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明区三星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发布时间:2023-3-15 | 杂志分类: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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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明区三星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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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明区三星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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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明区三星镇

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含近期重点公共基础设施专项规划)

LAND AND SPACE MASTER PLAN OF SANXING TOWN,

CHONGMING DISTRICT,SHANGHAI,2021-2035

THE SPCIAL PLAN FOR THR NEAR-TERM KEY PUBLIC INFRASTRUCTURES IS INCLUDED.

法定文件

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政府|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3 年 01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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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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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页

前言

PREFACE

三星镇位于崇明区西部,于 2000 年 12 月由海桥乡与原三星镇合并而成,南濒长江,北与新海镇

为邻,东临庙镇,西靠绿华,镇域总面积 68.40 平方公里。

三星镇现状发展呈现“小城镇大农村”的空间格局,是典型的远郊农业镇。三星镇临明珠湖、东

风西沙水库生态源地,镇域范围内南横引河、庙港、界河、仓房港为主要河道,多条海棠生态廊道纵

横贯穿镇域,具有田林水交错的生态基底特征。镇区规模小、以服务功能为主,草棚村地区为历史文

化风貌区。郊野地区是主要的生产生活空间,在人居环境优化、公共服务完善、众创功能培育等方面

已取得较好成效。现状产业以“三白”、“两无化”大米、苦草等特色农产品种养殖及加工为核心,以

乡村旅游、乡村众创等第三产业为特色。乡村发展资源优势大,是落实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地区。

本次三星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在上位规划新要求、区域发展新形势下,从西沙城镇圈战略研究出

发,对三星镇开展新一轮战略谋划。以“‘海棠创客·镇村融合’的农创镇”为总体愿景,优化空间布

局,引导绿色、集约、可持续发展。

说明

为实现新市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全覆盖,本次规划范围除三星镇域外,还涵盖了临近的西沙湿

地、东风西沙水库、水产养殖场、工业园区等区内镇外地区。

明珠湖地区是西沙城镇圈未来重点发展的核心区域,基于规划管理和实施的需求,需整体统筹水

产养殖场及部分三星镇、绿华镇区域,统筹内容包括人口规模、公共服务与基础设施保障、单元规划、

近期实施等,内容详见“专篇:明珠湖地区规划”。

第13页

目录

CONTENTS

第14页

总则

第16页

崇明区三星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1

第一节 规划范围与期限

1.规划范围

三星镇位于崇明区西沙城镇圈东南部,北邻新海镇,东邻庙镇,南接长江,西邻绿华镇。本次规

划范围总面积 84.11 平方公里,其中三星镇镇域 68.40 平方公里,包含 1 个居委和 21 个行政村,区

内镇外地区 15.71 平方公里,包含水产养殖场、西沙湿地、东风西沙水库、工业园区等。

2.规划期限

本规划的规划期限为 2021-2035 年,其中:

近期:2021-2025 年;

远期:2025-2035 年。

图 0-1:区位图

第17页

总则

2

图 0-2:规划范围图

第二节 规划依据

1.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规范、技术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 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 年修正);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 年);

《基本农田保护条例》(2011 年修正);

第18页

崇明区三星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3

《上海市城乡规划条例》(2018 年修正);

《上海市文物保护条例》(2014 年);

《上海市历史风貌区和优秀历史建筑保护条例》(2019 年修正);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标准》(GB50137-2011);

《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标准》(GB/T51328-2018);

《上海市新市镇总体规划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含近期重点公共基础设施专项规划)编制技术要

求和成果规范(试行)》(2020 年 12 月修订);

国家及地方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技术规范。

2.相关规划成果及政府文件

《上海市城市总体规划(2017-2035 年)》(国函〔2017〕147 号);

《上海市生态空间专项规划(2021-2035)》(沪府〔2021〕33 号);

《上海市污水处理系统及污泥处置规划(2017-2035 年)》(沪府〔2018〕85 号);

《上海市崇明区总体规划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7-2035)》(沪府〔2018〕40 号);

《崇明区和各镇镇级村庄布局(调整)规划(2017-2035)》(沪崇府复〔2019〕50 号);

《<崇明县三星镇城镇总体规划>(2010 年完善版)》;

《<崇明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 年)>调整完善》;

《上海市崇明区三星镇郊野单元(村庄)规划(2017-2035)》(沪崇府复〔2019〕7 号);

《关于本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实施意见》(沪府规〔2020〕11 号);

《崇明世界级生态岛规划建设导则》(沪规土资总〔2018〕341 号);

《崇明世界级生态岛发展规划纲要(2021-2035 年)》(沪府发〔2022〕1 号);

