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企·五月政策汇编(杭州滨江)

发布时间:2023-6-01 | 杂志分类: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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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企·五月政策汇编(杭州滨江)

: 196七、深化资助机制17.实行分类资助。对特别重大、特别紧急的项目,可实行即时立项资助机制。对宁波市属单位和企业承担的项目,除面向全国全省的“揭榜挂帅”等特殊项目外,原则上由宁波市落实省级项目经费、自主管理。18.优化经费确定机制。项目经费以自筹为主,榜单中可不确定财政补助经费金额,由申报主体根据攻关任务要求,按需据实提出总投入和申请补助金额。项目评审时,对财政补助预算不合理部分可予以核减,项目关键核心指标不得调整、总投入可视情根据核减金额相应调整。八、深化过程管理机制19.完善“军令状”制。特别重大、特别紧急的项目,应签署“军令状”,明确“里程碑”节点和具体指标要求、奖惩措施等。对在“军令状”时限内达成约定目标、绩效突出的研发团队,按规定在人才推荐、科技奖励等方面给予支持。对因主观不努力等因素未完成任务的,原则上暂停项目负责人两年内项目申报资格,并依规纳入科研诚信记录。20.强化过程监管。落实项目承担单位和项目负责人主体责任,健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加强对项目执行情况与实施效果的监管,对发现存在重大风险、无法继续履约实施的,可直接终止项目。对特别重大、特别紧急的项目,可定期对资金...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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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企·五月政策汇编(杭州滨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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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6

七、深化资助机制

17.实行分类资助。对特别重大、特别紧急的项目,可

实行即时立项资助机制。对宁波市属单位和企业承担的项

目,除面向全国全省的“揭榜挂帅”等特殊项目外,原则上

由宁波市落实省级项目经费、自主管理。

18.优化经费确定机制。项目经费以自筹为主,榜单中

可不确定财政补助经费金额,由申报主体根据攻关任务要

求,按需据实提出总投入和申请补助金额。项目评审时,对

财政补助预算不合理部分可予以核减,项目关键核心指标不

得调整、总投入可视情根据核减金额相应调整。

八、深化过程管理机制

19.完善“军令状”制。特别重大、特别紧急的项目,

应签署“军令状”,明确“里程碑”节点和具体指标要求、

奖惩措施等。对在“军令状”时限内达成约定目标、绩效突

出的研发团队,按规定在人才推荐、科技奖励等方面给予支

持。对因主观不努力等因素未完成任务的,原则上暂停项目

负责人两年内项目申报资格,并依规纳入科研诚信记录。

20.强化过程监管。落实项目承担单位和项目负责人主

体责任,健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加强对项目执行情况与实

施效果的监管,对发现存在重大风险、无法继续履约实施的,

可直接终止项目。对特别重大、特别紧急的项目,可定期对

资金使用、主要技术指标完成情况等进行调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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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加强省重大创新平台项目管理。对省实验室、省技

术创新中心等重大创新平台通过省财政专项经费资助立项

的项目加强统筹管理,按照“谁自主立项、谁具体负责”要

求,由省重大创新平台根据相关管理规定具体组织实施。

九、深化验收机制

22.完善验收评价机制。强化绩效导向,建立分类评价

机制。项目验收应组织需求方、最终用户、科技领军企业、

专业协会、创投机构等直接参与评价工作并形成验收报告,

须将需求方、最终用户和科技领军企业对项目完成情况的评

价意见,及对项目成果的推广应用意见,作为评价的核心指

标。

23.优化验收方式。对财政补助经费 100 万元以下的项

目,探索由项目承担单位财务部门出具经费决算表即可申请

验收。

24.建立项目池制。对符合战略方向并经审核推荐,有

望破解重大基础材料装备等“卡脖子”难题、掌握“杀手

锏”技术的重大项目,纳入项目池动态管理,取得重大突破

的论证后可予以直接支持。

十、深化监督评价机制

25.完善全过程监督机制。坚持项目监督工作与管理同

步部署,加强对相关责任主体行为规范、工作纪律、履约履

职情况等的监督,严格执行承诺、回避、公开等制度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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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律,完善检查和随机抽查制度。探索项目专员制,聘请知

名技术和管理专家担任项目专员,进行全程管理监督。

26.建立全过程科研诚信审核制度。完善守信激励和失

信惩戒机制,健全责任主体科研诚信评价体系,将守信情况

作为项目立项及资金安排、专家遴选等管理决策的重要参

考。

27.健全绩效评价机制。加强对项目整体执行情况的阶

段性或总体绩效评价,评价结果作为重大专项总体实施方案

和省财政资金安排调整的重要依据。

28.推行项目后评估机制。对验收后满 3 年内的项目开

展常态化跟踪评估,建立健全关键领域项目清单、成果清单

和重点科研人员清单,突出项目成果的经济社会效益。评估

结果作为滚动支持和纳入科技奖励候选成果库的重要依据。

十一、强化保障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党对科技工作的集中统一领

导,建立健全部门协同、上下联动工作机制,强化政策协同,

统筹推进实施工作。

(二)提升治理能力。深化“科技大脑”建设,迭代升

级“科技攻关在线”等重大应用,强化全过程“痕迹化”管

理,提高项目管理和资源配置数字化、智能化水平。

(三)抓好落地落实。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加快细化落

实,健全相关管理制度和工作规范。高校、科研院所、企业

第20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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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承担单位要压实主体责任,强化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切

实做好项目实施工作。

本意见自 2023 年 6 月 13 日起施行。现行文件中若有与

本意见不一致的,以本意见为准。

第20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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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征集 2024 年度

“双尖双领”重大科技项目需求的通知

各设区市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精神,全

面落实创新深化总要求和“315”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工程部

署,加快实施一批具有战略性全局性前瞻性的重大科技项

目,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现征集 2024 年度“双尖双领”重

大科技项目需求。

一、征集对象

充分发挥实验室、科研机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科技

领军企业等战略科技力量在原创性引领性科技攻关中的作

用,重点面向全国(国家)重点实验室、省实验室、省重点

实验室,省技术创新中心、省重点企业研究院、国家临床医

学研究中心、省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省级新型研发机构等高

能级科创平台,省科技领军企业、省科技小巨人企业、国家

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等科技企业征集,上述范围外的其

他平台和企业也可以报送项目需求。

二、征集重点领域

聚焦“互联网+”、生命健康、新材料三大科创高地重

点战略领域和基础学科研究领域,针对“卡脖子”技术和可

抢占未来制高点的前沿技术,围绕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

第20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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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技术攻关开展项目需求征集。重点突出基础研究和重大应

