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滨一本通

发布时间:2023-9-15 | 杂志分类: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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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滨一本通

办理毕业生就业手续适用对象办理毕业生就业手续与杭州高新区(滨江)所属单位签订就业协议或劳动合同的应届高校毕业生适用对象在本区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聘用人员的档案;未就业的本区生源高校毕业生及中专毕业生的档案;具有本区户口的自费出国(境)留学人员的档案;具有本区户口的自由职业或灵活就业人员的档案咨询电话0571-88060228(文三)、0571-89520843(滨江)所需材料必要: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非必要: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用人单位劳动合同所需材料必要:存档人员有效身份证;非必要:代办人员有效身份证、授权委托书、现用人单位劳动(聘用)合同、辞职辞退、取消录(聘)用或开除的通知(批复)文件或解除(终止)劳动(聘用)合同通知书05办理指引网上办理: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www.zjzwfw.gov.cn)或浙里办APP——定位【滨江区】——搜索【高等学校等毕业生接收手续办理】——点击【在线办理】填写信息上传材料——审核通过后到【办事记录】下载接收函。现场办理:杭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办事大厅(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街道文三路199号)1号楼三楼8、10号窗口;杭州高新区(滨江...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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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滨一本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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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第2页

「初识滨江」

「逐梦滨江」

办理毕业生就业手续

办理人事档案接收

申请挂靠人才集体户口

落户

杭州青荷码、青荷礼包申领

高校毕业生到中小微企业就业补贴

灵活就业社保补贴

技能提升补贴

区级人才认定标准

人才房租赁

党组织关系转接

团组织关系转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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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层次人才及团队创新创业“5050计划”

线上开办企业

一次性创业补贴

一次性创业社保补贴

创业带动就业补贴

个人创业担保贷款认定、贴息

申请成为孵化器在孵企业

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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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页

增量房(一手房)转移登记

存量房(二手房)转移登记

商品房抵押首次登记

不动产登记权属信息查询

「情定滨江」

「安居滨江」

相亲交友

婚前检查

结婚登记

生育登记

办理《出生医学证明》

办理儿童预防接种证

滨江区儿科门(急)诊服务信息

入读幼儿园

入读中小学

「扎根滨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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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识滨江」

BINJI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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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毕业生就业手续

适用对象

办理毕业生就业手续

与杭州高新区(滨江)所属单位签订就业协议或劳动合同的应届高校毕业生

适用对象

在本区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聘用人员的档案;

未就业的本区生源高校毕业生及中专毕业生的档案;

具有本区户口的自费出国(境)留学人员的档案;

具有本区户口的自由职业或灵活就业人员的档案

咨询电话

0571-88060228(文三)、0571-89520843(滨江)

所需材料

必要: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

非必要: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用人单位劳动合同

所需材料

必要:存档人员有效身份证;

非必要:代办人员有效身份证、授权委托书、现用人单位劳动(聘用)合同、辞职辞退、取消录

(聘)用或开除的通知(批复)文件或解除(终止)劳动(聘用)合同通知书

05

办理指引

网上办理: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www.zjzwfw.gov.cn)或浙里办APP——定位【滨江区】——

搜索【高等学校等毕业生接收手续办理】——点击【在线办理】填写信息上传材料——审核通过

后到【办事记录】下载接收函。

现场办理:杭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办事大厅(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街道文三路199号)1号楼

三楼8、10号窗口;杭州高新区(滨江)政务服务中心江南办事服务大厅(杭州市滨江区泰安路

200号)一楼A7、A8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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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

0571-88060228(文三)、0571-89520843(滨江)

办理指引

网上办理: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www.zjzwfw.gov.cn)或浙里办APP——定位【滨江区】——

搜索【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接收】——点击【在线办理】填写信息上传材料——通过后点击“办理结

果”下载调档函。

现场办理:杭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办事大厅(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街道文三路199号)1号楼

三楼8、10号窗口;杭州高新区(滨江)政务服务中心江南办事服务大厅(杭州市滨江区泰安路

200号)一楼A7、A8窗口。

申请挂靠人才集体户口

适用对象

符合我市人才引进落户政策,在杭无合法固定住所且用人单位无集体户口

咨询电话

0571-88060228(文三)、0571-89520843(滨江)

所需材料

必要:有效身份证;

非必要:代办人员有效身份证、授权委托书

办理指引

网上办理: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www.zjzwfw.gov.cn)或浙里办APP—定位【滨江区】——搜

索【申请挂靠人才集体户口】——点击【在线办理】填写信息——获取《同意挂靠人才集体户口

证明》。

现场办理:杭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办事大厅(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街道文三路199号)1号楼

三楼8、10号窗口;杭州高新区(滨江)政务服务中心江南办事服务大厅(杭州市滨江区泰安路

200号)一楼A7、A8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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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页

落户

适用对象

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本科及硕士研究生学历者(大专35周岁以下,以下不含本数,下同;本

科45周岁以下;硕士50周岁以下),在杭落实工作单位并由用人单位正常缴纳社保的可以落户杭州

市区。对2017年以后录取的符合条件的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后来杭参照全日制研究生落户;普通

高校本科毕业两年内(以毕业时间起算)、45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可享受“先落户后就业”政策;

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博士研究生(55周岁以下)学历者,可享受“先落户后就业”政策。

“青荷码”主要面向新引进应届大学毕业生,整合全社会资源,归集双创服务、政策服务、生活服

务、缤纷活动、全科服务等5大类服务,覆盖大学生创业创新各环节,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

手段,实现大学生领码“一次申报”、服务“一码归集”、政策兑现“一键直达”。“青荷礼包”是杭州市

为新引进应届毕业大学生量身定制的电子礼券服务礼包,内容包括公交地铁定向定额券、文化旅

游年卡、西湖景区免费权益、生日礼券等。

杭州青荷码、青荷礼包申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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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材料

迁移人员的户口簿及身份证,原件1份;

毕业证书,如是国(境)外毕业的大学生提供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原件1份;(非全日制研

究生还需提供学位证书)

社会保险缴纳记录证明,原件1份;(已缴状态,原件1份,大专、毕业2年以上本科、45至49

周岁硕士研究生学历需提供)

与用人单位签订的有效期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原件1份;(大专、毕业2年以上本科、45至

49周岁硕士研究生学历需提供)

落户地材料

办理平台

浙里办APP,警察叔叔APP

第8页

申请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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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中国国籍,且于国内普通高校毕业,申请时限为毕业后一年内;具有中国国籍,于国(境)

