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传稿)中山温泉中心园改建工程监理.PDF

发布时间:2022-6-28 | 杂志分类: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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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使用说明一、《中山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招标文件》适用于本市采用电子招标投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招标。二、《中山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招标文件》用相同序号标示的章、节、条、款、项、目,供招标人和投标人选择使用;以空格标示的由招标人填写的内容,招标人应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具体化,确实没有需要填写的,在空格中用“/”标示。三、招标人按照《中山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招标文件》第一章的格式发布招标公告后,将实际发布的招标公告编入招标文件中,作为投标邀请。其中,招标公告应同时注明发布所在的所有媒介名称。四、本范本的评标办法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山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的通知》的要求制定。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应按《中山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列明全部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并在本章(前附表及正文)标明投标人不满足其要求即导致废标的全部条款。五、投标人资格条件的设置说明(一)资质条件:按与招标工程规模相符的最基本资质设定,不得抬高标准。(二)诚信要求:在中山市建设工程企业诚信评价C级或以上且显示资料未过期。(根据《中...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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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招标文件示范文本

20220101版本

中山温泉中心园改建工程监理招标文件

(网上开标电子评标)

招标单位:中山温泉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智埔国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盖章)

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王瑶、林洁钿(签名)

招标文件编制人员:李梓毅、吴芷君(签名)

2022年6月

第2页

1

使用说明

一、《中山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招标文件》适用于本市采用电子招标投标的房屋建筑

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招标。

二、《中山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招标文件》用相同序号标示的章、节、条、款、项、

目,供招标人和投标人选择使用;以空格标示的由招标人填写的内容,招标人应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

实际需要具体化,确实没有需要填写的,在空格中用“/”标示。

三、招标人按照《中山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招标文件》第一章的格式发布招标公告后,

将实际发布的招标公告编入招标文件中,作为投标邀请。其中,招标公告应同时注明发布所在的所有媒介

名称。

四、本范本的评标办法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山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的通知》的要求制定。

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应按《中山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列明全部

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并在本章(前附表及正文)标明投标人不满足其要求即导致废标的全部条款。

五、投标人资格条件的设置说明

(一)资质条件:按与招标工程规模相符的最基本资质设定,不得抬高标准。

(二)诚信要求:在中山市建设工程企业诚信评价C级或以上且显示资料未过期。(根据《中山市建

设工程诚信管理办法》,对信用等级为C级或D级的企业,招标人可在招标文件中设定不受理其参与投标。)

(根据2020年5月20日印发的《关于自觉维护更新中山市建设工程企业管理和诚信平台信息的通知》

的要求,各投标单位应自觉更新中山市建设工程企业管理和诚信平台的登记资料,如因不及时更新资料导

致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中的诚信等级显示“暂无数据”的,视为投标单位不满足诚信要求。)

六、否决性条款的设置要求

否决性条款(包括不予受理、废标)必须单列,招标文件的其他条款与该单列的否决性条款不一致或者

未单列的,以单列的否决性条款为准。否决性条款应当明确,易于判断,不可含有“实质性不响应招标文

件要求”、“投标文件中附有招标人不可接受的条件”等评标委员会难以界定的条款。除法律法规规定外,

否决性条款中没有列出的不予受理或废标的条款,不得作为不予受理或废标的依据。

七、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中不明确之处,可通过招标人要求投标人进行书面澄清,但不应作为评审

不通过的理由。如投标人不按照要求进行澄清,其评审可不予通过。

八、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有所怀疑时,可通过各级行政

建管部门政务信息平台进行查询。若投标人所提供信息与政务信息平台上的相关内容不符,经核实存在虚

假、夸大的内容,不予通过评审。

九、电子评标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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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一)发生下列情况的,开标(评标)无效、中止或终止,恢复开标(评标)的时间视情况而定。

1、停电或服务器发生故障而无法访问网页或工程建设项目交易业务系统;

2、工程建设项目交易业务系统软件或网络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的操作;

3、工程建设项目交易业务系统发现有安全漏洞,有潜在的泄密危险;

4、计算机病毒造成影响;

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招标投标过程的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的意外情况;

6、司法机关、纪检监察等部门依法要求中止或者终止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的;

7、市政府依法作出该项目中止或者终止的;

8、招标人有正当理由要求中止的;

9、依法应当中止或终止网上招标投标活动的其他情形。

对于另行安排时间开标评标的项目,有关诚信分值仍以原电子投标文件截止上传时间为准,开标时,

招标人(招标代理)须出具书面说明,提请评委注意有关诚信分值仍以原截标时间为准。

(二)对电子招标投标过程中出现的意外情况,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解释权和处理权,招标人同步

告知招投标监管部门。

(三)电子招标投标中止、终止或者结束后,招标人(招标代理)应将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的记录下载

打印成纸质文档存档。

中标单位应将中标的投标资料打印一份,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后交由招标人送招投标监管部门存

档。

(四)投标人在电子招标投标活动中实施的行为所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1、投标人的数字证书和密码丢失或被他人冒用、盗用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2、使用他人数字证书或把数字证书借给他人使用的,作串通投标处理。

3、因投标人计算机系统遭遇网络堵塞、病毒入侵、硬件故障等不能正常登录网上招标投标系统投标

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继续进行。

4、电子招标投标活动过程中有不良行为的依照《中山市建设工程企业诚信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工程建设项目交易业务系统的诚信评价依据中山市建设工程企业管理与诚信平台的诚信评价记录为

准。请投标人及时维护、更新中山市建设工程企业管理与诚信平台、工程建设项目交易业务系统的信息,

确保其有效性。

(五)电子评标的项目,投标人须递交具备法律效力的电子投标文件,不再提供纸质投标文件。

(六)电子投标文件应根据招标文件及工程建设项目交易业务系统的要求编制,不按要求编制导致电

子投标文件无法读取或无法打开的,按废标处理。

第4页

3

(七)《监理招标文件》中提到的复印件、扫描件,彩色或黑白均可,但必须清晰、明辨,否则投标

人自行承担后果。

(八)电子招标投标其他有关注意事项详见电子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

十、目前电子招标投标项目须投标人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一份(在投标截止前上传),若工程建设项目

交易业务系统出现故障、停电等原因导致招标失败的,可另行安排时间进行开标评标。如果采用纸质评标

的,投标文件应于开标前现场递交。

十一、招标人原则上按照本范本要求编制《监理招标文件》,在实际执行过程中确需增加范本以外的

内容或修改范本内容的,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在《招标人对招标文件范本条款的修改》中列明。本范

本不明确之处由市招投标监管部门负责解释。

十二、《中山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招标文件》将根据实际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

进行修改。各使用单位或个人对《中山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招标文件》有修改意见和建议,

可向市招投标监管部门反映,联系电话:0760-88333919。

十三、对外发布且经行政监督系统备案的招标文件电子文档必须与送招投标监督部门备案的纸质文档

一致,否则一切后果由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承担。

十四、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信用中国》网站下载的信用报告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下载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为依据,打印后须加盖公章作为投标文件内容之一,信用报告的具体版式以