用基础研究,弄通“卡脖子”技术的基础理论和技术原理。

(一)“互联网+”科创高地

1. 芯片领域围绕材料、设计、制造与封测、关键设备

与零部件 4 个方向开展研究。

材料方向聚焦高纯集成电路材料设计与制备新方法、杂

质调控机制等基础研究;石英材料提纯、大尺寸碳化硅衬底

等第三代半导体晶圆基础材料技术研究;高纯电子特气材

料、化学机械抛光材料、过滤膜材料等集成电路制造材料与

零部件技术研究。

设计方向聚焦快速求解与调控机理、融合设计理论与测

试方法等基础研究;高精度 AD/DA、高算力神经网络处理器、

存储阵列控制器、射频氮化镓芯片等高端数字/模拟芯片设

计技术研究;数字/模拟集成电路设计 EDA 工具设计技术研

究。

制造与封测方向聚焦智能设计、跨尺度微纳结构加工与

表征、先进封装与测试机理等基础研究;CMOS 工艺集成电路

虚拟制造平台、非易失存储特殊工艺、功率半导体制造等国

产工艺技术研究;芯粒互连技术、WLP(晶圆级封装)、SIP

(系统级封装)等先进封测技术研究。

关键设备与零部件方向聚焦介质物化作用表征、流固界

面污染控制机理、机电液一体化集成设计及高精度测试机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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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基础研究;光刻机浸液系统、减压外延设备、原子层沉积

设备、化学机械抛光设备等 14nm 前道制程关键设备及零部

件技术攻关;芯片测试设备、高速高精密全自动贴片机等后

道制程测试和贴片设备技术攻关。

2. 新一代人工智能领域围绕数据、算法、算力、平台、

安全 5 个方向开展研究。

数据方向聚焦跨尺度多模态数据融合分析机制、大规模

通用知识图谱构建方法等基础研究;多源异构数据采集、共

网无缝传输、智能挖掘、联合分析等多模态大数据智能分析

与治理技术研究;智能计算可信数据共享与交易、面向大模

型训练的数据评估与新型增广技术研究。

算法方向聚焦数据知识双轮驱动的新一代人工智能理

论与方法、软硬件协同智能计算架构理论等基础研究;多模

态大模型预训练、AI for Science、跨模态智能计算技术研

究;极端对抗环境下的视觉信息全面感知、动静态目标高精

度检测与重建技术研究。

算力方向聚焦算力算法融合的智能计算模型、强智能弱

算力计算与高阶复杂度计算模型等基础研究;新型云数据中

心系统架构、“东数西算”算网融合、跨云数据中心高效互

联与任务协同等算力基础设施技术研究;软硬件一体化量子

计算机、高集成度量子通信终端、量子测量技术等新一代量

子信息技术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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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台方向聚焦新型人工智能平台基础理论、算网协同高

效映射和调度机制等基础研究;行业应用大模型平台、视觉

智能算网协同操作系统、行业基础软件、多物理场融合仿真

平台、国产 AI 芯片与服务器等人工智能软硬件平台技术研

究;CAD 核心引擎、CAE 基础平台、工业互联网核心平台、

工业智能平台等自主可控工业软件平台技术研究。

安全方向聚焦大规模数据治理和人工智能应用安全实

现机理、复杂场景下数据认知安全方法等基础研究;数据安

全流转与利用体系中的基础性加密算法、安全协议、隐私计

算和共性保障等自主可控数据安全体系技术研究;面向人工

智能算法和模型的安全防御体系技术研究;面向智能控制系

统、IT/OT 融合过程的全自主安全防御体系、算法与协议技

术研究。

3. 智能装备与控制技术领域围绕机器人与无人系统、

数控机床、高端科学仪器、专用智能装备、新能源汽车与智

能交通、智能控制技术 6 个方向开展研究。 机器人与无

人系统方向聚焦智能化设计与控制新方法、人-机-环境多模

态感知与交互模型等基础研究;三维视觉传感器及芯片、力

觉/触觉传感器、新型驱动及仿人操作等智能感知与核心部

件技术研究;高性能工业/水下机器人、服务和特种机器人、

无人系统集群等智能作业机器人及无人系统技术研究。

数控机床方向聚焦机电液耦合机理、跨尺度超精密加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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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测量一体化机理等基础研究;精密电主轴、智能数控系统、

精密光栅等高档数控机床高性能功能部件技术研究;多轴联

动数控机床、超精密数控机床、复合多功能数控机床整机设

计与性能优化技术研究。

高端科学仪器方向聚焦智能化设计与制备新方法、精密

加工与测量一体化机理等基础研究;高端质谱仪、色谱仪、

光谱仪等通用大型科学仪器技术研究;高精度激光检测仪、

无损检测设备、三维视觉检测设备等智能在线检测仪器技术

研究。

专用智能装备方向聚焦材料-结构-功能一体化设计与

制备方法、复杂机电系统性能演化机制与调控方法等基础研

究;工业燃气轮机、高端工程机械装备、高性能流体装备等

高端动力装备技术研究;激光制造与增材制造装备、新能源

装备、纺织装备等激光与特色产业智能装备技术研究。

新能源汽车与智能交通方向聚焦车路协同感知基础理

论、多源异构信息融合机理与多车协同路径规划模型等基础

研究;车规级 AI 芯片、车载视觉传感器及信息融合、域控

制器等新能源汽车及关键零部件技术研究;车路网一体化、

交通协同感知、交通-能源融合等智能交通系统技术研究。

智能控制技术方向聚焦智能决策和控制基础理论、复杂

环境下人机协同与决策实现机理等基础研究;关键工艺短板

装备、智能柔性化生产线等全流程智能控制技术研究;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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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造工艺绿色装备、流程工业绿色装备、再制造与再资源化

装备等绿色制造智能控制技术研究。

(二)生命健康科创高地

1. 精准医学领域围绕病原学与传染病防控技术、重大

高发疾病防治新技术、细胞治疗与器官替代等前沿技术、中

医药现代化、新药创制、数字医疗与创新医疗器械 6 个方向

开展研究。

病原学与传染病防控技术方向聚焦传染病病原体结构

解析与致病机理、传播机制与防治策略等基础研究;溯源分

型、快速检测技术、疫苗及生物治疗产品研发;危重症救治

关键技术研究。

重大高发疾病防治新技术方向聚焦重大高发疾病的致

病机理与防治策略等基础研究;生命组学与 BT/IT 融合等新

兴交叉技术研究;关键生物分子结构功能、早筛与干预新靶

点挖掘研究;脑科学、神经环路解析、脑机融合等技术研究。

细胞治疗与器官替代等前沿技术方向聚焦干细胞与免

疫细胞功能调控关键机制等基础研究;细胞治疗新靶标、类

器官技术研究;新型细胞治疗、mRNA 疫苗、溶瘤病毒和人工

器官等技术研究。

中医药现代化方向聚焦中医原创理论、中药炮制机理等

基础研究;中医药传承创新和中药新药创制等技术研究。

新药创制方向聚焦新功能分子与新药发现机制、药物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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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6

