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业务服务指南

发布时间:2022-5-27 | 杂志分类: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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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业务服务指南

1目录1.住房公积金存量住房提取....................................................................................... 12.住房公积金贷款受理............................................................................................... 43.住房公积金单位封存............................................................................................... 84.住房公积金单位合并.............................................................................................. 105.住房公积金单位汇缴月调整............................................................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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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业务服务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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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第2页

1

目录

1.住房公积金存量住房提取....................................................................................... 1

2.住房公积金贷款受理............................................................................................... 4

3.住房公积金单位封存............................................................................................... 8

4.住房公积金单位合并.............................................................................................. 10

5.住房公积金单位汇缴月调整.................................................................................. 13

6.住房公积金单位基础信息变更.............................................................................. 15

7.住房公积金单位网上业务变更.............................................................................. 17

8.住房公积金单位网上业务解除.............................................................................. 19

9.住房公积金单位网上业务签约.............................................................................. 21

10.住房公积金个人基础信息变更............................................................................ 23

11.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大市范围内转移.................................................................25

12.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合并.................................................................................... 27

13.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密码设置(修改)............................................................ 29

14.住房公积金还款方式变更.................................................................................... 31

15.住房公积金丧失劳动能力提取............................................................................ 33

16.住房公积金调离本市提取.................................................................................... 36

17.住房公积金退休提取............................................................................................ 39

18.住房公积金委托收款协议状态变更.................................................................... 42

19.住房公积金下岗失业提取.................................................................................... 44

20.住房公积金新建住房提取.................................................................................... 47

21.住房公积金月还款额调整.................................................................................... 50

22.住房公积金租房委托提取签约............................................................................ 52

23.住房公积金业务类查询........................................................................................ 55

24.住房公积金还贷委托提取变更............................................................................ 58

25.住房公积金还贷委托提取签约............................................................................ 61

26.住房公积金还贷委托提取终止............................................................................ 64

27.住房公积金单位开户............................................................................................ 67

28.住房公积金委托收款签约.................................................................................... 70

29.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设立、封存、启封........................................................... 73

30.住房公积金委托收款协议信息变更.................................................................... 76

第3页

1

1.住房公积金存量住房提取

一、事项名称

住房公积金存量住房提取(张家港范围内)

二、事项类型

公共服务

三、实施主体

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张家港分中心

四、办理条件

1.办理对象为职工、配偶、与产权人同一户口簿的直系

亲属(父母、子女、子女配偶)

2.购房地在张家港市范围内

3.委托他人代办的,代办人应知晓委托人已设置的个人公积

金账户密码并签写《住房公积金提取委托书》

4.苏州大市范围内工、农、中、建、交、苏州银行中的任一

一家银行发出的本人有效一类借记卡

五、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提供

材料核验

留存

纸质材料

备注

原件

电子

照片

原件

复印

1 身份证 √ √ 1

2 代办人身份证 √ 1 代办人需提供

3 住房公积金提取 √ √ 1

第4页

2

委托书

4 关系证明(结婚证

或同一户口的户

口簿)

√ √ 1 提取产权人配

偶或同一户口

簿的直系亲属

时需提供

5 《不动产证》 √ √ 1

6 《契税完税凭证》 √ √ 1 发票出票日起

有效期一年

7 直连银行卡 √ 1 本人一类借记

六、办理流程

申请人提交申请

窗口受理材料

窗口审核通过

公积金余额存入直

连银行卡

第5页

3

七、办理渠道

八、办理时限

符合条件且材料齐全,当场办结。

九、收费标准

不收费

十、办理结果及结果反馈形式

办理结果:公积金余额入账

反馈形式:存入职工直连的银行卡

十一、申请表单

渠道分类 服务渠道

经办窗口/网

址/App 名称

业务

咨询电话

受理 反馈

1 现场办 政务大厅

一楼公积金窗

58973612 √ √

2 网上办 业务网

http://gjj.suzho

u.gov.cn

√ √

3 掌上办 APP 苏州公积金 √ √

第6页

4

2.住房公积金贷款受理

一、事项名称

住房公积金贷款受理(苏州市范围内的新建普通住房纯公积

金贷款)

