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核汇能贵州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七险两金缴纳提取等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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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核汇能贵州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 印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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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险两金”缴纳、使用、提取等事项说明
第一部分
贵州省贵阳市“五险一金”缴纳、使用和提取等政策解读
一、养老保险
1.什么是养老保险?
养老保险,全称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是国家和社会根据
一定的法律和法规,为解决劳动者在达到国家规定的解除劳
动合同的劳动年龄界限,或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退出劳动岗
位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2.养老保险有哪些特点?
(1)由国家立法强制实行,企业单位和个人都必须参
加,符合养老条件的个人,可向社会保险部门领取养老金。
(2)养老保险费用来源,一般由国家、单位和个人三
方或单位和个人双方共同负担,并实现广泛的社会互济。
(3)养老保险具有社会性,影响很大,享受人多且时
间较长,费用支出庞大。
3.参加养老保险有什么好处?
养老保险是国家为解决人民群众“老有所养”问题的建
立的一项重要制度,是政府基本公共服务的一项重要内容,
参加养老保险也是个人的一项基本义务。参加养老保险最大
的好处,就是将过去的个人、家庭和企业养老转变为社会养
老,让群众不再靠“养儿防老”,真正实现“老有所养”。
员工按照养老保险政策规定参保缴费后,无论所在企业经营
好坏和家庭收入多少,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符合规定缴费
年限的都能按时足额领到基本养老金,使老年生活真正高枕
无忧。
4.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是如何确定的?
基本养老保险费由企业和被保险人按不同缴费比例共
同缴纳。所谓社会保险的缴费基数,是指企业或者职工个人
用于计算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工资基数,用此基数乘以规定的
费率,就是企业或者个人应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金额。
企业一般以企业职工的工资总额作为缴费基数,职工个
人一般则以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资为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
的工资基数。城镇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和国有企业下
岗职工以个人身份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以所在省区市上年
度社会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按 20%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
险费,全部由自己负担。在我国,缴费基数由社会保险经办
机构根据用人单位的申报,依法对其进行核定。
养老保险基数分几个档次,一般会在当地社会平均工资
的 60%到 300%之间。各地区的社保缴费档次有所不同,贵阳
市缴费基数档次一般为一档 60%、二档 80%、三档 100%、四
档 120%、五档 150%、六档 200%、七档 250%、八档 300%。(最
高和最低缴费基数的计算比例,各城市可能不同,以各城市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的计算比例和基数为准。)
我公司缴纳基数:职工上年度收入总计(税前,含月度、
季度、年度绩效)/12 月。上限:不超过当地社平工资的 3
倍;下限:不低于当地最低缴费基数。
我公司缴纳比例:个人 8%,单位 16%。
5.企业职工满足哪些条件可以办理退休?
(1)因病提前退休:男年满 50 周岁,女年满 45 周岁,
连续工龄满 10 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当退休。
(2)正常退休:男年满 60 周岁,女工人年满 50 周岁,
女干部年满 55 周岁,累计缴满养老保险 15 年,可以办理退
休。
(3)特殊工种提前退休: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
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
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可以退休。
6.基本养老金是如何计算的?
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职工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个人缴费满 15 年的,基础养老金月标
准为省(自治区、直辖市)或市(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
资的 20%。个人账户养老金由个人账户基金支付,月发放标
准为本人账户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个人账户基金用完后,
由社会统筹基金支付。一般来说,基础养老金 A= 全省上年
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本人平均缴费指数)÷2×缴费
年限×1%,个人账户养老金 B=个人账户储存额÷个人账户养
老金计发月数。以上两项 A+B 之和为每月领取的基本养老金
数额。
二、医疗保险
1.什么是医疗保险?
医疗保险是指国家为保障职工的基本医疗,由医疗保险
经办机构按国家有关规定,向单位和个人筹集用于职工基本
医疗保险的专项基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包括社会统筹基金
和个人账户两部份,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按-定比例共同
缴纳。
2.医疗保险有什么作用?
