分 芙蓉区青年发展政策

第四部分 天心区青年发展政策

第五部分 开福区青年发展政策

04

第6页

《雨花区职工职业技能人才竞赛奖励实施办法(试行)》 99

《中国(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长沙片区雨花区块骨干人才认定实施

办法(试行)》 101

《长沙雨花经开区人才公寓建设与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试行)》 102

《雨花经开区大学生实习补贴实施办法(试行)》 100

《长沙雨花经济开发区推动先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扶植奖励办法》 103

《长沙市雨花区加快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扶持办法》 104

《长沙市雨花区发明专利补助实施办法》 105

《长沙市望城区骨干人才认定和奖励办法(试行)》 109

《长沙县长沙经开区奋力实施强省会战略加快推进人才高质量

发展的若干政策(试行)》 113

青年发展政策

第六部分 雨花区青年发展政策

第七部分 望城区青年发展政策

第八部分 长沙县青年发展政策

05

第7页

《长沙县卫生健康人才引进培育实施办法(试行)》 114

《星光人才服务卡管理办法(试行)》 115

《浏阳市深入推进人才强市“百千千万”工程若干政策(试行)》 121

《长沙县重点产业人才引进培育实施办法(试行)》 116

《长沙县卫生健康人才引进培育实施办法(试行)》 117

《长沙县全力支持湘商回归和返乡创业十条政策》 118

《浏阳市促推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 122

《浏阳经开区关于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 123

《浏阳市促进文旅深度融合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 124

《2023年“产业项目竞赛年”活动奖励办法》 127

《宁乡市推动工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 128

《宁乡市落实就业优先政策深入做好稳就业工作实施办法》 129

《宁乡市实施人才强市战略推进高质量发展三十条措施(试行)》 130

《宁乡市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十项措施(试行)》 134

第九部分 浏阳市青年发展政策

第十部分 宁乡市青年发展政策

06

第8页

青年发展政策

07

第9页

市级青年

发展政策

08

第10页

青年发展政策

09

第11页

1

人才政策

10

第12页

《长沙市青年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实施办法(试行)》

长人才办发〔2022〕9号

适用人员范围

落户长沙并在长工作的下列人员,符合条件的可申请租房和生活补贴:

1.国内普通高校毕业生。35周岁(含)以下、毕业两年内的国内普通高校博士、硕士

及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除外)。

2.境外高校毕业生。境外高校博士以及35周岁(含)以下、毕业两年内的境外高校硕

士和本科毕业生(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除外)。

3.编制内新引进博士。2022年5月1日(含)后,市属高校及市、区县(市)属公立医

院、中小学校编制内新引进的境外高校博士和35周岁(含)以下、毕业两年内的国内普通

高校博士。

在长工作包括下列四种情况:申请人与长沙市范围内注册登记的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

同,并按规定在长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申请人在长自主创业,并按规定在长缴

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以灵活就业形式参保的除外);申请人与长沙市范围外注册

登记的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工作地在长沙市,并按规定在长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

险的;编制内新引进的博士须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

政策内容

租房和生活补贴常年受理申报,每月集中发放,具体发放标准及形式如下:

境外高校博士10万元/人、国内普通高校博士3万元/人、硕士2万元/人、本科1.2万

元/人,租房和生活补贴从申请当月开始计发,根据实际缴纳社会保险情况按月据实发

放,发放期限最长为两年。

联系方式

长沙市人社局 0731-88666740 了解详细文件请扫二维码 青年发展政策

11

第13页

了解详细文件请扫二维码

《长沙市大学生实习补贴实施办法(试行)》

长人才办发〔2022〕14号

适用人员范围

2022年5月1日(含)后,到长沙市省级及以上

园区企业进行10天以上有组织实习的大学生。实习

大学生须为国内外高校博士、硕士及全日制本科最

后两个学年的在校生。实习企业须为我市主导特色

产业、战略新兴产业、未来产业领域的企业,或者

各园区重点产业企业。

政策内容

对参加实习的大学生给予1000元/人/月、最长三个月的一次性生活补贴。参加实习超过

10天不足15天的给予补贴300元,超过15天不足25天的给予补贴500元。

联系方式

湖南湘江新区 0731-88995640 长沙经开区 0731-84878592

宁乡经开区 0731-87211776 浏阳经开区 0731-83219001

望城经开区 0731-88383191 马栏山文创园 0731-84459089

岳麓山大科城 0731-85120489 隆平高科技园 0731-84630979

金霞经开区 0731-85502270 雨花经开区 0731-85079658

天心经开区 0731-85476616 宁乡高新区 0731-87032853

岳麓高新区 0731-84591134

12

第14页

《长沙市“小荷”青年人才创新创业项目支持实施办法

(试行)》

长人才办发〔2022〕11号

适用人员范围

“小荷”青年人才是指年龄在35周岁(含)以下,在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方向领域创新创业,“小荷

