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三旧改造(城市更新)行业简讯
(第178期)
2023-09-04至09-10第 167 期(内部资料)
2023-11-27至12-03第178期
广东三旧改造(城市更新)行业简讯
(第178期)
2023-09-04至09-10第 167 期(内部资料)
2023-11-27至12-03第17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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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看点
政策动态:
1.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乡村振兴用地政策指南(2023年)》的通知
2.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征求《工业上楼建筑设计通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3.深圳市多部门关于我市城市化原村委会和原村民小组集体经济组织改组为股份合作公司相关不动产继受事宜的通知
4.珠海市自然资源局发布《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指引手册》
5.关于江门市市区工业用地容积率管理的实施意见
6.关于印发明确《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江门市直管公房住房和保障性住房合并管理实施意见》和《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
局关于贯彻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工作指引》有效期的通知
7.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罗湖区既有非居住房屋改建保障性租赁住房实施细则》的通知
8.台山市“三旧”改造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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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看点
行业动态:
1.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在北京召开《广东省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规划》专家咨询会
2.省三旧改造协会人民调解委员会获广州市司法局聘任为广州行政争议调解员
3.省三旧改造协会受邀参加2023年广州市专职人民调解员业务培训
4.广州市打造留用地高效开发海珠特色 助推城市高质量发展
5.广州市番禺区旧水坑村村镇工业集聚区城市更新单元详细规划经市规委会审议通过
6.深圳市龙华重点片区建设“百花齐放”
7.深圳市围绕中心锚定目标 助推“再造一个新宝安”
8.惠州市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当好惠州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排头兵”
9.东莞市重大项目南城亚创智慧新城三宗地块完成投资备案
10.中山市自然资源局到三乡镇调研低效工业用地再开发“工改”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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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看点
会员战绩:
本期共2家会员单位的2个“三旧”改造(城市更新)项目取得进展
项目动态:
1.本期周报统计的大湾区内九市共发布48个“三旧”改造(城市更新)项目动态并取得相应进展,另外发布2宗标图建库动态调
整公示,涉及新增进入初级阶段面积12公顷
2.本期周报统计的城市中,深圳发布的“三旧”改造(城市更新)项目动态数量最多,其次中山
注:由于大湾区内九市更新改造各节点不同,标图建库或更新意愿公示作为初步阶段进行统计
广东三旧改造(城市更新)行业简讯
(第178期)
目 录
政策动态
行业动态
项目动态
会员战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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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三旧改造(城市更新)行业简讯
(第178期)
一、政策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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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8期)
本期重点收录了8条最新政策,其中国家级1条,市级5条,区级2条。内容主要集中于乡村振兴、工业上楼、
农村集体土地及非居改保等
1.文件名称: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乡村振兴用地政策指南(2023年)》的通知
发布单位:自然资源部办公厅
发布日期:2023-11-29
文件要点:
1、明确适用范围。(1)农村村民住宅用地。(2)现代种养业,农产品加工业,农产品流通业,乡村
制造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和手工艺品业,乡村休闲旅游业,乡村新型服务业,乡村新产业新业态等
乡村产业用地。(3)农村道路、农村供水保障、乡村清洁能源、农村物流体系、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乡村信息基础设施等乡村公共基础设施用地。(4)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用地。(5)国家
生态安全屏障保护与修复,草原保护与修复,湿地保护与修复,重点流域环境综合治理,荒漠化、
石漠化、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重大地质灾害隐患治理等乡村生态保护与修复
用地。(6)其他符合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要求的乡村振兴促进活动涉及的用地行为。
2、明确支持乡村产业振兴。新编县乡级国土空间规划应安排不少于10%的建设用地指标,重点
保障乡村产业发展用地。省级制定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时,应安排至少5%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保障乡
村重点产业和项目用地。
3、明确鼓励盘活利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有序开展县域乡村闲置集体建设用地、闲置宅基地、
村庄空闲地、厂矿废弃地、道路改线废弃地、农业生产与村庄建设复合用地及“四荒地”(荒山、
荒沟、荒丘、荒滩)等土地综合整治,盘活建设用地重点用于乡村新产业新业态和返乡入乡创新
创业。
4、明确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机制。实施增减挂钩原则上在县域范围内开展,依据当地生产生
活实际,充分征求农民意见,编制项目区实施方案,经批准后实施。增减挂钩腾出的建设用地,
首先要复垦为耕地,在优先满足农村各种发展建设用地后,经批准将节约的指标少量调剂给城镇
使用的,其土地增值收益必须及时全部返还农村。增减挂钩项目立项批准、实施验收均应按规定
在自然资源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在线监管应用系统备案。
2.文件名称: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征求《工业上楼建筑设计通则(征求意见稿)》意见
的通知
发布单位: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发布日期:2023-11-30
文件要点:
1、明确厂房建筑设计要求。(1)套内面积分割:在符合防火规范前提下,大开间生产用房可
根据生产需求进行分隔,单个分隔单元套内面积不应小于1000㎡,以保证生产使用灵活性。
(2)层高:建筑首层层高宜为6m~8m,二至六层层高宜为5.4m~6m,七层及以上层高宜
为4.5m~5.4m。(3)建筑高度:主要建筑层数不应低于4层,且建筑高度不应大于100m。
生产空间建筑高度不宜超过70m,70m以上部分可设置研发空间、实验空间、仓储空间等,
构筑生产、研发、实验等功能于一体的复合型空间。(4)电梯:每个标准层宜配置不少于2
台载重3t及以上的货梯。每个标准层应配置不少于1台载重1.6t及以上的客梯。(5)荷载:
建筑首层地面荷载不应低于1200kg/㎡,二层以上楼面载荷不应低于800kg/㎡。
2、明确研发用房设计要求。(1)建筑布局。在M0用地上建设的研发用房,可与生产用房
水平或垂直组合建造。(2)层高:首层层高宜为6m,二层以上层高宜为4.5m。(3)电梯:
每个标准层应至少配备1台载重2t及以上的货梯。消防电梯应分别设置在不同防火分区内,
每个防火分区不应少于1台,符合消防电梯要求的货梯或客梯可兼作消防电梯。(4)荷载:
首层地面荷载不应低于800kg/㎡,二、三层楼层荷载不应低于650kg/㎡,四层以上楼层荷
载不应低于500kg/㎡。
3、明确配套建筑设计要求。(1)宿舍:单间式宿舍除阳台以外的户内建筑面积≤35㎡,套
间式宿舍≤70㎡。首层(作为公共活动室)≤6m;宿舍居室单层床层高≤3.3m,双层床层
高≤3.9m。(2)配套商业:园区配套商业(除员工食堂外)建筑面积宜按不低于园区总建
