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〇二二年
二〇二二年
1、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住宅装饰装修工程适用此合同文本。
2、工程承包方 (乙方), 应具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
业执照和各级行业管理部门颁发的资质等级证书。
3、甲、乙双方当事人直接签订此合同的,应一式两份,合同
双方各执一份;凡在本市家庭装饰市场内签订此合同的,
应一式叁份 (甲、乙双方及市场主办单位各执壹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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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代理人(姓名): 民族:
住所(经常居住地的详细地址):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手机号:
营业执照号: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本工程设计人: 联系电话:
施工队负责人: 联系电话: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西安市室内装饰管理条例》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家庭居室装
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工程名称 (地址):
2、工程装饰装修面积:
3、工程户型:
4、施工内容:详见本合同附件(一)预算表及有关设计方案、施工图纸。
5、承包方式: (A:乙方包工包料(见附件二)。 B:乙方包工并部分包料,
甲方提供其余部分材料(见附件二)。 C:乙方包工,甲方包料(见附件二)。)
6、工期 (合同价款之外的增加工程量工期,不在本工期约定范围内):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总共期限: 天
7、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人民币) ;大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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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甲方应与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
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乙方。
一、 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 种方式提供:
(1)甲方提供施工图纸,一式叁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贰份。
(2)甲方委托乙方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一式叁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贰份。
二、 双方提供的设计方案、图纸必须符合《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
(GB50325—2010)的要求。
三、 双方应当对有关的设计方案,施工图纸予以签收确认。
四、 双方不得将对方提供的有关施工图纸、设计方案等资料擅自复制或转让给第
三方,也不得擅自用于本合同以外的其他项目。
一、开工三日前要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二、无偿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至施工场地内以及其他约定的必要条件保障。
三、负责办理房屋物业部门开工手续和应由业主支付的有关费用。
四、遵守物业管理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
五、负责协调现场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六、 不得有下列行为:
(1) 随意改动房屋主体和承重结构。
(2) 在外墙上开窗、门或扩大原有门窗的尺寸,拆除连接阳台门窗的墙体。
(3) 在室内铺贴一厘米以上石材、砌筑墙体、增加楼地面荷载。
(4) 破坏厨房、厕所地面防水层和拆改热、暖、燃气等管道设施。
(5) 强迫乙方违章作业施工的其他行为。
七、凡必须涉及以上第“六”条行为的,房屋产权人应当向房屋管理部门或物业
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由原设计单位或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对改动方
案的安全使用性进行审定并出具书面证明,由有关房屋管理部门或物业管理
部门批准。
八、施工期间甲方仍需部分使用该居室的,甲方则应负责配合乙方作好保卫及消
防工作。
九、参与工程质量施工进度的监督,参加工程材料验收、隐藏工程验收、竣工验
收。
十、由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必须清晰明了,标注清楚,并由相关设计人员负责
向乙方施工队进行设计交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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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应主动出示企业营业执照、施工资质证书;如属分支机构,也须有上级公司出
具的证明并提供复印件各一份。
二、施工中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范、防火规定、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安全
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工程内容。
三、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1) 无有关房屋管理部门和物业管理部门审批手续和加固图纸,不得拆改工程
内的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不得加大楼地面荷载,不得改动室内原有热、暖、 燃