才露尖尖角”的青年人才。

政策内容

一、“小荷”青年人才创新项目

每年评选不超过20个“小荷”青年人才创新项目,每项给予20万元经费支持。

二、“小荷”青年人才创业项目

每年评选不超过100个青年人才创业项目,按不超过实际有效投入的50%,给予最高20

万元项目扶持。

联系方式

长沙市科协 0731-84113657 长沙市人社局 0731-84907847

青年发展政策

了解详细文件请扫二维码 13

第15页

《长沙市人才购房及购房补贴实施办法(试行)》

长人才办发〔2022〕6号

政策内容

一、申请购房

经中共长沙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认定的A、B、C、D类高层次人才,享受长沙户籍人口购房政策。

在长落户并在长工作的博士,购买家庭首套商品住房不受社会保险缴存时间的限制。

2020年9月10日(含)后在长新落户或来长工作的留学归国人才,购买家庭首套商品住房不受社会

保险缴存时间的限制。

二、申请购房补贴

入选长沙市高精尖人才领跑工程的国际级产业顶尖人才、国家级产业领军人才、省市级产业领军人

才,可分别按200平方米、150平方米、100平方米标准以全市同期市场均价申请(单套)全额购房补贴。

其中实际购房总额(以计算缴交契税的购房总额为准)超过全额购房补贴的,按全额购房补贴标准进行补

贴;未超过的,按实际购房总额进行补贴。

2017年6月21日(含)后来长工作的博士、硕士毕业生,2022年5月1日(含)后在长首次购买商品

住房且符合下列条件的,可分别申请10万元、3万元购房补贴。

1.国内普通高校毕业生。35周岁(含)以下的普通高校博士、硕士毕业生(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除外)。

2.境外高校毕业生。境外高校博士以及35周岁(含)以下的境外高校硕士毕业生(机关事业单位在

编人员除外)。

2022年5月1日(含)后,市属高校及市、区县(市)属公立医院、中小学校编制内新引进的境外高

校博士和35周岁(含)以下的国内普通高校博士,在长首次购买商品住房的,可申请10万元购房补贴。

2017年6月21日(含)后,长沙市范围内企业新引进或新获得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

等级证书)的人员,在长首次购买商品住房的,可申请3万元购房补贴。

2017年6月21日(含)后,长沙市范围内制造业企业新引进或新获得正高级工程师职称的专业技术人

员,在长首次购买商品住房的,可申请3万元购房补贴。

联系方式

长沙市房屋交易管理中心 0731-84663328

了解详细文件请扫二维码

14

第16页

《长沙市科学家引航工程实施办法(试行)》

长人才办发〔2022〕3号

政策内容

重点支持在长国家、省、市科技创新平台,围绕科技前沿和产业重大技术攻关需求引进

的诺贝尔奖获得者、院士等一流科学家和创新团队;支持一流科学家和创新团队携重大科

技成果在长独立创办企业或与在长企业共同设立公司,开展科技成果转化。

对能实现重大成果转化并推动产业发展的科学家及团队实行“一事一议”,最高给予1亿

元综合资助。

联系方式

长沙市科技局 0731-88666168

青年发展政策

了解详细文件请扫二维码 15

第17页

《长沙市高精尖人才领跑工程和紧缺急需人才集聚

工程实施办法(试行)》

长人才办发〔2022〕4号

适用范围

在长沙市范围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在长沙市纳税和缴纳社会保险,并具

备一定发展基础或产业规模的企业(包括民营企业、纳税在省级以上园区的国有企业)。

联系方式

长沙市高层次人才服务发展中心 0731-88666872

了解详细文件请扫二维码

政策内容

对入选高精尖人才领跑工程的国际级产业

顶尖人才、国家级产业领军人才、省市级产业

领军人才,分别给予200万元、150万元、100

万元奖励补贴,按照4:3:3的比例分三年发放。

对入选高精尖人才领跑工程的国际级产业

顶尖人才、国家级产业领军人才、省市级产业

领军人才,分别按200平方米、150平方米、

100平方米标准以入选当月全市商品住房同期市场均价给予全额购房补贴。高精尖人才的购房补

贴分两次审核发放,首次发放购房补贴总额的60%,第三年经绩效评估合格的,续发购房补贴总

额的40%,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根据《长沙市人才购房及购房补贴实施办法(试行)》组织实