二、事项类型

公共服务

三、实施主体

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张家港分中心

四、办理条件

1.办理对象为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缴存公积金的职工本人与

配偶、父母(含公婆或岳父母)、子女(含儿媳、女婿)共

同出资购买住房的,可共同申请一笔公积金贷款

2.借款申请人和参与计算可贷额度的共同借款申请人,在申

请贷款之日前连续按期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六个月(含)以

上,且申请时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处于正常缴存状态

3.首次或第二次办理公积金贷款,且无公积金贷款金额

4.购买苏州范围内的新建普通住房,所购住房所属房地产开

发企业已按规定办理楼盘备案手续

5.能够落实贷款担保,且个人信用状况良好

五、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提供

材料核验

留存

纸质材料

备注

原件

电子

照片

原件

复印

第7页

5 1 借款申请人及共同借 款申请人的身份证件 √ √ 1 有效居民身份 证 2 婚姻关系证明 √ √ 1 结婚证 3 直系亲属关系证明 √ √ 1 有共同借款申请 人(共有产权人) 的需要提交,指同 一户号户口本或 医学出生证明、独 生子女证、公安部 门出具的曾经同 户家庭关系证明、 公证机构出具的 证明等能体现的 直系亲属的证明 材料 4 《商品房买卖合同》 √ √ 1 住房销售房地 产开发企业 5 《销售不动产统一发 票》(限标注“预收 购房款”)或《增值 税普通发票》 √ √ 1 6 单身声明 √ √ 1 单身借款申请人 (含单身共同借 款申请人)需当场 签署声明 7 法院判决书、法院调 解书或经过公证机关 证明(民政部门盖章) 的离婚协议书及《离 婚证》 √ √ 1 申请贷款时,婚姻 状况仍为离婚的 职工需提交

第8页

6

六、办理流程

七、办理渠道

八、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符合条件且材料齐全,当场办结。

渠道分类 服务渠道

经办窗口/网

址/App 名称

业务

咨询电话

受理 反馈

1 现场办 政务大厅

一楼公积金

窗口

58973612 √ √

2 掌上办 APP 苏州公积金 √ √

申请人提交申请

窗口受理材料

公积金中心复核

贷款发放

担保公司复核

合同签订

第9页

7

九、收费标准

不收费

十、办理结果及结果反馈形式

办理结果:公积金贷款发放

反馈形式:贷款发放至开发商账户

十一、申请表单

第10页

8

3.住房公积金单位封存

一、事项名称

住房公积金单位封存

二、事项类型

公共服务

三、实施主体

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张家港分中心

四、办理条件

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后有申请封存且符合相关规定的

五、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提供

材料核验

留存

纸质材料

备注

原件

电子

照片

原件

复印

1 《苏州市住房公积金

单位注销(封存)表》

√ √ 2 可当场填写

2 工商注销证明、税务

注销证明、缴存单位

主管部门批文、法院

判(裁)决书等任一

文件

√ √ √ 1

3 单位公章 √ √ 1 若携带盖过公章的

《苏州市住房公积

第11页

9

金单位注销(封存)

