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南城实验幼儿园工会
第二届三次教代会
丽水南城实验幼儿园工会第二届二次教代会秘书处
年 1 日
会
议
指
南
丽水南城实验幼儿园工会
第二届三次教代会
丽水南城实验幼儿园工会第二届二次教代会秘书处
年 1 日
会
议
指
南
目 录
会议须知 .............................................. 1
会议时 间 .............................................. 2
日程安排 .............................................. 3
202 1 学年园务总结.......................................... 5
工会 2021 学年工作总结 ............................... 1 5
2021 年财务收支情况 ................................... 18
2022 年部门(单位)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1 9
丽水市绿谷幼儿园 2021 年财务收支情况................... 2 0
丽水市绿谷幼儿园 2022 年行政预算安排................... 21
丽水市绿谷幼儿园 2021 年食堂账 ......................... 22
2021 年度工会财务收支情况总结 ......................... 23
丽水南城实验幼儿园教师职称评审考核评价标准 ............ 24
丽南实幼职称自主评聘工作实施方案 .......................27
丽水南城实验幼儿园职称自主评聘实施细则 .................36
丽水南城实验幼儿园关于教职工因私出国(境) 管理制度..... 42
违反规章制度、师德师风等处置办法....................... 44
丽南实幼大型活动开展管理制度 ...........................47
丽南实幼校园安全工作奖惩补充通知 .......................50
丽南实幼合同制职工工资待遇方案(试行) .................54
校监会换届计票人建议名单 ............................. 56
第三届委员候选人建议名单...............................57
丽南实幼校监会换届选举办法 ............................58
委员会委员增补候选人建议名单 .......................... 59
丽水南城实验幼儿园工会委员增补办法 ................... 60
会议须知
一、全体代表和工作人员要自觉遵守大会纪律和各项规定,积
极参加会议和各项活动,保证大会的各项议程顺利完成。
二、会议期间,与会人员在会场入口签到处报到后,入场对号
入座。
三、大会会场设在丽水南城实验幼儿园一楼音体室,其他有关
会议地点详见指南。
四、应本次大会时间紧凑, 各位代表要遵守大会各项预定时间,
不迟到不早退。会议期间,保持一米线、全程戴口罩,没有特殊情
况一律不得请假。如遇特殊情况需请假的,须向大会秘书组请假。
五、遵守社会公德,爱护公共设施。做好保密工作,妥善保管
会议各种文件资料,与会相关文字材料不得外传。开会时,请关闭
手机,或调为振动。
六、大会联系人:吴海燕。联系电话: 13884352980。
会议时间: 2024 年 2月 1 日(周四)
14︰00——17︰00
丽水南城实验幼儿园工会第二次代表大会日程安排
序号 内容 负责人
1 宣布大会开幕,奏国歌 应伟红
2 应伟红园长作《2021 学年园务工作报告(书面稿) 》 应伟红
3 季斐主席作《工会 2021 年工作报告》 (书面稿) 季 斐
4
《幼儿园财务工作报告》2021 年度
《幼儿园工会财务报告》2021 年度
严丽敏
5
审议《丽水南城实验幼儿园大型活动开展管理制度》、
《丽水南城实验幼儿园教师职称评审考核评价标准》、
《2022 年教师职称评审考核评价标准》、《丽水南城实
验幼儿园职称自主评聘实施细则(非编、合同制教师指
标标准)》、《丽水南城实验幼儿园教职工因私出国(境)
管理制度)》、《丽水南城实验幼儿园师德师风处理办
法》、《丽水南城实验幼儿园校园安全工作奖惩补充通
知(修订版)》、《丽水南城实验幼儿园合同制职工工
资待遇方案(试行)》 ;
①收集提案表;
②大会分组讨论(详见分组名单) ;
③各组召集人会议并意见反馈;
④审议通过: 《2021 学年园务工作报告》、 《幼儿园财
务工作报告》 、《幼儿园工会财务报告》 、 《工会 2021
年工作报告》 ;
洪晓静
邹巧飞
6
校监会换届:
1.通过校监会改选办法;
2.公布监票人、计票人名单;
3.公布候选人名单;
4.投票,公布校监会委员名单;
吴海燕
5.召开第三届一次校监会委员会, 选举产生校监会主任;
6.宣布校监会选举结果;
7.新当选校监会主任讲话。
7
工会委员增补:
1.公布监票人、计票人名单;
2.公布候选人名单;
3.投票,公布工会委员增补名单;
吴海燕
8 宣布大会闭幕,全体起立,奏国际歌 应伟红
寸积铢累,久久为功
——丽水南城实验幼儿园 2021 学年园务总结
2021 学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 更是新时代教育改革元年。本学
年,丽水南城实验幼儿园学习领会《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评估指南》等
文件精神, 深刻认识“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 基于共生型网络视角,
抓牢园所顶层设计命脉,撬动党团共建杠杆,盘活精品课程资源, 拓宽
后勤建设道路, 在打出教育提质“组合拳 ”的过程中砥砺深耕、履践致
远,将大有所为的殷切期望转化为勇立潮头的生动实践。在实际工作的
过程中集智攻关,破解各类潜在难题, 在团队建设的过程中广纳英才,
充分发挥师徒传帮带作用。面对改革发展的关键阶段,丽水南城实验幼
儿园坚持准确识变、科学应变、主动求变,在各个发展领域均取得了一
系列重大突破。
崛地而起:2021 学年, 丽水南城实验幼儿园率先于全省推行托幼一
体公办园——丽水市碧桂苑幼儿园,全力打造环境布局生态化的教育样
板。接手吴垵园开园工作,配合社管局完成采购,招标等任务,制定吴
垵人员选定方案,对接新园区现场整改、校园文化、环创等细则, 拟定、
修改《丽水南城实验幼儿园园区主要负责人(园长)工作职责》等规定
达百余项。 2022 年 4 月, 丽水南城实验幼儿园第五所分园——吴垵幼儿
园筹办工作顺利完成。
图 1:碧桂苑开园仪式 图 2:吴垵园环创图片 图 3:荣登浙江卫视
媒体聚焦:多点发力,营造浓厚的园所宣传氛围。本学年推送宣传
报道达 300 余篇, 包含国家级 1 篇、省级 1 篇、市级 7 篇、园级 333 篇。
其中,“你好,新学期——答好开学疫情防控第一题”主题活动荣登浙
江卫视头版头条。各类教研、数字化建设成果分别在浙江教研网、简道
云总部、浙江卫视、浙江省纪委省委网站、丽水市教育局、丽水日报等
国家省市的媒体中报道。
春华秋实:本学年,丽水南城实验幼儿园荣获省优秀教研组和省教
育技术战线先进团队等集体荣誉 10 余项,课题、论文、个人荣誉称号等
300 余项。其中, 园长应伟红被评为浙江省政府督学, 其负责的课题《基
于园内资源,构建氧乐多课程》在中国学前教育研究会立项后成功完成
开题工作。教学副园长季斐荣获丽水市人民政府个人嘉奖、课题《疫情
背景下,幼儿园生态教育资源挖掘与实施路径研究》获一等奖,通过全
国区域教育改革创新案例初审;由蓝婷婷、罗慧、邱筱妍等教师开设的
课题在丽水市教育教学研究院成功立项。在论文评比中, 共有 55 篇榜上
有名,获奖率高达 90%;在绿谷名教师培养上, 共评下丽水市学科带头
人 2 名、教学能手 1 名、教坛新秀 14 名、教坛新苗 29 名,有 37 名青年
教师参加 1-10 年青年教师比武,获奖率达 51%。最美教师 17 名、感动
南幼人物 18 名。本学年送审经典诵读作品 5 篇, 微课 10 项、课件 2 个,
创新教学案例《3D 梦想家》1 份,推出大班数学《平面示意图》等 13 节
公开课。
园务管理
(一)抓好科室力量配备在夯实常规工作的前提下, 完成工资年报、
在编职工调标、薪级晋升、人事处调研工资年报、晚托奖计算、教学质
量奖计算、工龄调整、基础绩效奖清算工作。调整新学期招生公告、制
定招生流程图,明确报名办法,对接报名系统等更改工作,审核 700 余
名报名人员信息。持续探索新的园区领导体制和管理机制,高度体现本
园园务管理工作的统筹思维与战略意识;
(二)把关疫情防控工作本学年共开展疫情防控调查问卷 7 次,疫
情防控演练 2 次,园内全园核酸检测 6 次。其中,问卷共回收 793 份,
回收率达 100%,幼儿首剂接种人数为 695 人,接种率达 98%。核酸检测
总人次达 4758 人,检测率达 100%。严格执行园所应急处置各个环节,
建立园所疫情防控常态化清单台账,明确防疫责任人,建立四园区日常
巡查制度, 确保园所疫情防控工作协调有序、精准施策;
(三)健全党政联席机制围绕“接收预警→分析问题→对标整改→
成效跟进”闭环模式,提升管理水平。对三重一大、小微权利出现的廉
政风险以蓝、黄、红三色预警, 建起“防火墙”堵住风险漏洞, 清肃“政
风、校风、教风、学风”四风。“一指减负”, 对涉及党建、管理、教
学、防疫、后勤等重要问题, 完善党政联席会议工作机制,做到随时听
取汇报,随时研判会商, 随时堵漏洞、补短板、强弱项, 形成党政齐抓
共管深厚氛围。
(四)拉紧家园合作纽带聚焦新时期家园共育的特点、如何调动家
长参与家园共育的积极性、如何开展家园共育三个话题,深入探讨家园
共育工作的有效策略,分享家园共育过程中的典型做法, 构建“家庭、
社会、幼儿园”三位一体的育人体系。截至本学年第二学期末,本园在
师德师风、保教质量、办学管理等方面得到了家长的高度肯定与积极支
持,家长满意度达 93.8%。
(一)胸怀大局,信念如磐
提高政治站位,组建了一支“8090”党员青年教师师德理论宣讲队