施。

聚焦长沙产业发展,每年认定一批高层次紧缺急需人才,按照2:3:5的比例确定三个层级,

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15万元奖励补贴,按照4:3:3的比例分三年发放。

每年评审认定100名重点产业紧缺急需人才,另安排100个左右名额由企业自主认定紧缺急需

人才,按照1:2:7的比例确定三个层级,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15万元奖励补贴,按照4:3:3

的比例分三年发放。

16

第18页

《长沙市高精尖产业领军人才团队和紧缺急需人

才创业团队项目支持实施办法(试行)》

长人才办发〔2022〕5号

青年发展政策

了解详细文件请扫二维码 适用范围

高精尖产业领军人才团队是指2017年6月21日(含)后来长创新创业,具有国际视野和战

略眼光,能够突破产业关键核心技术,促进重大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快速抢占产业制高点的人

才团队。

紧缺急需人才创业团队是指2017年6月21日(含)后来长创业,掌握先进技术和管理经

验,为长沙产业发展迫切需要且相对紧缺的创业团队。

联系方式

长沙市高层次人才服务发展中心 0731-88666872

政策内容

每年遴选5个左右高精尖产业领军人才团队项目,根据投资力度、落地成效,分为一类、

二类、三类,分别给予1000万元、700万元、400万元资金支持,按照4:3:3的比例分三年发

放。

每年遴选10个左右紧缺急需人才创业团队项目,根据投资力度、落地成效,分为一类、二

类、三类,分别给予100万元、70万元、40万元资金支持,按照4:3:3的比例分三年发放。

17

第19页

《长沙市企业博士后工作专项资助实施办法(试行)》

长人才办发〔2022〕10号

政策内容

一、科研项目资助

对长沙市范围内2017年6月21日

(含)以后批准设立的企业博士后科研

工作站、博士后创新创业实践基地,分

别给予100万元、60万元科研项目资

助。

二、生活补贴

对2017年6月21日(含)后进入我

市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创新

创业实践基地的博士后科研人员,给予

10万元生活补贴。

三、安家补贴

对我市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

士后创新创业实践基地的博士后科研人

员,2022 年5月1日(含)后出站留在

长沙创新创业的,给予 10 万元安家补

贴。

联系方式

长沙市人社局 0731-84907978

了解详细文件请扫二维码

18

第20页

《长沙市“四青”人才奖励实施办法(试行)》

长人才办发〔2022〕13号

青年发展政策

了解详细文件请扫二维码 适用人员范围

2017年6月21日(含)后,在长高校院所新引进或新培养的国家重大人才计划青年项目入

选者、“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青年长江学者”、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等“四青”人才。

联系方式

长沙市人社局 0731-84907692

政策内容

对于符合条件的奖励对象,按照 20 万元/人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

19

第21页

《长沙市卓越工程师评定实施办法(试行)》

长人才办发〔2022〕15号

政策内容

聚焦我市优势主导产业、战略新兴产业、地方特色产业,每年有针对性地选取5个左右重

点行业,面向行业内重点企业,评审不超过100名卓越工程师。

经评审后认定的卓越工程师,每人每月可享受1000 元长沙政府津贴,根据实际缴纳社会保

险情况按月发放,最长不超过三年。

联系方式

长沙市人社局 0731-84907978

了解详细文件请扫二维码

20

第22页

《长沙市高级技师职业技能晋级奖励实施办法(试行)》

长人才办发〔2022〕18号

青年发展政策

了解详细文件请扫二维码 适用人员范围

申请人所在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应属于长沙市范围内企业,并依法在长沙市纳税和缴纳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申请人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一)新引进的具有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申请人,须2017

年6月21日(含)后引进到长沙市,与企业签订三年(含)以上劳动合同,且连续缴纳一年

(含)以上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从申报前一个月起往前推算)。

(二)新获得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申请人,其证书应是

2017年6月21日(含)后获得,且连续缴纳一年(含)以上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从申报前

