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东新区招商选资系列
政策汇编
邢东新区管理委员会
2023 年 6 月
邢东新区招商选资系列
政策汇编
邢东新区管理委员会
2023 年 6 月
编辑说明
近年来,邢东新区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狠抓项目
“双进双产”
,发展基础不断夯实。牢固树立“项目就是生命线”
“项目为王、效率至上”理念,持续加大招商选资力度,大力度
推进项目建设。聚焦“大好高优”招大引强,坚持领导作表率、全
员齐上阵,瞄准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招大引强。为此,
邢东新区结合省市招商引资相关政策,立足现阶段项目和产业发
展状况,快速研宄制定了一系列招商政策。为方便有关部门、企
业和个人随时学习掌握有关政策,特制作邢东新区招商选资政策
电子书,以飨读者。
欢迎大家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邢东新区竭城为您提供优质
高效服务。服务热线:0319-3880373。
联系人:韩金柱 电话:18531906680
邢东新区管理委员会
2023 年 6 月
目录
邢东新区简介..................................................................................... 1
邢东新区重大项目招商选资优惠政策(试行)............................ 3
关于支持企业上市融资的十条政策措施.........................................7
关于加快推进科技创新的十条措施(试行).............................. 12
关于高标准打造人才生态的实施意见...........................................18
关于对创办总部经济类项目的人才奖励的解读.......................... 26
邢东新区工业项目城市配套费减征实施办法(试行)..............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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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东新区简介
邢东新区位于晋冀鲁豫四省交汇地带的河北省邢台市主城
区内,是全国首批国家级产城融合示范区,河北省高新技术产业
开发区,是河北省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和对接服务雄安新区建设
的重要支撑区,也是京广高铁沿线上最具投资潜力和价值的区域
之一。规划面积370平方公里,其中,直管区73平方公里。发展
战略定位是产城融合示范区,新能源装备生产基地、智能制造产
业基地、新业态新模式引领基地。空间布局是“一核一城两区四
轴”,即:园博园城市绿核,未来科技城,尚东片区,高铁片区,
邢州大道、泉北大街、东华路、心河路4条产业发展轴。
在产业发展上,重点发展新能源装备和智能制造两大主导产
业,同时发展新材料、总部经济等产业,打造“2+2”高新技术
产业集群。先后引进了华为大数据产业园、赛特斯新一代通信技
术产业园、医药健康产业园、北大燕园科技园、挪宝新能源高端
装备制造基地、赛特斯 5G 产业园、京科光源产业园、12GW 高性
能锂离子储能电池、深圳惠程人工智能科技产业园、天永锂电池
滚压设备制造等一批重大项目入驻。
在城市和生态建设上,我们全力打造了园博园、金融中心、
国际会展中心等一批城市地标性建筑,正在实施园林酒店、邢东
CBD、科技城等公共配套设施建设,区域综合承载能力不断增强,
正在成为邢台对外开放的城市客厅。占地 4621 亩的邢台园博园,
生态景观与生产生活相融,是华北乃至全国从“有公园的城市”
- 2 -
向“公园中的城市”转变的典范。
在地理区位上,新区地处环渤海经济圈和中原经济圈交汇地
块,距离北京约380公里,距离天津约420公里,高铁1小时50分
钟即可抵京,是京广线上唯一没有开发的县市区。拥有“东出西
联,南通北达”的独特区位,具备与周边区域互动发展的区位优
势。
在投资成本上,邢台原材料丰富,运输成本、建安成本、土
地及水电气价格低,电力、人工等成本较京津及沿海地区低 30%
左右。特别是在产业人才方面,邢台职业技术教育水平在全国名
列前茅,素有“南深圳、北邢台”之称,每年各类毕业生达 5 万
余人,可以满足各类企业对人才和用工的需要。
在政策支持上,我们出台了《邢东新区重大项目招商选资优
惠政策(试行)》,多方面加大对招商引资项目的扶持力度。特别
是对央企、国企、上市公司和知名民企投资的重大项目,实行“一
事一议”,可从金融支持、税收奖励、固定资产投资奖励等方面
给予更大支持。
在审批服务上,新区有序承接了规划建设、土地储备供应、
行政审批等相关职能权限,改革及完善了“一窗受理”、“最多跑
一次”、“无休日预约服务”等工作制度,优化审批流程,实现了
“新区事新区内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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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东新区管理委员会文件
邢东管字〔2023〕6 号
邢东新区管理委员会
关于印发《邢东新区重大项目招商选资
优惠政策(试行)》的通知
新区各单位,祝村镇、豫让桥街道:
《邢东新区重大项目招商选资优惠政策(试行)》已经新区
管委会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邢东新区管理委员会