《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版式为准。

第5页

4

目录

第一章招标公告........................................................................................................................................................ 5

1.招标条件................................................................................................................................................5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5

3.投标人资格要求....................................................................................................................................6

4.招标文件的获取....................................................................................................................................6

5.投标文件的递交....................................................................................................................................7

7.发布公告的媒介....................................................................................................................................7

8.联系方式................................................................................................................................................7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7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

1.总则...................................................................................................................................................... 14

2.招标文件..............................................................................................................................................17

3.投标文件..............................................................................................................................................17

4.投标...................................................................................................................................................... 20

5.开标...................................................................................................................................................... 21

6.评标...................................................................................................................................................... 21

7.合同授予..............................................................................................................................................21

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22

9.纪律和监督..........................................................................................................................................22

10.项目管理机构基本要求....................................................................................................................24

1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26

第三章评标办法...................................................................................................................................................... 27

1.评标办法..............................................................................................................................................29

2.开标评标程序......................................................................................................................................29

3.否决性条款..........................................................................................................................................32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34

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35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36

1.投标文件编制规定..............................................................................................................................36

2.资格标函要求......................................................................................................................................36

3.经济标函..............................................................................................................................................36

4.基本资料..............................................................................................................................................36

第七章招标人对招标文件范本条款的修改..........................................................................................................52

第6页

5

第一章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山温泉中心园改建工程监理已由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以项目代码:

2204-442000-04-01-692626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中山温泉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

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山温泉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对该项

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中山温泉是中国第一家中外合作旅游企业,由港澳著名企业家霍英东、何鸿燊先生等人投资兴建,

岭南派建筑大师莫伯治先生设计,邓小平同志亲笔题名,于1980年12月28日正式开业,享有“改革

开放活化石”、“名人堂温泉”等美誉。中山温泉毗邻港澳,区位优势明显,具有不可复制的文化底蕴

和得天独厚的生态环境。中山温泉与罗三妹山、高尔夫球场等景点组成复合型旅游度假区,为我市首个

省级旅游度假区。宾馆占地309亩,由多个各具特色的庭院式园区组成,所拥有的天然温泉,素有“岭

南名汤”的美称,是“中国十大温泉”之一。中山温泉内设改革开放党史教育展馆,是中山市党史学习

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的主阵地,获评“中山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中山市中共党史教育基地”等称

号。

中山温泉中心园改建工程,项目的建设选址位于广东省中山市三乡镇中山温泉宾馆。本次改造范围

为温泉宾馆中心园一至五号楼及大堂等区域,用地面积19216平方米。容积率1.2,绿地率下限35%,

建筑密度上限30%。本项目新建建筑面积15986.21平方米,共6栋,框架结构(其中:新建2栋2层

酒店大堂和餐厅,2栋4层客房,2栋5层客房),新建最大单体建筑面积为3507.85平方米,建筑高

度限高为18米,最大单跨跨度17.5米;保留修缮建筑面积1838.65平方米,共3栋,框架结构(保留

修缮1栋2层客房,1栋2层会议休闲室,1栋1层综合休闲室),保留修缮最大单体建筑面积为915.6

平方米,建筑高度9.45米,最大单跨跨度7.2米;室外绿化工程面积7397平方米;室外园路工程面积

162平方米;建筑拆除面积8971平方米。中心园现有建筑面积约10519平方米,根据概念方案,项目

改建后建筑面积约为17824.86平方米。通过建筑本体改造和庭院景观优化,前区大堂接待面积扩大,

客房数量不减少且开间尺度拓宽,将提升园区整体服务品质,改善游客旅居体验。

本项目的施工招标采用EPC评定分离,项目总投资估算为20218.11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

13326.23万元,本次招标监理费上限价为221.39万元。

2.2招标范围

本项目监理服务期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结、决算阶段及缺陷责任期(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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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修期)阶段监理及与本项目有关的所有需监理配合的服务事项。

1)施工准备阶段:协助招标人完成前期准备工作及进行前期的施工图纸审查并提出可行性建议。

2)施工阶段:施工过程中的质量、进度、费用控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合同、信息等方面的协

调管理。

3)竣工验收阶段:需监理配合的所有服务事项。

4)结、决算阶段:需监理配合的所有服务事项。

5)保修阶段:检查和记录工程质量缺陷,对缺陷原因进行调查分析并确定责任归属,审核修复方

案,监督修复过程并验收,审核修复费用等。(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结、

决算阶段及缺陷责任期(保修期)阶段监理。)

2.3监理期限

施工阶段监理工作期限:暂定230个日历天,保修阶段监理工作期限:24个月。具体开工日期以

招标人通知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备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或以上资质】。

3.2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确定的具有效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并已办理中山市建设行业企业诚信档

案管理登记。

3.3诚信要求:在中山市建设工程企业诚信评价☑B/□C级或以上且显示资料未过期。(根据2020

年5月20日印发的《关于自觉维护更新中山市建设工程企业管理和诚信平台信息的通知》的要求,各

投标单位应自觉更新中山市建设工程企业管理和诚信平台的登记资料,如因不及时更新资料导致公共资

源交易系统中的诚信等级显示“暂无数据”的,视为投标单位不满足诚信要求。)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3.6投标人参与投标前应当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共服务系统)

(https://www.zsjypt.cn/)完成用户注册和绑定电子招投标数字证书,并凭电子招投标数字证书参与

项目投标。用户注册和绑定数字证书的办理流程参见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门户网站

(https://ggzyjy.zs.gov.cn)服务指南栏目。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工程建设项目交易业务系

统发售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凡符合条件且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月日至年月

日招标文件发售期间,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

(https://ggzyjy.zs.gov.cn/service/main)通过电子招投标数字证书登录工程建设项目交易业务系

统下载完整的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第8页

7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时间以工程建设项目交易业务系统上的议程安排为准,地点为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

台(电子交易系统)(https://ggzyjy.zs.gov.cn/service/main)工程建设项目交易业务系统。投标

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工程建设项目交易业务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上传)的或者未送达(上传)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6.开标地点

本项目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组织网上开标,投标人无需抵达开标现场。投标人可登录

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https://ggzyjy.zs.gov.cn/service/main)“工程建设

项目交易业务系统”→“参与项目”→“网上开标”栏目查看项目开标过程,依法提出开标异议。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共服务系统)(https://www.zsjypt.cn/)、广东省

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zbtb.gd.gov.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山温泉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智埔国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中山市三乡镇雍陌中山温泉股份有限公司地址:中山市兴中道5号颐和中心四楼3A06卡

邮编:528400邮编:528400

联系人:钟碧彤联系人:王瑶、林洁钿、李梓毅、吴芷君

电话:0760-86683888电话:0760-88665226

传真:传真:0760-88665236

电子邮件:电子邮件:zszhipu@163.com

网址:网址: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

1.1.2招标人(建设单位或代建单位)

