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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不超过 5 万元,每家企业最高不超过 200 万元。〔责任
单位: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文广旅游局、市
市场监管局、市国资委、市商旅集团,各区、县(市)人民
政府〕
七、网络赋能行动。发挥杭州“电商之都”“直播基地”
有利优势,通过各类新媒体平台开展杭帮菜常态化宣推,推
动杭州美食线上化、国际化走在全国前列。建立专业美食评
论员队伍,聘任一批杭帮菜宣传大使,每年给予一定的补贴。
积极引导杭帮菜通过电商平台、直播带货等形式开拓国内国
际市场,对电商平台通过设立“杭帮菜专区”等形式,年度
杭帮菜销售额达 3000 万元以上的,分别给予电商平台不高
于专区销售额 5‰的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 100 万元。(责
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委宣传部、市市场监管局、市财政局)
八、品牌战略行动。加强品牌输出,支持杭帮菜餐厅和预
制菜企业开展连锁经营,对在市外新开设杭帮菜经营门店
(1000 平方米以上),并在杭依法注册、合法经营、独立承
担法律责任的经营主体一次性给予不超过 5 万元奖励。鼓励
商业银行降低企业融资成本,积极引导政策性担保公司为符
合条件的杭帮菜企业提供贷款担保,支持企业技改、科研攻
关、产业园布局等。支持企业抱团组建杭帮菜产业联盟,鼓
励有条件的杭帮菜餐饮企业和相关预制菜企业上市。〔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