表》,可不带公章

六、办理流程

七、办理渠道

八、办理时限

符合条件,当场办结。

九、收费标准

不收费

十、办理结果及结果反馈形式

办理结果:封存成功

反馈形式:《苏州市住房公积金单位注销(封存)表》

十一、申请表单

1.《苏州市住房公积金单位注销(封存)表》

渠道分类 服务渠道

经办窗口/网

址/App 名称

业务

咨询电话

受理 反馈

1 现场办 政务大厅

一楼公积金

窗口

12329/

58973612

√ √

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

窗口受理材料

完成

第12页

10

4.住房公积金单位合并

一、事项名称

住房公积金单位合并

二、事项类型

公共服务

三、实施主体

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张家港分中心

四、办理条件

单位在同一缴存地有两个或两个以上住房公积金账户,或

出现其他事由的,可提出公积金账户合并申请

五、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提供

材料核验

留存

纸质材料

备注

原件

电子

照片

原件

复印

1 加盖公章的单位申请 √ √ 1

2 缴存单位主管部门批

√ √ 1

第13页

11

六、办理流程

七、办理渠道

八、办理时限

符合条件,当场办结。

渠道分类 服务渠道

经办窗口/网

址/App 名称

业务

咨询电话

受理 反馈

1 现场办 政务大厅

一楼公积金

窗口

58973612 √ √

第14页

12

九、收费标准

不收费

十、办理结果及结果反馈形式

办理结果:合并成一个账户

反馈形式:单位合并回折

十一、申请表单

第15页

13

5.住房公积金单位汇缴月调整

一、事项名称

住房公积金单位汇缴月调整

二、事项类型

公共服务

三、实施主体

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张家港分中心

四、办理条件

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后,缴存单位因无力连续汇缴,对

其缴至年月(最后汇缴月)进行的重新设定。

五、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提供

材料核验

留存

纸质材料

备注

原件

电子

照片

原件

复印

1 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

决议文件或情况说明

√ √ √ 1

2 单位公章 √ √ 1 若携带盖过公章的本

单位职工代表大会决

议文件或情况说明,

可不带公章

第16页

14

六、办理流程

七、办理渠道

八、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符合条件,当场办结。

九、收费标准

不收费

十、办理结果及结果反馈形式

办理结果:汇缴月调整成功

反馈形式:无

十一、申请表单

渠道分类 服务渠道

经办窗口/网

址/App 名称

业务

咨询电话

受理 反馈

1 现场办 政务大厅

一楼公积金

窗口

12329/

58973612

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

窗口受理材料

完成

第17页

15

6.住房公积金单位基础信息变更

一、事项名称

住房公积金单位基础信息变更

二、事项类型

公共服务

三、实施主体

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张家港分中心

四、办理条件

已办理公积金缴存的单位

五、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提供

材料核验

留存

纸质材料

备注

原件

电子

照片

原件

复印

1 主管部门批文或营业

执照

√ √ √ 2

2 单位公章 √ 1 若携带盖过单位公章

的《苏州市住房公积

金单位基本情况变更

登记表》,单位公章

可不带

3 《苏州市住房公积金

单位基本情况变更登

记表》

√ √ 2 可现场填写

第18页

16

六、办理流程

七、办理渠道

八、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符合条件,当场办结。

九、收费标准

不收费

十、办理结果及结果反馈形式

办理结果:单位基础信息变更成功

反馈形式:《苏州市住房公积金单位基本情况变更登记表》

十一、申请表单

1.《苏州市住房公积金单位基本情况变更登记表》

渠道分类 服务渠道

经办窗口/网

址/App 名称

业务

咨询电话

受理 反馈

1 现场办 政务大厅

一楼公积金

窗口

12329/

58973612

√ √

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

窗口受理材料

完成

第19页

17

7.住房公积金单位网上业务变更

一、事项名称

住房公积金单位网上业务变更

二、事项类型

公共服务

三、实施主体

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张家港分中心