2023 年 3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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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东新区重大项目招商选资优惠政策(试行)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抓投资、上项目、促发展的重要
部署,进一步促进全区招商选资工作提质提速提效,根据国家和
省、市有关政策规定和《邢台市重大项目引进优惠政策(试行)》
(邢办字〔2021〕45 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试行一年来的有
关情况,特修订本政策。
一、适用范围
第一条 重点支持新引进符合我区主导产业规划、科技含量
高、税收贡献大、带动作用强的新能源、高端装备、生物医药和
电子信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城市经济综合体、众创空间、电子
商务、楼宇经济、五星级酒店等城市经济新业态,且符合
“234+1.5”(亩均税收 20 万元以上,亩均投资强度 300 万元以
上,亩均产出 400 万元以上,容积率 1.5 以上)准入标准的亿元
以上产业类项目。
第二条 本政策所指固定资产投资是指厂房及其配套设施、
设备投资与实际缴纳土地价款的总和。
二、生产制造类项目优惠政策
第三条 土地优惠政策。工业项目(固定资产投资亿元以上
的)在确定土地出让起始价时,最低可按不低于所在地土地等别
相对应《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标准》的 70%执行,但土地出让
价格不得低于土地取得成本、前期开发成本和依法应缴纳相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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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之和。
第四条 企业纳税奖励政策。签约后至项目投产前,产品销
售按区级留成部分的 80%奖励企业;项目在约定时间内竣工投产
且年亩均税收达到 20 万元/亩(含 20 万元)后,奖励以区级留
成部分为基数,采取超额累进方式奖励,20 万元一 50 万元(含
50 万元)部分按照 60%奖励,50 万元一 100 万元(含 100 万元)
部分按照 70%奖励,100 万元以上部分按照 80%奖励,奖励期为五
年。
第五条 用房优惠政策。对引进利用现有产业园厂房的高端
装备制造类项目,给予厂房租金补贴直至免租的优惠政策;对需
要使用洁净车间装修的,给予车间装修补贴直至免费装修的优惠
政策,具体补贴标准与企业的设备投资规模、科技含量、税收贡
献等相关联。
三、城市经济综合体项目优惠政策
第六条 企业纳税奖励政策。城市经济综合体、楼宇经济投
资主体在约定时间内竣工投用且年缴纳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达
到 20 万元/亩后,奖励以区级留成部分为基数,采取超额累进方
式奖励,20 万元-50 万元(含 50 万元)部分按区级留成部分 60%
奖励,50 万元-100 万元(含 100 万元)部分按区级留成部分 70%
奖励,超过 100 万元部分按区级留成部分的 80%奖励,奖励期为
五年。区级留成部分奖励给投资主体,引入企业奖励政策由投资
主体与引入企业商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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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总部经济项目优惠政策
第七条 认定条件。世界 500 强企业、中国企业 500 强、中
国民营企业 500 强在我区设立的总部(含决策中心、结算中心、
研发中心、营销中心、分支机构等,下同)或者区域总部,国家
和中央部门确定的大企业(集团)在我市投资设立的二级(含)
以上总部或者区域总部,可认定为总部企业。其他申请企业同时
符合以下条件的,可认定为总部企业:
(一)在我区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税务登记在本
区;
(二)符合本区产业发展规划,实缴注册资本(指实缴注册
资本中现金和有形资产部分)不低于 1000 万元(人民币或等值
外币,下同)。年销售额或营业收入不低于 1 亿元,且实现区域
经济贡献在 1000 万元以上;
(三)申请总部企业的母公司,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资产总额不低于 15 亿元;
2.上年度营业收入不低于 50 亿元;
3.在国内外投资或授权管理和服务的企业不少于 3 个,其母
公司为跨国公司的,在中国境内管理的企业不少于 3 个。
第八条 租金补贴奖励。新引进且在本区注册的数字经济、
电商经济、创业经济、流量经济、共享经济等城市经济新业态项
目或总部经济企业,年度纳税额 500 万元以上的,可给予企业不
超过 1000 平方米的房租补贴奖励,每平方米给予不超过实际租
- 3 -
金 90%补贴,最高不超过 40 元/月。从企业按约定时间纳税后进
行补贴,最多不超过 3 年,期间仍达不到上述条件的不再补贴。
第九条 企业纳税奖励政策。企业总部(不包括住宅开发企
业),奖励以区级留成部分为基数,采取超额累进方式奖励,100
万元一 500 万元(含 500 万元)部分按区级留成部分的 60%奖励,
500 万元一 1000 万元(含 1000 万元)部分按区级留成部分的 70%
奖励,1000 万元以上部分按区级留成部分的 80%奖励,奖励期为
五年。
五、城市配套费奖励
第十条 对符合第一条重点支持的项目,将其实际缴纳的城
市基础配套费专项用于该项目周边道路、绿化亮化等配套设施建
设。
六、科技创新奖励
第十一条 对首次获得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称号的,
每户奖励 50 万元;对新认定国家级单项冠军和独角兽企业的,
