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杭州市富阳区制造业“冠军”企业培育工作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

发布时间:2022-2-22 | 杂志分类: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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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杭州市富阳区制造业“冠军”企业培育工作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

- 2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会议精神、省市“冠军”企业培育工作纲要以及我区《关于实施“新制造业计划”加快“高新工业强区”建设的实施意见》要求,大力培育“隐形冠军”、专精特新“小巨人”“单项冠军”,引导企业做专做精、做优做久,加快推进我区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行动方案。一、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一)总体要求。坚持政府引导与企业主体相结合,通过动态培育、示范引领、加大政策扶持和精准服务,培育一批制造业细分产品市场占有率高,生产技术、工艺国内和国际领先,竞争能力强、成长性好、具有较强创新能力的制造业“冠军”企业,再造新动能、形成新优势,为推动我区产业立起来、加快推进高新工业强区建设贡献力量。(二)主要目标。力争到 2023 年,入库培育区级“冠军”企业 50 家以上,其中 2021 年认定 15 家以上、2022 年认定 20 家以上;认定市级制造业“冠军”企业 15 家,省级“隐形冠军”6 家,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国家级“单项冠军”企业数量实现零的突破,全区区级以上“冠军”企业产值年均增长 10%以上。二、主要任务以关键核心技术为标准、以市场占有率为导向,建立动...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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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杭州市富阳区制造业“冠军”企业培育工作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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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杭州市富阳区制造业“冠军”企业培育工作三年行动方案

(2021—2023 年)》已经区政府第 85 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

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 年 7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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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全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会议精神、省市“冠

军”企业培育工作纲要以及我区《关于实施“新制造业计划”加

快“高新工业强区”建设的实施意见》要求,大力培育“隐形冠军”、

专精特新“小巨人”“单项冠军”,引导企业做专做精、做优做久,

加快推进我区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

(一)总体要求。坚持政府引导与企业主体相结合,通过动

态培育、示范引领、加大政策扶持和精准服务,培育一批制造业

细分产品市场占有率高,生产技术、工艺国内和国际领先,竞争

能力强、成长性好、具有较强创新能力的制造业“冠军”企业,

再造新动能、形成新优势,为推动我区产业立起来、加快推进高

新工业强区建设贡献力量。

(二)主要目标。力争到 2023 年,入库培育区级“冠军”企

业 50 家以上,其中 2021 年认定 15 家以上、2022 年认定 20 家以

上;认定市级制造业“冠军”企业 15 家,省级“隐形冠军”6 家,

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国家级“单项冠军”企业数量

实现零的突破,全区区级以上“冠军”企业产值年均增长 10%以上。

二、主要任务

以关键核心技术为标准、以市场占有率为导向,建立动态跟踪

管理的制造业“冠军”企业培育库,推动企业沿区级“雏鹰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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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潜力企业”-区级“冠军”企业-市级制造业“冠军”-省

级“隐形冠军”-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国家级“单项冠军”

梯次升级。

(一)建立“冠军”企业梯队培育体系

1.加强科技型、初创型企业培育。启动科技企业“倍增”计

划,扶持一批技术水平领先、竞争能力强、成长性好的科技型企

业,做大做强做优国家重点扶持领域的高新技术企业,推动新技

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深度融合。到 2023 年,新增省级

科技型中小企业 350 家和区高新潜力企业 100 家。(责任部门:区

科技局、区经信局)

2.建立区级“冠军”企业培育库。参照省市“冠军”企业入

库培育要求及我区制造业企业梯度培育机制,制订出台富阳区“冠

军”企业入库培育标准,每年开展入库培育工作,发布培育企业

名录库。优先支持培育企业开展智能制造示范、技改、新产品认

定、企业技术中心等项目建设,对列入区级“冠军”培育企业名

单的企业加强监测、指导和跟踪服务,实行动态化管理。(责任部

门:区经信局)