筑面积1.5%的比例设置。配套商业宜集中设置在研发办公用房或配套宿舍的首层或二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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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重点收录了8条最新政策,其中国家级1条,市级5条,区级2条。内容主要集中于乡村振兴、工业上楼、
农村集体土地及非居改保等
3.文件名称:深圳市多部门关于我市城市化原村委会和原村民小组集体经济组织改组为股份合作
公司相关不动产继受事宜的通知
发布单位: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等部门
发布日期:2023-11-27
文件要点:
1、明确《通知》的适用范围。我市城市化过程中,原特区内村委会和村民小组集体经济组织依
据《中共深圳市委 深圳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深圳经济特区农村城市化的暂行规定〉的通知》、
原特区外村委会和村民小组集体经济组织依据《中共深圳市委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宝安龙岗
两区城市化进程的意见》(深发〔2003〕15号)等文件改组为股份合作公司。改组过程中,纳入
资产评估、验资范围的不动产,股份合作公司可按照《通知》申请办理继受手续,适用该《通知》
进行处理。另外,对于已纳入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违法建筑处理范围的不动产,按照相关历史遗
留政策处理,不纳入《通知》的适用范围,具体体现在《通知》第四条对登记申请材料的要求上,
需要提交不动产权属证书或合法用地、合法建造的相应材料。
2、明确继受关系认定问题。对于不动产权属清楚、继受关系明确的,当事人提供继受关系相关
材料;不动产继受关系不明确的,则需先由职能部门即各区集体资产监管部门对主体及其不动产
的继受关系进行确认并出具意见作为继受关系认定材料。同时,考虑到各区集体资产管理制度可
能存在差异,在必要时可以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申办规则,便于实务操作。
3、明确用地手续问题。为简化办理程序,统一纳入《通知》处理范围,股份合作公司申请办理
相关不动产继受手续的,相关不动产保持原用途和原性质不变,无需办理相关用地手续。
4、明确不动产登记问题。适用《通知》进行处理,股份合作公司完善手续后依法提交申请书、
申请单位的身份证明、继受关系相关材料等申请办理不动产变更登记或者首次登记。
5、明确税费征收问题。适用《通知》进行处理,股份合作公司申请办理相关不动产继受手续,
依法向税务部门申请税费减免或者申报纳税,由税务部门按有关规定办理。
4.文件名称:珠海市自然资源局发布《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指引手册》
发布单位:珠海市自然资源局
发布日期:2023-12-1
文件要点:
1、明确可入市必备条件。(1)存量集体建设用地。(2)符合国土空间规划: 详细规划确定为
工业、商业、保障性租赁住房等经营性用途。(3)权属清晰:经依法确权登记集体地所有
权和集体地使用权,权属无争议。(4)经集体民主表决同意。(5)符合产业准入和生态环境保
护要求。
2、明确不可入市情形。(1)新增建设用地(2023年3月1日后批准)。(2) 农村宅基地。(3)未办
理集体地所有权证书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的(4)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或其地上建筑物、
附着物权属有争议的且对入市未达成致意见的。(5)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及地上建筑物、附
着物不符合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等国土空间规划,消防安全,建设工程质量的。(6)
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及其地上建筑物、附着物存在被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
封或以其他形式限制土地权利等情形。(7)纳入拟征地范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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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重点收录了8条最新政策,其中国家级1条,市级5条,区级2条。内容主要集中于乡村振兴、工业上楼、
农村集体土地及非居改保等
5.文件名称:关于江门市市区工业用地容积率管理的实施意见
发布单位:江门市自然资源局
发布日期:2023-11-28
文件要点:
为增强文件对过渡时期国土空间规划的适应性,提高土地资源配置效率,结合我市本年度规
范性文件清理计划,我局对本部门制定的部门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
经过清理,现决定从即日起废止《关于江门市市区工业用地容积率管理的实施意见》(江规
〔2018〕60号)。
6.文件名称:关于印发明确《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江门市直管公房住房和保障性住
房合并管理实施意见》和《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贯彻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
例工作指引》有效期的通知
发布单位: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日期:2023-11-30
文件要点:
1、《关于印发<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江门市直管公房住房和保障性住房合并
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江建函〔2016〕96号)的有效期至2028年8月2日止。
2、《关于印发<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贯彻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工
作指引>的通知》(江建〔2016〕100号)的有效期至2028年8月2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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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重点收录了8条最新政策,其中国家级1条,市级5条,区级2条。内容主要集中于乡村振兴、工业上楼、
农村集体土地及非居改保等
7.文件名称: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罗湖区既有非居住房屋改建保障性租赁住房实施细则》的通知
发布单位: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3-11-30
文件要点:
1、明确适用范围。本细则适用于罗湖区对闲置和低效利用的商业办公、旅馆(酒店)、厂房、研发用房、仓储、科研教育等既有非居住存量房屋在符合条件下改建为保障性租赁住房的相关活
动。
2、明确改建要求。商业办公、旅馆(酒店)、科研教育、研发用房应当以栋、座或者相对独立的整层为单位进行改建,厂房、仓储用房应当以栋或者座为单位进行改建。单个项目改建总建筑
面积原则上不低于1000平方米。项目以小户型为主,建筑面积七十平方米以下的套(间)占比原则上不低于80%。
3、明确区位要求。项目应当符合规划原则、区域功能定位和产业发展等要求,重点在产业功能区、商业商务聚集区、城市建设重点片区、高校科研所周边等就业岗位集中的片区,以及轨道交
通站点附近等人口密集、交通便利、需求旺盛的区域开展和实施。
4、明确退出机制。项目自竣工联合验收通过之日起已运营满3年但按套(间)计算的出租率不足百分之60%持续6个月以上的,可以申请变更或者注销项目认定。因城市更新、土地整备、房屋
征收或者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房屋灭失等客观原因确需退出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的,可以申请注销项目认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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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重点收录了8条最新政策,其中国家级1条,市级5条,区级2条。内容主要集中于乡村振兴、工业上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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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文件名称:台山市“三旧”改造实施办法
发布单位:台山市自然资源局
发布日期:2023-11-29
文件要点:
1、细化“三旧”改造流程,推进改造实施。分别明确旧厂房、旧村庄、旧城镇项目的改造模式,包括政府主导、自行改造、合作改造;分别明确旧城镇、旧村庄、旧厂房项目的具体改造流程,
包括项目前期准备阶段、申请与方案编制阶段、协议出让阶段、批后实施阶段四大阶段的具体内容与要求。
2、完善地价计收类型标准,平衡各方主体利益。细化并明确旧城、旧厂、旧村三种改造类型不同供地方式相应的地价计收、补偿标准。其中,对于“工改工”项目类型,工业用地提高容积率,
