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服悦享》2023年7月刊-业务四部&福利产品部承办.

发布时间:2023-7-28 | 杂志分类: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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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服悦享》2023年7月刊-业务四部&福利产品部承办.

《外服悦享》2023 年 7 月号第 3 页 共 54 页3封面故事/人物04 得物 App 创始人---杨冰政策法规&信息速递05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适用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产品有关事项的通知08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 2022 年度社会保险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及缴费基数标准的通知09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 2023 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11 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长春市高校毕业生租房和生活补贴暂行办法(试行)》实施细则13 长春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灵活就业人员 2023 年下半年缴费标准14 长春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关于医疗保险费缴费暂停核定的通知15 吉外福利部部【2023】002 号关于长春市社保及医保调整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的通知16 吉外服福利部【2023】003 号关于长春市医保调整医疗保险缴费上下限及暂停核定的通知17 【吉林省内各地分/子公司-养老失业保险】关于调整养老失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的通知17 【吉林省内各地分/子公司-工伤保险】关于调整工伤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的通知18...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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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服悦享》2023年7月刊-业务四部&福利产品部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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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服悦享》2023 年 7 月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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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7月号主办:市场拓展部 本期承办:业务四部&福利产品部本月主要业务事件: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发布吉林省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核定与调整总第139期2023 年7月28日出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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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故事/人物

04 得物 App 创始人---杨冰

政策法规&信息速递

05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适用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产品有关事项的通知08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 2022 年度社会保险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及缴费基数标准的通知09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 2023 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11 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长春市高校毕业生租房和生活补贴暂行办法(试行)》实施细则13 长春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灵活就业人员 2023 年下半年缴费标准

14 长春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关于医疗保险费缴费暂停核定的通知

15 吉外福利部部【2023】002 号关于长春市社保及医保调整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的通知

16 吉外服福利部【2023】003 号关于长春市医保调整医疗保险缴费上下限及暂停核定的通知17 【吉林省内各地分/子公司-养老失业保险】关于调整养老失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的通知17 【吉林省内各地分/子公司-工伤保险】关于调整工伤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的通知

18 【白山分公司-医疗保险-提交材料】关于设置 90 日待遇等待期及允许进行医保费补缴的通知-补缴承诺书19 【白山分公司-住房公积金】关于白山市 2023 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的通知

20 【吉林-社会保险】关于调整吉林市 2023 年度养老、失业保险缴存基数上下限的通知

21 【吉林-住房公积金】关于调整吉林市 2023 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通知

22 【白城分公司-住房公积金】关于白城市 2023 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的通知

23 【延边分公司-住房公积金】关于对延边州 2023 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进行调整的通知24 【辽源分公司-住房公积金】关于 2023 年度调整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通知

25 【通化分公司-住房公积金】关于调整 2023 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及其上下限的通知27 【四平分公司-住房公积金】关于调整四平市 2023 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通知

人力资源管理实务&热点关注

28 个税汇算后,这些资料需留存 5 年!

30 实体社保卡如何申领?能跨省使用吗?

30 花钱可转职工社保?关于灵活就业人员参保,这些谣言别信!

32 省内流动就业的参保人员如何确定待遇领取地?

33 转移养老保险关系需要去原工作地吗?

34 五个“强化”落实落细就业优先政策,确保就业大局稳定!

35 “高考志愿规划师”靠谱吗?国家职业资格目录这里查→

36 人力资源服务划定“红线”!求职者速看→焦点新闻&时事话题

37 10 图看上半年中国经济

39 回顾 2023 上半年,有这些民生好消息!

42 超实用!2023 下半年考试日历来了→案例分析

44 在工作场所上传抽烟视频被解雇冤不冤

45 因严重违纪被解除合同无补偿

46 单位负责人说的“气话” 能否认定为解聘通知

牛小吉有话说

47 劳动经济学在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中的应用

吉林外服招聘专栏

49 【吉林外服广纳贤才】天下英才,外服至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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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物 App 创始人---杨冰杨冰出生于 1985 年,从小就是一个积极向上的人。在他 18 岁那年,还在上大一的杨冰就与他人一起,创办了如今中国最大的体育赛事服务商-虎扑,也是从此开始了自己的创业之路。虎扑创业成功后,他也开始琢磨起了与之相关的其他产业。杨冰看到宏观趋势,潮流文化正在不断出圈,时尚消费、潮流消费已成为年轻人消费升级的重要选项,杨冰嗅到了该领域的巨大商机。

于是 2015 年,杨冰开始自己的第二次创业,这一次他将目光锁定了潮流电商平台,得

物(当时还叫 “毒”)应运而生。“我是从一个篮球迷的深切感受出发,觉得自己喜欢,

但仍有需求不能满足,就试试看能不能自己把它做好,谈不上有什么复杂的创业规划。

2015 年,一个名为“毒”的 App 横空出世,以其“先鉴别后发货”的首创服务模式颠覆

了人们对电商平台的印象。精准洞悉痛点的定位使之一举成为“年轻派”的创新代表。

2019 年 1 月,“毒”将品牌升级为“得物”。得物的视域也从聚焦运动潮品扩大到为几十个

品类,也从以国外品牌为主转变为 “国潮根据地”,成为诸多国潮品牌的独家首发平台。

2020 年,得物用户对国潮商品的消费订单增长超 10 倍,发售的国潮新品数扩充了近

8 倍。近年来,国内的明星主理品牌受到大量年轻消费者的欢迎和喜欢。起初他们都是得物

社区的活跃用户,后来渐渐地把自己主理的品牌放到平台销售。

2021 年 5 月,得物的月活用户峰值已达到 8100 万,用户量增加十分迅速。另有第三方机构统计,得物2020 年GMV达到 500 亿元,位列 2020 国内消费电商第 11 位。

经过短短 7 年多的发展,如今得物 App 已经成为全球最大的潮流电商平台。得物的成功也带动了,杨冰个人财富的快速增长。根据最新发布的 《2023 胡润全球白手起家 U40 富豪榜》,杨冰的个人身家已达到 100 亿元这使他跻身胡润百富榜,并且在独角兽榜中排名第 48 位。

2016 年,杨冰获《互联网周刊》年度人物候选人荣誉;

2019 年 9 月,杨冰入选《财富》杂志“2019 年中国 40 位 40 岁以下商业精英榜单”;

2020 年 11 月,被 36kr 评选为 “2020 年度 36 位 36 岁以下了不起的创业者”;