《崇明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

《崇明区三星镇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

第19页

总则

4

第三节 规划效力

本规划一经批准应当作为本镇域内控制性详细规划、村庄规划和专项规划等下位规划的编制依据。

下位规划应当落实本规划明确的镇域总体发展目标、空间布局和公共空间及各项设施安排等,并按照

单元规划的直接指导进行深化。下位规划应在符合单元规划确定的整单元用地规模和结构、功能布局、

建筑总量、空间形态等要求的基础上进行深化,如对上述内容进行跨单元平衡的,需同步编制跨单元

平衡方案。下位规划应当优先保障公共空间、公共设施和基础设施落地,在满足配置标准的前提下,

可对具体用地布局和建设规模进行深化。

城镇开发边界内近期重点公共基础设施专项控制性详细规划,是建设项目管理的依据。项目实施

过程中如遇需要对项目选址和相关指标进行调整的情况,在满足单元整体要求和公共基础设施配置标

准的前提下,可以通过控制性详细规划进行调整。

城镇开发边界外近期重点公共基础设施专项规划(仅含专项控制性详细规划)是建设项目管理的

依据。项目实施过程中如遇情况需要对项目选址和相关指标进行调整的,在满足单元整体要求和公共

基础设施配置标准的前提下,可以通过下位详细规划进行调整。

第四节 重点关注问题

(1)区域关系:以城镇圈统筹为导向,凸显三星镇职能定位与发展特色

根据崇明区总规,西沙城镇圈是崇明区五大城镇圈之一。作为远郊城镇圈,是典型的小城镇大农

村区域,三镇一乡均为农业镇,镇乡之间、镇村之间发展相对扁平化。在生态南北共建、产业整体提

升、城乡空间协同等方面,需跨行政边界整体统筹发展。

三星镇位于西沙城镇圈南侧,由陈海公路进入的门户位置,是三镇一乡中现状常住人口规模最大、

产业增加值总量最高的新市镇,已形成一定的优势产业。在城镇圈整体研究的基础上,依托三星镇“一

花、一草、一湖”优势产业,以及海棠花溪、明珠湖等景观资源,进一步明确三星镇在西沙城镇圈的

职能分工,体现差异化发展特色。

第20页

崇明区三星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5

(2)发展导向:深化实施创新发展战略,引导绿色、集约、可持续发展

三星镇镇区规模小、以服务功能为主、无产业集聚,郊野地区是镇域主要的生产生活空间。近年

来,三星镇重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在人居环境优化、公共服务完善、众创功能培育等方面取得较好

成效。但在上一轮土地利用规划实施过程中,也存在城镇开发边界内建设缓慢、建设用地总规模突破

管控要求、工业用地绩效低等问题。

未来需继续深化实施创新发展战略,聚焦陈海公路、宏海公路等主要交通廊道沿线的重点地区集

约发展,通过以点带面,带动周边郊野地区乃至镇域整体发展。结合乡村振兴产业引入提升型公共服

务设施补充,促进郊野地区闲置存量用地转型。强化镇区更新建设,推动新增建设用地向开发边界内

集中。

(3)生态环境:锚固生态基底,完善生态结构,提高环境质量

三星镇紧邻明珠湖、东风西沙水库生态源地,镇域范围内南横引河、庙港、界河、仓房港为主要

河道,具有田林水交错的生态基底特征。近年来,三星镇通过河道水环境治理、点源污染防治、海棠

景观廊道建设等改善生态环境。

将生态环境作为保障地区可持续发展的首要前提。在崇明区总规的基础上,优化生态空间划定,

强化生态源地周边及主要河道两岸的田林水复合,引导生态廊道建设,从而完善地区生态结构。同时,

挖掘生态价值,促进绿色生产生活方式。

(4)产业经济:强化品牌化、集群化发展,进一步优化经济结构

三星镇现状产业发展以三白、“两无化”大米、苦草等特色农产品种养殖及加工为核心,以乡村旅

游、乡村众创等第三产业为特色。玉海棠苦草产业集群已初步形成品牌效应,实现一二三产联动发展。

但增加值总量中注册经济占比高,非注册经济占比低。

未来延续品牌化、集群化的产业发展思路,继续推动传统农业现代化、生态化转型,提升农业生

产附加值,提高产业结构中的非注册经济占比,构建一三产联动的产业格局。

(5)城乡协同:合理引导城乡居住空间,完善公共服务配置,提升乡村生活品质

结合现状发展情况及未来重点建设区域,保留部分现状农村居民点的同时,引导农民集中归并,

改善城乡居住环境。

强化镇区作为镇域公共服务中心的职能,结合乡村生活圈和重点村建设,提升乡村公共服务水平。

第21页

总则

6

基础保障类公共服务设施在满足规范要求的前提下提升品质,完善旅游服务、农业生产服务、交通设

施布局。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覆盖,构建城乡融合的美好生活。

(6)人文风貌:加强历史风貌保护,塑造乡村景观特色

在崇明区总规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草棚村历史文化风貌区范围和管控要求,在加强主要历史建

