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住房置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文件
融资担保发〔2023〕49号
关于印发《北京市住房置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风险提示提醒清单(2023 版)》的通知
各部门:
《北京市住房置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风险提示提醒清单(2023
版)》已经融资担保公司第 3 期支委会、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
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北京市住房置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风险提示提醒清单
(2023版)》
北京市住房置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20日
北京市住房置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文件
融资担保发〔2023〕49号
关于印发《北京市住房置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风险提示提醒清单(2023 版)》的通知
各部门:
《北京市住房置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风险提示提醒清单(2023
版)》已经融资担保公司第 3 期支委会、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
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北京市住房置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风险提示提醒清单
(2023版)》
北京市住房置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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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北京市住房置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风险提示提醒清单(2023 版)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审计委员会第
一次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和北京市委审计委员会召开第四次
会议精神,以及《北京市市属国有企业内部经济责任审计工
作管理办法》,发挥审计“治已病、防未病”作用,财务管
理部根据保障房中心风险提示提醒清单有关内容,和融资担
保公司近五年审计发现的问题及相关工作落实情况,梳理审
计风险点,制定风险提示提醒清单,便于各部门对照清单,
自检自查,举一反三,及时堵塞管理漏洞,健全相关管理制
度,防范有关问题和风险的发生。
风险提示提醒清单涉及的风险点包括 8 个方面,26 项,
每项包含风险点的一般表现形式、适用法律法规和预防措施
等三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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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执行企业战略规划方面
战略规划应定位准确、执行具体
1.对自身资源和竞争优势以及行业发展趋势进行认真分
析和研究,战略规划应定位准确,具有前瞻性,突出主营主
业。
2.战略目标分解应具体,目标的实现具有可操作性,避
免战略实施流于形式。
3.战略职能部门根据内外部发展环境,优劣势分析,进
行政策和市场研究,科学拟定发展战略发展规划,并推进规
划的分解和落实。
适用法律法规及管理制度:
1.《融资担保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2.《融资担保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
3.《融资担保有限公司部门职能、职责设置》
预防措施:
1.建立、健全战略管理体系,科学制定规划,根据执行
情况及时进行调整,推动战略目标实现。
2.对公司内外部环境进行跟踪调研,对宏观经济形势、
产业政策、监管政策、法律法规的变动有效识别应对。
3.围绕功能定位及战略布局,制定有效措施积极落实战
略部署,深入研究企业可持续发展的盈利模式。
二、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建立健全和运行情况方面
(一)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
1.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建立健全支委会、董事会和经理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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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职责明确、相互制衡的组织结构。
2.制定权责工作制度和议事规则(如:董事会议事规则
等)。
3.贯彻落实将党组织研究讨论作为董事会决策重大问题
前置程序,结合实际制定党支部前置研究讨论重大事项清单。
4.根据公司规模、体量及业务发展情况设置部门,确保
公司内设部门或机构设置合理,职责权限界面清晰。应按照
融资担保公司行业相关规定设置独立的风险管理部门,保证
相对独立的原则。
(二)企业法人治理规范运行
1.董事会依照法定程序和公司章程授权决定公司重大事
项。
2.经理层决定公司日常经营管理事项以及组织推进董事
会决议事项,拟订年度经营计划、预决算方案、基本管理制
度、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等事项,切实维护国有资产出资
人的合法权益,推动企业合法、高效经营和发展。
3.董事会严格执行集体审议、独立表决的决策制度。
4.支委会、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及制度的要求在其权限范围内进行决策审批(避免
出现应由董事会审议决策的事项由经理办公会越权审批)。
5.支委会、董事会参会人数应满足规定要求。
6.“三重一大”事项应履行支委会前置研究讨论程序。