2020 年 11 月 27 日,由中国新闻社《中国新闻周刊》主办的 2020“年度影响力人物”荣誉盛典在钓鱼台国宾馆举行。杨冰创办的新一代潮流网购社区得物 App 凭借在年轻消费领域的深耕和探索,荣获 2020“年度新经济企业”奖项;2021 年 2 月,杨冰获“上海市工商业领军人物”荣誉;

2021 年 5 月,杨冰荣获 2020 年上海在线新经济十大“年度人物”称号;

2021 年 12 月,位列《2021 胡润 U40 青年企业家榜》;

2023 年 5 月,荣获“第六届上海市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称号。

(来源:百度百科)

(本栏记者:罗木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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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适用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产品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适用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产品有关事项的通知金规〔2023〕2 号

各银保监局,各人身保险公司,中国银行保险信息技术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国精算师协会:为推动适用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商业健康保险惠及更多人民群众,促进多层次医疗保障有序衔接,有效降低医疗费用负担,丰富既往症和老年人等人群的保险保障,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银保监会关于进一步明确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适用保险产品范围的通知》(财税〔2022〕21 号),现就适用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人身保险公司开发的适用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应当覆盖面广、保障性强、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保障需求,加强与健康管理的融合,按要求报送审批或者备案。适用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范围包括符合下列要求的医疗保险、长期护理保险和疾病保险:

(一)保险期间

医疗保险的保险期间或保证续保期间不低于 3 年,长期护理保险和疾病保险的保险期间不低于5 年。(二)被保险人

适用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商业健康保险的被保险人可以是投保人本人,也可以是其配偶、子女或父母。(三)设计原则

1.医疗保险保障范围应当与基本医疗保险做好衔接,加大对合理医疗费用的保障力度。对于适用商业健康保险税收优惠政策的投保人为本人投保的,不得因既往病史拒保或者进行责任除外。可针对既往症人群设置不同的保障方案,进行公平合理定价。治疗特定疾病的医疗费用保险,或者治疗特定疾病的特定药品费用保险和特定医疗器械费用保险,不受此要求限制。

2.长期护理保险应当为不同年龄人群提供针对性的护理保障。鼓励开发针对既往症和老年人等人群的产品。鼓励开发满足在职人群终身保障需求的产品。鼓励探索适合居家护理、社区护理和机构护理的支付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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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疾病保险应当设置合理的保障责任范围和期限,有效提升产品保障能力。鼓励开发针对既往症和老年人等人群的产品。

二、商业健康保险信息平台为适用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商业健康保险的投保人建立信息账户,生成唯一的识别码,用于归集和记录投保人投保的所有适用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商业健康保险相关信息,支持投保人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识别码与保险合同相互独立。

中国银行保险信息技术管理有限公司根据监管要求,负责建设、运营、维护行业统一的商业健康保险信息平台。三、符合以下条件的人身保险公司可开展适用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商业健康保险业务:(一)上年度末所有者权益不低于 30 亿元;

(二)上年度末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 120%、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 60%;

(三)上年度末责任准备金覆盖率不低于 100%;

(四)具备符合要求的业务管理系统,并与商业健康保险信息平台完成系统对接。

主业突出、业务发展规范、内部管理机制健全的健康保险公司,可以不受本条第一款限制。四、人身保险公司应当做好适用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宣传推广,加强宣传材料和销售行为管控,畅通销售渠道,提供便捷服务,让人民群众愿意买、买得到、买得对,有效提升人民群众健康保障水平。适用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长期护理保险可参照互联网人身保险产品管理。

五、经营适用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商业健康保险业务的人身保险公司应当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在保单中明确告知投保人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等内容;在公司官网“适用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商业健康保险”子栏目中公示适用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商业健康保险的产品名单,并于每年 3 月 31 日(含)前披露上一年度适用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商业健康保险业务整体和分产品的原保险保费收入,以及医疗保险业务整体和分产品的综合赔付率指标。六、人身保险公司应当于每年 3 月 31 日(含)前,向金融监管总局及其派出机构报送上一年度适用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商业健康保险业务经营报告,经营报告作为年度产品总结报告的单独附件,内容应当包括:分险种和分产品的承保、理赔、回溯分析情况,存在的风险和问题,以及相关改进措施等。回溯分析应当重点关注实际赔付率、发生率和费用率等指标与精算假设的偏差。在日常经营中遇到重大风险和问题时,应当及时处理并向金融监管总局及其派出机构报告。医疗保险产品连续三年综合赔付率指标低于精算假设 80%的,人身保险公司应当及时采取调整改进措施,切实降低后续经营实际与精算假设的偏差,设计为费率可调的长期医疗保险应当建立双向费率调整机制。医疗保险业务三年累计综合赔付率指标低于 65%的,除采取上述措施外,人身保险公司报送该类产品时,应当提交费率合理性说明材料,说明材料须由总经理、总精算师、财务负责人签字确认并经公司董事会审议。

七、金融监管总局及其派出机构应当加强适用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商业健康保险的日常监管,维护正常市场秩序,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重点查处以下违法违规行为:

1.不实说明或夸大商业健康保险产品及相关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

2.以适用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名义销售不适用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

3.医疗保险未按要求承保既往症人群;

4.未按要求设计商业健康保险产品;

5.未按要求开展业务回溯分析;

6.金融监管总局及其派出机构认定的其他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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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产品管理、销售管理、信息披露等方面发现的问题,依法采取风险提示、监管约谈、责令限期整改等监管措施或实施行政处罚;对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八、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应当发挥自律组织作用,积极开展销售人员教育,加大对适用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商业健康保险的跟踪研究和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适用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商业健康保险的理解和认识。

中国精算师协会应当发挥专业优势,加大对行业适用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设计、经验分析等方面的研究力度,加强动态跟踪,为适用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商业健康保险发展提供专业支持。九、金融监管总局将根据国家医疗卫生政策变化、适用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商业健康保险经营实践和人民群众健康保障需求等情况,商有关部门后及时评估调整产品范围和有关要求。

十、本通知自 2023 年 8 月 1 日起实施。《中国保监会关于印发〈个人税收优惠型健康保险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保监发〔2015〕82 号)、《中国保监会关于印发个人税收优惠型健康保险产品指引框架和示范条款的通知》(保监发〔2015〕118 号)、《中国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开展个人税收优惠型健康保险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保监厅发〔2016〕1 号)同时废止。不符合本通知要求的适用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应于本通知实施之日起停止新业务销售,人身保险公司应当做好有效保单的后续缴费、理赔等客户服务工作,保障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合法权益。