准释放递送机理等基础研究;人工智能新靶标发现、蛋白稳

定调节剂、抗体蛋白药物、核酸基因治疗药物、精准递送系

统等技术研究。

数字医疗与创新医疗器械方向聚焦系统设计理论与创

成方法、安全服役性能试验与评价方法等基础研究;现代医

学诊疗装备关键部件、高端体外诊断仪器核心元器件与试剂

核心原材料、高端植介入生物医用材料与器械、创新数字医

疗核心软件等技术研究。

2. 合成生物与未来农业领域围绕绿色生物制造、生物

药细胞制造、农业生物合成、智能育种、农业智能感知 5 个

方向开展研究。

绿色生物制造方向聚焦生物催化机理、菌种作用机制等

基础研究;新型生物催化剂、核心工业酶和工业菌种、生物

质能源等技术研究。

生物药细胞制造方向聚焦高效蛋白质材料表达和转运

机制等基础研究;合成疾病模型、新分子规模化合成制备等

技术研究。

农业生物合成方向聚焦农业生物重要性状提升、关键功

能基因、代谢通路解析与组装等基础研究;关键基因模块化

组装修饰和动态调控、农业生物反应器、规模化生产等技术

研究。

智能育种方向聚焦种质资源创新与育种新方法等基础

第212页

: 207

研究;种质资源遗传信息和表型数字化、高效育种模型和平

台、育种芯片和加速器等技术研究。

农业智能感知方向聚焦绿色高效农业生产中智能化设

计、控制与运维新理论、新方法等基础研究;环境与生物信

息感知技术与传感器、核心算法与模型、专业农业机器人等

技术研究。

(三)新材料科创高地

新材料领域围绕高性能纤维及应用、高性能高分子材

料、航空航天材料、轨道交通与装备复合材料、高端化学品、

高端磁性材料、光电功能与显示材料、海洋与空天材料、高

端合金材料、双碳材料与技术、可持续发展技术 11 个方向

开展研究。

高性能纤维及应用方向聚焦材料设计、界面强化与结构

调控机理等基础研究;高性能纤维、专用树脂及防护复合材

料的制备、轻量化结构设计、界面调控及成型等技术研究。

高性能高分子材料方向聚焦材料多级结构精密调控、成

型加工机理及使役条件下结构演化机制等基础研究;高性能

电子器件、集成电路用等高纯聚烯烃、氟(硅)树脂等的单

体、聚合、加工等技术研究。

航空航天材料方向聚焦材料结构功能一体化设计、聚合

机制、材料微结构控制及界面调控机理等基础研究;航空航

天用含氟弹性体、聚芳醚酮、聚酰亚胺等树脂的结构设计、

第21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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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体、聚合及应用技术研究;宽频段隐身材料的多频谱兼容

结构设计、涂层和粘合剂等技术研究。

轨道交通与装备复合材料方向聚焦材料吸音理论、强耦

合损伤机理、服役材料微结构损伤与演化机制等基础研究;

轨交及高端装备用中低频段吸音功能性复合材料改性、规模

化绿色制造等技术研究。

高端化学品方向聚焦材料分子设计与制备机理等基础

研究;等离子过程强化热裂解废物制备含氟特气关键技术研

究;水电解制氢催化剂及质子交换膜技术和器件技术研究;

高性能锂离子电池电极胶黏剂、锂离子固态电解质技术研

究。

高端磁性材料方向聚焦材料成分结构设计和性能调控

等基础研究;磁传感器用永磁材料和器件、高速列车或新能

源汽车驱动电机用永磁材料、面向第三代半导体电源芯片的

高频低损耗软磁材料、无稀土永磁材料技术研究。

光电功能与显示材料方向聚焦材料激发态理论与发光

机理、新型微观形貌和光电特性测试表征等基础研究;柔性

导电薄膜导电性和耐久性提升技术研究;红外探测用碲镉汞

和成像用关键材料与器件研发;大尺寸 N 型 TOPCon 薄片电

池与高转化效率的太阳能电池叠层封装、钙钛矿高效电池技

术研究。

海洋与空天材料方向聚焦材料极端环境耦合损伤机理

第21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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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智能防护理论、表界面结构优化与超低缺陷精细调控方法

等基础研究;海洋环境高频自动观测器件及系统技术研究;

宽温域防护涂层材料设计及制备技术研究;透波超材料跨尺

度、大面积精密制造技术研究;复杂结构均匀涂装、防腐等

技术研究。

高端合金材料方向聚焦材料使役条件下微观组织动态

演化与性能调控方法等基础研究;半导体加工合金丝线、半

导体组装用电子浆料及焊膏、高温耐磨模具合金、高温合金

等高端合金材料设计与制造技术研究。

双碳材料与技术方向聚焦二氧化碳迁移转化基础理论

与智能调控等基础研究;研究二氧化碳捕集与转化材料、新

污染物防治技术、低碳/零碳工业流程重塑等绿色生物制造

技术,以及碳监测与碳标签等技术研究。

可持续发展技术方向聚焦推动湖州实现可持续发展的

关键材料设计方法、可控制备机理与性能调控等基础研究;

电化学储能、可再生能源开发、生态环境监测与治理、高质

循环利用等技术研究。

三、征集的项目需求应符合的条件

项目需求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属于国家和我省战略需要的;

(二)能取得重大成果与显著绩效的。绩效目标可量化,

对标国际先进水平及具体产品型号的主要技术指标,一般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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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于 5 项。基础研究一般应实现原理验证或概念验证,鼓励

在典型企业或应用场景实现验证;

(三)重大科技研究成果应用方式、应用场景和应用单

位明确的;