招标人:中山温泉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中山市三乡镇中山温泉宾馆

联系人:钟碧彤

第9页

8

电话: 0760-86683888

1.1.3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智埔国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中山市兴中道5号颐和中心四楼3A06卡

联系人:王瑶、林洁钿、李梓毅、吴芷君

电话:0760-88665226

1.1.4项目名称中山温泉中心园改建工程监理

1.1.5工程地点广东省中山市三乡镇中山温泉宾馆

1.2.1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1.2.2出资比例100%

1.2.3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00%

1.3.2招标控制目标

投资控制目标:按施工合同价款

进度控制目标:按施工合同工期

质量控制目标:合格工程

施工安全控制目标:切实监督施工单位做好安全生产各项

防范措施,加强安全施工管理,按《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

准》(JGJ59-2011)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关安全检查标

准执行,保证施工期间杜绝人身死亡事故、杜绝重大设备

事故、重大质量事故及其他重大事故的发生。施工过程中

若出现一般事故,接受按2007年6月1日起实施的《生

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和自2010年1月1日

起施行的《广东省建设厅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动态管理办

法》及2011年11月1日起施行的《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

于修改<<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罚款处罚暂

行规定>部分条款的决定》进行处罚。

文明施工控制目标:切实监督施工单位做好文明施工的各

项措施,达到文明工地合格标准。文明施工按建设部《建

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中有关文明施工的

规定以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现行有效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10页

9

1.3.4绿色建筑等级/

1.4.1投标人资格条件详见第一章招标公告3.投标人资格要求

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1.9.1踏勘现场

一般情况下不集中踏勘现场。

☑不组织踏勘现场

□组织踏勘现场

□踏勘时间:年月日时分

踏勘集中地点:/

1.10.1招标答疑

投标人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交有关问题的,

可按投标须知前附表中议程安排的时间内在中山市公共

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凭数字证书登录工程建

设项目交易业务系统,在“投标管理--参与项目”栏目页

面,选择参与的项目名称,点击“我要提疑”提出问题,

保存后即可提交。且所提交的资料以无记名形式提交,不

得有任何可识别投标人单位及人员的标识。不接受其他方

式提问。

招标人(招标代理)收集相关问题,组织有关单位人

员研究并形成答疑纪要(补遗书),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

易平台(公共服务系统)“建设工程--答疑、澄清”栏目

发布答疑纪要(补遗书)。各投标人自行在中山市公共资

源交易平台(公共服务系统)“建设工程--答疑、澄清”

栏目下载答疑纪要(补遗书),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投

标人因自身原因未能获取答疑资料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

自行承担。发出答疑纪要(补遗书)的同时,招标人(招

标代理)应把答疑纪要(补遗书)的扫描件上传工程建设

项目交易业务。

1.10.2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以工程建设项目交易业务系统上的议程安排为准

1.10.3招标人网上澄清的截止时间

具体时间以工程建设项目交易业务系统上的议程安排为

准。

(对投标人编制标书时间造成影响的答疑纪要或补遗书,

招标人需于投标截止前15日向投标人发出。)

1.11分包不允许

第11页

10

1.12偏离不允许

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招标答疑文件等

2.2招标人网上澄清的截止时间

具体时间以工程建设项目交易业务系统上的议程安排为

准。

(对投标人编制标书时间造成影响的答疑纪要或补遗书,

招标人需于投标截止前15日向投标人发出。)

3.2投标报价

1、工程建安费按13326.23万元计算,监理费总价报价上

限为221.39万元,监理费费率报价上限为1.66%,投标报

价(费率)须小于等于上限价的为有效报价,投标报价(费

率)大于上限的按废标处理。

2、监理费总报价以元为单位,保留2位小数。

监理费费率(%)=监理费总报价(元)÷工程建安费(元)。

监理费费率(%)按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

3.3.1投标有效期90日历天(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

3.4.1投标保证金

金额:人民币肆万元

(监理费的2%,最高不超过80万元。)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电子保函或银行转账(不接受现金

交纳)。

提交截止时间:具体时间以工程建设项目交易业务系统上

的议程安排为准。

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通过工程建设项目交

易业务系统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文件,在保证金提交截止

时间前提交投标保证金,未按时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

标不予受理。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后应及时查询投标

保证金到账或电子保函的出具情况。如有问题请及早向市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有关金融机构查询解决。投标保证金

以开标系统显示的记录为准。

银行转账的投标保证金必须通过投标人已在中山市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信息库中登记的基本账户(基本账

户的企业名称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转入相关账户(详见

“缴纳投标保证金通知书”):投标人凭电子招投标数字

证书登录工程建设项目交易业务系统,在“投标管理--参

第12页

11

与项目”栏目页面,选择参与投标的项目获取保证金提交

子账号,并严格按照“缴纳投标保证金通知书”的要求足

额提交投标保证金。

以电子保函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凭电子招

投标数字证书登录工程建设项目交易业务系统,在“投标

管理--参与项目”栏目页面,选择参与投标的项目,选择

相关金融机构办理电子保函。电子保函的出具时间视同于

保证金提交时间。电子保函有效期限到期后自动失效,若

在有效期间内办理注销的,则在注销之日起失效。电子保

函办理的申请流程及操作指引详见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

门户网站的“服务指南—资料下载”-《电子保函操作手

册》。

3.6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允许

3.7.3签字或盖章要求

1.投标文件封面:由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并加盖

单位公章;

2.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

章;

3.投标总价:由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加盖单位

章;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加盖单位公章;

5.授权委托书:有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6.签字要求:文件中要求由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

处须由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不允许盖私章代替签

字);

7.盖章要求:文件中要求加盖公章处需加盖公章。不

接受投标单位在投标文件中加盖分公司章。

3.7.4投标文件份数

以电子文件形式通过“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

子交易系统)工程建设项目交易业务系统”网上递交下列

文件:

1、资格标电子标书1份

2、经济标电子标书1份

3、基本资料电子标书1份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向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

第13页

12

台(电子交易系统)工程建设项目交易业务系统上传。

3.7.5电子投标文件编制要求

全部投标文件均应制作成PDF电子文件,文件大小应

满足交易平台的要求。投标文件中需要盖章的,应按招标

文件要求加盖公章后扫描成电子文档或采用单位数字证

书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投标文件中需个人签字的,

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手签后扫描成电子文档。相关操作手册

请自行登录“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门户网站-服务指南”

栏目下载查阅。

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投标文件全部电子文档必须采用数字证书进行上传,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要

求加密投标文件,相关操作手册请自行登录“中山市公共

资源交易门户网站-服务指南”栏目下载查阅。

4.2

投标截止时间及递交投标文件

地点

时间:具体时间详见网上议程安排

地点: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工程建

设项目交易业务系统

4.2.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不退

5.1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具体时间以工程建设项目交易业务系统上的议

程安排为准。

开标地点: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博爱六路22号)本

项目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组织网上开标,投标

人无需抵达开标现场。投标人可登录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

平台(电子交易系统)