给予 50 万元奖励;对新认定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
企业技术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等科创平台,给予 100 万元奖励;
对在北沪深证券交易所、港交所及境外首发上市的企业给予 300
万元奖励;对新认定的国家级孵化器,给予 50 万元资金支持;
对全职到我区工作的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发达国家院
士以及世界知名奖项获得者,给予每人 100 万元科研经费补贴和
50 万元安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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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项目引荐人奖励
第十二条 对引进固定资产投资 1000 万美元以上的利用外资
重点产业类项目(含现有外商投资企业新增注册外资的投资),
按照实际利用外资额的 7‰对项目引荐人(不包括有引资任务的
公职人员,下同)进行奖励,单个项目奖励总额不超过 500 万元;
对引进固定资产投资 1 亿元以上、20 亿元以下的生产制造类项目
(含现有企业新增投资),按照到位固定资产投资 5‰的比例对项
目引荐人进行奖励,单个项目奖励总额不超过 300 万元;对引进
固定资产投资 20 亿元以上、50 亿元以下的生产制造类项目(含
现有企业新增投资),奖励 500 万元;对引进固定资产投资 50 亿
元以上、100 亿元以下的生产制造类项目(含现有企业新增投资),
奖励 1000 万元;对引进固定资产投资 100 亿元以上的生产制造
类项目(含现有企业新增投资),奖励 2000 万元。对项目引荐人
的奖励资金分期兑现,项目规划建筑面积的 50%出正负零奖励
10%,规划建筑面积的 80%以上主体厂房竣工后奖励 60%,项目投
产达效后奖励 30%。奖励基数以企业实际到位投资核算。城市经
济综合体项目参照以上办法执行。
八、附则
第十三条 “一事一议”政策。固定资产总投资 5 亿元(建
设周期 18 个月内)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传统产业高新化项
目或经评估为“高精尖”项目,重大总部经济、城市经济综合体
项目实行“一事一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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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条 严格兑现政策。设立重大招商选资产业项目扶持
资金,扶持资金纳入财政预算,所有奖励均从重大招商选资产业
项目扶持资金中列支。设立 1000 万元项目建设速度奖励专项资
金,对于提前完成约定工程建设进度节点的项目予以适当奖励。
所述奖励由企业提出兑现申请,报邢东新区管委会批准后予以兑
现。对于招引全市 25 个重点产业链的项目,按《邢台市支持重
点产业链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试行)》执行,如有重复的,按
照“从优、从高、不重复”的原则执行。
本政策自印发之日起试行,原《关于进一步加快招商选资工
作的十条优惠政策(试行)》(邢东字〔2022〕8 号)即行废止,本
政策与之前政策相冲突,以本政策为准,由区招商服务办公室负
责解释。本政策在试行过程中与国家法律法规不一致的以国家法
律法规为准。本政策原则上不与房地产开发项目挂钩,所有项目
一律不配套住宅。
- 6 -邢东新区党政办公室 2023 年 3 月 17 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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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邢东新区工作委员会文件
邢东字〔2021〕12 号
★
中共邢东新区工作委员会
邢 东 新 区 管 理 委 员 会
关于高标准打造人才生态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高标准打造人才生态的
实施意见》(邢字〔2020〕3 号)精神,加快实施人才强区战略,
实行更加积极、更加开放、更加有效的人才政策,加大对人才的
引进、培养、支持、保障力度,以人才红利助推新区经济社会高
质量赶超发展,结合新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加大引进力度,全方位引进各类人才
1.大力实施大学生招引计划。积极拓宽招引渠道,深化校地
合作。组建大学生招引工作专班,开展大学生招引直通车系列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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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组织有关部门和企业组成招聘团,结合新区产业需求,到省
内外高校开展精准招才。
2.加大国内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一是结合驻外招商选资、
引进人才工作,依托驻外招商机构,同步设立引才职能;同时积
极聘请专业引才顾问,努力引进带团队、带项目、带技术的高层
次创业人才落户新区,根据绩效给予 3-5 万元工作经费。二是积
极对接参加省、市跨区域高层次人才引进活动,持续深化柔性引
才。对引进院士,新设立省级院士工作站的,给予建站单位 10
万元资助;建站满 3 年绩效考核优秀并继续建站的,再给予 10
万元资助;对签订合同 3 年以上的院士,在省级生活补贴基础上,
再给予 5 万元生活补贴。三是加大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年内引