一个月起往前推算)。

联系方式

长沙市人社局 0731-84907915

政策内容

建立职业技能晋级奖励制度,对企业新引进或新获得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

能等级证书)的职工,给予5000元奖励。每人只能享受一次高级技师晋级奖励。

21

第23页

《长沙市制造业企业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晋级奖

励实施办法(试行)》

长人才办发〔2022〕19号

适用人员范围

制造业企业是指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属于13—43大类的企业。申请人所在企业应属于长沙市

范围内制造业企业,并依法在长沙市纳税和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申请人应具备以下条

件之一:

(一)新引进的具有高级工程师(或认可为高级工程师职称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正

高级工程师职称的申请人,须2017年6月21日(含)后引进到企业,与企业签订三年(含)以

上劳动合同,且连续缴纳一年(含)以上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从申报前一个月起往前推

算)。

(二)新获得高级工程师(或认可为高级工程师职称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正高级工

程师职称的申请人,其职称确认时间须在2017年6月21日(含)后,且连续缴纳一年(含)以

上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从申报前一个月起往前推算)。

联系方式

长沙市人社局 0731-84907978

了解详细文件请扫二维码

政策内容

对长沙市制造业企业新引进或新获得高级工程师、正高级工程师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分

别给予5000元、10000元奖励。同一层级职称证书只能申报一次奖励。

22

第24页

《长沙市院士、专家工作站资助实施办法(试行)》

长人才办发〔2022〕20号

青年发展政策

了解详细文件请扫二维码 联系方式

长沙市科协 0731-85450237

政策内容

新建院士工作站,给予100万元经费支持。其中获批当年给予40万元经费支持,第二年、

第三年考核合格的,分别给予30万元经费支持。

新建专家工作站,给予60万元经费支持。其中获批当年给予30万元经费支持,第二年、第

三年考核合格的,分别给予15万元经费支持。

适用人员范围

院士、专家工作站是经市院士专家工

作站建设协调小组批准认定,由院士、专

家及其创新团队与企业共同组建的产学研

合作机构。

院士是指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科学

院院士。专家是指符合《长沙市高层次人

才分 类认定主目录(试行)》规定的A类

(国际级顶尖人才)和B 类(国家级领军

人才)条件的自然科学与工程技术领域人

才。

23

第25页

《关于进一步做好人才创业担保贷款工作的通知》

长人社发〔2022〕12号

适用人员范围

人才为在法定劳动年龄内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

1.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含留学归国人员);

2.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

3.获得发明专利证书;

4.在市级及以上政府职能部门举办的技能竞赛或创业大赛获得奖项。

了解详细文件请扫二维码

政策内容

贷款额度由经办银行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依据经营项目及其规模、资信水平、反担

保情况、实际招用人数等因素综合确定。个人自主创业、合伙创业、小微企业的创业担保贷款

最高贷款额度分别为50万元、100万元、500万元,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具体贷款利率由

经办银行根据借款人和借款企业的经营状况、信用情况等与借款人和借款企业协商确定。

24

第26页

《长沙市教育高层次专业人才引进实施办法(试行)》

长人才办发〔2022〕23号

青年发展政策

了解详细文件请扫二维码 联系方式

长沙市教育局 0731-84899737 0731-84899729

政策内容 学科领军人才或高水平专业(群)带头人、专业骨干人才、紧缺急需人才,分别最高给予

100万元、80万元、50万元奖励补贴,服务期限不少于五年。

在最低服务期内每年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分别给予 20万元、16万元、10万元奖励补贴,

考核不合格的中止相关待遇。

适用人员范围

长沙市市属公办高职院校引进高层次专业人才。引进的人才应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德才

兼备,爱岗敬业,创新能力强,业绩突出。

25

第27页

《长沙市卫健高层次专业人才引进实施办法(试行)》

长人才办发〔2022〕24 号

适用人员范围

长沙市市属公立医院引进高层次专业人才。引进人才应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德才兼备,

爱岗敬业,创新能力强,业绩突出。

了解详细文件请扫二维码

联系方式

长沙市卫健委 0731-88666421 0731-88666316

政策内容

学科领军人才、专业骨干人才、紧缺急需人才,分别最高给予100万元、80万元、50万元

奖励补贴,服务期限不少于五年。

在最低服务期内每年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分别给予20万元、16万元、10万元奖励补贴,