伍,组织了 20 余次教师师德主题交流表彰活动,充分利用“平台学习+
专题学习”、“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廉政教育等途径,全面落实党
员学习教育工作。园领导班子组织党员观看学习全国、省“两会”、市
第五次党代会内容,邀请潘秋芳老师来园作党代会精神学习报告分享。
依托支部的云上党建平台开展精神文件、时事新闻的学习研讨。紧紧围
绕“进位提升”工程,创特色、树精品、抓载体,打造品牌特色团日活
动,举办“青年大学习”网上主题团课, “浙里潮音”线上学习平台,
“红船杯”线上党团知识竞赛等活动,不断加强理论学习,筑牢团员教
师信念之基。
(二)脚沾泥土,手撷芬芳
2021 学年,党支部持续完善“三重一大”
事项监督机制,落实 3+X监督机制, 申报机关党建“妙招实招”创新展
示项目; 在 2022 年市直教育系统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 我园获
评丽水市教育系统第二批“清廉学校”示范点;
五一劳动节主题开展发挥党建促防范, 筑牢反诈防护墙活动、和开发区
消防大队开展传承劳动之美,弘扬奉献精神活动; 团支部推动走村庄、
清河道、福利院献爱心献爱心、“青春河二小,共建大花园”等活动的
开展,主动,奋力打造志愿服务示范基地;
12 名党员同志为开发区民办学校
党建工作指导员,开展培养输出互助计划, 共计指导 36 人次, 被指导人
数达 600 余人次,完成《“空间融合”模式下创新区域集团化党建工作
机制的实践研究》党建课题申报工作;组织委员洪晓静代表参加党建宣
讲并获佳绩。持续完善双培养制度,加强党员队伍的的引导和教育工作,
本学年支部转正党员 2 名, 2 人向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
教服务新突破。本学年,共计 23 位团员教师在 2022 年莲都区教学论文
评比活动中获奖; 同时,为开发区家长提供早期教养课程和亲子互动共
计 60 余次,惠及幼儿数达 100 余名, 坚持学以致用,注重本领提升。
图 4、5(“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志愿活动)
图 5、6(“大白”志愿活动)
组织教职工开展每月生日送温暖活动,
提供 3 家商家自选, 职工满意率达 96%。2022 年 1 月,首次开展职工集
体生日活动,截止目前已开展 6 次,对象达 60 余人, 活动内容丰富, 受
到老师们的一致好评。利用“拥抱春天-魅力绽放 ”三八节活动高效平衡
职工工作、娱乐之间的关系,进一步提升职业幸福感;开展困难职工慰
问、省级试点单位材料及报送、职工医疗互助系统申报等; 出台《丽水
南城实验幼儿园教职工“双关爱 ”实施方案》, 分别于 1 月、 5 月进行
了困难职工排摸工作,对 3 名困难职工和 1 名双减教师进行慰问; 重视
孕产期女教职工在孕期、生产、哺乳等期间的待遇;督促大龄女职工参
加上级组织的青年联谊活动。 教职工身心,2021 学年,幼儿园共慰问生
育职工 3 名,住院职工 3 名。据不完全统计,本学年工会服务职工共计
100 余人次。
(三)学史崇德,逐梦星河
持续推进“党史诵读”专栏,利用每月主题党日时间,学习不同主
题的党史知识以党员教师的视角,诵读红色经典,本学年截至目前共推
出《赵一曼的一封家书》、《朱德的家书》等共计 16 期;建党 100 周年,
幼儿园党支部开展各项活动累计达 20 余次,开展学习党史活动 10 余次
达 300 余人次,参与人次达 1000 余人次。
图 7:元旦红色主题汇演 图 8:班本课程《童心筑梦 红星向党》 思维导图
(一)立体化资源颗粒归仓
本学年,南幼厘清项目课程脉络, 以“顺应天性、尊重个性、发展
品性”为基本原则, 以“一季一复盘”为特色引领,重新梳理氧乐多课
程方案,形成了有氧农耕、乐趣萌宠、多元野趣三大板块,共计已开展
项目课程达 30 余次。同时, 针对各个户外自然游戏场的场域特性,研究
小中大班各年龄阶段的学习与发展目标,为教师在制定班级户外活动目
标时提供了导向作用。
图 9:礼赞百年·党史诵读
图 10:我给茴香豆施肥 图 11:收获茴香豆
(图 12 户外区域发展目标研讨记录表)
基于有氧生态理念核心推行自然农耕体验日,凭借自然教育的理念
为引领成立云上游戏研讨团队,以游戏化的方式呼应与拓展本班幼儿的
学习经验。
(图 13 走进森林自制 DIY 电影) (图 14 云上游戏安排表)
从各班级特色创生课程中衍生出一大批优秀的项目式学习案例。撰
写《丽水南城实验幼儿园项目化学习实施方案》、《丽水南城实验幼儿
园项目化学习机制保障》、《丽水南城实验幼儿园项目化学习典型案例》
等近四万字的文稿, 成功申报成为丽水市第一批项目化学习种子学校,
申报了丽水市第三届幼儿园精品课程并参加丽水市项目化学习教学研讨
活动。
(二) 自主化构建层层推进
生态课程构建的出发点在于为幼儿创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环境,
如何根据幼儿游戏的需要, 适时、动态地对幼儿园环境进行改造、调整,
利用特色化元素拓展幼儿自主选择的空间,在加强设施设备精细化管理,
保障幼儿安全的前提下追求材料的实用性、丰富性、新颖性、趣味性。
本学年, 南幼将生态品牌文化与主题墙设计进行有机融合,既贴近幼儿
的日常生活,又注重教育功能的升华。 挖掘学习墙的多样性用途,使密
集型的资源以儿童化的视角进行呈现, 更加贴合南幼的办学宗旨。
图 15:班级学习墙 图 16:生态环境现场评比活动
(三)点对点带教同频共振
在课题研究上紧跟时代发展方向,针对青年教师“四年展实力”、
“五年展身手”、“幼儿园教师评课”、“幼儿园教师命题”、“幼儿
园教师录像课”五项内容开展赛前专题培训 4 次,举办学前教育教育基
础知识笔试、一日活动现场观摩研讨、卓越班主任分享交流等集团教研
4 次, 组织青年教师有氧晒课 20 节以及针对各类活动、课程开展年段教
研 20 余次。对层级、多层次教研活动的推进使心田式教研更有深度; 筛
选丽水市绿谷幼儿园教研大组、实验园小荷段教研组作为我园优秀教研
组代表;通过教育局为青年教师“搭台”,根据推出的各项比赛, 幼儿
园及时“接招”,并展开有针对性的培养战略; 在跟岗实践的落地过程
中,南幼为实习教师提供富有弹性、灵活性的培训平台, 本学年共迎接
丽水学院幼儿师范学院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生 12 名,并推出 3 节请柬课。
(四)多元化帮扶马力全开
充分发挥片区牵头园示范引领作用,深入开展结对帮扶工作。基于
学前教育宣传月“幼小衔接, 我们在行动”组建研讨团队。三园区创新
采用“菜单式”帮扶模式,各园区选择适宜自身特色的主题展开研讨。
本学年开发区研修团队共推出公开课 8 节, 讲座 12 场, 进一步促进了双
方的结对帮扶工作, 真正达到资源共享,携手并进的帮扶目的。
(五)双向式育娃同心共向
1.在疫情背景下,南幼结合园所安全整改相关条例,加大校园周边
环境治理力度。持续实施校园安全“护学岗”行动,逐步形成“管理无
缝对接”的园所安防社会化模式。在提升环境整体面貌上做出一系列有
效措施。丽水南城实验幼儿园教职工门口值班共计 270 余天,服务人数
达 168000 余人。其中,教职工为幼儿撑伞共 7000 余次, 帮助幼儿打开
车门达 13500 余回, 在保障幼儿安全的前提下, 营造更加平等、真诚的
家园互助氛围;
2.依托微信群、公众号等信息平台,广泛宣传疫情防控知识,确保
疫情防控宣传信息及时传达到每位家长和幼儿, 借助线上问诊、护眼日
等一系列活动帮助家长掌握园所教育动态,充分发挥家长这一教育资源
的重要作用; 四园区家长参加园级家委会议,向家长们介绍每所园区的
特色活动, 并借助线上线下平台定时推送安全小红书、传染病防治、育
儿知识学习材料,指导家长正确教育幼儿的方法;
3.完成棒小孩成长档案,建立幼儿电子成长档案;通过家园栏、 QQ
群、电话、幼儿个人电子成长档案、幼儿园网站等信息技术与家长交流
幼儿在家在园情况, 经常向家长展示幼儿的各种成果,达到家园教育的
一致;
4.通过浙江省一窗受理平台的排摸,实验园共 2 名幼儿接受资助,
绿谷园共 5 名幼儿接受资助, 真正把好每一个环节的流程,做到应助尽
助。
5.打破原本手机看食谱的局限性,支持、引导家长进入厨房、班级
观摩食品烹饪及幼儿进餐过程。打消家长对幼儿饮食安全的疑虑。从根
源上提升家长对园所管理的信任度。
依托公众号、抖音等平台报送科室事件共计 14 篇; 以助力亚运为契
机纵深推进校园卫生整治工作,高效完成本学年丽水疫情常态化工作及
突发事件预防管理; 在园监会监督下抓牢抓实电梯维保、绿化养护公司
询价、合同签订等工作。针对 2 个电梯设备年检问题、10 个校舍安全问
题进行整改完善;及时进入“浙江省机关事务管理公共机构节能平台”
记录跟踪用水用电情况,实行水电工每周一查、每月分表抄表记录;采
购生态课程活动、节日活动、防疫物资等材料 419 笔, 入库物品种类 100
余类;购买仓库管理软件,添置了桌椅、电脑等物品并归类摆放, 管理
人员重新分工明确职责,即一人负责验收入库, 一人负责出库。盘点资
产促优化配置。固定资产及时、规范、统一录入资产云, 本学期录入 10
项资产。重视过程管理, 一物一码张贴 150 张, 对 20 个班级 100 个区域
400 多种区域材料进行盘点, 为教学和采购部门提供精准的直观的数据。
本学年,为确保“安全生产月”、及“护航建党一百周年”期间校
园安全形势稳定。我园开展安全宣传活动共计 7 次,食品安全培训共计
20 课时, 安装风幕机 3 台, 召开膳管会 8 次, 增加并完善《食堂冰箱及
食材管理办法》、《职工刷卡制度》等食堂制度,修改并完善《食品安
全事故应急预案》; 部署并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培训”“开学复课
专题培训”。例如, 结合“2021 年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学生防溺水专题活
动”,进行防溺水宣传活动, 开展防溺水安全课及家长、幼儿防溺水承
诺书签名活动等;巧用“三化”,重视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对发现的问