筑保护的前提下,推动老镇区整体风貌环境提升,结合旅游休闲功能引入,彰显三星镇的人文内涵。

同时,延续以海棠花卉为主的景观廊道系统构建,塑造具有三星特色的乡村景观。

第22页

崇明区三星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7

第一章 空间发展战略

第23页

第一章 空间发展战略

8

第24页

崇明区三星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9

第一节 发展目标

1.目标愿景

至 2035 年,在城镇圈统筹发展导向下,依托“一花、一草、一湖”优势产业,海棠花溪、明珠湖

等景观资源,将三星镇建设成为:

(1)彰显海棠田园景观的绿色三星

立足毗邻明珠湖、东风西沙水库的生态区位,依托区域纵横交错水系网络和集中成片的林地资源,

坚持生态引领发展,锚固重点生态源地和生态廊道、强化发展生态种养殖,将海棠廊道景观优势提升

为独特的地域风貌特色。

(2)集聚农创、文创功能的实力三星

依托三白、“两无化”大米、苦草等农业资源以及农旅、农创产业基础,围绕创新发展主线,加强

农业科技应用和农业技术孵化,通过多旅融合、三产联动,形成品牌化、集群化效应,打造乡村发展

的创新标杆。

(3)引导镇村融合发展的和谐三星

大力推进农民集中居住,打造高品质的城乡宜居环境;通过城乡生活圈和重点村建设,形成幸福

便捷的城乡公共服务;聚焦重点区域产业转型,引导城乡功能互补;构建镇村多维度融合发展的和谐

三星。

第25页

第一章 空间发展战略

10

2.城镇性质

上海远郊创新发展示范镇;崇明西部以特色种养殖、田园旅游、产学研合作为主导的小城镇;西

沙城镇圈重要的宜居城镇和乡创产业承载区1。

表 1-1:城镇综合发展指标表

指标

类别

指标名称 单位

引导控

制要求

镇域范围 区内镇外

2025 年 2035 年 2025 年 2035 年

人口

规模 1 常住人口规模 万人 引导 1.4 1.4 0.12 0.12

土地

利用

2 耕地保有量 公顷 控制 3195.95 3195.95 47.02 47.02

3 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 公顷 控制 2653.19 2653.19 -- --

4 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面积 公顷 控制 19.36 57.76 0.06 39.46