气等管道设施。
(2) 负责工程成品、设备和居室留存家居陈设的保护。
(3) 不得扰邻及污染环境,在相关施工规定的期限内,不得从事敲、砸、刨、
钻等产生噪声的装饰装修活动。因进行装饰装修施工造成相邻居民住宅的管道
堵塞、渗漏、停水、停电等,由乙方承担修理和损失赔偿的责任。
(4) 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畅通和卫生间的清洁;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每
日完工后清扫施工现场。
四、应甲方要求,如实告知甲方本合同签订及履行过程中涉及的各种标准、规范、
预算书、参考价格等有关资料以及提供查阅条件。
五、甲方为少数民族的,乙方在施工中应尊重民族风俗习惯。
一、按乙方编制的本合同家装《工程材料、设备明细表》所约定的供料方式和内容
进行提供。
(1) 应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甲方在材料、设备到施工现场前通知乙方。
双方就材料、设备质量、环保标准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 (见附件二)
(2) 应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乙方在材料、设备到施工现场前通知甲方。
双方就材料、设备质量、环保标准共同验收,由甲方确认备案。
(3) 双方所提供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必须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
布的十种《室内装饰装修有害物质限量》标准,和经行政部门批准具有检测资
质的专业检测部门提供的检测合格报告。
(4) 如一方对对方提供的材料持有异议需要进行复检的,检测费用由其先行垫
付;材料经检测确实不合格的,检测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5) 甲方所提供的材料、设备经乙方验收、确认办理完交接手续后,在施工使
用中的保管和质量控制均由乙方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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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必须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 到
现场,如延期到达,则工期顺延,并按延误工期付给乙方违约金每天本合同工
程造价金额 1‰的违约金。如甲方所提供材料、设备发生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
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如需乙方代购材料,加收代购部分 5%服务费、
运输费、搬运费按实际发生费用计。
在施工期间对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由合同双方共同签订
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及工期。工程变更单,作为竣工结算和顺延
工期的根据。 (见附件三)一、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的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二、 因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应顺延;因甲方提供
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三、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影响正常施工的,工期应顺延。
四、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完工,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
返工费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五、判断造成工期延误以“双方认定的文字协议”为确定双方责任的依据。
一、装饰装修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方面,应严格按照《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
制规范 (GB50325—2010) 的标准执行。
二、工程施工质量标准,双方同意参照 标准。 ( A、《陕西省家庭装饰施工标准(试
行)》 规定 B、《西安市家庭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三、质量认证部门:国家技术监督部门认证的装修工程质量监督检验站。
四、质量检查监督部门:西安市家庭装饰协会。
五、施工过程中,双方对工程质量、室内空气质量发生争议,可委托有关行政主管
部门、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证的专业检测单位,对工程质量、室内空气质量予
以检测,检测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应先由提出申请的一方垫付,最终由责任方
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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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联合验收:
(1) 隐蔽工程验收;
(2) 竣工验收。
二、 甲、乙双方应按约定及时办理以上 (1 、2 项) 工程质量的检查和验收手续,各阶
段验收后应填写工程验收单 (见附件四)。如甲方未能按约定日期参加验收,由
乙方组织人员进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事后,若甲方要求复验,乙方应按要
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由甲方承担,工期也予顺延。
三、 工程竣工后, 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竣工验收通知单三日内组织验收,
应填写工程验收单 (见附件四)。验收合格后,双方办理移交手续 (见附件五),结清
尾款。签署保修单,提交水电改造图。若甲方自接到竣工验收通知单逾期未组织验
收,视为工程合格同意通过验收,应办理结算手续。 (未出现在报价单及变更单上
