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
营商环境建设情况报告
二〇二三年五月三十日
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
营商环境建设情况报告
二〇二三年五月三十日
1
抚顺法院关于营商环境建设情况报告
2022 年以来,抚顺法院认真学习贯彻《优化营商环境条
例》《辽宁省营商环境条例》各项要求,把法治化营商环境
建设作为最突出、最紧迫的任务,牢固树立“人人都是营商
环境,案案都是试金石”理念,充分发挥法治化营商环境建
设排头兵、主力军作用,依法平等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
开展助企帮企惠企活动,实施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1+7”
专项活动,开通涉企案件绿色通道,完善投诉办理反馈机制,
切实以政治生态的持续净化、法治环境的持续改善来促进和
保障营商环境的根本好转。
一、工作情况
一是全面落实营商环境建设工作主体责任。抚顺中院党
组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重
要指示精神,始终把营商环境建设的主体责任抓在手上、扛
在肩上,落实“两个毫不动摇”“把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
当作自己人”理念,在公正司法上动真格,依法平等保护各
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党组坚持做到对上级部署要求第一时
间组织学习传达,第一时间部署落实,在开展“规范司法行
为、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提升年、
“5+5+5+1”及“1+7”专项活动中,党组书记、院长均靠前
指挥,亲自担任领导小组组长部署落实,分管领导按照分管
领域抓好具体落实。
2
二是专精实推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1+7”专项活动。
对标对表省法院“1+7”有关文件精神,制定并印发《抚顺
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1+7”专项活动
的工作方案》,成立工作专班,负责 8 项具体工作落实。开
展涉企案件生产经营影响评估工作,制定出台《关于落实涉
企案件生产经营影响评估办法暂行规定》,2022 年以来共对
14184 件涉企案件进行评估,将司法活动对企业生产经营影
响降到最低。开展超审限积案专项整治活动,成立积案清理
工作领导小组,摸清底数、筛查原因、细化目标、明确结案
时间,2022 年以来共清理积案 337 件;为防止“边清边积”,
狠抓案件审判质效,法定审限内结案率达到 100%,特别是“一
审服判息诉率”指标由去年末的 49%提升至今年第一季度的
87.5%。开展信访积案专项整治活动,根据涉企业、涉信访、
涉超期案件专项监督行动要求,对每一件涉企信访案件都明
确包保台账,由副院级以上领导亲自包案办理,通过采取入
户接访、带案下访、提级接访、联合接访等多项举措,化解
信访案件。在党委、政府支持下,以信访救助方式化解一批
长期困扰抚顺法院的钉子案、骨头案,5 名重点信访人员彻
底息访。开展“胜诉退费不及时”专项整治活动,制作《胜
诉退费申请书》《胜诉退费承诺书》等 8 个文件模板,设置
“诉讼费”专门服务窗口,方便人民群众办理退费事宜,
2022 年以来完成历史遗留案件退费 454 件,金额约为 461 余
3
万元。开展“保护企业家人身财产安全”专项活动,今年与
市检察院共同推进涉企刑事案件合规改革,让企业家和市场
主体安心谋发展、全力助振兴。开展“规范涉企执行行为”
专项活动,实行“大中心、小团队”分段集约执行模式,杜
绝一人或一庭包揽执行权,针对违反规定明显超标的、超范
围、超时限查封冻强扣押问题,采取日常防范与日常监管相
结合,赋予当事人多渠道救济途径,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开展“及时化解涉企纠纷”专项活动,坚持“能调则调、当
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原则,推动涉企纠纷及时化解、
一次化解、实质化解,切实减轻企业诉累,今年共调解案件 1953
件,调解率 32.37%,排名全省第 4 名。开展“法官进企业法
律服务”专项活动,制定《“全面振兴新突破,服务企业促
发展”活动实施方案》,领导班子成员带头推动活动开展,
2022 年以来两级法院累计走访企业 260 余家,收集意见建议