外高校毕业或具有外国国籍,于国内普通高校/国(境)外高校毕业,申请时限为毕业后五年内。

申请人需满足

1.全球大专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国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学习形式应为全日制,国(境)外高校应

届毕业生学历学位需经国家教育部留服中心认证〕。

2.毕业时间在2020年6月13日(含)之后。

3.申请时限内在我市用人单位就业或自主创业。

4.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用人单位需满足条件

1.企业:税务登记注册在杭州市,且依法在杭州缴纳流转税(增值税、消费税)的各类企业。

2.机关事业单位:市本级所属或区、县(市)所属机关事业单位(包含体制上实行双重管理,在

我市各级机构编制部门办理登记发证手续的机关事业单位)。

3.其他用人单位:发证机关为市级或区、县(市)级政府管理部门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基

金会等。

申请流程

下载杭州市民卡APP,点击首页【杭州人才码】,点击【应届大学生】,进入申领入口。

第9页

在同一单位依法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2个月;

工资收入低于上年度杭州市全社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以同期社保缴费基数的100%为准)。

每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2个月申请一次。申请时间为符合条件后的次月至次年12月底,逾

期申请,不予受理。

补贴标准

每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12个月给予2000元的补贴,超过部分不足12个月的不予补贴。

所需材料(均需原件)

申请人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明材料;《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申请表》;高校毕业生等学历证明相关

材料。

申请方式

浙江政务服务网(www.zjzwfw.gov.cn)或浙里办APP搜索关键词: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申领。

申请方式

西兴街道-就创服务中心:0571-86780560

长河街道-就创服务中心:0571-86621915

浦沿街道-就创服务中心:0571-85133087

补贴期限

自符合补贴条件月份起,累计不超过3年。企业为补贴对象首次缴纳社会保险费时间早于其毕

业时间的,不予享受该补贴。

自2023年2月1日起,此项补贴与小微企业新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可同时享受。对已出具

放弃享受上述补贴承诺书的,不再受理其放弃享受期间的补贴申请。

在同一企业连续就业的,补贴对象身份以初次核定就业补贴时为准。

补贴对象享受高校毕业生到养老、家政服务和现代农业领域就业补贴期间,不得重复享受此

项政策。

高校毕业生到中小微企业就业补贴

补贴对象

毕业2年内的高校毕业生。

申请条件

毕业2年内的高校毕业生(不含本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被注册地址在杭州市的1000人以下

企业新招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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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页

灵活就业社保补贴

补贴对象

就业困难人员和毕业2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

申报条件

在杭州市从事灵活就业; 办理灵活就业登记;

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在杭州市缴纳社会保险费。

符合条件后的次月至次年12月底,一般每12个月申请一次。逾期申请,不予受理。

补贴标准、期限

自2023年2月1日起,补贴标准按补贴对象实际缴纳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

之和的50%计算。单独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按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50%予以补贴。补贴期跨越新老政策的,补贴标准分段计算。2023年1月31日前的灵活就业社保

补贴按原标准(女48周岁以上、男58周岁以上人员,每人每月500元;低保和低保边缘家庭成员

每人每月400元;其他人员每人每月300元)计算。就业困难人员补贴期限最晚至其“就业援助卡”

有效期满或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期满,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申请方式

浙江政务服务网(www.zjzwfw.gov.cn)或浙里办APP搜索关键词: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申领。

所需材料(均需原件)

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明材料;《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灵活就业)申请表》或《高校毕业

生社保补贴申领(灵活就业)申请表》;《杭州市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证》或《杭州市最低生活保

障边缘家庭证》(低保或低边家庭成员需提供);高校毕业生等学历证明相关材料(高校毕业生

等需提供);放弃享受承诺书(放弃享受需提供)。

备注

享受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期间,不得重复享受自主创业类、单位吸纳就业类社保补贴;

领取失业保险金、失业补助金当月不得同时享受灵活就业社保补贴。

服务部门

西兴街道-就创服务中心:0571-86885377

长河街道-就创服务中心:0571-86624558

浦沿街道-就创服务中心:0571-851330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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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能提升补贴

补贴对象

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企业职工

申报条件

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36个月(含36个月)以上的;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

月数计算,截止时间至申请之日止。既包括异地跨统筹区的缴费时间,也包括已计算为失业保

险金领取期限的缴费时间。

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

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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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标准

补贴标准为五级1000元、四级1500元、三级2000元。

每人每年可享受不超过3次,同一职业(项目)同一等级不可重复享受,同一职业(工种)已享受

高等级补贴的不得享受低等级补贴;同一证书用人(用工)单位、培训机构已享受补贴的,个人

不再享受补贴。

申请方式

浙江政务服务网(www.zjzwfw.gov.cn)或浙里办APP搜索关键词:技能提升补贴。

所需材料(均需原件)

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明材料;《技能提升补贴申请表》;《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异地失业保险缴费证明;代理人居民身份证、申请人的授权委托书。

服务部门

区人力社保局—就业管理服务中心:0571-89520802

第12页

区级人才认定标准

面向对象

在杭州高新区(滨江)企事业单位等组织机构全职工作,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人才分类认定

条件的人员,可通过用人单位申请我区人才分类认定。

人才分类目录

I 类:高新杰出人才

杭州高新区(滨江)人才分类目录分为3个层次,分别是:高新杰出人才(I类)、高新领军人才

(Ⅱ类)、高新专业人才(Ⅲ类)。

1.区领军企业、上市企业主要经营管理人才(指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入围中国软件业务收入前

百家、中国互联网企业百强、中国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竞争力百强企业、国家鼓励的重点集成电

路设计企业和软件企业的主要经营管理人才(指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2.区级产学研战略合作平台主要负责人;

3.杭州市评定的国内外顶尖人才(A类)、国家级领军人才(B类)。

Ⅱ 类:高新领军人才

1.杭州市评定的国内外顶尖人才(A类)推荐的人才(每位推荐人推荐不超过2名,被推荐人与推

荐人应属同一企事业单位);

2.区级产学研战略合作平台主要负责人推荐的人才(每位推荐人推荐不超过2名,被推荐人与推荐

人应属同一企事业单位);

3.经上市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推荐的人才(每位推荐人推荐不超过1名,被推荐人与推荐人应属同

一企事业单位);

4.区领军企业、上市企业中上年度工资性收入不低于150万元的高级经营管理人才和核心技术人才;