题及时提出整改。本学年共制作简报 155 张, 其中实验园 64 张。排查出
隐患点 90 个,已整改 75,部分渗水、脱落等问题需要在暑期进行安排
施工。
组织教职工参加丽水市二十四届市直多媒体比赛、“信息技术 2.0
提升工程”的培训活动, 协助各园区 80 名教师完成相应任务, 共计五份
作品成功推送至教育局。内容包括办公室软件设备讲解、微课制作高阶
课程、视频照片拍摄技巧。; 负责发布通讯 1 篇,制作简报 5 篇。配合
完成“春耕”等各类教学活动的拍摄任务,协助完成六一展演活动现场
录制的音控设备管理,以及对自制多媒体软件评比活动的主持等; 加强
内部管理, 积极协调各类工作。组织信息组员了解设备规范管理办法,
检查网络及相关教学软件是否正常; 配合园所宣传工作完成显示屏更换。
2021 学年, 丽水南城实验幼儿园在办学过程中始终坚守“幼儿至上”
的教育立场,基于丰富多样的“氧乐多”课程变革实践经验,细化“五
域三层”学习目标, 增强教师在课程执行过程中的目标意识。通过头脑
风暴、多主体多层面的研讨等途径,创生有氧生态教学未来发展的多种
样态,在不断加深教育底线化认识的基础上强化数字技术的需求牵引,
开辟以智能平台为依托的教育研究基地。
2022 学年, 丽水南城实验幼儿园将对园所管理、教师发展、课程建
设、教学实施、幼儿评价等方面作进一步的改进和完善, 以园本课程的
拓展与补充带动集团品牌特色的凸显, 将数据服务效能的一体化推进作
为实现园所教育现代化的强劲引擎。
丽水南城实验幼儿园工会 2021 学年工作总结
2021学年, 丽水南城实验幼儿园工会结合园务计划、工会工作计划,
根据我园工会工作实际,现总结如下:
一、健全工会制度
结合上级工会要求和幼儿园工作实际, 2021 年 11 月, 修订工会章
程、教代会制度、工会、行政慰问教职工标准、财务报销制度(二)及
工会经费支出规范规定、民主监督会议制度、工会报销流程图、工会财
务管理制度、“双关爱”实施方案、“五必访、五必到、五必谈”制度、
民主监督实施细则(试行), 建立工会信息工作制度、固定资产制度。
二、做好贴心服务
一是进一步推进女职工关爱工作。关心孕产期女教职工的身心健康,
加强心理疏导,切实保障女教职工在孕期、生产、哺乳等期间的待遇;
特别关注大龄未婚女教职工的婚恋情况,督促参加上级组织的青年联谊
活动,积极组织各种适合女教职工身心特点的文体活动,体现对女教职
工的人文关怀。2021 学年, 幼儿园共慰问生育职工 3 名, 住院职工 3 名。
二是在职工生日蛋糕选择过程中,提供 3 家商家自选,较大的满足
了职工对蛋糕品质和便利的需求,并于职工生日当天送往,据不完全统
计, 96%的职工表格非常满意工会对职工的关怀;不仅如此,2022 年 1
月,首次开展职工集体生日活动,截止目前已开展 6 次,对象达 60 余人,
活动内容丰富:送贺卡、抽奖、唱生日歌、吃长寿面、来自园长妈妈的
拥抱等等, 受到老师们的一致好评。
三是工会成员季斐等多次帮助职工修改论文、课题,给出教育教学
诸多建议和意见, 关心关爱职工专业成长, 数量达 30 余篇; 后勤俞建飞
等在职工需要时第一时间给予帮助和支持,关心关爱职工生活需求,据
不完全统计,2021 学年,服务职工达 100 余人次。
四是在 2022 年 4 月做好工会会员医疗互助申报工作,提醒住院职工,
在市总工会系统核定后,医疗补助费用将直接发放给本人。
五是开展安全生产月知识竞答活动, 全体工会成员130余人参与; 开
展垃圾分类知识竞赛,全体教师70余人参与。帮助教职工积累安全和垃
圾分类知识。
三、困难帮扶暖心
幼儿园工会出台《丽水南城实验幼儿园教职工“双关爱”实施方案》,
分别于1月、 5月进行了困难职工排摸工作,对3名困难职工和1名双减教
师进行慰问,临近过年,开展送温暖活动,积极响应疫情防控政策,鼓
励外地职工留丽过年:一是对留丽过年职工开展慰问活动,关心关爱职
工在丽生活情况,安排工会委员一对一进行多形式的慰问;二是尊重本
人意愿安排值班,发放夜餐补贴一天80元,让留丽职工有事做、有经费
补贴,切实主动的开展好双关爱工作。
四、职工活动聚心
(一)仪式感、幸福家。
一是在教师节来临之际, 开展最美教师评比,评出最美教师 17 名;
二是评出感动南幼人物 18 名,举行颁奖典礼; 三是根据市总工会疗休养
活动要求,于 7、8 两月组织在编工会成员 29 开展职工丽水市内疗休养
活动。四是进一步丰富干部职工的业余生活, 增进职工之间的沟通交流,
增强团队凝聚力,培养良好的精神情操,形成积极向上、健康活泼的机
关氛围,开展“拥抱春天 -魅力绽放”三八节活动,制作口红、多
肉种植、采摘果实等都让我们教职工的身心得到了愉悦和放松。通过开
展评比、外出旅游等活动,薪火相传,不断增强教师的使命感、荣誉感
和归属感,让幼儿园教职工的工作生活充满仪式感,培育幼儿园教师的
教育情怀, 坚定教师从事教育事业的信念,感受幸福家园的美好。
(二)成就感、温暖家。
一是关心教职工身心健康,开展各类形式多样、职工喜爱的文体活
动,如春秋游、气排球比赛等。如开展的“相约园内野炊-共享美味佳肴”
活动, 经暖心计划、爱的准备、心动预告、现场活动、采访实录等环节,
感受职工的喜悦和工会成员满脸的成就感。又如开展的卸掉“盔甲” 重
回童年活动,全体教职工唱响《我和我的祖国》, 唱出了对祖国的热爱,
在游戏跳轮胎、顶顶乐趣味活动中,欢声笑语映衬着大家的笑脸。
二是开展常态化送温暖活动, 持续做好端午、中秋、春节节日慰问,
把“娘家人”的温暖和关怀送到教职工身边。
三是督促工会成员自我成长, 2021 学年,工会成员共阅读书籍 20
余本, 撰写读后感、读书笔记 40 余篇,在工会成员帮助和指导下的个人
获奖 20 余项, 充分感受到了南幼大家庭的温暖, 其中吴海燕荣获开发区
工会工作积极分子。
五、喜获佳绩开心
工会成员季斐荣获丽水市人民政府个人嘉奖、课题《疫情背景下,
幼儿园生态教育资源挖掘与实施路径研究》获一等奖;吴海燕获丽水市
优秀教师、论文获莲都区一等奖,被评为市教坛新秀;黄美俊的论文二
等奖, 被评为市教坛新苗,获市直青年教师“三年上台阶”教学比武三
等奖、 中班游戏分享《MINI 火箭初体验》荣获丽水市网络三项第 3、4
期幼儿教育微课三等奖;叶秀秀被评为市教坛新苗;梁叶红获市直青年
教师“两年过好关”教学比武一等奖、 “爱玩童”杯 2021 年全市幼儿园
教师专业素质及技能比赛“二级及以下幼儿园组”(民办园组)二等奖;
王丽获市直青年教师教龄 6—10 周年教师“录像课”比武三等奖;俞乐
获市直青年教师教龄 6—10 周年教师“录像课”比武三等奖。
丽水南城实验幼儿园 2021 年财务收支情况
一、实验园区行政账:
1.本年收入 1823.01 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为 991.1 万元,事业
收入(保教费收入拨款) 559 万元,开发区财政拨款收入 272.91 万元。
2.上年结余资金结转 0.04 万元。
二、本年总支出共计 1793.01
1.工资福利支出 818.36 万元,其中非编经编办核准的人员支出合计
111.2 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 595.93 万元, 其中日常水电支出 15.27 万元, 办
公费支出 18.8 万元, 维护维修费 52.47 万元,物业管理费 18.13 万元,
专用材料费 16.04 万元,教师培训费 18.1 万元, 非编人员(自聘人员)
劳务费支出 323.98 万元,工会经费支出 25 万元,公务接待 0.16 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7.46 万元,主要用于在编教职工子女保
教费、年度优秀奖励等。
4.资本性支出 371.26 万元, 其中幼儿园基础设施维修项目支出
242.92 万元。
三、根据 2021 年财务年度决算统计,2021 年度结余资金为 30.04
万元, 其中碧桂苑园区校园文化专项资金 30 万元。
四、实验园区食堂账:
1.2021 年度幼儿伙食费收入 137.14 万元;幼儿伙食支出 141.13 万
元, 其中主食支出 5.08 万元, 副食(菜款、牛奶、点心等) 支出 126.57
万元,水电支出 9.48 万元。
2.2021 年度职工搭伙费收入 49.24 万元;职工伙食支出 58.42 万元,
其中主食支出 1.85 万元, 副食(菜款、牛奶、糕点等) 支出 55.18 万元,
水电支出 1.29 万元, 其他商品服务支出 0.1 万元。
截止 12 月底幼儿伙食基金剩余-1.73 万元,职工伙食基金剩余-6.24
万元。
丽水南城实验幼儿园 2022 年部门(单位)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丽水南城实验幼儿园 2022 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丽水南城实验幼儿园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
单位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收入、其他收入;支出包括: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
康支出。 丽水南城实验幼儿园 2022 年收支总预算 1674.15 万元。
二、关于丽水南城实验幼儿园 2022 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丽水南城实验幼儿园 2022 年收入预算 1674.15 万元, 比上年执行数
减少 148.9 万元,下降 8.2%,主要是 2022 年项目资金减少(2021 年有
校舍维修经费、教学设备购置经费等) ,其他收入减少(2021 年有开发
区社管局拨入基础设施维修项目资金 242.92 万元)。
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940.15 万元, 占 56.1%;专户资金 704
万元, 占 42.1%;其他收入 30 万元,占 1.8%。
三、关于丽水南城实验幼儿园 2022 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丽水南城实验幼儿园 2022 年支出预算 1674.15 万元, 比上年执行数
