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3 甲方按照统一标准对乙方的“鑫森泰商务运营中心”装修设计进行 规划指导,现有不同装修
风格需提前报备。
第九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9.1 乙方有责任严格按照甲方统一模式发展联合创始人及合伙人,完成年 30 万元的市场业绩,
未完成该指标,甲方有权终止乙方的加盟资格;
9.2 乙方独立经营、自负盈亏、合法销售,独立享有或承担其经营活动带来的收益或法律责任;
9.3 乙方遵守并维护甲方的整体营销规划、市场布局原则及市场管理的相关规定,切实维护甲方
品牌形象;
9.4 乙方承诺:积极维护最广大消费者的利益、积极维护市场秩序以及维护企业利益,积极推动
品牌提升,自觉依法经营、诚信经营,坚决杜绝为获取不正当利益而制假、售假等违反国家法
律法规及扰乱市场秩序、损害他人利益,破坏企业品牌形象的行为;
9.5 为防止假冒,非经甲方书面认可,乙方不得从甲方之外的任何第三方进货而扰乱市场;
9.6 乙方不得利用本合同约定的渠道经营假冒、伪劣以及国家法律法规禁止销售的产品。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0.1 本协议签订后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则该协议未生效;
10.1.1 乙方未按本协议第二条第 2.1 项之约支付加盟费;
10.1.2 乙方未按本协议第二条第 2.2 项之约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联合创始人团队的组建。
10.2 乙方经营活动中如出现损害甲方、甲方关联公司包括但不限于企业和产品的声誉、形象和
利益的行为,甲方可立即终止乙方的加盟权限并不退还加盟费,乙方并赔偿甲方由此造成的损
失。
第十一条 知识产权及保密事项
11. 1 甲方的商标、版权、商号、商誉等一切知识产权均属甲方上级授权公司所有,乙方合法使
用权限仅限于其在多彩贵州美酒销售相关事宜中。
11. 2 本合协议签订,并不代表甲方授权乙方将甲方商标,商号以及甲方享有的其他一切知识产
权另作他用。如擅自使用,乙方应自行承担一切法律后果,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甲方除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外,并保留追究乙方法律责的权利。
11. 3 本合同履行期间、履行完毕、合同终止后,双方对互相掌握的企业、产品、价格、市场调
查、营销计划等相关资料,均作为机密文件处理,若因主观透露对方的商业机密给对方或第三
方造成损失,双方均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可向对方追究法律责任和追索经济赔偿。
11. 4 乙方及乙方的分销商(点)在市场推广、广告宣传(包括但不限于电视广告、平面广告、
户外广告、店铺招牌、自媒体等)、使用包装物和促销过程中,应对属于甲方和多彩贵州酒的
知识产权(包括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及企业名称专用权等)在使用前须取得甲方同意。乙
方或乙方的分销商(点)如有因虚假宣传和不规范使用上述知识产权,导致有关政府职能部门
处罚的,由乙方自行负责,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负赔偿责任。
11. 5 合同期满或双方终止合同时,乙方及乙方的分销商(点) 应立即停止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