不改变用途且不延长使用年限的,不需补缴地价;其他项目类型按规定比例进行拨付补偿。
3、明晰公益性用地移交要求和移交手续。对涉及将工业用地等用途改变为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地的自行改造项目,需将该项目不低于用地总面积20%的土地无偿移交给政府,
用于城市道路、公建配套等公益性用地项目建设,并对移交比例不足或超出情形、移交程序等内容作出了具体规定。
4、放开协议出让,提高改造动力。经过对江门市各县市区“三旧”政策及住宅用地供应情况的全面梳理分析,本次《实施办法》明确允许“工改商”、“工改居”项目直接协议出让后自行改造,
提高市场主体参与工改积极性。
5、完善历史用地处理机制。对集体土地完善转用手续、集体土地完善转用、征收手续、国有土地完善转用手续等历史用地手续的办理条件及流程作出相应规定,同时也对违法用地的时间范围界
定等作出了明确处理规定。
6、鼓励支持微改造,提升城市品质。一方面是明确微改造的定义及类型,包括功能改变类、整饰修缮类、局部拆建类三类,另一方面是明确了微改造的具体办理流程,其流程为“申请纳入标图
建库范围——开展项目前期调查评估——镇政府组织开展现状基础数据调查、协助编制项目改造方案——市自然资源局会同相关部门审核——市人民政府审定批复——补缴土地出让款——办
理变更手续”。
7、充分释放政策红利,激发市场活力。从推动土地成片连片改造、产业转型升级、微改造以及财税奖补等方面进行相关鼓励扶持,充分释放政策红利,激发市场活力。具体包括给予五年过渡期
政策、允许旧村用地统筹整备、允许土地置换后成片连片改造、允许“工改工”项目土地用途兼容复合利用、允许工业产权分割转让、支持实施微改造、给予“工改工”项目资金奖励、单一主
体归宗视为政府征收、享受棚户区改造的优惠政策等扶持措施。
8、完备行政司法执行程序。设立第三方调解服务机构及政府裁决,对改造方案已批准的拆除重建的项目但因不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符合相关情形的,原权利主体均可申请政府裁决搬迁补偿安置
协议的合理性,并要求限期搬迁。对政府裁决不服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且不履行裁决的,由作出裁决的人民政府申请
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9、健全“三旧”改造全流程监管机制。为加强“三旧”改造全流程监管,健全监管机制,明确了“三旧”改造的项目监管协议及退出机制。“三旧”改造项目应当在项目改造方案正式获批之日
起的三个月内,由属地镇政府与改造主体签订,明晰监管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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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行业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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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动态-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在北京召开《广东省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规划》专家咨
询会
2023年11月26日,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在北京组织召开《广东省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
体系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专家咨询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节能与科技
司名城处代表莅临指导。与会专家围绕“广东省历史文化价值如何进一步深化提炼”“历史文化保护
传承如何做到承上启下”“保护对象如何进一步挖掘”等方面提出咨询意见。
进一步突出广东的历史文化价值特色。《规划》系统全面地发掘了广东历史文化资源,展现了
广东丰富多元的文化面貌,具有一定的创新性。为更加体现广东在全国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中的特色,
需要进一步提炼广东的核心历史文化价值,明晰历史文化价值与资源载体的相互关系,深入研究保护
传承格局和体系的关系,提升保护传承“粤港澳大湾区文化遗产游径”等与港澳相关的广东特有历史
文化遗产的重要程度。
从治理视角强化对全省保护传承工作的指导。《规划》抓住了广东作为我国自古以来开放交流
前沿阵地和通江达海的文化特征,体现了广东独特的文化板块和城镇空间分布特点。为保证《规划》
能用、好用、管用,要进一步明确规划的定位、作用,从治理视角深化规划承上启下的手段途径,从
技术视角凸显省域特色价值、彰显文化独特性;要强化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形成广东保护传承的经
验清单、问题清单、任务清单。
结合广东实际完善总体保护传承要求。《规划》系统梳理了广东省城乡历史文化价值框架,基
础研究扎实,框架合理、内容完善,成果符合省级层面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规划编制的相关要
求,增强了省域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整体性与系统性。为提高《规划》的针对性,要结合近年来
历史文化名城体检评估工作的成果,深化保护传承的经验总结和问题分析,结合广东省已有的相关研
究成果,完善历史文化价值体系;在明确分类保护要求的基础上,补充完善总体保护要求,并结合地
域环境与条件的差异性,提出有针对性的分区保护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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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30日,广州市司法局举行“广州行政争议调解员聘任仪式”,省三旧改造协会人
民调解委员会受邀出席。根据广州市司法局6月发布的《关于聘任广州行政争议调解员的公告》,协
会调解委员会受聘为广州行政争议调解员,聘期3年,自2023年7月1日起至2026年6月30日。下一步,
协会人民调解委员会将充分协助配合广州市司法局的有关工作,进一步发挥调解组织在行政争议化解
中的作用,积极参与“三旧”改造中的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行业动态-省三旧改造协会人民调解委员会获广州市司法局聘任为广州行政争议调解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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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动态-省三旧改造协会受邀参加2023年广州市专职人民调解员业务培训
为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工作,深化诉源治理,完善多元调解长效机制,提高人民调解员业务水
平和纠纷化解能力,2023年11月30日,广州市司法局举办2023年广州市专职人民调解员业务培训,
省三旧改造协会人民调解委员会受天河区司法局邀请,参加分会场培训活动。培训中,专家们通过生
动真实的调解案例,讲解了调解的基本规则,剖析了调解员应具备的基本思维和技能,强调要善用
“背靠背”工作法,通过信息差实现调停调解调和的目的。通过本次培训,有效加强了协会调解委员
会与司法部门的沟通交流,为健全联动联调工作机制打下坚实的基础;同时,进一步提高调解员队伍
的专业素养和业务水平,为服务型协会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服务抓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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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动态-广州市打造留用地高效开发海珠特色 助推城市高质量发展
近年来,随着广州市海珠区“一区一谷一圈”发展格局的确立,城市发展、人口增长和产业扩
大带来了更多的用地需求,留用地的高效开发已成为助力城市高质量发展的一个重要课题。该分局积
极探索留用地兑现的多元化模式和高效开发利用方式,致力打造留用地兑现和高效开发利用的海珠特
色,为深入实施“百千万工程”、打造高质量发展的产业空间提供坚实的用地保障。
一是探索留用地开发新路径,实现多方互利共赢。海珠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大量的用地,而已
供存量留用地由于其免用地报批属性,可大大缩短土地开发周期,非常适合政府收储进行二次开发。
该分局鼓励村集体通过物业置换、货币兑现和旧村改造统筹兑现等多种模式落实留用地指标,并在传
统的留用地兑现模式之外摸索出一条新路:经完善村集体历史建设用地手续后,交由政府收储出让、
统筹引进产业开发,完成留用地指标兑现,最终实现互利共赢。
二是打破留用地制度制约,强化政府统筹开发。海珠区已兑现留用地大多为集体性质,集体性
质留用地决定了其在上市流转和开发利用过程中存在一些限制。为提升留用地开发利用效率,吸引市
场主体参与留用地开发,该分局鼓励村集体选择国有性质留用地,加大政府统筹开发力度,已实物兑
现的留用地,纳入地方产业规划及招商引资平台管理。同时鼓励村社与区相关部门协商签订托管协议,
由海珠区通过统一招商等方式对留用地进行统筹开发,根据托管协议获取相关收益。
三是搭建智慧管理平台,提升留用地管理水平。通过搭建海珠区留用地信息化管理平台,实现