减少 118.86 万元, 下降 6.6%,主要是上年执行中增加了开发区社管局
拨给的基础设施维修项目资金 242.92 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 包括教育支出 1567.58 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66.64 万元、卫生健康支出 39.93 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 包括人员支出 812.35 万元, 占 48.5%; 日常公用支
出 83.8 万元, 占 5%;项目支出 778 万元, 占 46.5%。结转下年 0 万元。
四、关于丽水南城实验幼儿园 2022 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
说明
丽水南城实验幼儿园 2022 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 940.15 万元。收
入包括: 一般公共预算 940.15 万元;支出包括: 教育支出 833.58 万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66.64 万元、卫生健康支出 39.93 万元。
丽水市绿谷幼儿园 2021 年财务收支情况
一、绿谷区行政账
409.87 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为 124.62 万元,事业
收入(保教费收入拨款) 284.85 万元, 其他收入 0.4 万元。
结转 37.37 万元。
二、本年总支出共计 335.38 万元,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 245 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 83.1 万元, 主要如下: 日常水电支出 3.46 万元,
办公费支出 4.69 万元,维护维修费 11.1 万元, 物业管理费 4.95 万元,
专用材料费 4.53 万元,教师培训费 3.45 万元,工会经费支出 4.54 万元,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35.04 万元等。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0.48 万元, 主要用于教职工体检。
4.资本性支出 6.8 万元,其中屏风电动门 2.8 万元,幼儿及教师用
书 1.24 万元,热水器、空调等设备购置 2.12 万元。
三、 2021 年度结余资金为 111.86 万元,结转下年使用。
丽水市绿谷幼儿园 2022 年行政预算安排
一、收入
1.保教费收入 283.5 万元,上级补助资金 154.53 万元。
2.上年结余转入: 111.86 万元。
二、支出
1.公用经费 464.22 万元,其中办公费 4.7 万元、水费 0.62 万元、
电费 3.1 万元、物业管理费 2.65 万元(除四害、消防维保、垃圾清运、
报警联网、绿化等) 、维护维修费 37.5 万元、培训费 4.7 万元、专用材
料费 7.6 万元、工会经费 4.9 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 22.38 万元(含
搭伙费 16 万元)、非编人员劳务费 267.4 万元、福利费 13 万元、添置
各类固定资产等 6 万元。
2.其他经费:医疗费 0.5 万元。
三、结余:预计 85.17 万元。
丽水市绿谷幼儿园 2021 年食堂账
一、2021 年度幼儿伙食费收入 58.11 万元; 幼儿伙食支出 58.13 万
元,其中主食支出 1.7 万元,副食(菜款、牛奶、点心等)支出 54.38
万元,水电支出 2.05 万元。
二、2021 年度职工伙食收入 17.54 万元;职工伙食支出 21.75 万元,
其中主食支出 0.49 万元, 副食(菜款、牛奶、糕点等) 支出 20.9 万元,
水电支出 0.28 万元, 其他商品服务支出 0.08 万元。
截止 12 月底幼儿伙食基金剩余 0.12 万元,职工伙食基金剩余-0.15
万元。
丽水南城实验幼儿园 2021 年度工会财务收支情况总结
上年结余 62741.1 元
一、本年合计收入 270137.23 元,其中:
会费收入 16040 元
拨缴经费收入(60%)69600 元
上级补助收入 5000 元
行政补助收入 179280 元
其他收入 217.23 元
二、本年支出合计 322148.2 元,其中:
职工活动支出 239765.2 元
节日慰问 73730 元
生育慰问 4 人, 1600 元
住院慰问 8 人, 5900 元
困难职工慰问 1 人, 1000 元
其他支出 153 元
三、结余 10730.13 元。
四、 2022 年度预计收入合计 294200 元,其中:
会费收入 18000 元
拨缴经费收入(60%)70000 元
行政补助收入 206000 元
其他收入 200 元
①丽水南城实验幼儿园教师职称评审考核评价标准
为进一步规范我园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考核工作。现根据相关文
件精神,结合本区实际,特制定本考核评价标准。
一、量化考核对象
符合《丽水市中小学教师职称评价标准(试行)》的在职在岗中小学
(幼儿园)教师和教育教学管理人员。
二、
(一)学术水平(最高得 10 分)
1.专业论文计分:
(1)发表论文:以在国内公开发行的教育类(刊号为 G4 开头,体育学
科刊物刊号为 G8 开头)杂志或报刊上发表的论文为准,并提供杂志封
面、刊号、目录和论文发表页。教育学会评奖均降两级(只承认: 中国
学前教育研究会和中国教育学会);除论文外,学会颁发的所有奖项都
不承认。盖章处有“浙江省教研室”属于省级。
(2)获奖论文:由教育行政部门及其教学业务部门、教育学会及其专
业委员会组织的论文评比中获奖的论文。教育学会评奖均降两级(只承
认:中国学前教育研究会和中国教育学会);计分办法:一等奖(1x100%),
二等奖(1x70%),三等奖(1x50%)。不设奖级的按三等奖记分。
(3)省级及以上发表或获奖的论文承认两位作者(第一作者按 70%计
分,第二作者按 30%计分),市区级论文只承认第一作者。一年内多篇论
文在同一地方发表或获奖的,计最高等次分值的两篇。同篇论文在多个
地方获奖, 计最高等级的分值。
合著或参编的,按所著章节数占总章节数的比例计分
(主编 0.5,副主编 0.4,编委 0.2)。
课题组成员原则上限前 6 名计分。课题负责人或执笔人计全
分,其他课题组成员折半计分。
课程组成员一般限前 5 名计分, 第一
名计全分, 其他成员折半计分。
(二)学科骨干评比(最高得 20 分)
学科骨干主要是指区级教坛(德育)新苗、教坛(德育)新秀、教学(德
育)能手、学科(德育)带头人;市级教坛(德育)新苗、教坛(德育)新秀、
教学(德育)能手、学科(德育)带头人、教学(德育)名师;省级教坛新秀等。
学科骨干以任现职以来取得骨干称号一项的最高级别计分(不累加计
分)。
(三)荣誉称号(最高得 15 分)
各级政府颁奖的劳动模范;党委、政府颁奖的综合性先
进个人(优秀共产党员);教育行政部门颁奖的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
秀教育工作者、师德楷模、春蚕奖获得者。
教育行政部门各科室组织评比的各类先进计单项分。政
府部门与教育行政部门联合评比的计单项分(学科相关)。团体荣誉(如:
先进班集体 )、培训类优秀学员(含先进个人)、全员参与的集体教师评
比结果等不计分。丽水市志愿服务工作委员会的证书不计分。
荣誉称号以任现职以来获得荣誉称号一项的最高级别计分(不累加
计分)。
(四)学科指导(最高得 10 分)
教育行政部门、教研部门或其他部门与教育行政部门
联合组织的学科、体艺、科技竞赛比赛中荣获优秀指导师的给予计分(优
秀指导师为指导本学科或兼任相关学科的学生获奖的优秀指导师,辅导
老师不能作为优秀指导师)。同类按最高级别计分, 同一年度内同一级别
的最多计 2 次。
(1)指导师必须有专门颁奖给个人的(如绿谷之春、消防绘画等) 。
(2)党建指导师、督学指导师均不算指导师分值。
(3)“1 到 10 年青年教师比武”的指导师不算分值。
(4)承认行政部门或者教育部门的公章,其余都不承认。
2.专题讲座:在由教育行政部门及其业务部门举办的各类培训活动
中开设专题讲座的按组织单位的级别计分, 同类按最高级别计分, 同一
年度内同一级别的最多计 2 次。
(五)业务素质(最高得分 90 分)
1.课堂教学比赛获奖(最高 20 分):由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教研部门
组织的课堂现场教学比赛获奖,同类按最高级别计分, 最高得 20 分。相
关学会、“一师一优课、 一课一名师”等优质课评比一律不予录用计分。
网络录像课、网络三项公开课按个人技能评比降一级计分。
2.教育行政部门、教研部门组织的教案、案例、课件、实验、微课、
命题等技能比赛获奖给予计分,(含其他单位与教育行政部门联合组织的
相关比赛 )。同类按最高级别计分,最高得 10 分。
(注) 公开课、优质课、教学案例、课件、微课、评比等教学评比
只承认县级及以上“教育局”、“教研院”、“教研室”的公章,其余
都不承认。多人参与的,需要按照人数进行折合。浙江省教育信息技术
中心的证书根据获奖内容按量化考核表要求给出实际分值。
3.近三年教育教学知识笔试成绩, 以总成绩成绩 30%折合计算,最
高得 30 分(从 2023 年开始以标准分核算)。
4.近三年教育教学能力水平面试成绩:最高 30 分。
面试计分标准: A 等 30 分、 B 等 20 分、 C 等 10 分、 D 等 5 分。
(六)任职资格
(1)农村学校任教年限、工龄、教龄从参加工作后按规定计算, 经组
织批准脱产学习时间计算工龄不计算教龄。
(2)公办教师到民办学校支教的视为农村任教经历,农村任教经历每
年计 0.5 分。
(1)申报高级教师职称的要求累计担任班主任满 5 年及以上(其中任