5 土地整治补充耕地 公顷 控制 70.15 314.31 -- --

6 生态保护红线面积 公顷 控制 19.12 19.12 723.08 723.08

7 生态空间面积 公顷 控制 4973.7 4973.7 1428.34 1428.34

8 三类生态空间建设用地比例 % 控制 ≤10 ≤10 ≤10 ≤10

9 城镇开发边界面积 公顷 控制 78.35 78.35 104.77 104.77

10 建设用地总规模 公顷 控制 772.72 577.15 63.22 156.05

11 城镇开发边界内新增建设用

地面积 3 公顷 控制 13.42 43.66 1.29 90.66

12 文化保护控制线范围 公顷 控制 54.74 54.74 843.48 843.48

历史

文化

保护

13 历史文化风貌区面积 公顷 控制 2.67 2.67 -- --

14 文物保护单位 处 控制 1 1 -- --

15 保护建筑数量(登记不可移

动文物和优秀历史建筑) 处 控制 1 1 -- --

16 新增住房中、中小套型占比 % 控制 ≥70 ≥70 ≥80 ≥80

17 保障性住房套数占本镇城镇

住房总套数的比例 % 控制 ≥60 ≥90 -- --

18 新增住宅适老型达标率 % 引导 ≥80 100 ≥80 100

公共

服务

设施

保障

19

文教体卫、养老等社区公共

服务设施 15 分钟步行可达覆

盖率

% 控制 ≥80 100 ≥80 100

20 老年人休闲福利及学习机构

数量 处 控制 3 3 -- --

1岸线结合《上海市海岸带综合保护与利用规划(2021-2035)》另行研究。

第26页

崇明区三星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11

指标

类别

指标名称 单位

引导控

制要求

镇域范围 区内镇外

2025 年 2035 年 2025 年 2035 年

21 60 岁以上老年人口人均养老

床位数 张/人 控制 ≥0.035 ≥0.035 ≥0.035 ≥0.035

22 人均养老用地 平方米

/人

控制 -- 1.4 -- --

23 基础教育设施服务范围覆盖

% 引导 100 100 -- 100

24 人均教育用地 平方米

/人

控制 -- 2.9 -- --

25 人均体育用地 平方米

/人

控制 -- -- -- 1.0

26 人均医疗用地 平方米

/人

控制 -- 0.6 -- --

27 社区级医疗设施覆盖率 % 引导 100 100 -- 100

28 社区级文化设施覆盖率 % 引导 100 100 -- 100

开放

空间

保障

29 骨干绿道长度 公里 控制 12 23 3 6

30 生态、生活岸线占比 % 控制 ≥80 ≥90 ≥80 ≥90

31 镇区内所有河道两侧公共空

间贯通率 % 控制 ≥80 100 ≥80 100

32 人均公园绿地面积 平方米

/人

控制 ≥10 ≥15 ≥10 ≥15

33

400 平方米以上的公园和广

场的 5 分钟步行

可达覆盖率

% 控制 ≥70 ≥100 ≥70 ≥100

综合

交通

34 路网密度2

公里/

平方公

引导 ≥6 ≥8 ≥5 ≥6

35 绿色出行占全方式出行比例 % 引导 ≥80 ≥85 ≥80 ≥85

36 公共交通占全方式出行比例 % 引导 ≥40 ≥40 ≥40 ≥40

37 个体机动化交通出行比例 % 引导 ≤20 ≤15 ≤20 ≤15

38 公交线网密度

公里/

平方公

引导 -- 0.80 -- 0.80

生态

低碳

安全

39 森林覆盖率 % 控制 ≥12 ≥15 -- --

40 河湖水面率3

% 控制 ≥5.39 ≥6.06 -- --

41 水域面积4 平方公

控制 1.39 2.46 2.20 1.85

42 水功能区达标率 % 控制 ≥80 100 ≥80 100

43 公交站点 300 米半径覆盖人

口和岗位数的比例 % 引导 ≥65 ≥85 ≥65 ≥85

2

路网密度为城镇开发边界内路网密度。

3

现状河湖水面率和森林覆盖率以行业部门指标为准,规划水面率和森林覆盖率后续以行业部门要求为准。

4

水域面积为基准年河湖水面面积和规划河道蓝线面积。规划范围内的水域总面积包括河道蓝线和弹性水面面积,规划期

(2021-2035 年)规划范围不减少。

第27页

第一章 空间发展战略

12

指标

类别

指标名称 单位

引导控

制要求

镇域范围 区内镇外

2025 年 2035 年 2025 年 2035 年

44 职住平衡指数 — 控制 100 100 100 100

45 应急避难场所人均避难面积 平方米 控制 ≥3 ≥3 ≥3 ≥3

46 消防责任区 5 分钟到达覆盖

% 控制 100 100 100 100

47 院前紧急呼救 8 分钟到达责

任区 % 控制 100 100 100 100

48 符合条件实施装备式建筑覆

盖率 % 控制 100 100 100 100

49

新建建筑的绿色建筑达标率

(新建公共建筑和商品住宅

按照绿建二星以上标准,大

型公共建筑按照绿建三星级

标准)