(https://ggzyjy.zs.gov.cn/service/main)“工程建设

项目交易业务系统”→“参与项目”→“网上开标”栏目

查看项目开标过程,依法提出开标异议。

5.2开标程序开标顺序按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执行

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共5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在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6.3评标方法

一次平均值法。

□两次平均值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第14页

13

7.1是否由评标专家确定中标人

□是

☑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3人

7.3.1履约担保

☑否

□是

履约担保的形式:/

履约担保的金额:/(不得限定履约保证金只能以

现金形式提交。中标人履约担保金额不得超过中标价的

10%。招标人要求中标人提供履约保证金或其他形式履约

担保的,招标人应当同时向中标人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

9.5异议与投诉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时间通过中山市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工程建设项目交易

业务系统”在线提出异议,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在线及时回

复,并制作记录。异议的范围包括:投标文件的提交、截

标时间、开标程序、投标文件密封检查和开封、唱标内容、

标底价格的合理性、开标记录、唱标次序等,以及《中华

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所规定的情

形。投标人未参加开标或未在线提出异议的,视同认可开

标结果。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

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可以不予受理异议,并

向异议提起人发出异议不予受理通知书:1、以单位名义

提出异议的,异议书未经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字并

加盖公章的;2、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异议书未署异

议人真实姓名、签字、有效联系方式或没有有效身份证明

文件;3、如有代理人的,代理人没有相应的授权委托书

和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或者有关委托代理权限和事项不

明确的。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不符合法

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

个日历天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依据招投标法律法

规规章规定,投诉事项属应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而没有提

出异议的,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第15页

14

被投诉单位在收到查询函5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人及行

政监督部门提供书面回复及有效的证明资料。

投诉须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

法(2013年修订)》的规定。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违反招标投

标法和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对中标结果造成实质

性影响,且不能采取补救措施予以纠正的,招标、投标、

中标无效,应当依法重新组织招标或者评标。

10项目管理机构基本要求

1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1.1

本工程在施工报建前不能变更拟投入的相关人员,但具有下列情况的除外:

1、总监理工程师因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建设项目(包括正在中标公示的项目)中担任总

监理工程师而需要变更,应当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更换符合规定的项目总监;

2、拟投入的相关人员具有《广东省建设厅关于建设项目招标中标后监督检查办法》第九条

规定的情况的,应当由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更换符合规定的相

关人员;

3、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况。

11.2

招标人在签订监理合同时须明确监理单位权利和责任,对于随意填报工程进度或弄虚

作假的,扣罚监理费用余额和保证金,造成损失的,依法追究经济和法律责任。(具体详

见:中府办【2014】7号文)

11.3

招标文件中提到的复印件、扫描件,彩色或黑白均可,但必须清晰、明辨,否则投标

人自行承担后果。

11.4

中标候选人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注册证、社保证明由招标人在评标结

束后,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进行查验,投标人需确保投标文件所列的证件、证明材料复印

件或扫描件与原件内容一致,否则按提交虚假材料进行投标处理,并按提交虚假材料进行

投标行为上报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处理。

11.5

资质证书、人员证书过期的,如能提供相关部门顺延证书有效期的文件,且符合文件

规定的,则视为仍然有效。

1.总则

1.1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

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施工监理进行招标。

第16页

15

1.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本标段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3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招标范围、监理期限和招标控制目标要求

1.3.1本次招标范围:见招标公告。

1.3.2招标控制目标: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监理期限:见招标公告。

1.3.4绿色建筑等级: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监理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l)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

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l)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的施工人;

(3)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4)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5)与本标段的施工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6)与本标段的施工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7)与本标段的施工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8)单位负责人与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9)处于被责令停业期内的;

(10)处于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期内的;

(11)处于财产被接管或冻结期内的。

第17页

16

1.5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

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踏勘现场

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

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

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招标答疑

1.10.1潜在投标人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交有关问题的,可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

时间内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凭数字证书登录工程建设项目交易业务系统,在

“投标管理--参与项目”栏目页面,选择参与的项目名称,点击“我要提疑”提出问题,保存后即可提

交。且所提交的资料以无记名形式提交,不得有任何可识别投标人单位及人员的标识。

1.10.2招标人(招标代理)收集相关问题,组织有关单位人员答复并形成答疑纪要(补遗书),

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共服务系统)“建设工程--答疑、澄清”

栏发布答疑纪要(补遗书)。发出答疑纪要(补遗书)的同时,招标人(招标代理)应把答疑纪要(补

遗书)的扫描件上传工程建设项目交易业务。对投标人编制标书时间造成影响的答疑纪要或补遗书,招

标人需于投标截止前15日向投标人发出。

各潜在投标人自行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共服务系统)“建设工程--答疑、澄清”下载答

疑纪要(补遗书),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投标人因自身原因未能获取答疑资料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

自行承担。

1.11分包

本工程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1.12偏离

本工程不允许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要求有负偏离。

第18页

17

2.招标文件

2.1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投标文件格式施工监理费用报价表;

(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2.2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

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网络形式,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

以澄清。

2.2.2招标文件的澄清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

间15天前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共服务系统)发布发给所有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

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至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投标人应随时关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共服务系统),自行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

平台(公共服务系统)“建设工程--答疑、澄清”栏下载答疑纪要(补遗书),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

投标人因自身原因未能获取答疑资料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3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招标人可以网络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投标人。修改的

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

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天的,招标人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投标人应随时关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共服务系统),自行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

平台(公共服务系统)“建设工程--答疑、澄清”栏下载答疑纪要(补遗书),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

投标人因自身原因未能获取答疑资料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

部分。

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

3.投标文件

3.1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投标文件包括三部分:(1)、资格标函(2)、经济标函、(3)、基本资料。

第19页

18

3.1.2投标人应当采用本招标文件第六章提供的格式进行填写,但表格可以同样格式扩展。

3.2投标报价

3.2.1最高投标报价:

工程建安费按13326.23万元计算,监理费总价报价上限为221.39万元,监理费费率报价上限为

1.66%,投标报价(费率)须小于等于上限价的为有效报价,投标报价(费率)大于上限的按废标处理。

监理费总报价以元为单位,保留2位小数;

监理费费率(%)=监理费总报价(元)÷工程建安费(元)。

监理费费率(%)按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

3.2.2投标报价成本由直接成本、间接成本、税金以及利润构成。投标报价作为签订监理合同、监

理进度款拨付、工程结算的依据。

3.2.3监理费支付方式

监理酬金及付款方式须在监理合同中按下述内容详细载明:

工程开工后同意以下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附加工作报酬:

监理服务费按每月工程施工进度支付相应监理服务费的80%,工程完工且办理竣工(交工)验收及

移交完整监理档案资料(包含监理规划、监理细则、监理月报、监理日志、旁站记录、会议纪要、监理

通知单、监理工作总结等)后付至监理费的90%,工程竣工结算审核通过并在工程缺陷责任期(保修期)