(四)技术研究时限原则上 1-2 年能落地、最多不超过

3 年。基础研究时限原则上为 3-4 年。

优先支持应用基础研究层面的、共性的、通用的项目需

求;优先支持科研机构、高校联合企业开展基础研究的项目

需求;优先支持创新联合体、链主企业等科技领军企业为主

导组织协同攻关的项目需求。

四、填报方式

(一)请需求报送单位通过“科技攻关在线”系统

(http://pm.kjt.zj.gov.cn)在线填报。本通知发布前已

经填报的需求,可按照本通知要求迭代更新后再次上报。如

有保密需求的,可与省科技厅联系另行报送。

(二)全国(国家)重点实验室、省实验室、省技术创

新中心、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的技术研究项目需求每家不

多于 5 项,基础研究项目需求每家不多于 3 项;省重点实验

室、省重点企业研究院、省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省级新型研

发机构、省科技领军企业、省科技小巨人企业、国家专精特

新“小巨人”企业以及其他平台和企业的技术研究和基础

研究项目需求各不超过 1 项(同一单位不重复填报)。

第216页

: 211

(三)请各平台和企业的归口管理部门在线审核后,于

5 月 31 日前报送需求汇总表(详见附件)至省科技厅邮箱

(xmzxgx@zjinfo.gov.cn)。

五、联系方式

项目中心:马钰婷、姜慧敏 0571-81051634、87054154

网络技术支持:袁凯华 0571-85118011

厅高新处:邵 晖 0571-87055372

厅社发处:陈 森 0571-87054105

厅农村处:涂 蔷 0571-87054043

基金办:徐 敏 0571-88212789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2023 年 5 月 20 日

第217页

: 212

附件

第218页

: 213

07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转发科技部关于发布

科技基础资源调查专项 2023 年度项目申报

指南及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典型脆弱生态

系统保护与修复”等重点专项 2023 年度项

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各设区市科技局,各有关高校、科研院所,各有关单位:

现将《科技部关于发布科技基础资源调查专项 2023 年

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

划“典型脆弱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等重点专项 2023 年度

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要求做好项目的组

织申报工作,并在规定申报截止时间前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

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完成项目预申报书的网上填报相关事

宜。在申报过程中有任何问题,请及时与我厅联系。

联系人:省科技厅规划处 郑 寅,电话:

0571-87054006

省科技厅基础处 李 易,电话:0571-87054042

省科技厅高新处 邵 晖,电话:0571-87055372

省科技厅社发处 李晓娟,电话:0571-87054015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2023 年 5 月 17 日

第219页

: 214

技部关于发布科技基础资源调查专项 2023

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 年 05 月 11 日 来源:科学技术部

国科发基〔2023〕75 号

国务院各有关部门科技主管司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

理改革的方案》(国发〔2014〕64 号)、《关于改革完善中

央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21〕32 号)

有关规定和科技基础资源调查专项组织管理要求,现将 202

3 年度项目申报指南予以发布,请根据指南要求组织项目申

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组织申报总体要求

1. 科技基础资源调查是指面向科学目标和国家战略需

求开展的对自然本底数据和材料的获取、对已有数据和材料

的整理与编研等科技基础性工作,具有基础性、公益性、系

统性等特征;主要目标是产出权威系统的科学数据、调查报

告、科技资料、图集图件等基础性成果,并实现开放共享,

以推进基础学科发展、支撑科技创新活动、服务国家宏观决

策等;重点支持内容聚焦于典型、重点和特色主题,查漏补

缺,区别于行业业务工作。

第220页

: 215

2. 申报单位根据指南支持方向的工作内容以项目形式

组织申报,项目可下设课题,课题数不超过 5 个。项目应整

体申报,须覆盖相应指南方向的全部考核指标。项目申报单

位推荐本单位 1 名科研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每个课题设 1

名课题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须作为课题负责人之一。

3. 每个指南支持方向原则上立项支持 1 个项目。项目执

行期一般为 3~5 年,可根据实际需要确定执行年限。本批项

目拟安排专项经费总额约 1.2 亿元。

4. 按照发挥资源配置最大效益的原则,申报单位应具有

较好的工作基础和相关条件,鼓励资源调查区域所在和邻近

地区优势单位承担或联合承担相关任务。

5. 为更好地向科技界提供公共服务,项目组织时应注意

加强与国家主体科技计划以及国家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国

家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建设等的衔接,具有详细明确的数

据、资料汇交和共享计划,项目完成后所有数据要按照有关

要求实行开放共享。

6. 项目申报书应按格式要求填写完整,并通过国家科技

管理信息系统(http://service.most.gov.cn)提交。项目

申报单位应与所有参与单位签署联合申报协议,并明确协议

签署时间。项目申报单位、课题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及课

题负责人须签署诚信承诺书,项目申报单位及所有参与单位

要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关于

第221页

: 216

进一步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作风和学风建设的意见》要求,

加强对申报材料审核把关,杜绝夸大不实、甚至弄虚作假。

7. 所有申报项目须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并推荐后统一

报送,不受理个人申报。同一申报项目不得多头申报或重复

申报。各推荐部门应加强对所推荐项目的申报材料、申报单

位及其合作方资质和科研能力的审核把关,按时将推荐项目

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提交。原则上在同一指南方

向下,一个主管部门限推荐 1 个项目。

二、申报资质要求

1. 项目申报单位必须是中国大陆境内注册的中央级科

研院所或部属高等学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较强的科研

能力和条件,运行管理规范。政府机关不得牵头或参与申报。

项目申报单位、项目参与单位以及项目团队成员诚信状

况良好,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或相关

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

2. 项目(课题)负责人须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19

63 年 1 月 1 日以后出生,每年用于项目的工作时间不得少于

6 个月。项目(课题)负责人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开拓创

新意识,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能将主要时间和精力用

于本项目的研究和管理。

3. 项目(课题)负责人限申报 1 个项目(课题);国家

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科技基础资源调查专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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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创新 2030—重大项目的在研项目负责人不得牵头或参

与申报项目(课题),课题负责人可参与申报项目(课题)。

项目(课题)负责人和其他研究人员的申报项目(课题)

和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科技基础资源调

查专项、科技创新 2030—重大项目在研项目(课题)总数不

得超过 2 个;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科技

基础资源调查专项、科技创新 2030—重大项目在研项目(含

任务或课题)负责人不得因申报本专项项目(课题)而退出

目前承担的项目(含任务或课题)。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

家重点研发计划、科技基础资源调查专项、科技创新 2030 —重大项目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负责人和项目骨干退