四、办理条件

已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开户)的且已有苏州数字证书

的单位

五、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提供

材料核验

留存

纸质材料

备注

原件

电子

照片

原件

复印

1 苏州数字证书 √ √ 1

2 单位公章 √ √ 1 若携带盖过单位公

章的《网上业务系

统使用协议书》,

单位公章可不带

3 《网上业务系统使

用协议书》

√ √ 2 可当场填写

第20页

18

六、办理流程

七、办理渠道

八、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符合条件,当场办结。

九、收费标准

不收费

十、办理结果及结果反馈形式

办理结果:变更成功

反馈形式:《网上业务系统使用协议书》第二联

十一、申请表单

1.《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网上单位业务系统使用协议书》

渠道分类 服务渠道

经办窗口/网

址/App 名称

业务

咨询电话

受理 反馈

1 现场办 政务大厅

一楼公积金

窗口

12329/

58973612

√ √

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

窗口受理材料

完成

第21页

19

8.住房公积金单位网上业务解除

一、事项名称

住房公积金单位网上业务解除

二、事项类型

公共服务

三、实施主体

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张家港分中心

四、办理条件

已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开户)的且已有苏州数字证书

的单位

五、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提供

材料核验

留存

纸质材料

备注

原件

电子

照片

原件

复印

1 苏州数字证书 √ √ 1

六、办理流程

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

窗口受理材料

完成

第22页

20

七、办理渠道

八、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符合条件,当场办结。

九、收费标准

不收费

十、办理结果及结果反馈形式

办理结果:解除成功

反馈形式:无

十一、申请表单

渠道分类 服务渠道

经办窗口/网

址/App 名称

业务

咨询电话

受理 反馈

1 现场办 政务大厅

一楼公积金

窗口

12329/

58973612

第23页

21

9.住房公积金单位网上业务签约

一、事项名称

住房公积金单位网上业务签约

二、事项类型

公共服务

三、实施主体

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张家港分中心

四、办理条件

已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开户)的且已有苏州数字证书

的单位

五、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提供

材料核验

留存

纸质材料

备注

原件

电子

照片

原件

复印

1 苏州数字证书 √ √ 1

2 单位公章 √ √ 1 若携带盖过单位公

章的《网上业务系

统使用协议书》,

单位公章可不带

3 《网上业务系统使

用协议书》

√ √ 2 可现场填写

第24页

22

六、办理流程

七、办理渠道

八、办理时限

符合条件,当场办结。

九、收费标准

不收费

十、办理结果及结果反馈形式

办理结果:签约成功

反馈形式:《网上业务系统使用协议书》第二联

十一、申请表单

1.《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网上单位业务系统使用协议书》

渠道分类 服务渠道

经办窗口/网

址/App 名称

业务

咨询电话

受理 反馈

1 现场办 政务大厅

一楼公积金

窗口

12329/

58973612

√ √

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

窗口受理材料

完成

第25页

23

10.住房公积金个人基础信息变更

一、事项名称

住房公积金个人基础信息变更` 二、事项类型

公共服务

三、实施主体

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张家港分中心

四、办理条件

1.办理对象为苏州大市范围内缴存的职工

2.个人账户信息有误

五、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提供

材料核验

留存

纸质材料

备注

原件

电子

照片

原件

复印

1 身份证 √ √ 1 如单位经办人代

办还须提供经办

人身份证原件

2 变更材料(单位说明、

户口本或户籍所在地

派出所的证明等)

