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里小区业主手册

发布时间:2022-10-27 | 杂志分类: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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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里小区业主手册

11 弘恒物业 “业主至上、服务为本” (5)电焊动火作业必须报有关部门审批,动用明火作业实行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不得在具有火灾、爆炸等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因施工等特殊情况需要进行电焊、气焊等明火作业的,应当按照规定办理动火审批手续,落实现场监护人,配备消防器材,清除周围的易燃、易爆物品,作业完毕后,应当进行全面检查,消除遗留火种; (6)烹调时,厨房内应随时有人照料,避免汤水溢出熄灭炉火,导致天然气泄露。严禁不关闭炉火外出等; (7)严禁将烟头和点过烟的打火机(火柴)随手从窗户、阳台扔出,以防掉到室外的可燃物品上引发火灾; (8)教育儿童不要玩火,点燃的蚊香或香炉等不要靠近蚊帐、窗帘、床褥等可燃物,应当放在专用的支架上,严禁把点燃的蚊香、香炉等放在纸箱、木桌等可燃物上,人离开房屋时应该将蚊香、香炉等熄灭; (9)禁止在公共区域内点香火; (10)不得在家里存储和使用易燃、易爆、剧毒和其他违禁物品; (11)爱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消防设施设备,严禁占用消防通道,发现有人损坏消防设施设备或占用消防通道,应及时制止和告知物业服务企业; (12)禁止在建筑内及周围燃放烟花爆竹;禁止在物业...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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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里小区业主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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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1、 小区简介

2、 第一章 总则

3、 第二章 小区基本情况

4、 第三章 物业公司的职能

5、 第四章 物业管理费用

6、 第五章 入住管理规定

7、 第六章 商业用房管理规定

8、第七章 装饰装修管理规定

9、第八章 消防治安管理规定

10、第九章 楼宇管理规定

11、第十章 电梯安全使用管理规定

12、第十一章 共用场地管理规定

13、第十二章 共用设施、设备管理规定

14、第十三章 车辆管理规定

15、第十四章 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16、第十五章 绿化管理制度

17、第十六章 邻里行为道德公约

18、常用电话及物业服务电话

19、附件(一)、 装修手续流程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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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恒物业 “业主至上、服务为本”

《平安里》小区简介

一、小区名称:龙江翰沃婚恋广场二期项目平安里小区

二、坐落位置:本项目位于齐齐哈尔市龙江县,四至范围:东至欢乐

颂小区 ,西至新谊路,南至恒丰街,北至北苑街。

本项目共计建筑物 15 幢(其中住宅 14 幢 964 套,非住宅 1 栋

20 套);建筑结构为框架剪力墙结构。

本项目的建筑密度为 19.59%;综合容积率 1.65;绿化率为 35%。

《平安里》小区位于龙江政务核心区域,龙江城市至高点,周边

交通便利,由中国建筑工程最高奖项鲁班奖获得单位——黑龙江省八

建集团,国家建筑一级国企单位施工建设,小区以全龄化品质社区设

计理念,以高端电梯洋房为主,全县唯一车位匹配率 1∶1 的全智能

化小区,容积率仅 1.65,龙江稀有低密度、高宜居社区,小区外 1

万㎡城市绿化空间;小区内 2 万㎡新中式景观园林;300 ㎡阳光大草

坪;400 米环形荧光跑道;多处诗意亭廊点缀,全面打造充满和谐、

友爱、睦邻、健康、平安、幸福的全龄化品质小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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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恒物业 平安里业主手册

【平安里小区】业主手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加强小区的房屋、卫生、绿化、交通、治安、环境秩

序的综合治理,为全体业主创造一个良好的居住环境,根据《物业管

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小区的实际情况,制定本《业主

手册》

第二条: 龙江县弘恒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负责本小区的物业服务

管理工作。

第三条:《业主手册》中的内容是物业管理公司及业主居家生活

之所需,请您在入住前务必仔细阅读本手册,明确您与物业管理服务

公司之间的各自权责和义务,充分享受物业管理服务公司为您提供的

各项服务。

第二章 小区基本情况

第一条:本小区物业管理区域基本情况

1、物业名称: 平安里小区

物业类型: 住宅、商铺

坐落位置: 龙江县新宜路恒丰街与地质街之间

总建筑面积: 约 104760.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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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恒物业 “业主至上、服务为本”

