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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金属材质反绳轮报废条件
参照《GB/T 31821-2015 电梯主要部件报废技术条件》4.4.6 条款、《T/CEA
0057—2023 电梯用聚酰胺(尼龙)滑轮》8.2 条款:非金属材质反绳轮出现下列
情况之一,视为达到报废技术条件:
一、 绳槽严重磨损:
1、 因尼龙材质性能不稳定导致绳槽表面严重磨损,视为技术报废条件。
2、 因钢丝绳不符合 TSGT70082023 中 A1.2.5.1 要求导致的非正常磨损,不
视为技术报废条件。
二、绳槽缺损或不正常磨损:
1、 因尼龙材质性能不稳定导致绳槽缺损或不正常磨损,视为技术报废条
件。
2、 因磕碰、高空铁落、钢丝绳质量、不规范储存(如长时间露天存放等) 等
导致的绳轮缺损或不正常磨损,不视为技术报废条件。
三、轮毂与轴承、轴与轴承出现明显滑移、间隙或位移:
1、 因公差设计不合理导致的轮毂与轴承、轴与轴承出现明显滑移、间隙
或位移,视为技术报废条件。
四、出现裂纹:
1、 因尼龙材质性能不稳定导致轮体出现裂纹,视为技术报废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