3.推进“冠军”企业梯次提升。引导和支持区级“冠军”企

业成长为市级制造业“冠军”、省级“隐形冠军”企业、国际国内

省内“首台(套)”产品企业、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

“单项冠军”企业(产品)。(责任部门:区经信局)

(二)聚力创新引领,全力推动技术赋能

1.加快创建产业链上下游共同体。根据《浙江省产业链上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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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企业共同体护链实施办法(试行)》要求,紧紧围绕区内重点产

业,充分发挥头部企业强链护链作用,支持我区头部企业和研发

机构创建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共同体、制造业创新中心等创新载体,

形成区域发展同盟,协同开展关键共性技术攻关,解决影响行业

发展的重大技术难题,突破产业发展的技术瓶颈,赋能产业链企

业发展。(责任部门:区经信局、区发改局、区科技局)

2.助推创新载体建设。鼓励“冠军”企业发挥技术、人才、

资金、品牌、运营等资源,促进供应链上下游企业开展创新协同

制造;鼓励“冠军”企业与其本地产业链配套企业集聚集群发展,

建设小微企业专业园、配套园。不断加大对企业技术中心、研发

中心、工程研究中心的培育力度,建立企业培育库,组织培育企

业参加主题培训,主动服务指导企业做好申报工作,提高企业技

术创新热情和创新能力。(责任部门:区经信局、区科技局、区发

改局)

3.加快新产品开发。推进企业新产品开发和创新成果产业化,

实施企业新产品开发项目计划,支持企业研发高附加值的新产品,

重点开发一批“专特精高”工业新产品。推动一批有市场需求潜

力、核心竞争力的新产品,沿着“技术-零件-部件-整机-系统”

的发展路径,实施替代进口,扩大市场占有率,打造单项冠军产

品。实施整机(系统)与零部件企业协同开发计划,增强产业链

供应链保障能力,提升产品可靠性、性能一致性和稳定性。(责任

部门:区经信局)

(三)大力实施质量品牌提升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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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打响富阳制造品牌。加强品牌建设,加大对龙头企业、行

业领军企业、“专精特新”企业的品牌培育,优先支持区级及以上

“冠军”企业争创“品字标浙江制造”“浙江制造精品”等省级以

上品牌。强化区域品牌创建,打造一批具有较强影响力的区域品

牌集群。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推进商标品牌国际化战略,加强商

标维权服务。(责任部门:区市场监管局)

2.强化技术标准创新提升。实施专利导航项目和高价值专利

组合培育项目计划,鼓励企业申请国家、国际发明专利。实施“标

准化+”战略,推动“冠军”企业参与产业领域技术研发、标准研

制,引导高新技术企业参与行业、国家、国际标准的制(修)订,

制定实施“浙江制造”标准。(责任部门:区市场监管局)

三、政策支持

1.对认定为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产品)、国

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隐形冠军”企业、市制造业

“冠军”企业的分别给予 200 万元、150 万元、100 万元、50 万元

的一次性奖励(含省、市等上级资金)。(责任单位:区经信局、区

财政局)

2.区级以上“冠军”企业新建(技改)工业项目投资额(设

备、软件)在 500 万元(含)以上的,给予实际投资额的 8%、最

高 1000 万元补助。(责任单位:区经信局、区财政局)

3.区级以上“冠军”企业当年形成的区财政贡献增长超 10%

(含)部分给予 50%奖励。(责任单位:区经信局、区财政局)

4.建立科技创新有效投入持续增长机制,给予研发投入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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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最高 200 万元补助;鼓励区级以上“冠军”企业应用创新券

购买服务,企业全年使用创新券总额低于 1 万元可全额补助,超

过 1 万元部分补助 50%,累计最高 20 万元。(责任单位:区科技局、

区财政局)