留用地兑现、开发、出让、行政审批全流程智慧决策分析和开发进度跟踪监管,为留用地的选址、动
态监管、高效利用打下坚实基础。同时,通过平台信息共享,实现了海珠区内各职能部门协同办公,
相关单位通过该平台可为留用地产业导入提供智慧化分析服务,将过去产业找地的困境转变为全区留
用地等产业,还可在线上向意向企业开展招商等,进一步提升留用地管理水平。
下一阶段,该分局将围绕“一区一谷一圈”发展格局,秉承“解放思想、开拓创新”的工作思
路,继续深入研究留用地盘活的方法路径,推进留用地快速开发利用,实现政府、市场和村集体多方
共赢,以规划资源更强担当、更大力度、更实举措助推海珠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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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动态-广州市番禺区旧水坑村村镇工业集聚区城市更新单元详细规划经市规委会审议通过
广州市番禺区旧水坑村村镇工业集聚区位于番禺区中部大龙街,北侧为旧村,南临富怡路、西
至城区大道、东临南沙港快速,距番禺区政府约3公里。目以工业4.0智能制造为目标,以数字经济集
群化为战略路径,建设集先进智造与公共服务于一体的番禺区产业升级示范基地。通过更新改造,形
成示范效应,破解村镇工业集聚区升级改造困境,全面再造产业空间,重塑产业新格局,打造 “番禺
样板”。
依托区位平台优势 推进园区协同发展。根据《广州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十四五”规划》,
广州将构建“3+5+X”战略性新兴产业体系。周边辐射多个重点产业园区,项目依托区域优势进一步
与周边园区协同发展,重塑园区产业定位,重点布局智能制造、科技成果转和产业配套功能,打造集
先进智造、公共服务、智慧物流于一体的番禺区产业升级示范基地。
实施“工业上楼”策略 配套产业服务空间。节约集约用地,顺应“工业上楼”产业发展新趋
势,打造集生产空间、研发空间、试验空间、仓储空间于一体的复合型空间,总计容建筑面积的30%
可用于配套行政办公和生活服务设施,提升产业空间服务水平,吸引优质企业进驻,促进产业集聚、
企业扩产、业态升级、提质增效。
高品质城市设计 提升园区环境风貌。依托片区制造业基础优势及市级、区级产业发展方向,对
接周边两大城市主干道,横向沿现有道路构建智能科技产业轴,纵向打造综合服务轴。推进园区环境
风貌品质升级,打造生产生活、休闲绿地复合廊。
补齐区域公服短板 提升公服均等化水平。改造范围内设置公服与市政配套设施共14处,较现行
控规增加13处,其中独立占地设施增加3处,包括消防站、社会停车场、变电站;非独立占地设施增
加10处,包括文化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快递送达设施等。总用地面积约3.51公顷,较好地提升了片
区公共服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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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8期)
行业动态-深圳市龙华重点片区建设“百花齐放”
深圳市龙华区2023年“政务云上见 互动零距离”在线访谈活动上新,本期访谈邀请龙华区重
点区域建设推进中心围绕“龙华区七大重点片区开发建设”展开访谈。
活动现场,郑巧玲首先向网友们介绍了《龙华区重点片区2023年度开发建设实施计划》(以下
简称《实施计划》)主要工作内容。她表示,《实施计划》涵盖规划统筹、土地整备与处置、土地出
让、重点产业项目、城市更新及住宅、社会民生、基础设施建设、招商引资等8个类别508个项目,年
度投资约600亿元,通过这些项目的建设推动重点片区发展提质提效,进而提升城市的宜居宜业水平
和市民的幸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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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8期)
行业动态-深圳市围绕中心锚定目标 助推“再造一个新宝安”
11月29日,深圳市宝安区政协召开六届九次常委会会议。今年以来,宝安区政府坚持以习近平
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扎实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
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
全面落实省委十三届三次全会精神和“1310”具体部署。同时全力以赴办实事、惠民生,防风险、保
安全,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社会大局平安祥和、安定有序区政府将全面贯
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锚定全年目标任务奋发进
取、乘势而上、抢位发展,全力以赴推动宝安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要坚持制造业立区之本,大力推进新型工业化,推动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化发
展,同时用足用好前海扩区政策及世界级商圈建设契机,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推动先进制造业和现
代服务业“双轮驱动”,助力经济提质增效。
要打好“整备为先、整治为主、转型为要、更新为辅”的存量土地二次开发“组合拳”,积极
推动“工业上楼”,加快老旧园区改造提升,进一步提高产业承载能力。要强化政企联动,加快布局
新赛道、探索新技术、培育新动能,推动丰富融资租赁等新金融业态,有力有效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要持续优化营商环境,高质量建设山海连城绿美宝安,加快教育、医疗、住房、交通等基础设
施建设,着力办好民生实事,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幸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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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8期)
行业动态-惠州市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当好惠州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排头兵”
在惠州市仲恺高新区房产管理中心的推动之下,助力仲恺城市面貌不断提质,产业配套日趋完
善,构建高品质、高标准、高效能的人才服务保障体系,为仲恺高新区打造具有全球竞争力战略性产
业集群筑牢人才基石。
产业发展根基牢固,片区发展竞速争先。仲恺高新区始终坚守工业精神,强化要素保障,狠抓
项目引建,强化创新驱动,产业发展基础得以不断夯实工业投资快速增长,有力激发了仲恺高新区发
展活力,各个片区发展竞速争先。如今,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已经成为仲恺高新区的立区之本、强区之
基。
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 引领经济高质量发展。仲恺高新区将继续坚定不移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
略,重点加强创新主体培育,抓好高企培育、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新增、企业数字化转型等工作,强化
科技创新金融、人才支撑,当好惠州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的“排头兵”。
补链强链优链 加快产业集聚。积极布局,在大力发展新能源电池产业同时,努力打造“光(光
伏)、储(储能)、端(终端)、信(关键信息技术)”协同发展的新能源产业集群,争取到2025年
储能产业集群产值达1000亿元,总产能达95GWh。前瞻布局人工智能、信息安全、区块链等新兴产
业,以德赛、华阳等优质企业为核心,形成了车载核心电路、软件工程、车身控制电子、传感器等较
为完整的智能网联汽车产业链,实现创新链与产业链的数字化转型升级。
全力完善城市配套 特色活动聚才留才。为完善公共配套、提升城市形象、广泛惠及民生,仲恺
高新区启动仲恺大道沿线城市更新项目促进产业、商业、办公、居住、文化、公共配套等综合发展的
同时,拉出仲恺高新区新的城市天际线,打造仲恺高新区城市新门户、新客厅。如今,仲恺大道沿线
城市更新项目已收尾,鳞次栉比的高楼大厦、宽敞洁净的道路、鸟语花香的公园、精致美丽的社
区……展示出一幅生机勃勃、富有生命力的画卷,散发着未来科技城的蓬勃朝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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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动态-东莞市重大项目南城亚创智慧新城三宗地块完成投资备案
作为东莞市2023年重大项目之一,亚创智慧新城取得重大进展。近日,亚创智慧新城三宗地
块——F03-01地块、F09-01地块、F09-02地块,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完成投资备案,合计投资
121597万元。
据了解,亚创智慧新城项目位于南城石鼓社区,是深圳亚创集团与东莞市南城街道石鼓股份经
济联合社合作开发的工改M0项目,是东莞存量村企合作项目,同时也是东莞市首批工改M0项目。
项目先后被确定为广深科技创新走廊省级节点项目、东莞市重点产业创新载体项目、东莞市城
