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绿色金融研究报告 (2022)
王 遥 主 编
中国绿色金融研究报告 (2022)
王 遥 主 编
责任编辑: 方 蔚
责任校对: 刘 明
责任印制: 陈晓川
图书在版编目 (CIP) 数据
中国绿色金融研究报告 . 2022 / 王遥主编 . —北京 : 中国金融出版社, 2023. 12
ISBN 978-7-5220-2056-3
Ⅰ. ①中… Ⅱ. ①王… Ⅲ. ①金融业—经济发展—研究报告—中国—2022
Ⅳ. ①F832
中国国家版本馆 CIP 数据核字 (2023) 第 111508 号
中国绿色金融研究报告 (2022)
ZHONGGUO LÜSE JINRONG YANJIU BAOGAO (2022)
出版
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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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刷 北京七彩京通数码快印有限公司
尺寸 185 毫米×260 毫米
印张 23. 25
字数 480 千
版次 2023 年 12 月第 1 版
印次 2023 年 12 月第 1 次印刷
定价 88. 00 元
ISBN 978-7-5220-2056-3
如出现印装错误本社负责调换 联系电话(010)63263947
本书获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 (18AZDO13) “中国绿色
金融体系构建及发展实践研究” 支持。
本书获中央财经大学—北京银行双碳与金融研究中心和北京财
经研究基地支持。
编写组
主要作者 王 遥
参与撰写 (按姓氏首字母排序)
包 婕 程心如 崔 莹 邓洁琳 范欣宇
傅奕蕾 胡雅琳 金 蕾 金子曦 李梦晨
刘 楠 李雪雯 毛 倩 乔诗楠 任玉洁
师 奕 万秋旭 汪 洵 吴倩茜 许余洁
张琦彬 赵 鑫 周杰俣 周 洲 朱晨晨
朱一木
1
前 言
自 2016 年 8 月, 中国人民银行等七部门联合发布 《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
见》 以来, 我国在绿色金融政策体系、 能力建设、 基础设施、 市场主体和产品创新方面
都取得了显著成效, 我国绿色金融发展已经走在国际前列, 有力支撑我国经济低碳转型
发展。 2020 年 9 月, 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在第七十五届联合国大会一般性辩论上提出中
国 “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 2030 年前达到峰值, 努力争取 2060 年前实现碳中和” 的应对
气候变化目标。 在 “双碳” 目标的引领下, 从中央到地方, 各层级政府机构已制定多项
激励措施鼓励区域绿色金融的发展。 2021 年, 在全球绿色经济复苏以及实现 “双碳” 目
标的双重机遇推动下, 中国绿色金融迎来发展成效显著的一年。 2021 年, 中国本外币绿
色贷款余额 15. 9 万亿元, 同比增长 33. 1%, 存量规模居全球第一位。 绿色债券突破与创
新不断, 绿色股票护航绿色企业上市战略推进, 各种绿色金融产品与工具创新都已扬帆
进发。
本报告分析总结了 2021 年我国绿色金融体系中十四个重点领域的政策和市场进展,
力求反映中国绿色金融在政策制定、 产品和服务创新、 区域合作上取得的最新成效, 同
时在发展现状的基础上分析绿色金融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挑战, 并提出更好发挥绿色
金融服务实体经济、 支持应对气候变化目标实现的政策建议, 为国家以及地方政府进一
步完善绿色金融体系提供理论支撑。
绿色信贷是我国绿色金融发展中起步最早、 发展最快、 政策体系最为成熟的产品。
2021 年, 我国绿色信贷发展继续深化, 市场稳步向前, 产品不断丰富, 绿色信贷专项服
务能力不断提升, 截至 2021 年末, 我国绿色信贷存量规模突破 15 万亿元。 在政策层面,
各级政府继续深化绿色信贷政策体系建设, 以最大限度发挥绿色信贷支持经济社会绿色
低碳作用。 随着 “双碳” 目标的推进, 越来越多城市开始重视绿色信贷等绿色金融工具
在经济社会低碳转型发展过程中的作用, 各地方政府相关部门积极研究制定绿色信贷专
项政策和奖励激励措施, 以推动地方绿色信贷发展, 引导更多资金流向低碳转型领域。
2021 年, 我国绿色债券市场不仅在发行数量上实现巨大突破, 还在绿色债券创新上
实现种类的可扩展, 产品设计丰富, 为绿色债券市场长期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实践范例。
中央政策推动贴标绿色债券标准统一, 地方政策继续完善绿色金融相关配套政策, 推动
绿色债券发行。 从市场实践看, 2021 年贴标绿色债券市场发行规模呈现巨大增长, 我国
2
境内普通贴标绿色债券市场发行规模和数量大幅增加, 绿色债券创新品种实现重大突破,
绿色资产证券化产品基础资产类型增多, 非贴标绿色债券市场主要以地方政府债券为主,
中资机构在境外市场绿色债券发行规模和种类均快速增加。 在产品和服务创新方面, 自
2021 年碳中和创新品种推出以来, 市场共发行碳中和债券 200 只, 占总发行只数的
41. 32%, 发行规模为 2566. 22 亿元, 占总发行规模的 42. 26%, 其中普通碳中和债券 155
