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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政府
2021 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
第 711 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
开办公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
开办函〔2021〕30 号)要求,由市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综合 2021
年度区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及各街道办事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
度报告编制。内容包括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
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因政府信
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
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本
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止 。 本 报 告 的 电 子 版 可 在 市 南 区 政 务 网
(http://www.qdsn.gov.cn)下载。
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市南区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
办公室联系(地址:青岛市市南区宁夏路 286 号,联系电话:
88729002)。
一、总体情况
2021 年,市南区始终把政务公开作为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的关
键一环,聚焦强化制度引领、优化营商环境、增进民生福祉,加
快政务公开与惠企惠民服务的融合创新,构建“区级+街道+社区”
全覆盖的基层政务公开体系,以高质量政务公开促改革、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