市更新连片改造示范项目及东莞市2023年重大项目,是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现代服务业等高附
加值产业集聚的产城综合体。
项目占地341亩,容积率5.0,总建筑面积约90万㎡,总计容建筑面积约66.5万㎡。项目规划用
途为新型产业用地(M0),新型产业用地+商业金融业用地(M0+C2)以及配套型住宅用地(R0)。
项目计划分三期开发建设,其中一期现场已经拆除平整,预计于2023年内动工。
项目将打造成一座集总部研发、中试、检测、先进制造、商务休闲、生活居住为一体的新一代
智慧低碳产城融合社区。建成后将使片区面貌焕新,促进片区产业升级,吸引上千家科技企业及上万
名高科技精英人才,在地方产值和税收上做出贡献,同时也将带动社区集体资产增值,集体经济壮大,
助力东莞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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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动态-中山市自然资源局到三乡镇调研低效工业用地再开发“工改”项目
为加快低效工业园改造升级项目落地,指导镇街层面做好低效工业园改造升级,提高规划方案
可行性及合理性,中山市自然资源局到三乡镇专题协商解决中山市南部新城城市更新(“三旧”改造)
片区策划(单元规划)(古鹤新圩片区)范围内“工改”项目推进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为填补交通等基础设施短板,提升城市服务功能,理顺古鹤大道南向的交通疏导,该规划落实
上层次城市设计古鹤大道与规划横二路衔接的一条规划道路。但由于该规划道路压占权属地块面积、
对道路周围地块土地整备等产生了不利影响,导致后期工作难以推进。因此,三乡镇提出调整道路的
诉求。
考虑到改造后片区交通量的增加和后期土地归宗等实施操作的可行性,结合现状情况及三乡镇
的诉求,按照抓大放小的原则,满足片区改造后的交通承载力。市自然资源局提出对规划道路连接古
鹤大道的出入口不变,在保证城市形象的基础上,拟采取构建区域大环状交通、优化微调道路选线、
将规划道路从主干道调整为加密支路、微调单元范围内建设强度等多种方案进行探索指导。
广东三旧改造(城市更新)行业简讯
(第178期)
三、项目动态
(第五期)
大湾区内九市项目动态数量总览(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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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湾区内九市项目动态面积总览(公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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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项目动态面积(公顷)
本期,广州市共发布2宗标图建库,用地面积12公顷、3个项目动态:片区策划方案2项,改造范围用地面积118.7公顷;用地审批1项,改造范围
用地面积56.6公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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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基础数据公示
序号 时间 改造类型 区划 镇街 项目名称 改造范围用地面积(㎡) 建新范围用地面积(㎡) 建设范围总建筑面积(㎡)
1 11月27日 旧村庄 黄埔区 永和街道 贤江社区旧村改造项目 1081400 803000 2216700
2 11月28日 旧村庄 黄埔区 云埔街道 刘村社区岗贝旧村改造项目 106000 102000 278000
2、片区策划方案
1、标图建库动态调整
序号 时间 改造类型 区划 镇街 图斑编号 细分编号 项目坐落 用地面积(㎡)
1 12月1日 旧村庄 南沙区 大岗镇 44011520137 —— 广州市南沙区大岗镇放马村 14695.2
2 12月1日 旧村庄 南沙区 大岗镇 44011520566 —— 广州市南沙区大岗镇放马村 105269
本期,广州市共发布2宗标图建库、3个项目动态:片区策划方案2项、用地审批1项
3、用地审批
序号 时间 区划 镇街 项目名称 类型 改造范围用地面积(㎡)
1 11月27日 海珠区 南洲街道 沥滘经济联合社及属下第一经济合作社、第三至第十九经济合作社的旧村庄改造项目 集体建设用地征为国有建设用地 566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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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南沙区2023年第四批“三旧”改造地块标图建库动态调整成果
标图建库动态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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片区策划方案
广州市黄埔区永和街道贤江社区旧村改造项目
项目区位:位于广州市黄埔区中部,广州科学城长岭片区与永和片区交汇处,南临贤江公园,西临万
科山景园,东至新庄村,北至黄旗山
改造范围用地面积:测量范围108.1公顷。其中范围内标图建库50.4公顷,其他用地57.7公顷
建新范围用地面积:建新范围80.3公顷,复建地块用地面积41.1公顷,融资地块用地面积39.2公顷
建新范围建筑面积:221.67万㎡
改造方式及模式:全面改造方式;合作改造模式
历史文化保护:贤江旧村改造项目研究范围(含建新范围)内历史文化遗产对象共计5处,包括区登记保
护文物单位1处,历史建筑2处,传统风貌建筑2处。建新范围内涉及2处历史建筑,2处传统风貌建筑,
均原址保留。
树木保护:
(1)项目范围内连片成林面积135307m2;
(2)古树数量273株,其中旧村改造建新范围189株,329留用地5株,其他范围79株;
(3)古树后续资源数量11株,其中旧村改造建新范围8株,329留用地2株,其他范围1株;
(4)大树数量1946株;
(5)树木权属:黄埔区永和街贤江村。
树木隶属32科62种,品种多为为岭南常见园林绿化树种及果树,如荔枝、榕树、木棉、秋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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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8期)
片区策划方案
广州市黄埔区云埔街道刘村社区岗贝旧村改造项目
项目区位:位于黄埔区科学城板块,靠近东部产业组团辐射范围,西至开创大道,北至广深高速,南
至云庆路
改造范围用地面积:测量范围16.1公顷,其中范围内标图建库8.7公顷,其他用地7.4公顷
建新范围用地面积:建新范围10.2公顷,其中复建地块用地面积4.9公顷,融资地块用地面积5.3公顷
建新范围建筑面积:27.8万㎡
改造方式及模式:全面改造方式;合作改造模式
历史文化保护:规划方案不涉及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要求和控制要求。
树木保护:调查范围内共计调查发现树木111株,其中大树78株、其他树木33株。调查范围内不涉及
登记在册的古树名木、疑似古树、登记在册古树后续资源、疑似古树后续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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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海珠区南洲街道沥滘经济联合社及属下第一经济合作社、第三至第十九经济合作社的旧村庄改造项目
项目区位:东达华南快速路,南至珠江后航道,西临广州大道南,北邻南洲路
类型:集体建设用地征为国有建设用地
用地面积:566459㎡
规划用途:该宗用地在详细规划中安排为行政办公用地、中小学用地、文物古迹用地、商业用地、商
务用地、二类居住用地、服务设施用地、水域、公园绿地、防护绿地、道路用地。
用地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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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8期)
深圳
本期,深圳市共发布26个项目动态:拆除重建类权利人核实公示1项,拆除重建面积9.5公顷;计划(草案)公示1项,拆除重建面积0.7公顷;计划公告1项,拆
除重建面积2公顷;计划调整公告6项,拆除重建面积54.6公顷;计划延期公告1项,拆除重建面积2.3公顷;规划(草案)公示5项,拆除重建面积60.6公顷;规
划修改(草案)公示1项,拆除重建面积4.4公顷;建设用地批复1项,开发建设面积1.1公顷;法定图则调整5项;集体资产交易4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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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8期)
本期,深圳市共发布26项目动态:拆除重建类权利人核实公示1项,计划(草案)公示1项,计划公告1项,
计划调整公告6项,计划延期公告1项,规划(草案)公示5项,规划修改(草案)公示1项,建设用地批复1
项,法定图则调整5项,集体资产交易4项
1、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一览表
序号 公告类型 日期 区划 街道 更新单元名称 拟拆除重建面积(㎡) 规划容积率 贡献率 更新方向 申报主体