2、本小区物业管理企业:龙江县弘恒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3、物业公司办公地点:小区西门物业服务中心

4、物业公司服务电话:

第三章 物业公司的职能

第一条: 龙江县弘恒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具体负责小区日常物业

管理服务工作,其职责是为本小区业主及物业使用人提供专业的物业

管理与服务,并根据有关规定处理相关事务。

第二条:物业公司的职责:

1、物业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应依法规范。

2、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和维修养护。

3、物业共用部位和相关场地的清洁卫生服务及公共部位雨、污

水管道的疏通。

4、物业日常生活垃圾清运服务。

5、物业公共绿化的养护服务。

6、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交通、车辆行驶及停泊管理。

7、物业公共秩序维护,安全防范管理,但不负责业主、物业使

用人家庭财产和人身安全的保管和保险责任。

8、物业装饰装修管理。

9、物业档案资料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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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物业管理费用

第一条:小区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用是为保障各业主及使用人的日

常生活所需,使物业保值增值,各业主及物业使用人应依法承担日常

服务与管理的开支。

第二条:物业服务费用的组成: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用;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物业服务企业办公费用;

7、物业服务企业固定资产折旧费用;

8、法定税费;

9、物业服务企业的利润;

10、经业主同意的其他费用;

第三条:物业服务费用不包含下列费用:

(1)电梯费。

(2)给水二次加压电费及维修养护清洁费。

(3)车辆管理服务费、车位费。

(4)装饰装修垃圾清运费。业主或使用人对其物业进行装修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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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的建筑垃圾,应当按住宅建筑面积 2 元/平方米(一次性收取)

的标准缴纳装饰装修垃圾清运费。

(5)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中修、大修和更新、改造

费用。(维修费用超过 500 元及以上属于中修及大修,应用专项维修

资金维修或更换)

(6)代收、代缴的费用。

第五章 入住管理规定

为规范业主(住户)入住办理程序,确保其顺利办理入住手续,

特制定以下管理规定:

1、业主办理入住手续时,应备齐入住所需资料,到物业公司登

记办理,并签订《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和《临时管理规约》等合

同,领取住房钥匙。

2、业主(住户)应向物业公司交纳所需的各项费用。

3、在业主交清费用后,物业公司人员陪同验房收房,并填写《物

业验房单》。

第六章 商业用房管理规定

1、用户(业主、租户)应办妥房屋购、租手续,取得购、租凭

证,到物业办理入住登记手续方可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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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用户(业主、租户)应遵守小区管理的各项规定和购、租房

屋协议中的各项规定,不得改变房屋结构和使用功能,不得占用共用

部位,不得在门、窗及外墙上乱画、乱贴、乱挂;二次装修不得影响

小区的整体效果,如需改动时,应得到相关部门批准,报物业公司办

理装饰装修手续,否则,除责令用户(业主、租户)立即停工恢复原

样外,并根据相关规定给与相应处理。

3、用户(业主、租户)需要安装门头时,需按相关部门规定报

批手续,按照统一的样式、规格、位置安装。

第七章 装饰装修管理规定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和《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的相关

要求,为了住宅的结构安全,您和他人装修施工的顺利进行,避免破

坏公共设施、或给您户内造成损失,请在装修过程中配合物业并遵守

以下事项:

1、装修前请业主必须先到物业公司报备并办理装修手续。

2、在装修过程中必须关好房门,防止装修垃圾灰尘污染电梯间

和楼道。

3、请业主转告装修师傅在装修过程中,一定不要将涂料、胶水

等装修材料污染楼道及电梯间等公共场所。

4、为了楼道清洁在您铺设地板时请不要在楼道内进行切割和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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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地板、瓷砖等。