的项目乙方不予承担任何责任)。
四、工程验收七日内甲方未支付工程结算款视为自动放弃保修及维修的权利,且乙
方保留追讨欠款的权利;甲方未结清工程决算价款时,未经验收,如甲方自行
搬进入住,视为验收合格。
五、保修期自工程竣工甲方验收日期起为 2 年。水、电、防漏工程的保修期为 5 年。其
中墙地砖、木地板、洁具、五金件、整体橱柜、木门等主材保修期为 1 年。
六、乙方包工包料 (不包括甲方自行购买之部分材料) 工程,保修期内因质量原因
所产生的材料费、人工费均由乙方承担。
七、保修期内非装饰的外力因素所产生的结果,不在保修范围内。维修的材料和人
工费均由甲方负责。
八、甲方凭乙方开具的《西安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质量保修卡》享受保修(见附
件六),无保修卡的概不享受保修。
一、 合同签字生效后,甲方按下列表中的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工程造价为 (其中半包部分 ,主材费 )
支付次数 支付时间 工程款 支付比率 应付金额
第一次 定金 工程造价 20% 元
第二次 签订合同之日 工程造价 50% 元
第三次 工程进度过半
半包部分 25% 元
元
主材料费 30% 元
第四次 竣工验收合格 半包部分 5%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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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工程进度过半是指完成以下五项界定工程过半的标准:(1)水、电管线铺设完
成;(2) 防水完成;(3) 墙面、顶面一遍腻子;(4) 墙、地砖送货至工地现场;(5)厂
家加工类产品以乙方向厂家订货成功下单生产为准。
三、工程验收合格后,甲方对乙方提交的工程结算进行审核。自提交之日起二日内
如未有异议,即视为甲方同意支付乙方工程尾款。
一、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得无故终止合同,如单方终止合同须付另一方本合同
工程造价金额 20% 的违约金,因违反有关法律规定受到处罚的,最终责任由责
任方承担。
二、一方当事人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并由责任方承担因合同
解除而造成的损失。
三、甲方无正当理由未按合同约定期限支付第二、第三次、第四次工程款,每延误
一日向乙方支付本合同工程造价金额 0.5‰ 的违约金。
四、由于乙方责任导致工程质量和室内空气质量不合格,乙方按下列约定进行返工
修理、综合治理和赔付:
(1) 对工程质量不合格的部位,乙方必须进行彻底返工修理。因返工造成工程
的延期交付视同工程延误, 每延误一日向甲方支付本合同工程造价金额 0.5‰ 的违
约金。
(2) 对室内空气质量不合格,乙方必须进行综合治理。因治理造成工程延期交
付视同工程延期,按本条第三项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3) 室内空气质量经治理仍不达标且确属乙方责任的,乙方应当向甲方返还不
合格部分工程价款,并加罚退还部分款项 5%(除水、电项目、拆除项目、灯具、
开关、洁具、配件项目),乙方不再承担其他责任。
五、关于停工:
由于甲、乙方原因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双方将暂停施工,但必须以书面形式通
知对方阐明停工原因:
A、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按期向乙方支付工程款项或变更工程款,经协商,在三日之内无结
果。
B、甲方未经乙方同意,单方自行变更工程或和乙方施工队私下交易,隐瞒乙方。
C、甲方提供劣质、不符合规格或不符合设计要求的材料设备,或在施工限定的时间内
不及时提供材料或设备到现场。
D、同场其他非乙方施工队伍未予以配合,甲方不予以协调,导致无法进行施工。
E、甲方未履行本合同约定中的责任。
F、乙方提供的材料不符合預算规定中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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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乙方提供劣质、淘汰装饰材料 (经有关质检部门检验认定的)。
H、乙方施工人员在工地打架斗殴、有偷盗破坏行为。
I、乙方未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
J、如双方同意复工,则责任方须向另一方支付停工期间的损失,按合同总金额的 2‰
支付违约金,并按停工时间、合同工期自动顺延。
K、如乙方无任何理由自行停工、延误工期,甲方有权索赔停工期间的损失。
一、甲乙双方之间一切约定均须签订书面协议。
二、甲乙双方均有责任核实工程项目及工程量。乙方为甲方施工的项目以预算书上
文字写明的项目为准,工程量按施工中实际发生的为准,竣工后进行决算(见附
件一)。
三、施工图或效果图等一切相关图纸或文档中所标注的用材若与预算和主材料清单
中所列明的用材有差异,以预算和主材料清单为准。
四、施工期间,甲方将外屋门钥匙一把,交给乙方施工队负责人负责保管。工程竣工验
收后,双方结清工程决算价款,由乙方把此钥匙交还给甲方。工程施工期间或竣工
后未经验收,甲方未结清工程决算价款时,如单方面更换钥匙或锁具,视为该工程验收
合格。
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如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或凭本合同向西安市工商行
政管理局或西安市家庭装饰协会投诉,请求调解处理。如协商、调解不成时,
可选择以下方式解决:(只选择其中一种):
A 、 仲裁委员会仲裁。 B 、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一、关于合同中有关用语的说明:
(1) 本合同中“竣工”是指:合同中约定的工程内容全部完成,经甲乙双方验
收合格视为竣工。
(2) 本合同中“验收合格”是指:承包方、发包方在《工程竣工验收单》上签
字盖章或虽未办理验收手续但发包方已入住使用的,均视为验收合格。
二、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 (盖章) 后生效。
三、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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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双方可以书面形式对本合同进行变更或补充,但变更或补充不合理的减轻或免
除本合同规定应由乙方承担责任的,仍应以本合同为准。