√ √ 1

第26页

24

六、办理流程

七、办理渠道

八、办理时限

材料齐全,当场办结。

九、收费标准

不收费

十、办理结果及结果反馈形式

办理结果:更正完结

反馈形式:口头告知信息更正成功

十一、申请表单

渠道分类 服务渠道

经办窗口/网

址/App 名称

业务

咨询电话

受理 反馈

1 现场办 政务大厅

一楼公积金

窗口

58973612 √ √

申请人提交申请

窗口受理材料

办理完成

第27页

25

11.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大市范围内转移

一、事项名称

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大市范围内转移

二、事项类型

公共服务

三、实施主体

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张家港分中心

四、办理条件

已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开户)的单位且符合个人账户

转移相关规定

五、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提供

材料核验

留存

纸质材料

备注

原件

电子

照片

原件

复印

1 《住房公积金职工

账户转移申请书》

√ √ √ 2

2 单位公章 √ √ 1 若携带盖过公章《住房

公积金职工账户转移

申请书》,可不带公章

3 身份证 √ √ 1

第28页

26

六、办理流程

七、办理渠道

八、办理时限

符合条件,当场办结。

九、收费标准

不收费

十、办理结果及结果反馈形式

办理结果:个人账户转移成功

反馈形式:《住房公积金职工账户转移申请书》

十一、申请表单

1.《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网上单位业务系统使用协议书》

渠道分类 服务渠道

经办窗口/网

址/App 名称

业务

咨询电话

受理 反馈

1 现场办 政务大厅

一楼公积金

窗口

12329/

58973612

√ √

2 网上办 业务网

gjj.suzhou.gov

.cn

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

窗口受理材料

完成

第29页

27

12.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合并

一、事项名称

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合并

二、事项类型

公共服务

三、实施主体

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张家港分中心

四、办理条件

办理对象为苏州大市范围内(不含园区)缴存的职工含 2 个

(及以上)个人公积金账户的

五、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提供

材料核验

留存

纸质材料

备注

原件

电子

照片

原件

复印

1 身份证 √ √ 1

六、办理流程

申请人提交申请

窗口受理材料

并户成功

第30页

28

七、办理渠道

八、办理时限

符合条件,当场办结。

九、收费标准

不收费

十、办理结果及结果反馈形式

办理结果:资金并入

反馈形式:职工留存账户合并凭证一份

十一、申请表单

渠道分类 服务渠道

经办窗口/网

址/App 名称

业务

咨询电话

受理 反馈

1 现场办 政务大厅

一楼公积金

窗口

58973612 √ √

第31页

29

13.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密码设置(修改)

一、事项名称

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密码设置(修改)

二、事项类型

公共服务

三、实施主体

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张家港分中心

四、办理条件

办理对象为苏州大市范围内(不含园区)缴存的职工本人

五、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提供

材料核验

留存

纸质材料

备注

原件

电子

照片

原件

复印

1 身份证 √ √ 1 初次密码设置

必须职工本人

六、办理流程

申请人提交申请

窗口受理材料

办理完成

第32页

30

七、办理渠道

八、办理时限

符合条件,当场办结。

九、收费标准

不收费

十、办理结果及结果反馈形式

办理结果:密码设置(修改)完成

反馈形式:密码设置(修改)凭证

十一、申请表单

渠道分类 服务渠道

经办窗口/网

址/App 名称

业务

咨询电话

受理 反馈

1 现场办 政务大厅

一楼公积金

窗口

58973612 √ √

2 掌上办 APP 苏州公积金 √ √

第33页

31

14.住房公积金还款方式变更

一、事项名称

住房公积金还款方式变更

二、事项类型

公共服务

三、实施主体

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张家港分中心

四、办理条件

1.办理对象为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或共同借款人

2.在正常还贷期间,只能变更一次

五、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提供

材料核验

留存

纸质材料

备注

原件

电子

照片

原件

复印

1 身份证 √ √ 1

2 关系证明(结婚证

或能证明直系亲属

关系的证明材料)

√ √ 1 非借款人申请

人办理时需提

六、办理流程

申请人提交申请

窗口受理材料

办理完成

第34页

32

七、办理渠道

八、办理时限

符合条件,当场办结。

九、收费标准

不收费

十、办理结果及结果反馈形式

办理结果:变更为等本息或等本金中的一种

反馈形式:职工留存账单计划变更凭证一份

十一、申请表单

渠道分类 服务渠道

经办窗口/网

址/App 名称

业务

咨询电话

受理 反馈

1 现场办 政务大厅

一楼公积金

窗口

58973612 √ √

第35页

33

15.住房公积金丧失劳动能力提取

一、事项名称

住房公积金丧失劳动能力提取

二、事项类型

公共服务

三、实施主体

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张家港分中心

四、办理条件

1.办理对象为因残疾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2. 个人公积金账户已封存,或停缴公积金已满 6 个月