% 控制 100 100 100 100

50 年径流总量控制率 % 引导 ≥75 ≥80 ≥75 ≥80

51 区域环境噪音符合声环境功

能达标率 % 控制 100 100 100 100

52 固体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率 % 控制 ≥80 ≥85 ≥80 ≥85

53 城乡污水处理率 % 控制 ≥95 100 ≥95 100

54 固体无害化处理率 % 控制 100 100 100 100

55 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 控制 100 100 100 100

56 化肥施用强度(折纯) 千克/

公顷 引导 180 0 180 0

57 人均综合用电量 度/人 引导 -- 11375 -- 11375

58 人均综合用水量 立方米

/人

引导 -- 0.352 -- 0.352

产业

发展 59 工业用地占比 % 控制 0.09 0 -- --

第28页

崇明区三星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13

第二节 镇村体系

1.总体原则

衔接西沙城镇圈战略研究,统筹考虑生态、产业、交通、设施配套等要素,以空间适宜性评价为

支撑,强化镇区更新发展,划分重点村和一般村,明确镇区及各行政村发展导向。

结合农民集中居住,引导村庄建设用地的整理和归并,节约土地资源。加强村庄环境综合治理,

注重田园景观营造,落实对生态环境的保护。结合乡村产业发展,塑造村落组团特色。

2.镇村体系及职能

三星镇规划形成“镇区—重点村—一般村”的镇村体系。

1 个镇区:三星镇镇区。

3 个重点村:协进村、新安村、海中村。

18 个一般村:育新村、西新村、海滨村、北桥村、三协村、纯阳村、大平村、永安村、海安村、

平安村、育德村、南协村、海洪港村、东安村、洪海村、南桥村、沈镇村、邻江村。

表 1-2:镇村职能结构表

等级 名称 职能 发展引导

镇区 三星镇区 城乡统筹的

服务型镇区

完善镇级公共服务功能,积极引入多元化的农业生产和

旅游配套设施,强化对周边乡村地区的辐射作用。

重点村

协进村、新安村 综合发展型 依托既有产业优势,聚焦特色产业发展,积极引入提升

型乡村共享服务,辐射带动周边村庄

海中村 服务提升型 依托集镇建设基础,完善公共服务设施配置,积极引入

提升型乡村共享服务,服务周边村庄

一般村

育新村、西新村、海滨村、北桥村、三

协村、纯阳村、大平村、永安村、海安

村、平安村、东安村

现代农业型 依托丰富的农业资源,发展现代农业

育德村、南协村、海洪港村 休闲旅游型 依托明珠湖资源优势,引导乡村旅游发展

洪海村、南桥村、沈镇村、邻江村 生态保育型 位于生态廊道或邻近水源保护区,强化生态环境保育

第29页

第一章 空间发展战略

14

3.村庄布局

规划以改善农村居住环境、保护传统乡村风貌、修复自然生态环境、推动乡村振兴为基本原则,

村庄分为保留村、撤并村两类。至 2035 年,乡村地区规划保留村 19 个、撤并村约 2 个。

图 1-1:镇村体系规划图

第30页

崇明区三星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15

第三节 空间布局

1.空间结构

西沙城镇圈战略研究在锚固生态基底、完善生态结构的基础上,总体形成“一心·双廊·多片”

的网络式发展格局。

在西沙城镇圈统筹发展格局的引导下,深化三星镇镇村互动发展,推动特色产业、公共服务、生

态环境在发展轴带、功能板块上的拓展和联动,构建“两核两轴一带、三点三区多带”的空间结构,

全面优化三星镇空间发展格局。

(1)两核

城乡服务核:强化三星镇区作为镇域公共活动中心的地位,提升对乡村地区的服务带动作用。引

导生产生活服务设施向老宏海公路、宏海公路沿线集聚;推动草棚村区域保护更新,植入特色商业、

文化和旅游功能。

旅游服务核:依托西沙明珠湖旅游资源,结合明珠湖北侧入口构建旅游发展核心,引导旅游配套

设施集聚,建设面向全域旅游的游客集散中心与综合服务中心。

(2)两轴一带

区域发展轴:以陈海公路区域性交通功能为支撑,打造区域发展轴,促进“两核”高能级功能互

动,推动三星与西沙城镇圈北部、城桥镇及高铁小镇等区域联动发展。

城镇发展轴:以宏海公路为支撑,打造城镇发展轴,强化重点村的辐射吸引能力,促进镇区与村

庄功能互动,推动三星与新海、新村等城镇联动发展。

乡村发展带:为加强镇域东北部各村之间的发展联系,构建北星公路-海桥公路乡村发展带,促

进乡村产业和服务互动。

(3)三点四区

三点:根据乡村振兴战略空间评估及自身发展特色,差异化发展协进、新安、海中三大重点村,

构建特色鲜明的乡村发展节点。引导提升型共享服务设施布局,提升对周边村庄的辐射能力。

四区:形成四大功能片区,引导特色产业集聚。现代农业发展区以“两无化”水稻等绿色现代农

第31页

第一章 空间发展战略

16

业为特色;农业科创示范区以农业科技孵化为特色;文创休闲体验区以乡村旅游、文化体验为特色。

生态修复保育区以生态体验、生态教育为特色。

(4)多带

沿长江、仓房港、界河、庙港构建生态景观带。加强河道两侧田林水复合,提升生态环境质量;

结合海棠廊道构建,凸显田园景观特色;强化沿线慢行道和开放空间节点建设,完善休闲活动功能。

图 1-2:空间结构规划图

第32页

崇明区三星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17

2.土地用途分区

规划范围内包括城镇工矿用地区、其他建设用地区、土地整备引导区和其他农地区。

城镇工矿用地区主要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内,以城镇建设为主,重点发展公共服务、住宅和商业旅

游业,结合现状优化用地功能布局。

其他建设用地区主要位于城镇开发边界以外,以农民宅基地、道路交通设施、市政设施、公益性

公共设施、旅游休闲用地为主。

土地整备引导区为基本农田相对集中成片的区域,主要位于镇区北侧和东侧。

其他农地区为城镇开发边界外除上述区域以外的其他用地,主要位于生态廊道内。

3.土地使用

至 2035 年,本次规划范围内规划建设用地总规模 733.20 公顷,农林用地总规模 6074.47 公顷,

河湖水面、坑塘养殖和滩涂等总规模 1603.81 公顷。

三星镇域范围建设用地总规模 577.15 公顷,其中城镇开发边界内 77.60 公顷,城镇开发边界外

499.55 公顷,后续可通过区级机动指标在下位规划落实乡村公益性设施、市政配套设施、乡村振兴点

状用地项目等。

本次规划范围城镇开发边界外土地整备引导区面积 4398.41 公顷,其他用地均划入其他农地区,

面积为 3271.77 公顷。

第33页

第一章 空间发展战略

18

图 1-3:土地使用规划图

第34页

崇明区三星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19

第二章 土地综合利用

第35页

第二章 土地综合利用

20

第36页

崇明区三星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21

第一节 耕地与永久基本农田

1.耕地与永久基本农田保护

严格落实部下发“三区三线”分解的耕地与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至 2035 年,本次规划范围