考核不合格的中止相关待遇。

26

第28页

《长沙市优秀教育、卫健人才选树奖励实施办法(试行)》

长人才办发〔2022〕25号

青年发展政策

了解详细文件请扫二维码 联系方式

长沙市教育局 0731-84899729 0731-84899723

长沙市卫健委 0731-88666416 0731-88666404

政策内容 每年选树不超过20名教育专家、100名教育名师、100名骨干教师,分别给予5万元、3万

元、1万元奖励;每年选树不超过10名名医、50名骨干医师、100名优秀护士,分别给予3万

元、1万元、5000元奖励。

适用人员范围

教育专家、教育名师、骨干教师、名医、骨干医师、优秀护士,是指在我市教育、卫健领

域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并在其专业领域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人才。

27

第29页

《长沙市企业科技副总评选奖励实施办法(试行)》

长人才办发〔2022〕26号

适用人员范围

市科技部门和各区县(市)、园区选派企业科技副总的评选奖励。企业科技副总是指从高

校、科研院所选派到重点产业企业兼职担任副总经理、副总工程师或总经理助理的科技人才。

了解详细文件请扫二维码

联系方式

长沙市高层次人才服务发展中心 0731-88666870

政策内容

对帮助企业解决技术难题、带来较大经济社会效益的科技副总,每年择优评选不超过10

名,一次性给予10万元奖励。

28

第30页

《长沙市激励关怀“长沙工匠”政策措施》

青年发展政策

政策内容

1.企业选送“长沙工匠”参加院校本岗位专业学历学习的,企业给予的奖励可作为职工岗位

自学成才费用支出,按税法规定在税前列支。个人自主参加本岗位专业学历学习或岗位延伸需

求专业学历学习的,在获得学历证书后可申请学历提升奖励,大专学历奖补1万元、本科及以

上奖补2万元。

2.对获得全国一类职工职业技能竞赛“全国技术能手”及相当层次奖项的高技能人才给予100

万元奖励,给予培育企业10万元奖励;对获得全国二类职工职业技能竞赛“全国技术能手”及相当

层次奖项的高技能人才给予50万元奖励,给予培育企业5万元奖励。奖励资金按1:1的比例分两

年拨付。

3.在全国总工会或国家人社部组队参赛的世界技能大赛中获得金、银、铜牌和优胜奖的选

手,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15万元和10万元奖励,给予获奖选手所在单位5万元竞赛选手

培训补助。

4.在全国总工会或国家人社部联合相关部委、行业协会主办的全国(职工)职业技能竞赛

(含团体赛选手)中获得前20名的选手给予奖励。第1至3名的选手奖金2万元,第4至10名的

选手奖金1万元,第11至20名的选手奖金5000元,给予获奖选手所在单位5万元竞赛选手培训

补助。

5.在省总工会或省人社厅联合相关单位、行业协会主办的省级(职工)职业技能竞赛(含

团体赛选手)中获得前10名的选手给予奖励。给予第1至2名的选手奖金1万元,第3至5名的选

手奖金5000元,第6至10名的选手奖金3000元,给予获奖选手所在单位3万元竞赛选手培训补

助。

6.对参加同一项目不同级别竞赛,均获得名次的选手和单位,按其获得最高荣誉级别进行

29

第31页

了解详细文件请扫二维码

奖励,奖金不重复发放。获奖选手无单位的,培训补助按50%的标准补助给获奖选手。

7.鼓励和支持“长沙工匠”自主创业,鼓励银行机构对符合长沙人才政策的“长沙工匠”提供

自主创业担保贷款,最高贷款额度50万元,并按规定享受政府贴息。

8.“长沙工匠”本人申请可直接落户,并根据相关政策可同时申请配偶、未成年子女、老年

父母落户。

9.“长沙工匠”凭证书可在长沙限购区域内购买首套住房。对纳入《长沙市争创国家吸引集

聚人才平台若干政策(试行)》C类、D类高层次人才管理范畴的“长沙工匠”,享受长沙户籍人

口购房政策,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受缴存时间限制。对长沙市范围内企业新引进或新获得高

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长沙工匠”,给予5000元奖励,且在长首次

购买商品住房给予3万元购房补贴。

10.对纳入《长沙市争创国家吸引集聚人才平台若干政策(试行)》C类高层次人才管理范

畴的“长沙工匠”子女,可在市属中小学校、幼儿园中选择就读入园,D类高层次人才管理范畴

的“长沙工匠”子女就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根据家庭住房等实际情况,相对就近统筹安排。