只, 占碳中和债券总发行只数的 77. 75%, 发行规模为 1696. 86 亿元, 占碳中和债券总发
行规模的 66. 12%。
2021 年, 我国绿色公募 REITs 也正式扬帆起航。 政策层面, 我国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以试点为突破口, 在稳步推进试点工作的同时, 不断完善相关配套政策和规则, 从试
点指引、 投资者参与、 税收政策支持、 扩募规则等方面不断完善国内公募 REITs 发展框
架。 2021 年 1 月, 上海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分别发布文件明确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的业务流程、 审查标准和发售流程; 当月,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十部门联合发布
《关于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的指导意见》, 明确提出要在水务环保领域稳妥推进基础设施
公募 REITs 试点。 市场方面, 2021 年 6 月 21 日, 首批 9 只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成功发行
并分别在沪深证券交易所上市, 合计发行规模约为 314 亿元, 宣告我国公募 REITs 时代
正式开启。 为顺应市场要求, 后续试点范围进一步扩大, 更多新能源、 水利等关系国计
民生的优质资产被纳入, 标志着绿色金融中的 REITs 工具也正式扬帆起航。
2021 年, 我国绿色证券指数市场发展势头强劲, 产品规模稳步增长, 创新趋势持续
向好。 政策层面, 从中央到地方, 各部委及地方监管部门相继出台多项政策, 从支持企
业进行 ESG/ 环境信息披露、 鼓励绿色金融产品创新、 开拓绿色金融交易市场等多个维度
为绿色证券指数及衍生金融产品的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在市场层面, 2021 年新增发行
44 条绿色证券指数, 累计发布指数 136 条, 其中新增发行 17 条绿色股票指数、 27 条绿
色债券指数。 与此同时, 我国以绿色证券指数为基础的衍生金融产品规模也在不断扩大,
2021 年绿色指数基金新增发行规模达 191. 02 亿元, 累计发行规模达 660. 57 亿元。 此外,
值得关注的是, 随着 “双碳” 目标进程的持续推进, 2021 年我国绿色证券指数及衍生金
融产品市场中出现了一批以 “碳中和” “低碳” 等为主题的创新型产品, 丰富了我国
“双碳” 目标落地实践的金融工具。
为响应中央号召, 地方政府及监管部门在 ESG 投资及 ESG 公募基金政策端持续发
力, 在基金等金融产品中, ESG 元素占比逐步上升。 ESG 公募基金成立数量在 2020 年和
2021 年迎来了井喷式提升, 资管机构对 ESG 投资产品的重视程度持续走高。
随着全球市场对可持续发展领域的关注度越来越高, 各方市场主体对 ESG 信息披露
的需求和重视程度均不断提升, 制定统一的 ESG 信息披露框架的呼声也越来越高。 目
前, 我国尚未正式推行强制化 ESG 信息披露机制, 也尚未形成统一的披露标准及要求,
仍以企业参考国际通用披露标准进行自主披露为主, 但整体 ESG 信息披露机制建设的推
动进程及市场各方主体的参与程度都在不断深化。 政策层面, 进入 2021 年, 我国推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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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SG 信息披露工作的进程逐渐加快, 政策体系不断完善。 市场层面, 随着有关 ESG 信息
披露的要求和政策不断完善, A 股市场对 ESG 信息披露的重视程度逐渐加强, 我国上市
公司 ESG 信息披露现状进一步改善。 2021 年, A 股市场进行社会责任报告披露的上市公
司数量为 1137 家, 占总体 A 股上市公司的 24. 64%, ESG 信息披露数量及披露率均有明
显提升。 基于目前的增势以及监管和政策要求的不断趋严, 未来企业 ESG 信息披露的规
模和范围势必将持续扩大。
随着绿色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 作为绿色金融体系重要组成部分的绿色基金在我国
得到了较大发展, 越来越多的绿色基金相关企业开始涌现。 2021 年中国绿色基金相关企
业注册量为 52 家, 较 2020 年注册量增长率为 79. 3%, 为近五年中绿色基金相关企业注
册量最高的年份。 在绿色金融体系中, 绿色基金的资金来源最为广泛, 对于改善金融结
构失衡具有较为显著的作用。一方面, 部分绿色产业投资周期长、 回报率偏低, 债权融
资存在自有资金不足、 期限错配等问题; 另一方面, 部分绿色产业尚处于行业生命周期
的早期或发展期, 盈利能力不足、 风险偏高。 以上问题均可通过绿色产业基金发挥其投
融资功能予以改善。
绿色 PPP 项目的实施对于提升生态系统质量、 推动持续改善环境质量、 加快发展方
式绿色转型等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2021 年, 中央及地方层面继续推动 PPP 回归本源、 规
范发展。 中央层面, 继续在规范项目库管理、 强化风险管理、 加强信息公开、 推动示范