一级教师以来须满 2 年及以上, 中层及以上管理岗视同班主任年限);申
报一级教师职称的, 要求累计担任班主任满 3 年及以上(其中任二级教师
以来须满 2 年及以上, 中层及以上管理岗视同班主任年限)。任现职以来
每当班主任一年得 1 分, 班主任任职的佐证材料以班主任津贴发放凭证
为准。
(2)段长及以上人员管理人员,其管理工作任职年限视为班主任工作
年限计入量化考核分。
(3)管理系列只计管理年限, 其他系列只计班主任年限, 此两项不能
相加。
工龄、教龄工作年限从参加工作后按规定计算, 工龄每年 0.5 分,
教龄每年 1 分,不重复计分。
近五年年度考核必须合格以上,任现职务以来教师个人年度考核优
秀等次的每年计 1 分。
三、其他事项
1.所提供的考核材料必须真实有效,需经学校审核并在校内进行公
示。参评人员的任现职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每年的 12 月 31 日, 其他材
料截止日期为每年的 9 月 30 日。
2.本考核评价标准修订后经丽水南城实验幼儿园第二届二次教代会
讨论通过之后正式执行。
②丽水南城实验幼儿园职称自主评聘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幼儿园人事制度改革,优化教师队伍结构, 建立科学
合理的职称评聘制度,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
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做好 2021 年中小学教师职称自主评聘改革工作的
通知浙教办函》(浙教办函【2021】132 号) 和《丽水市教育局 丽水市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 2022 年度中小学(幼儿园) 教师职称评
审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我园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人才观为指导, 以评价能力业绩为导向, 以提升专业技
术人员素质为核心, 以规范管理服务为手段,不断推进职称评聘制度改
革。以评聘结合的政策导向, 推动教师职称评审与岗位管理、竞聘上岗、
聘期考核和绩效分配等人事改革的深度融合,打破聘任终身制,逐步形
成评价科学、导向正确、竞争择优、能上能下、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用
人机制,进一步调动和激发教师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二、基本原则
1.实事求是,公平公正,坚持标准,竞争择优。
2.坚持重师德、重业绩、重能力的政策导向。
3.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评聘,合同管理。
三、评聘条件
(一)拥护党的领导,胸怀祖国,热爱人民,遵守宪法和法律,贯
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 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
质和职业道德,牢固树立爱与责任的意识,爱岗敬业,关爱学生, 为人
师表,教书育人。
(二)自觉履行教育教学职责,尊重学生的人格和合法权益,不得
从事有偿补课, 近 5 年内未出现过歧视学生、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
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等违反教师职业道德的行为。
(三)具备相应有效的教师资格及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能力,在教
育教学一线任教(班子成员参照一级幼儿园等级评价标准兼课;中层人
员按照幼儿园需要和报备市教育局的带班要求执行),切实履行教师岗
位职责和义务,注重教育教学方法。
(四)身体健康,心理素质良好,具备从事教育教学的身心条件。
(五)申报高级职称的, 近 5 年年度考核均在合格及以上等次;申
报中级职称的, 近 4 年年度考核均在合格及以上等次; 申报初级职称的,
本科文凭取得后在相应学科岗位工作满一年后可申请职称,大专文凭取
得后在相应学科岗位工作满三年可申请职称评审。
(六) 参照《关于印发<丽水市中小学教师职称评价标准(试行) >
的通知》(丽人社〔2016〕209 号)、当年丽水市教师职称评聘文件、
《丽水南城实验幼儿园教师职称评聘标准(试行)》(附件 1)、《丽
水南城实验幼儿园职称自主评聘实施细则(修订稿)》(附件 3)执行。
四、评聘组织
(一)丽水南城实验幼儿园教师职称自主评聘工作领导小组
为确保幼儿园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顺利开展,成立丽水南城实验
幼儿园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名单如下:
组 长:应伟红(总园园长)
副组长:吴巍君(支部书记、副园长)、季 斐(副园长)、洪晓
静(园长助理)
成 员:朱梦婷、蓝婷婷、梁 贞、邱筱妍、洪秋萍、王 丽、吴
海燕、俞 乐、潘文彬、邹巧飞、叶瓯越。
领导小组下设职称评聘工作办公室(简称“职评办”),梁 贞兼
任办公室主任,叶瓯越任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落实职称评聘相关工
作)。
工作职责:
1.负责幼儿园职称评审、岗位设置管理和聘用工作的政策研究、部
署安排、评审决议;
2.职评办具体负责职称评聘方案、标准、岗位任职条件细则等的编
制、报批、组织实施等工作;
3.做好对职称评聘工作有争议时的说明、讲解和协调。
(二)丽水南城实验幼儿园教师职称自主评聘工作专家库
丽水南城实验幼儿园根据上级职称评定文件精神,组建职称评审专
家库,专家库成员的基本条件和推荐办法如下: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 遵守宪法和法律, 坚持原则、廉洁奉
公、作风正派、办事公道,具有较好的政治品德和职业道德。
2.在本专业上有一定的学术造诣,尤其是在教育教学方面有一定影
响力,能自愿认真履行评审专家职责, 自觉遵守评审工作纪律。
3.职称评审专家库成员,须取得一级教师及以上资格。
4.专家库成员推荐办法: 各教研组推荐, 幼儿园园务会议审核确定,
人数控制在 33 人左右, 在职称评聘时, 由校监会抽取相应数量的人员组
成当次职称评聘专家组。
5.专家库每 3 年调整一次,视情况作适当调整。
学科评议组成员由幼儿园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5 人组成, 并设组长
1 名,负责对参加职称评聘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和学术水平进行专业评
议,提出评议意见,评议结果作为评聘委员会的重要参考。教科室负责
幼儿园专家库的组建和管理工作,具体负责评议组的评议工作。
(四)丽水南城实验幼儿园教师职称自主评聘委员会
评聘委员会成员由幼儿园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主任委员 1 名,委员
12 名,共 13 人组成。自主评聘结果经评聘委员会三分之二及以上通过
方可有效。
(五)丽水南城实验幼儿园教师职称常设评聘委员会
常设评聘委员会设 7-9 人,成员由评委会若干评审专家(从专家库
抽签产生 3 人),以及幼儿园园长、党支部书记、分管副园长、校监会
主任、工会委员 1 人、评委会办公室主任组成。负责对引进的高层次、
紧缺急需人才, 博士后出站人员, 组织选派的援藏、援疆、援青、援外、
东西部扶贫人员,取得标志性业绩的人员和外地调入等人才职称的评定
和确认。认定结果须经评聘委员会三分之二及以上通过方为有效。也可
以通过当年度评聘委员会予以评定和确认。
(六)丽水南城实验幼儿园教师职称自主评聘工作申诉小组
组长:工会主席
成员:工会委员
职能:收集职称评聘过程中, 参评人员反映的有关问题、意见;依
照有关政策、规定、方案等, 向申诉人员做好解释说明; 对不能协调解
决的申诉问题,交由审(复) 议小组裁定。
(七)丽水南城实验幼儿园教师职称自主评聘审(复)议小组(纪
检)
组长:园监会主任
成员:园监会成员
职能:监督、督促职称评聘工作领导小组依法、依规开展好教师职
称评聘工作;对职称评聘工作申诉小组提交的意见、问题,协调有关人
员、机构、部门,妥善解决; 审定各项评审、聘任结果。
五、 加强岗位管理,完善自主评聘规划
根据原核准的《丽水南城实验幼儿园岗位设置方案》、《丽水南城
实验幼儿园岗位设置实施细则》、《丽水南城实验幼儿园岗位说明书》,
制定幼儿园三年评聘规划(详见附件 2)。
六、遵照评价标准,严把资格审查
1.幼儿园教师职称分为高级教师、一级教师、二级教师。各级职称
申报标准详见附件 1《丽水南城实验幼儿园教师职称自主评聘标准》及
当年省、市职称改革有关文件。
2.把践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作为职称晋升的首要条件,
对教师违反师德行为和存在《丽水市中小学教师从教行为负面清单》现
象的实行“一票否决制”。
3.任现职以来个人年度考核有不合格者、年度教学质量被问责者不
允许申报参评。
4.初定职称条件。
具备相应有效的教师资格, 教育教学知识测试(笔试) 合格的教师:
(1)获得博士学位,经考核合格,可初定中级职称;
(2)获得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 从事专业工作满 3 年(学历或学
位取得前后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工作年限可以相加,但学历或学位
取得后从事专业工作须满 1 年),经考核合格, 可初定中级职称;
(3)获得大学本科学历后, 从事专业工作满 1 年,经考核合格, 可
初定助理级职称;