进(含柔性引进)博士、正高级职称以上人才 8 名。
3.积极推进“海外专家引进计划”。拓宽引才视野,开通“海
外引才直通车”,积极参加省、市开展的海外引才活动,主动引
进掌握关键技术、核心成果的海外专家。对引进的“高精尖缺”
外籍专家,聘用时间不少于 1 年且为企业带来明显效益和科研进
步的,引进当年由新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参照引进国外智力项目
相关规定对企业进行考核评估,评估合格后按照 5-30 万元、30
万元及以上年薪两个区间,分别一次性给予企业 5 万元、10 万元
资金补助。引进的国外智力项目获得省级及以上外专项目资助
的,给予引智项目单位 1:1 配套资助。
二、创新务实举措,加快本土人才培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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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高技能人才激励政策。一是对世界技能大赛金牌获得者、
“中华技能大奖”获奖者、“全国技术能手”“省突出贡献技师”
等省级以上高技能人才,按世界级、国家级、省级等不同层级,
分别一次性给予每人最高不超过 30 万元、20 万元、10 万元奖励;
新获评的技师及以上高技能人才,一次性给予 2000 元就业补贴。
二是鼓励全市院校与新区企业联合举办“订单委培班”,根据人
才培养情况,按照每人 500 元的标准给予资助,每家院校每年最
高不超过 50 万元。三是积极组织技能人才参加“邢襄名匠技能
大赛”,对获奖的技能人才给予最高不超过 5 万元奖励。四是加
强高技能人才载体建设,对新入选世界技能大赛中国集训基地、
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省级公
共实训基地的单位,按基地等级分别一次性给予 200 万元、100
万元资助,对国家级、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一次性给予 20 万元
资助。
5.深入推进“企业领军人才培养计划”。一是围绕“千企转
型”,实施“创新创业团队及领军人才支持扶持计划”,培育一批
取得创新成果、拥有核心关键技术和自主知识产权的领军人才队
伍。推动企业创新发展,对入选区级领军型创业、创新团队分 3
年给予 50 万元(第 1 年 10 万元,第 2 年 10 万元,第 3 年 30 万
元)资助,积极申报市级先进。二是设立“精英人才特殊贡献奖”
评选一批技术核心人才,一次性给予 5 万元资金支持。三是大力
培养产业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新能源新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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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等新兴产业技术人才,对入选新兴产业技术人才的,一次性
给予 5 万元资金支持。
6.加强重点专业领域人才培养。实施“企业转型升级接心技
术人才送培计划”,组织新区企业中的核心人才,到江浙等地同
行业企业开展“点对点”培养。
三、提高建设标准,打造人才发展平台
7.推进大学生实习基地建设。制定专项计划,与省内外高校
合作打造一批大学生实习基地,涵养来新区“潜在”人才资源,
实习基地为大学生提供基本生活保障,按照每人每期 500 元的标
准对基地给予资助,每个基地每年最高不超过 50 万元。
8.推进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区。着力集聚众创空间、孵化器、
研究院、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等创新平台,充分发挥“集产业、
拓服务、聚人才、育市场、孵企业”等功能。加快集聚高级人才
寻访、人才测评、人力资源管理咨询等高端专业人才中介机构,
新入驻新区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的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和机构,享
受房租“两免三减半”政策补贴。树立全链条孵化理念,鼓励市
场化运营模式,推进人才平台体系建设,对园区内获评国家级、
省级众创空间的,一次性分别给予最高 30 万元、15 万元奖励,
并享受房租补助等扶持政策。
9.推进名校名院名所引进基地建设。积极对接参加“百家央
企进河北”“百家科研院所进河北”“百家央企科研机构进河北”
活动,瞄准全国各大高校、科研院所,引进建设联合办学点、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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究生院或特色学院,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给予重点支持。深化
与央企、民企 500 强和科研院所合作,全面落实省、市有关激励
政策。加快推进人才基地建设,推动产业技术提档升级,对实现
技术进步产生较好效益的,给予 10 万元奖励。支持农业类院校
在新区建立农业新技术、新品种示范园,创办农业”田间大学”,
通过专家讲授解难题,技术人员示范转化,农民跟班学技能的模
式,培训农业科技人才,助力乡村振兴。
10.推进科研创新平台建设。对新建的国家重点实验室、国
家技术创新中心、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
级工业设计中心、国家级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每家给予 50
万元资助;新获批为省级重点实验室、省级技术创新中心、省级