附:

1.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适用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产品有关事项的通知》http://www.cbirc.gov.cn/cn/view/pages/ItemDetail.html?docId=1116062&itemId=917&generaltype=0

2.《关于适用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产品有关事项的通知》答记者问

http://www.cbirc.gov.cn/cn/view/pages/ItemDetail.html?docId=1116059&itemId=917&generaltype=0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2023 年7 月4日(来源: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官网)

(本栏记者:业务四部王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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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2022 年度社会保险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及缴费基数标准的通知关于公布 2022 年度社会保险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及缴费基数标准的通知吉人社联〔2023〕76 号

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障局、财政局:依据相关统计数据计算,现公布 2022 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并就职工个人缴费基数核定等相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2022 年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 79864 元。

二、2023 年 7 月 1 日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上限为19966 元/月,下限为3993.2 元/月。个人参保人员可在上、下范围内自主选择适当的缴费基数。

三、对从事农业生产的农垦企业及其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按照《关于吉林省国有农垦企业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吉劳社养字〔2003〕30 号)规定核定。2022 年全省农垦企业职工平均工资为23647.5 元。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吉林省医疗保障局吉林省财政厅2023 年6 月27日(来源: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

(本栏记者:业务四部赵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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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 2023 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关于 2023 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吉人社联〔2023〕88 号

各市(州)、长白山保护开发区、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社会保险局,省直各单位,驻吉中央机关事业单位,省直经办各统筹单位: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 2023 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人社部发〔2023〕28 号)要求,经省政府同意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批准,现就 2023 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调整时间和范围

从 2023 年 1 月 1 日起,为 2022 年 12 月 31 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含退职人员,下同)调整基本养老金。

二、调整办法和标准

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

(一)定额调整

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 30 元。

(二)挂钩调整

1.与缴费年限(工作年限)挂钩。退休人员缴费年限 25 年以下部分,每满一年,每月增加1 元;缴费年限26年至30 年部分,每满一年,每月增加 2 元;缴费年限 31 年至 35 年部分,每满一年,每月增加 3 元;缴费年限36 年及以上部分,每满一年,每月增加 4 元。上述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特殊工种折算年限)不足一年部分均按一年计算。按照“五七家属工”政策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企业退休人员不参与缴费年限挂钩调整。2.与基本养老金水平挂钩。退休人员月增加额为 2022 年底本人月基本养老金(不含职业年金)数额的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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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倾斜调整

以下退休人员再适当增加基本养老金。

1.高龄退休人员。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年满 70-74 周岁的每月增加 25 元;年满 75-79 周岁的每月增加35 元;80 周岁及以上的每月增加 45 元。

2.艰苦边远地区县(市、区)企业、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 5 元。

3.企业退休军转干部按上述标准调整后,基本养老金达不到调整后当地(所在市、县,省直管统筹单位为省)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的,补足到该水平。

(四)其他事宜

1.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2014 年 10 月 1 日)后新退休人员,若目前领取临时核定待遇,暂按目前临时核定待遇为基数确定与养老金水平挂钩调整标准,待按改革后的办法重新核定基本养老金后,已领取的待遇多退少补。2.已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符合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待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后,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重新计算待遇调整标准。

3.退休人员调整增加的基本养老金,按照退休时的个人账户养老金和基础养老金(包括过渡性养老金)所占基本养老金的比例,分别从其个人账户余额和统筹基金中列支,个人账户余额为零时,全部从统筹基金中列支。三、资金渠道

(一)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列支。(二)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列支。

(三)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可参照本通知执行,调整所需资金由原渠道解决。其中,对于应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待正式参保后再行调整待遇发放渠道,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将依据相关政策规定由各级财政部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和参保单位按照“多退少补”的原则进行结算。四、组织实施

(一)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工作,由退休人员待遇发放地社会保险局按照调整办法核定新增待遇,安排资金,组织发放。未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调整基本养老金按原渠道组织实施。

(二)调整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工作,按照属地原则,在各级政府统一领导下,由各参保单位主管部门、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社会保险局共同组织实施。尚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应按有关程序履行审批手续。

五、工作要求

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措施,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广大退休人员的亲切关怀。各地要按照省政府统一部署开展工作,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各参保单位主管部门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加强配合,做好资金调度,确保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吉林省财政厅2023 年7 月13日(来源:吉林省人民政府官网)

(本栏记者:业务四部谢莹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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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长春市高校毕业生租房和生活补贴暂行办法(试行)》实施细则《长春市高校毕业生租房和生活补贴暂行办法(试行)》实施细则为贯彻落实《长春市高校毕业生租房和生活补贴暂行办法(试行)》(长府办发〔2023〕27 号),以促进高校毕业生来(留)长安心就业创业为目标,助力长春全面振兴,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补贴对象

在长春市工作的当年应届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及全日制大学本科毕业生(机关和参公事业单位人员除外,以下统称“高校毕业生”),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可申请长春市高校毕业生租房和生活补贴。二、补贴标准

按博士研究生每月 2500 元、硕士研究生每月 1500 元、本科生每月 1000 元的补贴标准,给予最长24 个月的租房和生活补贴。

三、申报条件

(一)高校毕业生与依法在长春市注册登记的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在长春市缴纳社会保险;(二)高校毕业生与依法在长春市外注册登记的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工作地在长春市,并按规定在长春市缴纳社会保险;

(三)高校毕业生与事业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工作地在长春市,并按规定在长春市缴纳社会保险;(四)高校毕业生在长春市自主创业、灵活就业,并按规定在长春市缴纳社会保险。

四、申报材料

(一)高校毕业生居民身份证;

(二)高校毕业生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境外和港澳台高校毕业生需同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高校毕业生本人的银行借记卡;

(四)在市场主体就业高校毕业生提供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及以上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五)自主创业高校毕业生提供所创办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依法登记文件);

(六)灵活就业高校毕业生提供前三项材料。

五、申报程序

(一)个人申请。高校毕业生可在手机端登录微信小程序“灵动长春”中“政策直达”或电脑端登录“长春市政策服务网上大厅”(https://zc.zsj.changchun.gov.cn/)搜索“长春市高校毕业生租房和生活补贴”模块,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同时调用市社保局所提供的接口数据对高校毕业生的社会保险缴费情况进行核验后,提交相关材料在线申报。(二)初审。各县(市)区、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对高校毕业生提供的各类申报材料进行初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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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审核。市人才服务局对各县(市)区、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初审合格材料进行审核并汇总,确定当期符合申领条件人员名单及金额。