引领等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措施, 有效提升了 PPP 项目的整体质量和规范运作水平。 地方
层面, 地方政府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特征, 着眼于稳定政策预期、 完善入库管理、 强
化信息公开、 加强绩效评价、 开展财政奖补等方面, 以中央政策为核心依据, 完善适应
于地方发展特色的 PPP 政策。 2021 年我国绿色 PPP 项目数量和投资规模继续增加, 自
2017 年第三季度以来, 绿色 PPP 项目入库数量与投资规模总量均小幅增长, 绿色 PPP
投资规模占比较为稳定。
自 2021 年以来, 绿色保险呈现稳步发展的趋势。 政策层面, 银保监会、 农业农村
部、 生态环境部等多个部门陆续出台涉及绿色保险的相关政策, 内容覆盖绿色农业保险、
环境污染责任险、 森林保险、 草原保险等多种产品, 并强调了绿色保险资金助力绿色低
碳产业的重要性, 体现了我国进一步加强绿色保险支持力度以及完善相关政策体系的稳
步进程。 市场层面, 绿色保险保额增长迅速, 环责险发展态势良好, 创新型绿色保险产
品矩阵不断扩大, 绿色保险在丰富产品种类与创新服务类型方面进行多项积极探索。 绿
色保险资产管理规模进一步增加。 2020 年, 保险资金通过绿色债券、 债权计划、 股票投
资、 公募及私募基金、 信托计划等主要方式, 参与的绿色投资资金余额共计 5615 亿元,
较 2018 年增长 42. 01%。
信托市场绿色化是健全我国绿色金融体系的重要内容之一。 2021 年, 信托业政策以
强调 “两压一降” 监管为主, 绿色领域布局较少, 《绿色信托指引》 仍是当前绿色信托
活动所参照的主流行业公约。 绿色信托市场规模及存续项目有所波动, “双碳” 目标下
前 言
4
“碳金融” 主题的信托产品积极创新, 多项与碳减排、 碳排放收益权、 碳资产挂钩的
“首单” 信托产品相继推出, 绿色信托产品设计及投向的创新与拓展在推动产业革新、
丰富投资者投资组合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进一步加快行业政策完善与体系设计、 加强
绿色项目评估与市场能力建设、 兼顾基础业务与产品创新将是信托业绿色可持续发展的
重要途径。
2021 年是我国 “双碳” 目标部署落实的元年。 绿色金融向 “双碳” 目标重心的倾移
催生了新的增长点与发展机遇。 我国六省九市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基于此前耕植绿
色金融领域的扎实基础, 加强政策指导与市场创新结合, 巩固既有发展成果的同时推进
更多领域深入探索与金融、 技术方面的拓展联动, 并取得卓越成效。 政策方面, 多部委
陆续针对国家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出台多项意见, 并从标准规范、 激励约束、 国际
合作等方面完善相关内容。 各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地方主管部门也基于此前政策查
漏补缺, 依据市场创新实践情况及时调整, 夯实政策扶持、 推广的基础。 市场方面, 围
绕产品服务创新与配套设施完善两大板块, 各试验区积极深化探索的广度与深度, 最终
实现绿色信贷覆盖更多领域、 绿色债券与国际市场接轨、 绿色保险保障内容与力度提升、
绿色基金支持绿色产业比重急速增长、 环境信息披露工作有序开展, 并搭建地方绿色服
务平台平稳运行、 发挥金融科技功效赋能绿色金融、 持续建设绿色专营机构、 稳步推进
绿色金融国际合作全面铺开。
2021 年, 各环境权益交易市场均取得一定进展。 其中, 全国碳市场正式启动交易使
全球范围内得到碳定价机制覆盖的碳排放量增长了近 60%, 为全球碳市场发展注入强心
剂。 2021 年全国碳市场总体进展顺利, 碳配额累计成交 1. 79 亿吨、 金额 76. 61 亿元, 远
超试点碳市场规模; 市场运行平稳、 风险可控, 履约完成率达 99. 5%, 为未来进一步扩
大碳市场规模奠定良好基础。 全年碳配额均价为 42. 85 元/ 吨, 最高达 62. 29 元/ 吨, 履
约截止日收盘价为 54. 22 元/ 吨, 相比开盘价上涨 13%。 整体而言, 全国碳市场的碳价高
于大多数试点碳市场且更稳定, 有利于推动企业加快低碳转型进程, 助力 “双碳” 目标
的实现。
国际合作是提高我国绿色金融发展水平和推动全球绿色金融发展的重要途径。 各国
央行和金融监管机构开展了广泛的多边绿色金融合作, 国际金融机构踊跃地参与主流可
持续金融倡议。 2021 年, 中国与欧盟、 英国等双边绿色金融合作持续推进, “一带一路”
绿色投融资水平不断提升, 国际绿色资本流动加快, 全球绿色金融能力建设进程稳步推
进。 2021 年, 绿色金融国际合作进入新的发展阶段, 总体上绿色金融国际标准不断完
善, 转型金融和生物多样性金融议题得到进一步关注, 多边和双边合作继续推进全球绿
色金融发展, 中国绿色金融领域的国际领导力不断攀升。 值得一提的是, 2021 年, 中央
财经大学绿色金融国际研究院主办了国际可持续金融研究联盟 (GRASFI) 第四届学术年
会, 从学术研究合作领域促进完善了全球绿色金融理论知识体系。
当前, 中国绿色金融已进入纵深发展新阶段, 中央财经大学绿色金融国际研究院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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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国内最早一批深耕绿色金融领域的专业智库, 未来将继续关注国内绿色金融进展, 定