年纳税1亿元以上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主要经营管理人才和核心技术人才(指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首席产品管理人员、首席技术人员);入围中国软件业务收入前百家、中国互联网企业百强、中

国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竞争力百强企业、国家鼓励的重点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软件企业的高级管

理人才和核心技术人才,且上年度工资性收入在100万元以上;瞪羚企业、“5050计划”B类以上企

业主要经营管理人才(指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上年度营业收入1亿元以上集成电路企业主要经

营管理人才和核心技术人才(指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首席产品管理人员、首席技术人员);重

点骨干文化企业主要经营管理人才(指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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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页

5.中国创新创业大赛浙江赛区、浙江省“火炬杯”创新创业大赛、杭州市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

大赛总决赛获奖者;

6.3年内承担省级及以上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的主要负责人;

7.省、部、军队、国防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奖、科学技术进步奖三等奖获得者(

前3位完成人);

8.省、市创新创业领军团队除团队负责人外的第一、第二核心成员;

9.区“青年科技英才”获得者;

10.获得特级或高级资质认证的两新党组织书记;

11.省级优秀共产党员或优秀党务工作者;

12.区技能大师工作室领衔人;

13.区特级校长、区特级教师、区特级班主任;

14.“滨江工匠”称号获得者;

15.杭州市评定的省级领军人才(C类)、市级领军人才(D类)。

13

Ⅲ 类:高新专业人才

1.瞪羚企业、规上企业中上年度工资性收入不低于50万元的高级经营管理人才和技术骨干人才;

上年度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上集成电路企业主要经营管理人才和核心技术人才(指公司董事长、

总经理、首席产品管理人员、首席技术人员);获评省级军民融合示范企业的主要经营管理人才和

核心技术人才(指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首席产品管理人员、首席技术人员);年纳税1000万元以

上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主要经营管理人才和核心技术人才(指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首席产品管理

人员、首席技术人员);成长型文化企业主要经营管理人才(指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年度重

点骨干文化企业核心技术人员(指公司首席产品管理人员、首席技术人员);

2.对获得省级以上孵化器、国家级众创空间等荣誉的园区(孵化平台)中,年工资性收入不低于

50万元的园区(孵化平台)主要负责人;

3.区内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企业的主要负责人;

4.获得中级资质认证的两新党组织书记;

5.市级优秀共产党员或优秀党务工作者;

6.区卓越教师、区卓越班主任;

7.杭州市医疗卫生领军人才、杭州市医疗卫生青年拔尖人才、杭州市医坛新秀、杭州市优秀医师、

杭州市优秀护士;

第14页

8.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

9.区优秀人力资源经理人;

10.浙江省社区工作领军人才、浙江省社会工作领军人才;

11.杭州市青年岗位能手;

12.杭州市评定的高级人才(E类)、紧缺实用人才(F类)。

认定流程

人才分类认定分为目录认定和授权认定两种模式。人才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其中一种方式进行

认定。

目录认定采取与市级认定相似的流程,由人才线上发起申请,经审核并公示后,发放人才电子

认定证书。

授权认定主要是向区产学研战略平台、重点企业授权,综合人才规模、产业导向、研发水平、

贡献价值等要素,体现以创新价值、能力、贡献为导向的人才评价体系。

申报详细信息可登录www.5050plan.com

其他

区级人才认定结果有效期为2年(经杭州市认定的高层次人才,其区级人才认定证书有效期与市级

人才证书有效期保持一致)。满2年需要进行年审登记,应在人才证书有效期满前的2个月内提出

年审登记申请。

联系方式

1.申报相关:区人力社保局“人才综合服务窗口”,地址:杭州高新区(滨江)政务服务中心,

电话:0571-89520785;

2.政策相关:区人力社保局0571-89520785,区委人才办0571-895216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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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页

人才房租赁

服务对象

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其中,本科应毕业7年内,硕士及以上学历不受毕业年限限制;

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含)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在区内企业缴纳社保;

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在市区(不含富阳、临安)无住房;

未享受任何政府人才安居货币补贴政策。

租赁期限

首次租赁期限原则上不超过3年;租赁期满后,经认定,确有实际需要的可申请续租一次,续租期

限不超过3年。同一承租个人最长租期为6年,到期后不再续租。

申请材料

在人才安居管理信息平台填报时,除了按平台要求填写完整个人及家庭成员等信息以外,还需按

系统要求上传以下资料扫描件:

身份证正反面,或护照个人信息首页、签字页(国外);婚姻状态证明,已婚的出具结婚证,未

婚的出具单身申明具结书;户籍或居住证明,杭州本地城区居民提供户口本(不含建德、桐庐、

淳安),非本地居民提供本市居住证;学历及学位证书(归国留学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

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或高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如有);申请人为

公司雇员的,提供合法有效的劳动合同;申请人为公司法人代表或股东的,提供营业执照及公司

章程;所在单位参保的社会保险参保证明;房产情况具结书及杭州市城区住房情况查询记录;申

请人意见及用人单位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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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址及咨询电话

公寓名称

创业人才公寓

滨成科创公寓

0571-87799888

0571-86690511

0571-86674029

0571-87774024

江汉东路201号

滨安路1358号

联庄二区28-1号

滨安路1197号

后勤一·馨庐

后勤三·云庐

后勤四·燕庐

高新人才公寓

咨询电话 地址

第16页

党组织关系转接

转入流程

本省转入:

1.原党组织网上发起电子流,走电子流的去向为单位具体的党组织;如果单位没有党组织,可以电

话咨询窗口电话;

2.所需资料: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劳动合同复印件(①无业党员用户口本复印件或者房产证复印

件代替、社保证明;②三方协议不能作为正式劳动的合同使用;③如果转到联合支部的党员需注意

劳动合同上的地址是否为实际办公地址,若否,需要额外开具一份实际办公地点证明);党员档案

存档证明;入党志愿书复印件;党员基本信息表(可现场填写);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情况登记表

(可现场填写);

3.材料审批以后,企业有党组织的直接到企业报到;分配到联合党组织的请到联合党组织报到,党

组织网上接收后完善党员信息。

转出流程

去向本省:

由党组织在省组系统里发起转出电子流,转接类型选择“省内转接”,去向直接输入党组织名称关键

字后点选。党员直接到接收地的党组织报到即可。

外省转入:

1.党员直接携带报到资料至街道/平台办事大厅,窗口人员审核录入后网上转接;