(四)公示。审核通过后,市人才服务局将符合申领条件人员名单在“长春市政策服务网上大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5 个工作日。

(五)兑现。长春市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中心按照报盘文件人员信息及金额将补贴资金发放到申请人提供的银行账户。特殊情况系统不支持发放时,可使用手工报盘方式发放。

六、相关规定

(一)“在长工作”是指工作地点在长春市域内,且在长春市缴纳社会保险;

“全日制毕业生”是指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层次毕业生;

“当年应届”是指高校毕业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时间在 2023 年 1 月 1 日以后且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时间至申报时间 1 年内,毕业证、学位证时间仅载明年月的,毕业时间以当月最后一天认定。

(二)本办法与长春市现行高校毕业生租住人才公寓补贴、高校毕业生安家补贴和人才住房保障支持项目、高校毕业生生活补贴政策不能重复享受,由高校毕业生自行选择其一享受。

(三)对在申报过程中弄虚作假骗取、套取租房和生活补贴资金等违法违纪行为的,一经核实取消补贴领取资格、追缴已发放补贴资金、并纳入个人信用记录,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责任。

(四)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缴费中断后,自中断当月起可享受一个月的宽展期,政策补贴时限内只可享受一次,宽展期包含在 24 个月补贴时限内。首次享受政策当月起的 24 个月内,若社保缴费单位发生变化且继续在长春市缴纳社会保险,需再次申报,补贴时限为自首月享受起至第 24 个月止。

七、申报时间与兑现时限

(一)申报时间:线上即时申报;

(二)审核时限:每月前 5 个工作日完成上月申报材料的初审、审核,并公示 5 个工作日。(三)兑现时限:公示通过后,5 个工作日线上发放兑现。

八、审核部门与咨询电话

(一)长春市人才服务局

咨询电话:0431—12333 0431—89917722

(二)各县(市)区、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

咨询电话:

南关区:0431—85282167 朝阳区:0431—89617240

二道区:0431—84881941 宽城区:0431—89990364

绿园区:0431—86762019 净月区:0431—84533743

经开区:0431—84660021 汽开区:0431—81501500

新 区:0431—80798161 莲花山:0431—81331221

中韩示范区:0431—81187029 九台区:0431—82356855

双阳区:0431—84282522 德惠市:0431—87222347

榆树市:0431—89786609 农安县:0431—83298788

公主岭市:0434—6292606

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 年7 月18日(来源: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

(本栏记者:业务四部赵春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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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服悦享》2023 年 7 月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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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灵活就业人员2023 年下半年缴费标准2023 年度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个体参保人员缴费标准

(2023 年 7 月 1 日后使用)

(来源:长春社会保险微信)

(本栏记者:业务四部金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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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服悦享》2023 年 7 月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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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关于医疗保险费缴费暂停核定的通知关于医疗保险费缴费暂停核定的通知

广大参保单位、参保个人:

按照省人社厅、省医保局、省财政厅印发的《关于公布 2022 年度社会保险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及缴费基数标准的通知》(吉人社联〔2023〕76 号)有关精神,自 2023 年 8 月 1 日起,长春统筹区内参保单位职工及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以“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 79864 元”的标准执行,上年度全省全口径月社会平均工资调整为 6655.33 元/月,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基数上限调整为 19965.99 元/月,下限调整为3993.20 元/月。为统一全市核定标准,2023 年 7 月 27 日至 8 月 6 日期间,暂停 9 月份我市参保单位及灵活就业人员缴费网厅及经办窗口核定,9 月份核定业务于 8 月 7 日恢复办理。

望周知。

长春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2023 年7 月27日(来源: 长春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官网)

(本栏记者:业务四部金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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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服悦享》2023 年 7 月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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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外服福利部[2023]002 号关于长春市社保及医保缴费基数上下限的通知根据《关于公布 2022 年度社会保险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及缴费基数标准的通知》(吉人社联字[2023]76 号)文件公布,依据相关统计数据计算,2022 年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79864 元,2023 年 7 月 1 日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企业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上限为 19966 元/月,下限为3993.2 元/月。本次调整以 2023 年初申报的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为依据进行调整。无需再次申报。另:长春市医保关于缴费基数上下限的小数点保留位数以最终医保系统核定金额为准。附件一:关于长春市社保及医保缴费基数上下限的通知

(本栏记者:福利保障部魏辰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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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服悦享》2023 年 7 月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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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外服福利部[2023]003 号关于长春市医保调整医疗保险缴费上下限及暂停核定的通知根据最新医保通知,长春市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基数上限调整为 19965.99 元/月,下限调整为3993.20 元/月。为统一全市核定标准,2023 年 7 月 27 日至 8 月 6 日期间,暂停 9 月份我市参保单位及灵活就业人员缴费网厅及经办窗口核定,9 月份核定业务于 8 月 7 日恢复办理。

按照省人社厅、省医保局、省财政厅印发的《关于公布 2022 年度社会保险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及缴费基数标准的通知》(吉人社联〔2023〕76 号)有关精神,社保与医保在上限的小数点取值上略有不同,以医保系统核单为准。

附件一:关于长春市医保调整医疗保险缴费上下限及暂停核定的通知(本栏记者:福利保障部魏辰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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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服悦享》2023 年 7 月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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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内各地分/子公司-养老失业保险】关于调整养老失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的通知依据《关于公布 2022 年度社会保险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及缴费基数标准的通知》(吉人社联字[2023]76 号)文件:

一、2022 年吉林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 79864 元。

二、2023 年 7 月 1 日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上限为19966 元/月,下限为3993.2 元/月。

本次以客户方 2023 年初申报的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为依据进行调整,无需再次申报。附件一:关于公布 2022 年度社会保险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及缴费基数标准的通知(本栏记者:分公司福利&行政事务部张蕾)【吉林省内各地分/子公司-工伤保险】关于调整工伤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的通知吉林省内各地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工伤科业务群(口头)通知,依据《关于公布 2022 年度社会保险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及缴费基数标准的通知》(吉人社联字[2023]76 号)文件,2022 年吉林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 79864 元。