(4)获得大学专科学历后, 从事专业工作满 3 年,经考核合格, 可
初定助理级职称。
5.援藏、援疆、援青职称确认条件。
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援藏、援疆、援青专业技
术人员确认专业技术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浙人社发〔2011〕145 号)
和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对口支
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浙江省东西部扶贫协作干部和人才管
理办法的通知》(浙组〔2018〕15 号) 精神, 经组织选派的援藏、援疆、
援青、援外专业技术人员和我省选派到吉林、湖北、四川、贵州等省参
加东西部扶贫协作的专业技术人才,在受援助地或受帮扶地工作时间一
年半以上。
(1)派出前具备下列条件的,可申请确认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 具
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担任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满 2 年的,可申请确
认相应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担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满 2 年的,可申请确
认相应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符合晋升的其他基本条件。
(2)派出前担任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未满 2 年的人员,待其符合
相应专业技术资格评价条件规定的申报年限时,再予确认高一级专业技
术资格。
6.继续教育要求。
严格执行市人力社保局印发的《丽水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
制管理实施办法》(丽人社【2020】83 号)和《关于专业技术人员继续
教育过渡期有关要求的函》。专业技术人员每年参加继续教育累计不少
于 90 学时,其中专业科目不少于 60 学时, 公需科目不少于 18 学时(一
般公需科目不少于 12 学时)。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职称时, 其符合继续教
育学时要求的年份应当与所申报职称规定的年限要求一致,并且申报当
年和前一年度连续两年均符合继续教育学时要求的才能申报。为了更好
的完成过渡,2019 年以前的都视为合格。
凡参加市教育局组织的教学能力水平考核笔试, 并取得合格证明的,
可计证书有效期内(任意 1 年) 1 次专业公需科目 12 学时。参加函授学
习者可由办学单位出具参加学历教育学时证明并经教育主管部门核准
的,可计入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时数。
(继续教育学时未尽事宜,一律参照丽水市教育局、丽水市人力资
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规定执行。)
7.突出教学主题
加强教师日常教育教学水平和效果的评价,对职称申报人员进行教
育教学水平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评审的重要依据之一。
1.实施自主评聘改革的学校(单位)教师系列职称申报人员的教育教
学水平考核由学校(单位)自行组织实施。
2.对有效任期内的市级教学(德育)名师和市学科(德育)带头人;省
教坛新秀;近五年省课堂教学评比一等奖和二等奖及市课堂教学评比一
等奖获得者、省班主任基本功大赛一等奖和二等奖及市班主任基本功大
赛一等奖获得者的教育教学能力考核(面试)成绩可免考直接确认 A 级。
对近五年获得市教学(德育)能手的教育教学能力考核(面试)成绩可免考
直接确认 B 级。免考申报人员须填报《丽水市中小学教师(幼儿园)教育
教学能力考核(面试)免考成绩证明》 (附件 5)并提交相关佐证材料报市
教育局人事处认定。
3.面试成绩三年有效(除免考人员认定的面试成绩外) ,评聘人员
可在近三年的面试成绩中选择最优等级作为当年评聘的面试成绩,为更
好过渡,面试成绩从 2021 年开始有效。参加面试人员仅限当年适评人员。
七、自主评聘程序
(一)公布岗位信息。根据工作需要,公布岗位结构信息及岗位任
职条件。同时公开实施方案, 公开评聘程序。
(二)个人申报竞聘。按照规定程序, 以不低于有关职称评价标准
条件和幼儿园岗位任职条件, 向幼儿园职评办提出申请。
(三) 资格审查。对照幼儿园职称评聘标准, 党支部代表+校监会代
表+人事干部对申报人员的任职年限、教师资格证、学历、工作业绩等进
行资格审查;对不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员进行淘汰,对符合条件的申报人
员进行公示。
(四)评前公示。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员在幼儿园内进行评前公示,
接受园内教职工的监督,公示时间不少于 5 个工作日。
(五)满意度测评。幼儿园组织对评前公示无异议的申报对象进行
教师同行和学生(家长)满意度测评, 教师同意推荐率和学生满意率原
则上需达到 85%及以上才能推荐。
(六)学科组评议。评议组对申报人员进行综合评议,并对评审材
料逐项进行量化考核打分,评分结果将作为幼儿园评聘委员会评审的重
要依据。评议组评议后要求本人确认签字, 并进行排名公示,公示时间
不少于 5 个工作日, 园监会参与全程监督。
(七)评聘委员会评审表决。
1.按照省、市职称文件精神及幼儿园职称评价标准、评聘办法,坚
持公平、公正的原则,对申报人选进行综合评价,并进行投票表决,赞
成票达到实到人数的三分之二及以上为通过,否则为不通过;
2.中级职称原则上按照实际核岗数 100%投满;符合初级职称条件的
老师原则上予以通过。
3.为做到公平公正, 邀请派驻市教育局纪检组成员或丽水南城实验
幼儿园校监会成员, 对专家组成员进行抽签, 并邀请丽水市人事局、丽
水市教育局相关人员列席评聘委员会会议。
(八)公示拟聘人选。幼儿园对拟聘人选在园内进行公示,接受园
内教职工的监督,公示时间不少于 5 个工作日。
(九)评聘结果报备。公示无异议后, 进行评聘结果报备。幼儿园
报市教育局,由市教育局和人力社保部门公布评审结果, 并纳入省、市
数管中心数据归集平台,发放电子证书。
(十)签订聘任合同。根据聘用制度的有关规定,将通过评审的教
师择优聘用到相应岗位,发放聘书,及时兑现受聘教师的工资待遇。
(十一)自主评聘工作总结。在完成自主评聘后,由职评办撰写评
聘工作亮点和不足等总结材料。
七、工作要求
(一)在市人社局、市教育局指导下, 在幼儿园职称评聘工作领导
小组领导下,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及相关要求开展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
作。
(二) 实行职称评聘工作“四公开”制度, 即政策公开、岗位公开、
评聘公开、结果公开;实行评聘结果公示制度,增加专业技术职务评聘
工作的透明度。
(三)建立健全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监察责任制,严厉查处各类
伪造证件及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对伪造各类证件及提供假证书、假业
绩、假成果的参评人员一经查实,予以严肃处理,取消评聘的职务,予
以高职低聘处理,并且三年内不得再次参加专业技术职务评聘。
(四) 幼儿园自主评聘纪律。
1.评委成员应严格遵守评聘纪律,不得弄虚作假,不得泄露推荐评
聘讨论情况,对违反评聘纪律的成员, 将取消评聘委员成员资格。
2.评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与申报人有直系亲属关系或按规定应该
回避的, 不能担任当年度专业评议组和评聘委员会成员。有拉票现象者,
评委取消三年参评资格,申报人取消当年资格。
3.申请人应对所提供的材料是否真实作出承诺。对有弄虚作假行为
和学术不端行为者,实行“一票否决制”,取消当年申报资格或取消已
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并从次年起 3 年内不得申报专业技术职务。
4.对参与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各个环节的工作人员,有弄虚作假、营
私舞弊行为的, 将予以严肃处理, 触犯国家法律的, 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5.纪检监察人员全程监督。评委及工作人员手机关机并交纪检人员
现场保管,若有特殊情况需使用,要在纪检人员监督下使用专用固定电
话接听。
6.评审相关材料(包括打分稿)不得带出评聘现场,所有评聘信息
(包括分数、讨论意见) 不得对外泄露,违反纪律者永久取消评委资格。
号)文件执行。
过之后正式执行。
附件 1:丽水南城实验幼儿园教师职称自主评聘标准
附件 2:2021-2023 年丽水南城实验幼儿园岗位设置及职评计划
附件 3:丽水南城实验幼儿园职称自主评聘实施细则
附件 4:丽水南城实验幼儿园专家库成员名单
附件 5:丽水市中小学教师(幼儿园)教育教学能力考核(面试)
免考成绩证明
丽水南城实验幼儿园
2023 年 1 月 11 日
附件 3:
③丽水南城实验幼儿园职称自主评聘实施细则
为进一步规范我园教师职称评定、聘任工作, 使此项工作更趋公平、
合理、准确、科学, 根据《丽水市教育局 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做好 2021 年度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丽教人〔2021〕75 号)等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特