2.所需资料: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纸质组织关系转接介绍信(介绍信抬头:中共杭州市滨江区委

组织部);劳动合同复印件(①无业党员用户口本复印件或者房产证复印件代替、社保证明;②三

方协议不能作为正式劳动的合同使用;③如果转到联合支部的党员需注意劳动合同上的地址是否为

实际办公地址,若否,需要额外开具一份实际办公地点证明);党员档案存档证;入党志愿书复印

件;党员基本信息表(可现场填写);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情况登记表(可现场填写);

3.党员登记报到后,企业有党组织的直接到企业报到;分配到联合党组织的请到联合党组织报到,

党组织网上接收后完善党员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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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页

去向外省:

由党组织在省组系统里发起转出电子流,①如果是和浙江省已联14网10的省份,转接类型选择“跨省

接转”,去向直接输入党组织名称关键字后点选,②如果是和浙江省未联网的省份,转接类型选择“

非建库接转”,去向为手动输入。流程发起后,党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到窗口办理纸质介绍信,对方党

组织接收后开具的介绍信回执寄回。

联系电话

0571-89520246

联系电话

0571-89521708

团组织关系转接

通过登录“智慧团建”网上平台,进行线上团组织关系转接操作 (平台网址https://zhtj.youth.cn/zhtj/),

同时线下将团员档案与人事档案一同交给单位人事部门或人才市场留存。具体转接规则如下:

1.国内升学:

待新就读国内学校完成新生团支部的建立后,转接至对应学校新生所属团组织。

2.已落实工作单位(含自主创业):

若工作单位有团组织,则毕业生团员将团组织关系转接至工作单位团组织;

若工作单位未建团组织,则毕业生团员应将团组织关系转至本人实际居住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的

街道团组织。

3.出国(境)学习研究:

团组织关系可申请保留在本校。

由本人申请将团组织关系转接至本校“出国(境)学习研究团员团支部”。

4.参军入伍的毕业学生团员:

进入特殊单位专属库进行集中管理。转往涉密单位工作的情况参照办理。

5.未落实学习、工作单位:

转接至学生居住地、户籍所在地的街道、社区团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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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逐梦滨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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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INJI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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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层次人才及团队创新创业“5050计划”

申请条件

1.主申请人须取得博士及以上学位(有海外经历的可放宽至硕士);

2.主申请人为创始团队核心成员、企业主要创始人以及第一大自然人股东;

3.团队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掌握核心技术,符合区产业链创新链“两链”深度融合重点方向,产业

化前景好;

以上条件应同时满足。

申报网址

登录杭州高新区“5050计划”网址(www.5050plan.com)

配套保障

1. 组织保障。

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5050计划”实施的组织领导和统筹管理,区委人才办负责“5050计划”的具

体组织实施。健全区领导、职能部门联系重点人才、重点项目等制度,确保引才工作长期、有效开展。

2. 创业服务。

建立代办服务制度,对于“5050计划”引进人才创办企业提供“一站式”代办服务。每年根据人才绩

效评估情况,确定“5050计划”重点服务人才、企业名单。

创业扶持

对经认定入选的“5050计划”项目,进行分类扶持。

1.办公场所补贴:自设立或引进之日起三年内最高300万元补贴;

2.初次创业资助:根据主申请人资质,给予最高100万元资助;

3.研发创新资助:鼓励企业研发投入和市场化融资,给予最高1500万元补助;

4.人才培育资助:鼓励企业大力引育高层次人才,自主培育每位顶尖人才给予企业最高300万元资助;

5.“5050”人才基金:设立首期1亿元专项基金,着力为种子期、初创期人才企业提供投融资服务。

对获得创投机构投资的企业,专项基金可跟进投资,单个企业累计不超过1000万元;对优质人才

企业,专项基金可进行直接投资,单个企业累计不超过500万元。

6.银行贷款贴息:对企业自设立或引进之日起三年内使用银行贷款的,按银行同期LPR利率给予利

息补贴,最高1000万元银行贷款额度。

“5050计划”项目主要为引进我区创新链产业链“两链”深度融合发展急需的“高精尖缺”人才以及团

队,重点招引对象为在世界著名高校和科研机构相当于教授及以上层次的专家学者;在世界知名

科创企业或机构担任高级职务的专业技术人才;拥有世界领先自主知识产权或掌握核心技术,熟

悉相关产业领域和国际规则的创新创业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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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页

线上开办企业

前期准备

1.确定好企业类型

常见的有:公司、合伙企业、外资投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个体工商户等,以下以公司为例。

2.确定好注册资金及投资人

注册资本采用认缴制,需确定投资人的出资金额、出资比例和出资时间。

3.确定好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其中:高级管理人员包括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

他人员。

4.确定好注册地址及经营范围

①产权证明,例:不动产权证、房产证等;

②使用证明,例:属于租赁的,提供房屋租赁协议(出租方是房屋所有者,承租方是公司);属

于转租的,还应提交转租协议(出租方为原承租方)。

已到市场监管局做过最小可信地址备案的园区楼宇可用《住所申报承诺书》代替产权证明和使用

证明。

网上填报步骤

1.登录网址:www.zjzwfw.gov.cn(通过“百度”直接搜索“浙江政务服务网”,点击“浙江企业在线”

模块);

2.企业开办请选择“个人用户”登录;

3.选择“我要企业开办”,点击“我没有名称”,可与开办合并办理;

4.名称确认后进行企业信息填报,提交后等待内容初审;

5.实名核验和电子签章(可通过手机端或电脑端操作);

6.企业经办人填报时选择EMS邮寄纸质营业执照,费用由政府买单。也可选择现场领取纸质营业

执照,只能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来领取。

网上申报经登记机关终审通过后,可通过支付宝或者微信“电子营业执照”小程序来申领电子营业

执照,效力等同于纸质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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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页

温馨提示

1.填报人如果是第一次使用“浙江政务服务网”。需先实名认证;填报过程中,手机号码请分别填写本

人实名登记的手机号码,以便后续电子签名使用。

2.企业在申领营业执照的同时,也提供公章刻制、首次申领发票、员工参保等服务,其中:政府买

单免费赠送四枚章。

3.除以下情况外,企业开办可采用全流程申报(具体以系统识别为淮):

① 外商投资企业设立;

② 任何职务涉及国外人员的:

③ 同城通办、“长三角”通办的开办事项。

服务网点

杭州市滨江区泰安路200号文化中心一楼D区窗口

杭州市西湖区文三路199号一楼市场监管局窗口1-3号

补贴对象

在校大学生和毕业5年以内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就业困难人员、持证残疾人、自

主择业军转干部和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农民工。

申请条件

补贴对象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补贴对象在杭州市(其中农民工在杭州市行政村)初次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且创办时间在

2023年2月1日以后;

2.担任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经营者或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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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

杭州高新区(滨江)市场监督管理局:0571-89838526

一次性创业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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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自创办之日起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

“初次创办”是指第一次领取营业证照(转让过户除外)。

4.符合条件后的次月至次年12月底。逾期申请,不予受理。

补贴标准、期限

一次性3000元。创办之日起6个月内在其他用人单位参保的,不予补贴。

申请方式

浙江政务服务网(www.zjzwfw.gov.cn)或浙里办APP在线搜索关键字:一次性创业补贴

服务部门

区人力社保局—就业管理服务中心:0571-89520800

补贴对象

在校大学生和毕业5年以内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就业困难人员、持证残疾人、自

主择业军转干部和自主就业退役士兵。

补贴对象在杭州市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

担任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经营者或负责人;

申请条件

补贴对象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次性创业社保补贴

所需材料(均需原件)

《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表》;营业执照副本;补贴对象的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明材料;申请人身份

印证材料:高校毕业生学历证明等相关材料(高校毕业生等需提供);有效学生证或在读证明(在

校大学生需提供);《军官转业证书》《中国人民解放军义务兵退出现役证》或《中国人民解放军

士官退出现役证》(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和自主就业退役士兵需提供);户口簿首页与本人页(农民

工需提供);《残疾人证》(残疾人需提供);6个月以上完税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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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杭州市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或由其创办的经营实体为其依法连续缴纳社

会保险费12个月以上。

转让过户的,不予补贴。

符合条件后的次月至次年12月底。逾期申请,不予受理。

补贴标准

一次性5000元。自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首月起12个月。

申请方式

浙江政务服务网(www.zjzwfw.gov.cn)或浙里办APP在线搜索关键字:一次性创业社保补贴

服务部门

区人力社保局—就业管理服务中心:0571-89520800

所需材料(均需原件)

《一次性创业社保补贴申请表》;营业执照副本;补贴对象的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明材料;申请人

身份印证材料:高校毕业生学历证明等相关材料(高校毕业生等需提供);有效学生证或在读证明

(在校大学生需提供);《军官转业证书》《中国人民解放军义务兵退出现役证》或《中国人民解

放军士官退出现役证》(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和自主就业退役士兵需提供);《残疾人证》(残疾人

需提供)。

补贴对象

在校大学生和毕业5年以内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就业困难人员、持证残疾人、自

主择业军转干部和自主就业退役士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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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2月1日后,补贴对象在杭州市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

申报条件

补贴对象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创业带动就业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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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任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经营者或负责人;

带动3人以上就业(不含补贴对象),且为其依法同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2个月。

每满12个月申请一次。申请时间为符合条件后的次月至次年12月底。逾期申请,不予受理。

补贴标准、期限

每年2000元。在带动3人就业基础上,每多带动1人并依法连续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12个月以上的,

可再享受每人每年1000元补贴;每年补贴总额不超过2万元。补贴期限自符合条件并享受补贴的首

月起,最长不超过3年。补贴期限内,补贴对象带动符合补贴条件人数不足3人的,不予补贴。

补贴对象身份以创业前身份为准;转让过户的,以营业证照变更时间为创业时间。

申请方式

浙江政务服务网(www.zjzwfw.gov.cn)或浙里办APP在线搜索关键字:创业带动就业补贴

服务部门

区人力社保局—就业管理服务中心:0571-8952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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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条件

在杭州市登记注册5年内和2015年1月1日后初次创业的经营实体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个

人独资企业投资人、经营者或负责人,在法定劳动年龄段内,未办理按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金手

续,无不良信用记录的,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

个人创业担保贷款认定、贴息

所需材料(均需原件)

《创业带动就业补贴申请表》;补贴对象的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明材料;申请人身份印证材料:高

校毕业生等学历证明相关材料(高校毕业生等需提供);有效学生证或在读证明(在校大学生需提

供);《军官转业证书》《中国人民解放军义务兵退出现役证》或《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退出现役

证》(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和自主就业退役士兵需提供);《残疾人证》(残疾人需提供);营业执

照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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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标准

个人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一般不超过50万元。原则上贷款利率不超过贷款合同签订日的LPR+50BP。

资格认定通过后获得贷款并按时还本付息,符合相关贴息规定的,对重点人群和杭州市户籍登记失

业人员按规定给予全额贴息;对其他人员,按合同签订日的LPR-150BP以上部分给予贴息。贴息期

限累计不超过3年且次数累计不超过3次。予以贴息的贷款利率最高不超过合同签订日的LPR+50BP。

注册地址和办公地址均在我区孵化场地内的企业申请成为在孵企业应符合以下条件:

1.在我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企业产权明晰,自主经营、自主创新能力较强,从事研发、生产的

主营项目(产品)符合我市产业发展导向。

2.企业职工人数小于100人,且上年度销售收入小于1000万元。

3.企业入驻孵化器时成立时间一般不超过24个月。

4.企业孵化时限原则上不超过48个月,纳入“创新人才推进计划”及“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的

人才或从事生物医药、集成电路设计、现代农业等特殊领域的企业,孵化时限不超过60个月。

5.鼓励孵化“飞地”建设。西部县(市)的孵化器在城区建立孵化“飞地”的,对注册在西部县(市)

孵化器内实际办公地址在“飞地”的企业,经当地科技行政管理部门确认且符合在孵条件的,可作

为西部县(市)孵化器的在孵企业。

申请方式

浙江政务服务网(www.zjzwfw.gov.cn)或浙里办APP在线申请搜索事项名称:个人创业担保贷

款资格认定、个人创业担保贷款贴息申领。备注:先认定,后贴息。

申报流程

向所在孵化器提交入孵申请-孵化器登录“天堂E创”系统,提交企业入孵申请表、营业执照、入孵

协议、租赁协议等入孵材料-等待区县、市级审核通过

入孵详情可咨询所在孵化器运营人员或咨询区科技局:0571-86691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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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部门

区人力社保局—就业管理服务中心:0571-89521642

申请成为孵化器在孵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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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居滨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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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量房(一手房)转移登记