(1)有利于提高劳动生产率,促进生产的发展。医疗
保险是社会进步、生产发展的必然结果。反过来,医疗保险
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又会进一步促进社会的进步和生产的发
展。一方面医疗保险解除了劳动者的后顾之忧,使其安心工
作,从而可以提高劳动生产率,促进生产的发展;另一方面
医疗保险也保证了劳动者的身心健康,保证了劳动力正常再
生产。
(2)调节收入差别,体现社会公平性。医疗保险通过
征收医疗保险费和偿付医疗保险服务费用来调节收入差别,
是政府一种重要的收入再分配的手段。
(3)维护社会安定的重要保障。医疗保险对患病的劳
动者给予经济上的帮助,有助于消除因疾病带来的社会不安
定因素,是调整社会关系和社会矛盾的重要社会机制。
(4)促进社会文明和进步的重要手段。医疗保险是社
会互助共济的社会制度,通过在参保人之间分摊疾病费用风
险,体现出了“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新型社会关系,有
利于促进社会文明和进步。
3.贵阳市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比例及基数是如何确定
的?
贵阳市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比例为 10.5%,其中单位缴费
费率为 8.5%,个人缴费费率为 2%。缴费基数最低和封顶按
上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
80%-300%执行。
我公司缴纳基数:职工上年度收入总计(税前,含月度、
季度、年度绩效)/12 月。上限:不超过当地社平工资的 3
倍;下限:不低于当地最低缴费基数。
我公司缴纳比例:个人 2%,单位 8.5%。
4.什么是大额医疗补助?
政府组织和建立的面向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
员的一种补充医疗保险,旨在对参保人员年度医疗费用超过
封顶线以上的部分进行补助。
5.贵阳市单位职工大额医疗补助筹资如何收费?
规定大额医疗每人每年收取 192 元,其中单位为每人每
年 96 元,参保人员每人每年 96 元。
6.职工生病住院如何报销?
(1)贵州省内,出示医保卡刷卡住院,报销费用由医
院与医保中心结算。
(2)省外住院治疗,需先进行医疗备案后,再住院自
费治疗。出院后进行手工报销。
7.医疗备案的方法有哪些(省内无需备案,省外必须
备案)?
(1)社保经办人填好《贵阳市参保人员异地居住或驻
外工作就医备案表》后,到医保中心进行医疗备案。
(2)手机备案:微信关注小程序“数智贵阳”→完善
资料→出现:社会保障卡→下拉至医保→点:异地就医备案,
按提示操作即可。
8.手工报销医疗费需要哪些资料?
(1)出院发票原件。
(2)用药清单原件。
(3)出院小结原件。
(4)身份证复印件。
(5)银行卡复印件及开户行信息。
9.医保卡如何办理?
参保职工带上身份证原件到贵阳银行自行办理,现办即
得。
10.电子医保卡如何激活?
在微信添加“我的医保凭证”小程序,完善资料后进入
小程序,蓝色右上方即看到“医保码”,刷药出示医保码即
可。
三、工伤保险
1.什么是工伤保险?
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
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
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
险制度。
2.参加工伤保险有什么好处?
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发生工伤后,可以按照《工伤保险
条例》的规定及时、足额享受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工伤医
疗、工伤康复、辅助器具配置和各项生活保障等待遇,生活
保障待遇包括一次性待遇和长期待遇,从而解决职工工伤后
的医疗救治和基本生活保障等问题。
3.工伤保险费率如何确定的?
国家根据不同行业的工伤风险程度确定行业的差别费
率,行业风险程度分为八个类别。贵州省八个类别行业的基
准费率分别为:0.4%、0.5%、0.9%、1.0%、1.1%、1.6%、2.2%、
3.0%。
我公司缴纳基数:职工上年度收入总计(税前,含月度、
季度、年度绩效)/12 月。上限:不超过当地社平工资的 3
倍;下限:不低于当地最低缴费基数。
我公司缴纳比例:单位 1%。
4.职工发生工伤后怎么办?