出项目研发团队后,在原项目执行期内原则上不得牵头或参

与申报本专项项目。

计划任务书执行期(包括延期后的执行期)到 2023 年 1

2 月 31 日之前的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以及中央财政专

项资金预算不超过 400 万元的“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

重点专项项目、“战略性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港澳台项

目不在限项范围内。

4. 受聘于内地单位的外籍科学家及港澳台地区科学家

可作为项目(课题)负责人,全职受聘人员须由内地聘用单

位提供全职聘用的有效证明,非全职受聘人员须由内地聘用

第223页

: 218

单位和境外单位同时提供聘用的有效证明,并随纸质项目申

报书一并报送。

5. 以下人员或单位不能参与申报项目(课题):(1)

参与本年度指南评议及指南编制的专家;(2)中央和地方

各级国家机关及港澳特别行政区的公务人员(包括行使科技

计划管理职能的其他人员);(3)在承担(或申请)国家

科技计划项目中,有严重不良信用记录或被记入“黑名单”

的单位或个人。

6. 申报项目受理后,原则上不能更改申报单位和负责

人。

申报单位在正式提交项目申报书前可利用国家科技管理

信息系统查询相关参与人员承担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

点研发计划、科技创新 2030—重大项目在研项目(含任务或

课题)情况,避免重复申报。

三、形式审查和评审流程

1. 本专项委托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中心开展项目过

程管理。

2. 项目申报截止后,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中心按照本

通知要求受理申报,进行形式审查后,合并组织项目评审和

预算评审。

四、具体申报方式

第224页

: 219

1. 网上填报。请各申报单位按要求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

息系统进行网上填报,网上填报的申报书将作为后续形式审

查、项目评审立项的依据。

申报单位网上填报申报书的受理时间:2023 年 5 月 22 日

8:00 至 2023 年 6 月 19 日 17:00。

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技术咨询电话:010-58882999(中

继线)

技术咨询邮箱:program@istic.ac.cn

2. 材料报送。请各推荐部门于 2023 年 6 月 23 日 17:00

前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逐项确认推荐项目,并将加盖

推荐部门公章的推荐函和推荐项目清单(纸质,一式 2 份)

以及加盖申报单位公章的申报书(纸质,一式 2 份),寄送

至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中心(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蜂窝

中路 3 号,邮编:100038)。申报书、推荐项目清单须通过

系统直接生成打印。

3. 受理单位和咨询。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中心负责受

理申报和咨询。

联系人:李笑寒、王祎(形式审查负责人)

电 话:010-58881117、010-58881162

附件:科技基础资源调查专项 2023 年度指南支持方向

科技部

第225页

: 220

2023 年 5 月 6 日

第226页

: 221

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典型脆

弱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等重点专项 2023

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 年 05 月 11 日 来源:科学技术部

国科发资〔2023〕77 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新

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

“四个面向”总要求,持续推进“揭榜挂帅”、青年科学家

项目等科技管理改革举措,着力提升科研投入绩效,加快实

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根据《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管理暂行

办法》和组织管理相关要求,现将“典型脆弱生态系统保护

与修复”等重点专项 2023 年度项目申报指南予以公布,请

根据指南要求组织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组织申报工作流程

1. 申报单位根据指南方向的研究内容以项目形式组织

申报,项目可下设课题。项目应整体申报,须覆盖相应指南

方向的全部考核指标。项目设 1 名负责人,每个课题设 1 名

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可担任其中 1 个课题的负责人。

第227页

: 222

2. 整合优势创新团队,并积极吸纳女性科研人员参与项

目研发,聚焦指南任务,强化基础研究、共性关键技术研发

和典型应用示范各项任务间的统筹衔接,集中力量,联合攻

关。鼓励有能力的女性科研人员作为项目(课题)负责人领

衔担纲承担任务。

3.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申报过程分为预申报、正式申

报两个环节,具体工作流程如下。

——填写预申报书。项目申报单位根据指南相关申报要

求,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ser

vice.most.gov.cn,以下简称“国科管系统”)填写并提交

3000 字左右的项目预申报书,详细说明申报项目的目标和指

标,简要说明创新思路、技术路线和研究基础。从指南发布

日到预申报书受理截止日不少于 50 天。

——预申报书应包括相关协议和承诺。项目牵头申报单

位应与所有参与单位签署联合申报协议,并明确协议签署时

间;项目牵头申报单位、课题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及课题

负责人须签署诚信承诺书,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及所有参与单

位要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关

于进一步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作风和学风建设的意见》等要

求,加强对申报材料审核把关,杜绝夸大不实,严禁弄虚作

假。

第228页

: 223

预申报书须经相关单位推荐。各推荐单位加强对所推荐

的项目申报材料审核把关,按时将推荐项目通过国科管系统

统一报送。

专业机构受理预申报书并组织首轮评审。为确保合理的

竞争度,对于非定向申报的单个指南方向,若申报团队数量

不多于拟支持的项目数量,该指南方向不启动后续项目评审

立项程序,择期重新研究发布指南。专业机构组织形式审查,

并根据申报情况开展首轮评审工作。首轮评审不需要项目负

责人进行答辩。根据专家的评审结果,遴选出 3~4 倍于拟立

项数量的申报项目,进入答辩评审。对于未进入答辩评审的

申报项目,及时将评审结果反馈项目申报单位和负责人。

——填写正式申报书。对于通过首轮评审和直接进入答

辩评审的项目申请,通过国科管系统填写并提交项目正式申

报书,正式申报书受理时间为 30 天。

专业机构受理正式申报书并组织答辩评审。专业机构对

进入答辩评审的项目申报书进行形式审查,并组织答辩评

审。申报项目的负责人通过网络视频进行报告答辩。根据专

家评议情况择优立项。

二、组织申报的推荐单位

1. 国务院有关部门科技主管司局;

2.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

兵团科技主管部门;

第229页

: 224

3. 原工业部门转制成立的行业协会;