五、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影响了合同的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双方应本着公平原
则协商解决。
六、本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终止。
1 、甲方所交纳的所有款项必须以盖有乙方财务章的收据为准, 由甲方亲自到乙方财
务部交纳,白条、无条、非甲方本人到店付款均视为无效, 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合同中的所有条款由双方委托代理人以书面签字或盖章为准.任何口头承诺无效。
3、甲方应向乙方如实告知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住所(经常居住地
的详细地址)、装修地址、建筑面积、工程户型,并保证其真实性。如因甲方未按上要求
填写信息,造成乙方不能按甲乙双方约定履行合同条款,乙方不予承担任何责任。
4、甲方应确保一套房屋只使用一个合同号,若同一套房屋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的
合同号的,应承担本工程造价百分之二十的违约金,乙方有权终止所有关于本套房屋
的装修合同,且甲方已交所有款项作为赔偿乙方的损失不予退还。
甲方 (业主): (签章)
年 月 日
乙方:(施工单位) (签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市场主办单位: (签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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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工程施工合同(附件)
附件(一): 编号:工 程 预 算 表
第 页 共 页
甲方代表:(签章) 乙方代表:(签章)
年 月 日
业主姓名 装饰地址
联系电话 手机 编制时间
设计房型 设计者姓名 设计者手机
编号 项目名称
主材名称品
牌等级规格
单位 数量
主材铺材费 人工费
单价 合价 单价 合价
合计 元
直接费用合计 元
间接费用 间接费用 % 元
总造价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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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 编号:甲 方 提 供 材 料、设 备 表
序
号
材料或设备名称、品牌 规格、型号
质量
等级
单
位
数
量
金额
供应
时间
备注
送达地点 签收者
第 页 共 页
甲方代表:(签章) 乙方代表:(签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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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三): 编号:工 程 变 更 表
序
号
变更内容 原价格 新价格 增减金额(+、-) 签名
详细说明:
增项工程金额 减项工程金额 (增+减)金额 支付金额
注:(1)若变更内容过多请另附说明;
(2)增加项目金额,减少项目金额后应将实付金额在签变更单认可时,将款
一次付清。甲方代表:(签章) 乙方代表:(签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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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四): 编号:工 程 质 量 检 验 表
业主姓名: 委托代理人: 电话:
施工地址: 开竣工日期:
项目负责人: 质检员:
检验项目内容 检验日期
检验结果 检验签名
合格 不合格 补验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竣工总验收
整体工程验收意见:甲方代表:(签章) 乙方代表:(签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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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五): 编号:工 程 结 算 单
序号 项目 金额 备注
1 工程合同总价
2 变更增加项目
3 变更减少项目
4 工程结算总额
5 甲方已付金额
6 甲方结算应付款
甲方代表:(签 章)
乙方代表:(签 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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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六): 编号:装 修 工 程
质 量 保 修 卡
公司名称 电话
业主姓名 电话
施工地址
公司负责人 施工负责人
现场
施工
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
验收
日期
至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保 修 期 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甲方代表:(签章) 乙方代表:(签章)
年 月 日
备注: 1、自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装饰装修工程保修期为两年,家
具保修一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渗漏工程保修期为五年;
2、保修范围:在双方已办理完毕所有手续的情况下,以乙方盖财务
专用章的收据作为依据,甲方支付乙方的实际费用对应的双方签字认
可的工程项目,均作为乙方必须履行的保修内容;
3、保修期内因乙方施工、用料不当的原因造成的装饰装修质量问题,
乙方须及时无条件进行维修;
4、保修期内因甲方使用、维护不当造成饰面损坏或不能正当使用,
乙方酌情收费维修;
5、本保修单在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6、家具不在此保修卡承保范围,另见《家具订单协议》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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