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高校毕业生
就业服务清单
2023
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青岛市高校毕业生
就业服务清单
2023
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 年青岛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清单
时光荏苒,岁月匆匆,又是一年毕业季。祝贺 2023 年高校毕业
生踏入人生崭新旅程,未来可期!在此,欢迎大家到青岛就业创业,
广阔天地,大有作为!
青岛,依山傍海,是一座兼具青春活力与友善包容的城市。在这
里,毕业生可以尽情挥洒才华,开启精彩篇章。青岛市人力资源社会
保障局等部门已经为广大毕业生准备好就业服务清单,为你们在青就
业创业、大展宏图助力护航。
目 录
落户服务
档案服务
党组织关系转接
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实名登记
求职招聘专区
人才就业补贴政策
创业政策
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咨询电话
一、落户服务
全日制专科、本科学历及研究生学历层次在校大学生,以及具有
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可申请在青落户。其中未就
业毕业生和在校大学生可选择“先落户后就业”;其他符合条件的大
专及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可选择“在职人才引进”落户。可以依次选
择在合法固定住所、近亲属家庭户、单位集体户、市(区、市)人才
集体户、社区集体户申请落户。
二、档案服务
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档案由生源所在地的区(市)公共就业人
才服务机构,或就业意向地所在区(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接收;
已就业高校毕业生可将档案转入有档案保管权限的用人单位或用人单
位所在区(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档案转入青岛市各级公共就
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并整理归档后,即可扫码查询。
三、党组织关系转接
高校毕业生中共党员,落实就业单位后,应将党组织关系及时转
移到就业单位党组织;也可随同档案转移到区(市)公共就业和人才
服务机构党组织;按国家有关规定选择将户口两年内继续保留在原就
读学校的,也可将党员组织关系保留在原就读学校的党组织,原就读
学校党组织要承担对其教育管理的责任,党员本人要主动与原就读学
校党组织保持联系,按规定交纳党费。
四、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实名登记
2023 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可登录“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
息网(https://www.sdgxbys.cn/)”实名登记,在线登记个人情况、
求职意向和服务需求。人社部门将根据您的需求及时与您联系,提供
“131”服务(1 次职业指导、3 次岗位推介、1 次技能培训或 1 次就
业见习)。
五、求职招聘专区
六、人才就业补贴政策
(一)青岛人社·学历汇
为了方便高校毕业生办理落户、申领补贴,青岛市开发建设了“青
岛人社·学历汇”平台。国内普通高校和海外留学的专科及以上学历层
次在校大学生、高校毕业生,可通过“青岛人社·学历汇”平台进行学
籍学历确认,形成个人学籍学历信息电子档案,在办理相关业务时,
无需再重复提交学历、学位等证书材料,实现“一次确认、全市通用”。
(二)高校毕业生住房补贴
对毕业三年内的国(境)内外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在我
市就业创业且具有本市户籍(外籍及港澳台高校毕业生不受户籍限
制),符合条件的分别按照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每人每月
500 元、800 元、1200 元的标准发放住房补贴,所学专业列入紧缺专
业目录的,补贴标准提高至:硕士研究生每人每月 1200 元、博士研究
生每人每月 1500 元。自首次享受补贴月份起最长可领取 36 个月。
(三)青年人才在青创新创业一次性安家费
对在我市首次就业创业并购买唯一商品住宅且具有本市户籍(外
籍及港澳台高校毕业生不受户籍限制)的硕士、博士,符合条件的可
分别享受 10 万元、15 万元的一次性安家费。申报时,博士研究生年
龄须在 40 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年龄须在 35 周岁以下;已经具有本市
户籍(外籍及港澳台高校毕业生不受户籍限制),要求在 2018 年 6
月 6 日及以后,在青岛行政区域内首次就业创业,并在青岛行政区域
内购买唯一商品住宅。申请人须由用人单位或创业实体按规定缴纳城
镇职工社会保险累计满 12 个月。
(四)人才住房政策
对在我市就业且无房的专科及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毕业学年在
校大学生等各类人才,符合条件的可享受人才住房政策。租赁型人才
住房租金标准按照同区域住房市场租金的 60%-80%确定;产权型人
才住房销售价格按照不高于销售时点同区域商品住房售价的 80%确
定。
(五)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以离校 2 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身份进行灵活就业登记并交纳社
会保险的,可以申领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每人每月不超过 500 元,
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 2 年。
(六)青岛市就业见习万岗募集计划
离校未就业 3 年内的高校毕业生、16-24 周岁失业青年,到我市
经认定的青年见习基地参加 3-12 个月的就业见习,见习基地给予不
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基本生活补助。参加就业见习不视为就业,
但是视作基层工作经历。见习期满后可按规定参照应届毕业生享受有
关政策。
七、创业政策
(一)创业补贴政策
对毕业 5 年内在我市创办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民办非企业单
位、社会团体、事务所等创业实体的高校毕业生及毕业年度大学生等
各类创业者,给予最高 3 万元的创业补贴。扫码查看政策。
(二)创业担保贷款政策
对在我市个体工商户、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事务
所等各类创业实体的创业者,符合个人借款范围和条件的,可申请最
高 60 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小微企业创业最高可申请 300 万元创业
担保贷款。扫码查看政策。
(三)创业服务政策
可免费获得由各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提供的创业指导服
务,为高校毕业生等各类创业者提供高层次人才创业中心、湛山创客
工厂等创业孵化场地,并提供最长 3 年的房租减免和投融资、人力资
源、宣传推广等支持和服务;为创业者开设“创业第一课”公益培训
讲堂、建立创业导师队伍,为创业大学生提供项目推介、风险评估、
融资服务等精准创业指导;举办中国(青岛)国际菁英创业创新大赛、
中国(青岛)留学人员创新创业大赛、创业城市合伙人百企加速营及
各类创业沙龙、创业论坛等活动,激发创业活力,让更多创业者获得
更广阔的发展空间。
八、青岛市各区(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咨询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