7.会议记录应完整、规范;会议纪要签发应履行审签程
序(避免出现重大决策过程记录不完整,会议记录无参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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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签字确认等情况)。
适用法律法规及管理制度: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
3.《融资担保公司章程》
4.《融资担保公司党支部议事规则》
5.《融资担保公司关于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
的实施办法》
6.《融资担保公司支部委员会前置研究讨论重大事项清
单及程序》
7.《融资担保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8.《融资担保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
预防措施:
1.进一步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治理
模式。
2.完善管理制度,加强企业内部监督管理力度,规范日
常经营行为。
3.提高遵纪守法意识,防范经营管理中的各类风险隐患,
防范违法违规违纪问题的发生,防止国有权益受损。
4.完善各类会议议事规则,细化权责清单,做到“决策
先问法、违法不决策”,坚决防止和纠正决策无据和越权决
策。
5.加强议题征集、纪要审批、记录规范的管理,增强各
项会议的规范性,使会议内容有案可查,会议决策贯彻有力。
- 6 -
三、重大经济事项的决策、执行方面
(一)建立健全重大经济事项决策制度
1.“三重一大”决策管理制度应健全,且与公司章程、
议事规则规定一致。
2.“三重一大”决策管理制度中对重大项目安排、重大
项目投资、重大股权投资和大额资金应有具体的定义及标
准。
(二)规范重大对外投资决策和管理
1.建立健全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严格执行规定的重大对外投资决策程序。
3.按照规定进行可行性研究、尽职调查或风险分析,避
免盲目决策导致投资损失。
4.重大投资决策应充分考虑重大风险因素,制定风险防
范预案。
5.按照规定需进行财务审计、资产评估或估值的投资,
严禁指使中介机构或有关单位出具虚假报告,或干预、操纵
财务审计、资产评估造成投资价格不实。
6.投后进行全面有效的跟踪管理,出现风险或发生损失
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止损。
7.对重大投资事项提供信息进行严格审核和把关,确保
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三)规范重大采购事项
1.应按照规定订立书面合同,严禁所订立合同明显有损
企业利益,或采购标的与市场同类价格相比明显偏高,或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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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高价采购向供应商输送利益。
2.重大采购事项应严格履行审批决策程序,按照规定应
进行招标的,履行招标程序并执行招标结果。严禁授意、指
使、串通违规采购,违法围标或串标。
(四)规范重大资本运作
1.重大资本运作事项应按规定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和审
批手续。
2.重大资本运作事项应按规定履行决策程序。
3.按规定应经过相关中介机构资产评估、财务审计、开
展资信调查、出具法律文书的重大资本运作事项,应严格履
行相关程序。
4.重大资本运作事项应进行充分的可行性研究或必要的
尽职调查。
(五)规范重大资产处置
1.建立健全重大资产处置管理制度(如:资产处置核销
管理办法)。
2.资产处置事项应按规定履行决策程序。
3.对仍能正常使用、长期闲置的重大资产处置,应充分
论证或有效盘活。
4.严禁违规无偿出租资产使用权。
5.规范资产处置程序,严禁未经上级单位或相关部门审
批擅自处置重大资产。
(六)规范重大对外出借资金
1.严禁未按规定履行决策和审批程序对外出借重大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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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对资金使用方的资信状况和财务情况进行必要的尽职
调查。
3.重大对外出借资金应进行保证、抵押和质押等担保增
信措施。
4.对抵、质押物应进行资产评估,确保足以覆盖借款本
息。
5.对逾期无法收回的出借资金,应建立追偿措施和风险
解决机制。
6.严禁企业之间未通过银行擅自办理委托贷款。
适用法律法规及管理制度:
1.《融资担保公司关于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
的实施办法》
2.《合同管理办法》(融资担保发〔2023〕7 号)
3.《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2017 修正)》
4.《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2019 修正)》
5.《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2014 修正)》
6.《电子招标投标办法》(2013 第 20 号令)
7.《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预防措施:
1.健全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加强风险防范,加强对投资、
资金使用、资产处置等重大决策的风险论证。
2.加强对重大风险管控、重大决策事项的过程监督,促
进董事会决议得到严格执行。
3.建立和执行“三重一大”制度,明确重大项目和大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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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审议标准,提高制度的可操作性,履行相关决策程序。
4.规范合同协议的签订行为,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规
定,确保合同协议内容齐全、条款清晰,以利于合同协议的
履行.