4. 纳入科技部试点范围并且评估结果为 A 类的产业技术

创新战略联盟,以及纳入科技部、财政部开展的科技服务业

创新发展行业试点联盟。

5. 港澳科研单位牵头申报的“典型脆弱生态系统保护与

修复”“生物与信息融合(BT 与 IT 融合)”重点专项项目,

分别由香港创新科技署、澳门科学技术发展基金按要求组织

推荐。

各推荐单位应在本单位职能和业务范围内推荐,并对所

推荐项目的真实性等负责。推荐单位名单在国科管系统上公

开发布。

三、申报资格要求

1. 申报“重大自然灾害防控与公共安全”重点专项的项

目牵头单位和参与单位应为中国大陆境内注册的科研院所、

高等学校和企业等(以下简称内地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

资格,注册时间为 2022 年 6 月 30 日前,有较强的科技研发

能力和条件,运行管理规范。国家机关不得牵头或参与申报。

申报“典型脆弱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生物与信息融

合(BT 与 IT 融合)”重点专项的项目牵头单位和参与单位

应为内地单位,或由内地与香港、内地与澳门科技合作委员

会协商确定的港澳科研单位(名单见附件 1)。具有独立法

人资格,注册时间为 2022 年 6 月 30 日前,有较强的科技研

第230页

: 225

发能力和条件,运行管理规范。国家机关不得牵头或参与申

报。

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参与单位以及团队成员诚信状况良

好,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

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

申报单位同一个项目只能通过单个推荐单位申报,不得

多头申报和重复申报。

2. 项目(课题)负责人须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19

63 年 1 月 1 日以后出生,每年用于项目的工作时间不得少于

6 个月。港澳申报人员应爱国爱港、爱国爱澳。

3. 项目(课题)负责人原则上应为该项目(课题)主体

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研究的科技人员。中央和地方

各级国家机关的公务人员及港澳特别行政区的公务人员(包

括行使科技计划管理职能的其他人员)不得申报项目(课

题)。

4. 参与重点专项实施方案或本年度项目指南编制的专

家,原则上不能申报该重点专项项目(课题)。

5. 受聘于内地单位的外籍科学家及港、澳、台地区科学

家可作为项目(课题)负责人,全职受聘人员须由内地聘用

单位提供全职聘用的有效材料,非全职受聘人员须由双方单

位同时提供聘用的有效材料,并作为项目预申报材料一并提

交。

第231页

: 226

6. 申报项目受理后,原则上不能更改申报单位和负责

人。

7. 项目申报查重要求详见附件 2。各申报单位在正式提

交项目申报书前,可利用国科管系统查询相关科研人员承担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科技创新 2030—重大项目等在

研项目情况,避免重复申报。

8. 具体申报要求详见各申报指南,有特殊规定的,从其

规定。

四、项目管理改革举措

1. 关于青年科学家项目。为给青年科研人员创造更多机

会组织实施国家目标导向的重大研发任务,重点研发计划设

立青年科学家项目。根据领域和专项特点,采取专设青年科

学家项目或项目下专设青年科学家课题等多种方式。青年科

学家项目不要求对指南内容全覆盖,不下设课题,原则上不

再组织预算评估,鼓励青年科学家大胆探索更具创新性和颠

覆性的新方法、新路径,更好服务于专项总体目标的实现。

2. 关于技术就绪度(TRL)管理。针对技术体系清晰、

定量考核指标明确的相关任务方向,“十四五”重点研发计

划探索实行技术就绪度管理。申报指南中将明确技术就绪度

要求,并在后续的评审立项、考核评估中纳入技术就绪度指

标,科学设定里程碑考核节点,严格把控项目实施进展和风

险,确保成果高质量产出。

第232页

: 227

五、具体申报方式

1. 网上填报。请各申报单位按要求通过国科管系统进行

网上填报。专业机构将以网上填报的申报书作为后续形式审

查、项目评审的依据。申报材料中所需的附件材料,全部以

电子扫描件上传。

项目申报单位网上填报预申报书的受理时间为:2023 年

6 月 1 日 8:00 至 7 月 3 日 16:00。进入答辩评审环节的申报

项目,由申报单位按要求填报正式申报书,并通过国科管系

统提交,具体时间和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2. 组织推荐。请各推荐单位于 2023 年 7 月 6 日 16:00

前通过国科管系统逐项确认推荐项目,并将加盖推荐单位公

章的推荐函以电子扫描件上传。

3. 技术咨询电话及邮箱:

010-58882999(中继线),program@istic.ac.cn

4. 业务咨询电话:

(1)“典型脆弱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重点专项咨询电

话:010-58884862

(2)“生物与信息融合(BT 与 IT 融合)”重点专项咨

询电话:010-88225093、 010-88225057

(3)“重大自然灾害防控与公共安全”重点专项咨询电

话:010-58884827、010-58884829

附件:

第233页

: 228

1. 内地与香港、内地与澳门科技合作委员会协商确定的

港澳科研单位名单

2. 项目申报查重要求

3.“典型脆弱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重点专项 2023 年度

项目申报指南

4.“生物与信息融合(BT 与 IT 融合)”重点专项 2023

年度项目申报指南

5.“重大自然灾害防控与公共安全”重点专项 2023 年度

项目申报指南

科技部

2023 年 5 月 10 日

第234页

: 229

08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参加第十二

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浙江赛区)暨第十届

浙江省“火炬杯”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科技局,国家及省级高新区管委会,

各有关单位:

根据《科技部关于举办第十二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的通

知》及有关工作部署,我省将举办第十二届中国创新创业大

赛(浙江赛区)暨第十届浙江省“火炬杯”创新创业大赛(以

下简称“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赛事组

大赛由中国创新创业大赛组委会办公室指导,省科技厅

主办,浙江火炬生产力促进中心具体承办。参赛条件、时间

安排与国家大赛保持一致。

二、赛事安排

大赛分初创企业组和成长企业组,按新一代信息技术、

新材料、生物医药、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节能环保、新

能源汽车七大行业分领域举行。采用公开透明、逐级遴选的

评选方式产生获奖企业,根据大赛进展情况,七个行业初赛

采用线下或线上评审的方式,行业决赛和浙江省总决赛采用

线下路演方式进行。

三、参赛报名

第235页

: 230

请 符 合 条 件 的 企 业 自 愿 登 录 浙 江 赛 区 官 方 网 站

(www.ieczj.com)或全国赛官方网站(www.cxcyds.com)

报名参赛,注册截止时间和报名截止时间分别为 2023 年 6

月 16 日和 2023 年 6 月 23 日,大赛不向参赛企业收取任何

费用。

四、工作要求

中国创新创业大赛是由科技部等单位共同指导的全国

性赛事,水平高、规模大、影响广,请各地科技部门、高新

园区、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等高度重视,积极组织

企业参赛,鼓励各地优先推选符合我省“315”科技创新体

系 15 大战略领域的企业参赛,并为参赛企业提供支持和增

值服务。

大赛组委会秘书处(浙江火炬中心)联系人及电话:

高祥龙 0571-87672867、87672863

梁丽君 0571-88867561、87672857

E-mail:zjtorch@126.com

省科技厅联系人及电话:

高新处 吕品义 0571-87054109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2023 年 5 月 25 日

第236页

: 231

第十二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浙江赛区)