2023 年 7 月 1 日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工伤保险个人缴费基数上限为 19966 元/月,下限为3993.2 元/月。本次以客户方 2023 年初申报的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为依据进行调整,无需再次申报。(本栏记者:分公司福利&行政事务部张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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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服悦享》2023 年 7 月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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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山分公司-医疗保险-提交材料】关于设置90 日待遇等待期及允许进行医保费补缴的通知-补缴承诺书2022 年 10 月起白山市医保局允许企业补缴医疗保险费用,因医保系统滞纳金模块没有搭建完成,补缴人员滞纳金暂未收取。

2023 年 6 月白山市医保局口头通知,自 2023 年 6 月起企业为员工办理医保费补缴业务时,企业需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详见附件)作为办理补缴业务的要件,要求企业承诺待医保系统滞纳金模块搭建完毕后按白山市医保局出具的征集单缴纳滞纳金。

请各位同事与客户确认向我司发出补缴通知后的滞纳金承担问题,白山分公司同事收到业务部发出的补缴任务单后,在操作业务时将向医保局提供加盖我司公章的“承诺书”。

附件一:承诺书

(本栏记者:分公司福利&行政事务部张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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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服悦享》2023 年 7 月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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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山分公司-住房公积金】关于调整白山市2023 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的通知白山市 2022 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 68765 元。据此,白山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如下:白山市 2023 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调整为 17191.25 元,缴存基数下限不变仍为 1640 元。已按 15974.25 元(原缴费基数上限)核定缴存基数但 2022 年月平均工资高于 15974.25 元的职工,进行基数调整,并补缴从 2023 年 1 月 1 日起少缴的住房公积金。

离职人员有需要调整缴存基数上限并补缴的,请于 2023 年 7 月 15 日前提供需补缴人员名单,我司为其办理补缴。本次调整以客户方 2023 年 1 月申报的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为依据进行调整,无需再次申报。附件一:关于白山市 2023 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的通知(本栏记者:分公司福利&行政事务部张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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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服悦享》2023 年 7 月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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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社会保险】关于调整吉林市2023 年度养老、失业保险缴存基数上下限的通知根据《关于公布 2022 年度社会保险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及缴费基数标准的通知》(吉人社联字[2023]76 号)文件公布,依据相关统计数据计算,2022 年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79864 元。2023 年 7 月 1 日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企业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上限为 19966 元/月,下限为3993.2 元/月。执行时间:2023 年 7 月 1 日。

本次调整以 2023 年初申报的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为依据进行调整。无需再次申报。附件一:关于公布 2022 年度社会保险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及缴费基数标准的通知(本栏记者:吉林分公司曹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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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服悦享》2023 年 7 月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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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住房公积金】关于调整吉林市2023 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通知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官方网站发布《关于调整吉林市 2023 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通知》,自 2023 年 7 月 1 日起,吉林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调整为 19446.24 元;下限为 2022 年吉林市月最低工资标准,即 1760 元。

本次调整以客户方 2023 年 1 月申报的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为依据进行调整,无需再次申报。2023 年 7 月在职员工调整进行调整。

附件一:关于调整吉林市 2023 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通知 附件二: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本栏记者:吉林分公司曹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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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服悦享》2023 年 7 月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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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城分公司-住房公积金】关于对白城市2023 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进行调整的通知白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微信公众号发出《关于对白城市 2023 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进行调整的通知》,自 2023 年 1 月起,白城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调整为 18212.74 元/月,缴存基数下限不变仍为1540 元/月,各单位可采取自愿的方式决定是否对上限人员进行 1 月-6 月的补差工作。

附件一:关于对白城市 2023 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进行调整的通知(本栏记者:分公司福利&行政事务部张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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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服悦享》2023 年 7 月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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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边分公司-住房公积金】关于对延边州2023 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进行调整的通知延边州 2022 年城镇非私营单位从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 77379 元。据此,延边州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如下:1、2023 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调整为 19344 元,缴存基数下限不变仍为 1760 元;2、住房公积金经办人员口头通知,对于已按 18242 元(原缴存基数上限)核定缴存基数但2022 年月平均工资高于18242 的职工,可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进行差额补缴。

如需补缴,请于 2023 年 7 月 14 日下班前将补缴人员名单发送分公司业务员。

附件一:关于对延边州 2023 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进行调整的通知(本栏记者:分公司福利&行政事务部张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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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服悦享》2023 年 7 月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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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源分公司-住房公积金】关于 2023 年度调整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通知辽源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通知,自 2023 年 7 月 17 日起,2023 年度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调整为19966 元,缴存基数下限不变仍为 1680 元。

各单位可采取自愿的方式决定是否对上限人员进行 1 月-6 月的补差工作。

本次以客户年初申报的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为依据进行调整,无需再次申报。

附件一:关于 2023 年度调整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通知

(本栏记者:分公司福利&行政事务部张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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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服悦享》2023 年 7 月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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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化分公司-住房公积金】关于调整2023 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及其上下限的通知根据吉林省统计局发布的吉林省 2022 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信息,其中通化市2022 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 68799 元,以及《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吉政函〔2021〕69号)其中通化市月最低工资标准为 1640 元。结合此两项政策,自 2023 年 7 月 1 日起,通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调整为 17200 元,下限不变,仍为 1640 元。

我公司开户比例 5%+5%,所以按比例 5%确定月缴额上限为 1720 元,按比例 5%确定月缴额下限为164 元。本次调整以客户方 2023 年 1 月申报的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为依据进行调整,无需再次申报。附件一:关于通化市调整 2023 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及其上下限的通知附件二:吉林省 2022 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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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三: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本栏记者:分公司福利&行政事务部张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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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服悦享》2023 年 7 月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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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平分公司-住房公积金】关于调整四平市2023 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通知四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关于调整四平市 2023 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通知》,自2023 年 7 月 1 日起,四平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调整为 18396 元,下限不变,仍为 1640 元。本次调整以客户方 2023 年 1 月申报的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为依据进行调整,无需再次申报。附件一:关于调整四平市 2023 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通知

(本栏记者:分公司福利&行政事务部张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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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服悦享》2023 年 7 月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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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汇算后,这些资料需留存5 年!个税汇算后,这些资料需留存 5 年!让我们一起来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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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服悦享》2023 年 7 月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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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吉林税务微信)

(本栏记者:业务四部王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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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体社保卡如何申领?能跨省使用吗?社保卡是大家享有就业、社保等权益的凭证,是政府民生服务的重要载体。

一、如何申领实体社保卡?