适用范围

个人因购买商品房申请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登记。若以按揭付款方式购买商品

房的可同时申请办理抵押权首次登记。

申请资料

不动产、税收登记申请表(现场填写);居民身份证等申请人法定身份证件(核对原件);商品

房预/销售合同原件;商品房预/销售发票原件;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包括配偶、未成年子女)

的户籍关系凭证(核对原件);询问记录(现场填写)。

如付款方式为按揭贷款的,还需提供以下材料:不动产登记申请书(银行盖章提供);抵押权人

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核对原件);借款抵押合同原件。

特殊情形

1.原不动产权证书(原件,适用于开发商办理首次登记时发放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书和国

有土地使用权证书的);

2.结婚证、离婚证等法定有效婚姻证件、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文书及其他凭据(核对原件,适用于

经济适用房、人才购房);

3.商品房预告登记证明和抵押权预告登记证明(原件,适用于预购商品房时已办理预告登记的);

4.经公证的杭州市区高层次人才购房补贴发放协议(原件,仅适用于购买高层次人才住房);

5.门牌证、标准地名使用证、地名、门牌坐落批准文件等法定凭据(核对原件,仅适用于地名变

更情形);

6.商品房交接书(核对原件)(适用于商品房的坐落更改、测绘不一致等特殊情况,可收取交接

书;如无法提供交接书的,可提交开发商或地名办出具的说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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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量房(二手房)转移登记

适用范围

买卖双方签订房屋转让合同或购房人竞拍(司法拍卖的除外)购买存量房产而申请办理国有建设

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登记;如以按揭付款方式购买的,应同时申请办理抵押权首次登记;涉

及划拨土地上个人非住宅买卖或单位存量房买卖的,应先补办土地有偿使用手续后再办理不动产

转移登记。

申请资料

不动产登记、税收申请表(现场填写);居民身份证等申请人法定身份证件(核对原件);结婚

证、离婚证、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文书等法定有效婚姻证件、文书及其他凭据(核对原件);申请

人及其家庭成员(包括配偶、未成年子女)的户籍关系凭证(核对原件);原不动产权证书原件;

房屋转让合同原件,如为拍卖取得,提供拍卖成交确认书原件、拍卖付款发票(核对原件);询

问记录(现场填写);涉及个人所得税的需提供房产交易个人所得税申报表,按差额申报个人所

得税的需提供房屋原值凭证、允许扣除税金及合理费用的原始凭证(申报表提供原件,原值原始

凭证核对原件);涉及土地增值税的还需提供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按四级超率累进税率申报

土地增值税的还需提供房屋原值凭证(购房发票或房屋及建筑物价格评估报告)、允许扣除税金

及合理费用的原始凭证(申报表提供原件,原值原始凭证提供复印件1份)。

如付款方式为按揭贷款的,还需提供以下材料:不动产登记申请书(银行盖章提供);抵押权人

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核对原件);借款抵押合同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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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形

1.涉及划拨土地上不动产买卖的,需提供土地出让合同原件(属住宅的现场签订,属非住宅的到属

地区局补办土地有偿使用手续)、土地出让金缴纳凭证(原件);

2.经公证的杭州市区高层次人才购房补贴发放协议原件(仅适用于购买高层次人才住房);

3.门牌证、标准地名使用证、地名、门牌坐落批准文件等法定凭据(核对原件,仅适用于地名变

更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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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抵押首次登记

适用范围

不动产登记权属信息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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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为保障其债权实现,依法设立不动产抵

押权的,可以由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共同申请办理不动产抵押登记。

1.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不动产的占有,将该不动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当事

人可以申请一般抵押权首次登记;

2.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对一定期间内将要连续发生的债权提供担保不动产的,

当事人可以申请最高额抵押权首次登记;

申请资料

不动产登记申请书(银行盖章提供);居民身份证、法人社会信用代码证等申请人法定身份证件

(核对原件);不动产权证书(核对原件);主债权合同(属最高额抵押的,可不提供);抵押

合同(属最高额抵押的,应当提交最高额抵押合同);询问记录(现场填写)。

特殊情形

1.如将最高额抵押权设立前已经存在债权转入最高额抵押担保债权范围的,应当提交已存在债权的

合同以及当事人同意将该债权纳入最高额抵押权担保范围的书面材料;

2.如反担保抵押的,则还需收取委托担保合同、保证合同;

3.顺位抵押的,需提供顺位抵押承诺书(抵押合同中已明确的除外)。

线上查询:

1.使用“浙里办”APP,搜索“不动产智治”,选择“权属查询”,可查询个人名下不动产信息。

2.登录“支付宝”APP,搜索“不动产智治”,点击权属查询,按要求填写信息后即可查询个人名下的

不动产信息。

线下查询:

携带本人身份证至行政服务中心窗口或不动产信息自助查询机上查询个人名下不动产信息,地址

是滨江区行政服务中心一楼自助区(滨江区泰安路20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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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定滨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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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亲交友

服务对象

全区已建工会组织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青年单身职工

服务内容

每月不定期至少一场相亲活动,时长半天或两天一夜的杭州周边短途出行活动,免费为男女嘉宾

提供互动认识的平台和机会,并进行一系列如手工制作、情感课堂、趣味体验、音乐享受等各种

互动活动,还有餐饮、茶歇等免费品尝。

报名方式

关注公众号“滨江工会”或拨打电话:0571-87702048

“壹期壹会”“周末去哪儿”单身青年联谊活动

服务对象

未婚青年

服务内容

举行专场、小型、大型各类交友联谊活动,为单身青年拓宽沟通渠道,搭建平等、友好、真诚的

交往平台,引导单身青年树立文明时尚的交友、婚恋生活观。

报名方式

关注公众号“滨江女性”或拨打电话:0571-89521598

“相约高新·情定滨江”婚恋服务活动

为进一步深化共青团基层组织改革,深入推进青年发展型城区建设,加强青年服务供给,关心关

爱单身青年生活,滨江团区委围绕青年婚恋交友开展“亲青恋”系列交友活动。结合当下青年兴趣

点,积极整合资源,融入户外拓展、文体娱乐、兴趣培养等元素,以青年喜闻乐见的活动形式为

载体,为滨江单身青年搭建相识、相知、相恋的活动平台,拓展青年朋友的“朋友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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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方式

关注公众号“青春滨江”或拨打电话:0571-89521183

“亲青恋”系列青年交友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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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检查

适用对象

滨江区的常住人口,不论户籍均免费在婚前检查。

预约方式

浙里办APP-搜索健康杭州-预约挂号-搜索滨江区长河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妇产科国免优生检查