企业技术中心、省级工程研究中心、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省级产
业技术研究院和省级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的,每家给予 20 万
元资助。对新建成的国家级、省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分别给予
10 万元、5 万元资助,每招收一名博士后研究人员给予 2 万元科
研经费补助。
四、提供最优服务,营造良好人才发展环境
11.加大既有政策落实力度。加强省、市各类人才政策落实
情况的督导,采取“一事一议”特事特办方式,保障来新区人才
各项政治和生活待遇落实,以最大诚意留住人才、服务人才。
12.拓宽人才多层次金融服务。对基金总额 3000 万元以上的
各类投资机构,引进高层次人才项目到新区落户且累计投资超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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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 万元的,给予财政资助,资助金额不超过其投资总额的 3%,
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 30 万元,单家投资机构累计不超过 100 万
元。探索设立“人才银行”,对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创业企业
给予低成本、低门槛的信贷支持,由财政资金贴息 3 年。实施风
险投资机构投资人才创业风险补偿机制,备案风投机构(在新区
注册或设立分支机构)投资新区人才支持计划资助项目所发生的
投资损失,可按不超过实际投资损失的 20%给予补偿,每个投资
项目的投资损失补偿金额不超过 50 万元,单个投资机构每年度
获得的投资损失补偿金额累计不超过 200 万元。
13.深化行政服务审批政策。梳理完善人才来新区行政服务
审批事项目录,制定服务指南。推进“互联网+人才服务”,提升
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水平,凡具备网上办理条件的,实行
网上受理、网上办理、网上反馈。
14.提升人才生活服务水平。推进“燕赵英才服务卡”扩面
升级,拓展服务范围,细化服务内容,推进建设“燕赵英才服务
卡”管理服务信息系统,实现持卡人才在线预约、事项沟通和落
实服务等功能。建立燕赵英才卡持卡专家数据库,详细记录持卡
专家各项信息,提高管理服务规范化、系统化、信息化水平。党
政办公室等部门协调解决好来新区人才的后顾之忧。
五、强化多元投入,构建人才发展保障体系
15.开放人才选聘自主权。统筹新区存量编制,收集闲置编
制,为人才队伍建设提供可持续编制保障。有关事业单位可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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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专业技术人才结构、发展现状和未来需求,由新区党工委统
一研究,公开选聘。
16.做好财政资金保障。人才发展专项资金列入财政预算,
保障人才政策兑现和人才工程实施的经费需求。
17.实施购(租)房补贴制度。对 2020 年 1 月 1 日后来新区就
业创业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到民营企业工作及自主创业的全日
制硕士研究生,缴纳社会保险半年以上(与用人单位签订 3 年以
上劳动合同),在新区首次购房的,分 3 年发放购房补贴。其中
博士研究生按 10 万元(第 1 年 5 万元,第 2 年 3 万元,第 3 年 2
万元)、硕士研究生按 8 万元(第 1 年 4 万元,之后每年 2 万元)
标准发放。上述人员中未购房且未享受相关住房优惠政策的,3
年内分别给予 1500 元/月、1000 元/月的租房补贴。符合条件的
大学生可按规定享受公积金贷款相关优惠政策。
六、加强组织领导,夯实人才工作责任
18.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充分发挥新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核
心作用,完善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及成员单位职责和运行机制,强
化“一把手”抓“第一资源”意识,改进工作方式方法,形成党
工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牵头抓总,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
合的人才工作格局。
19.强化人才工作运行机制。全面推行人才工作同基层党建
“双述双评”,加大考核权重,强化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人
才工作主体责任。坚持招才引智与招商选资并举,把引进高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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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机构、高层次人才项目作为重点考核内容纳入招商选资考
核。建立人才工作容错免责机制,对符合规定条件、标准和程序,
但资助项目未达到预期发展效果,相关领导干部在集体决策、勉
励尽职、未谋取非法利益、有效纠错的前提下,免除其决策责任。
20.做大做强宣传声势。充分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媒体作用,
加强对人才政策和优秀人才事迹的宣传报道,在新区营造识才、
爱才、敬才、用才的浓厚氛围。
