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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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志分类: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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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范星宇 电话:010-66093735十七、未尽事宜,另行通知十八、本规程解释权属中国大学生体育协会。附件请扫二维码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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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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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2023 年中国大学生健美操锦标赛竞赛规程一、主办单位
中国大学生体育协会
二、执行单位
中国大学生体育协会健美操与艺术体操分会三、承办单位
宜春市教育体育局
四、协办单位
宜春学院
宜春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宜春市禾下乘凉文化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五、比赛时间与地点
1.报到时间:2023 年 12 月6 日20 点前2.竞赛时间:2023 年 12 月7 日—9 日3.离会时间:2023 年 12 月10 日12 点前4.竞赛地点:江西省宜春市体育公园六、竞赛项目及组别
1.竞赛分组
甲组、丙组
2.竞赛项目
详见附件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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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运动员资格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报名时应具有所代表学校学籍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成人高等教育系列的学生不得报名。3.参赛单位必须赛前为所有参赛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保险并开具体检证明,证明适宜参加所报竞赛项目。4.思想进步、文化课考核合格,遵守学生守则、运动员守则和有关反兴奋剂管理规定。(二)分组资格
1.甲组(普通组):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正常录取,且未享受任何与体育有关优惠政策的本科院校全日制学生。
2.丙组(高水平组):
丙 A 组: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正常录取的体育教育专业、社会体育专业学生。丙 B 组:参加普通高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考试入学;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体育院校(系)艺术专业(舞蹈表演专业、舞蹈学专业、表演专业等健美操方向)招生考试入学的学生。
八、参赛办法
(一)以学校为单位组队报名参赛,每单位每组别限报1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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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每队可报领队 1 名,教练员1-3 名,随队裁判1名。(三)每名运动员最多可以报名3 个项目的比赛。参加校园健身操(规定动作)的运动员不得兼报其他项目。(四)运动员不得跨组别报名参赛。(五)男子单人操、女子单人操、五人操、有氧舞蹈、有氧踏板、校园健美操规定套路每个单位最多允许报1名/组运动员;混合双人操、三人操每个单位最多允许报2 组运动员。(六)各参赛单位联系人须为教练员,且运动员不得兼报教练员。
(七)报名办法
1.本次比赛一律采用网上报名(详见附件2),完成报名提交后不得更改,并下载报名表加盖公章,于2023年11月 30 日前将盖章报名表电子扫描件(PDF 格式)和自选套路音乐,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csara_aerobic@163.com。报到时须提交与电子扫描件相符的纸质报名表,一经报名不得更改。
2.各参赛队在报名结束后,如运动员不能按时参赛,须由所在学校出具说明材料提交至组委会,同时不能进行人员递补,如有无故弃赛情况,将取消所在学校各奖项评选资格。
九、竞赛办法
1.本次比赛自选动作执行中国健美操协会审定的《国际体操联合会 2022-2024 周期竞技健美操评分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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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次比赛规定动作执行中国大学生体育协会健美操与艺术体操分会审定的《2017-2020 竞技健美操评分规则》和《2018 版中国大学生竞技健美操规定项目评分规则补充说明》。
3.本次比赛规定有氧类套路执行中国大学生体育协会健美操与艺术体操分会审定的《2018 版中国大学生健美操规定有氧项目评分规则》。
4.本次比赛校园健美操套路执行中国大学生体育协会健美操与艺术体操分会审定的《2018 版中国大学生校园健美操评分规则》。
5.各单位按照报名办法要求须提交自选套路参赛音乐(MP3 格式),并以“组别-项目-单位-运动员姓名”的格式命名。赛前联席会时提交赛事组委会,音乐确认后不得更换。6.比赛出场顺序由中国大学生体育协会组织相关专家、裁判进行抽签。
7.兼项运动员出场顺序间隔不足5 个成套,组委会将按照国际体操联合会现行技术规程中的“10 分钟法则”做出相应调整。
8.任何名次如果出现得分相同,将依次取决于最高完成分、最高艺术分、最高难度分。如果得分依旧相等,则并列,无下一名次。
9.在比赛成绩公布 4 分钟内,只允许对本队难度分进行申诉。以书面形式进行申诉并上缴申诉费1000 元,如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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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申诉费将原数退还。
十、录取名次、计分及奖励办法(一)录取名次
1.各组别、各项目均录取前8 名。2.设团体总分奖:团体总分获得前3 名的单位颁发成绩证书。