申请人可以自行通过社保卡管理服务机构网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委托的社保卡服务银行或者线上服务平台申领社保卡,或者通过参保单位、学校等代办机构代为申领。

二、社保卡可以跨省使用吗?

社保卡由各地人社部门组织实施发行和应用工作,技术标准全国统一,社会保障号码、姓名等关键信息可以实现全国通读。

在 2016 年启动的全国跨省异地就医持卡直接结算应用中,已实现社保卡全国通用。

社保卡普遍实现了省内跨地市线下异地办理,大部分地区还开通了社保卡的线上申领服务,全国统一的社保卡“跨省通办”服务已上线。

群众可通过国家政务服务平台、电子社保卡(APP、小程序)、掌上 12333APP 等渠道,在线办理社保卡补换、社保功能启用、临时挂失、制卡进度查询等“跨省通办”服务,线上提交申请,卡片邮寄到家。

(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微信)

(本栏记者:业务四部王立莹)花钱可转职工社保?关于灵活就业人员参保,这些谣言别信!灵活就业人员包括个体经营、非全日制以及新就业形态等从业人员。

一、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有两种制度可选择:

1.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这也是多数灵活就业人员选择的参保方式。

缴费由个人承担,可以在本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 60%-300%之间选择适当的缴费基数,缴费比例为20%,缴费方式可以按月、按季、按半年、按年等。

2.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缴费方式是每年按档次缴费,缴费档次各地有所不同。可以根据自己情况,选择合适的缴费档次,多缴多得、长缴多得。具体标准以当地人社部门公布数额为准。

二、如何办理参保?

拿上本人身份证(居住证)或社保卡等相关资料,到当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手续即可。如果不想出门,线上办理也是可以的!通过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si.12333.gov.cn),电子社保卡APP、小程序,各地人社部门网站等线上服务渠道,都可以轻松办理参保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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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重要提醒!

千万别为了图省事或误以为自己不能办理参保,而花钱找社会机构代缴社保,不然可能钱财、权益两空!四、注意啦!关于灵活就业人员参保还有这些说法都不对哦!

1、以个人身份参保不如单位职工参保划算?

这种说法不正确。

灵活就业人员以个人身份自愿参保,缴费由个人承担。虽然缴费比例、缴费基数确定办法与单位职工不同,但是灵活就业人员和单位职工的养老待遇计发方式是相同的。

也就是说,在缴费基数、缴费年限等因素相同的情况下,灵活就业人员享受的养老待遇与单位职工是一样的,待遇水平不会打折扣!

按照养老保险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原则,灵活就业人员选择的缴费基数越高、缴的年限越久,退休后每月领到的养老金也会相对越多。

2、花钱可将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转为职工社保?

千万别信!

如果灵活就业人员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那么与企业职工参加的一样,不存在“灵活就业人员社保”和“职工社保”的说法,更不存在两者互转的问题。

如果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的是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也不存在收费跨制度转移的情况。3.可以花钱补缴社保或者一次性“买够”?

别上当!

按照政策规定,参保人员应按期缴费,符合条件的才能按月领取养老金。

那些所谓“没交过或者社保断了无所谓,都能补缴”“有门路花钱帮您补缴社保费”之类的谎话,千万别信!4、失业后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不能申领失业金?

不是哦!

根据相关规定,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以个人身份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未出现依法应当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情形的,经办机构不得停发失业保险待遇。

也就是说,如果失业者满足参保 1 年以上、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这两个条件,即使目前以个人身份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一样可以领失业保险金。

(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微信)

(本栏记者:业务四部于程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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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服悦享》2023 年 7 月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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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内流动就业的参保人员如何确定待遇领取地?省内流动就业的参保人员如何确定待遇领取地?让我们一起来了解~

(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微信)

(本栏记者:业务四部胡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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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服悦享》2023 年 7 月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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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移养老保险关系需要去原工作地吗?转移养老保险关系需要去原工作地吗?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什么情况下需要转移养老保险关系?

跨省或跨制度流动需要转移养老保险关系。

比如从北京的公司跳槽到上海的公司工作,两个公司不在同一个省,就是跨省流动,需要转移养老保险关系。假如之前在农村务农,交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之后应聘到企业上班,又参加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这是跨制度流动,也需要转移养老保险关系。

如果已经开始领取养老金不管什么情况都不用再转移养老保险关系。

二、转移养老保险关系需要去原工作地吗?

办理超方便!

您可以直接到新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提出申请办理,也可以选择登录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或“掌上12333”APP 申请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填写本人基本信息和转移信息后通过认证即可完成申请。

三、转移养老保险关系有时间限制吗?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09〕66 号)规定,已经按国家规定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不再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在按规定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前转移养老保险关系没有时间限制,您可选择现在办理或领取待遇前办理。(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微信)

(本栏记者:业务四部金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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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服悦享》2023 年 7 月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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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个“强化”落实落细就业优先政策,确保就业大局稳定!就业是最基本的民生,上半年我国就业形势保持总体稳定。

1、新增就业进展平稳

1-6 月实现城镇新增就业 678 万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 57%。

2、城镇调查失业率有所回落

今年以来,城镇调查失业率整体呈下降趋势,6 月份回落至 5.2%,较去年同期下降 0.3 个百分点。3、困难群体就业得到积极保障

6 月末,脱贫人口务工规模达 3259 万人,超过 3000 万人的年度目标,1-6 月,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268 万人、困难人员就业 87 万人,均同比有所增加。

下一步如何落实落细就业优先政策,努力确保就业大局稳定?五个“强化”来助力!