(1)参保单位应在 24 小时内向经办机构报送《贵州省
工伤事故信息快报》,并在经办机构开具《贵州省工伤保险
参保职工就医通知书》。
(2)参保单位或工伤职工凭《贵州省工伤保险参保职
工就医通知书》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院办理相关手续。
(3)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
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4)工伤认定。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
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 30 日内向参保地社会保险行
政部门提出工伤申请,并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规
定,提交相关申请材料。
(5)工伤康复。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康复机构
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6)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
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7)工伤保险待遇。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受到事故伤
害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经认定为工伤后,按照《工
伤保险条例》规定享受各项工伤保险待遇。
5.哪些情形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
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
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
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
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6.哪些情形可以视同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 48
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
到伤害的;
(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
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7.哪些情形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为工伤?
(1)故意犯罪;
(2)醉酒或者自杀;
(3)自残或者自杀。
8.申请工伤认定,需要哪些材料?
(1)填写好的工伤认定申请表;
(2)劳动合同复印件或生效的劳动关系仲裁裁决书、
法院判决书及送达回证;
(3)首诊医疗机构出具的与伤情有关的诊断证明书或
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医院的住院(门诊)病历或住院记录复
印件;
(4)单位法定代表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单位工商注
册信息表(工商注册信息表需工商部门盖章)或事业单位法
人证书复印件;
(5)社保中心出具的伤者参加工伤保险缴费情况查询
单;
(6)工伤认定补正材料告知书;
(7)工伤认定调查核实告知书;
(8)受伤职工事故发生日上班证据(如考勤表、打卡
记录、排班表)及伤者身份证复印件;
(9)单位事故报告;
(10)伤者事故经过自述;
(11)工伤认定调查笔录(证人证言及证人身份证复印
件);
9.认定工伤,属于下列情形的,还应当分别提交以下相
应证据。
(1)职工死亡的,提交医疗机构死亡证明及法医司法
鉴定中心的死亡原因(涉酒涉毒)《鉴定意见书》;在生产
事故中受伤的,提交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关或行业
主管部门的《事故调查报告》;
(2)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
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提交公安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
调解书等结论性证明或人民法院的判决书或其他有效证明。
(3)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
事故下落不明的,应说明职工本职工作岗位地点及因工外出
的时间、地点和路线,出具因工外出证明材料(如派工单、
会议通知等),提交公安部门的证明、人民法院判决书或者
相关部门的证明;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提交宣告结论。
(4)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
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提交公安机
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其他相关部门的证明;需提交上下班的
作息时间表、居住地证明、单位至职工居住地的正常路线图;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5)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
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提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
发疾病的证明、医疗机构的抢救证明和法医鉴定中心的死亡
原因(涉酒涉毒)《鉴定意见书》。
(6)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
到伤害的,提交民政部门或其他相关部门的证明;
(7)属于因战、因公负伤致残的转业、复员军人,旧
伤复发的,提交《革命伤残军人证》及劳动能力鉴定机构对
旧伤复发的确认。
10.申请人应向哪个部门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申请人应当向工伤发生所在地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
委员会提出申请。该地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负责本
辖区内的劳动能力初次鉴定、复查鉴定。省级劳动能力鉴定
委员会负责对初次鉴定或者复查鉴定结论不服的进行再次
鉴定。
11.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应该提交哪些材料?多久作
出鉴定结论?
(1)工伤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等其他有
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2)工伤职工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 4 张;
(3)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
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资料;
(4)各种影像学检查资料(X 光片、CT 片、核磁共振
资料);
(5)职业病患者,须提供由人社部门指定的职业病诊
断机构出具的职业病诊断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
(6)精神病患者,须提供由我省精神病鉴定机构出具
的精神病鉴定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
(7)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材料。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
申请之日起 60 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
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 30 日。
12.工伤职工可以享受哪些工伤待遇?