期跟踪和发布 《中国绿色金融研究报告》, 通过分析中国绿色金融发展现状及市场实践
创新, 发现我国绿色金融推进过程中的问题与挑战, 进而为政府部门以及绿色金融市场
参与者提供决策参考和建议, 有效发挥绿色金融在绿色低碳转型过程中的资源配置和风
险防范作用, 更好服务国家高质量发展战略目标。
前 言
1
目 录
第一章 绿色信贷 …………………………………………………………………………… 1
第二章 绿色债券 …………………………………………………………………………… 24
第三章 绿色股票 …………………………………………………………………………… 57
第四章 绿色 REITs ……………………………………………………………………… 69
第五章 绿色指数 …………………………………………………………………………… 83
第六章 ESG 公募基金 …………………………………………………………………… 128
第七章 ESG 信息披露 …………………………………………………………………… 151
第八章 绿色基金 ………………………………………………………………………… 178
第九章 绿色 PPP ………………………………………………………………………… 202
第十章 绿色保险 ………………………………………………………………………… 222
第十一章 绿色信托 ……………………………………………………………………… 246
第十二章 环境权益交易市场 …………………………………………………………… 258
第十三章 地方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 ……………………………………………… 305
第十四章 绿色金融国际合作 …………………………………………………………… 325
1
第一章 绿色信贷
自 2016 年 《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 出台以来, 我国绿色信贷政策和市
场建设取得了显著成绩。 中央政策方面, 国家绿色低碳宏观政策方针确立了绿色信贷整
体发展方向, 人民银行和银保监会建立起了绿色信贷统计分类和考核评价等制度体
系, 绿色信贷专项奖励激励措施和司法服务探索为绿色信贷市场的发展提供了政策保障;
地方政策方面, 地方各类专项政策明确绿色信贷的应用场景和发展指引, 地方各项财政
措施为绿色信贷的发展保驾护航。 在政府良好的政策环境下, 绿色信贷市场稳步向
前, 绿色信贷产品不断丰富, 绿色信贷专项服务能力不断提升, 截至 2021 年末, 我国绿
色信贷存量规模突破 15 万亿元。
随着国家绿色低碳发展战略的深入推进, 现阶段我国绿色信贷制度体系建设和市场
服务能力均有待提升。 针对新发展环境下, 我国绿色信贷统计考核标准不统一、 专项风
险管理机制薄弱、 货币政策工具和绿色信贷支持范围有限等问题, 金融监管相关部门可
通过加强部门间互联互通等方式, 推动绿色信贷统计考核标准统一; 通过研究扩大 ESG
在绿色信贷管理领域的应用, 强化绿色信贷全流程管理; 通过研究扩大碳减排支持工具
应用范围和制定转型贷款标准等形式, 引导更多资金流向绿色低碳转型领域, 助力国家
碳达峰、 碳中和目标实现。
一、 政策进展
在国家绿色低碳发展理念指导下, 我国绿色信贷政策体系逐步完善。 国家层面, 国
家绿色低碳宏观政策确立了我国绿色信贷整体发展方向; 绿色信贷分类统计标准的出台
和完善, 为绿色信贷的业务实践提供了有效指引; 绿色信贷业绩评价标准和绿色信贷业
务激励约束机制的出台与丰富, 为银行业金融机构绿色信贷业务发展提供了动力; 绿色
信贷等特殊领域的司法探索, 为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提供服务保障。
地方层面, 地方规范和工作文件等各类专项政策明确绿色信贷应用场景, 地方绿色
金融发展专项政策确立地方绿色信贷发展指引, 地方绿色信贷奖励激励措施的落地实践
为银行业金融机构发展绿色信贷提供了动力。
第一章 绿色信贷
2
(一) 中央政策
1. 绿色信贷政策现状
国家绿色低碳宏观政策确立绿色信贷整体发展方向。 国家污染防治系列战略方针确
立绿色信贷在支持环境改善等经济活动中的服务方向: 2013 年至 2020 年, 我国相继出台
大气、 水、 土壤、 固废等环境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 《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 坚决
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 在明确生态保护和环境污染防治领域绿色低碳发展、 大气
污染防治、 水污染防治、 土壤污染防治、 生态环境安全、 生态环境现代化治理等重点行
动目标的同时, 提出采用绿色信贷等工具为环境保护提供金融支持的政策保障措施。 国
家应对气候变化行动方案确立绿色信贷在支持应对气候变化等经济活动中的服务方向:
在应对气候变化领域, 中国始终坚持负责任大国的作为和担当, 积极参与全球气候治
理, 先后出台 《中国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方案》 和 《国家应对气候变化规划 (2014—2020
年)》 等国家阶段性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行动措施, 并出台 《关于促进应对气候变化投
融资的指导意见》, 明确气候投融资在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领域的支持范围, 以及气候投