满且监理职责完成后支付剩余10%监理费(不计息)。如因政策影响使拨款未能及时到位,监理人不得

以此为由而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

每次支付前,监理人应向招标人提供等额的增值税发票,招标人收到发票后支付款项,监理人逾期

提供发票,招标人有权顺延支付而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报价应考虑和满足下述条件:

(1)如属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原因引起的工期延长或缩短,监理工期相应延长或缩短,监理费率

不予增减。

(2)本项目实际施工工期超出监理合同工期补偿费为:不予补偿。

(3)投标单位在充分和全面考虑上述条件情况下,结合本投标工程特点,以自身承受的能力进行

投标报价。

(4)本项目监理费率包干。监理费率即为中标人的中标费率,中标费率(%)=中标价÷13326.23

万元(按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此费率乘以工程建安费结算价为监理费最终结算价。

(5)水土保持监理如需实施,双方另行商定并签订补充协议。

3.3投标有效期

3.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

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

第20页

19

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或申请注销电子保函。

3.4投标保证金

3.4.1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和时间提交投标保证金。

以转账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不接受同一账户分多次转账或由多个账户转账的方式提交

投标保证金。转账的账户必须是投标单位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信息库中登记的基本账户(基

本账户的企业名称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投标保证金只向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账户退还。

禁止投标单位采用EFT系统(广东金融结算系统)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如采用此方式导致招投标

系统无法识别提交投标保证金账号信息,视为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由此造成废标的后果由投标单

位自行承担。

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如遇到银行系统升级,使投标人基本账号改变,导致招标投标系统判断投标人未

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及时向相关银行索取书面说明,到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基本账户

新号备案手续。

以电子保函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凭电子招投标数字证书登录工程建设项目交易业务系

统,在“投标管理--参与项目”栏目页面,选择参与投标的项目,选择相关金融机构办理电子保函。电

子保函的出具时间视同于保证金提交时间。电子保函有效期限到期后自动失效,若在有效期间内办理注

销的,则在注销之日起失效。电子保函办理的申请流程及操作指引详见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门户网站的

“服务指南—资料下载”-《电子保函操作手册》。

投标保证金提交时间以保证金转账到账时间或电子保函出具时间为准,投标人应提前提交投标保证

金,由于投标保证金提交时间超过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而导致废标的,由投标人自负责任。提交投

标保证金时,投标人必须按“缴纳投标保证金通知书”中的收款账号填写完整或按电子保函的申请程序

办理手续,如因收款账号填写不完整造成保证金不能按时到账或因操作不当等造成电子保函不能按时出

具导致废标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3.4.3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1)中标候选人以外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付。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后5日内(法定节假日顺延),

由交易中心代招标人将转账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退回中标候选人以外的投标人,电子

保函的则予以注销;(2)中标人和其他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退付。招标人发出已与中标人签订合

同的通知后5日内(法定节假日顺延),由交易中心代招标人将转账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

款利息退回中标人和其他中标候选人,电子保函的则予以注销;(3)项目招标失败或终止招标的投标

保证金退付。招标人发出的招标失败或终止招标的有关文件后5日内(法定节假日顺延),由交易中心

代招标人将转账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退还所有投标人,电子保函的则予以注销。

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弃标亦视为撤销行为)或修改其投标文

件;

第21页

20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3.5资格审查资料

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具体要求提供相关证件及证明材料。

3.6备选投标方案

本工程施工监理不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3.7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

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

于招标人的承诺。

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投标有效期、招标控制目标、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

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签字或盖

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7.4投标文件资格标函电子标书、经济标函电子标书及基本资料电子标书各一份。。

3.7.5全部投标文件均应制作成PDF电子文件,文件大小应满足交易平台的要求。投标文件中需要盖

章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加盖公章后扫描成电子文档或采用单位数字证书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投

标文件中需个人签字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手签后扫描成电子文档。相关操作手册请自行登录“中山市

公共资源交易门户网站-服务指南”栏目下载查阅。

4.投标

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投标文件全部电子文档必须采用数字证书进行上传,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招标投标交易

平台的要求加密投标文件,相关操作手册请自行登录“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门户网站-服务指南”栏目

下载查阅。

未按本章要求密封和标记的投标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4.2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投标人应在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

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

4.2.5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在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

在投标截止前修改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只要把已修改的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前重新上传,计算机以

第22页

21

最后收到的投标文件为准。

5.开标

5.1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

地点公开开标。本项目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组织网上开标,投标人无需抵达开标现场。投标

人可登录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https://ggzyjy.zs.gov.cn/service/main)“工

程建设项目交易业务系统”→“参与项目”→“网上开标”栏目查看项目开标过程,依法提出开标异议。

5.2开标程序

开标顺序按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执行。

6.评标

6.1评标委员会

6.1.1评标工作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

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的单数,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数量的

三分之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须在依法成立的专家库抽取,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

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投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6.2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评标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

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本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见投

标人须知前附表。

7.合同授予

7.1定标方式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

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定标方式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

7.2中标通知

评标结果在评标结束后统一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共服务系统)(https://www.zsjypt.cn/→中标候选人公示栏)上公示,该公示等同于告知中标人及未中标人,招标人不再另行发出《中标结果

通知书》,请投标人及时查看。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

第23页

22

出中标通知书。

7.3履约担保

7.3.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

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

7.3.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3.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

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3.3招标人要求中标人提供履约保证金或者其他形式履约担保的,招标人应当同时向中标人提供

工程款支付担保。

7.4签订合同

7.4.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

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

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4.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

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8.1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

(2)资格标函或经济标函有效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

(3)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重新招标的其他情形。

8.2调整招标方式或不再招标

连续两次及以上招标失败的项目,项目审批、核准部门不再核准变更招标方式。招标项目必须严格

按照项目审批、核准部门作出的招标核准意见进行分项整体招标,严禁肢解分项招标。确需拆分分项进

行招标的,招标人为市属职能部门或镇区政府的,应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名、加盖单位公章备案,并

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交书面说明;招标人为其他单位的,应经上级行政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名、加

盖单位公章备案,并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有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出书面说明。

9.纪律和监督

9.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

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

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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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作。

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

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

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

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

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9.5异议与投诉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时间通过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工程建

设项目交易业务系统”在线提出异议,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在线及时回复,并制作记录。异议的范围包括:

投标文件的提交、截标时间、开标程序、投标文件密封检查和开封、唱标内容、标底价格的合理性、开

标记录、唱标次序等,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所规定的情形。投标人

未参加开标或未在线提出异议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

期间提出。

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可以不予受理异议,并向异议提起人发出异议不予受理通知书:1、

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异议书未经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2、以个人名义提出

异议的,异议书未署异议人真实姓名、签字、有效联系方式或没有有效身份证明文件;3、如有代理人

的,代理人没有相应的授权委托书和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或者有关委托代理权限和事项不明确的。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