(1)医疗期待遇
治疗费用。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
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
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
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
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治疗补助。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
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 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医
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
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
因公出差标准报销。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
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康复性治疗费用。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
进行康复性治疗的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
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
中支付。
伤残辅助器具待遇。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
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
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
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停工留薪期待遇。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
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
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
过 12 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
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 12 个
月。
生活护理费。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
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
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
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三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
准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
为 50%,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的为 40%,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的为 30%。
(2)各等级伤残待遇
一级至四级的伤残待遇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
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A.一次性伤残补助。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
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
一级伤残为 24 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级伤残为 22 个月的本人工资;
三级伤残为 20 个月的本人工资;
四级伤残为 18 个月的本人工资。
B.伤残津贴。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
为:
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 90%;
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 85%;
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 80%;
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 75%。
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
险基金补足差额。
C.基本养老金保险。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
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
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
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五级、六级伤残的待遇
A.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
B.五级伤残为 16 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 14 个月
的本人工资。
C.安排适当工作或伤残津贴。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
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
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
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 70%;
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 60%;
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
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
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
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
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
定。
七级至十级的伤残待遇
A.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
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
七级伤残为 12 个月的本人工资;
八级伤残为 10 个月的本人工资;
九级伤残为 8 个月的本人工资;
十级伤残为 6 个月的本人工资。
B.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劳动合同
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
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3)工亡待遇
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
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丧葬补助金。丧葬补助金为 6 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
工月平均工资。
供养亲属抚恤金。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
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
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 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
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
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
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
部门规定。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
收入的 20 倍。
丧葬补助金为 6 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
四、失业保险
1.什么是失业保险?
失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由社会集中建
立基金,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
助进而保障失业人员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促进其再就业的
制度。
2.员工离职后,满足什么条件可以领取失业金?
员工离职前单位和个人累计缴满 1 年,且非因本人意愿
中断就业,并办理了失业登记,可领取失业金。
3.失业保险可以领取多久?
(1)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满一年不
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
(2)累计缴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
限最长为十八个月;
(3)累计缴满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
长为二十四个月。
(4)重新就业,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
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
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4.失业保险金领取的标准是怎样的?
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不低于城市居民
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5.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期间,可享受什么待遇?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期间,医疗保险从失业保险基
金中支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6.领取失业金有哪些方式?
(1)离职 15 天内带上身份证原件到户口所在地的居委
会办理或社保机构办理;
(2)在手机上申领:下载“贵阳人社通”APP→注册登
记→点击“失业申领”→按提示往下操作即可。
我公司缴纳基数:职工上年度收入总计(税前,含月度、
季度、年度绩效)/12 月。上限:不超过当地社平工资的 3
倍;下限:不低于当地最低缴费基数。
我公司缴纳比例:个人 0.3%,单位 0.7%。
五、生育保险(已合并到医疗保险里)
1.什么是生育保险?
生育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在职业妇女因生育子女而暂
时中断劳动时由国家和社会及时给予生活保障和物质帮助
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
2.生育保险有什么作用?
是国家通过立法,对怀孕、分娩女职工给予生活保障和
物质帮助的一项社会政策。其宗旨在于通过向职业妇女提供
生育津贴、医疗服务和产假,帮助他们恢复劳动能力,重返
工作岗位。
3.生育保险待遇主要包括哪些?
(1)生育津贴,用于保障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基本生活
需要;
(2)生育医疗待遇,用于保障女职工怀孕、分娩期间
以及职工实施节育手术时的基本医疗保健需要。
4.申领生育津贴需满足什么条件?
参加贵阳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且在生育或计划生育流
产手术前连续缴费 6 个月以上(不含 6 个月),发生符合国家
和省人口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生育或者实施计划
生育流产手术的女职工(不含灵活就业人员),可享受生育津
贴。
5.申领生育津贴和生育费及产前需要什么资料?