本实施意见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中共邢东新区工作委员会
邢 东 新 区 管 理 委 员 会
2021 年 6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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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邢东新区工作委员会
中共邢东新区工作委员会
关于对注册创办总部经济类项目的人才
给予补贴或奖励的解读
一、认定条件
(一)关于总部经济类项目的认定条件:
1.世界 500 强企业、中国企业 500 强、中国民营企业 500 强
在我区设立的总部(含决策中心、结算中心、研发中心、营销中
心、分支机构等,下同)或者区域总部,国家和中央部门确定的
大企业(集团)在我区投资设立的二级(含)以上总部或者区域
总部,可认定为总部企业。
2.其他申请企业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认定为总部企业:
①在我区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税务登记在本区;
②符合我区产业发展规划,实缴注册资本(指实缴注册资本
中现金和有形资产部分)不低于 1000 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
下同)。年销售额或营业收入不低于 1 亿元,且实现区域经济贡
献在 1000 万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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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申请总部企业的母公司,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资产总额不低于 15 亿元;
(2)上年度营业收入不低于 50 亿元;
(3)在国内外投资或授权管理和服务的企业不少于 3 个,
其母公司为跨国公司的,在中国境内管理的企业不少于 3 个。
(二)注册创办总部经济类项目的人才应同时具备以下条
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遵守中华
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注册创办总部经济类项目需经我区主管部门认定。
二、优惠政策
(一)企业奖励
1.租金补贴奖励。注册创办的总部经济企业,年度纳税额 500
万元以上的,可给予企业不超过 1000 平方米的房租补贴奖励,
每平方米给予不超过实际租金 90%补贴,最高不超过 40 元/月。
从企业按约定时间纳税后进行补贴,最多不超过 3 年,期间仍达
不到上述条件的不再补贴。
2.企业纳税奖励政策。企业总部(不包括住宅开发企业),奖
励以区级留成部分为基数,采取超额累进方式奖励,100 万元一
500 万元(含 500 万元)部分按区级留成部分的 60%奖励,500 万
元一 1000 万元(含 1000 万元)部分按区级留成部分的 70%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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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 万元以上部分按区级留成部分的 80%奖励,奖励期为五年。
(二)人才奖励
1.对高层次人才来我区领办同时为高新技术企业、总部经济
类项目的,给予最高 50 万元启动资金支持。
2.对全职到我区工作的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发达
国家院士以及世界知名奖项获得者,给予每人 100 万元科研经费
补贴和 50 万元安家费。
3.对全职到我区工作的国家“千人计划”创新长期项目和创
业项目入选者、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国
家“万人计划”杰出人才、具有世界眼光和战略开拓能力的企业
家等高层次领军人才,视项目落地需求,给予每人 50 万元至 100
万元科研经费补贴和 20 万元安家费。
4.子女入学。结合人才本人意愿,人才子女可在邢东新区教
育部门推荐的同类优质幼儿园或小学就读。
三、办理程序
邢东新区党工委人才办会同相关部门进行初审,初审结果报
邢东新区党工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复审研究确定,公示无异议后
予以兑现。
四、资金发放
企业奖励由邢东新区拨付到企业;人才奖励由邢东新区拨付
到企业,由企业向人才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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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附则
1.关于“总部经济类项目的认定条件、优惠政策”的文件依
据是《邢东新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邢东新区重大项目招商选
资优惠政策(试行)〉的通知》(邢东管字〔2023〕6 号)第四章
“总部经济项目优惠政策”第七条至第九条。
2.关于“优惠政策”中“人才奖励”的文件依据是《邢东新
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加快推进科技创新的十项措施(试
行)〉的通知》(邢东管字〔2021〕11 号)第十章“强化高层次人
才引进”第一条至第三条。
3.本办法的具体解释工作由邢东新区党工委人才办负责。
4.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 5 年。