5、请勿把垃圾、杂物、油漆废料、胶袋等不溶物投入卫生间或

下水道内,此举可引致排水管道堵塞,使本住户甚至其他住户浸水,

故请住户小心使用排水设备。

6、严禁在小区内随地大小便,乱扔垃圾,严禁高空抛物。

7、为了您和家人的安全,保证房屋的使用寿命,请您不要对房

屋内外的承重墙、梁、柱、楼板、阳台等进行违章凿、拆、搭、建。

8、施工现场禁止吸烟和擅自动火作业。

9、装修材料(例如:黄沙、水泥)等必须袋装化进入小区。超

长、超重材料请走消防通道。

10、为了园区内清洁,请您将装修产生的残土及垃圾用袋子分装

后堆放到指定地点。

11、禁止在楼道和电梯间堆放装修材料和装修垃圾。

12、如违反以上规定物业公司将雇人清理,产生的费用从业主所

交保证金中扣除。

13、业主或装修公司及施工人员的财物、材料等,须自行妥善保

管,如有失少,责任自负。

进场施工时间为:

上午: 8:00-11:30 下午: 13:30-18:00 ,节假日期间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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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音施工。

第八章 消防治安管理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

定》《黑龙江省消防条例》及相关的法律法规,为了做好本小区消防

安全工作,确保业主(住户)的生命财产安全,各项防火措施的落实,

加强消防安全管理,约束业主的不当行为,维护公共消防安全和全体

业主的利益特制定以下责任书:

1、乙方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高层民用建筑消

防安全管理规定》《黑龙江省消防条例》及相关的法律法规,遵守物

业服务企业公布的维护本小区公共秩序和安全的各项规章制度和通

知。

2、乙方应自觉做好家庭安全防火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严禁在阳台堆放可燃物品;

(2)室内装修应采用阻燃或难燃材料;

(3)电源线不论明线或暗线,必须穿套管保护,不可擅自乱拉、

乱搭电线;

(4)不能擅自改装天然气管道,不能把天然气管道埋入墙内,

禁止用木柜封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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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电焊动火作业必须报有关部门审批,动用明火作业实行严

格的消防安全管理,不得在具有火灾、爆炸等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

因施工等特殊情况需要进行电焊、气焊等明火作业的,应当按照规定

办理动火审批手续,落实现场监护人,配备消防器材,清除周围的易

燃、易爆物品,作业完毕后,应当进行全面检查,消除遗留火种;

(6)烹调时,厨房内应随时有人照料,避免汤水溢出熄灭炉火,

导致天然气泄露。严禁不关闭炉火外出等;

(7)严禁将烟头和点过烟的打火机(火柴)随手从窗户、阳台

扔出,以防掉到室外的可燃物品上引发火灾;

(8)教育儿童不要玩火,点燃的蚊香或香炉等不要靠近蚊帐、

窗帘、床褥等可燃物,应当放在专用的支架上,严禁把点燃的蚊香、

香炉等放在纸箱、木桌等可燃物上,人离开房屋时应该将蚊香、香炉

等熄灭;

(9)禁止在公共区域内点香火;

(10)不得在家里存储和使用易燃、易爆、剧毒和其他违禁物品;

(11)爱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消防设施设备,严禁占用消防

通道,发现有人损坏消防设施设备或占用消防通道,应及时制止和告

知物业服务企业;

(12)禁止在建筑内及周围燃放烟花爆竹;禁止在物业管理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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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堆放可燃物;禁止在物业管理区域内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

碍物。楼道内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应当保持畅通,禁止堆放物品、

锁闭出口、设置障碍物;

(13)禁止圈占、遮挡消火栓,在消火栓箱内堆放杂物。禁止在

防火卷帘下堆放物品;

(14)禁止在建筑内公共门厅、疏散通道、楼梯间、安全出口等

停放自行车、电动车、摩托车等;禁止带电动车蓄电池上楼充电;禁

止飞线充电;

(15)禁止占用电缆井、管道井等,或者在电缆井、管道井等竖

向管井堆放杂物;

(16)《消防法》、《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及相关法

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遵守和禁止的行为。

3、积极配合物业服务企业组织的家庭消防安全检查。

4、如乙方违反《责任状》要求,甲方可以单处或并处以下处罚:

1、责令停工、整改。

2、下达《违章通知书》《整改通知书》,责令恢复原状。

3、报告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整改并处罚款。

第九章 楼宇管理规定

为保持楼宇的完好美观,保障业主(住户)享有宁静舒适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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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结合本小区的实际情况,特订立本规定:

1、业主(住户)对其所购楼宇的专有部门拥有占用、使用、收

益和处分的权利,物业公司受业主委托,对楼宇的所有主要结构、共

用场所及设施、设备行使管理权。

2、该物业范围内的房屋应按照规定的房屋设计用途使用房屋,

请不要改变其用途,若要出租请到物业公司办理登记备案,不得留住

“三无”人员。

3、业主(住户)对其室内进行装修,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

规和本小区依法制定关于装修的一切管理规定。

4、住户不得在外墙及窗户上竖立任何广告或招牌。

5、楼宇内共用地方,不得摆放自家货物、鞋柜等物品。不得在

楼道上安装防盗门等其他有碍楼梯、通道畅通的设施。

6、一楼阳台处、顶层阁楼、室外平层不得搞任何搭建、堆放杂

物、开门洞等行为。

7、房屋的结构和外观不得损坏、更改。

8、该物业内任何地方均不得涂画和张贴广告,违者需接受处理

并承担清洗费用、粉刷费用,若属儿童所为,应有家长负责。

9、房屋屋面属于业主共同所有,任何人不得在屋面上安装附属

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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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严禁高空抛物、高空坠物,以免伤及他人人身安全或影响卫

生环境。

11、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外贸(含外墙、外门窗、阳台等部

位的颜色、形状规格、设计用途、功能和布局等)。

12、不得擅自将住宅及附属物业用房(如架空层、车库、储藏室)

用于营业、办加工厂等。

13、房屋的外立面不得违规凿洞,不得对房屋内外承重墙、梁、

柱、板、阳台进行违规凿、拆、建。

14、严禁把垃圾、石子、油漆等沉淀物投入厕所或下水道(尤其

是装修期间,业主必须对施工队人员告知,交代清楚)。诺因装修不

当而导致上、下水管道堵塞或损坏,业主(住户)或责任人应负责全

部维修费用。

15、楼宇内严禁收藏或拥有任何危险物品(如枪支、弹药、汽油

等)和毒品,以保证全体业主(住户)的安全。

16、为了使小区保持整洁卫生,小区内居住的业主(住户)及外

来人员请勿随地吐痰、乱丢纸屑、烟头、果皮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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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电梯安全使用管理规定

为保证业主乘坐电梯的安全和电梯安全运行,特制定以下管理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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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

1、使用电梯应文明操作,禁止用钥匙等硬物按动或拍打显示按

钮及随意按动警铃按钮,禁止在轿厢内摇晃电梯。

2、不得超载运行,当超载信号声响时,最后进入电梯的乘客应

自觉退出,不得采取任何形式的强制关门手段。

3、儿童乘坐电梯必须由成人携带,切勿让儿童单独搭乘或进入

电梯,且不得在电梯内嬉戏玩耍,以免发生危险。

4、切忌将液体状物品遗留在电梯内,清洁走廊和楼梯时,避免

让水流入电梯内造成电梯设备损坏。

5、电梯轿厢内禁止吸烟、吐痰、乱扔杂物、乱涂乱画。

6、上下电梯应紧靠右行,乘坐电梯时不可将身体倚靠轿厢门。

7、业主发现电梯故障时,有责任互相提醒,并及时告知物业服

务企业。

8、业主应共同承担电梯运行、维修、更新所产生的费用。

第十一章 共用场地管理规定

1、用户(业主、租户)不得私自使用社区范围内的共用场地,

特殊情况需占用或使用共用场地的,应向物业公司提出书面申请,经

同意后,在物业公司统一规划下使用。

2、物业公司对于在共用场地乱涂、乱画、乱贴等现象应及时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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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止。对违规使用共用场地除责令其拆除,还将酌情追究当事

人责任。

4、不得从事任何干扰公共秩序、影响公共环境、损坏他人利益

的活动。

第十二章 共用设施、设备管理规定

1、物业内共用设施、设备包括:

市政设施、供水设施、供电设施、电讯、通讯等设施、保安设施、

供气设施、消防设施、环卫设施、文化设施、园林设施。

上述相关管线的设施、设备,由相关专业单位维修、养护;其他

设施设备由物业公司统一管理、养护。

2、业主协助各专业部门及物业公司管理好物业区域内的共用设

施、设备,发现损坏现象请及时告知物业公司,以便及时维修,确保

其正常运行。

3、未经过专业部门及物业公司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改变共用

设施、设备的使用功能,或在共用设施、设备周边违章搭建、堆放杂

物,更不允许破坏各类共用设施、设备,违者上报行政部门予以处理。

第十三章 车辆管理规定

1、本小区大门出入口配备智能化管控,人车分流模式管理,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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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行一车一杆方式进出,已在物业备案登记的车辆将录入系统

内,进出小区由系统自动识别。

3、所有车辆必须听从秩序维护人员的指挥。进入物业区域的车

辆必须减速慢行,并按规定的行车路线行驶,切勿鸣笛,不可乱停乱

放,如损坏路面、共用设施、设备或绿化,应照价赔偿或修复。

4、为业主的安全考虑,物业公司会严格控制外来车辆进入本小

区,严禁装有易燃、易爆、剧毒、污染性、放射性等危险物品或机械

故障车(僵尸车)辆进入本小区。

5、秩序维护人员有责任维护交通秩序,保障物业区域内道路畅

通,请各位业主予以配合。

6、车辆进入小区禁止鸣笛,应减速慢行,限速 5 公里/小时,夜

晚应关闭远光灯,避免发生意外。

7、严禁在本小区内学车、练车、修车及无证驾驶行为。

8、车辆停放后,请锁好车门,关好车窗,车内不要遗留贵重物

品及重要文件,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9、本小区设有机动车、非机动车停车位,所有车辆一律停放在

指定位置。

10、停车位实行有偿使用,车主必须在规定的停车场地停放车辆,

外来车辆临时停放,需交纳临时停车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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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1、物业区域内有专业的保洁人员负责清洁打扫工作,如有任何

有关的建议和意见,请联系物业公司,我们将及时派工作人员前去处

理。

2、请业主全力配合,将生活垃圾袋装化。即将垃圾装入无破漏

的垃圾袋中,封扎好袋口后置于专用的垃圾箱内,以便保洁人员集中

清运,大件的废气物品请自行送到指定临时堆放地点。

3、切勿将废气物品抛出窗外或放置在共用场所,请不要随地吐

痰、随地大、小便、乱扔果皮、纸屑等,烟蒂、火柴等必须完全熄灭

后方可丢入垃圾箱内。

4、不得在楼道、走廊等一切共用、公共部位,乱堆、乱放私人

物品杂物。严禁在楼道、绿化和其他公共场所晾晒衣服,乱堆防物品。

物业区域内禁止乱贴、乱画广告、标语及宣传单等行为。

5、物业区域内禁养家禽、家畜,保证居民安宁,减少疾病发生。

如是饲养宠物,须按政府规定办理手续,且不要影响他人的日常生活。

6、请勿擅自在物业区域内鸣放鞭炮、烟花,禁止焚烧和制造各

类污染事件。

7、不要大声喧哗,以免影响周围他人的日常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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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章 绿化管理制度

1、物业区域内实行专业化管理,请大家爱护花草树木,请勿有

妨碍绿化植物良好生长行为。

2、请不要在绿化、树木上晾晒衣物,否则物业公司有权临时处

置该物件,而无需事前通知。

3、请不要随意践踏、跨越绿化带、丢弃果皮、纸屑等杂物。

4、发现损坏绿化及绿化设施行为的,请配合进行劝阻,做护绿

使者。

第十六章 邻里行为道德公约

1、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及《市民行为道德规范》,

做遵纪守法公民。

2、邻里之间应和睦相处,互相关心、互相尊重、互相礼让,做

到不打骂、不吵闹。发生纠纷时,自觉服从物业公司的调解,共同维

护小区公共秩序。

3、爱护及正确文明使用消防、照明、给排水、电梯、供电、供

水、通讯。监控等各类共用设施、设备,使小区的公共财产得到保值

增值和延长使用寿命。

4、讲究公共卫生,不乱丢垃圾、果皮、纸屑、烟头等杂物,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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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地吐痰和大小便。

