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数字科技学院(筹)图书馆2022年新生入馆教育

发布时间:2022-9-20 | 杂志分类: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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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数字科技学院(筹)图书馆2022年新生入馆教育

(二)如何正确的归还图书1.在图书归还期限内持外借图书到图书馆服务咨询台办理归还手续。如有丢失,将按规定进行赔偿。赔偿方法一:可以找到同样版本的正版图书赔偿;方法二:如果找不到同样的正版书籍赔偿,就要根据书刊出版年代、珍贵程度按书刊价的 2 — 50 倍赔偿。具体办法是按图书出版年代,自赔偿年份前推每 5 年为一赔偿时段,依次按书刊价的 2 倍、3 倍、4 倍……赔偿。2.遗失或损坏书刊处理办法2.1 遗失图书2.1.1 遗失图书,如购回原书(或经图书馆同意后的新版图书)抵还,只需交纳 3.00元加工费,如不能购回原书,则按以下规定赔偿现金:Ø 国内出版的普通图书:1) 30(含)年前出版的,按原价×2 倍×(当前年-出版年)赔偿;2) 25(含)-29 年前出版的,按原价×(当前年-出版年)赔偿;3) 20(含)-24 年前出版的,按原价 5 倍赔偿;4) 15(含)-19 年前出版的,按原价 4 倍赔偿;5) 10(含)-14 年前出版的,按原价 3 倍赔偿;6) 9(含)年内出版的,按原价 2 倍赔偿;Ø 社科类进口原版外文图书、港台书、珍贵画册:1) 25 年前出版的,按原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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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数字科技学院(筹)图书馆2022年新生入馆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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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进南宁数字科技学院(筹)图书馆

一、图书馆简介

学校图书馆于 2004 年正式建馆,2015 年 9 月迁入广西民族大学西校区图书馆 8 层至

9 层,馆舍面积为 4806.6 平米,2021 年 8 月迁入南宁数字科技学院(筹)新校区实验楼

五楼,馆舍面积 900 平方米,阅览室共有 6 间,阅览座位 408 个,新校区图书馆将于 2023

年 9 月建成投入使用,面积为约 3.1 万平方米,阅览座位约 2000 个。

截止到 2022 年 1 月 30 日,本馆图书总量共 176.01 万(其中纸质图书 105.61 万

册占总数 60%,电子图书 70.4 万册占总数 40%)生均 133.73 册;纸质期刊 1448 种,报纸

76 种;中国知网电子期刊电子期刊 5210 种,共计 24357 册;中国知网博硕论文约 88290

册;期刊文献量为 2691.6276 万篇,学位论文 197.3212 万篇。

广西民族大学西校区图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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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数字科技学院(筹)图书馆 实验楼五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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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馆藏分布

阅览室二(实验楼 502) T 工业技术

阅览室三(实验楼 503)

A 马克思主义 毛泽东思想 邓小平理论

B 哲学

C 社会科学

D 政治法律

F 经济

阅览室四(实验楼 504)

F 经济

G 文化 科学 教育 体育

H 语言

K 历史 地理

阅览室五(实验楼 505) I 文学

阅览室七(实验楼 507)

K 历史 地理

H 语言

阅览室八(实验楼 508)

J 艺术

I 文学

三、开馆时间

周一至周日: 7:30-22:00

(PS:法定节假日和寒暑假以及重大活动时的开放时间会根据学校安排另行通知,

可关注图书馆官网、微信公众号发布的最新消息)

四、服务指南

(一)如何正确地借书

1.可通过以下方式查询所要借阅图书的馆藏位置和索书号。

(1)注册超星学习通 APP-输入机构邀请码“shxy”-移动图书馆-馆藏查询

(2)学校图书馆官网-馆藏查询

(3)广西民族大学相思湖学院图书馆微信公众号-畅阅-微信图书馆-馆藏查询

(4)实验楼五楼图书馆服务总台工作人员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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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应书架

对应索书号

2.按馆藏分布找到对应书架查找图书;

3.持想要借阅的图书到到服务咨询台出示一卡通或是学生证办理外借手续。借阅期

限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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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可外借数 外借期限 续借次数 续借期限 超期罚款金额

教师 15 本 60 天 2 次 60 天 0.1 元/册/天

学生 10 本 30 天 2 次 30 天 0.1 元/册/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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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如何正确的归还图书