融资政策体系、 标准体系、 奖励激励措施、 试点实践以及国际合作等阶段性建设目标。
国家循环经济发展战略确立绿色信贷在支持资源节约高效利用等经济活动中的服务方向:
循环经济即以 “减量化、 再利用、 循环化” 为原则, 采取有效措施, 以尽可能少的资源
消耗和尽可能小的环境代价, 取得最大的经济产出和最少的废物排放。 自国内 1992 年
《环境与发展十大对策》 提出清洁生产理念以来, 国家积极探索资源循环高效利用举
措, 2005 年 《关于加快发展循环经济的若干意见》 明确循环经济推进过程中清洁生产、
节能降耗等重点工作任务。 此外, 国家层面还通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
和 《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 等, 推动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发展, 以进一步提
高资源利用效率, 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绿色信贷分类统计标准明确绿色信贷分类统计边界。 从银行业金融机构监管部门统
计口径来看, 绿色信贷统计分类制度主要分为两类,一类为人民银行监管口径下的绿色
贷款专项统计制度, 另一类为银保监会监管口径下的绿色信贷统计制度。 《绿色信贷统计
制度》 确立了银保监会监管口径下绿色信贷分类标准。 银保监会口径下绿色信贷统计制
度在发展中不断完善, 为银行业绿色信贷实践活动提供了标准依据: 2013 年 7 月, 原银
监会发布 《关于报送绿色信贷统计表的通知》, 首次明确绿色信贷十二大类① 28 小类分
类边界。 2020 年 6 月, 为进一步加强对绿色、 低碳、 循环经济的支持, 提高绿色金融服
务质效, 银保监会以 《绿色信贷指引 (2012 年版)》 《绿色产业指导目录 (2019 年版)》
中国绿色金融研究报告 (2022)
① 绿色信贷项目分为 “绿色农业” “绿色林业” “工业节能节水” “自然保护、 生态修复及灾害防控” “资源循
环利用” “垃圾处理及污染防治” “可再生能源及清洁能源” “农村及城市水项目” “建筑节能及绿色建筑” “绿色交
通运输” “节能环保服务” “采用国际惯例或国际标准的境外项目” 十二类。
3
等政策文件为参考, 将绿色信贷分类标准完善为 “与生产、 建设、 经营有关的绿色贷
款”① “与贸易有关的绿色贷款”② “与消费有关的绿色贷款”③ 三大类。 人民银行口径下
《绿色贷款专项统计制度》 为金融机构鉴别绿色产业类型, 支持绿色产业发展提供了理
论参考: 2018 年 1 月, 人民银行发布 《关于建立绿色贷款专项统计制度的通知》, 沿用
与原银监会总体一致的绿色信贷行业统计分类标准。 2019 年 12 月, 人民银行以 《绿色
产业指导目录 (2019 年版)》 为依据, 完成 《绿色贷款专项统计制度》 修订, 明确人民
银行统计口径下绿色信贷贷款用途主要包括节能环保产业、 清洁生产产业、 清洁能源产
业、 生态环境产业、 基础设施绿色升级以及绿色服务六大类别。
绿色信贷业绩评价标准建立银行业金融机构绿色信贷业务激励约束机制。 银行业金
融机构绿色信贷业绩考核评价机制的形成, 在约束银行业金融机构绿色信贷业务行为的
同时, 也通过考核指标体系明确了银行业金融机构绿色信贷工作方向, 有效地促进了银
行业金融机构绿色信贷相关业务的发展。 国内银行业金融机构绿色信贷业绩考核评价体
系由银保监会和人民银行两套评价标准构成。一方面, 绿色信贷实施情况关键评价指
标, 确立了银保监会监管口径下绿色信贷业绩考核评价体系。 2014 年 6 月, 原银监会发
布 《绿色信贷实施情况关键评价指标》, 明确其对银行绿色信贷业绩定性和定量的考核
要求。 定性指标方面, 其主要从绿色组织管理、 政策制度能力建设、 流程管理、 内控与
信息披露、 监督检查五方面对银行业金融机构作出了要求; 定量指标方面, 主要考察银
行业金融机构在支持及限制类贷款情况、 机构的环境和社会表现、 绿色信贷培训教育情
况及与利益相关方的互动情况等四方面的表现。 另一方面, 《银行业存款类金融机构绿色
信贷业绩评价方案》 确立了人民银行监管口径下银行业存款类金融机构绿色信贷业绩评
价体系。 2018 年 7 月, 人民银行出台 《银行业存款类金融机构绿色信贷业绩评价方
案》, 从定性和定量两个维度设置评估指标, 以引导银行业存款类金融机构加强对绿色环
保产业的信贷支持。 在人民银行绿色信贷评价指标体系中以定量评价为主 (指标权重占
80%), 定性为辅 (指标权重占 20%), 其中定量指标主要考核银行业金融机构在绿色贷
款余额占比、 绿色贷款余额份额占比、 绿色贷款增量占比、 绿色贷款余额同比增速、 绿
色贷款不良率五个方面的表现, 定性指标则考核银行业金融机构在执行国家绿色发展政
策、 《绿色贷款专项统计制度》、 银保监会 《绿色信贷业务自评价》 工作方面的情况。
绿色信贷奖励激励措施为银行业金融机构绿色信贷业务发展提供了动力。 在推动银
行业金融机构绿色信贷发展的过程中, 人民银行通过货币政策和宏观审慎政策双向调控
第一章 绿色信贷
①
②
③
与生产、 建设、 经营有关的绿色贷款包含节能环保产业、 清洁生产产业、 清洁能源产业、 生态环境产业、 基
础设施绿色升级、 绿色服务、 采用国际惯例或国际标准的境外项目七大类。
与贸易有关的绿色贷款包含高效节能装备和绿色标识产品贸易, 先进环保装备, 仪器设备, 材料药剂贸
易, 资源循环利用装备和绿色标识产品贸易, 绿色交通装备、 设施、 产品贸易, 新能源与清洁能源产品、 装备贸
易, 生态产品贸易等领域的贷款。
与消费有关的绿色贷款包含购置节能建筑与绿色建筑、 既有住房节能改造贷款, 购置新能源和清洁能源汽车