1 权利人核实公示 12月2日 坪山 坑梓 新乔围片区城市更新单元 95000 —— —— —— 深圳市坑梓秀新股份合作公司
2
计划(草案)
公示 11月30日 福田 华富 九星印刷地块城市更新单元 6840(小地块) —— 不少于30% M0 深圳九星印刷包装集团有限公司
3 计划公告 11月28日 龙华 民治 泰明工业区城市更新单元 19700 —— 不少于43.1% R2 深圳市万业泰房地产有限公司
4
计划调整公告
11月27日 龙岗 南湾 沙塘布中南片区城市更新单元 121062.4 4.5 39.6% R2 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办事处
5 11月27日 龙岗 坪地 坪西社区料龙新村片区城市更新单元 115729 —— 不少于45.7% R2、C1 深圳市盖亚豪方投资有限公司
6 11月27日 龙岗 园山 保安社区坳一片区城市更新单元 96573 —— 不少于39.7% R2、M0 深圳市园山保安股份合作公司
7 11月27日 龙岗 园山 保安社区坳二片区城市更新单元 53132 —— 不少于40.4% R2、C1 深圳市园山保安股份合作公司
8 11月27日 龙岗 园山 荷坳旧村城市更新单元 136720 8.1 40.1% R2、C1+R2 深圳市荷坳股份合作公司
9 11月30日
龙华 观澜 桂花社区首信广场城市更新单元 23217.1 6.1 50.4% R2 深圳市新汇远投资有限公司
10 计划延期公告 11月28日
11
规划(草案)
公示
11月28日 龙岗 平湖 辅城坳社区岐岭北片区城市更新单元 112201.5 8.1 59.8% R2+C1 深圳市辅城坳股份合作公司
12 11月28日 龙岗 坂田 坂雪岗科技城06-1城市更新单元 149635.2 8.6 44% R2、C1 深圳市桑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3 11月28日 龙岗 横岗 四联社区新塘坑片区城市更新单元 184596.6 7.0 50.1% R2+C1、R2 深圳市横岗四联股份合作公司
14 12月1日 龙岗 园山 荷坳旧村城市更新单元 136720 8.1 40.1% R2、C1+R2+S3、
C1+R2 深圳市荷坳股份合作公司
15 12月1日 龙华 观澜 桂花社区首信广场城市更新单元 23217.1 6.1 50.4% R2 深圳市新汇远投资有限公司
16 规划修改(草案)
公示 11月30日 福田 沙头 车公庙泰然工业区第一城市更新单元 44434.9 11.5 18.6% M0、C1 深圳市深业泰然新时代有限公司
序号 公告类型 日期 区划 街道 更新单元名称 开发建设用地面积(㎡) 更新方向 实施主体
17 建设用地批复 11月27日 宝安 石岩 官田工业区城市更新单元(三期) 10928.7 R2 深圳市源益达股份合作公司
深圳市宏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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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8期)
2、法定图则调整一览表
序号 时间 区划 街道 法图区域 调整地块
1 11月25日 南山 南山 [大新地区]法定图则 07-30地块
2 11月28日 宝安 航城 [机场东地区]法定图则 06-11地块
3 11月28日 大鹏 大鹏 [大鹏中心区]法定图则 07-22、07-23等地块
4 12月1日 光明 马田 [公明薯田蒲地区]法定图则 04-16、04-19-01地块
5 12月1日 光明 马田 [公明薯田蒲地区]法定图则 06-02-01地块
3、集体资产交易一览表
序号 类型 时间 区划 街道 项目名称 成交人
1 单一来源谈判 11月27日 龙岗 平湖 平湖金融基地辅城坳土地整备利益统筹项目 深圳特创达实业有限公司
2
竞争性谈判
11月27日 宝安 沙井 步涌社区重点产业土地整备利益统筹居住用地留用地合作开发项目 北京金源鸿大房地产有限公司
3 12月1日 宝安 沙井 步涌社区重点产业土地整备利益统筹工业用地留用地合作开发项目 ——
4 公开招标 11月29日 坪山 坪山 宝山南片区城市更新项目(一期) ——
本期,深圳市共发布26项目动态:拆除重建类权利人核实公示1项,计划(草案)公示1项,计划公告1项,
计划调整公告6项,计划延期公告1项,规划(草案)公示5项,规划修改(草案)公示1项,建设用地批复1
项,法定图则调整5项,集体资产交易4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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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8期)
权利人核实公示
拟拆除重建范围示意图
项目简介:
项目位于秀新社区,坪山大道以南、人民路以北、孔桥头河以东,规划翠景路以西区域,拟拆除范围用地面积约9.5公顷(最终以
政府审批为准)。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城市更新条例》及《坪山区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项目历史遗留违法建筑物业权利人核实操
作指引的通知》(深坪更新整备〔2022〕152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做好城市更新项目历史遗留违法建筑物业权利人
核实有关工作的通知》(深规划资源〔2021〕508号)等相关规定,现就该项目拆除范围内历史遗留违法建筑物业权利人核实情
况进行公示。
申报主体简介:
申报主体为深圳市坑梓秀新股份合作公司。
序号 时间 区划 街道 更新单元名称 拟拆除重建面积(㎡) 申报主体
1 12月2日 坪山 坑梓 新乔围片区城市更新单元 95000 深圳市坑梓秀新股份合作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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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8期)
序号 时间 区划 街道 更新单元名称 拟拆除重建面积(㎡) 拟贡献率 拟更新方向 申报主体
1 11月30日 福田 华富 九星印刷地块城市更新单元 6840(小地块) 不少于30% M0 深圳九星印刷包装集团有限公司
计划(草案)公示
序号 辖区 街道 单元名称 申报主体 拟拆除范围用地面
积(㎡) 备注
1 福田 华富 九星印刷地块城市
更新单元
深圳九星印刷包装
集团有限公司 6840
①拟更新方向为新型产业用地功能;
②拟拆除重建用地范围内应按《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关于“小地块”城市更新有关工作的通知》(深规划
资源〔2020〕619号)提供无偿移交给政府的独立用
地。
《福田区华富街道九星印刷地块城市更新单元计划(草案)》一览表
拟拆除重建范围示意图
项目简介:
项目位于福田区华富街道,拟拆除用地面积6840㎡,拟更新方向为M0。
申报主体简介:
申报主体为深圳九星印刷包装集团有限公司,经查询工商信息显示,该公司由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
公司全资控股。
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华润三九”)是大型国有控股医药上市公司,主要从事医药产品的
研发、生产、销售及相关健康服务。华润三九前身是1985年成立的深圳南方制药厂,1999年由三九
企业集团、深圳三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等5家公司发起设立股份制公司;2000年3月9日在深圳证券交
易所挂牌上市(股票代码为000999);2008年正式进入华润集团。华润三九主营核心业务定位于CHC
健康消费品和处方药领域,产品覆盖领域广,并持续丰富产品线和品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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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8期)
序号 时间 区划 街道 更新单元名称 拟拆除重建面积(㎡) 拟贡献率 拟更新方向 申报主体
1 11月28日 龙华 民治 泰明工业区城市更新单元 19700 不少于43.1% R2 深圳市万业泰房地产有限公司
计划公告
序号 辖区 街道 单元名称 申报主体 拟拆除范围用地
面积(㎡) 备注
1 龙华 民治 泰明工业区城市
更新单元
深圳市万业泰房
地产有限公司 19700
①拟更新改造方向为居住。
②拟拆除范围内应落实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政府
公益性项目用地不少于8485㎡(含不少于7200㎡教育设施用
地)。
③更新单元计划有效期2年,自2023年11月28日起至2025年11
月27日止。
④城市更新单元涉及城市总体规划强制性内容的,须按城市总体
规划强制性内容有关要求执行。
《2023年深圳市龙华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第六批计划》一览表
拟拆除重建范围示意图
项目简介:
项目位于龙华区民治街道,拟拆除范围面积19700㎡,拟更新方向为R2功能。
申报主体简介:
申报主体为深圳市万业泰房地产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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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8期)
序号 时间 区划 街道 更新单元名称 拟拆除重建面积(㎡) 规划容积率 拟贡献率 拟更新方向 申报主体
1 11月27日 龙岗 南湾 沙塘布中南片区城市更新单元 121062 4.5 39.6% R2 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办事处