11.“长沙工匠”本人凭证可免费乘坐市内轨道交通工具和市公交集团运营的市内公共汽车。

12.“长沙工匠”每两年内享受至少一次市或区县(市)或本单位提供的免费职工疗休养服

务。

13.倡导市级三甲公立医院开设绿色就医通道,“长沙工匠”持证可在设有挂号、收费、取药

“优先窗口”的医院享受优先服务。鼓励所在单位每年组织一次免费体检。“长沙工匠”优先享受

地方工会组织的心理健康培训、心理咨询等服务。“长沙工匠”统一纳入长沙市在职职工医疗

(住院)互助项目保障范围,其个人职工医疗(住院)互助金,由所在单位工会缴纳,所在单

位没有加入职工医疗互助项目的,由单位所在地的地方工会缴纳。“长沙工匠”因大病住院自付

费用较大的,可申请享受工会救助帮扶。

14.“长沙工匠”本人每年可凭证免费进入全市各国有景区(点)、公园、旅游场所游玩,免

费进入我市各级工会管理的工人文化宫运动健身,免费或优惠享受公共文体场馆提供的文体服

务;优先享受各级党委政府和群团组织提供的免费电影、文艺演出等服务。

30

第32页

《关于强省会人才购房实施细则》

长住建发〔2022〕118号

青年发展政策

了解详细文件请扫二维码 政策内容

(一)45周岁(含)以下的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博士、硕士学历不限年龄)或中级及以

上专业技术资格(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不限年龄)的人才,落户长沙并缴纳社保或个税后,可在

限购区域内购买首套商品住房。

(二)对湖南省内州、市高层次人才,按程序认定后,享受长沙户籍同等购房待遇。

31

第33页

《长沙市杰出创新青年培养计划 (2021-2023)》

长科发〔2021〕39号

适用人员范围

在长沙市域内高校、科研院所从事应用基础研究、技术开发、成果转化等自主创新科研活

动的青年科技人员。

了解详细文件请扫二维码

政策内容

本计划采取前资助的方式进行,实施周期为3年,确定为“杰出创新青年”人选后,一次性给

予30万元经费支持。“杰出创新青年”的支持经费实行包干制,可用于其科研、培训、进修、研

修、考察等与提高培养人选学术、技术水平相关的开支。

32

第34页

《长沙市新型职业农民认定管理办法》

长农函〔2023〕50号

青年发展政策

了解详细文件请扫二维码 联系方式

长沙市农业农村局 0731-88665653

政策内容

认定为初级的,由区县(市)按每人3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认定为中、高级的,

由市农业农村局分别给予5000元、10000元一次性补助。

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足额缴费的中、高级新型职业农民,可登录长沙人才智慧导

航(http://wwwchangsha.gov.cn/csrc__portal/)或“长沙人才”APP申请养老保险补贴,连

续补贴五年。

对初、中、高级新型职业农民,在项目扶持、金融贷款、农村土地流转、农业配套生产设

施用地等方面优先支持。

适用人员范围

新型职业农民是指长沙市乡村区域内以农业为职业、具有相应的专业技能、收入主要来自

农业生产经营并达到相应水平的现代农业从业者。主要包括专业大户家庭农场主、农民合作社

理事长、农业企业主要负责人 (不含凭借工商资本获得经营利润的农业投资者)等。

33

第35页

《长沙市返乡入乡人才农业创业项目支持办法》

长农函〔2023〕49号

适用人员范围

返乡入乡人才农业创业项目是指长沙市乡村区域内返乡入乡人才以种植业、养殖业、休闲

农业、农产品加工为主营业务的创业项目。

了解详细文件请扫二维码

联系方式

长沙市农业农村局 0731-88665653

政策内容

市级每年支持项目不超过40个,按项目投资的3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34

第36页

《长沙市乡村工匠等级认定管理办法》

长农函〔2023〕48号

青年发展政策

了解详细文件请扫二维码 联系方式

长沙市农业农村局 0731-88665653

政策内容 认定为初级的,由区县(市)按每人2000 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认定为中级、高级

的由市农业农村局分别给予3000元、5000元一次性补助。人社部门新评定的农民职称人员申

报乡村工匠不重复享受资金补助。

对认定为初级、中级乡村工匠,继续从事本行业工作且达到相应条件、业绩突出的,三年

后可分别申请晋级为中级、高级乡村工匠。

获评高级乡村工匠并开展技艺传承的,优先纳入乡村名匠工作室支持范围。

适用人员范围

村工匠是指长沙市乡村区域内具有代表性的能工巧匠和产业技艺技能人才(不含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