-选择日期确认提交。

检查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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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生两免检查开展项目

病史询问

体格检查

实验室检查

病毒筛查

影像3项

风险评估和咨询指导

阴道分泌物

血液常规检验

尿液常规检验

血型(包括ABO血型和Rh阳/阴性)

血清葡萄糖测定

肝功能检测(谷丙转氨酶)

乙型肝炎血清学五项检测

淋球菌检测

梅毒螺旋体筛查

HIV检测

妇科超声常规检查

胸部X线检查(含片费)

超声常规检查(肝胆脾肾)

常规体检

生殖系统检查

白带常规检查

淋球菌检测

沙眼衣原体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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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 男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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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

1.检查不限户籍,预约按一对来计算,所以只需一人预约勿分开重复预约。      

2.请男女双方带上身份证,早晨空腹,女生避开生理期检查!检查时间是国定法定节假日除外的

周一至周六,每天上午半天,早到早检查哦!

申请条件

一、婚姻登记机关具有管辖权。

1.男女一方或者双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在浙江省的内地居民。

2.现役军人办理结婚登记可以是部队驻地所在地或入伍前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也可

以是非现役军人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

3.双方均非浙江省户籍,其中一方或双方持有杭州市滨江区公安部门签发的有效居住证的内地居

民。

二、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三、当事人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四、当事人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五、当事人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六、双方自愿结婚。

申请材料

《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原件(现场填写);合法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含临时居民身份证原

件)和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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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检地址

滨江区长河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滨江区妇保院)保健楼4楼,滨江区长江中路23号。

咨询电话

0571-86608736、0571-88025090、0571-86682474

结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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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约方式

通过浙里办APP搜索“浙有姻缘”或关注“滨江民政”微信公众号,进“预约—婚姻预约”。

滨江区婚姻登记服务中心地址

滨江区江虹路与月明路交汇处北塘河公园内(龙湖春江郦城西南侧)

0571-86680171

咨询电话

周一至周五上午09:00—12:00,下午13:30—17:00(夏令时14:00—17:00);周日受理预约结婚

登记;周六、法定节假日不办理登记手续。

受理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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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扎根滨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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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登记

所需材料

夫妻双方身份证;夫妻双方户口簿首页及个人页;结婚证;非户籍人口需另外提供浙江省居住证

或经查明已在浙江省申报居住登记

网上登记流程

下载浙里办APP,登记注册实名认证后,搜索“生育登记”按照要求上传相关材料,自助办理登记。

生育登记办结后,在浙里办APP“我的办事”内自行下载办件结果“生育登记服务单”。

现场办理流程

具有滨江区户籍或在我区行政区域常住的夫妻可带上相关材料,前往户籍所在地或现居住地的街道

便民服务中心窗口办理生育登记服务。

现场办理地点

西兴街道:杭州市滨江区西兴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杭州市滨江区西兴路555号)办事大厅2号窗口

(办理时间:上午8:00-11:00,下午14:0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咨询电话:

0571-86680982)。

长河街道:杭州市滨江区长河街道行政(便民)服务中心(杭州市滨江区长江北路18号)办事大

厅1号窗口(办理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咨询电话:

0571-86627917)。

浦沿街道: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杭州市滨江区东冠路501号)办事大厅9号窗口

(办理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咨询电话:

0571-86618601)。

具有滨江区户籍或在我区行政区域常住,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生育第一个、第二个或第三个子女的

夫妻可在我区办理生育登记服务。夫妻一般应在生育前,提供相关登记材料,通过现场或网上登

记方式主动办理生育登记。未在生育前登记的,可在生育后及时进行补登记(咨询电话:

0571-89521612、0571-89521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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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出生医学证明》

办证须知

《出生医学证明》须在新生儿出生30天内办理,一经签发,签发机构对证件记载的信息不再作变更。

出生一件事联办:新生儿落户浙江省内户口,产妇可在“浙里办”APP搜索“出生一件事”模块提

交申请。(办理内容:“出生医学证明”“新生儿户口办理”“少儿医保(城乡居民)”“市民卡”“预

防接种证”共5项证件)

所需材料: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户口本、结婚证

特殊办理

线下窗口地址

序号 受理分类 受理地址

1 新办证明

补办证明

江虹路1511号

(周一至周五,

法定节假日除外)

下午14:00-1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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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一至周五,

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08:30-11:30

下午13:30-16:30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

第二医院(滨江院区)

住院部10楼产科

长河街道社区

卫生服务中心

保健楼二楼205室

2 长江中路23号

受理时间 受理窗口

如有新生儿父母为外籍(所需材料:新生儿父母双方身份信息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办理单亲(所需材料:新生儿母亲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新生儿只允许和母亲姓)

新生儿姓氏不与父母一致的(所需材料:父母与该姓氏人员关系证明及新生儿父母双方身份证原

件和复印件)

以上三种情况者须线下办理。

出生医学证明单办:新生儿落户浙江省外户口或者集体户口或者未申领结婚证的产妇可在“浙里

办APP”搜索“出具出生医学证明”模块提交申请。(办理内容:出生医学证明)

所需材料:新生儿父母双方身份证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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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儿童预防接种证

滨江区儿科门(急)诊服务信息

在儿童出生后1个月内,监护人可到儿童居住地承担预防接种工作的接种单位为其办理预防接种证

(一般在当地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详见一览表)。

所需材料

预防接种门诊

预防接种门诊 办理地址

西兴街道社区

卫生服务中心预防接种门诊

长河街道社区

卫生服务中心预防接种门诊

浦沿街道社区

卫生服务中心预防接种门诊

阡陌路78号

长江中路23号

浦沿路138号

0571-86681106

0571-86603649

17767262343

现场办理 周一至周五下午

办理方式 办理时间 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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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详细地址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儿童医院

(滨江院区)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

(滨江院区)

长河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浦沿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西兴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滨盛路3333号 是 是

否 是

周一至周日

周一至周日

上午8:00-12:00 下午13:30-17:00

周一至周日

上午8:00-11:30 下午13:30-17:00

周一至周日

上午8:00-11:30 下午13:30-17:00

周一至周五,节假日停诊

夏令时8:00-11:30,13:30-17:00

冬令时8:00-11:30,13:00-16:30

江虹路1511号

长江中路23号

浦沿路138号

阡陌路78号

就诊时间 是否有

急诊

是否有

住院条件

新生儿产科预防接种凭证;出生证明;居住证或户口簿

第39页

入读幼儿园

适用对象

办理指南

3-6周岁幼儿

所需材料

1.滨江区户籍幼儿需提供户籍幼儿家庭户籍本。其中:集体户幼儿另需提供在滨江区的居住证明或

租赁协议。

2.非滨江区户籍幼儿

①符合市委市政府《关于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人才及团队引进培养工作的若干意见》