耕地保有量不低于 4.87 万亩(3242.97 公顷)。其中,三星镇域范围耕地保有量不低于 4.80 万亩

(3195.95 公顷),涉及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规模 3.98 万亩(2653.19 公顷),市管储备地块 0.82 万亩

(542.76 公顷);区内镇外耕地保有量不低 0.07 万亩(47.02 公顷),均为市管储备地块。

本次规划范围划定土地整备引导区共 10 片,面积 4398.41 公顷;其中位于土地整备引导区内的

永久基本农田 3.64 万亩(2426.57 公顷),市管储备地块 0.53 万亩(350.30 公顷)。

严格按照上海市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相关要求,落实全面锁定、分类管理的保护体系,实施空间准

入许可,严格限定分区空间允许准入行为。在符合准入许可,确实无法避让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的前

提下,按照“永久基本农田-部管储备地块-市管储备地块-土地整备引导区”进行梯次增补,原则上均

应即时落实“先补后占”。

第37页

第二章 土地综合利用

22

图 2-1:基本农田和建设用地管制图

第38页

崇明区三星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23

2.农业生产布局

在严格落实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的基础上,强化农用地“数量、质量、生态、景

观、文化”五位一体建设,构建以粮食和蔬菜种植为主,以农业“三白”、种养结合、生态养殖等为辅

的农业产业结构;划定粮食生产功能区和蔬菜生产保护区,促进现代农业提质增效和生态农业多样发

展,打造粮、菜、花、水镶嵌式布局的农用地利用格局,探索农林水复合利用和现代化农业产业模式。

(1)差异发展农业生产功能区

落实粮食生产功能区、蔬菜生产保护区和特色农产品优势区。三星镇域范围规划粮食生产功能区

2.94 万亩,主要布局在永安村、海中村、协进村、三协村等 19 个行政村,以提高粮食生产综合能力

为核心,聚焦多样化种植模式拓展,农业基础设施完善,现代化、智慧化农业设施配置,新型经营主

体培育;规划蔬菜生产保护区 0.27 万亩,主要布局在海滨村南部、海安村北部和邻江村东部,严格

落实考核机制,保证地产蔬菜稳定供应,推进信息化管理,提升蔬菜设施装备能力,试点机械化生产,

推广新技术、新模式等应用,探索品质化、多样化、现代化精品农业。

(2)积极探索复合利用格局

探索优化田、林、水农业布局模式,引导农用地复合利用。积极引导全域推进土地综合整治项目,

强化农业生产配套的同时,强化农田林网布局和田间生态岛屿打造,实现田林生态复合;进一步优化

海棠廊道林下空间,打造植被多样、水面生态的生境空间,实现林水景观、生态价值复合;拓展多样

化种植、养殖模式,推进“虾稻共生”、“生态养殖+农业尾水净化”等多种农业生产方式,有效促进农

业生态循环和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实现田水生态、经济价值复合。

(3)打造“一稻、一花、一草”农业品牌

延续西沙城镇圈产业发展战略,探索现代化农业新外延,构建产学研产业体系,在三星镇打造生

态稻米、苦草中药和海棠花果品牌产业区。生态稻米产业区重点推进两无化水稻种植,拓展生水稻品

种研发、产品加工、销售配送等农业产业链,打造“海棠一号”等生态稻米品牌。海棠花果产业区在

海棠廊道种植的基础上,拓展园艺栽培、海棠产品研发加工、休闲观光、科普教育和文化多活动等多

元产品,打造海棠文化旅游品牌。苦草中药产业区依托“崇明苦草”特色种植,外延式发展上中下游

结合的苦草产业,构建苦草种植、技术研发、加工销售和特色零售为一体的苦草产业品牌。

第39页

第二章 土地综合利用

24

第二节 生态空间保护

根据上位规划要求及西沙城镇圈战略研究,本次规划严格落实生态保护红线,优化三类、四类生

态空间,锚固地区整体生态格局。本次规划范围生态空间总规模 6402.04 公顷,占规划范围总面积 76%;

其中三星镇域范围规划生态空间总规模 4973.7 公顷,区内镇外规划生态空间总规 1428.34 公顷。三

星镇域范围森林覆盖率 15%,后续以行业部门要求为准。生态红线以后续国务院批复的相关规划为准。

1.二类生态空间

严格落实部下发“三区三线”划定的二类生态空间。本次规划范围内二类生态空间涉及东风西沙

水库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长江刀鲚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核心区和西沙湿地等,总规模742.2公顷。