5、共用场地一律不准私自占有、堆放、吊挂杂物,不准乱搭、

乱建、乱贴、乱画,如确因生活、工作需要临时占有公共场地,需事

先向物业公司书面申请,经同意后,在物业公司统一规划下使用。

6、严禁高空抛物、高空坠物。

7、休息时间请勿播放高音设备,避免制造超标准噪音,以免影

响其他业主休息。

8、小区公共场地、通道不得燃烧各类物品,如香火、纸张、织

物、纤维、塑料制品、木制品等。

9、爱护小区内绿化及雕像小品,不践踏草坪、不摘花、攀树及

占用绿化地。

10、不将垃圾、剩饭、茶渣倒入厕所、水池等渠道内,确保各种

渠道畅通。

11、养成出门检查关闭水管、燃气、电器开关的良好习惯,避免

发生意外事故。

12、不在小区内从事赌博、色情活动,不吸食、贩卖毒品,不将

违禁品带进小区,不参加非法团体、组织和非法集会。

第十七章 居家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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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居家安全须知

1、为了整体小区的安全,物业公司门岗、秩序维护巡逻员会查

询一切进出下去的陌生人员,请业主(使用人)向亲朋好友解释此乃

为加强小区安全所采取的必要措施,若有失敬或不便之处敬请谅解。

2、您咋进出单元时,请注意是否有陌生人跟随,堤防其紧随而

入,如有可疑人员,请立即通知物业公司或秩序维护员。

3、不要给任何陌生人开门(尤其要教育好儿童),请来访者使用

可视对讲系统与您联系,经确认后方可开启电控防盗门,如来访者自

报物业公司工作人员,应请其出示相关证件并仔细查验,如有疑问请

立即通知物业公司。

4、尽量谢绝外界各行各业的上门服务,物业公司将严禁一切未

经业主(使用人)预约和同意的兜售商品、派发传单、广告及赠品等

行为,业主(使用人)若发现以上现象,请立即通知物业公司。

5、外出购物或倒垃圾时,请带好房屋钥匙并将门锁上,请勿将

儿童单独留在家中,以免发生意外。

6、聘请保姆时,请对其身份、简历及健康状况进行核对,并在

物业公司备案以便查阅,对保姆时常进行安全知识教育。

7、家中应避免存放贵重财物,大量现金等,外出时请务必关好

门窗,夜晚外出时,家中最好留有适度照明灯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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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为确保安全,请在关闭进户门后(特别是外出时)锁上保险

所,谨防失盗。

9、如遇大风或暴雨天气,请业主(使用人)及时关闭门窗,以

防门窗刮落或破损。

■ 非机动车辆的停放

1、业主(使用人)的非机动车辆请停放在自行车车棚内,并有

秩序停放整齐,非机动车停妥后,请自行锁好,谨防失窃。

2、为了维护小区整体形象,禁止非机动车辆在小区随意停放。

■ 搬家(携大件物品出小区)

1、业主(使用人)搬运时,请事先通知物业公司,以便安排道

路、停车位等相关配合工作。

2、为了您的方便,并尽可能减少对小区其他住户的影响,请选

择小区内较少车辆和人员出入的时间进行搬运。

3、搬运时请与物业公司充分合作,并监督搬运人员,以免损坏

家具和楼道、走廊、电梯等共用设施,搬运后,请将现场遗留物品清

理干净。

4、业主(使用人)携大件物品(如:家具、电器及批量性货物)

出小区时,小区门卫岗、秩序维护员将会查询确认,此项管理措施的

根本目的在于保证业主(使用人)财产的安全,请广大业主(使用人)

理解和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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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恒物业 “业主至上、服务为本”

■ 遇大风、雷暴雨的处理

当业主(使用人)获得气象部门或物业公司发出的雷暴等信息时,

请注意一下事项:

1、将住宅阳台内非固定物件转移至室内安全地方,以防物件受

风力影响从高空坠落伤及他人。

2、关闭门窗,检查阳台地漏或底层排水是否正常。

3、尽可能不要使用电器,以防家用电器遭遇雷击。

4、若非必要请勿出门。

■ 饲养宠物

饲养宠物应当自觉遵守政府的有关规定,小区内禁止违规饲养

宠物,饲养宠物应注意维护共用环境的清洁,自觉清理宠物排泄物,

如因饲养宠物影响他人正常生活或引起其他住户的合理投诉,其主人

应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改正并对此承担一切责任。

■ 业主(使用人)庆典活动

业主(使用人)在小区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地方举行任何庆

典活动或联欢会等,必须事先征得物业公司的书面同意,遇传统节日

或其他活动需燃放烟花爆竹,应遵守政府有关规定及物业公司的相关

规定。

■ 长期离开小区

业主(使用人)长期离开住宅,应事先告知物业公司,说明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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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恒物业 “业主至上、服务为本”

急情况联系人,管理费等费用的支付方式,留下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

以便物业公司及时送达有关通知、函件等,离开时,请关闭室内门窗、

水、电、天然气总阀等,确保安全。

■ 紧急联系方式

为便于紧急事态的联络,请业主(使用人)在办理入住手续时,

认真填写各项表单,并向物业公司提供至少 2 个能联系的通讯联络号

码,物业公司会妥善保存联络资料。

物业公司需向业主(使用人)发出的书面通知、函件、单据等,

将派专人上门送给或投递给业主(使用人),如需业主(使用人)签

收的,以该业主(使用人)的签名为准,或通过邮局挂号信投递并以

邮局挂号信的收据为准,也可通过第三方见证人方式送给并以第三方

见证人签名为准。

特别提示:如果通讯号码或通讯地址发生变更,请及时通知物

业公司,以防失去联系。

■ 排除干扰和伤害

业主(使用人)在本小区内不得有干扰和伤害小区内其他住户

的行为,如:在房屋里或共用区域制造足以影响他人的噪音,散发有

害气味以及发生其他影响他人休息、正常生活的行为。

■ 建议和意见

业主(使用人)对物业公司及服务的任何建议和意见,可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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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恒物业 “业主至上、服务为本”

或以书面形式向物业公司反映,并请留下姓名、联系地址及电话等资

料,以便物业公司能及时回复,物业公司将认真严肃的对待一切投诉

及建议,借此改善与提高服务质量。

■ 房屋出租

本小区业主若出租所购买的房屋,应在租赁合同生效前到物业

公司办理填写登记事宜,并将租赁合同(协议)复印件交物业公司备

案,同时须遵守政府有关政策、法规的相关规定。

如因未向物业公司登记而发生的损害或经济赔偿事件,由业主

自行承担全部责任。业主应要求承租方承诺在租赁期间内遵守本手册

及物业公司的其他有关规定。

业主和承租方应在租赁合同(协议)到期前一周内到小区物业

公司确认是否续租,若租约终止,须由业主本人到场或持有业主的相

关许可证明,承租方可搬离本小区。

■ 房屋转让

业主出让所购买的房屋时,应在转让发生后 10 日内将转让情

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小区物业公司,并请受让人签署办理物业公司相关

手续及合同。

除非另有约定,在所购买房屋转让前,转让人有责任付清转让

之日前的物业管理费用及其他各项费用,否则所购买房屋的所有权转

移后,物业公司有权追溯。

第26页

26

弘恒物业 “业主至上、服务为本”

■ 常用电话及物业服务电话:

匪警 110 火警 119

救护 120 交警 122

热力公司 8028077 供电局

自来水公司

龙江县弘恒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服务电话:

第27页

27

弘恒物业 “业主至上、服务为本”

附件(一)

装修手续流程示意图

不合格

开 始

业主向物业公司提出装修

业主填写装修相关手续

业主交纳装修相关费用

物业公司审核

客服部办理《装修施工许可证》等证件

项目经理签字确认

装修公司进入装修施工

装修结束,物业公司配合验收

结 束

记录存档

进行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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