中共邢东新区工作委员会
2023 年 5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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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东新区管理委员会文件
邢东管字〔2023〕19 号
邢东新区管理委员会
关于印发《邢东新区工业项目城市配套费
减征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祝村镇、豫让桥街道,新区各单位:
《邢东新区工业项目城市配套费减征实施办法(试行)》已
经党工委会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邢东新区管理委员会
2023 年 5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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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东新区工业项目城市配套费减征实施办法
(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落实《邢台市重大项目引进优惠政策(试行)》
(邢办字〔2021〕45 号)、《邢东新区重大项目招商选资优惠
政策(试行)》,按照省、市城市配套费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新
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工业项目城市配套费减征工作由招商服务办公室
牵头协调,城市建设局执收,科工统计局、财政金融局、自然资
源和规划分局等相关部门配合,实行部门联合审批制度。
第二章 支持对象
第三条 重点支持符合《邢东新区重大项目引进优惠政策
(试行)》的工业项目,按照省市有关政策给予小微企业建设项
目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标准减征 50%。
第三章 申报资格和审批程序
第四条 招商选资企业申报城市配套费减征应提交以下资料
凭证:
(一)邢东新区城市配套费减征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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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小微企业证明、企业纳税
地证明等相关材料。
第五条 联合审批部门应在《邢东新区工业项目城市配套费
减征申请表》中填写明确的审核意见。
(一)自规分局负责对项目的建筑面积进行认定;
(二)科工统计局负责根据企业提供的中小微企业自测结果
及《中小企业声明函》出具中小微企业认定意见;
(三)财政金融局负责对企业申报减免金额进行审核,同时
指导企业提交纳税地证明材料;
(四)城市建设局负责执收并监督企业按时缴纳;
(五)招商服务办公室负责指导企业申请并协助办理,涉及
其他部门审核的事项依法进行审核。
第六条 严格工作时效。联合审批部门在收到企业完整提交
的申报资料后 2 个工作日内出具审核意见,招商服务办公室全程
跟踪各部门及时出具审核意见。
第七条 企业弄虚作假、伪造资料、套取政策的,一经查实,
严肃追究企业责任,依法追回有关优惠政策奖励。按照应缴纳全
额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双倍处罚。配套费执收单位严格使用财政
票据。
第八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试行,解释工作由招商服务办
公室会同相关部门承担。
附件:邢东新区工业项目城市配套费减征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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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邢东新区工业项目城市配套费减征申请表
申请单
位基本
情况
单位名称
法人代表 电话 联系人 电话
开户银行 账号
单位地址
项目
建设
基本
情况
项目名称 项目地址
总投资: 万元 其中:财政投资 万元
建设规模(平方米) 占地面积(亩)
其中:住宅面积 其中:一类工业用地
非住宅面积 道路地
公建配套面积 绿地
地下室面积
减免收费
项目名称
计征标准 计征单位
应缴纳面积
(㎡)
应缴纳金额
(元)
减免后缴纳
金额(元)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120 元/ ㎡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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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申请
说明
(盖章)
年 月 日
自规分局
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科工统计局
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城市建设局
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财政金融局
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注:各部门就本单位职责写出意见建议,主要负责同志签名并加盖公章。
- 35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