其中,三星镇域范围内二类生态空间总规模 19.12 公顷,区内镇外二类生态空间总规模 723.08 公顷。

二类生态空间属于生态保护红线,应落实最严格的管控措施,禁止一切与生态保护主导功能无关的开

发建设活动;强化生物多样性保护,加强生态保育与修复,着力提升水环境质量,加强区域水环境治

理与监测监管,保障饮水安全。

2.三类生态空间

深化落实市级、区级结构性生态空间布局,衔接落实片区结构性生态走廊,纳入永久基本农田和

重要林地等重要生态空间,本次规划范围综合划定三类生态空间总规模 5643.44 公顷,其中三星镇域

范围涉及 4952.27 公顷。三类生态空间内禁止对主导生态功能产生影响的开发建设活动,控制除线性

工程、市政基础设施、旷野型公益性设施、配套休闲游憩设施等以外的建设项目用地;引导工矿仓储

和零星宅基地减量退出。在强化生态保育,加强滩涂湿地保护,构建“水+林”、“水+宅”、“水+田”水

脉特色生态廊道,打造田、林、水多样化复合;不断探索生态新价值,实践有机农业、生态循环产业,

推进绿色技术应用、水源地生态修复、生物保育和栖息研究等绿色产业。

3.四类生态空间

将城镇开发边界内重要结构性的生态空间划定为四类生态空间,本次规划范围内四类生态空间全

第40页

崇明区三星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25

部为明珠湖地区中的公园绿地,其中三星镇域范围内涉及 2.31 公顷,区内镇外涉及规模 14.09 公顷,

严格保护并着力提升其生态功能和品质。

4.田林水空间优化

田、林、水空间的发展建设在注重数量提升的同时,应注重质量、生态效益、乡野景观、地区文

化的同步提升。积极腾退低效建设用地、设施农用地、养殖水面等对生态结构有影响的空间,依据“宜

农则农、宜林则林、宜水则水”的原则,逐步调整优化田、林、水生态空间结构,形成和谐自然的生

态空间,使农业空间更加集聚,林地空间更有结构,河网水系更成体系。

田、林、水的空间拓展引导策略为:

①耕地补充空间:原则上与周边永农连片的空间;

②林地补充空间:位于市区两级廊道内空间,沿河沿路的空间,以及其他与周边森林连片的空间;