1.在图书归还期限内持外借图书到图书馆服务咨询台办理归还手续。

如有丢失,将按规定进行赔偿。赔偿方法一:可以找到同样版本的正版图书赔偿;

方法二:如果找不到同样的正版书籍赔偿,就要根据书刊出版年代、珍贵程度按书刊价

的 2 — 50 倍赔偿。具体办法是按图书出版年代,自赔偿年份前推每 5 年为一赔偿时段,

依次按书刊价的 2 倍、3 倍、4 倍……赔偿。

2.遗失或损坏书刊处理办法

2.1 遗失图书

2.1.1 遗失图书,如购回原书(或经图书馆同意后的新版图书)抵还,只需交纳 3.00

元加工费,如不能购回原书,则按以下规定赔偿现金:

Ø 国内出版的普通图书:

1) 30(含)年前出版的,按原价×2 倍×(当前年-出版年)赔偿;

2) 25(含)-29 年前出版的,按原价×(当前年-出版年)赔偿;

3) 20(含)-24 年前出版的,按原价 5 倍赔偿;

4) 15(含)-19 年前出版的,按原价 4 倍赔偿;

5) 10(含)-14 年前出版的,按原价 3 倍赔偿;

6) 9(含)年内出版的,按原价 2 倍赔偿;

Ø 社科类进口原版外文图书、港台书、珍贵画册:

1) 25 年前出版的,按原价×2 倍×(当前年-出版年)赔偿;

2) 20(含)-24 年前出版的,按原价×(当前年-出版年)赔偿;

3) 15(含)-19 年前出版的,按原价 5 倍赔偿;

4) 10(含)-14 年前出版的,按原价 4 倍赔偿;

5) 5(含)-9(含)年前出版的,按原价 3 倍赔偿;

6) 5 年内出版的,按原价 2 倍赔偿;

Ø 科技类进口原版外文图书、港台书:

1) 30(含)年前出版的,按原价×2 倍×(当前年-出版年)赔偿;

2) 25(含)-29 年前出版的,按原价×(当前年-出版年)赔偿;

3) 20(含)-24 年前出版的,按原价 5 倍赔偿;

4) 15(含)-19 年前出版的,按原价 4 倍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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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10(含)-14 年前出版的,按原价 3 倍赔偿;

6) 9(含)年内出版的,按原价 2 倍赔偿;

2.1.2 多卷、多册、分上下集的整套书籍,遗失一册或数册者,则按整套书价给予赔

偿,赔偿后读者不能索取其他卷册图书;各有单价的整套图书,按单册参照上述 1 或 2

的倍数赔偿。

2.1.3 遗失图书赔偿后,在本学期内又找到原书者,可将原书交还图书馆,原赔偿款

退还本人。

2.2 损坏和盗窃书刊

2.2.1 弄脏封面、书脊、书页、插图、照片,视情况每页赔偿 0.1-1 元。

2.2.2 故意拆散、撕割、弄坏、弄脏全书的,根据损坏情况予以赔偿。严重影响内容

完整者,应赔偿同版本图书,并收取 3 元图书加工费;不能赔偿同版本书的,则按遗失

图书处理条款执行,原书留图书馆。

3. 偷窃书刊,除通报批评外,暂停借书资格一学期,并上报学院有关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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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图书馆相关规定

为了维护广大读者的公共利益,保持图书馆良好的环境和秩序,制定以下规定:

1. 校内读者凭本人有效证件入馆;校外读者按规定办理手续后入馆。

2. 本校校友凭毕业证(或复印件),并附上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可进入图书馆,在