贷款, 其他绿色消费等类别。
4
措施, 以激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参与绿色信贷实践。 货币政策方面, 将绿色信贷纳入人民
银行中期借贷便利和再贷款等货币政策工具的合格担保品范围, 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绿
色经济等领域的信贷支持。 2018 年 6 月, 人民银行首先决定适当扩大中期借贷便利
(MLF) 担保品范围, 将绿色贷款纳入 MLF 担保品范围①。 随后, 发布 《中国人民银行办
公厅关于加大再贷款再贴现支持力度 引导金融机构增加小微企业信贷投放的通知》, 明
确将绿色信贷纳入信贷政策支持再贷款接受的合格抵押品范围。 绿色信贷领域中期借贷
便利和再贷款金融工具的应用, 有效地促进了银行业金融机构对绿色低碳产业资金投放
的积极性; 宏观审慎政策方面, 银行业金融机构绿色信贷业绩评价结果被纳入宏观审慎
考核。 2018 年 7 月, 人民银行发布 《 银行业存款类金融机构绿色信贷业绩评价方
案》, 明确提出将绿色信贷业绩评价结果纳入银行业存款类金融机构宏观审慎考核, 这一
措施的出台, 进一步强化了银行业金融机构在推进绿色信贷发展过程中的正向激励机制。
绿色信贷等特殊领域司法探索为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提供服务保障。 有效的司
法服务与保障有助于绿色金融手段及市场机制的充分发挥, 进而更好服务国家生态文明
建设和绿色低碳发展。 为充分发挥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低碳发展过程中人民法院的审判
职能, 司法机关在绿色金融发展进程中, 不断研究绿色信贷等涉及绿色金融发展的特殊
法律问题, 积极稳妥审理绿色信贷等绿色金融新类型案件, 更好服务绿色产业发展, 保
障绿色金融体系构建。 最高人民法院在 2016 年 5 月 《关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推进
生态文明建设与绿色发展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 和 2017 年 12 月 《关于全面加强
长江流域生态文明建设与绿色发展司法保障的意见》 中, 均立足国家绿色发展要求, 提
出深入研究并妥善处理绿色信贷等绿色金融新类型案件, 以推动构建国家绿色低碳发展
治理体系等行动方针; 2018 年 5 月发布的 《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新
时代生态环境保护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 进一步强化绿色金融领域司法探索要
求, 明确提出加强对涉及绿色信贷等金融工具的法律风险和规制研究, 为绿色发展领域
新类型案件的审理做好知识储备等目标任务, 并通过绿色信贷等具体案件的审理, 为经
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服务与保障。
2. 2021 年绿色信贷政策进展
国家绿色低碳发展战略方针进一步明确 “双碳” 目标下各领域绿色信贷需求。 碳达
峰、 碳中和目标的提出, 进一步激发了经济社会对绿色低碳融资的诉求。 2021 年, 为有
序推进污染防治、 生态保护、 工业企业绿色低碳转型等相关工作开展, 国家有关部门不
断重申绿色信贷等绿色金融工具对服务碳达峰、 碳中和目标实现的保障作用, 进一步明
确了绿色信贷发展和服务方向。
中国绿色金融研究报告 (2022)
① 参见 2018 年中国货币政策大事记 (pbc. gov. 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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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1-1 国家绿色低碳战略方针
文件日期 文件名称 绿色信贷相关内容
2021 年 2 月
国务院 《关于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
环发展经济体系的指导意见》
发展绿色信贷和绿色直接融资, 加大对金融机构绿色金融
业绩评价考核力度
2021 年 4 月
中共 中 央 办 公 厅、 国 务 院 办 公 厅
《关于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
制的意见》
鼓励企业和个人依法依规开展水权和林权等使用权抵押、
产品订单抵押等绿色信贷业务, 探索 “ 生态资产权益抵
押+项目贷” 模式, 支持区域内生态环境提升及绿色产业
发展
2021 年 6 月
国务院 《关于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
护工作情况的报告》
指导金融机构加大绿色信贷支持力度, 积极发展绿色债券
市场, 支持沿线城市开展绿色金融改革创新
2021 年 8 月
农业农村部关于贯彻实施 《中华人
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的意见
鼓励各地创新农业补贴方式方法, 强化资源资金统筹, 落
实有利于农业固体废物防治的财税、 绿色金融、 绿色信贷
等政策, 引导社会资本投向农业固体废物回收处置利用
2021 年 9 月
工业和信息化部、 人民银行、 银保
监会、 证监会 《关于加强产融合作