计划调整公告
序号 辖区 街道 单元名称 申报主体 拟拆除范围用
地面积(㎡) 备注
1 龙岗 南湾 沙塘布中南片区城市
更新单元
龙岗区南湾街道
办事处 121062
①原拟拆除范围用地面积121333㎡,计划调整后拟拆除范围
用地面积121062㎡。
②更新方向和拟拆除范围应落实的公共利益用地面积保持不变。
③更新单元计划有效期2年,自2023年11月27日起至2025年1
1月26日止。
关于各年度转入2010年深圳市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制定计划补充公告一览表
拟拆除重建范围示意图
项目简介:
项目位于龙岗区南湾街道,原项目分两期进行开发建设,其中一期已完成建设与回迁,实施主体为深圳市大族基业房地产开发有限
公司,二期暂未确认实施主体。更新单元原拟拆除范围用地面积121333㎡,计划调整后拟拆除范围用地面积121062㎡。更新方向
和拟拆除范围应落实的公共利益用地面积保持不变。
申报主体简介:
申报主体为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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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8期)
序号 时间 区划 街道 更新单元名称 拟拆除重建面积(㎡) 拟贡献率 拟更新方向 申报主体
2 11月27日 龙岗 坪地 坪西社区料龙新村片区城市更新单元 115729 不少于45.7% R2、C1 深圳市盖亚豪方投资有限公司
计划调整公告
序号 辖区 街道 单元名称 申报主体 拟拆除范围用
地面积(㎡) 备注
1 龙岗 坪地 坪西社区料龙新村片
区城市更新单元
深圳市盖亚豪方
投资有限公司 115729
①拟更新方向为居住、商业等功能。
②原拟拆除范围内应落实不少于51254㎡公共利益用地,计划
调整后应落实不少于52858㎡公共利益用地。
③更新单元计划有效期2年,自2023年4月25日起至2025年4
月24日止。
④在更新单元规划阶段落实深圳市城市总体规划等相关法定规
划的管控要求。
关于2019年龙岗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第七批、第八批计划补充公告一览表
拟拆除重建范围示意图
项目简介:
项目位于龙岗区坪地街道,更新单元已列入《2019年龙岗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第七批计划》,拟拆除范围用地面积115729㎡,拟
更新方向为R2、C1等功能。原拟拆除范围内应落实不少于51254㎡公共利益用地,计划调整后应落实不少于52858㎡公共利益用地,
拟贡献率不少于45.7%。
申报主体简介:
申报主体为深圳市盖亚豪方投资有限公司,经查询工商信息显示,该公司大股东为深圳市创城投资有限公司。
创城集团成立于2006年,自成立以来秉持“诚信、务实、进取”的价值观念,坚持“稳健、主动、创新、共赢”的发展战略,十多
年励精图治,目前已形成涉足地产开发、商业运营、物业管理、产业配套等多领域发展、多元化经营的复合型实力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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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8期)
序号 时间 区划 街道 更新单元名称 拟拆除重建面积(㎡) 拟贡献率 拟更新方向 申报主体
3 11月27日 龙岗 园山 保安社区坳一片区城市更新单元 96573 不少于39.7% R2、M0 深圳市园山保安股份合作公司
计划调整公告
序号 辖区 街道 单元名称 申报主体 拟拆除范围用
地面积(㎡) 备注
2 龙岗 园山 保安社区坳一片
区城市更新单元
深圳市园山保安
股份合作公司 96573
①拟更新方向为居住、新型产业等功能。
②原拟拆除范围用地面积96656㎡,计划调整后拟拆除范围用地面积965
73㎡。
③原拟拆除范围内应落实用地面积不少于7712㎡的绿地,总计落实不少
于33830㎡的公共利益用地,计划调整后应落实不少于9346㎡的绿地,
总计落实不少于38356㎡的公共利益用地。
④落实无污染厂房建筑面积不低于总产业用房建筑面积30%,且不低于现
状厂房面积,同时落实工业区块线相关管控要求。
⑤更新单元计划有效期2年,自2023年4月25日起至2025年4月24日止。
关于2019年龙岗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第七批、第八批计划补充公告一览表
拟拆除重建范围示意图
项目简介:
项目位于龙岗区园山街道,更新单元已列入《2019年龙岗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第七批计划》,拟更新方向为R2、M0等功能。原拟
拆除范围用地面积96656㎡,计划调整后拟拆除范围用地面积96573㎡。
申报主体简介:
申报主体为深圳市园山保安股份合作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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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8期)
序号 时间 区划 街道 更新单元名称 拟拆除重建面积(㎡) 拟贡献率 拟更新方向 申报主体
4 11月27日 龙岗 园山 保安社区坳二片区城市更新单元 53132 不少于40.4% R2、C1 深圳市园山保安股份合作公司
计划调整公告
序号 辖区 街道 单元名称 申报主体 拟拆除范围用
地面积(㎡) 备注
3 龙岗 园山 保安社区坳二片
区城市更新单元
深圳市园山保安
股份合作公司 53132
①原拟拆除范围用地面积54005㎡,计划调整后拟拆除范围用地面积53132㎡。
②原拟更新方向由居住功能调整为居住、商业等功能。
③原拟拆除范围内应落实不少于710㎡的绿地,不小于1555㎡的林地,总计落
实不少于21801㎡的公共利益用地,计划调整后应落实不少于2689㎡的公园绿
地,8700㎡的教育设施用地,总计落实不少于21459㎡的公共利益用地。
④更新单元计划有效期2年,自2023年5月30日起至2025年5月29日止。
⑤在更新单元规划阶段落实深圳市城市总体规划等相关法定规划的管控要求。
关于2019年龙岗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第七批、第八批计划补充公告一览表
拟拆除重建范围示意图
项目简介:
项目位于龙岗区园山街道,更新单元已列入《2019年龙岗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第八批计划》。原拟拆除范围用地面积54005㎡,计划调
整后拟拆除范围用地面积53132㎡,原拟更新方向由R2功能调整为R2、C1等功能。
申报主体简介:
申报主体为深圳市园山保安股份合作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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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时间 区划 街道 更新单元名称 拟拆除重建面积(㎡) 规划容积率 拟贡献率 拟更新方向 申报主体
1 11月28日 龙岗 平湖 辅城坳社区岐岭北片区城市更新单元 112201.5 8.1 59.8% R2+C1 深圳市辅城坳股份合作公司
规划(草案)公示
地块划分图
项目简介:
项目位于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辅城坳社区,北临朝阳路,西临创
荣大道,南临歧岭二街,东临阳光路。更新单元于2020年9月列入
《2020年龙岗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第四批计划》,现该更新单元规
划(草案)已经龙岗区城市更新领导小组2023年第8次工作会议审
议并获原则通过。项目更新单元用地面积131673.8㎡,拟拆除范围
用地面积112201.5㎡,开发建设用地面积46158.9㎡(其中划入零
星用地面积1004.3㎡),规划容积374315㎡,规划容积率8.1。
申报主体简介:
申报主体为深圳市辅城坳股份合作公司。
主要技术经济指标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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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时间 区划 街道 更新单元名称 拟拆除重建面积(㎡) 规划容积率 拟贡献率 拟更新方向 申报主体
2 11月28日 龙岗 坂田 坂雪岗科技城06-1城市更新单元 149635.2 8.6 44% R2、C1 深圳市桑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规划(草案)公示
地块划分图
项目简介:
项目位于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坂雪岗大道与吉华路交会处。更新单元已列入《2016年
深圳市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第六批计划》,现规划(草案)已经龙岗区城市更新领导小组
2023年第8次会议审议并获原则通过。更新单元用地面积153865.6㎡,拟拆除范围用地
面积149635.2㎡,开发建设用地面积83819.5㎡,规划容积717795㎡,规划容积率8.6。
申报主体简介:
申报主体为深圳市桑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桑泰集团创立于2000年,总部位于中国深圳,是一家立足深圳、扎根深圳、深耕深圳的
房地产投资开发集团,是集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城市更新、实业经营、产业园经营
等产业于一体的综合性民营企业集团。