(市委〔2015〕2号)规定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人才子女和省委人才办认定的在滨江区

的省部属单位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子女;持有属地为滨江区的《浙江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或

属地为滨江区的《浙江省引进人才居住证》的引进人才子女;工作地为滨江区的回归和引进浙商

子女:需提供幼儿户口本、在滨江居住的房屋租赁证明。

②流动人口随迁子女:需提供适龄幼儿户口本、房产租赁证明原件。暂未取得居住证,但预计入

园当年8月31日前能取得的,应在报名现场单独登记,待取得居住证后,在8月31日前补交相关材

料到报名幼儿园核验,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园。

③港澳台籍儿童和外国籍儿童:需提供本人及家长往来大陆通行证、护照等相关身份证明材料、

在滨江居住的房产证或房屋租赁证明原件。

④市区集体户幼儿:需提供在滨江区的居住证明或租赁协议。

⑤未安置的市区拆迁户:需提供在滨江区的居住证明或租赁协议、拆迁协议原件、街道征迁安置

中心出具的未安置证明原件。

备注:未进行网上信息采集而直接现场报名的家长,除提供上述资料外,还须提供父母身份证、

房产证、人才码、居住证或人才居住证等资料原件和复印件。

小班新生报名流程

网上信息采集(每年3月或4月开通,具体时间以杭州市教育局公告时间为准):家长登录“浙江

政务服务网”或浙里办APP,实名注册登录后完成信息采集。

政务网操作办法:搜索“幼儿园儿童入园”关键词,点击“幼儿园儿童入园一件事联办”条目下的“在

线办理”,将位置定位到“滨江区”,进行相关信息登记。

39

第40页

浙里办APP操作办法:登录个人用户后,搜索“幼儿园儿童入园”关键词,点击“幼儿园儿童入园一

件事联办”条目下的“在线办理”,将位置定位到“杭州市-滨江区”,进行相关信息登记。无需选择

幼儿园。5月中下旬,网上信息后台对比结果有异议者,家长将收到来自后台的短信提示。请收到

信息的家长准备好相关证件原件,到服务区幼儿园现场报名确认时进行核对即可。

现场信息确认(六月第一周周末):家长根据幼儿园招生信息,携带相关材料到服务区幼儿园进

行报名。

中、大班插班生报名流程

无需网上信息采集,家长携带所需材料,在每年6月第一周周末带相关证件原件携孩子前往服务区

幼儿园现场报名,具体服务区范围可咨询实际居住地附近的幼儿园或区教育局。

联系方式

滨江区教育局幼儿园招生咨询电话:0571-89520752

未尽事项请关注微信公众号:滨江教育发布—服务或教育温度—招生信息—幼儿园信息采集或小

班新生报名

入读中小学

入学条件(以下条件满足之一即可)

本区户籍儿童少年;

实际居住在本区、持有效《浙江省居住证》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

直系亲属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在本区的下列儿童少年:烈士子女,因公牺牲的军人、公安

民警和消防救援人员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和因公伤残公安民警、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平

时荣获二等功以上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英雄模范子女;驻国家确定的艰苦

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以上岛屿,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

等高风险、高危险岗位工作的现役军人子女;

符合市委市政府《关于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人才及团队引进培养工作的若干意见》

等规定引进的属地为本区的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人才子女和省委人才办认定的在杭省部属

单位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子女;持有《杭州市特聘专家证书》、属地为本区的《浙江省海外高

层次人才居住证》或属地为本区的《浙江省引进人才居住证》的引进人才子女;工作地为本

区的回归和引进浙商子女;

父母在本区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籍、外国籍儿童少年

40

第41页

户籍为本区,在外地入学的儿童少年;

户籍为杭州市区外,实际居住在本区,持有效《浙江省居住证》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

持有属地为本区的高层次人才证的人才子女;持有《杭州市特聘专家证书》、属地为本区的

《浙江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或属地为本区的《浙江省引进人才居住证》的引进人才子女;

新搬家迁户至本区的青年子女;

父母在本区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籍、外国籍儿童少年

上述儿童少年入学应同时满足:

小学(含一贯制学校小学部,下同):2024年入学的儿童应年满6周岁(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

8月31日出生),或往年经区教育局教育科批准缓学的儿童。

转学条件(以下条件满足之一即可)

入学、转学线上操作路径

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入学相关信息查询路径

41

公办民办学校(含民转公学校)报名路径

符合入学条件的儿童少年(家长)须分别通过“杭州市小学一年级入学管理系统”和“杭州市小升初

管理系统”办理网上报名,选报公办或民办学校(含民转公学校,下同)。

具体可登录浙里办APP(手机端)或浙江政务服务网(电脑端),搜索“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入

学一件事联办”或“入学早知道”办理。已参加积分入学申请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仍须参加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须按系统要求上传与报名对象类别相对应的佐证材料(图片),材料不准确、不充

分,将影响审核。

在滨江区入学的儿童少年(家长)可以通过浙里办APP,搜索“入学早知道”,选择滨江区,了解

入学预警、学区地图、招生政策、入学报名等功能。

公办学校转学路径

路径一:在转学开放期,登录浙里办APP,区域选择“滨江区”,搜索“校园开放”,选择“学生转学”,

进入“滨江教育线上服务”平台。

路径二:打开手机支付宝,搜索“浙里办”,区域选择“滨江区”,搜索“校园开放”,选择“学生转学”,

进入“滨江教育线上服务”平台。

第42页

功能主要涵盖以下四方面:

入学预警查询:提供公办小学、初中入学预警信息查询以及热点学校历史分流调剂情况查询。

学区地图查询:可通过学校查询学区范围,也可通过小区查询所对应小学,实现双向查询。

服务信息查询:提供入学政策文件、学校信息等内容查询。

服务招生入学:提供招生入学网上报名、录取结果查询服务。

联系方式

滨江区教育局中小学招生咨询电话:0571-89520760

未尽事项请关注微信公众号:滨江教育发布—服务或教育温度—招生信息

BINJIANG

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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