一、强化岗位挖掘增潜力

加力落实好优化调整的稳就业政策,持续推行“直补快办”模式,加力释放政策红利。加快制定高质量充分就业意见,加大对吸纳就业能力强的行业企业支持力度。

二、强化创业创新激活力

放宽市场准入,落实创业担保贷款和贴息政策,强化场地支持、创业培训、资源对接、跟踪指导等一系列链式服务,营造浓厚创业氛围。

三、强化供需匹配加效力

推出全国就业公共服务信息平台,推动全流程进系统、全业务实名制、全服务用数据。推进党建引领基层治理,打造万个“家门口”就业服务站。

合理布局零工市场,推进即时招聘服务,完善促进灵活就业的激励政策和保障措施。

四、强化青年支持添动力

加速推进就业服务攻坚行动,全面落实“1311”实名服务,加快事业单位“三支一扶”等岗位招录。强化对困难毕业生和长期失业青年的结对帮扶,深化百万见习岗位募集计划,帮助他们尽早就业。提前谋划部署 2024 届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

五、强化兜底帮扶强助力

坚持有序外出和就地就近就业相结合,实施防止返贫就业攻坚行动,稳定农民工特别是脱贫人口的务工规模。加强对失业人员和困难人员的就业帮扶,及时足额发放失业保险待遇,保障好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微信)

(本栏记者:业务四部赵春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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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服悦享》2023 年 7 月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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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高考志愿规划师”靠谱吗?国家职业资格目录这里查→随着今年高考结束,专门指导考生填报志愿的“高考志愿规划师”再次受到关注。不少机构宣称花几千元培训三天到一个月就能通过考试持证上岗,“考证低门槛,快速实现高薪就业”这真的靠谱吗?

提醒!!!

“高考志愿规划师”未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2022 年版)》,也不在人社部公布的最新版《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中。

想参加职业资格考试一定要核对该职业资格是否在人社部公布的《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中。除此之外,任何机构或单位均不得自行许可和认定职业资格。

最新版“国家职业资格目录”这里查↓

扫描二维码即可查看

(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微信)

(本栏记者:业务四部赵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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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服悦享》2023 年 7 月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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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服务划定“红线”!求职者速看→日前,人社部出台《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管理规定》,自 2023 年 8 月 1 日起施行。这是首部系统规范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及相关活动的专门规章,适用于在我国境内从事人力资源服务活动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那么,《规定》重点规范了哪些人力资源服务活动?一起来看!

一、加强招聘服务管理

要求服务机构建立招聘信息管理制度,依法对用人单位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审查,并明确了企业银行结算账户等审查途径;明确投诉举报及处置方式,规定服务机构发现涉嫌虚假招聘等违法活动或收到投诉举报的,应当及时核实、暂停或终止服务。

二、明确服务禁止行为

规定服务机构不得有伪造、涂改、转让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为无合法证照的用人单位提供职业中介服务,介绍未满 16 周岁的未成年人就业等行为。

三、强化个人信息保护

明确处理个人信息方式及原则,确定收集个人信息应当限于实现求职招聘目的的最小范围,要求服务机构应当建立个人信息保护、个人信息安全监测预警等机制,采取必要措施防范盗取、贩卖、泄露个人信息等违法行为。四、规范服务收费和公平竞争

规定不得以提供招聘服务等名义向个人收取明示服务项目以外的服务费用,不得以各种名目诱导、强迫个人参与贷款、入股、集资等活动;不得扰乱人力资源市场价格秩序,不得采取垄断、不正当竞争等手段开展服务活动。五、规范其他相关服务活动

规定开展人力资源培训,不得危害国家安全、损害参训人员身心健康或者诱骗财物等要求;举办网络招聘会,应加强网络安全管理、履行网络安全保护义务、采取措施确保网络招聘系统及用户信息安全等要求;开展人力资源服务外包,不得以注册个体工商户等方式帮助用人单位规避用工主体责任、与用人单位串通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等要求。

(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微信)

(本栏记者:业务四部谢莹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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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服悦享》2023 年 7 月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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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图看上半年中国经济10 图看上半年中国经济,让我们一起来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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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政府网微信)

(本栏记者:业务四部王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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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顾 2023 上半年,有这些民生好消息!回顾 2023 上半年,有这些民生好消息!让我们一起来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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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服悦享》2023 年 7 月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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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政府网微信)

(本栏记者:福利产品部段一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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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服悦享》2023 年 7 月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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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实用!2023 下半年考试日历来了→2023 已经过半你的学习目标达成了吗?下半年的考试你打算参加哪些?全国英语等级考试注册会计师、教师资格法律职业资格……提前计划,不留遗憾为目标努力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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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服悦享》2023 年 7 月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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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人民日报微博)

(本栏记者:福利产品部李品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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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服悦享》2023 年 7 月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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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工作场所上传抽烟视频被解雇冤不冤【案例】

周某系某体育文化公司员工,岗位为泳池救生员。他入职后,公司对他进行了员工手册的培训,告知他救生员职责与工作注意事项。周某工作的区域内多处张贴有严禁吸烟的警示牌,同时公司规定的救生员职责中也明确严禁在场馆内吸烟。

周某入职后多次在抖音平台上传视频,内容为其身着救生员工作服在游泳场馆内摆拍点烟、吸烟、抽雪茄、喝酒的视频,视频中的背景能够明显看到工作的运动场馆并贴有禁烟标识,且视频的定位为某区全民健身中心(由该体育文化公司负责运营)。后公司以周某的行为对公司造成极坏的社会负面影响等为由,解除与周某的劳动关系。周某对此不服,提起劳动争议仲裁,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 【结果】

仲裁委对周某的赔偿金请求不予支持。

仲裁委经审理认为,周某在禁烟场馆吸烟,还身着救生员服装摆拍了一系列的点烟、抽雪茄的视频并上传至抖音平台,视频中的背景能够明显看到工作的运动场馆并贴有禁烟标识。周某作为运动场馆的工作人员,未能约束自己的行为,未对社会公众起到积极的引导作用,与运动场馆鼓励全民健身、倡导健康生活的理念相悖。并且,周某在公共网络平台上所发布的视频对作为经营公共体育场馆的公司造成不良影响,违反了员工手册的相关规定,该公司解除双方劳动合同合理合法。

(来源:中国劳动保障报)

(本栏记者:业务四部刘颖超)随着短视频的盛行,短视频成为人们接收信息的核心流量入口。公民上传短视频时除了要遵守法律法规、道德文明规范外,还应当根据自身情况严格把握上传视频内容,避免产生不必要的风险。劳动者在网络上分享工作和生活的信息时,也应当充分把控上传的内容,发布的短视频、朋友圈动态等如涉及用人单位相关信息时,应当充分考量是否存在损害用人单位形象、泄露商业秘密、违反规章制度或者其他对用人单位产生不良影响的情形。短视频记录的应当是美好生活,不要因为疏忽造成了不美好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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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服悦享》2023 年 7 月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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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严重违纪被解除合同无补偿【案例】