5.加强对重大采购事项的管理,加强成本控制,按照规
定履行招投标程序和审批手续。
四、内控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方面
(一)建立健全风险管理体系
1.建立风险防控制度体系,明确风险管理工作机制,针
对主要风险制定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
2.建立重大风险预警、突发事件处置及风险报告工作机
制,发生风险后应采取有效应对措施,及时向相关单位报告。
(二)岗位职责设置合理化
1.岗位职责与分工清晰明确,避免职责交叉或缺失现
象。
2.岗位职责设置合理,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
制约的工作机制。
3.执行不相容岗位分离原则,审核审批与具体执行、验
收评价与具体实施、会计与出纳等不相容岗位严禁由一人担
任。
(三)强化规章制度管理
1.明确单位规章制度统管部门,规章制度统筹管理,行
成体系。
2.定期对规章制度进行梳理,及时发现规章制度管理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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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存在的问题。
3.对缺失的制度及时补充,保证制度体系能涵盖主营业
务板块或重要业务环节。
4.及时对已不再适用的规章制度进行修订。
5.规章制度不得长期处于试行、暂行状态,应根据业务
情况及时制定发布正式版制度。
6.新制度已发布后,原制度应及时进行废止,禁止新老
制度并行。
7.《内部控制手册》应与法律法规、公司制度相符,确
保全面覆盖主营业务板块、重点岗位人员、关键业务环节,
应充分结合公司特点及经营管理现状,符合公司实际具有可
操作性。
(四)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并执行到位
1.在规定时间范围内完成内控体系建设,及时发布《内
部控制手册》。
2.明确公司董事会、经理层等相关决策机构在内部控制
工作中的职责。
3.明确具体的部门或机构负责内部控制的建立实施、监
督评价及日常管理工作。
4.严格内部控制制度执行,加强内控手册宣贯培训力度,
提高员工内控执行意识,尤其要确保关键岗位风险控制执行
到位情况。
适用法律法规及管理制度:
1.《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应用指引
- 11 -
2.《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管企业法务和内控工作,提高重
大风险防控能力的若干意见》(京国资党发〔2020〕2 号)
3.《融资性担保公司内部控制指引》(银监发〔2010〕
101 号)
预防措施:
1.应明确风险排查、风险预警、风险处置、风险报告相
关工作机制,规范风险管理行为。结合公司业务特点、行业
监管要求、内外部环境,做好风险识别、评估与分析。
2.明确岗位职责,严格执行不相容岗位分离原则,建立
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制约的工作机制。
3.建立健全公司规章制度管理体制与机制,明确规章制
度统筹管理部门,定期组织开展规章制度梳理,不断健全完
善公司制度体系。
4.应按要求开展内控体系建设,明确内部控制管理组织
架构,明确各级管理主体的职责权限,明确内部控制工作的
具体责任部门及岗位,结合公司业务特点及管理现状,建立
系统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
五、财务的真实、合法、效益方面
(一)依规核算资产
1.“按标准购买办公设备”、“办公设备人员配置比例应
符合标准”、“规范固定资产处置程序”。
2.加强低值易耗品管理,低值资产不得直接计入费用,
需登记台账管理。(如移动硬盘、文件柜等的管理)
3.货币资金:大额、长期挂账应及时登记入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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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金融资产:严禁将资金违规用于高风险业务;严禁通
过金融资产核算调节利润。
5.应收款项、预付账款:长期挂账款项应及时计提坏账
和核销。
6.长期股权投资:严禁利用长期股权投资余额调节年度
经营损益的行为;被投资企业符合利润分配条件应及时向企
业分配利润。
7.固定资产:与固定资产采购和自制不相关的支出严禁
列入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应列入固定资产支出的需列入其
中;具备经济价值的固定资产不得报废或低价处置,导致国
有资产损失浪费;固定资产折旧的计提范围准确、严禁通过
更改折旧计提方法调节利润。
(二)依规核算负债
1.应付账款、预收账款:严禁为降低资产负债率,故意
隐瞒应付款项余额。
2.应付职工薪酬:严禁超范围发放奖金;按标准列支补
充养老保险(年金);按标准缴存职工住房公积金;严禁通
过虚列职工薪酬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
(三)依规核算所有者权益