制定本细则。
一、补充条件
参照丽水市教育局职称评定文件,结合我园实际,对职称评定条件作
以下补充:
(一)助级(二级教师)
1.汇报课不少于 1 次;
2.每学年听课不少于 6 节;
3.每学期撰写一篇读书笔记、读后感;
4.任现职以来获奖论文 1 篇;
5.根据幼儿园的实际情况,能服从领导的统一安排;
6. 去分园或民办园辐射至少 1 次。
(二) 中级(一级教师)
1.累计担任班主任满 3 年及以上(其中任二级教师以来须满 2 年及
以上, 中层及以上管理岗视同班主任年限);
2.市级教坛新秀、教坛新苗优先推荐;
3.任现职以来承担至少一节园级及以上公开课、教学示范课、观摩
课或学科讲座,效果良好;
4.任现职以来,有公开发表的论文或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及以上或省
级学会三等奖及以上的论文、课题总结等,至少 1 篇;(具体参照文件
你《关于印发丽水市中小学教师职称评价标准(试行)的通知)
5.根据幼儿园的实际情况,能服从领导的统一安排;
6.去分园或民办园辐射每年至少 1 次(不少于 4 次)。
(三)高级(高级教师)
1.任现职以来承担培养新教师任务;
2.任现职以来,在县级及以上范围开设教学示范课、观摩课或学科
讲座,效果良好;
3.累计担任班主任满 5 年及以上(其中任一级教师以来须满 2 年及
以上,中层及以上管理岗视同班主任年限);
4.任现职以来,在公开刊物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发表本学科研究论
文(含课题研究报告、教育教学案例等),或获县级一等奖、市级二等
奖、省级三等奖及以上,能反映本人学术水平和业务能力的教育教学论
文,至少 2 篇;
5.根据幼儿园的实际情况,能服从领导的统一安排;
6. 去分园或民办园辐射每学期至少 1 次(不少于 8 次)。
二、职教分配
1.在编教师以教育局下达的职数为准。
2.非编、合同制教师根据当年空岗人数为基数,在当年适评人数的
基础上,根据当年确定使用指标数执行。(注:根据我园实际情况,结
合党政联席会意见综合给出实际当年指标数。)
三、 量化考核
丽水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称评审量化考核表
单位(盖章) : 姓名: 申报学科: 申报职务: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单项分值
总
分
值
评分
自评 备注
得分
审核
得分
一、学术
水平 专业论文
省级
及以
上
发表 6
最
高
10
分
①论文省级以上同时
承认第二作者, 第一作者
×0.7,第二作者×0.3;论著独
著×1,合著或参编按所编著
章节数占总章节数的比例计
分(或主编×0.5,副主编×0.4;
编委×0.2) ;课题、课程负
获奖 6
市级
发表 4
获奖 4
县级 发表 2
获奖 2 责人或执笔人×1,其他课题、
课程组成员×0.5,一般限前 6
名计分;②一年内多篇论文在同
一地方发表或获奖的,计最
高等次分值的两篇。 ③获奖:一等(特等)奖×1,二等奖×0.7,三等奖
×0.5,不设奖级的按三等级
计分。
县级及以上论文
交流 1
论著(教材)
专著
本专业 10
其他教
育类 6
教材
或地方
教材
教辅
省级及
以上 8
市级 6
县级 4
课题
省级及以上 8
市级 5
县级 3
选修课开发开设
(精品课程)
县级 3,市级 5,省级 8
二、学科
骨干
教坛(德育) 新苗
县级 4 分,市级 8 分
最高
20分
此项以任现职以来按取得
骨干称号一项的最高级别计分(不累加计分)。
教坛(德育) 新秀
县级 5 分,市级 10 分,
省级 15 分
教学(德育) 能手
县级 6 分, 市级 12 分
学科(德育) 带
头人 县级 8 分, 市级 15 分
教学(德育) 名师
县级 10 分, 市级 20分
三、获得
荣誉
各级政府颁奖劳
动模范
县级 10 分, 市级 15
分, 省级及以上 20 分
最高
20分
此项以任职以来按获得荣
誉称号一项的最高级别计分
(不累加计分) 。
各级党委、政府颁
奖或通报的综合性
先进个人
县级 10 分, 市级 15
分, 省级及以上 20 分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
或教育基金会评选
的春蚕奖、优秀教
师、优秀班主任、
优秀教育工作者、
师德楷模等综合性
先进个人
县级 5 分,市级 10 分,
省级 15 分,国家级 20分
其他各类单项荣誉
县级 3,市级 6,省级 9,国家级 12
四、学科
指导
指导师(学科、
体艺、科技等竞
赛获奖)
县级 2,市级 4,省级
及以上 6
最高
10分
同类别按最高级别计分。
专题讲座 县级 2,市级 4,省级
及以上 6
五、业务
素质
课堂教学比赛获
奖
县级 4,市级 6,省级
及以上 10
最
高
20
分
①必须为教育行政部门、
教研部门或经教育主管部门批
准的相关学会举办。
②同类别按最高级别计分, 一
师一优课降一级计分;相关学会
或录像课、网络三项评比降一级
计分,二级学会降二级计分。
③一等(特等)奖×1,二
等奖×0.7,三等奖×0.5,不设
奖级的按三等级计分。
教案、案例、课
件、实验、微课、
命题等技能比赛
获奖
县级 2,市级 4,省级
以上 6
最
高
10
分
教育教学知识测
试(笔试)成绩
笔
试
成
绩
标
准
分
最
高
30
分
以总成绩的 30%折合计算(从
2023 年开始以标准分核算)
教育教学能力考
核(面试)成绩
考
核
等
第
得
分
最
高
30
分
A30 分、 B20 分、 C10 分、 D5
分
六、任职
资历
农村学校任教年
限(从参加工作
开始计算)
每年 0.5 分
按
实
际
得
分
计
入
总
分
农村学校任教年限、工龄、
教龄和山区 26 县从事专业
技术工作年限从参加工作后
按规定计算,经组织批准脱
产学习时间计算工龄不计算
教龄和山区 26 县从事专业
技术工作年限;
班主任工作和教育管理年
限此两项不能相加。管理系
列只计管理年限,其它系列
只计班主任年限。
班主任工作/教
育管理年限 每年 1 分
工龄、教龄和山
区 26 县从事专业
技术工作年限
工龄每年 0.5 分,教
龄每年 1 分, 在山区
26 县从事专业技术工
作每年 1.2 分。三项
不重复计分
年度考核 优秀每年 1 分
合计
申报时间: 2022 年 12 月 7 日
说明: 1. 。
2.可计分值的有关证书、论文资料等佐证材料请按表内项目顺序排列(详见附件
模板)。
3 PDF 附件上传。
备注:
1.教师参评初级、中级职称,按照市教育局职称评定七大类细则评
分。
2.幼儿园承认教育主管部门或行政部门发文盖章的、国家广电新闻
出版总局官网论文可查询的文章和教育主管部门承认的优质课、案例、
论文、技能比武、指导师等。
(1)138 培养人才列入市级单项计 2 分。
(2)教改之星列入单项, 一等奖计 2 分, 二三等奖计 1 分。
(3)省级特色案例获奖多人参与的主负责乘以 1,成员乘以 0.5。
(4)市“绿谷之春”等市局组织的类似竞赛优秀指导师主编排计 2
分,其它两个指导师计 1 分。
(5)省心理微课大赛获一二三等奖的降一级计分,优胜奖不计分。
(6)集体荣誉不计分。
四、评议程序
(一) 自 评: 取得参评资格的教职工,按评议细则规定的标准自
评,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二)评 议: 评议组将教职工自评情况进行复核、排名、本人签
字确认。
(三)公 示: 评议组将复核结果公示,有异议的可在规定的期限
内以文字形式报职评办, 由职评办组织评议组、党支部代表、校监会代
表二次复核。
(四)推 荐: 参照评议组排序推荐,根据市局下达的职数,从高
分到低分取出, 再经评聘委员会投票, 当同意票数达到 2/3 时方可推荐。
五、推荐原则
(一)注重工作实绩原则: 当其它条件基本一致时,优先推荐工作
实绩好的教师。
(二)适当照顾原则: 当教学态度、工作实绩相当的教师,适当考
虑工作年限长的教师,临近退休人员优先。
(三)聘用中, 出现同一分值时,按以下顺序优先处理:
1.获国家、省(部)或地市级劳动模范,省特级教师,省优秀教育
工作者、优秀班主任教师,省春蚕奖、省杰出教师(省功勋教师)、省
教坛新秀、省中学师德楷模,市教学(德育)名师、学科(德育)带头
人、市名校长荣誉称号者;省“名师名校长”培养对象者。
2.教龄长的优先;
3.工龄长的优先;
4.管理职务年限长的优先;
5.班主任年限长的优先;
备注说明:教师必须提供相关材料的有效证件的原件,如有发现弄
虚作假,取消当年参评资格。
六、以下情况当年不予推荐
(一)笔试不合格和课堂教学考核 D 等的。
(二)当年病事假累计达到 3 个月的(病假按 31 天计算,事假按
22 天计算) 。
(三)当年有旷工旷课现象。
(四)当年出现教育教学事故。
(五)违反师德师风规定的。
(六)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七、其他说明
(一) 当幼儿园参评人数等于或少于市局下达的职数时, 由幼儿园
党政工联席会议研究,决定是否都予推荐。
(二)本细则修订后经丽水南城实验幼儿园第二届二次教代会讨论
通过之后正式执行。在量化考核中如有疑议以丽水市教育局答复为准。
丽水南城实验幼儿园
2023 年 1 月 11 日
④丽水南城实验幼儿园关于教职工因私出国(境) 管理制度
为切实加强丽水南城实验幼儿园教职工因私事出国(境)的管理工
作, 根据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 浙江省公安厅《关于印发<国家工作人员
因私事出国(境)管理工作操作规范(试行)>的通知》(浙公通字﹝2015﹞
58 号)文件和丽组通﹝2018﹞7 号《关于加强市管干部因私出国(境)
管理工作的规定》的通知精神及有关工作要求,经研究,结合幼儿园实
际情况,制定丽水南城实验幼儿园教职工因私出国(境) 管理制度。
一、管理范围
我园教职工凡未列入国家、 省或学校计划, 通过各种渠道申请自费