推动工业绿色发展的指导意见》
运用多种货币政策工具, 引导金融机构扩大绿色信贷投
放, 合理降低企业融资综合成本;
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完善信贷管理政策, 优化信贷审批流
程, 通过调整内部资金转移定价等方式引导信贷资源配
置, 积极发展绿色信贷、 能效信贷, 推动 “两高” 项目绿
色化改造, 对工业绿色发展项目给予重点支持
2021 年 9 月
中共 中 央 办 公 厅、 国 务 院 办 公 厅
《关于深化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改革的
意见》
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提供符合绿色项目融资特点的绿色信
贷服务
2021 年 9 月
中共中央、 国务院 《关于完整准确
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
中和工作的意见》
有序推进绿色低碳金融产品和服务开发, 设立碳减排货币
政策工具, 将绿色信贷纳入宏观审慎评估框架, 引导银行
等金融机构为绿色低碳项目提供长期限、 低成本资金
2021 年 10 月
国务院办公厅 《关于鼓励和支持社
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的意见》
推动绿色基金、 绿色债券、 绿色信贷、 绿色保险等加大对
生态保护修复的投资力度
2021 年 11 月
中共中央、 国务院 《关于深入打好
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
大力发展绿色信贷、 绿色债券、 绿色基金, 加快发展气候
投融资, 在环境高风险领域依法推行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
险, 强化对金融机构的绿色金融业绩评价
2021 年 11 月
国资委关于 《推进中央企业高质量
发展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指导
意见》 的通知
积极发展绿色金融, 有序推进绿色低碳金融产品和服务开
发, 拓展绿色信贷、 绿色债券、 绿色基金、 绿色保险业务
范围, 积极探索碳排放权抵押贷款等绿色信贷业务
2021 年 12 月
国务院关于 《 “十四五” 节能减排
综合工作方案》 的通知
健全绿色金融体系, 大力发展绿色信贷, 支持重点行业领
域节能减排, 用好碳减排支持工具和支持煤炭清洁高效利
用专项再贷款, 加强环境和社会风险管理
银行业金融机构绿色金融奖励约束机制随着国家高质量发展的推进不断完善。 2021
年 5 月, 为进一步提升银行业金融机构服务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服务能力, 人民银行
第一章 绿色信贷
6
制定 《银行业金融机构绿色金融评价方案》 (以下简称 《绿色金融评价方案》), 以统筹
开展银行业金融机构绿色金融业绩评价。 同年 7 月,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开展银行业存款
类金融机构绿色信贷业绩评价的通知》 (以下简称 《绿色信贷评价方案》) 中的绿色信贷
评价方案废止。 与 《绿色信贷评价方案》 相比, 《绿色金融评价方案》 进一步优化了银
行业金融机构绿色金融奖励约束机制, 为推动银行业金融机构服务经济社会绿色低碳发
展注入了新的动力。 首先, 定量指标由原有的绿色信贷扩展至绿色信贷和绿色债券, 符
合我国银行业金融机构绿色金融产品多元化发展趋势; 其次, 将环境风险压力测试、 金
融科技创新等纳入机构绿色金融制度制定及实施情况定性指标, 符合我国绿色低碳可持
续发展战略目标要求; 最后, 鼓励对绿色金融评价结果的多维运用, 可进一步激发银行
业金融机构参与绿色金融市场建设的活力, 更好发挥绿色金融在服务国家绿色低碳可持
续发展战略目标过程中的资源配置作用。
货币金融工具不断创新以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绿色发展等的信贷支持。 为有效贯彻
落实国家碳达峰、 碳中和战略部署, 2021 年 11 月, 人民银行先后创新推出碳减排支持工
具和支持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专项再贷款等货币金融工具, 通过 “先贷后借” 的直达机
制, 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绿色发展等的金融支持。 首先, 就货币金融工具支持项目而
言, 碳减排支持工具以碳减排为导向, 重点支持清洁能源、 节能环保和碳减排技术三个
碳减排领域; 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专项再贷款则以引导煤炭企业绿色低碳转型为重点, 支
持煤炭安全高效绿色智能开采、 煤炭清洁高效加工、 煤电清洁高效利用、 工业清洁燃烧
和清洁供热、 民用清洁采暖、 煤炭资源综合利用和煤层气开发利用七个领域。 其次, 就
借贷机制而言, 碳减排支持工具和支持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专项再贷款均采取 “先贷后借”
的直达机制, 金融机构在自主决策、 自担风险的前提下, 向符合要求的贷款项目提供贷
款, 人民银行则按贷款本金的一定比例予以低成本资金支持。 其中碳减排支持工具的支持