1.实收资本: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应按规定增加实收
资本。
2.未分配利润:按规定及时、足额上缴国有资本收益。
(四)依规核算损益
1.营业收入:严禁推迟或提前确认收入,虚增或少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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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避免将应计入成本费用的支出直接冲减收入;销售计价
应准确,预防多计或少计收入。
2.成本、费用:避免推迟或提前结转成本费用;如实记
录成本费用;期间费用不得资本化;按规定摊销无形资产。
3.本年利润:以前年度损益调整不得形成国有资本收益
漏缴、欠缴问题。
(五)依规编制合并报表
1.合并范围规范。
2.会计政策一致。
3.关联交易应充分抵销。
(六)严格执行会计、资金及账户管理规定
1.会计资料应真实、完整;按制度规定填制、取得原始
凭证或者填制、取得原始凭证符合规定。
2.会计凭证需经审核登记会计账簿;账表相符、账账相
符、账实相符、账证相符;定期核对银行账户和编制银行存
款余额调节表。
3.按规定对现金进行盘点;严禁超现金使用限额向个人
或相关单位支付现金;财务报销凭证规范、费用支付依据充
足。
4.加强票据和银行预留印鉴管理;按规定使用各类有专
项用途的资金。
适用法律法规及管理制度: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2.《企业会计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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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现金管理暂行条例》
4.《会计基础工作规范》
5.《资金支付审批管理办法》(融资担保发〔2023〕3
号)
6.《货币资金管理办法》(融资担保发〔2023〕4 号)
7.《财务印章管理办法》(融资担保发〔2023〕26 号)
预防措施:
1.加强财务管理与资金管理工作,提高遵守财经纪律的
自觉性。
2.准确核算企业资产、负债和损益,保证会计信息和经
营成果的真实完整。
3.严格执行固定资产处置及管理规定,依法依规配置办
公设备,对于固定资产管理履行报废及处置程序。
4.对于办公用品及低值易耗品的购买、申领等实行台账
管理,严格履行登记使用。
六、担保及贷后资产管理方面
(一)担保业务风险
1.担保业务严格执行授权或审批流程,严禁超审批权限
审批,防范担保出现重大疏漏,造成损失。
2.担保业务应建立有效的新增项目准入、审担分离、分
级审批制度机制。
3.对被担保人进行前期资信调查,防范担保决策失误或
遭受欺诈。
4.加强对担保合同、反担保合同内容审核,避免出现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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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缺失或瑕疵,导致公司诉讼失败、权利追索失效、经济利
益受损。
5.担保责任余额、准备金计提应符合监管要求,避免造
成监管处罚。
6.设立的反担保措施应及时落实,避免代偿无法收回,
造成损失。
(二)贷后资产管理业务风险
1.抵押登记落实到位,避免抵押物被查封,造成损失。
(1)按规定签署书面不动产权证书收押协议。
(2)及时办理抵押权预告登记,抵押权预告登记财产
信息应与首次登记一致,避免抵押财产优先受偿权无法实
现。
(3)加强对开发企业跟踪,已具备条件的建筑物应及
时办理所有权首次登记和转移登记,避免抵押财产优先受偿
权无法实现。
(4)及时办理不动产抵押登记/抵押权变更登记,避免
抵押权无法行使,抵押财产优先受偿权无法实现。
(5)对抵押合同存在的瑕疵及时修订、他项权证登记
信息录入应准确、并取得抵押相关方同意的法律要件,避免
抵押合同无效,抵押财产优先受偿权无法实现。
2.抵押物管理规范,避免抵押权无法实现,造成损失。
(1)定期监控抵押物状态,发现抵押物被占用、损坏、
灭失等情形,及时采取相应措施,避免风险损失。
(2)与抵押权相关的档案应妥善保管,避免因档案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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毁或遗失,导致抵押权无法实现。
(3)退证时应认真核对产权人信息,防范发生未抵押
退证,导致房屋被转让。
3.逾期贷款应催收到位、诉讼及时、处置合规,避免造
成损失。
(1)健全催收机制,规范催收行为,避免违法催收、
无效催收。
(2)催收管理应规范,催收通知、催收信函信息准确、
送达及时,催收记录完整、准确,避免诉讼证据缺失。
(3)逾期垫付罚息归属清晰、比例合理,避免公司利
益受损。
(4)规范诉讼管理,诉讼及时、不得超过诉讼时效、
财产保全及时,保证追索权利。
(5)建立健全逾期贷款处置核销办法,5 年以上代偿款
和诉讼代垫款无法收回应制定相应处置方案,避免原因不明
长期挂账。
(三)创新产品研发风险
1.建立有效的创新产品研发机制,产品研发决策依据应
充足。
2.对创新产品研发可行性进行全面分析论证,避免产品
研发决策失误。
3.提升合规意识和对行业监管要求认知,确保研发的产