5.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对区级以上“冠军”企业优先开展融

资服务,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对企业获得“冠军”企业称号之日

起 1 年内的新增用于生产经营的贷款按实际贷款利率给予 50%贴

息支持,单家企业最高补助 100 万元,贴息期限原则上最长不超

过 1 年(实际贷款期限不足 1 年的,以实际贷款期限为准)。发挥

政府产业基金引导作用,鼓励创投资本、社会资本加大对区级以

上“冠军”企业的投融资支持力度。(责任单位:区金融办、区财

政局)

6.全面落实国家和省减负惠企政策,降低企业用电用气用水

成本。深入贯彻落实杭州市“人才生态 37 条”和富阳区“新时期

人才政策”,进一步强化政策对人才引育及产业转型发展的引领支

撑作用。(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委人才办、区人力

社保局)

7.支持、鼓励区级以上“冠军”企业做大做强,优先在要素

保障上给予支持,对区级以上“冠军”企业予以表彰奖励。(责任

单位:区经信局)

以上政策具体实施细则由牵头责任单位负责制定和解释。

四、保障措施

(一)建立培育推进机制。建立区“冠军”企业培育工作联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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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机制,明确培育工程各项工作的责任主体,充分发挥区级各

部门、各工业行业协会的作用。组织优质服务机构为培育企业提

供针对性专项服务或者提供一对一“订单式”服务,提高培育的

有效性。

(二)实施动态化管理。培育企业对照“冠军”企业培育发展

方案开展年度自评,每年对企业进行综合评价,淘汰评价不合格

的企业。通过实行优胜劣汰、能进能出的动态化管理,有效保障

“冠军”企业培育品质,提高培育成效。

(三)加强精准服务。建立区“冠军”企业区领导一对一联系

制度。构建“冠军”企业全程跟踪服务体系,推进解决企业发展

中的问题和困难,落实好各项扶持政策,通过组织培训、开展经

验交流、总结提炼等多种方式,巩固和推进培育工作取得成效。

本行动方案自 2021 年 8 月 1 日起施行,有效期 3 年,2021

年 1 月 1 日至施行日期期间相关补助标准参照本文件执行。

附件:富阳区“冠军”培育企业入库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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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本方案所指富阳区制造业“冠军”企业有两层含义,一是指

近五年已经获评(含复评)杭州市“冠军”企业、浙江省“隐形

冠军”企业、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国家级制造业“单

项冠军”示范企业(产品),国际、国内、省内“首台(套)”产

品企业,该类企业直接成为我区制造业“冠军”企业;二是我区

本级培育的制造业“冠军”企业。

1.企业所属行业为国家和省重点鼓励发展的产业,属于《中

国制造 2025 浙江行动纲要》明确的 11 类重点发展产业或浙江省

“传统制造业改造提升”重点行业。“四基”(核心基础零部件元

件、先进基础工艺、关键基础材料和产业技术基础)产品相关行

业、新材料、电子信息技术产业、高端装备制造业,特别是已解决

“卡脖子”关键技术和工艺的配套零部件企业优先推荐。

2.企业瞄准特定细分产品市场,申报上一年度企业营业收入

在 3000 万元以上,特定细分产品销售收入占企业全部业务收入的

比重在 60%以上(如有多个主要产品的,产品之间应有直接关联

性)。

3.在相关细分产品市场中,拥有较高的市场地位和市场份额,

且细分市场占有率位于全国前 15 位或全省前 7 位(以出口为主的

产品,市场占有率位于全球前 20 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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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近 2 年企业研发经费支出占营业收入比重不低于 3%。截至

2020 年底,拥有与主要产品相关的有效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外

观设计专利 3 项及以上。

5.企业经营业绩良好,盈利水平高于同期规上同行业水平;

企业重视并实施国际化经营战略,市场前景好,近期通过努力,

有望提高特定细分产品市场地位和市场份额,有发展成为相关领

域行业领先企业的潜力。

6.企业近三年内无重大安全生产、质量、环保事故发生和不

良诚信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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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 区委各部门,区纪委,区人武部,区各群众团体。

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法院,区检察院。

区各民主党派。

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 年 7 月 14 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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