主要技术经济指标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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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8期)
序号 时间 区划 街道 更新单元名称 拟拆除重建面积(㎡) 规划容积率 拟贡献率 拟更新方向 申报主体
3 11月28日 龙岗 横岗 四联社区新塘坑片区城市更新单元 184596.6 7.0 50.1% R2+C1、R2 深圳市横岗四联股份合作公司
规划(草案)公示
地块划分图
项目简介:
项目位于横岗街道四联社区新塘坑片区,西临连心路,南临龙岗大道,北侧为伟群路,东
侧为华侨西村。更新单元于2021年7月列入《2021年龙岗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第四批计
划》,现该更新单元规划(草案)已经龙岗区城市更新领导小组2023年第8次工作会议审
议并获原则通过。更新单元用地面积188995.0㎡,拟拆除范围用地面积184596.6㎡,开发
建设用地面积92172.5㎡,规划容积643250㎡,规划容积率7.0。
申报主体简介:
申报主体为深圳市横岗四联股份合作公司。据悉,项目意向合作方为深圳星河湾房地产开
发有限公司。
星河湾集团经过二十多年的发展,现已成为一家拥有地产、智能家居、酒店、物业、教育、
商业、投资等多个业务板块的集团化企业。旗下拥有近百家分(子)公司,员工近万人。在广
州、北京、上海、太原、西安、青岛、沈阳、汕尾、深圳、武汉、长沙、江阴等各大城市
均有项目投资。
主要技术经济指标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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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8期)
序号 时间 区划 街道 更新单元名称 拟拆除重建面积(㎡) 规划容积率 拟贡献率 拟更新方向 申报主体
4 12月1日 龙岗 园山 荷坳旧村城市更新单元 136720 8.1 40.1% R2、C1+R2+S3、
C1+R2 深圳市荷坳股份合作公司
规划(草案)公示
地块划分图
项目简介:
项目位于龙岗区园山街道荷坳社区,紧邻四轨交汇的大运综
合交通枢纽。项目范围北邻龙飞大道,东临龙岗大道,南临
机荷高速,西邻红棉路。更新单元于2021年5月列入《2021
年龙岗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第二批计划》,并于2023年11
月27日进行计划调整公告,现该更新单元规划(草案)已经
龙岗区城市更新领导小组2023年第8次工作会议审议并获原
则通过。更新单元用地面积172267.1㎡,拟拆除范围用地面
积136720㎡,开发建设用地面积81946.4㎡(含划入零星用
地面积3000.0㎡),规划容积663975㎡,规划容积率8.1。
申报主体简介:
申报主体为深圳市荷坳股份合作公司。
主要技术经济指标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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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8期)
序号 时间 区划 街道 更新单元名称 拟拆除重建面积(㎡) 规划容积率 拟贡献率 拟更新方向 申报主体
5 12月1日 龙华 观澜 桂花社区首信广场城市更新单元 23217.1 6.1 50.4% R2 深圳市新汇远投资有限公司
规划(草案)公示
地块划分图
项目简介:
项目位于观澜街道沿河东路与桂花路交汇处西南侧。更新单元规划已列入《2021年
深圳市龙华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第一批计划》,并于2023年11月30日进行计划调
整公告。更新单元规划(草案)已经通过2023年龙华区城市更新工作领导小组第六
次会议审议。更新单元用地面积23669.3㎡,拟拆除用地面积23217.1㎡,其中开
发建设用地面积11700.4㎡(其中187㎡国有未出让的零星用地按照城市更新办法
及其实施细则一并出让给项目实施主体),规划容积71290㎡,规划容积率6.1。
申报主体简介:
申报主体为深圳市新汇远投资有限公司,经查询工商信息显示,该公司由深圳市合
正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全资控股。
合正集团成立于1996年,总部位于中国深圳,集团自2003年涉足城市更新以来,
合正地产从重建、再开发、综合整治或功能改变切入,优化区域功能助力城市升级,
已跻身深圳城市更新开发的第一集团军。至今已成功改造、开发合正方洲、合正观
澜汇正荣悦、合正丹郡、合正汇一城等多个大型城市更新项目,积累了丰富的城市
更新经验,为改善城市面貌、提高生活质量持续发力。
主要技术经济指标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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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8期)
序号 时间 区划 街道 更新单元名称 拆除重建面积(㎡) 规划容积率 贡献率 更新方向 实施主体
1 11月30日 福田 沙头 车公庙泰然工业区第一城市更新单元 44434.9 11.5 18.6% M0、C1 深圳市深业泰然新时代有限公司
规划修改(草案)公示
项目简介:
项目位于泰然二路、六路、七路,香蜜湖路围合区域。更新单元2013年、2016年已取得规划及规划修改的批复,一期泰然立城项目已完
成建设并整栋交付,二期于2023年9月实施主体公示。结合项目实施情况,现拟对已批规划进行修改,该规划修改(草案)已经我局技术
委员会议审查通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实施细则》以及《深圳市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审
批规定》的要求,现将规划修改事项予以公示。
项目规划修改内容:为促进项目加快实施、公共利益优先保障,在保证原规划批复相关经济技术指标不变的前提下,将规划二期整体实施,
修改为规划二期分项目1、项目2两个项目实施。
实施主体简介:
二期实施主体为深圳市深业泰然新时代有限公司,经查询工商信息显示,该公司由深业泰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资控股。
深业泰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是成立于1985年的深圳市属国有企业,深业集团核心成员单位,注册资金8亿元,旗下拥有11家控股企业、
3家参股企业。主要从事房地产开发建设及其配套服务,业务范围跨越至华南、华中、西南以及东部沿海等区域。三十多年来一直专注于产
业地产领域,成为独树一帜的“产业城市综合体专业运营商”,成功打造了“泰然金谷”、“天安数码城”等产业地产品牌以及“玫瑰湾
(苑)系列”中高档住宅产品品牌。
地块划分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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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8期)
序号 时间 区划 街道 更新单元名称 开发建设用地面积(㎡) 更新方向 实施主体
1 11月27日 宝安 石岩 官田工业区城市更新单元(三期) 10928.7 R2 深圳市源益达股份合作公司
深圳市宏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用地批复
实施主体简介:
项目三期实施主体为深圳市源益达股份合作公司、深圳市宏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宏发集团初创于1981年,历经多年沉淀,现已发展成为多元化、综合型集团企业。集团紧随国家发展
战略,秉持“以产促城,以城兴产”的核心理念,将产城融合的蓝图付诸于行。集团以产业服务为根基,
多业态融合布局,现已形成产业运营、商业运营、居住运营、物业服务、酒店运营五大业务驱动的运营
生态圈,助力城市的经济繁荣、可持续发展。
广东三旧改造(城市更新)行业简讯
(第178期)
法定图则调整
序号 时间 区划 街道 法定图则 调整地块 1 11月25日 南山 南山 [大新地区]法定图则 07-30地块
一、法定图则情况
本次规划调整涉及[大新地区]法定图则07-30地块,该地块用地面积2895㎡,规划用地性质
为公共加油加气站用地(U24),配套设施为加油加气站,备注为现状保留。
二、规划调整情况 [大新地区]法定图则07-30地块用地性质由公共加油加气站用地(U24)调整为二类居住用地(R2),容积率6.0,配套设施为3班幼儿园(建筑面积不小于1100㎡),备注为规划。
广东三旧改造(城市更新)行业简讯
(第178期)
法定图则调整
序号 时间 区划 街道 法定图则 调整地块 2 11月28日 宝安 航城 [机场东地区]法定图则 06-11地块
一、法定图则情况
根据[机场东地区]法定图则(已批),06-11地块用地面积20804㎡,规划用地性质为图书
展览用地(GIC21),容积率“-
”,配套设施为“图书馆”,备注为“规划”。
二、规划调整情况将06-11地块拆分为06-11-01、06-11-02两个地块,其中:
(一)06-11-01地块用地面积为17620㎡,规划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R2)”,容
积率为“3.7”,配套设施为“6班幼儿园(占地面积1800㎡,建筑面积2200㎡)、文化活
动室(建筑面积1000㎡)”,备注“规划,建设配售型保障性住房”;
(二)06-11-02地块用地面积调整为3184㎡,规划用地性质为“公共绿地(G1)”,容
积率为“-
”,配套设施为“-
”,备注为“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