馆内阅览图书馆资源。

3. 图书馆五楼全开架阅览,可外借,读者可凭校园一卡通或学生证在服务咨询台办

理图书查询、借还等手续。

4. 未经办理外借手续的图书,不得带出馆(室)外,凡未经批准而将书刊带出室外者,

按偷窃行为处理。

5. 书架、期刊架上的图书、期刊每人每次限取 1 册,阅完后请尽量归位,请勿乱放。

如需复印,可直接到图书馆办公室进行复印,复印后应当即放回原位。

6. 注意防火安全,严禁在馆内任何地方吸烟。

7. 保持馆内整洁卫生,禁止将食物、饮料、接线板、宠物和未办理外借手续的图书

带入阅览区内。

8. 读者不得长期占用存包柜,不得将个人物品长期占用阅览座位,当天闭馆前请将

个人物品带离图书馆,如有遗失责任自负,贵重物品请随身携带。

9. 保持馆内安静,入馆将手持电话置于静音状态,阅览区内请保持安静。

10. 举止文明礼貌,衣着整齐,勿穿汗背心、拖鞋入馆。

11. 遵守社会公德,勿用物品占用阅览席位。

12. 爱护书刊资料及一切公共财物,请勿涂抹、撕毁、私藏书刊。

13. 不得在馆内随意从事影响读者学习的活动,如采访、拍摄、发放问卷等。如有相

关需求,请提前联系图书馆办公室相关负责人。

14. 自觉遵守图书馆各项规定,服从工作人员管理。

15. 对违反上述规定者,将予以批评教育;情节严重者报学校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六、存包柜使用说明

欢迎使用条码型自助寄存柜,在开始使用前,请您仔细阅读本说明。

条码型使用方法:

1.存物

按[存]键→取条码纸→开箱→存物→关箱门

第9页

操作成功后箱门打开,显示器显示箱门号。

2.取物

扫描条码→开箱→取物→关箱门

操作成功后箱门打开,显示器显示箱门号。

如您在使用过程中遇到不能正常存取物的情况,请前往阅览室一(501)阅览室寻求

唐老师的帮助。

七、图书馆志愿者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倡导“奉献、友爱、互助、进步”志愿者精神,规范和促进图书馆志愿者

管理工作的开展,特制定本办法。

志愿者围绕图书馆各项工作为读者提供服务和帮助,其行为秉持自觉自愿原则,不

计报酬。

图书馆党员先锋服务工作站负责组织志愿者的招募、培训、使用和服务等日常管理

事务。

第二章 志愿者享有的权利

志愿者的权利

参加图书馆组织提供的培训和其他相关活动。

在提供服务期问可获得图书馆的相应帮助和服务。

(三)志愿者享有监督、建议、批评、出入组织自由的权利。

第五条 志愿者应履行的义务

(一)遵守本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二)及时认真完成图书馆安排的志愿服务工作。

(三)不得以志愿者的身份从事任何以赢利为目的或违反学校规章制度和社会公德

的活动。

第三章 志愿者的服务内容

第六条 参与书库、阅览室的日常辅助管理,协助工作人员进行书刊整理、分类、

上架等工作。

第七条 协助、参与图书馆读者调查,各种读者服务活动的策划设计、宣传筹备、

知识传播,组织实施等工作。

第八条 图书馆需要的临时性、突击性任务。

第四章 志愿者的招募

第10页

第九条 招募条件

(一)校内学生,身心健康

(二)热爱公益文化事业,具有奉献精神,有较为固定的时问用于图书馆志愿服务

活动。

(三)具备与所参加的志愿服务项目及活动相适应的基本素质

(四)具有志愿服务经历者优先,具有翻译、播音、美术、计算机应用等专业特长者

优先。

第十条 报名方式

(一)现场报名:在图书馆咨询台领取志愿者申请表,填完后交咨询台工作人员。

(二)网络报名:登陆图书馆微信公众号或官网,打开招募令通知,按照推文内容

中的流程添加图书馆志愿者服务工作群,完善个人信息登记表,下载无课申请表,填写

后以附件形式发送至指导老师的邮箱。

(三)图书馆对申请人进行资料整理和审查后,通知志愿者进行统一培训,志愿者参

加培训后正式安排志愿服务工作和活动。

(四)实行不间断招募方式,根据志愿者报名的人数在不同的月份安排不同的工作

和活动。

第五章 志愿者的管理和奖励

第十一条 图书馆建立志愿者工作档案,记录服务时问,为志愿者出具志愿者服务

社会实践证明。

第十二条 累计服务时问排在前 20 名并表现优异的志愿者,可获得图书馆“优秀

志愿者”称号。

第十三条 对于累计两次以上(含两次)无故不参加志愿服务的,或有其他违反

志愿者服务守则行为的,将取消该志愿者的服务资格。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四条 《广西民族大学相思湖学院图书馆志愿者服务管理办法》自下发之日起

实施,解释权归图书馆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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