之日起10个日历天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依据招投标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投诉事项属应先向招

标人提出异议而没有提出异议的,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被投诉单位在收到查询函5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人及行政监督部门提供书面回复及有效的证明资料。

投诉须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规定。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违反招标投标法和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对中标结

果造成实质性影响,且不能采取补救措施予以纠正的,招标、投标、中标无效,应当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或者评标。

9.6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招标人所有

在评标过程中,如果评标委员会认为招标文件存在不清晰、不明确等影响评标结果的问题,评标

委员会应当立即以书面形式(书面资料由全体评标委员会签名确认)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在收到书

面资料后、评标完成之前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回复评标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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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项目管理机构基本要求

《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配置表》

序号人员名称人数备注

1总监理工程师1人

提供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

工程师注册执业证、身份证及社

保证明复印件

2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

提供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

或中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

和监理培训证(或岗位证)、身

份证及社保证明复印件

注:1、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必须是投标人的员工。

2、拟投入本工程人员的社保证明应为2022年02月至2022年04月连续3个月(设定的时间

不少于3个月,且不得超过6个月。)的社保证明。

3、拟投入本工程人员必须满足以上要求,其中一项不满足的,则评审不合格。以上表格中要

求提交的资料必须齐全、合法、真实、有效,否则作废标处理。

4、《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配置表》的专业监理工程师数量由招标人根据《中山市住房和城

乡建设局关于修订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现场管理人员组成的通知》(中建通[2015]211号)、《关于修改

<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修订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现场管理人员组成的通知>等文件部分条款的通

知》(中建通[2021]76号)及《关于修订<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修订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现场管

理人员组成的通知>等文件的通知》(中建通[2021]211号)(详见附表)设定。

附表如下:监理企业项目管理人员配备

一、住宅工程及公共建筑

人员

总建筑面积

1万平米

以下

1-3万平米3-6万平米6-9万平米

9万平米

以上

总监理工程师1人1人1人1人1人

专业监理工程师1以上1以上2以上2以上3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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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员1以上2以上2以上3以上3以上

二、工业厂房

人员标准

总建筑面积

1万平米以下1-3万平米3万平米以上

总监理工程师1人1人1人

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以上1人以上2人以上

监理员1人以上2人以上2人以上

三、市政工程及其他工程

人员

建安工程费(或施工合同价款)

1000万元以下1000-3000万元3000-6000万元6000 -1亿元1亿元以上

总监理工程师1 1 1 1 1

专业监理工程师1以上1以上2以上2以上3以上

监理员1以上2以上2以上3以上3以上

四、基坑工程

人员

深度<5米5米≤深度<8米深度≥8米

3000万元以下3000万元以上3000万元以下3000万元以上\\

总监理工程师1 1 1 1 1

专业监理工程师1以上2以上2以上3以上3以上

监理员1以上1以上2以上2以上3以上

-以上人员数字含本数

1、经甲乙双方同意并在施工合同有约定的,对总包单位人员可作如下安排:

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广东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改进应用的通知》(粤建市

函〔2018〕1564号)要求,新建工程项目(指同一发改立项文号的项目,非施工许可项目)在办理施

工许可时,一个项目经理只能承接一个工程项目,一个项目总监最多可同时承接三个工程项目。同一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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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经理和项目总监,可用于同一工程项目内办理多个施工许可证。

2、机械员、资料员、劳务员岗位人员配备自2016年4月1日起实施;

3、安全员配备按《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实施。

4、分包单位管理人员配备按分包工程规模依据上表实施。(安全员按第5点实施)

5、分包单位配备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满足下列要求:

(一)专业承包单位应当配置至少1人,并根据所承担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工程量和施工危险程度增

加。

(二)劳务分包单位施工人员在50人以下的,应当配备1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50人-200人

的,应当配备2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200人及以上的,应当配备3名及以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

人员,并根据所承担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危险实际情况增加,不得少于工程施工人员总人数的5‰

1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由于委托人或承包人的原因使监理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以致发生了附加工作或延长了持续

时间,则监理人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通知委托人。完成监理业务的时间相应延长。

(2)本工程在监理过程中,监理人必须保证做到项目各监理技术资料与工程实体同步,经发包人

检查符合相关要求后,方予支付当期监理费。

(3)监理单位负责对施工方的分包单位进行审核,并对进场的材料、设备进行把关。

(4)违约

中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该中标无效,招标人可以不与中标人签订承发包合同,其投标

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1)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

手段谋取中标的;

2)中标人拒绝执行招标文件的要求或拒绝执行其报价标函的承诺;

3)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放弃本项目的,或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不与招标人签订施工监理

合同的,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或拒绝按中标价签订合同的;

4)中标人以他人名义参加投标的;

5)中标人弄虚作假骗取投标资格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损害招标人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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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序号评审内容评审标准

1资格标评审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具备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授权委托书

(适用于有代理人的情

况)

具备有效的授权委托书

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资质等级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的

资质等级。

联合体投标人(如需)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规定

2经济标评审

投标报价单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1项及第六

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

基准价的确定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

法无须确定基准价)

a.适用于一次平均值法:各投标单位的有

效报价(总报价)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后,

得出一个平均值(平均值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

数。有效的经济标少于五家则直接计算平均

值),以该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

b.适用于两次平均值法:计算所有有效的

经济标报价(总报价)的平均值,然后把低于

平均价的有效报价再取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

价(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投标报价的排序

a.适用于一次平均值法:先对报价低于评

标基准价的报价进行排序,以低于并最接近评

标基准价的投标单位为第1名,依次确定第1

至n名(n为投标报价低于评标基准价的投标

单位数量),然后再对大于或等于评标基准价

的报价由低到高进行排序确定第n+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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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适用于两次平均值法:先对报价低于评

标基准价的报价进行排序,以低于并最接近评

标基准价的投标单位为第1名,依次确定第1

至n名(n为投标报价低于评标基准价的投标

单位数量),然后再对大于或等于评标基准价

的报价由低到高进行排序确定第n+1…名。

c.适用于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在合格

的经济标中,按投标报价从小到大的顺序确定

1、2、3......n名次(n为报价有效的投标单

位数)。

3

基本资料评审

对经济标排名前

6名(不足6名的

按实际家数排名)

的投标人的基本

资料进行合格性

评审

总监理工程师

拟担任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的监理注册专

业须为房屋建筑工程专业。(须证企相符)

总监理工程师委任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承诺书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签字及加盖单位章,

内容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

配备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0项规定

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

到位承诺书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

系统的企业信用信息公

示报告(加盖公章)

未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信用中国》网站的信

用报告(加盖公章)