暨第十届浙江省“火炬杯”创新创业大赛

实施方案

为做好第十二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浙江赛区)暨第十

届浙江省“火炬杯”创新创业大赛(以下简称“大赛”)工

作,根据科技部《第十二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组织方案》要

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大赛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

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

略,秉承“政府引导、公益支持、市场机制”的办赛理念,

聚焦国家战略和重大需求,突出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

产业重点领域,推动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

融合,强化企业战略科技力量,助推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推

动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构建企业主导产学研深度融合的创

新要素集聚平台,持续推进国家高新区产业协同创新和区域

协调发展,提升产业发展现代化水平,打造高质量发展强劲

引擎。

二、大赛主题

创新引领,创业筑梦

第237页

: 232

三、组织机构

(一)参与单位

指导单位:中国创新创业大赛组委会办公室

主办单位: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承办单位:浙江火炬生产力促进中心

协办单位:各设区市科技局、国家级和省级高新园区、

浙江省科技孵化器协会、浙江省高新技术企业协会、浙江省

创业风险投资协会、浙江省股权交易中心、杭州市众创联盟、

各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大学科技园

支持媒体:新华社、新华网、中新社、中国网、人民日

报、科技日报、中国高新技术导报、浙江电视台经济频道、

浙江日报、钱江晚报、潮新闻、杭州日报、都市快报、科技

金融时报、杭州电视台、澎湃新闻、浙江发布、创新浙江、

创业定制、创头条

特别支持:中国银行浙江省分行、招商银行杭州分行、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杭州分行、嘉兴银行

(二)浙江赛区组委会

大赛主办单位、承办单位等共同组成大赛组委会。组委

会下设办公室,负责大赛各项工作的具体执行。办公室设在

浙江火炬生产力促进中心。

四、参赛条件

1.企业具有创新能力和高成长潜力,拥有知识产权且

无产权纠纷,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研发、制造、服务等业

第238页

: 233

务。

2.企业经营规范、社会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且为

非上市企业。

3.企业 2022 年营业收入不超过 2 亿元人民币。

4.全国赛按照初创企业组和成长企业组进行比赛。工

商注册日期在 2022 年 1 月 1 日(含)之后的企业可参加初

创企业组比赛,其他企业参加成长企业组比赛。

5.入围全国赛的成长组企业须获得科技型中小企业入

库登记编号(登记网址:www.innofund.gov.cn)或有效期

内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

6.在往届大赛全国总决赛或全国行业总决赛中获得一、

二、三名或一、二、三等奖的企业以及浙江省获得一、二、

三等奖的企业不参加本届大赛。

五、比赛流程及活动安排

(一)比赛流程

本届大赛分六个阶段进行:

1.报名阶段

(1)发布关于组织参加大赛的正式通知,由各市、县

(市、区)科技局,国家及省级高新区管委会,各科技企业

孵化器(众创空间)、大学科技园等发动企业报名参赛。

(2)报名参赛:自评符合参赛条件的企业自愿登录大

赛官方网站(www.ieczj.com)或全国赛官方网站

(www.cxcyds.com)统一注册报名。报名企业在进行注册和

第239页

: 234

身份认证后,应提交完整报名材料,并对所填信息的准确性

和真实性负责。大赛官网是报名参赛的唯一渠道,其他报名

渠道均无效。

报名相关说明:根据科技部《第十二届中国创新创业大

赛组织方案》,大赛将分新一代信息技术、新材料、生物医

药、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节能环保、新能源汽车七大行

业进行比赛。

注册截止日期:2023 年 6 月 16 日

报名截止日期:2023 年 6 月 23 日

(3)参赛资格确认:对企业报名材料进行形式审查,

对符合参赛条件且提交报名材料完整的企业确认参赛资格。

参赛资格确认截止日期:2023 年 6 月 30 日

2.初赛阶段

初赛采用线上书面评审方式进行比赛。按初创和成长企

业分组开展,每组邀请 3 名专家担任评委,按照 7 大行业分

别进行初赛,初创组每个行业的前 20 名晋级行业半决赛;

成长组每个行业的前 40 名晋级行业半决赛。

初赛时间:2023 年 7 月上旬

3.行业半决赛阶段

行业半决赛采用线下或线上评审方式进行比赛。按初创

和成长企业分组开展,每组邀请 3 名专家担任评委,按照 7

大行业分别进行半决赛,初创组每个行业的前 10 名晋级行

业决赛;成长组每个行业的前 20 名晋级行业决赛。

第240页

: 235

半决赛时间:2022 年 7 月中旬

4.行业决赛阶段

(1)初创企业组

按照 7 个行业开展行业决赛:

①每个行业决赛决出 1—6 名,合计 42 家,作为大赛初

创企业组优胜企业。

②每个行业决赛排名第 1 名,晋级中国创新创业大赛浙

江赛区初创企业组总决赛,晋级总决赛的初创组企业合计 7

家。

③根据行业赛排名,确定晋级全国比赛的初创组企业名

单(具体数量根据全国大赛组委会分配名额确定)。

(2)成长企业组

按照 7 个行业赛开展行业决赛:

①每个行业决赛决出前 10 名,合计 70 家,作为大赛成

长企业组优胜企业。

②每个行业决赛排名前 2 名,晋级中国创新创业大赛浙

江赛区成长企业组总决赛,晋级总决赛的成长组企业合计 14

家。

③根据行业赛排名,确定晋级全国比赛的成长组企业名

单(具体数量根据全国大赛组委会分配名额确定)。

行业决赛采用线下路演方式进行,评委 7 人,由 2 名知

名企业家、5 名知名投融资机构专家构成。行业决赛通过网

络视频直播。

第241页

: 236

行业赛决赛时间:2023 年 7 月中旬至 8 月中旬

5.浙江省总决赛阶段

进入总决赛的 7 家初创组和 14 家成长组企业不分行业

分别进行总决赛,总决赛通过网络视频直播,初创企业组决

出金奖 1 名,银奖 2 名,铜奖 4 名;成长企业组决出金奖 2

名,银奖 4 名,铜奖 8 名。

总决赛采用线下路演方式进行,评委 7 人,由 2 名知名

企业家、5 名知名投融资机构专家构成。

总决赛结束后举行颁奖典礼。

浙江赛区总决赛及颁奖典礼时间:2023 年 8 月下旬

6.国家赛

根据我省初创组和成长组行业赛排名,确定推荐参加全

国赛的企业名单,每个领域具体推荐企业数量根据全国大赛

组委会分配名额确定,成长组推荐参加国赛企业须获得科技

型中小企业入库登记编号或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编号。

全国赛时间:2023 年 10—11 月

(二)配套服务活动安排

1.行业相关活动

在七大行业赛决赛期间,根据决赛承办地科技和产业情

况举办行业相关活动,邀请行业相关院士、专家和国内知名

创投机构负责人等进行主旨演讲、主题分享等。

2.创赛训练营

第242页

: 237

邀请国内知名企业家和投资专家担任创业导师,参赛企

业自愿报名并按行业进行小班制创业培训,通过线下或线上

的方式组织相应的导师分享会、专题讨论会、行业沙龙、走

进名企等活动。

3.投融资对接活动

在行业决赛路演评审过程中,每场活动邀请相关行业创

投机构、券商、银行组成投融资组团,线下或线上进行投融

资洽谈对接。

4.大中小企业融通会

积极构建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平台,通过大企业对参赛

企业发布创新需求对接、业务对接等对接会活动,促进建立

大企业与中小微企业合作的有效机制,支持拥有关键核心技

术的科创企业加速发展,推动科技成果的应用和产业化。

六、比赛奖项及奖励政策

(一)初创企业组设金奖 1 名、银奖 2 名、铜奖 4 名、

优胜奖 35 名,成长企业组设金奖 2 名、银奖 4 名、铜奖 8

名、优胜奖 56 名。

(二)2024 年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统筹安排获金、

银、铜奖企业奖金。

七、服务政策

(一)择优向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设立的子基金、国

家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设立的子基金、科技型中小企业创

业投资引导基金设立的子基金、中国互联网投资基金等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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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8

级投资基金推荐、浙江省创新引领基金设立的子基金推荐。

(二)优先享受省科技厅科技金融政策的支持,大赛合

作银行择优给予贷款授信支持。

(三)促进与大企业的对接与合作,打造资源共享、合作共

赢的创新链、产业链和生态圈,促进产业融通创新。

第244页

: 239

09 关于组织开展 2023 年老年用品产品推广

目录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经信局,相关省级行业协会: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

的 意见》《国务院关于印发“十四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

和养老服务体系规划的通知》有关要求,落实《关于促进老

年用品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促进优质老年用品产品推广

应用,现组织开展 2023 年老年用品产品推广目录申报工作。

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及范围

(一)申报主体。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开展

老年用品研发、生产的企事业单位均可自愿申报。

(二)产品范围。老年服装服饰、日用辅助产品、养老

照护产品、健康促进产品、适老化家居产品、适老环境改善

产品等 6 大领域 20 个品类。

二、 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 拥有所申报产品的自主品牌;

2. 经营状况稳定,有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近 3 年没

有发生质量、安全事故;

第245页

: 240

3. 无侵犯知识产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以及行业政策

相关行为。

(二)申报产品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 属于附件内所列分类;

2. 在市场销售 1 年以上,具备一定的市场影响力,信

誉良好,具有较高的用户认知度和满意度;

3. 在设计、材料、技术、功能等方面具有创新性,适

老化特征明显,能满足老年人日常生活多样化场景需求;

4. 保证质量可靠和使用安全,符合相关国家标准、行

业标 准或团体标准,属于国家规定强制性市场准入要求范

围的应获得相应准入资格;

5. 入选《2022 年老年用品产品推广目录》产品今年不

再申报。

三、 组织实施

(一)各市、县(市、区)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牵头

组织本地区申报工作,并由各市经信局汇总后推荐上报。行

业协会积极发动本行业企业申报,并通过当地经信局推荐。

(二)省经信厅将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组织专家评

审,确定拟推荐的产品名单后,组织线上系统进行统一申报。

请于 2023 年 6 月 5 日前将申报材料(包括纸质版一式两

份和电子版)报送至省经信厅消费品工业处。(邮寄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体育场路 479 号)

第246页

: 241

(三)工业和信息化部通过专家评审等方式对申报产品

进行评定,按照优中选优、示范引领原则确定拟入围产品,

向社会公示,按程序发布《2023 年老年用品产品推广目录》。

四、 其他事项

(一)各地经信部门要加强审核把关,做好信息核实和

甄别,对推荐企业、产品逐一提出推荐意见,确保推荐工作

严肃公正。

(二)入围单位应承担起社会责任,把好产品质量关、

生产安全关,持续推动产品创新升级。

(三)入围产品要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和相关部门质量监

督。发现问题一经核实,取消相关产品入围资格。

联系人及电话:黄嘉秋、赵晶;0571-87058134/87058233,

17621336046(浙政钉同号)。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2023 年 5 月 17 日

第247页

: 242

附件

老年用品产品推广目录

申 报 书

产 品 名 称

申报单位(公章)

工业和信息化部制

二〇二三年三月

第248页

: 243

申报材料

一、老年用品产品推广目录申报表(附后)

二、相关材料(视情况提供,可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必要项:营业执照、完税证明、违法诉讼自查截图

加分项:单位资质证明文件、单位注册商标证明文件、产品

说明书、产品专利证书、第三方产品检验报告、所获奖项等其他

证明材料、产品照片 3-5 张(电子版像素不低于 300dpi)。

第249页

: 244

老年用品产品推广目录申报表

单位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

详细地址

法人代表

*组织机构代码

*注册资金(万元) *注册时间

申报联系人 联系电话(手机)

推广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公司网址

*2022 年度业务

收入(万元),

其中老年用品相

关收入(万元))

单位基本情况介

绍(限 500 字以

内)

*研究/技术中心 注:请列明具体名称并注明级别(国家级/省部级/其他)

*单位所获奖励 注:请列明具体名称并注明级别(国家级/省部级/其他)

第250页

: 245

*单位是否获得

ISO9000 认证

其他资质认证 注:诚信信用建设、信息化建设、节能环保、安全健康等资质

申请产品基本情况

申报产品类别

注:按照《老年用品推广目录分类》填报,具体到类别,例如“老

年服装服饰”领域“1.老年服装”类别

产品名称

产品规格型号

品牌

2022 年产品销售

额(万元)

2022 年销售量

*产品相关知识

产权情况

注:填写各类知识产权(发明、实用新型、外观等)简要情况

*强制性产品认

证证书

注:填写认证类别和认证号

*标准符合性情

注:填写符合的各类标准(国际、国家、行业、团体、企业等)号

和名称

*自愿性认证/备

案/注册情况

注:填写认证/备案/注册类别和号

*产品相关奖励

情况

注:填写奖励名称、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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