3.委托他人代办的,代办人应知晓委托人已设置的个人公积

金账户密码

4.苏州大市范围内工、农、中、建、交、苏州银行中的任一

一家银行发出的本人有效一类借记卡

五、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提供

材料核验

留存

纸质材料

备注

原件

电子

照片

原件

复印

1 身份证 √ √ 1

2 代办人身份证 √ √ 1 代办人提供

3 与所在单位解除或终 √ √ 1 业务网与线

第36页

34

止劳动关系证明 下提取提供

4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

疾人证》或市(县)、

区级以上劳动鉴定机

构出具的 1~4 级残疾

证明或完全、部分丧

失劳动能力证明

√ √

5 直连银行卡 本人一类借

记卡

六、办理流程

申请人提交申请

窗口受理材料

窗口审核通过

公积金余额存入直

连银行卡

第37页

35

七、办理渠道

八、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符合条件且材料齐全,当场办结。

九、收费标准

不收费

十、办理结果及结果反馈形式

办理结果:公积金余额入账

反馈形式:存入职工直连的银行卡

十一、申请表单

渠道分类 服务渠道

经办窗口/网址

/App 名称

业务

咨询电话

受理 反馈

1 现场办 政务大厅 一楼公积金窗口 58973612 √ √

2 网上办 业务网

http://gjj.suzhou.g

ov.cn

√ √

3 掌上办 APP 苏州公积金 √ √

第38页

36

16.住房公积金调离本市提取

一、事项名称

住房公积金调离本市提取

二、事项类型

公共服务

三、实施主体

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张家港分中心

四、办理条件

1.办理对象为外地户籍职工、港澳台职工离开苏州大市的

2.未在苏州大市内继续工作且未在苏州大市范围外正常缴

存公积金

2.职工个人公积金账户已封存,或停缴公积金已满 6 个月

3.委托他人代办的,代办人应知晓委托人已设置的个人公积

金账户密码

4.苏州大市范围内工、农、中、建、交、苏州银行中的任一

一家银行发出的本人有效一类借记卡

五、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提供

材料核验

留存

纸质材料

备注

原件

电子

照片

原件

复印

1 身份证 √ √ 1

2 代办人身份证 √ √ 1 代办人提供

第39页

37

3 与所在单位解除或

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 √ 1 业务网与线下

提取提供

4 直连银行卡 1 本人一类借记

六、办理流程

七、办理渠道

八、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符合条件且材料齐全,当场办结。

渠道分类 服务渠道

经办窗口/网

址/App 名称

业务

咨询电话

受理 反馈

1 现场办 政务大厅

一楼公积金

窗口

58973612 √ √

2 网上办 业务网

http://gjj.suzh

ou.gov.cn

√ √

3 掌上办 APP 苏州公积金 √ √

申请人提交申请

窗口受理材料

窗口审核通过

公积金余额存入直

连银行卡

第40页

38

九、收费标准

不收费

十、办理结果及结果反馈形式

办理结果:公积金余额入账

反馈形式:存入职工直连的银行卡

十一、申请表单

第41页

39

17.住房公积金退休提取

一、事项名称

住房公积金退休提取

二、事项类型

公共服务

三、实施主体

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张家港分中心

四、办理条件

1.办理对象为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提前办理退休

2.职工个人公积金账户已封存,或停缴公积金已满 6 个月

3.委托他人代办的,代办人应知晓委托人已设置的个人公积

金账户密码

4.苏州大市范围内工、农、中、建、交、苏州银行中的任一

一家银行发出的本人有效一类借记卡

五、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提供

材料核验

留存

纸质材料

备注

原件

电子

照片

原件

复印

1 身份证 √ √ 1

2 代办人身份证 √ √ 1 代办人提供

3 退休证 √ √ 1 未达法定退休

年龄提供

第42页

40

4 直连银行卡 本人一类借记

六、办理流程

七、办理渠道

八、办理时限

符合条件且材料齐全,当场办结。

渠道分类 服务渠道

经办窗口/网

址/App 名称

业务

咨询电话

受理 反馈

1 现场办 政务大厅

一楼公积金

窗口

58973612 √ √

2 网上办 业务网

http://gjj.suzh

ou.gov.cn

√ √

3 掌上办 APP 苏州公积金 √ √

申请人提交申请

窗口受理材料

窗口审核通过

公积金余额存入直

连银行卡

第43页

41

九、收费标准

不收费

十、办理结果及结果反馈形式

办理结果:公积金余额入账

反馈形式:存入职工直连的银行卡

十一、申请表单

第44页

42

18.住房公积金委托收款协议状态变更

一、事项名称

住房公积金委托收款协议状态变更(包括对原协议进行暂

停、暂停恢复、解除协议)