员)。

35

第37页

《长沙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青年引才补助实施办法》

长农函〔2023〕47号

适用范围

乡村名匠工作室是指在长沙市乡村区域内,由经认定的乡村工匠领衔,以传承乡村特色产

业技艺技能为重点的乡村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平台。

了解详细文件请扫二维码

联系方式

长沙市农业农村局 0731-88665653

政策内容

乡村名匠工作室认定后,由市农业农村局按程序将5万元补助经费拨付至依托单位账户。

补助经费主要用于工作室条件改善、人才培养等。依托单位应将补助经费纳入单位财务统一管

理,单独核算,专款专用。

36

第38页

《长沙市乡村名匠工作室认定管理办法》

长农函〔2023〕42号

青年发展政策

了解详细文件请扫二维码 联系方式

长沙市农业农村局 0731-88665653

政策内容

乡村名匠工作室认定后,由市农业农村局按程序将 5 万元补助经费拨付至依托单位账户。

补助经费主要用于工作室条件改善、人才培养等。依托单位应将补助经费纳入单位财务统一管

理,单独核算,专款专用。

乡村名匠工作室实行动态管理,有效期 5年,期满后依托单位可向市农业农村局提出延期

申请。

适用范围

乡村名匠工作室是指在长沙市乡村区域内,由经认定的乡村工匠领衔,以传承乡村特色产

业技艺技能为重点的乡村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平台。

37

第39页

《长沙市新型职业农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补贴

实施办法(试行)》

长人社发〔2021〕19号

适用人员范围

长沙市区域范围内取得中、高级新型职业农民证书,在长沙市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并按时足额缴费的新型职业农民。

了解详细文件请扫二维码

联系方式

长沙市人社局 0731-84907900

政策内容

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补贴采取“先缴后补”方式,以申请人取得我市中级或高级新型职业农民

证书并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两个条件的当月为起始期,补贴年限 5 年。

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补贴按年度发放,标准为参保缴费年度湖南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

费基准值x60%x12%/月。

38

第40页

《长沙市农民大学生学费补贴实施办法(试行)》

长人才发〔2021〕10号

青年发展政策

了解详细文件请扫二维码 联系方式

长沙市委组织部 0731-88667264 长沙市农业农村局 0731-88665636

政策内容

农民大学生学费补贴按所交学费的70%给予一次性补助。 适用人员范围

农民大学生是指2021 年1月后入学,毕业取得国家开放大学开放教育文凭的长沙市农村地

区居民户口人员;2021年1月后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成人高等教育或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

本科学历文凭的长沙市农村地区居民户口人员。

39

第41页

《长沙市优秀农业科技特派员项目和优秀农业科技

特派员评选办法》

长科发〔2021〕10号

适用人员范围

长沙市本级选派的农业科技特派员和农业科技特派员驻点实施的项目。

了解详细文件请扫二维码

联系方式

长沙市科学技术局 0731-88666164

政策内容

长沙市每三年评选10个优秀农业科技特派员项目,给予20万元项目资金支持,评选10名优

秀农业科技特派员,给予6万元个人奖励补贴。

40

第42页

《长沙市优秀乡村产业人才资助项目评选

管理办法(试行)》

长农发〔2021〕5号

青年发展政策

政策内容

对评定的优秀乡村产业人才项目,由市级相关部门按程序报批后,将5万元资助资金拨付

至评定个人所在经营主体单位账户。资助资金纳入单位财务统一管理,单独核算,专款专用于

单位或个人农业创新创业方面的支出。对于获评人不是经营主体法人或者投资人的,资助资金

可作为个人入股经营的投资股本金。

对获评项目资助的优秀乡村产业人才,各级各部门在项目扶持、农村土地流转、农业配套

生产设施用地等方面纳入优先支持,鼓励金融机构优先给予信贷支持。

适用范围

优秀乡村产业人才项目包括十佳农业领军人才、十佳新型职业农民、十佳农村青年领头

雁、十佳返乡创业银发人才资助项目,每年评选一次。

41

第43页

了解详细文件请扫二维码

联系方式

市农业农村局 0731-88665636 长沙市人社局 0731-84907513

团市委 0731-81859821

获评项目资助的优秀乡村产业人才,符合有关条件的可直接认定为高级新型职业农民,并

优先推荐参评上级“十佳新型职业农民”等资助项目。

42

第44页

青年发展政策

43

第45页

2

就业创业政策

44

第46页

《关于落实就业优先政策 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

的实施意见》

政策内容

1.加强创业引导。就业重点群体创办初创企业,带动一定规模就业的,按规定给予最高3万

元一次性创业补贴,给予最长两年的经营场所租金补贴,补贴标准为第一年每月800元、第二

年每月600元。

2.支持创业载体建设。到2025年,扶持建设110个以上市级创业孵化基地,重点支持建设

一批高校毕业生、返乡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创业孵化载体。政府投资开发的创业载体,要安排