160 余条,受理企业诉求 90 余条,解决问题 80 余个,召开
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发布 9 个典型案例。
三是依法维护企业及其经营者合法权益。优化诉讼服务
体系建设,推动实现“一网统管”“一号通办”“一站式解决”,
全市法院 88 项诉讼服务质效考核指标综合排名全省靠前。
深化信息技术运用,实现诉讼服务大厅、诉讼服务网、12368
热线等服务平台无缝对接,2022 年以来网上立案 3377 件,
跨域立案 102 件。今年认真贯彻落实省法院《全面推进“有
4
信必复”工作办法(试行)》,规范市场主体来信投诉的接收、
录入、分流、办理、回复、督办、实质化解等工作,全链条
闭环式推进有信必录、有信必复工作,确保来信投诉件件有
着落、事事有回音。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入
贯彻落实省委 14 号文件和上级法院工作要求,构建“1+4+2+N”
多元解纷工作体系,去年新收诉讼案件比上一年减少 4098
件,下降 10.9%。市委书记来鹤就落实省委 14 号文件精神到
市法院专题调研,市政府在财政紧张情况下,为解决场所、
特邀调解员经费保障等问题给予大力支持。今年在全市法院
推行“立审执”全流程调解机制,将诉源治理理念贯穿到立
案、审判、再审、执行全过程、全链条,不断提高服务社会
治理的能力和水平。与市司法局联合制定《诉调前置实施办
法(试行)》《关于建立“庭所联动”工作机制深化基层矛
盾多元解纷工作实施意见》。5 月 10 日,在望花区法院诉讼
服务中心召开“诉调前置”“庭所联动”工作机制建设启动
会,并举行揭牌仪式。顺城区法院打造“互联网+网格+诉讼
服务”新模式,与顺城区 8 个乡镇街道、115 个社区(村)、
627 个网格建立对接,将司法服务向纵深延伸。东洲区法院
设立首家“政协委员调解室”,引导更多社会力量融入诉源
治理格局。坚持把司法建议作为抓实公正与效率的重要途径,
作为践行能动司法、深度参与社会治理的重要举措,通过司
法建议“小切口”,促进解决社会治理“大问题”。比如,市
5
中院在审理某银行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系列案件中发现,某
银行拟发放贷款期间,没有尽到对抵押财产全面调查义务,
导致大量已认购、顶账、入住的房产在尚未办理产权登记期
间由借款人作为担保物抵押给该行,产生大量案外人执行异
议之诉。为此,市中院向市银保监分局发出司法建议书,提
出具体建议,市银保监分局收到司法建议后高度重视,书面
复函表示通过对某银行加强日常监管、下发监管建议书、对
涉及的该行领导及工作人员给予行政处罚等监管措施,督导
该行加强贷款管理,保障贷款资金安全,并表示要积极与人
民法院保持密切沟通联系,形成工作合力,切实维护辖区内
金融秩序健康发展。
四是着力构建良好法治环境、营商环境。加强刑事审判,
严厉惩治妨害企业管理秩序、破坏市场经济秩序、侵犯知识
产权、涉众型金融等犯罪案件 183 件。开展打击虚假诉讼专
项活动,一方面重点对民间借贷、离婚析产、执行异议等虚
假诉讼高发领域进行排查,另一方面加大法治宣传力度,引
导当事人诚信诉讼。严格区分经济纠纷、行政违法与刑事犯
罪,坚持罪刑法定原则和刑法谦抑原则,让企业家专心创业、
放心投资、安心经营。加强民商事审判,规范引导市场主体
增强法治意识、规则意识和诚信意识,2022 年以来共审结商
事案件 21052 件,依法审理各类合同案件 14385 件,民间借
贷等金融纠纷 3619 件。在一起金融借款合同案件中,标的
6
金案高达 3.7 亿,调解方式结案既有利于案结事了,又能降
低被告企业诉讼负担,经大量细致专业调解工作,最终原、
被告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维护了双方合法权益。加强知识产
权司法保护,指定东洲区法院为知识产权案件管辖法院,通
过召开联席会议、座谈等方式就知识产权领域存在的问题及
应对措施,与市知识产权局、市检察院等进行积极探讨。加
强行政审判,依法审理涉及行政审批、行政许可等行政案件
76 件,支持和服务法治政府建设。今年为解决抚顺地区行政
机关负责人出庭率偏低问题,提高行政机关应诉水平,促进
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与市司法局联合制定并印发《关于进
一步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的实施办法》,规范行政机关
负责人出庭应诉行为,建立常态化信息交流互通机制,推动
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逐步上升。第一季度市中院行政