李某于 2019 年 5 月 10 日入职 B 公司任业务员,双方签订了书面劳动合同。因李某业绩不佳,B 公司的张经理于2020年6 月 15 日上午与李某协商调岗。李某与张经理发生口角后情绪失控,将张经理办公桌上的车钥匙抢走且拒绝归还,随后还到考勤处将公司打卡机拔下抢走,时间长达一天,导致当天员工无法正常打卡。

2020 年 6 月 18 日,B 公司以李某严重违反劳动纪律与职业道德为由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李某提起仲裁申请,以 B 公司规章制度中没有相关具体规定为由,请求裁决 B 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结果】

仲裁委驳回了李某的仲裁请求。

(来源:中国劳动保障报)

(本栏记者:业务四部刘颖超)《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劳动者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实践中,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是对劳动者最基本的要求。李某因与经理协商调岗时发生口角,将其办公桌上的车钥匙抢走不还、将考勤处打卡机拔下抢走,导致正在陆续上班的员工无法打卡,在 B 公司内部造成恶劣影响,并严重影响了正常工作秩序,显然属于严重违反工作纪律。虽然 B 公司在规章制度中未对这些行为的性质和处理作具体规定,但B公司仍可依据《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与李某解除劳动合同,无需支付经济补偿或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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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服悦享》2023 年 7 月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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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负责人说的“气话”能否认定为解聘通知【案例】

田某原系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职工,2021 年 8 月 9 日入职,双方约定工资标准为 4000 元/月,公司为其办理了入职手续、按期缴纳社会保险费、按月发放工资。2022 年 3 月 23 日,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高某在与田某单独谈话时,因田某存在工作失误,高某训斥了他,其中有“你不能总出现这种情况,你这种失误,就一次,你没有再挽回的机会……”等内容。田某认为高某的这类言辞系公司要解聘他的意思表示,于是在谈话当天与同事口头交接工作后离开公司。2022 年 5 月 18 日,田某提起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申请,以在自己无过错的情形下高某代表公司与他解除劳动合同属违法为由,请求裁决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 8000 元。

在案件处理中,田某提供了其与高某的谈话录音作为证据。公司辩称,录音中的谈话内容系双方对工作的正常沟通交流,当时因田某工作出现重大失误,高某说了气话,但言辞中并无解聘的意思表示,应予驳回田某的仲裁请求。据查,田某离开公司前后,公司都没有为其办理离职手续。 【结果】

仲裁委员会裁决驳回田某的仲裁请求。

本案的争议焦点为高某在谈话中的言辞是否有与田某解除劳动合同的意思表示。

劳动合同解除权属于形成权,解除劳动关系的意思表示到达对方时即发生相应的法律效果,但应根据具体行为来判断其意思表示是否成立。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该条款规定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的内容应当包括出具证明、办理档案转移、社会保险减员、工作交接等,也就是在没有明确的书面协议或其他意思表示证据的前提下,应根据这些行为来判断用人单位是否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管理者因工作发生言语冲突并不少见,如简单按照冲动性言语判断发言者的意思表示,不易保障劳动关系的稳定性。对于冲突语境中的言辞,应仅限于字面意思认定其意思表示内容,不宜再做字面推断或延伸解释。本案中,公司未因高某的言辞作出正式和书面的解除劳动合同决定、亦未与田某办理解除手续,不能仅以法定代表人带有“气话”性质、意图不明的言辞,就定性为公司解除劳动合同。

(来源:中国劳动保障报)

(本栏记者:业务四部刘颖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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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服悦享》2023 年 7 月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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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经济学在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中的应用劳动经济学是人力资源管理的基础学科。劳动经济学研究社会保障、劳动力市场等;而人力资源管理则是着眼于企业,包括薪酬管理、组织行为学等等,两者都是关于劳动力市场的研究领域,它们之间有着密切的关系。因此,劳动经济学和人力资源管理在研究对象、研究方法和研究目的等方面都有着密切的联系和互相影响。

小编将从劳动经济学在劳动关系的定义及特征;劳动关系的基本类型;影响劳动力流动的企业因素;劳动力流动及其意义四个方面与大家进行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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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服悦享》2023 年 7 月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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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栏记者:市场拓展部时子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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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服悦享》2023 年 7 月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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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总公司

联系电话

0431-85575793

0431-85575794

电子版简历投递邮箱

(邮件标题:投递岗位+姓名)

jobhr@jlsfesco.com.cn长春总公司地址

长春市人民大街 4111 号兆丰国际 15 层

业务部—业务专员/助理

任职要求

1.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工商管理类、经济类专业优先;

2.具有人力资源管理师相关证书者优先;

3.熟悉并了解国家及地区各项人事管理的法律、法规及政策;

4.熟练操作使用 MS Office 办公软件;

5.基础的英语读写能力。

岗位职责

1.日常电话接听,来访人员接待;

2.与客户进行业务联络,解答关于人事管理法律、法规及政策的咨询;

3.协助客户完成人事业务的操作及数据整理工作,制作相关数据报表;

4.完成员工各项人事相关手续的办理。

工作地点

长春市

【吉林外服广纳贤才】天下英才,外服至爱!联系方式

招聘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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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服悦享》2023 年 7 月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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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部—业务专员/助理(外资企业驻场服务)

任职要求

1.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工商管理类、经济类专业优先;

2.具有人力资源管理师三级证书及以上证书者优先;

3.熟练操作使用 MS Office 办公软件;

4.良好的英语读写能力以及口语沟通能力。

岗位职责

1.在客户企业现场完成总公司的各项人事业务对接;

2.客户企业相关员工人事信息的录入与核对;

3.在客户企业现场完成员工关于人事服务的日常咨询。

工作地点

长春市

业务部—驻场项目主管/专员

任职要求

1.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2.具有汽车制造行业相关领域工作经验、生产现场管理相关经验;

3.具有人力资源管理经验者优先;

4.熟练操作使用 MS Office 办公软件进行信息数据统计、核对,完成工作报告;

5.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以及解决问题能力,对突发情况有应急分析、处理能力;

6.具有较强的抗压能力,工作细致严谨。

岗位职责

1.深入生产现场,负责监督管理生产现场员工,检查施工情况、工作进度以及员工工作表现;

2.及时与项目单位对接,做好与项目单位的沟通、协调及汇报工作;

3.协助完成现场员工日常人事相关手续的办理及资料信息收集等;

4.在项目单位现场完成与总公司的各项人事业务对接。

工作地点

长春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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