30%左右的场地,免费提供给高校毕业生创业者,鼓励其他创业载体安排一定比例的场地向创

业者提供。

3.加强职业技能培训供给。继续实施“展翅行动”,对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

书的企业参保职工,给予初级工(五级)1000元、中级工(四级)1500元、高级工(三级)

2000元技能提升补贴。

4.吸引储备青年人才来长就业创业。对落户并在长工作的35周岁(含)以下毕业2年内的

博士、硕士、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按规定给予青年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对35周岁(含)以

下、新来长工作的博士、硕士毕业生,在长首次购房的按规定给予人才购房补贴。对在长高校

院所新引进或新培养的“四青人才”,给予20万元奖励。鼓励在长高校引导毕业生留长就业,根

据各高校毕业生留长率,最高给予每年100万元奖励。

5.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对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失业保险金,

其个人应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对符合条件的生活困难下岗失业人

员,给予一次性临时生活补助,补助标准由各区县(市)人民政府根据家庭困难程度、地区消

费水平等综合确定。对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家庭,及时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对符合临

时救助条件的,给予临时救助。对因病致贫的失业人员,按规定纳入低保边缘重病困难对象救

助及因病支出型贫困生活救助范围。

长政办发〔2023〕9号

青年发展政策

了解详细文件请扫二维码

45

第47页

政策内容

《长沙市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实施办法》

长退役军人发〔2022〕35号

了解详细文件请扫二维码

(一)面向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开展全员适应性培训,上好“返乡第一课”帮助其尽快转变

角色融入社会,培训侧重于思想政治教育、安全保密教育、法律法规政策教育、就业创业指

导、心理咨询辅导等。由各区县(市)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按照“即退即训”的原则,采取“线

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实施,培训时长不少于80学时,线下培训期限一般为3—5天。

培训标准为每人每天400元,由市县两级共同承担,市级按照400元/人给予补助,超出部

分由所在区县(市)财政解决。

(二)加强退役后职业技能培训。积极引导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参加职业技能培训。自主

就业退役士兵退役后可选择享受一次免费培训(免学杂费、免住宿费、免技能鉴定费),培

训标准不超过10000元/人,培训期间退役士兵可享受20元/人/天的生活补助。职业技

能培训期限一般为3个月以上,最长不超过2年。探索开展“订单式”“定向式”“定岗式”培训,

推进培训精细化、个性化。坚持谁培训、谁推荐就业,压实目标责任,提高就业成功率。

(三)加强财税扶持。自2019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从事个

体经营的,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36个月)内按每户每年14400元为限额

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

所得税。从事个体经营的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3年内免征个人

所得税和提供应税服务的增值税。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创办的初创企业,可以享受5000至

30000元不等的一次性创业补贴。对退役军人自主创业,带动就业人数较多的,按规定给予

表彰、奖励。

(四)落实场租补贴。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创办的初创企业,租用符合规定的经营场地

创业,并且未享受场地租赁费用减免的可申请初创企业经营场所租金补贴,场租补贴标准为

第一年800元/月、第二年600元/月,实际租金低于补贴标准的,按实际租金额度给予补

贴。同一企业最多申请不超过2年的场租补贴。

46

第48页

青年发展政策

47

第49页

3

安居保障政策

48

第50页

《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

赁住房的实施意见》

政策内容 保障性租赁住房主要面向有租住需求的新就业大学生、青年人、产业工人等新市民群体,

解决阶段性住房困难问题。保障性租赁住房以单套(间)建筑面积不超过70平方米的小户型为

主,租金低于同地段同品质市场租赁住房租金。

长政办发〔2021〕75号

青年发展政策

了解详细文件请扫二维码

49

百万用户使用云展网进行多媒体电子书制作,只要您有文档,即可一键上传,自动生成链接和二维码(独立电子书),支持分享到微信和网站!
收藏
转发
下载
免费制作
其他案例
更多案例
免费制作
x
{{item.desc}}
下载
{{item.title}}
{{toa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