机关负责人出庭率达到 91%,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
初见成效。加强执行工作,坚持公正执行、善意执行、文明
执行理念,深化执行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打通查人找物、
财产变现、协调联动、精准惩戒和打击拒执的堵点,与市公
安局联合制定《关于信息资源共享建设合作协议实施细则》,
及时兑现当事人胜诉权益。在执行一起返还供气设备及偿还
租金案件中,鉴于被执行企业实际控制人在监狱服刑和供气
设备拆除、搬迁困难的实际,制定详细预案、严格执行行为,
确保案件得以顺利有序执行。抚顺隆腾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
7
16 万吨负极材料是省、市重点招商引资项目,为保证项目顺
利推进,坚持多方协调,高效完成其购买土地和厂房原有设
备搬迁事宜。加大特殊主体案件执行力度,主动争取党政、
人大主要领导支持,通过财政垫付、信访救助、强化综治考
核等措施推动案件执行,去年末抚顺法院特殊主体案件结案
率为 94.74%,全省第 4 位;执行到位率 66.25%,全省第 5 位。
今年抚顺法院按照省院部署要求,完成了积案清理工作,旧
存案件已全部实际执结,目前结案率已超过全省平均水平。
五是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紧紧围绕全面振兴新
突破三年行动工作部署和“在新时代东北振兴、辽宁振兴的
‘辽沈战役’中挑大梁担大任、当先锋作表率”工作要求,
持续开展“两行”清收专项行动,共为农信机构清收 5.2 亿
元、抚顺银行清收 10.7 亿元。全面加强破产审判工作,充
分发挥破产审判积极拯救、及时出清功能,服务保障供给侧
结构性改革。在凯迈石化有限公司等 9 家企业实质合并重整
案件中,依法对重整计划提交时间予以延长,确保暂时陷入
困境企业通过破产程序实现救治。坚持“府院联动”,妥善
解决职工安置问题,积极化解信访隐患,辽宁能港发电有限
公司平稳有序退出市场,兴隆宝通置业有限公司、清原锦宇
隆矿业公司等破产重整顺利开展。妥善办理涉房地产企业执
行案件,既帮助数百名业主解决了办证难问题,又使申请执
行人 2.4 亿余元债权得以兑现,同时调整逾期办证违约金标
8
准,多措并举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树立恢复性司法理
念,加强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新抚区法院与市自然资源局联
合制定《关于建立健全自然资源行政执行与环境司法协作机
制的意见》,促进形成齐抓共管的自然资源保护新格局。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思想认识有待深化。个别干警仍然存在营商环境与
己无关的思想误区,对落实营商环境建设司法举措和要求存
在应付思想,甚至有抵触心理。二是审判执行质效有待提高。
判后答疑、释法明理工作还需进一步加强,内生案件较多、
上诉率较高等问题制约了法院服务保障作用的发挥。三是合
力护企有待增强。尽管在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方面建立了多
项联动机制,但还应进一步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沟通会商,
多头联动、齐抓共管,促进形成护企合力。四是队伍建设有
待加力。涉营商环境案件多与知识产权、金融、税收等领域
相关,专业性较强,执法办案中专业人才缺乏,与当前繁重
的审判执行任务不相适应。五是司法作风有待改进。个别干
警纪律松驰、作风不正等问题仍然存在,干警作风建设与人
民群众、市场主体的期盼还有差距,影响了法院形象和司法
公信力。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下一步,全市法院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优化营商
环境对抚顺全面振兴新突破的极端重要性和现实紧迫性,切
9
实增强服务全面振兴新突破的责任感、使命感。要突出工作
重点,把中央、省委、市委和上级法院关于法治化营商环境
建设部署要求,落实转化为全市法院服务全面振兴新突破三
年行动的实际行动。要打造过硬法院队伍,刀刃向内整治顽
疾,在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中更好发挥主力军作用。要加强
组织领导,坚持优化营商环境与主责主业深度融合、两级法
院上下贯通,一体推进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