二、事项类型

公共服务

三、实施主体

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张家港分中心

四、办理条件

已办理公积金委托收款签约的缴存单位

五、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提供

材料核验

留存

纸质材料

备注

原件

电子

照片

原件

复印

1 单位公章 √ √ 1

六、办理流程

申请人到窗口申请

窗口受理

完成

第45页

43

七、办理渠道

八、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符合条件,当场办结。

九、收费标准

不收费

十、办理结果及结果反馈形式

办理结果:协议状态变更成功

反馈形式:无

十一、申请表单

渠道分类 服务渠道

经办窗口/网

址/App 名称

业务

咨询电话

受理 反馈

1 现场办 政务大厅

一楼公积金

窗口

12329/

58973612

第46页

44

19.住房公积金下岗失业提取

一、事项名称

住房公积金下岗失业提取

二、事项类型

公共服务

三、实施主体

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张家港分中心

四、办理条件

1.办理对象为女性满 40 周岁,男性满 50 周岁

2.个人公积金账户已封存满 24 个月,或停缴公积金已满 24

个月

3.委托他人代办的,代办人应知晓委托人已设置的个人公积

金账户密码

4.苏州大市范围内工、农、中、建、交、苏州银行中的任一

一家银行发出的本人有效一类借记卡

五、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提供

材料核验

留存

纸质材料

备注

原件

电子

照片

原件

复印

1 身份证 √ √ 1

2 代办人身份证 √ √ 1 代办人提供

3 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 √ √ 1 业务网与线下

第47页

45

证明或人社部门出具

的下岗、失业证明

提取提供

4 直连银行卡 本人一类借记

六、办理流程

七、办理渠道

渠道分类 服务渠道

经办窗口/网

址/App 名称

业务

咨询电话

受理 反馈

1 现场办 政务大厅

一楼公积金

窗口

58973612 √ √

2 网上办 业务网

http://gjj.suzh

ou.gov.cn

√ √

3 掌上办 APP 苏州公积金 √ √

申请人提交申请

窗口受理材料

窗口审核通过

公积金余额存入直

连银行卡

第48页

46

八、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符合条件且材料齐全,当场办结。

九、收费标准

不收费

十、办理结果及结果反馈形式

办理结果:公积金余额入账

反馈形式:存入职工直连的银行卡

十一、申请表单

第49页

47

20.住房公积金新建住房提取

一、事项名称

住房公积金新建住房提取(张家港范围内)

二、事项类型

公共服务

三、实施主体

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张家港分中心

四、办理条件

1.办理对象为职工、配偶、与产权人同一户口簿的直系

亲属(父母、子女、子女配偶)

2.购房地在张家港市范围内

3.委托他人代办的,代办人应知晓委托人已设置的个人公积

金账户密码并签写《住房公积金提取委托书》

4.苏州大市范围内工、农、中、建、交、苏州银行中的任一

一家银行发出的本人有效一类借记卡

五、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提供

材料核验

留存

纸质材料

备注

原件

电子

照片

原件

复印

1 身份证 √ √ 1

2 代办人身份证 √ √ 1 代办人提供

3 住房公积金提取委托 √ √ 1 代办人提供

第50页

48

4 关系证明(结婚证或同

一户口的户口簿)

√ √ 1 提取产权人配偶

或同一户口簿的

直系亲属提供

5 《商品房买房合同》或

《不动产证》

√ √ 1

6 部分或全额的《增值税

发票》

√ √ 1 发票出票日起有

效期一年

7 直连银行卡 1 本人一类借记卡

六、办理流程

七、办理渠道

渠道分类 服务渠道

经办窗口/网

址/App 名称

业务

咨询电话

受理 反馈

1 现场办 政务大厅

一楼公积金

窗口

58973612 √ √

申请人提交申请

窗口受理材料

窗口审核通过

公积金余额存入直

连银行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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