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4

中标候选人的确

经基本资料评审合格有效的单位达到三家或以上时,则按经济标排

名的先后顺序依序确定排名第一位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二位的为

第二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三位的为第三中标候选人。当基本资料合格的

单位不足三家时,则按经济标排名的先后顺序依序递补够6家进行评审

(有效经济标不足6家时,按实际的有效经济标的数量进行评审),直

至评审达到3家单位合格为止,并按经济标排名的先后顺序依序确定排

名第一位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二位的为第二中标候选人、排名第

三位的为第三中标候选人。(如最终所有投标人的基本资料合格者不足3

家,则评标中止,由招标人重新组织招标)。若第一中标候选单位有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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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家或两家以上(即投标报价相同),以诚信评价得分高的优先,诚信评

价得分也相同的,若出现两家或以上投标人的报价相同时,则由评委随机

确定排序。

1.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关

于进一步加强中山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的通知》规定的评标办法及适用范围制定。

1.1资格标评审:评标委员会按评标办法前附表第1项的要求对“资格标函”进行评审,资格标合

格的公开招标的有效“资格标函”少于3家时,招标失败,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1.2经济标评审:通过资格标函评审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按本章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项及“3.废标条款”要求对经济标进行评审。采用一次平均值法或两次平均值法的,基准价一经确定,在随后的

评审或复评过程中无论出现何种情形,包括随后的招标投标活动中任何通过评标委员会初步评审的投标

人资格被取消的等情形的,该基准价都不作调整,算术计算错误除外。因有效投标不足3家使得投标明

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工作不再继续,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1.3基本资料评审及确定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按评标办法前附表第3项的要求对经济标排名前

6名(不足6名的按实际家数排名)的投标人的基本资料进行评审,经评审合格的单位达到三家或以上

时,则按经济标排名的先后顺序依序确定排名第一位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二位的为第二中标候选

人、排名第三位的为第三中标候选人。当基本资料合格的单位不足三家时,则按经济标排名的先后顺序

依序递补够6家进行评审(有效经济标不足6家时,按实际的有效经济标的数量进行评审),直至评审

达到3家单位合格为止,并按经济标排名的先后顺序依序确定排名第一位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二

位的为第二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三位的为第三中标候选人。(如最终所有投标人的基本资料合格者不足

3家,则评标中止,由招标人重新组织招标)。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

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

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

人,也可以重新招标。若第一中标候选单位有两家或两家以上(即投标报价相同),以诚信评价得分高

的优先,诚信评价得分也相同的,若出现两家或以上投标人的报价相同时,则由评委随机确定排序。中

标人的投标报价为中标价。

2.开标评标程序

2.1开标

本招标项目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招标人、行政监管部门和交易中心对网上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三方解密。

(2)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检查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开启投标文件,唱标。

(3)开标结束。

2.2评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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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评标(诚信等级不符合招标公告要求的企业不能参加投标,工程建设项目交易业务系统与中

山市建设工程企业管理和诚信平台对接,评标现场由评标专家根据开标当天工程建设项目交易业务系

统获取的中山市建设工程企业管理和诚信平台零时的诚信登记数据核对投标人的诚信等级等情况,投

标人无需提供纸质证明材料。)

本招标项目评标将按以下程序进行:

评标程序表

序号时间

评标方法

及程序

工作程序负责人

1程序1

资格进行审查(资

格审查有效的单

位少于3家(不含

3家),评标终止)

由评委对投标人的资格标函进行评审。评委

2程序2

经济标评审(经济

标审查有效的单

位少于3家(不含

3家),评标终止)

对通过资格标评审投标人的经济标函进行

评审,确定各投标人经济标排名,确定经济

标排名前6名(不足6名的按实际家数排

名)。

评委

3

程序3基本资料评审

1、登录《信用中国》网站和国家企业信用

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经济标排名前6名的投

标人的信用情况。

工作组

2、由评委对经济标排名前1至6名的投标

人的基本资料进行评审。(当基本资料合格

的投标人少于3家时,则按经济标排名先后

依序递补够6家,直至评审达到有3家单位

的基本资料合格为止。如最终所有投标人的

基本资料合格者不足3家,则评标终止),

当合格投标人少于3家(不含3家)时,招

标流标。

评委

4程序4

中标候选人的确

在基本资料评审为合格的投标人中,按经济

标排名的先后顺序依序确定第一、第二及第

三中标候选人。

评标委员会

备注:1、开标由招标人及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主持;工作组由招标人代表及其委托的招标代理

工作人员共同组成。招标人须委派至少一名招标人代表到现场参与开标,且招标人代表须有授权委托书。

2、招标代理机构人员不能同时担任招标人代表。

2.3评标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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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2.3.1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到

评标委员会成员到达评标现场时应完成电子签到以证明其出席。

2.3.2评标委员会的分工

评标委员会首先推选一名评标委员会主任。评标委员会主任负责评标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

2.3.3熟悉文件资料

评标委员会主任应组织评标委员会成员认真研究招标文件,了解和熟悉招标目的、招标范围、主要

合同条件、技术标准和要求、质量标准和工期要求等,掌握评标标准和方法,熟悉本章及附件中包括的

评标表格的使用,如果本章及附件所附的表格不能满足评标所需时,评标委员会应补充编制评标所需的

表格,尤其是用于详细分析计算的表格。未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向评标委员会提供评标所需的信息和数据,包括招标文件、未在开标会上

当场拒绝的各投标文件、开标会记录、招标控制价、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以及招标人或

评标委员会认为必要的其他信息和数据。

2.4投标文件评审

2.4.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前附表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

的,作评审不合格。先对投标单位进行资格评审,对通过资格评审的经济标进行形式评审、响应性评审,

对通过形式评审、响应性评审的投标报价按本章前附表第2项规定确定经济标排名。然后再对经济标排

名前六名的投标人的基本标资料按形式评审和响应性评审的顺序进行评审。

2.4.2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

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小写金额与合计价一致的除

外)

(2)监理费费率与依据监理费总报价计算出的费率结果不一致的,以总报价为准修正费率。

2.5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2.5.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通过工程交易系统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

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投标人可在交易系统查看并作回复。投标人应及时

查看系统通知,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评标委员会要求在工程交易系统提交澄清、说明或补正文件。如投

标人未及时在交易系统提交书面澄清、说明或补正导致投标单位被废标的,由此造成的后果由相应的投

标人负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2.5.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通过

交易系统提交的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5.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

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2.6评标结果

2.6.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评标办法推荐中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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候选人。

2.6.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由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

员签字,对评标结果持有异议的评委会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

在评标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论。

2.7特殊情况的处置程序

2.7.1关于评标活动暂停

评标委员会应当执行连续评标的原则,按评标办法中规定的程序、内容、方法、标准完成全部评标

工作。只有发生不可抗力导致评标工作无法继续时,评标活动方可暂停。

发生评标暂停情况时,评标委员会应当封存全部投标文件和评标记录,待不可抗力的影响结束且具

备继续评标的条件时,由原评标委员会继续评标。

2.7.2关于评标中途更换评标委员会成员

除非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在评标中途更换:

(1)因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不能到场或需在评标中途退出评标活动。

(2)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某个或某几个评标委员会成员需要回避。

退出评标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其已完成的评标行为无效。由招标人根据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委员