出国(境),包括自行对外联系出国(境)留学、参加会议或探亲访友、旅
游、定居等,都属于因私出国(境)管理的范围。
二、 管理内容
证件管理是指登记备案人员的因私出国(境)证件管理。因私出国(境)
证包括因私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
三、 管理人员类别
(一)幼儿园领导班子成员的因私护照(通行证) 由市教育局人事
处统一管理。
(二)幼儿园在职在编教职工的因私护照(通行证)需上报并由幼
儿园办公室人事干部统一管理。
(三)幼儿园合同制教师、非编教职工的因私护照(通行证)需上
报并由其个人妥善保管。
四、管理办法
1.在职在编教职工因私出国(境)证件实行由办公室集中保管、专人
专柜。
2.在职在编的登记报备人员需要领证出国的,须填写《丽水市教育
系统工作人员因私事出国(境)申请表》。申请表经批准后,交由保管部
门申领因私护照(通行证)。登记报备人员因私出国(境)的,须在回国
(境)10 日内, 将所持因私出国(境)证件交相关部门保管。因故未按时出
国(境)的市管干部,应在审批部门批准后的三个月内,及时主动上交已
申领的因私出国(境)证件。
3.如因私出国(境)证件在有效期内遗失的,教职工本人应及时向本
单位提交书面说明, 并按公安机关相关要求办理声明及补办等手续。
4.对违反因私出国(境)证件管理规定,不按规定时限上交或拒不交
出证件的,要进行批评教育或诫勉谈话,情节严重的,给予组织处理或
党纪政纪处分。
5.如护照(通行证)需换发,登记报备人员须提出书面申请并按一定
程序予以办理。副科级及以上干部须经市教育局同意后方可办理相关手
续。申请人按管理人员类别在领到新护照后必须在 10 天内将新护照交由
相关部门保管。
五、有关政策和要求
(一)严格管理在职在编教职工因私出国(境) 证件
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拒交因私护照(通行证)。对因遗失不能按时
上交的, 须由本人作出书面说明, 所在学校(单位)出具证明;对正在办理
出国(境)手续和已出国(境)尚未返回的, 由本人出具证明,对返回日期
做出说明,对上交日期做出承诺。对其它原因造成不能按期上交的, 由
本人出具情况说明。
(二)严格控制教职工因私出国(境)次数和时间
教职工因私出国(境)实行“一事一审批”制度,原则上一年不超
过一次。因私出国(境)不得影响所负责或分管的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完
成,提倡利用年休、双休和法定节假日等时间, 在外停留不超过 21 天。
申请出国(境)学习,必须按规定经过市委组织部批准。因私赴台湾按上
级精神办理。
(三)严格审查教职工因私出国(境)情况
1.对涉及管理人、财、物、机要档案等重要岗位的教职工要从严把
关。
2.对法律法规规定不准出国(境)的人员, 以及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的
人员, 一律不得批准出国(境)。
(四)严肃查处教职工因私出国(境)违规行为
1.不准隐瞒身份或以虚假身份、有意报低职务级别等方式申请办理
因私出国(境)手续。
2.不准在异地或外单位申办因私出国(境)手续。
3.原则上不得擅自更改行程。确需更改的, 回国后应及时所在单位
及人事处报告。
4.不准擅自延长在国(境)外的时间。
5.不准在国(境)外从事赌博等非法活动。
6.不准在国(境)外以共产党员身份参加公开活动。
7.应办理因公出国(境)手续的,除有特殊规定外,不准按因私渠道
办理相关手续。
8.未经学校审批同意,擅自出国或出国逾期不归的,要进行批评教
育或诫勉谈话,情节严重的, 给予组织处理或党纪政纪处分。
丽水南城实验幼儿园
2022 年 10 月 13 日
违反规章制度、师德师风等处置办法
为规范教师职业行为,保障教师、幼儿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和《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
项准则》等法律法规和制度规范,特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丽水南城实验幼儿园各园区教职工。
应予处理的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如下:
(一)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及其他场合有损害党中央权威、违背党的
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
(二)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 或违背社会公序良俗。
(三)通过课堂、论坛、讲座、信息网络及其他渠道发表、转发错
误观点,或编造妝布虚假信息,不良信息。
(四)违反教学纪律,敷衍教学,或擅自从事教育教学本职工作的
兼职兼薪行为。
(五)歧视、侮辱学生,虐待、伤害学生。
(六)在教育教学活动中遇突发事件,面临危险时,不顾学生安危
, 擅离职守,自行逃离。
(七)有任何形式的猥亵、性骚扰幼儿的行为。
(八)在招生、考试、推优、绩效考核、岗位聘用、职称聘用、评
优评奖等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
(九)索要、收受学生及家长财务或参加由学生及家长付费的宴请
、旅游、娱乐休闲等活动的, 向家长推销图书、培训班等行为,利用家
长资源谋取私利的。
(十)违反职业道德行为的。
(十一)违反幼儿园规章制度的。
工作流程:
坚持公平公正、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的原则:
情节较轻:分管领导调查,校监会监督调查规范性、合理性→分管
领导处理, 处理结果报园班子、党支部、园监会、办公室备案;
情节较重:党政联席会议审议(组织教师代表听证) →听取当事人
的陈述和申辩,听取相关部门、幼儿、家长、教师代表的意见→党政联
席会议成员决议(当事人回避) →办公室起草处理文书→分管科室审核
→党支部、园监会审议→反馈办公室, 公布处理结果。
说明:
情况一:批评教育、诚勉谈话、责令检查、通报批评等,幼儿园决
定并备案。
情况二:警告和记过处分,幼儿园提出建议,报主管教育部门决定
, 并报备人事处备案。
情况三:降低岗位等级或撤职处分,幼儿园提出建议,主管教育部
门决定,并报备人事处备案。
情况四:开除处分,幼儿园提出建议,主管教育部门决定,并报备
人事处备案。
视情节轻重赋分,共计10分。
处理方式
自公示结束后
取消评优资格
扣月奖 扣年奖
口头批评或诚勉谈
话
12个月 月奖20% 年奖20%
通报批评 18个月 月奖40% 年奖40%
警告和记过 24个月 月奖60% 年奖60%
降低岗位等级或撤
职处分
36个月 月奖80% 年奖80%
开除 月奖100% 年奖100%
注:
月奖包括绩效和基础性绩效奖、安全奖、全勤奖、月考核。当月安全奖
扣完
年奖包括年终绩效(年终奖) 、基础性绩效奖、拓展奖。
本制度自教代会通过次年开始执行。
丽水南城实验幼儿园
2022年7月
丽水南城实验幼儿园大型活动开展管理制度
为了切实加强对幼儿集体活动的安全管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
预防为主”的方针,有效防止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幼儿身心健康
和生命安全,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园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
定。
一、本规定所指的集体活动是指由南幼各园区、各部门、各教师牵
头组织的各项大型活动,包括园内开展的和需外出开展的等各类活动。
二、幼儿园各园区、各部门、教师组织幼儿参加活动,必须履行安
全审批手续,逐级报分管领导、园长室审批;活动组织者要提前制订活
动方案, 开始活动前一周向分管领导、园长提出书面申请, 申请单要写
清活动内容、时间、地点、人员、经费、车辆、安全措施和安全负责人
等, 审批人必须明确签署意见并签名, 申请通过后由负责人、安全组、
年段长、班主任实地查看,负责人制定活动方案、安全组牵头撰写活动
安全应急预案,并将活动方案、应急预案等一同上报教育局相关科室审
批、备查。
三、组织外出集体活动必须明确带队领导,配备足够的带队职工(
1:7),要有保健医生、安全保卫人员, 对照活动应急预案,采取有必要
的安全措施。组织幼儿外出参加活动要本着自愿的原则, 以《告家长书
》的形式通知家长,告知家长活动的时间、地点、意义、目的等, 由家
长签字后, 安排幼儿参加活动。
四、如在活动中有发生安全事故参照安全应急预案执行,相关负责
人必须严格执行信息报送制度,在第一时间汇报园领导及上一级领导,
不得迟报、瞒报和漏报。
五、外出需园方租车来往的交通工具必须向有营运资格证的专业运
输部门租用,要求车况良好,具有客运证照、驾驶证和行驶证。车辆驾
驶过程中不得超载超速行驶,学校与车方签定租用书面合同、保险事宜
等。
六、学校联系旅行社外出参加活动,要选择具有资质和信誉良好的
旅行社出行。要与旅行社签定书面合同,幼儿自愿参加保险,对旅行社
使用的车辆和安排的线路要认真检查, 确保安全后方可出行。
七、外出活动要由园级领导带队,按照活动方案相关部门要负责活
动的组织、安全、后勤服务等工作,职责明确,责任到人,落实安全责
任人。 出发前必须对参与活动的全体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明确活动安排
, 并做好会议记录,声明活动纪律和有关安全防范规定,对活动中的相
关注意事项和准备工作进行指导教育, 并做好人员的清点、上报工作。
八、活动结束后, 区块负责人向园长汇报活动情况,有事报事,无
事报平安,事后活动组织者要对活动情况进行小结。
九、未经安全审批而组织幼儿外出参加集体活动,或虽经审批但
因未能遵守本制度或未落实安全措施而发生的安全事故,将严肃追究活
动组织者和相关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