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政策
RELEVANT POLICIES
自2013年以来,中共中央、国务院密集出台大力发展装配式钢结构
建筑的指导意见和文件,习近平主席在巴黎气候峰会上向世界做出大力
发展绿色建筑的庄严承诺,发展装配式钢结构绿色建筑已经成为国家战
略,时代呼唤建筑产业转型升级。
2017年10月18日,习近平在十九大报告中指出,坚持人与自然和谐
共生。必须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节约资源和保
护环境的基本国策。
2021年10月12日,习近平在《生物多样性公约》第十五次缔约方大会
领导人峰会视频讲话中提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良好生态环境既
是自然财富,也是经济财富,关系经济社会发展潜力和后劲。我们要加快
形成绿色发展方式,促进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双赢,构建经济与环境协同
共进的地球家园。
党中央指示
2016年9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指导意见》
到2025年,力争使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30%。
2022年1月19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十四五”建筑业发展规划》
以推动智能建造与新型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为动力,加快建筑业转
型升级,实现绿色低碳发展。
大力推广应用装配式建筑,积极推进高品质钢结构住宅建设,鼓励学
校、医院等公共建筑优先采用钢结构。培育一批装配式建筑生产基地。
构建装配式建筑标准化设计和生产体系,推动生产和施工智能化升
级,扩大标准化构件和部品部件使用规模,提高装配式建筑综合效益。
在政府投资工程和大型公共建筑中全面推行绿色建造。
推广绿色化、工业化、信息化、集约化、产业化建造方式,推动新一代
信息技术与建筑业深度融合,积极培育新产品、新业态、新模式,减少材料
和能源消耗,降低建造过程碳排放量。
国务院政策
2017年5月,《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
意见》
到2020年,全省实现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建筑面积比例达到20%
以上。其中,福州、厦门市为全国装配式建筑积极推进地区,比例要达到
25%以上,争创国家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泉州、漳州、三明市为省内装配式
建筑积极推进地区,比例要达到20%以上,争创国家装配式建筑试点城市;
其他地区为装配式建筑鼓励推进地区,比例要达到15%以上。到2025年,全
省实现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建筑面积比例达到35%以上。
从2019年起,福州、厦门、泉州、漳州市国有投资(含国有资金投资占控
股或者主导地位的)的新开工保障性住房、教育、医疗、办公综合楼项目采用
装配式建造,其他设区市应达到50%。
2021年9月,《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漳州市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
展六条措施的通知》
推动建造方式创新,做强做大建筑产业基地。规划建设装配式建筑产
业园区,打造涵盖科研、设计、生产加工、施工装配、运营等全产业链融合一
体的智能建造产业体系。
装配式建造方式推广情况纳入各地绩效考评内容。对于新出让的经营
性建设用地,装配式建筑面积要达到可建总建筑面积25%以上。
省市配套政策
7 BROCHU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