会成员产生方式另行确定替代者进行评标。

2.7.3记名投票

在任何评标环节中,需评标委员会就某项定性的评审结论做出表决的,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按照

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

3.否决性条款

除法律法规规定外,否决性条款中没有列出的不予受理或废标的条款,不得作为不予受理或废标

的依据。

3.1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投标:

3.1.1逾期递交投标文件的。

3.1.2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4.1规定的。

3.2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3.2.1提疑文件具有识别投标人单位及人员标识的。

3.2.2或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以开标系统显示的结果为准)。

3.2.3缺少资格标函或经济标函或基本资料标函。

3.2.4投标文件的组成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或标函错装的。

3.2.5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填写或未按规定签字或盖章,内容不全或者关键内容字迹模糊、

无法辨认的。

3.2.6投标文件与原件不一致的。

3.2.7不符合招标公告中投标人资格要求的。

第34页

33

3.2.8投标文件上标明的投标人名称与提交投标保证金时不一致的(有提供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出具

的相关变更证明的除外)。

3.2.9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中任一成员)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或被列入“严重

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3.2.10投标报价单没有依据本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经济标函“投标报价单”内容要

求填写,或没有按要求加盖投标人公章或者没有法定代表人(代理人)签名的。

3.2.11投标报价(费率)高于投标报价控制上限的。

3.2.12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的(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3.2.13未按本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投标承诺书”内容要求填写或未能实质性响

应招标文件关于招标控制目标的要求,或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相关承诺的。

3.2.14拟担任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不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3.2.15未按第六章《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配备表》或招标文件要求提交齐全、合法、真实、有

效的资料。

3.2.16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规定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投标人不接受修

正价格的。

3.2.17投标文件内缺少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者投标文件由代理人签署但投标文件内未

附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3.2.18投标人以他人的名义投标或出现下列串通投标、弄虚作假投标嫌疑情形之一的: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内容存在非正常一致的;

(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错漏之处一致的;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或者报价组成异常一致或者呈规律性变化的;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个人编制的;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出现同一人的;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的;

(7)不同投标人聘请同一人为其投标提供技术或者经济咨询服务的,但招标工程本身要求采用专

有技术的除外;

(8)评标委员会认定的其他串通投标情形。

注:在评标环节中,如遇争议部分需评标委员会做出表决的,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按照少数服从

多数的原则,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

第35页

34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采用《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GF-2012-0202)

第36页

35

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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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1.投标文件编制规定

1.1投标文件包括三部分:(1)资格标函、(2)经济标函、(3)基本资料。

1.2除非另有规定,否则所有设计文件的文字说明和文字标注均采用中文,投标报价货币均为人

民币。

1.3所有投标文件的计量单位均采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4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采用擦不掉的墨水打印或书写。

2.资格标函要求

内容包括:

(1)封面;

(2)目录;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4)授权委托书(适用于有代理人的情况);

(5)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6)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经济标函

内容包括:

(1)封面;

(2)投标报价单。

4.基本资料

内容包括:

(1)封面;

(2)目录;

(3)总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4)总监理工程师委任书;

(5)投标承诺书;

(6)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配备表;

(7)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到位承诺书;

(8)《信用中国》网站的信用报告,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9)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第38页

37

正本(副本)

项目名称

投标文件

资格标函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说明:本封面仅供参考,格式由投标人自定,但必须包括项目名称、“正本”或“副本”字样(电子标

书免)、“资格标”或“资格标函”字样、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单位公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

签字。

第39页

38

目录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二、授权委托书(适用于有代理人的情况)

三、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复印件

四、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第40页

39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年月日

经营期限: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

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人:(盖单位章)

年月日

第41页

40

二、授权委托书

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

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

确认、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投标文件、签

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委托期限建议不少于

投标有效期。)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代理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第42页

41

三、营业执照

四、企业资质证书

第43页

42

正(副)本

项目名称

投标文件

经济标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

编制人员:(签字)

年月日

说明:本封面仅供参考,格式由投标人自定,但必须包括项目名称、“正本”或“副本”字样(电子标

书免),“经济标”或“经济标函”字样、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单位公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

托的代理人签字、编制人签字。

第44页

43

投标报价单

根据已收到的(项目名称)招标文件,我单位经考察现

场和研究项目监理招标文件、合同条款、答疑纪要、补充通知和其他有关文件后,我公司的

监理费总报价为人民币:元,大写人民币:,监理费费率为:。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代理人):(签字)

日期:年月日

注:1、监理费总报价以元为单位,保留2位小数;监理费费率(%)按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否则按废

标处理。

2、监理费费率与依据监理费总报价计算出的费率结果不一致的,以总报价为准修正费率。

第45页

44

正本(副本)

项目名称

投标文件

基本资料标函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说明:本封面仅供参考,格式由投标人自定,但必须包括项目名称、“正本”或“副本”字样(电子标书

免)、“基本资料”或“基本资料标函”字样、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单位公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代

理人签字。

第46页

45

目录

一、总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复印件

二、总监理工程师委任书

三、投标承诺书

四、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配备表

五、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到位承诺书

六、《信用中国》网站的信用报告

七、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

第47页

46

一、总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

第48页

47

二、总监理工程师委任书

(招标人):

我(姓名)系(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

现委任本单位

(姓名)为(项目名称)的总监理工程师。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被委任总监理工程师:(签字)

日期:年月日

第49页

48

三、投标承诺书

(招标人):

我方已收到(项目名称)招标文件,经研究上述招标文件全部内容和其他有关文件。

我方决定参加投标,并承诺如下:

1.我方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所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否则

招标人有权取消我方的中标资格。

2.我方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未在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我方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串通投标、不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不挂靠或

者借用资质投标,不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不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转让中标项目。

4.我方保证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其后所提供的一切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合法、有效。

如我方成为本项目的中标候选人,我方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方投标文件按法定要求进行公

开。

5.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代表业主利益,从项目目标出发,进行全方位的有效管理,

使工程建设目标——投资目标、进度目标、质量目标和安全目标得以实现。

6.我方同意本投标文件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内我方的投标有

可能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

7.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你方的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和本投标文件将构成约束我

们双方的合同。

8.保证投标文件中拟投入的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全部到位,且施工报建前不变更拟投

入的相关人员,此外,保证中标后投入本项目的其他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均符合施工报建要求,

遵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施工现场人员的相关管理规定,否则视同违约。

9.我方违反上述承诺、保证,或上述声明与事实不符,一经查实,我方愿意接受中山市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记录不良行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代理人):(签字)

日期:年月日

第50页

4

四、项目管理机构

序号

现场监理

岗位及职务

姓名性别出生年月

1

2

3

4

5

6

7

备注:提供相关资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相关资料

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和社保证明,专业监理工程师须提供第二代身份证、监理

岗位证)和社保证明。

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必须满足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0.项目管理机构基本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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