比例是 60%, 支持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专项再贷款的支持比例为 100%, 利率均为 1. 75%。
绿色信贷等新兴类型司法保障探索持续向前发展, 以更好服务 “十四五” 时期国家
经济社会绿色低碳转型发展。 2021 年 2 月, 为推动加强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修
复, 促进资源合理高效利用, 推动长江流域绿色发展,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 《关于贯彻
〈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 的实施意见》 的通知, 提出通过妥善审理因绿色信贷、
绿色债券、 绿色保险等金融服务引发的绿色金融案件, 依法保障节能环保、 清洁能源、
绿色交通等绿色产业领域的投融资需求等计划行动, 以发挥人民法院审判职能作用, 为
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绿色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2021 年 10 月, 在国家减污
降碳目标任务导向下, 最高人民法院继续推进司法部门在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各领域、 各
环节的探索, 推出 《关于新时代加强和创新环境资源审判工作 为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
生的现代化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 提出通过服务构建绿色信贷政策法律体系、 推
动完善绿色债券发行制度规则、 支持保险机构创新绿色保险产品和服务等方式, 促进和保
障绿色金融市场健康发展, 更好服务 “十四五” 时期国家绿色低碳可持续发展战略部署。
中国绿色金融研究报告 (2022)
7
(二) 地方政策
1. 绿色信贷政策现状
地方规范和工作文件等各类专项政策明确绿色信贷应用场景。 在国家生态文明建设
和绿色发展战略目标下, 各地方政府部门积极落实国家相关战略部署, 通过鼓励金融机
构发展绿色信贷等绿色金融业务, 支持地方经济社会绿色转型发展。 据不完全统计, “十
三五” 时期, 我国地方政策文件中有超过 1500 项提及绿色信贷工具的应用, 应用场景涉
及工业、 能源、 建筑、 交通、 服务等多个行业, 节能减排、 污染防治、 应对气候变化、
资源循环利用等多个领域, 城市建设、 乡村振兴、 经济发展、 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等多个
方向。 在各类区域政策协同推动下, 地方绿色信贷探索有序推进, 截至 2020 年末, 绿色
信贷应用已覆盖全国 31 个省、 自治区、 直辖市 (不含港澳台), 其中以江苏、 浙江、 福
建为代表的华东区域绿色信贷应用相关政策文件数量居各区域之首。
地方绿色金融发展专项政策确立地方绿色信贷发展指引。 在 《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
系的指导意见》 框架体系下, 地方政府部门积极开展绿色金融实践探索, 通过出台地方
绿色金融专项规划、 地方绿色金融实施方案和实施意见等绿色金融专项政策指导地方绿
色信贷发展。 安徽、 贵州、 新疆等地区还进一步出台绿色信贷专项政策, 指导绿色信贷
在与企业环境信用衔接和绿色信贷产品创新等方面开展实践; 深圳试点先行出台绿色金
融专项条例, 探索深圳绿色金融法制环境建设, 为深圳市绿色信贷等发展构建法治化营
商环境和可持续发展商业生态。 从地方绿色金融专项政策出台现状来看, “十三五” 时
期, 绿色金融试点辐射效应取得了良好进展, 除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 6 省 9 区以
外, 四川、 福建、 青海、 内蒙古、 江苏、 河北、 湖北、 广西、 安徽、 海南、 北京等地区
30 多个城市也先后加入绿色金融实践探索。
地方绿色信贷奖励激励措施的落地实践为银行业金融机构发展绿色信贷提供动力。
在 《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 指引下, 各地方政府因地制宜, 积极推动绿色
信贷奖励激励措施落地实践, 通过财政补贴、 贷款贴息、 风险补偿等措施, 引导地方银
行业金融机构积极践行绿色低碳发展战略, 为经济社会绿色低碳转型提供资金支持。 “十
三五” 时期, 以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为首的地方政府, 积极落地绿色信贷奖励激励措
施, 引导市场主体参与绿色信贷创新实践。 各地绿色信贷奖励激励措施具体如表 1-2 所示。
表 1-2 绿色信贷专项补贴政策
地区 补贴机制 风险担保
广州
对获得绿色贷款的企业, 按其贷款金额的 1%给
予补贴, 每家企业每年补贴金额不超过 100 万
元; 对上年度绿色贷款余额增量达到 25 亿元
(含) 以上的银行业金融机构, 给予贷款余额
增量 0. 02%的补贴, 最高不超过 100 万元。
对开展绿色信贷的银行业金融机构, 按其损失
金额的 20%给予风险补偿, 最高 100 万元; 对
市科技型中小企业信贷风险补偿资金池合作银
行为科技型绿色中小企业发放贷款所产生的贷
款本金损失, 由科技信贷风险补偿资金池按有
关规定承担部分损失。
第一章 绿色信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