③水系潜力:将位于生态源地周边的空间,紧邻河道蓝线的水面空间,已经形成水景的三调河湖

水面空间优化梳拓,纳入水面率管控指标。

下一步根据田林水统筹成果,进一步明确本镇近期生态建设行动任务。

第41页

第二章 土地综合利用

26

图 2-1:生态空间规划图

第42页

崇明区三星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27

第三节 建设用地管控

1.城镇开发边界

严格落实部下发“三区三线”,本次规划范围内划定城镇开发边界总规模 183.12 公顷。其中,三

星镇域范围内城镇开发边界规模 78.35 公顷,包括明珠湖开发边界 31.19 公顷和三星镇飞地开发边界

1.74 公顷;区内镇外城镇开发边界规模 104.77 公顷,全部位于明珠湖地区。

2.管制分区

严格落实上位规划的空间管制要求,将本次规划范围细化为现状已建区、规划新增区、限建区等

空间管制区域,加强全域空间管制,提升空间治理水平。

第四节 文化保护控制线

1.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控制线

规划三星镇草棚村历史文化风貌区范围西至宏海公路东侧绿带,南至邋遢港河南侧,东北至解放

新街,总面积 2.67 公顷。

核心保护范围:为草棚老街及两侧临街建筑,面积约 0.45 公顷,占风貌区总面积的 17%。该范围

历史建筑集中、街巷格局保存较为完整,现存五处历史建筑,其中黄金甫旧居为区级不可移动文物。

建设控制地带:为核心保护范围以外的其他区域,面积约 2.22 公顷,占风貌区总面积的 83%。

落实《上海市历史文化风貌区和优秀历史建筑保护条例》中的有关要求,延续历史文化风貌区的

整体空间格局与风貌,保护修缮现存历史建筑,避免大拆大建。严格控制新、改建建筑的高度、体量、

色彩风格等,与历史文化风貌区的整体风貌相协调。

第43页

第二章 土地综合利用

28

图 2-2:历史文化风貌区范围调整前 图 2-3:历史文化风貌区范围调整后

2.自然(文化)景观保护控制线

本次规划范围内包含明珠湖自然(文化)景观保护控制线,面积 294.74 公顷;包含部分东风西

沙湿地自然(文化)景观保护控制线,面积 600.81 公顷。重点加强自然景观的保护与修复,严格控制

保护线内的开发建设活动。

第44页

崇明区三星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29

图 2-4:文化保护控制线图

第45页

第二章 土地综合利用

30

第五节 特定政策区

1.公共中心地区

三星镇社区公共中心:东至老宏海公路、西至规划一路和宏海公路、北至镇政府北侧、南至解放

新街和邋遢港围合的区域,面积约 15.76 公顷。依托三星镇区公共服务提升和功能优化,提升镇级、

社区级公共服务设施辐射能力和服务水平,强化文化活动、养老卫生、基础教育等服务配套,带动全

镇公服全面品质化提升;依托草棚村历史文化风貌区,挖掘和保护历史文化要素,重点发展历史文化、

休闲旅游等特色产业,带动全镇特色发展;增加公园绿地和公共空间,营造活力公共空间,提升环境

品质,优化农旅文化小镇风貌,鼓励功能复合利用,形成面向全镇的综合服务中心。

西沙明珠地区中心:南至明珠湖景区入口、北至三华公路、西至明珠湖路、东至城镇开发边界的

区域,规模 42.77 公顷。重点布局地区级旅游服务设施和交通集散设施,服务西沙城镇圈全域旅游发

展,提升旅游配套能级和品质。

2.历史风貌地区

三星镇草棚村历史文化风貌区:西至宏海公路东侧绿带,南至邋遢港河南侧,西北至规划一路,

总面积 2.67 公顷。草棚村历史文化风貌区在延续传统水、街、宅整体格局的基础上,重点保护与修

复现存的文物保护单位、其他历史建筑、街巷等环境要素,通过城市更新完善区域环境品质。适度引

入休闲旅游功能,增加旅游服务配套设施,激发地区活力,整体展现三星镇的地域传统文化和历史城

镇风貌。

表 2-1:历史文化风貌保护一览表

3.乡村振兴重点地区

衔接西沙城镇圈整体战略,落实乡村振兴战略空间,三星镇形成海棠左岸地区、海棠花溪地区两

个乡村振兴重点区域。作为西沙片区全域旅游重要节点,打造“自然教育”主题集群,串联不同主题

序号 名称 边界 面积(公顷)

1 三星草棚村历史文化风貌区 宏海公路-邋遢河-规划一路 2.67

第46页

崇明区三星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31

的体验景点,吸引旅游人群及不同社群,实现文旅新体验。

海棠左岸地区:包括两个组团,规模 89.26 公顷。北部组团位于新安村北部,北至新建公路、南

至新安中心河、东至新仓九组边界、西至新安村五组和六组边界,重点发展新安村田园综合体、海棠

左岸、创客实践、博士和院士工作站等生态农创产业;南部组团位于平安村北部,北至平安村行政边

界、东至北星公路、南至平安方家河、西至海棠湖西侧边界,重点发展海棠蟹苑、海棠湖生态养殖等

生态农旅产业。以政府与企业联营的方式,打造串联两个组团的海棠左岸产业集群,推动片区产、学、

研综合发展,促进农业产业链的横向拓展与纵向延伸,实践现代农业振兴模式;提升区域综合服务水

平,探索极具特色的自然体验与教育模式,构建可观赏学习、可深度体验的活动组织模式和配套设施,

打造集生态、农业、创客、旅游为一体特色农场。

海棠花溪地区:位于协进村西南部,北至苦草产业基地北侧边界,东至界河,南至张家港,西至

白港,规模约 79.94 公顷。依托协进村海棠廊道、苦草产业和农民集中居住点,整体提升区域生态环

境、农业产业和公共服务水平。挖掘和拓展海棠文化产业链,打造苦草科研、生产、销售产业链,打

造与农民集中居住相结合的特色提升公共服务设施;依托农业产业、生态技术和公共服务的不断提升,

进一步建设高品质体验服务配套设施,营建周期性节庆活动,推动以“政府+企业+NGO+农户”模式,

整体运营集特色服务、观赏学习、学习组织等多元体验的生态农场。

4.战略预留区

三星镇战略预留区位于飞地北部,总规模为 0.51 公顷,优先考虑为休闲旅游功能预留空间,后

续与绿华镇战略预留区统筹开发建设。

战略预留区实施过渡期管控政策,其现状建设用地在不影响长远战略发展的情况下可以继续使用,

除完善生态环境和基础设施配套以外,原则上不进行大规模改扩建和新建。

第47页

第二章 土地综合利用

32

图 2-5:特定政策区规划布局图

第48页

崇明区三星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33

第三章 公共服务与基础设施保障

第49页

第三章 公共服务与基础设施保障

34

第50页

崇明区三星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35

第一节 公共服务

1.发展规模与总体布局

结合现状公共服务设施布局情况,依据西沙城镇圈公共中心布局优化保障型公共服务设施配置,

引导提升型公共服务设施引入,构建“镇级设施-社区级设施-乡村共享级设施”三级公共服务设施配

置体系。满足 15 分钟生活圈公共服务设施需求,有效引导城乡公共服务设施规模配置和空间布局,

全面实现城乡单元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全覆盖。

本次规划范围内规划社区级及以上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共 24.92 公顷,其中镇域 20.13 公顷,区内

镇外 4.79 公顷。主要包括行政办公用地、社区级公共服务用地、其他公共设施用地、基础教育设施

用地等,镇域范围规划人均用地指标为 14.4 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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