(1)贵阳市生育津贴申领登记表;
(2)准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3)出院发票原件;
(4)出院小结原件;
(5)用药清单原件;
(6)银行卡复印件及开户行名称;
(7)身份证复印件。
6.生育津贴发放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生育保险月平均缴费基
数÷30 天×法定产(休)假天数
7.法定产假是如何规定的?
(1)平产 158 天;剖腹产 173 天;多一胎增加 15 天;
(2)女职工怀孕未满 4 个月流产的,享受 15 天产假;
怀孕满 4 个月流产的,享受 42 天产假。
根据现行政策,生育保险已与医疗保险合并。
六、住房公积金管理
1.什么叫住房公积金?
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
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
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2.住房公积金比例及基数是如何确定的?
(1)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最低不得低于 5%,最高不得
高于 12%。同一单位在同一缴存年度内只能选定一个缴存比
例,个人缴存比例应当与单位缴存比例一致。
(2)最低基数不能低于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公布的全省一类地区最低工资标准,最高不能高于贵州省人
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贵州省统计局公布的上年度贵阳市在
岗职工平均工资标准。
我公司缴纳基数:职工上年度收入总计(税前,含月度、
季度、年度绩效)/12 月。上限:不超过当地社平工资的 3
倍;下限:不低于当地最低缴费基数。
我公司缴纳比例:个人 12%,单位 12%。
3.住房公积金由哪两部分组成?
(1)个人缴存部分;
(2)单位缴存部分。
职工个人缴存的和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均归
职工个人所有。
4.住房公积金有哪些用途?
(1)购房
公积金贷款购房是大多数人的首选,商业贷款购房可以
提取公积金用于首付,或是提取公积金偿还本息;公积金(组
合)贷款可提取公积金偿还本息。如果购房期间没有贷款,
那么可以一次性提取公积金。
(2)建造、翻建、大修住房。
这一用途只适用于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造、翻建、大修
的自有住房,职工及配偶可以提取被批准当月之前(含当月)
的公积金,提取金额合计不超过修建房屋的费用。
(3)租房
如果短期内不具备买房条件,可以选择利用公积金来租
房。
5.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达到 6 个月以上;
(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具备偿还贷款本息能力;
(4)信用记录良好;
(5)有符合法律规定及担保条件的购房合同或者其他
批准文件;
(6)购房首付款不得低于按照规定计算的应付款额;
(7)市公积金管委会确定的其他条件。
6.职工购买商品房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哪些资
料?
(1)《贵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余额,需提供婚姻关系证明、
配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购房合同原件;
(5)购房收据原件及复印件;
(6)《贵阳市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登记表》。
7.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是多少?
贵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原来的 50 万元调整
为在贵阳市行政区域内(含铁路沿线)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
职工缴存家庭 50 万元、双职工缴存家庭 60 万元。
8.可以提取的情况
购房提取
商贷提取
租房提取
离职提取
退休提取等。
9.提取公积金的方法有哪些?
(1)柜台提取。职工离职满 6 个月后,可带身份证原
件到贵阳市公积金中心提取;退休人员,带退休证到贵阳市
公积金中心提取;租房提取,需本人无房或者配偶无房且连
续缴满 3 个月,可到柜台提取。已婚提取,一次最高不得超
过 17200 元,;单身提取,一次不超过 13400 元。一年可以
提取一次。
(2)手机提取:在微信关注“贵阳公积金”公众号,
点右下角“个人中心”-点“个人业务”输入密码(个人账
号后 6 位)-点“业务办理”-点“贵阳市行政区域内”-点
相应的模板进行提取。
第二部分
公司雇主责任险、补充医疗保险、企业年金等事项说明
七、雇主责任险
1.什么是雇主险?
指被保险人所雇佣的员工在受雇过程中从事与保险单
所载明的与被保险人业务有关的工作而遭受意外或患与业
务有关的国家规定的职业性疾病,所致伤、残或死亡,被保
险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劳动合同应承担的医
药费用及经济赔偿责任,包括应支出的诉讼费用,由保险人
在规定的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的一种保险。
2.雇主险有哪些优点?