(二)团体总分计分办法
1.团体赛报名办法:拟参加团体赛的单位,报名时必须提交其团体的组成(1 名男子单人操/1 名女子单人操,1组混合双人操,1 组三人操,1 组五人操,1 组有氧舞蹈/1组有氧踏板/1 组校园健美操规定套路)。如男子单人操、女子单人操均报名参赛,则取其中预赛成绩好的项目作为团体赛项目,有氧舞蹈、有氧踏板、校园健美操规定套路执行相同要求;如混合双人操、三人操项目报2 组运动员参赛,则必须在报名时确定参加的团体赛运动员。2.团体赛计分办法:团体总分执行《国际体操联合会技术规程》要求,取五项预赛最好名次相加组成:(1) 甲组:单人操(男子单人操/女子单人操最好成绩)+混合双人操+三人操+五人操+有氧项目(有氧舞蹈/有氧踏板/校园健美操规定套路最好成绩)各项目名次相加,为团体赛最后得分,得分小者名次列前。如果在团体排名中出现平分,按照如下标准确定名次:五人操项目排名高者名次列前、三人操项目排名高者名次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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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计入团体的有氧舞蹈或有氧踏板或校园健美操规定、套路排名高者名次列前。如果仍然平分,则保持并列。(2) 丙 A 组:单人操(男子单人操/女子单人操最好成绩)+混合双人操+三人操+五人操+有氧项目(有氧舞蹈/有氧踏板/校园健美操规定套路最好成绩)各项目名次相加,为团体赛最后得分,得分小者名次列前。若出现分数相同,执行方法同甲组。
(3) 丙 B 组:单人操(男子单人操/女子单人操最好成绩)+混合双人操+三人操+五人操+有氧项目(有氧舞蹈/有氧踏板最好成绩)各项目名次相加,为团体赛最后得分,得分小者名次列前。若出现分数相同,执行方法同甲组。(三)奖励办法
1.获得前八名的运动队(员)颁发成绩证书。2.比赛将评选“体育道德风尚奖”“优秀教练员奖”“优秀裁判员奖”评选办法另行通知。十一、报到
(一)报到地点
报到地点:宜春迎宾馆(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卢洲北路669 号)
(二)交验证件
1.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省身份证明材料);2.报名表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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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4.保险单据(各参赛代表队所有人员须自行购买关于本次比赛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障内容包括:意外身故和残疾(保额不低于 10 万);意外医疗(包含门急诊和住院费用,保额不低于 2 万)。保险有效期时间须包括来回途中;5.二级(含)以上医院体检证明;6.自愿参赛责任及风险告知书(附件3);7.本校 2 号(160cm X 240cm)校旗两面。以上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者不得参赛。十二、闭幕式、颁奖仪式、联席会须知各参赛队伍须按组委会要求参加开幕式、闭幕式、颁奖仪式及领队、教练员赛前联席会,无故不参加者,取消比赛资格或比赛成绩。
十三、技术官员和裁判
1.根据《中国大学生体育协会裁判员选派管理办法(试行)》。资格审查委员会、比赛监督、技术代表、仲裁委员会成员,裁判长、副裁判长、骨干临场裁判员,由中国大学生体育协会选派,费用由承办单位负责。2.所有裁判员必须参加赛前学习和考试,考核通过,抽签决定执裁安排。
3.裁判员须穿着裁判装备(装备不规范者,自动放弃执裁资格)。
男士:白衬衣,深蓝色西服套装,领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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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士:白衬衣、深蓝色西服套装(裙)。4.技术官员于正式比赛开始前2 天报到,比赛结束后1天离会。
十四、费用
1.食宿费:根据 2023 年1 月1 日起执行的《中国大学生体育协会赛事活动食宿费收费标准指导意见》,为保障赛事安全,本次比赛食宿由组委会统一安排,由提供食宿服务单位自行收取并开具发票,参赛人员费用自理。参赛代表队需缴纳 330 元/人/天(报到日至离会日),超编人员不予接待。提前离会不予办理退费。赛会期间产生单间房差,请自行缴纳。
2.申诉费:根据《关于统一全国学生单项体育比赛收费标准的通知》(教体秘〔2012〕16 号)文件规定,任何参赛单位提出申诉时,须向资格和纪律监督委员会或仲裁委员会交纳申诉费 2000 元,胜诉退还申诉费,败诉申诉费上交赛会组委会。
3.抵押保证金:根据《关于统一全国学生单项体育比赛收费标准的通知》(教体秘〔2012〕16 号)文件规定,为加强对参赛队伍的管理,保证赛会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各参赛队伍在比赛期间须交纳“抵押保证金”,每队不低于3000元,对在比赛期间未发生违纪行为的代表队,将如数退还“抵押保证金”。
4.其他费用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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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赛风赛纪
1.对违反运动员资格及赛风赛纪的运动队(员)及其所在单位的处罚,将严格按照《全国学生体育竞赛纪律处罚规定》和赛会相关规定执行。2.赛会期间如对参赛运动员资格问题有异议,可向大会资格审查委员会提交领队签字的申诉报告、相关材料、申诉费。
3.参赛运动员报名确认后,仅限参加本组比赛,不得跨组参加任何项目比赛,违者以弄虚作假论处。4.对违反运动员资格及赛风赛纪的运动队(员)、技术官员及其所在单位的处罚,严格按照《全国学生体育竞赛纪律处罚规定》和赛会相关规定执行,并对相关责任人及其所在单位进行责任追究。
5.组委会将为所有参赛运动员和官员配发“参赛证”,凡未佩戴“参赛证”的运动员和官员一律不得进入任何比赛有关区域。
十六、联系方式
1.赛区联系人及电话
联系人:杨老师 电话:18070559329
2.报名联系人及电话
联系人:蓝 涛 电话:15354110575
车 磊 电话:15650708579
3.中国大学生体育协会联系人及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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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范星宇 电话:010-66093735
十七、未尽事宜,另行通知十八、本规程解释权属中国大学生体育协会。附件请扫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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