品符合监管要求,避免被监管机构处罚。
适用法律法规及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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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
2.《不动产权证书管理办法(试行)》(融资担保发〔2023〕
23 号)
3.《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逾期处置操作规范(试行)
(融资担保发〔2023〕29 号》
预防措施:
1.建立健全担保业务规范,制定加强担保合同审核,对
担保合同的履行情况进行监控。
2.及时、规范办理抵押登记,发现抵押物被占用、损坏、
灭失等情形,及时采取相应措施,避免风险损失。
3.严格按照《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计提准备
金。
4.定期对担保项目进行监管,及时了解项目状况及风险
状况,采取相应补救措施,防范化解担保风险。
5.项目研发要进行科学、充分论证,合理配备研发人员,
加强研发过程管理,保障公司利益不受损。
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执行廉洁从业规定方面
(一)加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1.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加强日常监督检查等,严禁违反
中央有关廉洁从业规定或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
的问题频发或造成重大影响。
2.对严重违纪违规问题不得隐瞒不报、压案不查。
(二)严禁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1.领导人员公务用车应符合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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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严禁违规公车私用。
3.严禁超标准建设办公用房、豪华装修。
4.领导人员办公室面积应符合标准。
5.在企业发生亏损期间,不得新建或豪华装修办公用房
添置高档办公用品。
6.严禁违规为领导人员承担各种学历教育以及为取得学
位而参加的在职教育费用。
7.严禁在旅游风景名胜区、高档酒店召开培训会议或借
培训会议名义安排旅游、高消费娱乐活动。
8.严禁为领导人员超标准接待、超标准乘坐交通工具、
超标准报销住宿费用、违规为领导人员发放通讯补贴。
9.严禁违规为领导人员支付与企业经营管理无关的各种
个人消费支出。
10.严禁继续为调离或退休的领导人员提供履职待遇、业
务支出。
(三)严格执行廉洁从业规定
1.企业领导人员严禁违规经商办企业,违规持股,违规
兼职取酬,违规从事有偿中介活动。
2.企业领导人员亲戚或特定关系人严禁依托国有企业违
规开展业务。
3.企业领导人员严禁利用职权谋取私利以及不正确行使
经营管理权,侵害公共利益、企业利益。
适用法律法规及管理制度:
1.《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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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中办发
【2009】26 号)
3.《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
4.《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任职和公务回避暂行规定》(京国
资发【2006】19 号)
预防措施:
1.全体员工应进一步提高遵纪守法意识,党员领导干部
严格执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防止利
益输送及关联交易问题的发生。
2.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实施细则的要求,对于
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及时上报进行处理。
八、内审外查发现问题整改方面
规范落实整改
1 审计整改工作应纳入领导班子议事决策范围。
2.应在规定时间内整改发现的问题。
3.及时将整改结果按要求报送。
4.举一反三,防止发现的问题屡查屡犯。
5.整改措施应制定具体措施和时间进度安排。
6.内审外查整改落实信息应真实、准确,防止虚假整改
隐瞒。
适用法律法规及管理制度:
各类内审外查整改落实清单(2022 年度暂未涉及)
预防措施:
强化整改工作督办,建立健全审计整改工作台账,对标
- 20 -
责任部门和责任人,严格落实对账销号,按整改时限督促整
改落实,形成审计监督闭环管理。
北京市住房置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综合部 2023 年 11 月 20 日印
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