(1)当所雇佣的员工未买社保、已退休、试用期人员、
临时工等,在工作时间发生工伤时,在二级以上医院先自行
垫付医疗费治疗好后,可找保险公司理赔。
(2)理赔快捷。资料递交后 15 个工作日到账。
(3)除住院费用可以报销,门诊也可报销。
3.购买雇主险需要什么信息?
身份证号码、姓名、购买保额、岗位、派遣单位名称。
4.雇主险购买的时间是如何规定的?
月内(除节假日)9 时-17 时均可增员,次日零时生效。
八、补充医疗保险
1.什么是补充医疗保险?
与基本医疗保险不同,补充医疗保险不是通过国家立法强
制实施的,而是由用人单位和个人自愿参加的。是在单位和
职工参加统一的基本医疗保险后,由单位或个人根据需求和
可能原则,适当增加医疗保险项目,来提高保险保障水平的
一种补充性保险。
基本医疗保险与补充医疗保险不是相互矛盾,而是互为补
充,不可替代,其目的都是为了给职工提供医疗保障。
企业补充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险是相对于基本医疗
保险而言的,是企业在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
国家给予政策鼓励,由企业自主建立或参加的一种补充性
医疗保险形式。主要用于在基本医保结算后,仍需由职工
个人负担的费用报销。
2.类型
企业补充医疗保险是企业在参加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的基
础上,国家给予政策鼓励,由企业自主举办或参加的一种补
充性医疗保险形式。
(1)商业医疗保险机构举办;
(2)社会医疗保险机构经办;
(3)大集团、大企业自办。
3.缴费基数
补充医疗费用原则上每年 1 月按照不高于公司上年度
工资总额的 5%比例提取缴纳,并在成本中列支。用于公司
补充医疗保险购买及员工本人医疗费用支出等;遇到国家
或地方政府相关保险政策变化,依据政策要求进行调整;
九、企业年金
1.什么是企业年金
企业年金,是指企业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
险并履行缴费义务的基础上,依据国家相关政策自主建立
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
职工可自愿选择加入或者退出企业年金计划。
2.建立企业年金制度需符合的条件
1)具备相应的经济能力。经营状况良好,不存在因经
营原因导致亏损或未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以及难以完
成利润总额等经营业绩考核目标等情形。公司因经营原因
合并报表出现上述情形的,公司本部应暂缓实施企业年金,
但其所属盈利子企业可以实施企业年金。
2)具备较强的人工成本承受能力。企业现金流充足,
具备企业年金持续缴费能力,人工成本投入产出水平较高。
人工成本投入产出水平在行业内处于较低水平的企业,应
暂缓实施企业年金。
3)基础管理规范。法人治理结构完善,依法建立了职
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制度,集体协商制度规范健全。企
业和职工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并足额履行了缴费义务。
3.职工参加企业年金的条件
在实施有效期内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职工,均可加入本
方案:
1)与公司签署劳动合同的职工(不含外包员工);
2)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并依法履行足额缴费义务。
4.资金筹集与缴费
资金来源
企业年金基金缴费由单位和职工个人共同承担,均采取
按月缴费方式。单位缴费按照国家规定渠道列支,职工个人
缴费按月从职工个人工资中代扣代缴。每年合计最高不超过
公司年度职工工资总额的 10%。
单位缴费
1)单位月缴费比例按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性收
入的 8%缴纳,资金从成本列支。
2)单位月缴费基数按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性收
入确定,当年新增人员的单位月缴费基数按同职级人员当年
月缴费基数的平均值确定。
个人缴费
1)个人月缴费基数按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性收
入确定,当年新增人员的个人月缴费基数按同职级人员当年
月缴费基数的平均值确定。
2)每月职工个人缴费为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性收入
的 2%,以后年度逐步提高,最终与单位缴费比例相协调。个
人缴费由公司从职工个人工资中代扣;个人缴费部分全部记
入个人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